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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 关于做好2025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社会事业局,各普通高等学校,省属中职学校、高中学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加强规范管理,确保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工作安全平稳有序,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5〕1号)和省高校招生委员会的工作部署,现就做好2025年全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力保障高考组织安全平稳 (一)压实考试安全主体责任。各市、县(区)高校招生委员会是本行政区域内组织高考、治理考试环境、维护考试招生安全稳定、做好考试卫生防控、整肃考风考纪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和招生考试机构主要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高校是本校考试招生(含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各地各校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加强统筹谋划,明确职责分工,层层压实责任,结合本地实际,确保统一高考及各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安全平稳。 (二)严格做好考试组织工作。各地各考点要把试题试卷安全保密工作摆在突出重要位置,强化命题、制卷、运送、保管、分发、施考、回收、评卷等全流程管理,确保绝对安全。所有环节必须建立台账记录制度、多人相互监督和责任共担机制,做到有据可查和责任可究。全面加强标准化考点管理,按照《福建省国家教育考试组织实施标准化工作方案》要求,促进考点关键场所布局更加科学合理。要严格考试组织管理,紧盯重点场所、关键人员,严密防范化解考试组织中的重大安全风险和次生风险,确保考试过程安全、规范、有序。要加强对考生的人文关怀,深入开展“高考护航行动”,加强治安、交通、医疗卫生、噪音治理、心理辅导等多方面综合服务保障,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提供合理便利,营造温馨和谐的考试环境。 (三)严密防范和打击考试舞弊。要严把考试入口关,加大人员入场检测力度,严格执行考生进入考点(考场)安全检查工作规范,坚决防止考生携带考试违规物品及高科技作弊工具入场。要严把考试监考关。认真开展考试业务培训,提高监考人员履职尽责能力,加强对重点区域、场所的监考巡考,严格执行考场视频回放制度,严查违规违纪行为。积极推进技术赋能考务工作,结合实际升级标准化考点,实现智能安检门精准检测,考点考场无线电信号有效屏蔽,因地制宜推进高考考场实时智能巡查和保密室实时智能巡检工作。要加强面向广大考生的诚信考试教育,在考生诚信承诺书、考生须知等材料中增加相应涉考法律条款。要加强综合治理,联合有关部门深入开展净化涉考网络环境、净化考点周边环境、打击销售作弊器材、打击手机作弊等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涉考违法犯罪活动,营造考试良好环境。 (四)全面提升应急处突能力。要树牢底线思维、极限思维,着力提升风险防范化解能力水平。要构建完善监测预警体系,加强各环节风险梳理排查,强化态势感知,分级分类完善应急预案。全面排查梳理高考组织工作全流程各环节的风险隐患,加强对可能发生的台风、雷电、洪涝、高温等突发事件和高考舆情的预判研判,完善防范各类涉考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预案。要加强信息安全防护工作,落实国家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相关要求,加强对重要设备、信息系统、网站的监测和运行维护,及时堵塞安全技术漏洞。要加强部门协同,积极推进信息共享、风险共研,防范化解苗头隐患。高考期间,各地要建立值班值守制度,及时协调处置各类涉考突发事件,重大事件处置决策要向当地党委政府请示汇报,并及时报告省教育厅。 (五)强化招考队伍建设。全面加强招生考试机构专业化能力建设,推动招生考试机构在人员编制、综合素质、管理水平上努力提升。要严格选用标准,严格落实岗前全覆盖考务培训制度,压紧压实分级培训工作责任,坚决杜绝因工作不到位造成考试工作事故,全面提高履职尽责能力。按照有关规定切实保障考试工作经费,落实考务人员的待遇和激励保障,鼓励教师参加高考考务、监考及评卷等工作。 (六)强化考试监督检查。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联合有关部门逐级开展高考安全督促检查,加强考前、考中、考后监督。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落实好属地和部门责任,落细学校主体责任。要加大违规查处和曝光力度,强化责任追究,对于因疏于管理造成考场秩序混乱、作弊情况严重的,要依法依规依纪对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并追究问责,营造风清气正的考试招生环境。 二、稳妥推进高校考试招生改革 (一)持续深化高考综合改革。各地各校要进一步总结经验,完善措施,加强改革协同,促进教学、评价、考试、招生各环节有机衔接,推动改革成果进一步巩固和深化。要及时将在我省招生高校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汇总表发放到普通高中学校(以下简称高中),指导学校做好选科工作。要指导高中按照《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指南》,落实高二年级起根据学生选考科目开展选课走班的要求,不得提前“抢跑”。要加强高中学生发展指导,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理想信念、正确认识自我,注重提高学生选修课程、选考科目、报考专业和未来发展方向的自主选择能力;指导高中学生根据国家发展需要和自身兴趣特长选择选考科目,不得违背学生个人意愿要求学生普遍选考特定科目,坚决避免功利化选科选考。推进高中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建设,并加强在强基计划等特殊类型招生中的参考使用。 (二)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各地要加大宣传指导力度,全面分析学生成绩、兴趣志向、天赋能力等因素,主动与相关高校对接,帮助学生深入了解强基计划、少年班、英才班、保送生等各类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政策。动员指导真正对基础学科研究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优秀学生精准报考,帮助学生进行针对性复习和备考,巩固提升我省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招生录取的成效。 (三)继续实施专项计划。继续做好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和地方专项计划,加强政策宣传,做好咨询答疑,加强资格审核,优化招录程序,鼓励符合报考条件的农村学生积极报考。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有关高校要及时将相关考生信息反馈给生源省份。 (四)进一步完善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要优化招生院校专业结构,紧密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向区域经济建设急需、社会民生领域紧缺、技术技能培养要求高和就业质量高的专业倾斜,保持分类考试主渠道。要遵循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规律,完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内容、形式、招生录取机制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严格规范高职学校招考工作秩序,加大对高职院校组织职业技能测试的监督力度,严禁学校以各种名义提前招揽生源。同时要加强《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调整福建省高职院校分考试招生(面向中职学校毕业生)实施办法的通知》(闽教规〔2024〕4号)宣传与解读,引导学生结合自身实际,合理选择高职招考类别,明确其对应的中职学考考试科目,提前做好备考准备。启动“职业技能赋分”系统建设等前期工作。 三、切实维护招生录取公平公正 (一)健全完善高校招生自我监督机制。各高校要加强学校招生委员会建设,严格议事规则和程序,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在制定学校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等方面履职尽责。要健全校内招生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完善多部门参与、互相监督制约机制,明确相关部门、院系工作责任,做到各负其责、失职追责。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要全程参与校考组织、招生录取等各环节的监督工作。学校可请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作为监督员,对招生工作进行第三方监督。 (二)严格执行招生政策规定。各地各校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和招生政策规定,严肃招生工作纪律,认真遵守高校招生“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纪律要求,切实维护招生工作的严肃性。严格规范高校大类招生行为,高校原则上按专业开展招生,少数探索大类招生的高校要精心制定培养分流方案,确保科学规范、公平公正。未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批准,招生院校不得以任何形式发放不能注册学籍的“入学通知书”,或以所谓“预科生”“贯通班”等名义违规招生,扰乱正常招生秩序。要严格组织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确保招生录取公平公正。 (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要进一步完善分级负责、规范有效的国家、省级、高校、高中阶段学校等多级高校招生信息公开机制。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加强信息化等技术手段运用,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方式,自觉接受利益相关者的监督。要公开招生咨询及违规举报电话,畅通社会监督举报渠道。 四、积极营造良好考试招生环境 (一)强化考试招生正面宣传引导。各地要牢牢掌握招生宣传工作主动权,落实高考新闻发言人制度,及时做好政策解读、信息发布、温馨提示、答疑解惑等服务工作。要坚持正确育人导向,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考成绩、高考录取分数线等发布工作,严禁以任何方式公布宣传或变相炒作“高考状元”“高考喜报”“升学率”“录取率”“高分考生”等,不得以高考成绩为标准奖励教师和学生,不得将升学率与教师评优评先及职称晋升挂钩。要积极倡导科学的人才观、成才观、教育观、质量观,进一步引导扭转功利化的教育评价倾向。 (二)加强招生宣传规范管理。各高校要严守招生宣传纪律,招生广告或者宣传的表述应当严谨、规范,不得采取贬损、夸张、低俗以及其他不适当的语言或方式开展招生宣传,不得以新生高额奖学金、违规承诺录取(含承诺录取专业、本硕博连读或贯通等)、入校后重新选择专业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以优质生源登记表、志愿填报意向书等形式吸引、误导学生。不得委托中介机构招生,不得虚假宣传、有偿招生。不得以虚假就业、对口升学承诺或混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成人教育和普通教育、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等形式,误导考生和家长。民办高校不得擅自发布未经审批机关备案的招生简章或广告。要积极推进数智赋能,拓展线上咨询服务渠道,进一步减少外派招生宣传组的数量。 (三)精心做好志愿填报咨询服务。完善志愿填报辅助系统,推进志愿填报参考信息数字化,为考生提供方便快捷的信息服务。要细化工作措施,逐级开展政策宣传解读和工作培训,实现地区、高中阶段学校全覆盖。各地各校要充分运行多种宣传媒介,通过专题讲座、视频直播、在线答疑、电话咨询等方式,提升志愿填报服务普惠性、可及性、便捷性。各高中阶段学校要充分发挥主阵地作用,充分利用高考后到出分前的关键节点,加大对一线教师、考生和家长的培训力度。要遴选部分业务能手、骨干教师、招办主任、专家学者等,建设本地志愿填报咨询专家队伍,集中解答考生和家长关心的热点问题。要加强和完善考生志愿填报各环节管理,指导考生稳妥保管个人信息,严防志愿被篡改,提醒考生谨防“高价志愿填报指导”诈骗陷阱。各地要开展高考志愿填报咨询活动专项治理,加强宣传预警,公开违规举报电话和咨询电话,及时妥善处置信访问题,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四)加强考试招生培训机构治理。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和高校、高中阶段学校及其教师不得组织或参与任何形式考试招生培训活动和有偿志愿填报服务;各校不得允许教育咨询机构、校外培训机构或个人进入学校开展考试招生培训、咨询和广告宣传活动;不得向考生和家长宣传推介有关机构或个人的相关活动。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网信、科技、公安、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体育等部门,加强对社会培训机构或个人开展考试招生培训、咨询的规范治理,严厉打击涉及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组织或参与考试作弊、干扰破坏考试招生秩序等违规违法行为。 附件:2025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点击下载) 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福建省教育厅 2025年4月29日
[福建] 2025年福建省专升本考试面向普通考生征求志愿和降分录取结果公布通告
2025年福建省专升本考试面向普通考生征求志愿和降分录取结果已公布,请考生凭本人账号、密码,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s://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专升本招考”栏目中的“专升本报名及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查询。 特此通告。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2025年4月30日
[福建] 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考试福建考点考生须知
各位考生: 2025年普通高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考试将于5月17-18日举行,为确保考试平安顺利,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1.我省考点设在福州第二中学(福州市光禄坊100号)和福州第二十中学(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古二村236号,前屿地铁站B出口处),具体考点安排请考生自行查阅本人准考证。 2.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并公示的考生须于5月12日起凭本人账号和密码,自行登录报名系统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否则按违纪处理。 3.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考生应准确了解本人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和地点,提前做好出行路线规划,避免跑错考点考场、迟到或错过考试。 4.开考前50分钟,考生可以进入考点。所有科目开考15分钟后,不准进入考场。英语科目考试当天下午13:15禁止迟到考生进入考场。凡于13:15至13:45之间到达的考生,可在考务室静候,待听力考试结束后可进入考场参加笔试。13:45后到达的考生,不准进入考场。考试开始60分钟后,才准交卷离开考场。提前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5.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时,须出示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主动接受智能安检门、金属探测仪等设备进行安全检查。为确保进入考点考场高效有序,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尽量不穿戴有金属配饰的衣服、鞋子、帽子等。考生可携带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无封套橡皮、直尺、圆规、三角尺和透明文具袋等必需的考试用品。严禁携带任何文字资料、计算器、涂改液、修正带、不透明的文具盒(袋、套)、不透明的水杯(含饮料)和手机、手表、耳机、电子手环、智能眼镜以及其他电子设备等违规物品进入考点考场。 6.考生入场后,请对号入座,并将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放在“准考证号签”旁的桌面上,以便核验。 7.考试时间以考点发出的考试信号为准。开考信号发出后考生方可开始答题,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并停笔,否则按违规论处。考试结束后,考生不得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草稿纸、垫板等带出考场。 8.考生须在与题号相对应的答题区域内答题,否则答案一律无效。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得在答卷上做任何标记。凡漏填(涂)、错填(涂)或书写字迹不清的答卷,影响评卷结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9.遇试卷、答题卡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页等问题,可举手询问,在开考前报告监考员;开考后再行报告、更换的,延误的考试时间不予延长;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听力考试期间,不得向监考员询问并保持安静。 考生如身体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向考试工作人员报告,并服从考点安排。 10.考试实行全程实时监控录像,请考生遵守考场纪律,诚信应考,切莫心存侥幸,以身试法。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依法依规处理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11.考试期间,正值我省高温、雷雨天气,请考生注意防暑降温、防雨防雷,同时注意劳逸结合和饮食卫生,调整好心态,确保以最佳状态迎接考试到来。 附件:《考生守则》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2025年4月30日 考生守则 一、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和证件放在课桌桌面靠走道边上角,以便查对。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书写或做标记。 二、所有科目开考15分钟后,不准进入考场。考试开始60分钟后,才准交卷离开考场。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三、考生入场,除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无封套橡皮、直尺、圆规、三角尺等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 严禁携带各种无线通讯工具(如手机、耳机、手表、电子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计算器、涂改液、修正带以及不透明的文具盒(袋、套)和水杯(含饮料)等物品进入考场。 四、领到答题卡后,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考生号、考场号和座位号,并在指定区域粘贴条形码,注意检查条形码上的科目、考生号及姓名等信息是否与自己准考证上的一致。凡漏填(涂)、错填(涂)或书写字迹不清的答卷,影响评卷结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遇试卷、答题卡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页等问题,可举手询问,在开考前报告监考员;开考后,再行报告、更换的,延误的考试时间不予延长;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听力考试期间,不得向监考员询问并保持安静。 六、答题卡除“选择题答题区”用2B铅笔填涂外,“非选择题答题区”一律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作答。考生须在与题号相对应的答题区域内答题,否则答案一律无效。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得在答卷上做任何标记。 七、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旁窥、交谈、传递、吸烟、吃零食,不得将试卷、答卷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八、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立即停笔,在监考员依序收齐答卷、试卷、草稿纸后,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 九、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处理。如涉嫌违反当地法律的,按当地相关法律处理。
[福建] 2025年福建省专升本考试面向普通考生征求志愿通告(4月29日填报)
今年我省专升本考试面向普通考生仍有缺额计划须进行征求志愿(具体附后)。请考生在填报征求志愿时注意以下事项: (1)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填报相应类别的征求志愿。 (2)本次填报时间是4月29日8时至18时。请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s://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专升本招考”栏目中的“专升本报名及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填报。 考生可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s://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专升本招考”栏目中的“专升本报名及信息管理系统”查询常规志愿录取结果。 特此通告。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2025年4月28日
[福建] 2025年福建省专升本考试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征求志愿录取结果公布通告
2025年福建省专升本考试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征求志愿录取结果已公布,考生可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专升本招考----专升本报名及信息管理系统”栏目进行查询。 特此通告。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2025年4月25日
[福建] 2025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普通考生常规志愿4月24日起填报
2025年我省普通高校专升本普通考生应于4月24日8:00至4月26日18:00填报常规志愿。请相关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www.eeafj.cn),点击“数字服务大厅—专升本招考—专升本报名及信息管理系统”图标,凭本人账号和密码进入系统填报志愿。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2025年4月23日
[福建] 2025年福建省专升本考试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和脱贫户家庭考生常规志愿录取结果公布及征求志愿通告(4月23日填报)
今年我省专升本考试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仍有缺额计划须进行征求志愿(具体附后)。请考生在填报征求志愿时注意以下事项: (1)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填报相应类别的征求志愿。 (2)本次填报时间是4月23日8时至18时。请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s://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专升本招考”栏目中的“专升本报名及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填报。 考生可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s://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专升本招考”栏目中的“专升本报名及信息管理系统”查询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常规志愿录取结果。 此外,脱贫户家庭考生无征求计划,常规志愿录取结果查询同上。 特此通告。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2025年4月22日
[福建] 2025年福建省高职分类招考高职(专科)批征求志愿录取结果公布通告
2025年高职分类招考高职(专科)批征求志愿录取结果已公布,考生可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高职分类招考----高职分类招考录取信息查询”栏目进行查询。 特此通告。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2025年4月22日
[福建] 2025年福建省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录取咨询和监督电话
一、为方便广大考生、家长咨询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录取有关问题,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开通录取现场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591-86215707 二、开通招生监督电话,受理违反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录取相关政策、规定等投诉。 招生监督电话:0591-87844868 三、受理时间:4月20日-4月30日 上午:8:30-12:00 下午:3:00-5:30
[福建] 2025年福建省高职分类招考高职(专科)批征求志愿通告
今年我省高职分类招考高职(专科)批仍有缺额计划须进行征求志愿(具体附后)。请考生在填报征求志愿时注意以下事项: (1)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填报相应类别的征求志愿。 (2)本次填报时间是4月20日8时至18时。请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高职分类招考-高职分类招考志愿填报”栏目进行填报。 此外,考生可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高职分类招考-高职分类招考录取信息查询”栏目,查询高职分类招考高职(专科)批常规志愿录取结果。 特此通告。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2025年4月18日
[福建] 关于2025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 成绩查询的公告
2025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在4月21日10:00统一公布,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工作日内(4月21日-5月6日),通过手机或电脑均可登录进行在线申请及查询,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并在5月9日至5月16日登录查询复核结果,逾期不予受理。如果在电脑上打开链接无法访问,建议更换谷歌、火狐、360浏览器。 1.成绩复核电脑端链接 :http://125.77.73.40:81/h5/#/pages/login?id=532501253832709 2.成绩复核手机端(请用手机浏览器直接扫二维码):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2025年4月18日
[福建] 福建省2025年专升本考试招生网上填报志愿样表下载
福建省2025年专升本普通考生网上填报志愿样表下载 福建省2025年专升本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网上填报志愿样表下载 福建省2025年专升本脱贫户家庭考生网上填报志愿样表下载
[福建] 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考补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5〕1号)和《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闽招委〔2024〕9号)等文件规定,为做好2025年我省普通高考补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报名对象 (一)报名参加2025年我省高职分类招考但未被录取、且符合2025年我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考生。已被2025年高职分类招考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2025年普通高考。 (二)符合闽招委〔2024〕9号文件“报名条件”第(一)条第1项,学籍在2024年11月报名后至此次补报名前转入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并实际就读的应届毕业班学生。 (三)符合2025年我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但因特殊原因错过报名的其他人员。 (四)户籍在我省且出生后首次申报户口登记在我省(即其身份证号码前两位是“35”)、但不符合“流入地”省份2025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人员。参加此次补报名现场确认时,还须持“流入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等材料。 二、补报名办法 (一)本次补报名可补报物理科目组普通类、历史科目组普通类。补报名工作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二)符合补报名条件的人员须于2025年4月23日至24日,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高考高招-高考考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账号注册、报名和缴费,逾期不予受理。 (三)网上报名缴费后,考生须于2025年4月25日至26日,持报名所需材料到本人所选择的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受理。 三、其他事项 (一)补报名工作要求按照闽招委〔2024〕9号文件执行。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报名资格审查,严防弄虚作假。 (二)补报名考生体检工作要求按照《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 (三)符合2025年我省普通高考录取照顾资格的考生,报名现场确认时,须一并办理录取照顾资格申报手续,逾期不予受理。县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须通过“高招管理系统”完成信息录入工作,并于4月28日前提交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各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汇总后,须于4月29日前通过“高招管理系统”向省教育考试院提交审核结果。其他事项按照《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高考录取照顾资格申报及审核工作的通知》(闽招委办〔2024〕14号)执行。 (四)请各市、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及时将此文件转发至辖区内各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2025年4月16日
[福建] 2025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成绩复核公告
根据《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闽招委〔2025〕1号)规定,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按规定申请成绩复核,但不查卷。现将2025年我省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成绩复核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成绩复核程序 对本人2025年福建省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成绩有异议的考生,须于2025年4月18日前(正常上班时间,逾期不予受理),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如丢失的,请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下载),到报考所在的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填写并提交《2025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成绩复核申请表》。 各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汇总后,应于2025年4月19日前上报至省教育考试院。 二、复核结果反馈 省教育考试院按规定程序复核后,复核结果将于4月21日左右反馈给各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由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通知考生本人。 三、其他事项 考生在申请成绩复核时,应认真填写申请表(点击下载),对填写内容(包括姓名、准考号、考生号、联系电话、考试科类、考试所在考点、考场、复核科目等)的准确性负责,并在申请表上签字确认。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2025年4月16日 各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地址及联系电话 单位名称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福州市高招办 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2号岗 进2号楼1101室 0591-83353001 厦门市招考中心 厦门市湖里区火炬二路269号 一楼服务台 0592-5703106 莆田市教育考试院 莆田市荔城中大道2169号 市政府5号楼三层306室 0594-2633833 三明市招生考试工作站 三明市三元区沪明新村25幢 三明市教育局停车场独栋 招生办二楼205室 0598-8241039 泉州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泉州市鲤城区崇福路225号 307室 0595-22784794 漳州市高招中心 漳州市芗城区胜利西路118号 市政府大院内市教育局 高招中心201室 0596-2025108 南平市教育考试中心 南平市建阳区广场西路 南林商务写字楼 4号楼B337 0599-8823154 龙岩市招生考试中心 龙岩市新罗区和平路25号 龙岩市教育局招生考试中心502室 0597-2326611 宁德市考试办 宁德市蕉城南路55号 宁德市教育局4楼 教育考试办2 0593-2915686
[福建] 福建省2025年专升本考试成绩公布通告
福建省2025年专升本考试成绩已公布。考生可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专升本招考”栏目中的“专升本报名及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查询。 特此通告。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2025年4月16日
[福建] 福建省2025年专升本各类别录取控制分数线公布
一、福建省2025年专升本普通考生、脱贫户家庭考生各类别录取控制分数线具体如下: 考生类型 类别名称 分数线 普通考生 文史哲法类 419 教育类 423 理工类1 273 理工类2 344 农林生物医药类 353 医学类 432 经管类 370 艺术类 295 脱贫户家庭考生 文史哲法类 404 教育类 389 理工类1 246 理工类2 316 农林生物医药类 307 医学类 359 经管类 335 艺术类 266 二、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各类别职业技能综合考查要求:40分。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2025年4月16日
[福建] 福建省2025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计划
福建省2025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计划
[福建] 2025年福建省高职分类招考面向中职学校类考生免试录取专科结果公布通告
2025年高职分类招考面向中职学校类考生免试录取专科结果已公布,考生可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高职分类招考----高职分类招考录取信息查询”栏目进行查询。 特此通告。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2025年4月15日
[福建] 高职分类招考高职(专科)批次常规志愿15日起填报
2025年我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高职(专科)批次常规志愿将于4月15日开始填报,填报时间为4月15日8时起至4月16日18时止。 考生应于规定时间内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高职分类招考-高职分类招考志愿填报”栏目进行填报。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2025年4月14日
[福建] 2025年福建省高职分类招考面向中职学校类本科批征求志愿录取结果公布通告
2025年高职分类招考面向中职学校类本科批征求志愿录取结果已公布,考生可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高职分类招考----高职分类招考录取信息查询”栏目进行查询。 特此通告。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2025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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