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定向培养军士 定向培养军士,是指依托普通高等学校招录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为军队培养储备军士。 定向培养军士学制3年,毕业后取得大专学历。定向培养军士对象完成规定课程、修满规定学分,由定向培养高校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征兵办会同招收部队结合上半年义务兵征集组织的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符合服役条件的,由定向培养高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办理入伍手续,入伍时间为毕业当年的3月1日。 定向培养军士入伍实习结束后,由所在部队按照招收军士首次授予军士军衔(含警衔,下同)级别有关规定,确定其军衔级别、授予军士军衔,军衔时间自毕业当年9月1日起算。定向培养军士批准入伍后,按照军队有关规定享受相应待遇。 二、报考条件 1. 报考考生须为2025年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 2. 年龄不超过20周岁(2005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3. 未婚; 4. 参加军队组织政治考核和体格检查,且政治考核结论为通过、体格检查结论为合格; 5. 满足以上条件者,在专科毕业当年入伍后须志愿至少服现役满5年。 三、报考流程 (一)报考意向登记 有意愿报考定向培养军士的考生,于6月24日至30日(每日登记时间8:00-20:00)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edu.cn),进行报考意向登记。 (二)参加政治考核 完成网上意向登记的考生,须在“上海招考热线”网站查询《应征公民政治考核表》(以下简称《政治考核表》)样式及内容,做好个人相关信息填写准备。考生根据本人户籍所在地(非本市户籍的考生为经常居住地,无居住证的为高考报名地)的区征兵办通知要求,务必于7月1日至4日携户口簿和身份证前往户籍所在地(非本市户籍的考生为经常居住地,无居住证的为高考报名地)的街道(镇、乡)武装部,按要求填写《政治考核表》,并现场签字确认,全程配合完成政治考核工作,过后不再受理。7月22日,考生可致电区征兵办查询政治考核结果。 (三)参加体格检查 体格检查计划于7月下旬组织,具体安排、注意事项等由考生政治考核所在区征兵办通知明确。 考生为梅山、大屯、鲁矿三地上海后方基地单位职工子女的,根据户籍所在地征兵部门要求参加政治考核和体格检查。 所有考生必须依次参加政治考核、体格检查,且结论为通过(或合格),才能参加定向培养军士志愿填报及后续招生录取。 四、在沪招收定向培养军士的院校及专业 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公布的《2025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五、上海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咨询电话 联系方式:021-81801315、81801320; 工作时间:08:00-11:00,14:30-17:00。
附件:1.各区政府征兵办公室通联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