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考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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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 2023年黑龙江省高职单招考试院校剩余招生计划
2023年黑龙江省高职单招考试院校剩余招生计划的还有21所,齐齐哈尔高等师范专科学校剩余人数436人、伊春职业学院剩余人数334人等。第一阶段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选择有剩余招生计划数的院校进行入学申请,再参加学校的第二阶段综合测试。下面一起来看下院校剩余计划招生人数。 2023年黑龙江省高职单招考试院校剩余计划 齐齐哈尔高等师范专科学校
剩余人数:436 伊春职业学院 剩余人数:334 鹤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剩余人数:84 黑龙江艺术职业学院 剩余人数:201 大庆职业学院 剩余人数:254 黑龙江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剩余人数:422 大兴安岭职业学院 剩余人数:215 哈尔滨城市职业学院 剩余人数:209 黑龙江三江美术职业学院 剩余人数:131 黑龙江生态工程职业学院 剩余人数:258 黑龙江能源职业学院 剩余人数:565 七台河职业学院 剩余人数:277 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 剩余人数:247 黑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剩余人数:675 哈尔滨应用职业技术学院 剩余人数:526 黑龙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剩余人数:306 佳木斯职业学院 剩余人数:154 齐齐哈尔理工职业学院 剩余人数:214 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剩余人数:61 黑龙江冰雪体育职业学院 剩余人数:88 哈尔滨北方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剩余人数:264 第一阶段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在4月5日前选择有剩余招生计划数的院校提交入学申请,并按照院校招生章程要求参加该校组织的第二阶段综合测试。有剩余招生计划的院校要严格按照招生章程组织第二阶段综合测试、成绩互认及预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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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 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单招录取线2023
四川2023年单独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已经公布,其中工业机器人技术专业最低分为200,数控技术专业为206分,模具设计与制造专业为202分,机械设计与制造专业为211分,来具体了解下吧。 四川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单独招生最低录取控制线已划定,普高类最低录取控制线为245分,普高艺体类最低录取控制线为200分,中职类最低录取控制线为200分,中职艺体类最低录取控制线为145分。四川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高职单招招生分类别分专业最低分序号二级学院专业名称中职类中职艺体类普高类普高艺体类录取最低分录取最低分录取最低分录取最低分1智能制造学院工业机器人技术200 245 2数控技术206 256 3模具设计与制造202 249 4机械设计与制造211 247 5艺术与传媒学院美术教育 2216音乐教育 2367音乐表演 2318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2389数字经济学院大数据与会计283 305 10大数据与财务管理241 306 11市场营销(数字营销技术)251 266 12汽车技术学院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255 249 13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262 284 14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247 247 15新能源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232 317 16现代农业装备应用技术217 257 17计算机工程学院软件技术277 324 18大数据技术200 255 19人工智能技术应用267 254 20计算机网络技术214 282 21动漫制作技术271 306 22数字媒体技术283 320 23计算机应用技术269 295 24运动与健康学院社会体育 156 23325体育保健与康复216 245 26体育教育 146 26227建筑工程学院建筑工程技术258 296 28工程造价273 311 29园林工程技术242 248 30建筑消防技术252 291 31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225 288 32教师教育学院小学教育 332 33学前教育296 34早期教育246 35外国语学院小学英语教育282 295 36旅游英语209 255 37商务英语219 246 38应用日语241 249 39文化旅游学院现代文秘209 282 40旅游管理276 251 41新闻采编与制作 291 42物流与供应链学院现代物流管理200 280 43电子商务215 277 44冷链物流技术与管理209 246 45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255 295 46电子工程学院机电一体化技术226 249 47电气自动化技术203 279 48物联网应用技术200 275 49应用电子技术248 245 50电子信息工程技术205 277 51集成电路技术200 256 52能源化工学院分析检验技术207 271 53新能源材料应用技术231 285 54环境监测技术238 249 55医疗照护学院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229 256 56食品与生物技术学院烹饪工艺与营养239 284 注:录取过程中出现总分相同时,学校是根据《四川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高职教育单独招生章程》规定,依次比较职业技能综合测试、语文、数学、英语成绩进行录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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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 2023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温馨提示
2023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4月15-16日进行,考试时间为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考生于4月12-14日登录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网址:zk.ahzsks.cn)打印准考证。
我省自学考试实行网上评卷。考生须在答题卡上作答。同时,因笔迹信息采集需要,考生须在答题卡指定区域认真誊抄规定内容。不按规定誊抄笔迹的,考试成绩无效。
请考生在考前认真阅读知晓《考场规则》和《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答题卡填写注意事项》。
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提醒各位考生:
1.提前到达考点,以免耽误考试。
2.建议考生在赴考出行时,做好个人防护。考试期间建议考生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在接受身份核验时须摘掉口罩,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考试期间,考生若出现身体异常情况应及时向考试工作人员报告,并服从考点安排。考试结束后,要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离场。
3.携带打印好的准考证、居民身份证、2B铅笔、0.5mm黑色墨迹签字笔、橡皮擦等考试所需的文具。不得将手表、手机、智能手环等非考试用品带入考场。
4.请广大考生切实增强法治意识,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诚信应考。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对国家教育考试中的违规违纪行为的界定及处罚作了明确地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其中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为他人提供作弊器材或帮助的;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试题、答案的等三种情况,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对违纪、作弊的考生,除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并记入考生诚信考试电子档案外,其违纪处理结果也将记入考生的毕业生登记表。
请考生务必认真学习,掌握相关内容,避免因不了解考试纪律规定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祝广大考生考试顺利!
附件1: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答题卡填写注意事项.docx
附件2:考场规则.docx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23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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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 2023年上海市部分普通高校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第一次征求志愿即将开始
2023年上海市部分普通高校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经志愿投档录取后,尚有部分招生院校未完成招生计划,考生可于4月2日(星期日)起登录各报考院校官网查看录取结果。未录取考生可于4月4日(星期二)9:00-15:00期间,登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edu.cn)填报第一次征求志愿。各院校专业具体报考要求详见相关院校招生章程或咨询院校招办。 附件:《2023年上海市部分普通高校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第一次征求志愿计划缺额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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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 关于做好2023年第二次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考试院):为贯彻落实国家新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要求,平稳有序地推进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下称“合格性考试”)相关工作,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深化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19〕42号,下称《实施方案》)、《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粤教考〔2019〕18号,下称《实施办法》)精神和《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的要求,经研究,2023年第二次合格性考试将于2023年7月8日至9日进行,现将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安排2023年第二次合格性考试科目为思想政治、物理、历史、地理、化学和生物学等6门(详见附件1),各科目均为新课标题型(按照2017年版2020年修订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学科课程标准命题),均为选择题,考试时长均为60分钟。合格性考试成绩是普通高中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依据,考生可根据高中学校的教学情况、高校招生录取的有关要求选择报考,具体见《2023年第二次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实施细则》(见附件2)。二、报考对象(一)历史等4门科目历史、地理、化学和生物学等4门科目的报考对象为2023年具有广东省户籍的广东省高中阶段学校(含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和技工学校,下同)在校学生、往届毕业生和16周岁以上的社会青年。(二)思想政治、物理2门科目思想政治、物理2门科目的报考对象为2023年具有广东省户籍的广东省高中阶段学校二、三年级学生,往届毕业生和16周岁以上的社会青年也可报考。(三)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报考其对应的合格性考试1.外省学籍的广东省户籍考生。拟在我省报考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含高水平运动队、运动训练、高职类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等各类单考单招)的在外省高中阶段学校就读,且在就读期间未取得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合格性考试相关科目考试成绩的广东省户籍考生,可回户籍所在地(市)报名。2.非广东省户籍的广东省高中阶段学校在籍考生。非广东省户籍,在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就读的在籍考生,可报名参加我省相应科目的合格性考试。(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学校在校学生;2.国家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校学生;3.不满16周岁的社会青年。三、报名时间及地点(一)报名时间本次合格性考试报名安排在2023年4月10日至15日。其中,10日至12日为网上注册和网上报名时间,13日至15日为报名点现场确认时间。(二)报名地点各市招生办公室(或考试中心、考试院,下称“招考机构”)必须在上述统一安排的时间内组织本地考生完成合格性考试报名工作。报名地点(派发考生号及现场确认)应以方便考生为原则进行确定,具体地址及联系方式由市招考机构统筹选定并提前公布。四、报名方式及流程采用网上注册+网上报名+报名点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报名。报名流程如下:(一)网上注册已注册报名参加2023年高考的考生或已参加过2023年第一次(2月份)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的考生不用进行注册,其他所有考生(含2023年前已报考过高中学考的考生)均须重新进行注册。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进入“广东省普通高考/学考报名系统”(网址:https://pg.eeagd.edu.cn/ks/)(以下简称“报名系统”),凭姓名、证件号注册考生账号,设置密码,并绑定手机号码。(二)网上报名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凭证件号码(或注册时绑定的手机号码)和注册时设置的密码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考生号是考生参加合格性考试唯一的身份识别号码,遵循“一人一号,多次使用,动态管理”的原则。非首次报考的考生,使用原证件号重新注册后,原(学考)考生号不变,无须重新领取考生号。首次报考考生,必须凭身份证(或户口簿)联系报名点(就读学校或地市招考机构指定的地点)领(或)取考生号,然后才能进行网上报名。考生进入报名网页后应认真阅读《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考生守则》和《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3)并进行确认(点击“同意”),然后再录入有关信息。首次报考考生先录入本人的基本信息再录入报考科目等信息;非首次报考考生录入本人当次报考科目等信息。报考考生核对信息无误,输入验证码后确认。考生密码遗忘或更改手机号,可通过广东省普通高考/学考报名系统的考生端(https://pg.eeagd.edu.cn/ks)的“登录-学考找回密码或修改手机”窗口,凭手机短信验证码进行密码找回或修改手机号码;密码遗忘,且因手机号码已经注销或注册时填错手机号码等原因导致无法接收短信验证码,需到报名点或县、市招考机构进行手机号码解绑和密码重置。(三)网上缴费。考生填写网上报名信息后,须在网上按操作流程交纳考试费,标准为每科次25元。未交纳考试费的考生不予报考,不编排考场。考试费一旦交纳,无论是否参加考试,原则上不予退还。(四)报名点现场确认。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详见“报名时间”)进行现场确认。非首次报考考生的《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可由报名点集中打印发给考生核对后签名确认。首次报考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持身份证、户口簿到所在市招考机构指定的报名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确认报名资格。现场确认包括采集核对身份证基本信息、采集头像基本信息、交验资格认定材料、核对报名信息等。网上报名阶段相片上传不成功的考生,可到报名点由工作人员协助拍照上传相片。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确认的考生报名不成功,将不能参加考试。考生应认真核对报名点打印的《报名登记表》,尤其应认真核实考生本人的姓名、身份证号、性别、就读学校、考生号、报考科目以及头像、手机号等信息,核对无误的应签名确认。同时提交考生及家长的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及户口簿复印件,考点进行核对后盖章(考点章)。材料一经签名确认提交即视为已确认,所有报考信息不得修改。因考生本人录入错误或不认真校对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签字后的《报名登记表》由县(区、市)招考机构保管备查,保存期3年。已参加过合格性考试的其他考生如需更改姓名和证件号码,需向县(区、市)招考机构提交变更申请书及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市招考机构汇总填表(见附件4)后,在规定的时间将汇总表和有关材料报考试院审核。各市在报名工作开始前,要确保各报名点配置好身份证阅读器和生物特征采集设备,认真组织系统测试和操作培训,确保报名工作顺利实施。报名准备工作、程序及注意事项详见附件5。要做好现场确认地点的消毒、清洁工作,保持现场确认地点通风良好,要求考生做好个人防护。(五)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在2023年6月20日至30日登录“广东省普通高考/学考报名”系统的考生端(https://pg.eeagd.edu.cn/ks)自行打印准考证。各报名点(学校)要对考生打印准考证的情况及时进行检查,提醒考生认真核对姓名、准考证号、考试科目和照片等信息,发现错误信息及时向考点或县(区)招考机构反映。五、关于考生考试合理便利申请事项符合《教育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的残疾考生,需要招考机构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便利的,应在报名时按规定的要求和程序向报名点提出正式书面申请,报名结束后一律不再受理。申请内容应包括本人基本信息、残疾情况、所申请的合理便利以及需自带的物品等,并提供本人的第二代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报名点应在报名结束后3天内将考生的申请书及其《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交市招考机构审核,市招考机构审核后应在5月15日前汇总报我院审批,逾期不再受理。《残疾考生参加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申请合理便利汇总表》等详见附件6~8。六、其他事项(一)相关工作纪律要求。合格性考试的报名工作,事关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涉及国家教育考试的公平公正,各级考招机构相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考试院有关工作规定执行。不准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不准以任何理由向考生及家长收取与报名挂钩的任何费用。不得擅自统计和泄露报名信息。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和教师不得代替或干预考生报名工作。考生不得伪造、变造证件、证明等材料,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报名资格,如已参加考试的将取消当次考试各科目成绩。(二)做好代码管理工作。各招考机构要提前做好代码管理工作,于4月6日前通过报名系统核对本市中学和报名点代码库并上报报名点规模数。具体的工作流程和注意事项可以参照《关于做好2013年1月合格性考试有关代码管理工作的通知》(粤考院〔2012〕349号)执行。(三)严格报名程序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好报名手续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考试;擅自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附件:1.2023年第二次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工作安排表2.2023年第二次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实施细则3.2023年第二次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4.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考生报名信息变更情况汇总表5.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报名准备工作、程序及注意事项6.残疾人报考2023年第二次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合理便利申请表7.残疾人报考2023年第二次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合理便利专家评估表8.残疾考生参加2023年第二次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申请合理便利汇总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2023年3月31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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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 关于公布2023年上半年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成绩转入认定结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考试院):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成绩转移工作的通知》(粤考院函〔2022〕134号)要求,我院对经各市招生办审核通过,并提交我院复核的390名考生转入高中学考成绩进行了认定和等级转换,现将认定结果予以公布。请各地市招生办(考试中心、考试院)及时通知考生查询成绩转入认定结果,4月10日12时起考生可登录学业水平成绩转入申请系统http://www.eeagd.edu.cn/xyspzr查询或自行打印。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办公室2023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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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 关于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考体育术科统一考试缓考时间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考试院):为做好我省今年普通高考体育术科统一考试缓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缓考时间、地点缓考时间:2023年4月8日至9日。缓考地点:广州体育学院(地址:广州市广州大道中1268号)。联系电话:020-38024685。缓考考生须于2023年4月3日12:00后登录广东省普高报名系统(网址:https://pg.eeagd.edu.cn/ks)查看考试时间并自行打印准考证。考生须按照考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持身份证、准考证到考点检录,未按时检录的考生,按放弃考试处理。考生考试期间必须遵守考点公布的属地防疫规定。二、缓考考生名单根据《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体育术科考试缓考名单(第一批至第九批)》,经省教育考试院与各有关地市招生主管部门及考点审查、复核,确认共132名考生符合缓考资格。体育术科缓考具体考生名单及相关安排和要求等请登录广州体育学院本科招生网(https://gtzs.gzsport.edu.cn)查阅相关公告。三、工作要求(一)缓考按《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体育类专业招生报名及考试办法》相关要求执行。(二)各有关地市招生主管部门负责将本通知及时通知缓考考生。(三)参加体育术科缓考考生所在的市、县(市、区)招生办公室负责对考生进行考前安全教育、考试纪律教育和疫情防控教育,并采取有效措施,指定专人督促考生购买缓考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往返交通),并告知考生和家长在本次体育术科缓考过程中可能存在的意外和风险,以保证考生考试期间的绝对安全,防范意外事故的发生。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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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 2023年吉林对口招生本科征集志愿填报时间
吉林2023年普通高校对口招生本科计划征集志愿填报时间为4月1日8时—10时,没有被录取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吉林省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平台”入口进行填报。
一、本次公布的院校招生计划为我省普通高校对口招生本科批次未完成的招生计划。本次征集为对口招生本科批最后一轮征集。
二、本次征集志愿时间为4月1日8时—10
时,截至3月31日18时,尚未被录取且符合条件的考生均可填报。考生须直接登录“吉林省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平台”-https://gkzy.jleea.com.cn/,完成本次征集志愿填报工作,逾期系统将关闭。
三、本批次征集志愿设1个院校志愿。本次征集志愿投档期间,考生原所报对口招生本科志愿无效。
四、计划备注中如无特殊说明,招生政策及办法不变。考生要严格按有关院校、专业备注中的要求填报征集志愿。
附件:2023年吉林省普通高校对口招生本科批次征集计划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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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 江西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单招分数线2023
江西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单招录取分数线已经公布,口腔医学专业最高分为362.5分,最低分为330.5分,临床医学专业最高分为353分,最低分为302分,来具体看下吧。
2023年单招各专业拟录取分数线及人数
序号
专业
计划数
最高分
最低分
1
口腔医学
15
362.5
330.5
2
临床医学
30
353
302
3
临庆医学(全科医学方向)
30
335
285.5
4
临床医学(医学影像方向)
45
348
286
5
临床医学(医学美容方向)
20
333.5
285.5
6
临床医学(病理方向)
15
300.5
276
7
预防医学
15
300.5
259
8
中医学
15
340
289.5
9
针灸推拿
15
334.5
267
10
医学影像技术
40
279
258
11
医学检验技术
70
320
253.5
12
康复治疗技术
20
289
245
13
眼视光技术
10
322
264
14
放射治疗技术
10
267
240
15
中医康复技术
15
301.5
244
16
药学
80
327
242.5
17
中药学
25
275
242.5
18
护理
150
345
244
19
护理(老年护理方向)
79
335
200
20
助产
40
288.5
240
21
护理(美容方向)
30
286.5
240
22
医学生物技术
15
289.5
241
23
药品生产技术
20
273.5
240
24
医学生物技术(中法合作办学)
5
246.5
240
考生在我校单招考试入口(http://www.jxyxgz.cn:6001/zhaoshengindex/login/index)登录自己的帐号,在4月2日凌晨之前完成确认录取手续,选择确认录取或者放弃录取,确认录取后,我们会正式办理录取手续,报省考试院,未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确认或填写放弃录取作自动放弃处理,继续可以参加今年高考。由于时间紧迫,望考生谨慎对待,我校将在4月7日报省考试院最终录取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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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宜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单招录取分数线
宜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单招专业录取分数线已经公布,大数据专业最低分为210分,电子商务专业为210分,舞蹈表演专业为211分,心理健康教育专业为236分。
宜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单招录取最低分数控制线为210分,按照梯度志愿录取规则,遵循志愿优先,分专业按计划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考生总成绩相同时,艺体类专业考生按照职业技能测试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非艺体类专业考生按照文化素质考试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具体单招分数线如下表所示:
2023年单招第一批拟录取专业最低分数
专业名称
录取最低分
计划录取人数
大数据技术
210
80
电子商务
210
100
空中乘务
210
40
软件技术
211
30
商务英语
221
20
社会体育
233.7
20
视觉传达设计
214
30
书画艺术
224
20
舞蹈表演
211
40
现代家政服务与管理
211
20
小学道德与法治教育
287
30
心理健康教育
236
50
学前教育
262
150
音乐教育
255
30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210
100
早期教育
210
100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
214
20
中文
286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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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饶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单招分数线2023
2023年上饶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单招录取分数线已经公布,其中学前教育专业录取分数线为314分,早起教育专业录取分数线为308分,美术教育专业分数线为239分。
根据上饶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单独招生工作方案安排,经校招生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现将我校2023年单招各专业拟录取情况进行公示。
一、最低控分线
专业名称
计划数
文化控制线
技能控制线
录取分数线
拟录取人数
艺术教育(音乐方向)
150人
70
183
265
8
舞蹈表演
82
180
284
3
美术教育
65
158
239
16
早期教育
101
182
308
20
学前教育
102
187
314
103
二、录取规则
1. 考生必须在文化、技能双过线的基础上,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 美术教育、舞蹈表演、艺术教育(音乐方向)因专业选考类别不同不进行专业调剂。
3. 学前教育、早期教育选考类别相同可以进行专业调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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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 2023年春季高考投档情况
2023年春季高考投档情况,请查阅附件。 附件:1.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春季依据学考录取普通类投档情况 2.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春季依据学考录取广播电视编导类投档情况 3.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春季依据学考录取美术类投档情况 4.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春季依据学考录取体育类投档情况 5.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春季依据学考录取舞蹈类投档情况 6.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春季依据学考录取音乐类投档情况 7.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春季“3+证书”录取专科投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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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 2023年云南水利水电职业学院单招分数线
云南水利水电职业学院2023年高职单招普高生数线公布,学业水平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为160分,考生可在3月31日10:00-4月3日16:00的期间进行准考证打印,按时参加考试。
根据《云南省2023年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办法》及考生报考情况,经学校研究划定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量化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
现将分数公布如下:
业务类别
报考批次
分数线
备注
普高
高职单招批次
160
合
160(不分文理)
乡村振兴专项
160
(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招生计划4倍,学校将从没有进入面试的同学中以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量化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请报考我校的考生自行对照本人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上线考生于2023年3月31日10:00-4月3日16:00期间使用电脑登录http://www.ynwater.edu.cn/zsjy/zkzdy.htm查询并打印准考证(不支持手机端),按准考证通知参加考试。
(未按时查询并打印准考证,视为放弃资格,不再安排考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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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 青海体育单招文化课考试时间2023年
2023年青海体育单招文化课考试时间为4月15日-16日,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政治、英语等,满分为600分,准考证打印时间为4月8日12点之后,来一起具体看下吧。
一、考试科目、时间、地点
按照全国统一安排,文化考试时间为4月15日-16日,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政治、英语四科,每科满分150分,共计600分,考生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
考试时间安排:
我省体育单招文化考试考点设在西宁市城中区北大街小学(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北大街39号)。
二、注意事项
1.考生须于2023年4月8日12:00后登录“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www.ydyeducation.com)下载打印文化考试准考证。
2.考生参加考试须提供如下材料
(1)《文化考试准考证》;
(2)二代《居民身份证》。
3.考生需规划时间提前到达考点。每科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准进入考点,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中途不准以任何理由离开考场。
4.除2B铅笔、黑色字迹的钢笔、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外(其它科目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其它物品不准带入考场,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电子存储设备以及涂改液、胶带、修正带等进入考场。
三、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5月14日12:00后登录“中国运动文化教育 网”查询本人文化考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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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 关于印发《广东省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市级以上市招生委员会、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属高中阶段学校,有关高等院校: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粤教基函〔2020〕3号)精神,我们制订了《广东省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一)提高认识。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注度高,政策性强。要提高政治站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按照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加强工作统筹谋划,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教育评价改革,发展素质教育,积极稳妥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强考试招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确保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安全、有序实施,选拔和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二)落实责任。各市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各级招生委员会主要负责同志要加强本辖区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组织领导和统筹管理,对考试招生重大事项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察,层层压实工作责任。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考试招生、督导等职能部门要各负其责,加强协调联动,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做好招生工作部署,制订招生工作具体方案,加强考试招生录取管理,将国家和省的要求落到实处。要将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纳入办学质量评价,强化绩效考核。各市应于5月20日前将招生工作的政策文件以及每年秋季开学后两周内将招生工作总结分别报省教育厅基信处、职终处、省教育考试院考试招生二处。二、积极稳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一)稳妥推进改革。各市要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稳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根据国家和省的要求,因地制宜细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和年度招生录取工作方案,深化学校育人方式改革,推进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在招生中使用,加强全流程全员模拟演练,精心做好考生志愿填报指导、投档录取等各个环节工作,确保改革落地落实。(二)扎实做好中高职贯通(含五年一贯制和三二分段)招生改革试点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1〕36号)等文件要求,我省今年继续在部分高职院校的艺术、体育、护理、学前教育、小学教育以及部分技术含量高、培养周期长的专业中,开展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以下简称“五年一贯制”)单独招生考试改革工作,招收具有广东省户籍或属于在高职转段时符合高职录取条件的外省来粤务工人员的随迁子女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各有关高职院校要根据有关文件的要求,积极稳妥地开展五年一贯制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各市招生部门要积极开展招生政策宣传和解读,认真组织好各中学开展报名工作,确保每一位应届初中毕业生及家长都了解政策,熟悉流程,顺利应考。五年一贯制招生学校、招生计划和录取方式另文通知。继续扩大中职毕业生升学的比例,扎实推进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的招生工作。各市要认真做好政策解读和招生宣传工作,将三二分段招生统一纳入高中阶段招生工作。按照文件要求,督促各初中学校在发动初中毕业生参加三二分段招生的报名工作上主动作为;中职学校(含技工院校,下同)要提前做好招生简章的宣传和计划编报工作,按照依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的招生办法,及时、准确在省中招服务平台完成新生录取备案工作,并将新生录取名册提交对口高职院校备案。高职院校要高度重视过程性转段选拔考核工作,在中职学段入学后一个月内向考生公布招生章程和转段考核工作方案。要严格审核报考资格,会同对口中职学校、技工院校共同做好转段考核工作,规范应用专业技能课程证书和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做好高职学段的录取工作,确保招生“公平、公正、公开”。符合高职院校录取条件的学生,只能参加三二分段的录取,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学生,按照教学计划完成中职第三学年的学习,可参加其他类型的高等院校招生考试。三二分段招生学校、招生计划和录取方式另文通知。三、促进高中阶段学校入学机会公平(一)落实优质高中阶段学校名额分配政策。每所优质高中学校要安排不低于50%的招生名额,主要按初中学校中考报名数,直接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学校(含民办),并适当向薄弱初中、农村初中倾斜。名额分配招生采用单独批次、单独录取的招生办法。各市各校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名额分配录取比例不低于总招生数的50%。有关高中阶段学校要统筹做好名额分配考生的培养工作,针对不同学生的特点,积极采取学业辅导等方式,帮助名额分配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二)落实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政策。积极、稳妥地落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地参加中考的相关政策,珠三角9市要积极完善并进一步落实港澳居民或其随迁子女在粤参加中考的政策。要优化资格审核程序,积极创造条件,在统筹考虑随迁子女升学考试需求和教育资源承载能力的基础上,探索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都能在当地参加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并与当地考生同等录取的办法。对于因特殊原因不符合流入地报考条件的考生,流入地考招机构要主动协调流出地予以稳妥解决,原则上回流出地参加高中阶段学校考试和招生。中职学校未经省教育厅主管部门批准纳入计划,不得到外省招收应届初高中毕业生。中职学校要积极拓宽生源渠道,广泛招收往届初高中毕业未升学学生、进城务工人员及其随迁子女、港澳居民或其随迁子女、城乡劳动者、返乡农民工、下岗职工等。(三)规范特殊群体招生1.严禁普通高中录取的各种奖励政策。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的若干意见》(粤教基〔2010〕15号)的要求,严禁学校将各类学科竞赛成绩、“奥赛”成绩、社会艺术考级、特长评级等与招生录取挂钩。2.清理规范录取加分或优待政策。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大幅减少、严格控制加分项目。取消不合理的加分项目,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保留的加分项目,要严格控制加分分值。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或优待政策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不得与其他项目分值累加。所有拟享受加分或优待政策的考生都须自行进行申报。健全和严格落实加分或优待考生资格审核公示机制。各市及招生学校要规范加分或优待考生信息公示的内容、程序、时间等要求,向社会明确告知公示网站。主动公开加分或优待办法、拟加分或优待录取考生资格信息和最终录取结果,做到详实、准确、及时公示。公示内容须包括拟加分或优待考生的姓名、性别、所在中学、加分或优待项目、优待或加分分值及审核单位等。中学还须在校园通知栏以及加分或优待考生所在班级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网上公示信息须保留到当年年底。未经公示或未按要求公示的考生及其加分或优待项目、分值,不得计入投档成绩并使用。(四)进一步完善和规范自主招生。高中学校要根据自身办学目标、定位和特色制订自主招生方案(含学校招生范围、计划、标准、办法和程序等)。公办学校自主招生比例控制在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的10%以内,选拔具有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体育、艺术、科技等特长特色类型招生均纳入自主招生范围。各市除体育、艺术和小语种3种类型可在本市范围招生外,其他类型自主招生应落实属地招生政策,在规定的属地范围内招生。承担国家特殊人才培养任务的普通高中,按原批准的办法招生。自主招生方案须提前向社会公布同时报学校主管部门备案。高中学校要根据招生方案、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情况,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结束后开展自主招生,主动及时公开自主招生的各环节重要信息和录取结果。四、严格招生录取管理各市要加大统筹管理力度,按照国家和省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和管理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招生政策及工作实施细则,加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管理,规范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秩序,严肃招生工作纪律,切实保障教育公平公正,维护良好的教育生态,维护教育工作形象。(一)严格计划管理。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的文件要求,保持高中阶段教育普职比大体相当,科学制订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并严格实施,推动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各市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按照管理权限,认真做好招生计划编制工作,统一审批学校招生计划;普通高中学位资源不足的地市,由生源输出地和输入地市教育行政部门联合报省教育厅备案后安排跨地市招生计划。跨地市的中职学校转移招生计划由省统一公布,中高职贯通培养(含五年一贯制和三二分段)招生计划由省统一审核和公布。各招生学校应严格按照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定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范围、时间、标准和方式进行统一招生,不得随意更改招生计划,增强招生计划的透明度和严肃性。(二)加强招生管理。各市要严格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属地招生和公民同招政策,地处县域(包括县、不设区的市)的公办普通高中应在本县域内招生;地处设区市城区的公办普通高中应在所在区或地市教育部门批准的若干城区内招生。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纳入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招生范围应与所在地公办普通高中保持一致。对于普通高中学位资源不足的县(市、区),由地市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县(市、区)教育部门的申请,统筹调配全市学位资源,合理安排各高中学校招生计划。公民办普通高中要严格执行审批机关统一批准的年度招生计划、范围、标准和方式,做到同步招生。各普通高中学校不得违规跨地市招生,不得招收未在本地市参加中考的学生。严禁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免试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严禁普通高中学校通过微信公众号或微信小程序等其他渠道收集学生有关报读意愿以及个人相关信息。严禁学校间混合招生、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严禁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以公办学校名义招揽生源;严禁未经录取,提前发放录取通知书、预录通知书,提前收取“预留学位费”;严禁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高额物资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招收已被中等职业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严禁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考“状元”和升学率。各中职学校、技工院校不得提前招收未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初中学生,妨碍国家九年义务教育制度的实施;中职学校、技工院校不得以普通高中学校(班)等名义招收学生。(三)严格资格审核。要加快建设并用好省或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服务平台(下称“中招服务平台”),精准服务区域发展需求。充分使用中招服务平台,切实加强招生宣传、招生计划、考试报名、资格审核、志愿填报、网上录取以及结果发布等管理工作,有效保障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招生工作同步报名、同步录取。各市要进一步加强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报名资格审核,按照本地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报名政策,严格审核考生的户籍、学籍和实际就读情况。采取有效措施标本兼治“中考移民”、跨区域招生。不得随意向县(区、市)和学校下放中招服务平台招生功能权限。对于通过非正常户籍学籍迁移、户籍学籍造假、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等手段获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资格的,要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切实维护招生秩序。(四)强化学籍管理。高中阶段学校一年级新生经审核被录取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校办理注册手续,即准入校学习,取得学籍。未经学校批准,不按学校规定期限到校办理注册者,不保留入学资格,不建立学籍。高中阶段学校要依据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招生办核准的新生录取名册注册学籍。各市教育行政、招生部门要加强中招服务平台与学籍系统的对接,录取后已经报到的学生学籍信息,必须经地市审核后在录取工作结束后一个月内,在中招服务平台备案(审核)。使用自建中招服务平台的地市,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将普通高中、中职学校、技工院校录取数据导入省中招服务平台。学籍系统不得为未经省中招服务平台备案录取的新生注册。不得出现为学生违规办理学籍接续、“空挂学籍”等情况,严禁“人籍分离”、伪造学籍、违规招收“挂读生”和变相招收“借读生”、出具虚假就读证明和自行录取新生、无学籍现象发生。要重点检查招生录取学籍接续有关工作,定期抽查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业务核办情况,及时查处、纠正学籍管理中的不规范行为,堵住违规招生漏洞。(五)深化违规招生治理。各市各校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招生政策,严肃招生工作纪律。各级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招生部门要认真落实监管责任,会同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对属地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监督检查,建立完善招生监督工作机制,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主动公布招生咨询方式、投诉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加强考试招生全程监督,严肃查处违反招生政策和纪律以及扰乱招生秩序的行为,及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解决招生工作过程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化解矛盾。要以“零容忍”态度严惩招生过程中的违规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依纪依规追责问责。对不具备办学资质的学校和未经所属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异地分校、办学点,要坚决取缔招生资格。五、深入实施招生“阳光工程”(一)完善招生信息公开制度。要严格执行教育行政部门、招考机构、招生学校三级信息公开制度,认真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要求。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方式和时间,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政策、招生条件、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等招生信息,向社会明确告知公示网站,做到详实、准确、及时公示。确保招生过程公开透明,结果公平公正,自觉接受社会、利益相关者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二)认真落实公示制度。要将招生学校名单以及名额分配、自主招生、招生加分、随迁子女等的操作办法以及录取结果等在区(县)招生机构网站上予以公示。在招生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应及时上报,协调解决,保证此项工作在社会广泛监督下公开透明进行。(三)强化招生信息安全工作。各市要高度重视信息安全防护工作,落实信息安全责任,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及时堵塞管理和技术安全漏洞。招生录取期间,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加强对重要设备、信息系统和网站的运行监控和安全监测,进一步完善防病毒、防攻击、防篡改、防瘫痪、防窃密的技术措施,确保信息系统安全可靠运行。加强考生密码发放和志愿填报等环节管理,鼓励采用手机短信验证码、动态密码等技术手段,加强考生身份验证,严防志愿被篡改。加强考生信息安全教育,提高防范意识,妥善保管个人信息,严防信息泄露或被他人操控。六、优化招生宣传和考生服务 (一)加强宣传引导。各市要积极运用主流媒体和新媒体等媒介主动发声,要把中招服务平台和市、县(区)招生委员会的门户网站作为招生信息的官方发布渠道。要健全信息发布机制,重要考试招生信息须经市级考招机构主要负责同志或高中阶段学校主要负责同志审核后方可发布。要宣传国家和省的中考招生政策,以及学校的招生信息等,做好政策解读、志愿填报、信息查询和温馨提示等服务工作,及时回应学生、家长和社会关切,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努力争取学校、家长、学生、社会的理解和支持。对群众广泛关注的敏感问题和难点问题,要有针对性地深入细致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各初中学校要配合做好招生宣传工作,要将各级招生办的统一招生信息发布平台在学校门户网站显眼处提供链接,向学生提供全面的高中阶段招生政策、信息、规定和要求,指导学生填报志愿。不得以任何形式发布虚假宣传资料和信息。要准确解读国家职业教育助学政策,对家庭经济困难考生、残疾考生、“两后生”等群体给予更多的关怀和帮助,不让一个新生因经济困难而放弃入学。要在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安排下,有序地接受中职学校、技工院校和中高职贯通的高职院校进校宣传,打通中职学校、技工院校、高职院校与初中毕业生信息沟通的“最后一公里”。要坚持正确招生舆论导向。不公布,不宣传,不炒作“考试状元”“高分考生”“升学率”等,严禁给年级、班级、教师下达升学指标,不得劝学生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不得片面将升学率与教师评优评先及职称晋升挂钩,严禁以考试成绩和升学率排名排队、表彰奖励,不得在网上发布或校园内张贴不利于引导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考试标语。要制订社会舆情应对处置预案,加强舆情监控,杜绝虚假招生,宣传欺骗等误导学生的行为。(二)做好招生服务保障。各市各校要积极做好志愿填报指导服务,为考生提供政策解读、参考信息和咨询指导。严禁代替学生填报志愿,不得以任何影响升学质量为由等拒绝或引导学生放弃填报志愿和参加中考。各市教育部门要联合网信、市场监管等部门,对收取高价填报志愿咨询费、面试辅导费等的中介机构、网站和微信(小程序)开展专项治理,依法依规查处有关虚假宣传、违规经营的机构。市级考招机构和高中阶段学校要公开违规举报电话和咨询电话,及时妥善处置信访问题,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七、做好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周报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和高中阶段学校工作人员必须熟练掌握省中招服务平台的操作。首次使用省中招服务平台录取、暂停当年招生的中职和技工院校,须于4月1日前由市招生机构或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技工学校招生办公室向省教育考试院提出书面申请。加强中职学校、技工院校招生计划执行情况督查,及时通报省中招服务平台的录取进度,第一阶段中职招生工作结束后,各市在省中招服务平台的录取数据、完成任务情况将汇总公布。未完成中等职业学校年度招生任务且完成任务比例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的,在安排省级以上财政专项资金时将视情况予以扣减,并暂缓开展现代职业教育综合改革示范市项目验收工作,减少其他省级以上中等职业教育有关项目的申报限额。为及时掌握各市高中阶段学校的招生进展情况,将继续实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周报制度。中职学校招生周报从8月1日起至10月20日止,由市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能部门分别统一填报;普通高中学校周报从8月1日起至9月8日止,由各市教育局职能部门统一填报。请有关单位登录省中招服务平台填报当天截止的累计招生数据(网址:https://www.eeagd.edu.cn/zkpt)。八、其他事项《广东省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附件1)《广东省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日程表》(附件2)在省教育考试院网页可以直接下载电子文档,不再印发纸质文件,也可在考试院官微查询。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市管理,涉及招生的具体问题可向当地市级教育、招生和人社部门咨询。涉及重大政策问题,可向省级教育、招生和人社部门咨询。 附件:1.广东省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2.广东省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日程表 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3月21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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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 关于2023年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的通告
一、报名
(一)报名对象
1.全省中等职业学校2021级、2022级全日制学历教育学生(含高职院校招收的全日制中职学历教育学生,不含五年制高职教育学生)均须参加相应科目合格性考试,有升学意愿的2021级学生还需参加等级性考试。
技工院校在校生和社会人员也可报名参加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
2.2020级、2021级中职学生在2021年、2022年合格性考试中缺考的(含未报考的),须参加2023年相应科目的合格性考试。
3.有意愿参加2024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的中职学校一年制学生、中职学校2020级学生、技工学校在校生和社会人员,须参加2023年中职学业水平考试的公共基础知识(德育、语文、数学、英语)和专业基础知识的合格性考试、等级性考试。
4.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三二分段制”学生,有意愿在完成前三年学业后提前就业的,经高职院校和联办中职学校同意,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后,可报名同一年级中职学生参加的合格性考试,但不可参加等级性考试。
5.拟报名2024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的上述考生,还须符合2024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的报名条件(另文公布)。
(二)报名时间
2023年4月17日-21日,逾期不予补报。
(三)报名地点
1.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在学籍所在学校报名。
2.高中阶段其他类型学校在校生在就读学校集体报名或学校所在地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名。
3.社会人员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名。
(四)成绩查询办法
成绩公布后考生可通过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中职学考”栏目中的“中职学考成绩查询”进行查询。考生查询成绩所需的用户名及密码由所在报名点统一生成、打印并告知,其中,在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名的考生,用户名及密码与考试通知单一并领取。
二、考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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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 关于印发《2011年甘肃省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2011年甘肃省 成人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甘招委发[2011]29号各市(州)、长庆局招生委员会,省内各成人高等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 2011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要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教育规划纲要,以提高质量促进公平为重点,强化考试环境综合治理,营造和谐的招生考试环境,确保成人高等教育健康和可持续发展。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综合治理,确保考试安全顺利 成人高校招生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要从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稳定和倡导良好社会风气的大局出发,高度重视成人高校招生考试工作,强化招生考试环境综合治理,严格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严打违规舞弊。要充分发挥各级招生委员会和教育行政部门的职能,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明确责任分工,密切协作,联防联控,齐抓共管,确保从命题、制卷、运输、保管到施考、评卷等全过程的保密安全。要严防严打团伙舞弊、兜售作弊工具等违规违法行为,会同有关部门综合治理网络环境和考点周边环境,严密监控并及时清理通过网络、手机、校园小广告等传播涉嫌试题泄密和作弊信息。同时要制订有效的应急工作预案,快速妥善处理重大突发事件。要适时进行招生考试预警和案例宣传。 二、加强对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监管,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秩序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大对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监管力度,坚决制止和惩处以营利为目的的虚假和欺骗性招生宣传、违规招生等行为。严禁以国家高等学历教育名义进行非学历教育招生虚假宣传,严禁以国家高等学历教育校外办学点名义进行违规招生和办学,严禁超出规定的项目及标准向学生收取费用。对核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三、提高成人高校招生生源质量,更好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 各成人高校要充分认识提高成人高等教育质量对建设学习型社会和构建终身教育体系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树立为地方经济服务、为在职从业人员服务的观念,根据区域经济发展情况、社会需求和生源状况合理调整招生专业结构,合理确定招生规模,对生源不足的高校和专业要减少招生计划。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严格执行政策规定,加强对考生报名资格的审核工作,严格审核专科起点升本科考生的第一学历,严禁没有国民教育系列高等教育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人员报考专科起点升本科。各有关高校要加强函授站点的建设和管理,加大投入,促进函授教育的规范化和现代化,在保证面授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手段提高远程辅助教学能力。 四、认真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积极稳妥推进成人高校招生改革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成人高校要按照统筹规划、试点先行、有序推进的原则,积极研究成人高等教育及招生的发展和改革总体思路。加强地方政府对成人与继续教育改革发展的统筹,积极引导在职从业人员在工作所在地根据职业需要选择性接受高等教育,促进高等学校为地方经济发展培养实用性人才,努力维护入学公平和促进成人高等教育健康可持续发展。继2010年河北、内蒙古、河南和重庆4个省(区、市)进行报名和分省计划编制办法改革试点取得成功的基础上,今年我省也开展报名和分省计划编制办法改革试点工作。因此,各成人高校要以办学条件为基础,以社会需求为导向,科学合理编制成人高校招生计划,努力解决社会需求和供需之间的结构性矛盾。相关单位要积极支持,相互配合,确保我省改革试点工作顺利进行。 五、提高认识,落实国家优惠政策 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充分认识国家鼓励高校毕业生服兵役和“下基层”对提高军队素质和改善基层干部结构的重大意义,按照《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后接受成人本科教育招生办法(试行)》(教学厅[2009]6号文附件2)的要求,广泛宣传动员,积极沟通相关部门和高校,严格进行资格审查,细化操作程序和录取方案,提供周到便捷服务,确保国家对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后免试接受成人本科教育的优惠政策落到实处。 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建立和完善重要事项告知制度 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继续完善信息公开的工作体系,对于考生应予知晓的招生政策、报名资格、考试办法、录取规则以及成人高校办学资格、办学类型、录取结果和学费标准等信息,应全面、准确、及时向考生公布;对于可能影响考生考试和录取的重要事项应在报名阶段向考生书面告知,并由考生签字确认,告知内容主要包括:考试违纪作弊处理规定,考生诚信档案的记入和使用,被录取的专升本考生入学报到时必须出具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或以上证书,否则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并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附件:一、2011年甘肃省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二、2011年甘肃省成人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三、2011年甘肃省成人高校招生工作进程表 [点击浏览该文件:浏览附件请点击进入.doc] 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 二O一一年七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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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 黑龙江对口升学2023准考证打印时间及入口
2023年黑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专业对口升学准考证打印时间为4月5日9时后,打印入口为“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https://www.lzk.hl.cn)并点击“网报中心”。
2023年黑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专业对口升学考试招生相关工作正在有序进行,现提醒广大考生于2023年4月5日9时后登录“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网址:https://www.lzk.hl.cn)。
在“网报中心”页面点击“2023年黑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专业对口升学招生考试报名入口”,认真阅读《2023年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和《考场规则》并点击“我遵守”按钮后,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要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严格遵照相关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试。
如准考证信息与本人信息不符,可到报名所在地的招考机构核实确认。
特别提示:
考生如不参加市(地)、县(市、区)招考机构统一组织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将不予发放准考证,不允许参加考试和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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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 2023年上半年广西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报名公告
我区2023年上半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将于6月15日至17日举行,现将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时间安排(一)考试时间。日期时间科目科目代码6月15日09:00-10:00历史10411:00-12:00化学10715:00-16:00地理10517:00-18:00生物学1086月16日09:00-11:00语文10114:30-15:30思想政治10317:00-18:00信息技术1096月17日08:30-10:00数学10211:00-12:00物理10615:00-16:30英语110(二)报考时间。报考时间为4月24日至5月12日,逾期不再受理。(三)准考证打印时间。准考证打印时间为6月1日至17日,由各报名点统一打印并发放给考生。二、报考对象和要求(一)报考对象。1.普通高中在校生。2.自愿报名参加的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在校生和社会人员。(二)不得报考人员。1.处于学业水平考试停考处理期限内的考生。2.国家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校生。(三)科目报考要求。1.高中一年级学生只能报考历史、地理、化学、生物学等4门科目。2.高中一年级学生以外的考生可按需要选择报考科目,已获得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合格成绩的科目,不能重复报考。3.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学生转入我区,其在外省取得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经我区审定合格的科目不需重复报考,只需报考不合格科目。(四)收费标准。我区2023年上半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报考费为10元/科,考生在报考时须将报考费缴纳给报名点。规定时限内未完成缴费的取消相应报考资格。(五)报考确认。考生完成缴费后,需仔细核对报名点提供的纸质报考确认表,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交给报名点。三、报名地点(一)高中在校生由实际就读学校组织集体报名。(二)有高中学籍,但未获得毕业证的非在校生,到学籍所在学校报名;报名时,须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三)其他人员到户籍所在地的招生考试机构报名;报名时,须出具初中毕业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四、残疾考生申请合理便利符合《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的通知》(教学〔2017〕4号)的残疾考生,需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便利的,应在报名时按规定的要求和程序向报名点提出正式书面申请(见附件),报名结束后一律不再受理。申请内容应包括本人基本信息、残疾情况、所申请的合理便利以及需自带的物品等,并提供本人的第二代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附件:2023年上半年广西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合理便利申请表 附件 2023年上半年广西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合理便利申请表考生姓名考籍号残疾类型残疾级别考生有效居民身份证号码考生残疾人证件号码申请的合理便利请在对应的方框勾选(可多选)1.□使用大字号试卷□使用普通试卷2.□ 免除外语听力考试3.□携带照明台灯□携带光学放大镜□携带橡胶垫4.□ 佩戴助听器□佩戴人工耳蜗5.□ 使用轮椅□携带拐杖 □ 携带特殊桌椅6.□ 延长考试时间7.□ 需要引导辅助8.□ 优先进入考点、考场其他如有其他便利申请,请在此栏内填写申请人/申请人法定监护人签名:(法定监护人签名的请说明情况,并提供监护人的相关有效身份证件、联系方式等。如申请获批,考前监考员或考务员会在其所在考场宣布其享受的合理便利方式和原因,以免其他考生质疑。)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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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德宏职业学院单招考试大纲
2023年德宏职业学院单招考试大纲包含《文化素质》考试大纲、电子子信息类、工程类专业、旅游餐饮类、商务管理类、医药卫生类以及装备制造类专业《职业技能测试》考试大纲。 《文化素质》考试大纲(所有三校生适用) 第一部分 《语文》 一、考试内容 (一)语文基础知识的要求 1.语音(掌握声母、韵母、声调及拼写规则,能给常用汉字注音); 2.文字(掌握常用的汉字,了解同音字、多音多义字); 3.词汇(掌握同义词、反义词及词语的感情色彩,能辨析近义词、同义词,了解反义词、掌握常用的成语); 4.语法(了解基本的语法知识,能辨析简单的语法错误); 5.修辞(掌握比喻、比拟、夸张、借代、排比、对偶、双关、反语、设问和反问等修辞方式); 6.能正确使用标点符号; 7.了解与考试大纲要求的篇目有关的文学常识。 (二)阅读要求 1.现代文 (1)正确理解文中重要词语的含义及其在文章中的作用; (2)能理解文中重要的句子; (3)能筛选并提取文中的信息; (4)能区别一般的文章体裁和文学作品的分类,正确分析文章结构,把握文章思路; (5)能根据不同文体的特点,归纳内容要点,概括中心思想; (6)能比较准确地分析整编文章在写作方法和语言运用方面的特点; (7)能结合具体作品的写作背景,分析评价一篇文章或文学作品的思想内容和作者的观点态度,具备一定的文学鉴赏能力。 2.文言文 (1)了解古今词义的差别; (2)掌握常见的文言实词; (3)了解常见的文言虚词的一般用法; (4)了解常见的文言句式, 特别注意与现代汉语不同的句式; (5)能阅读和翻译浅易的文言文。 二、考试形式及试卷结构 (一)答卷方式 闭卷,笔试(机考)。满分为50分。 (二)试卷内容、占分比例 1.语文基础知识:30分 2.阅读理解:20分 (三)题型 选择题和(或)判断题。 第二部分 《数学》 说明:考试大纲包括九章数学考试内容,考试内容的要求分为“了解”、“理解”、“掌握”、“掌握且熟练运用”四个层次。 第一章 基础知识 一、数与式 (一)有理数 1.理解有理数的概念和性质,掌握数轴、相反数和绝对值的概念,会进行有关计算,能比较有理数的大小。 2.掌握有理数的运算法则和运算律,能熟练地进行有理数的四则运算及其混合运算。 (二)代数式 1.理解代数式、有理式、整式、分式、单项式、多项式的概念,了解它们之间的区别与联系,会把简单的数量关系列成代数式。 2.掌握合并同类项的方法和去括号、添括号的法则,能熟练地运用这些公式和法则进行计算。 3.掌握幂的运算性质及整式乘、除的运算法则,能熟练地运用这些公式和法则进行计算。 4.牢记7个乘法公式,并能熟练地应用这些公式进行计算。 5.了解因式分解的意义,能区分整式乘法和因式分解,掌握因式分解的基本方法及一般步骤,并能熟练地进行因式分解。 6.理解分式的概念,掌握分式的基本性质、符号的变化法则、四则混合运算和乘方运算法则,能熟练地进行分式的约分、通分和分式运算。 7.理解有关平方根、立方根和实数的概念,了解实数与数轴上的点的一一对应关系,理解二次根式、最简二次根式、同类二次根式的概念和二次根式的性质,掌握二次根式的四则运算方法,并能进行二次根式的化简和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