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考办[2007]001号
关于修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计算机及应用专业(专科)》等2个专业考试计划的补充通知
各市、县考委: 根据国家考委[2006]1号文件和皖考委[2006]03号文件精神,对计算机及应用专业(专科)、计算机及应用(独立本科段)专业考试计划进行修订,现将修订后的专业计划印发给你们,并就具体操作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在计算机及应用专业(专科)计划中,执行国家新的考试计划,增加“大学语文”,取消“汇编语言程序设计”,将“模拟电路与数字电路”改为“电子技术基础(三)”,“微型计算机及其接口技术”改为“微型计算机及接口技术”;凡老考生通过“汇编语言程序设计”者,可以免试“大学语文”。 在计算机及应用专业(独立本科段)计划中,执行国家新的考试计划,将“数据库原理”改为“数据库系统原理”,“面向对象程序设计”改为“C++程序设计”,“计算机网络与通信”改为“计算机网络原理”;取消国家计划中的“高等数学(工本)”;凡考老生通过“工程经济”者,可以免试“Java语言程序设计(一)”。本专业报考条件:计算机及应用专业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专业,非计算机及应用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需加考“计算机组成原理”、“电子技术基础(三)”、“高级语言程序设计(三)”三门课程(含实践环节考核),但加试课程专科阶段已考试通过并达到规定学分可以免试。 请各市、县考委及时向考生公布通知内容,做好过渡期的相关工作。
附件: 1、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计算机及应用专业(专科)课程 设置与学分 2、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计算机及应用专业(独立本科段) 课程设置与学分
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 二OO七年元月八日
附件一: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计算机及应用专业(专科)课程设置与学分
专业代码:A080701
附件二: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计算机及应用专业(独立本科段)课程设置与学分
专业代码:B080702
注:计算机及应用专业专科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专业,非计算机及应用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需加考“计算机组成原理”、“电子技术基础(三)”、“高级语言程序设计(三)”三门课程(含实践环节考核),但加试课程专科阶段已考试通过并达到规定学分可以免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