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通好课 通通好课 小鹅通精品课程合作平台

[安徽]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印发2013年安徽省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普通中专招生来源计划的通知

皖招考〔201334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印发2013年安徽省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普通中专招生来源计划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广德县、宿松县教育局,各有关招生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省发改委下达的2013年普通中专指导性计划、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招生计划,在学校提出的分市生源计划的基础上,我院根据各市生源情况,按照下述原则和办法整理汇总了招生来源计划,现通知如下:

一、为便于考生报考和招生计划落实以及省教育厅对各市中职招生任务完成情况的考核,对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的师范类公布分市、分专业生源计划;其它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学校只公布分市招生总数和各专业招生总数,各专业在各市的具体招生数将根据各市考生报考情况由学校和各市招生部门协商确定;三年制普通中专学校只公布分市招生总数和招生专业目录,各专业招生总数以及在各市具体招生数根据各市考生报考情况由学校和各市招生部门协商确定。

二、各校五年制高职招生要严格执行《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2013年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教育招生计划的通知》(皖教发201314号)公布的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各校五年制高职分市计划因生源情况确需进行跨市调整的,在不突破总计划的前提下,允许各市之间进行适当调剂,需经调出、调入两市同意后方可调整。

三、2013年省内普通中专招生计划为指导性计划。除师范类、卫生类外,各校在招生录取时,可在确保基本办学条件的情况下,自主增加招生规模。

四、在本计划公布的学校外,对新增加的学校及新增专业需经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职成处批准后方可招生。

五、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省外中专学校来皖招生计划审核职能的通知》(皖教秘发201335号)要求,从2013年起,省外中专学校来我省招生计划(包括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由生源所在设区市审核并公布。为便于考生报考和省教育厅对各市中职招生任务完成情况的考核,确保招生工作公平、规范、有序,中招数据的完整统一,防止一生多录。现要求如下:

1. 省外中专学校(包括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在我省的招生录取工作须按照我省的招生政策执行。与省内中专学校在同一个平台上统一录取,录取结果须上报省考试院审核并由省考试院统一打印新生录取名册。具体上报要求省考试院将另文下达。

2.各市应将审核同意后的省外中专学校招生计划(包括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与省内中专学校招生计划统一公布。省外中专学校代码由三位阿拉伯数字组成,五年制高职代码在401~499范围内自行编排,三年制中专代码在801~899范围内自行编排,不能重复。省外中专学校专业代码由两位阿拉伯数字组成,从01开始,顺序往后编排,不能断号。

六、师范类专业的面试以及师范艺体类专业的专业加试工作由各招生学校根据省厅有关文件精神组织进行,考生报考前请务必咨询各招生学校。

七、艺术类、体育类和各校自主招收应历届初、高中毕业生的录取工作,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处集中办理录取。

现将整理汇总、综合平衡后编制的2013年安徽省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普通中专招生来源计划及招生院校、招生专业代码等印发给你们,请据此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并在各市编印的报考指南中完整准确地予以公布,既不得扣减隐瞒,也不得超出计划范围增列。同时,要千方百计组织生源,指导考生填报志愿,努力完成下达的各项招生任务。

 

附件:1.2013年安徽省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招生来源计划。

2.2013年安徽省普通中专招生来源计划。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13619

 附件:2013年招生计划表.pdf

<< 返回资讯列表 更多安徽相关资讯 >>

相关资讯

更多

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