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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 2024年上海市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成绩将于11月18日14:00公布
2024年上海市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成绩查询通道将于11月18日将开通,相关考生注意事项如下:一、成绩查询11月18日(星期一)14:00起,考生可登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edu.cn)“成绩查询”栏目或“一网通办”PC端(zwdt.sh.gov.cn)、“随申办”移动端,选择“2024年上海市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成绩查询”进入查询界面,输入本人准考证号和密码(初始密码为网上报名使用的证件号码后六位非字母的数字)查询成绩。二、成绩复核考生若对本人成绩有疑问,可于11月19日(星期二)9:00-16:00,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进入“成绩查询”栏目,选择“2024年上海市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成绩复核”申请成绩复核。具体操作办法如下:1. 考生使用准考证号作为用户名登录成绩复核系统,初始密码为网上报名使用的证件号码后六位非字母的数字,登录后可以修改密码。2. 登录后需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所提示的部分科目成绩以验证身份。3. 身份验证通过后,在申请页面中勾选申请复核的科目后点击“提交申请”,看到提示“提交成功”的红色字体即表示申请完毕,退出请点击“退出系统”按钮。4. 考生如需修改勾选信息,可在开通网上申请的时间段内再次登录系统修改科目。复核科目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提交的最终申请科目为准。5. 考生网上填写完毕后,应退出系统重新登录,查看确认本人申请的复核科目。6. 11月20日(星期三)15:00起,考生可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查询成绩复核结果。7. 成绩复核只核查答题纸姓名、准考证号是否与考生本人对应,试卷有无漏评、漏阅,小题得分是否漏加,各小题得分合成后是否与提供给考生的成绩一致等,不重新评阅答卷。复核结果只向考生提供所复核科目成绩总分。不得查阅答卷。
[甘肃] 甘肃省2024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查询公告
我省2024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评卷工作已圆满结束,本次考试成绩将于11月15日10:00公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查询本次考试成绩1.声讯台查询移动用户通过1258096查询,电信用户通过16887811查询。 2.网上查询考生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http://www.ganseea.cn),在首页自学考试模块下进入“办事大厅”,选择“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点击“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查询”,输入本人准考证号和身份证号及系统随机生成的验证码可查询当次考试成绩,点击“打印成绩单”可打印相应信息。查询时,建议使用IE11及以上或Edge,谷歌浏览器,分辨率设置在1600*900以上,查询系统不支持手机登录。 3.现场查询考生携带有效证件到考籍所在市(州)教育考试招生机构或高校继续教育学院自考管理部门查询成绩。二、成绩复核若考生复核本次考试成绩,请11月22日(工作日)前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到考籍所在市(州)教育考试招生考试机构或高校继续教育学院自考管理部门提出成绩复核申请(见附件),逾期不予受理。成绩复核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负责组织实施,复核内容包括:考生信息和答题卡是否一致,主观卷是否漏评,合分是否错误(包括小题分、大题分)。复核结果由各市(州)教育考试招生考试机构或高校继续教育学院自考管理部门通知考生。附件: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复核申请表 甘肃省教育考试院 2024年11月14日 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绩复核申请表 申请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准考证号复核科目代码复核科目名称复核科目考试时间复核科目考试成绩复核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时市(州)教育考试招生机构或高校继续教育学院自考管理部门经办人(签字) 部门盖章
[江西] 2024年江西省成人高校招生考试成绩查询及申请复核的公告
现将2024年成人高考成绩公布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成绩公布时间。我省2024年成人高考成绩,将于11月18日09:00,通过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http://www.jxeea.cn)向考生公布。考生访问“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凭报名序号(或居民身份证号)和密码登录“江西省成人高考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本人考试成绩。二、成绩复核事项。考生如对本人考试成绩有疑义,可于11月20日09:00至21日17:00登录“江西省成人高考网上报名系统”提出复核申请,经设区市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同意后报省教育考试院复核,复核结果于11月25日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考生。复核内容包括是否存在漏统、错登、错统等情况,评分宽严不属于成绩复核范围。江西省教育考试院2024年11月13日
[福建] 关于2025年1月福建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补报名的通告
经研究决定,我省2025年1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补报名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9:00-17:30,报名条件与方法详见《关于2025年1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报名工作的通告》(https://www.eeafj.cn/ptgzxkgsgg/20241030/13690.html),请符合条件仍未报名的考生尽快报名,以免错过报名时间。 特此通告。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2024年11月13日
[福建]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25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理论课程考试安排的通知
各市、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考试院,各主考院校: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2025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考课程考试时间安排表》(教考院函〔2024〕79号)要求,现将《2025年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理论课程考试安排表》印发给你们,请做好宣传及报名组织工作。 (点击查看附件)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2024年11月11日
[福建] 福建省2024年成人高考成绩发布公告
福建省2024年成人高考成绩将于11月12日发布。请相关考生凭账号、密码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成考成招-网上报名系统(考生登录)”栏目查询。
[甘肃] 关于调整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大数据与会计(专科)专业课程计划的通知
甘肃省教育考试院 2024年11月7日
[甘肃] 2025年上半年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
一、开考专业、开考课程及时间安排详见附件。二、报考(一)网上报考全省自学考试实行网上报考(含应用型专业学制外考生和“专接本”学制外考生)。考生使用准考证(新生注册使用身份证)和开通电子支付功能的微信、支付宝、银行卡直接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网址:https://www.ganseea.cn),点击“办事大厅”,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栏目下选择“自考报名系统”进行报考。(二)报考流程 (三)报考时间1.社会型新生注册及缴纳电子注册费时间:2025年3月3日00:00至3月6日24:00。2.所有参加网报考生选课缴费时间:2025年3月3日00:00至3月9日24:00。请广大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考,逾期不予补报。(四)报考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报名参加自学考试。报考本科层次专业的考生须在毕业前校验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层次毕业证书。服刑人员经司法劳改管理部门审批后方可报考。高职(大专)在校生或自学考试专科在读考生可同时报考本科层次相关专业,在办理毕业手续时须交验“学信网”认证的专科毕业证书。(五)报考手续及相关要求1.新生首次报考,按照“登录报名网址→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照片→缴纳电子注册费→查询准考证号→填报课程”等六个步骤进行操作。请新生在2025年3月6日前进行“电子注册费”缴纳,完成缴费后各报名点才能进行审核。上传照片要求:(1)本人身份证照片是考生使用手机等照相器材对含有本人照片等基本信息一面的身份证进行拍照并上传。照片要求:①存储为“jpg”格式;②图像大小在2MB以内。(2)考生报名上传的本人标准照片将作为考生准考证及毕业证使用照片,一经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审核确认,不得更改。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工作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21〕125号)规定,本人标准照片要求如下:基本要求①图像应真实表达本人相貌。禁止对图像整体或局部进行镜像、旋转等变换操作,不得对人像特征(如伤疤、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②图像应对焦准确、层次清晰、色彩真实、无明显畸变。③除头像外,不得添加边框、文字、图案等其他内容。拍照要求①背景:应均匀无渐变,不得有阴影、其他人或物体。可选用白色(参考值RGB<255,255,255>)。②人物姿态与表情:坐姿端正,表情自然,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耳朵对称,左右肩膀平衡,嘴唇自然闭合。③眼镜:常戴眼镜者应佩戴眼镜,但不得戴有色(含隐形)眼镜,镜框不得遮挡眼睛,眼镜不能有反光。④佩饰及遮挡物:不得使用头部覆盖物。不得佩戴耳环、项链等饰品。头发不得遮挡眉毛、眼睛和耳朵。不宜化妆。⑤衣着:应与背景色区分明显。避免复杂图案、条纹。照明光线①照明光线均匀,脸部曝光均匀,无明显可见或不对称的高光、光斑,无红眼。②建议配置光源两只(色温5500K-5600K),摆设高度与被拍摄人肩部同高,角度为左右各45度,朝向对准被拍摄人头部,距离被拍摄人1.5米﹣2米。电子图像文件①电子图像文件规格为宽480像素×高640像素,分辨率300dpi,24位真彩色。应符合JPEG标准,压缩品质系数不低于60,压缩后文件大小一般在20KB至40KB。文件扩展名应为JPG。②人像在图像矩形框内水平居中,左右对称。头顶发际距上边沿50像素至110像素;眼睛所在位置距上边沿200像素至300像素;脸部宽度(两脸颊之间)180像素至300像素。2.老考生报考时,使用准考证号登录网站报考(登录密码为身份证号),完善考生信息,选择考试地点,填报课程,在线支付报考费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考过程。3.考生选择报考课程时,同一考试时间段只能选择一门课程,即当次考试考生最多只能选择四门课程(含四门)。4.应用型专业学制外考生和“专接本”学制外考生按老考生对待,使用准考证号登录网站报考(登录密码为身份证号),完善考生信息,选择考试地点,填报课程,在线支付报考费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考过程。5.我省网报采取课程报考模式,考生报考界面中显示本次所有开考课程,请考生报考时务必先确定所学专业,并查实该专业的设置课程,进行课程报考。未毕业考生可使用同一个准考证号选报其他专业的课程,达到该专业毕业条件可申请毕业。6.公安管理学(专升本)专业报考资格为在职警察和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学生。首次报考时,在职警察须持单位开具的证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在校生须持本校开具的证明、已毕业的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学生须持本校毕业证书到报名地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审核报考。老考生可直接到网上报考。7.护理学专业只接受已经取得卫生类执业资格的在职人员报考。卫生类专业在校学生也可报考,但须在取得相关资格证书之后,方可申请办理毕业。8.不参加英语(专升本)课程考试的考生,可在非本专业的其他专升本专业计划中任意选考2门专业课,考试成绩合格可以顶替英语(专升本)。9.自2024年上半年起,我省全面实施新专业课程设置,所有考生按新专业代码、名称和课程设置参加报名报考及毕业申请等相关工作,已停考专业不再办理毕业手续。在籍未毕业考生已通过课程成绩有效,按照新专业计划顶替关系进行顶替,成绩全部合格后,按照新专业课程设置申请毕业。具体专业课程设置及新旧课程顶替有关事宜详见《关于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甘考委发〔2023〕2号)。10.大数据与会计(专科)专业自2025年上半年起,全面实施新专业课程设置,考生按照《关于调整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大数据与会计(专科)专业课程计划的通知》(甘考委发〔2024〕7号)规定,按新课程设置参加报名报考及毕业申请、课程顶替等相关工作。11.已停考专业在籍未毕业考生已通过课程成绩有效,考生可从现行开考专业中选择同层次相近专业,已通过课程按照相同、相近和“一顶一”(公共政治课、英语除外)顶替办法执行,剩余未通过课程根据相应新专业课程设置要求,选择新专业课程设置内课程报名参加考试,成绩全部合格后按照新专业申请毕业。12.自2025年上半年起,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对思想政治理论课进行了调整:自学考试专科层次专业(专科)思想政治理论课设置3门课程,共9学分,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程代码15040,3学分)、“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程代码15041,3学分)和“思想道德与法治”(课程代码15042,3学分)。自学考试本科层次专业(专升本)思想政治理论课设置3门课程,共9学分,包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程代码15040,3学分)、“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课程代码15043,3学分)和“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课程代码15044,3学分)。“形势与政策”的内容列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程,考试范围和内容为每次考试日期前12个月以内的国内外时事。所有考生按新课程代码和名称参加报名报考,已通过的课程成绩有效,按照《关于调整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设置的通知》(甘考委发〔2024〕4号)规定进行顶替。13.英语(专升本)专业英语听力与口译课程考试考点设在西北师范大学教学3号楼外国语学院。报名时间为2025年3月3日至3月9日,考试时间为4月最后一个星期日上午。联系人:胡志军,联系电话:18909310323。三、实践性环节考核(一)实践性环节考核工作由主考学校继续教育学院负责组织,考核时间、地点、方式由各主考学校确定,考生可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查询《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主考学校一览表》。(二)实践性环节考核报名条件1.课程实验。凡本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实践课程的理论部分成绩合格的考生,按照主考学校相关部门要求报名参加考核。2.综合实践(综合作业、临床考核)。凡本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专业基础课、专业课程(含课程实践)成绩合格的考生,按照主考学校相关部门要求报名参加考核。3.论文答辩(毕业设计)。专升本各专业考生,取得本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含课程实践)合格成绩后,按照主考学校相关部门要求报名参加考核。四、电子转考我省自学考试考生考籍档案转出一年两次,上半年1月1日至2月20日(工作日)、下半年7月1日至8月20日(工作日),考生到考籍所在市(州)教育考试招生机构申请办理,考籍转出后,3月(9月)11日至3月(9月)25日(工作日)到转入省现场确认。考籍档案转入一年两次,上半年3月12日至3月25日(工作日)、下半年9月12日至9月25日(工作日),考生到甘肃省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处现场确认并办理转入手续。五、收费报名、考试等相关收费根据《省物价局 省财政厅关于理顺规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相关收费的通知》(甘价费〔2009〕204号)规定执行。(一)专、本科报名考试费每人每科次40元。(二)免考、转档手续费每人每次按一科次40元标准收取。(三)加考、跨考报名考试费按每人每科次40元加倍收取,即80元。(四)毕业生论文(设计)答辩与考核费180元,由考生按规定直接向主考学校缴纳。(五)办理电子注册费每人20元。六、注意事项(一)凡使用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或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合格证顶替计算机类相关课程以及使用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合格证顶替英语(专)和英语(专升本)者,由市(州)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审验合格证原件,在复印件上签字盖章后装入考生考籍档案,并通过信息管理平台上报。(二)已申请办理自学考试考籍档案转出手续的考生不得在我省再次报考自学考试,否则考试成绩无效。(三)根据《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顶替)课程实施办法》(修订),申请免考课程者在取得一门课程合格成绩后,可向考籍所在市(州)教育考试招生机构申请办理有关免考手续。(四)考生应慎重选择报名地点和考试地点。报名地点是考生信息采集审核的地区,毕业时考生须到报名地所在市(州)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办理。考生可在省内跨地区考试,报考时可选择公布的考试地点。(五)考前10日内,所有参加本次自学考试的考生须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打印含考试通知单的准考证。(六)考生必须凭身份证(含军人或武警人员证件)和含考试通知单的准考证参加考试。考生须准备2B铅笔、橡皮和黑色签字笔,按题号顺序依次在答题卡规定区域内作答,并写明题号,凡不按规定顺序答题,坐错座位,故意损坏试卷或答题卡者,成绩以零分计。(七)根据教育部统一要求,考生进入考点须接受智能安检门和人工安检,考生除携带考试所用文具外,手机等通讯设备和随身物品暂存在考点指定区域。严禁考生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考试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点。考试终场前30分钟考生方可交卷出场;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考生离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喧哗,须在指定位置等待指令有序离开考点。(八)对于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条款的考生违纪违规信息将记入诚信档案,并上报教育部。对于涉嫌违法犯罪的考生将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九)考生当次成绩可在考后一个月通过电话查询,电话查询方式:移动1258096,电信16887811,联通116114。也可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在“办事大厅”栏目下进行历年课程成绩查询。(十)自学考试教材目录和省级课程自学考试大纲已及时更新,请考生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网址:https://www.ganseea.cn),点击“办事大厅”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栏目下选择“自考教材”和“自学考试省级课程大纲”分别进行查询。(十一)考生可在线上购买自学考试教材。考生登录“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系统”在甘肃正诚招生服务有限公司淘宝店铺(https://shop196032519.taobao.com/)购买自学考试教材,也可关注甘肃正诚招生服务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通过甘肃正诚官方微商城购买。客服电话:0931-8583961。甘肃正诚招生服务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二维码:附件:2025年上半年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及 课程考试时间安排表附件 甘肃省教育考试院 2024年11月7日
[安徽] 安徽省2024年下半年自学考试成绩公布
安徽省2024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阅卷工作已经顺利完成,成绩将于11月11日10时左右公布,考生可登录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zk.ahzsks.cn)查询成绩。如考生对成绩有疑问,可在11月13日17点之前,根据各市教育考试机构安排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申请成绩复核,逾期不予受理,成绩复核结果由各市通知考生。 安徽省2024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工作将于11月中下旬启动,具体办理时间及方式以市级教育考试机构通知为准。点击见市教育考试机构联系方式。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24年11月11日
[安徽] 安徽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省统考(音乐类)温馨提示
我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省统考(音乐类)报名考生0.45万人。即日起,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网址:gkbm.ahzsks.cn)打印准考证,了解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等。如在打印准考证过程中遇到困难,请咨询所在的学校或当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同时,将考试有关重要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考试时间 1. 声乐、器乐和视唱考试时间从2024年11月16日开始。 2. 乐理、听写考试时间为2024年11月20日下午。 具体考试时间见准考证。 二、考试地点 声乐、器乐和视唱考试地点:安徽师范大学赭山校区(芜湖市北京中路2号)音乐学院。考生须按本人准考证中规定的考试时间,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提前60分钟从安徽师范大学赭山校区西大门(中山北路49号)进入校园,于考前30分钟到达音乐学院考场入口处。 乐理和听写考试地点:安徽师范大学花津校区(芜湖市九华南路189号)行知楼。考生须按本人准考证中规定的考试时间,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于考前40分钟到行知楼入口处排队等候。 三、注意事项 1.了解不同考试地点的具体位置,提前安排好住宿,合理规划出行时间和线路。考生可于考试前一天到考点了解考场分布、考试规则和有关注意事项,熟悉考点环境。严格按照要求进入考点,一定不能迟到。 2.考生须认真阅读《安徽省普通高校音乐类专业统一考试考试说明(试行)》,按准考证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所有乐器不得使用任何伴奏(包括自动伴奏),须背谱演奏(打击乐中的小军鼓和定音鼓除外)。声乐科目要求清唱,不可使用伴奏,须背谱演唱,考生本人可以用考场的钢琴弹奏声乐作品的第一个音(多弹视为违规)。 3.声乐、器乐和视唱考试需要提前30分钟到达音乐学院考场入口处排队候考,通过人脸识别检录入场。考生一定要在本人准考证中规定的考试时间前完成检录,严禁迟到,逾时不到者视为自动弃考。 4.乐理和听写考试地点在安徽师范大学花津校区行知楼,务必提前安排好交通,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考试。 5.声乐、器乐和视唱考试过程中不得以任何形式通报姓名和准考证号,也不得以任何方式明示或暗示本人的身份,否则按违规处理。 6.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是普通高考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并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涉嫌犯罪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7.关注考试期间考点所在地的天气情况,做好防寒保暖。考生不得穿着带有培训机构名称或标识的服装进入考场,妆容及服装不影响评分。为避免安全隐患,不建议穿着拖地长裙等演出服装。 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考试地点示意图: 声乐、器乐、视唱考试地点示意图: 西门距离乐理和听写考试地点最近,北门最远,请考生根据自身情况做好交通安排,示意图:
[上海] 2024年9月(第74次)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成绩开通查询
2024年9月(第74次)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成绩已开通查询,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成绩查询考生可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www.neea.edu.cn/)成绩查询一栏查询成绩。本次考试成绩以等级形式公布(90-100分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60-79分为及格、0-59分为不及格)。二、成绩复核申请考生如对本次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2024年11月13日—15日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本人参加考试的考点申请成绩复核,过期不再受理。 附件:2024年9月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考点信息一览表
[上海] 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复核开通申请
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查询通道已开通,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查询本人成绩。考生如对本次考试成绩有疑问,可申请成绩复核。成绩复核工作采用网上申请登记方式进行。考生可于11月8日(星期五)10:00至11月21日(星期四)10:00登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edu.cn),点击首页“成绩查询”栏目进行网上申请,具体申请流程见附件。11月26日(星期二)上午10:00起,考生可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进入首页“成绩查询”栏目,查询成绩复核结果。根据有关规定,成绩复核只核查考生答卷是否有漏评、加分错、登分错,不重新评阅答卷;复核结果只向考生提供所复核科目成绩总分,不得查阅答卷。市教育考试院负责收集复核考生申请信息,教育部教育考试院负责统一进行成绩复核工作。如果考生因成绩复核结果反馈延误了面试报名,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将给考生开放面试补报名通道。 附件:网上申请成绩复核操作步骤
[安徽] 中国民航大学2025年飞行技术专业招生简章
中国民航大学隶属于中国民用航空局,是一所工、管、理、经、文、法、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行业性大学,是中国民用航空局、天津市、教育部共建高校,是天津市“双一流”建设高校和高水平特色大学建设高校。学校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实价值塑造、能力培养、知识传授三位一体教育理念,着力培养高素质科技创新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国际化人才。 学校前身是1951年成立的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民用航空局第二民航学校,学校的发展一直得到了党和国家领导人的亲切关怀。由毛泽东主席任命方槐将军为校长,周恩来总理选定校址。学校现有天津东丽、宁河两个校区,以及辽宁朝阳、内蒙古呼伦贝尔、新疆石河子三个主飞行训练基地。 中国民航大学对飞行人才的培养与中国民航的成长同步,其教育历史可追溯到上世纪50年代。自2003年恢复设立飞行技术专业后,与中国国际航空公司、中国东方航空公司、中国南方航空公司等多家航空公司开展合作,是中国民航飞行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飞行训练与理论教学质量得到了中国民航局和合作航空公司的高度认可。 飞行技术专业先后被授予“教育部特色专业建设点”、“天津市品牌专业”,加入了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2012年又被教育部列为“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单位”,2020年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在“软科”中国大学专业评级中持续A+。 一、专业介绍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较高政治素养和飞行职业素养,系统掌握民用飞机基础知识、飞行理论和飞机基本操作技能,具备国际视野和担任运输航空驾驶员所需的核心胜任力,能够在公共运输航空或通用航空领域从事飞机驾驶及飞行运行管理工作的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 (二)培养规格 本专业为委托培养单位订单式培养飞行员。基本学制为四年,最短修读年限三年,最长修读年限六年(含休学)。学生在规定的修读年限内完成飞行技术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含飞机驾驶技术训练),考试合格,达到毕业条件者,由学校颁发飞行技术专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我校学士学位授予规定者,由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通过后,授予工学学士学位。本专业主干课程有:飞行领航学、飞行气象学、飞机飞行原理、飞机机体与系统、飞机动力装置、航空仪表与电子电气系统、飞行员陆空通话、仪表飞行与航图、飞行性能计划与载重平衡、飞行人为因素与机组资源管理、飞机私用驾驶员执照飞行训练、飞机商用驾驶员执照飞行训练和仪表等级飞行训练。 (三)学生管理 学生在学期间必须遵守学校、委托培养单位、飞行训练机构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学校设置飞行学员队,对学生实行准军事化管理,一日生活制度均有着严格的规定;学生在我校飞行训练基地训练期间享受每月900元的空勤伙食补助;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用以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生还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优秀学生可获得国家级、市级、校级等各类优秀学生奖(助)学金以及荣誉称号。此外,国内外民航企事业单位或个人还在我校设立了20余项奖(助)学金,用以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学生在学期间应按相关政策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应保险政策按属地规定的保险条款执行。飞行训练期间的航空器机组座位险由飞行训练机构负责购买。 (四)就业政策 学生在入校前后需与委托培养单位签署委托培养协议。学生毕业后达到委托培养协议约定的入职条件,由委托培养单位安排从事相应的民用航空飞机驾驶岗位工作。 (五)淘汰机制 鉴于飞行技术专业的特殊要求,学生可能因政治条件、身体条件、纪律作风、学习成绩、英语水平以及飞行技术等原因导致被终止飞行技术专业学习,根据《中国民航大学飞行技术专业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和《中国民航大学飞行技术专业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符合学校转专业标准者,转到其他专业,毕业后自主择业。 (六)收费标准 本专业学生每人每年学费人民币5800元,飞行训练期间的相关费用按委托培养单位的规定执行,住宿费、服装费、被装费、教材费等其它费用标准按学校的规定执行。 1. 自费生部分。根据合作航空公司需求,2025年度我校计划在安徽、上海、浙江地区为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招收自费生,实行“公司信用担保、学生个人贷款”的方式;计划在山东地区为成都航空有限公司招收自费生,实行“公司垫资、学生分期偿还”的方式。安徽、上海、浙江、山东地区考生参照附件自费学生培养协议执行。航空公司承诺非个人主观原因停飞(如因个人疾病、瘟疫、战争、训练机构或公司经营不善等导致的停飞),由航空公司承担已产生的培训费用。 2. 拟面向除安徽、上海、浙江、山东之外的计划招飞省份,招收公费生。 二、招生录取 按照中国民用航空局、教育部《普通高校飞行技术专业招收飞行学生实施办法》(民航发〔2019〕75号)和《关于深化民航招飞校企合作的实施意见》(民航综人发〔2017〕2号)要求,我校与国航、东航、南航实施校企合作招飞。同时,本校自招送培国内其他运输航空公司。 (一)招飞省份 2025年拟在北京、天津、河北、黑龙江、吉林、安徽、山东、上海、浙江、河南、湖南、重庆、广东、广西14个省份开展招飞工作。 (二)招飞计划 学校2025年飞行技术专业招生,将按照各省飞行合格生源的分布情况和各航空公司委托培养计划来编制确定分省计划,正式招生计划将以2025年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最终公布的为准,实际录取学校将视情根据各地区上线合格生源进行调剂。 (三)送培单位 2025年委托培养单位包括中国国际航空公司、中国东方航空公司、中国南方航空公司、山东航空公司、厦门航空公司、成都航空公司、春秋航空公司等7家航空公司。 (四)招生对象 在开展招飞的地区,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能够参加2025年全国普通高校统一考试(秋季)的高中毕业生(限男性)均可报考,限英语语种,应往届不限。根据委托培养单位需求,年龄限制为16至20岁(2005年9月1日至2009年8月31日),未婚,要求具有较好的英语基础,各科成绩均在良好以上。要求考生选考科目是物理和化学。 (五)报名基本条件 政治思想素质:符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报考条件,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热爱民航事业,热爱飞行工作;具有高度的责任心、良好的工作态度、服务社会的意识以及团结协作的精神;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符合民用航空背景调查要求。身体自荐标准:五官端正,身心健康,生理功能正常,无传染病史和精神病家族史,无久治不愈的皮肤病;根据委托培养单位需求身高168cm(含)-185cm(含)(其中,山东地区身高要求168cm(含)-190cm(含)),校企合作招飞满足送培单位身高要求的我校予以认可,体质指数BMI 18.5(含)—24(含),无“O”、“X”型腿;屈光度(等效球镜)不应超过-4.50D~+3.00D范围;散光两轴相差不应大于2.00D;屈光参差不应大于2.50D;无色盲、色弱、斜视;如做过角膜屈光手术须满足局方规定;会普通话,口齿清楚,听力正常;具有敏捷的反应能力和身体协调能力,符合招飞体检鉴定医学标准。 (六)报名方式 即日起登录《中国民用航空招飞信息系统》仔细阅读政策文件和考生手册后进行考生注册、填报志愿,报名网址:https://mhzf.caac.gov.cn/,参加预选初检前须完成网上报名。 (七)录取方式 考生须经过《中国民用航空招飞信息系统》注册报名、预选初检(部分省份根据委培公司要求增加英语测试等)、体检鉴定(含心理测试)、确认有效招飞申请以及民用航空背景调查。体检鉴定按照中国民用航空局最新颁布的《民用航空体检鉴定医学标准实施细则》(民航规〔2024〕42号)执行,民用航空背景调查按照中国民航局颁布的《民用航空背景调查规定》和委培航空公司要求执行。以上过程均合格者方能在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招生统一考试填报高考志愿时报考本专业,并且要求按提前录取批次第一志愿填报。根据教育部和民航局相关规定,我校2025年飞行技术专业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当地当年高考文化课总分的60%执行,英语单科原始成绩须达到95分(含)以上。按照高考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招生计划录满为止。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认可我校录取规则的情况下,高考总分相同按照英语单科成绩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最终录取原则以我校公布的《中国民航大学本科招生章程(2025年)》以及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投档规则为准。 飞行技术专业按本科提前批次录取,我校认可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相关考生的全国性加分项目和分值。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加分不得超过20分,合格考生按高考成绩(含加分)从高到低顺序录取。未完成招飞计划的省份,考生可根据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安排参加征集志愿录取。参加征集志愿的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我校要求,同时在《中国民用航空招飞信息系统》中“有效招飞申请”招飞院校必须为“中国民航大学”,且符合征集志愿送培单位的初检、背景调查等要求。 三、郑重声明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招飞活动,请广大考生及家长提高警惕,不要相信各种谣言传言,谨防上当受骗。招飞全流程各环节学校不收取任何费用。凡是冒用“中国民航大学”进行招飞活动的,欢迎广大考生及家长举报,我校将保留依法追责的权利。 四、联系方式 (一)学校地址:天津市东丽区津北公路2898号 邮编:300300 (二)咨询电话:022-24092508、022-24092126(工作日:08:30-11:30;14:00-16:30) (三)通知公告发布方式:中国民用航空招飞信息系统、中国民航大学招飞信息网或微信公众号“中国民航大学招生” (四)中国民航大学纪委监察电话:022-24092242(工作日:08:30-11:30;14:00-16:30)。 中国民航大学2025年飞行技术专业招生简章 中国民航大学2025年飞行技术专业报考须知 中国民航大学安徽地区2025年招飞预选初检日程安排
[安徽] 中国民航大学安徽地区2025年招飞预选初检日程安排
中国民航大学2025年招飞预选初检工作已经开始,欢迎广大考生踊跃报考。我校2025年在安徽地区委培航空公司为春秋航空,招飞预选初检工作日程安排如下: 初检时间 初检地点 11月13日8:30-10:30 萧县实验高级中学(凤北校区)(宿州市萧县凤城街道发展大道西段) 11月14日8:30-10:30 阜阳市第七高级中学(阜阳市颍泉区欧阳修路西七中路北交汇处) 11月15日 16:30-18:00 合肥市第四中学(合肥市包河区滨湖新区宁波路224号) 11月16日8:30-10:30 合肥市第七中学(合肥市蜀山区望江西路898号) 11月17日8:30-15:00 滁州市实验中学(高中部)(滁州市琅琊区矿山路1号) 11月18日8:30-10:30 马鞍山中加双语学校(马鞍山市雨山区马向路88号) 11月19日9:10-10:30 芜湖市第一中学(芜湖市鸠江区涌金路100号) 11月19日14:00-16:00 芜湖市第十二中学(芜湖市弋江区乌霞山西路61号) 注意事项: 1.年龄要求16至20周岁(2005年9月1日至2009年8月31日),选考科目为物理和化学,高考外语语种为英语,其他事宜详见《中国民航大学2025年飞行技术专业招生简章》。 2.报考学生参加预选初检须携带: (1)智能手机(需提前下载安装“飞常准业内版”APP。请提前准备,否则无法参加); (2)报名表(详见附件,加盖学校或教务部门章); (3)近一个月内视力验光单(眼镜店或医院出具均可); (4)黑色中性笔。 3.考生需在“中国民用航空招飞信息系统”注册报名,志愿组合为:招飞院校:中国民航大学,送培单位:本校。 4.招飞预选初检过程实行单项淘汰,无需空腹,全程不收取任何费用,交通、食宿自理。 5.中国民航大学从未委托任何培训机构或个人开展招飞工作,敬请广大考生及家长提高警惕,谨防受骗! 中国民航大学2025年飞行技术专业招生简章 中国民航大学2025年飞行技术专业报考须知 中国民航大学安徽地区2025年招飞预选初检日程安排
[甘肃] 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发布及复核通告
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将于11月8日10:00发布,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查询。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发布的成绩是在各科合格线基础上进行转换形成的报告分,非原始卷面分。报告分满分为120分,70分及以上为合格。笔试单科成绩两年有效。在甘肃省参加本次笔试的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于11月8日16:00至11月15日18:00扫描通告下方二维码或登录https://ops.hycj.jrycn.cn/f/gssbsfh申请复核成绩。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出复核申请,或未按要求提供完整准确信息导致无法进行成绩核查的责任自负。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成绩复核信息后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核,教育部教育考试院仅复核登记分数是否准确。考生可于11月22日起,再次登录成绩复核申请网页查询复核结果。 甘肃省教育考试院 2024年11月7日
[河北] 2024年9月(第74次)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成绩、证书查询已开通
2024年9月(第74次)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成绩、证书查询已开通,考生即日起可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www.neea.edu.cn)进行查询,获证考生可下载电子证书。
[江西] 关于印发《江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考考场规则(2025年版)》的通知
各设区市教育考试中心(考试院),有关高校: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是普通高考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考试管理,根据教育部和我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我院制定了《江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考考场规则(2025年版)》,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附件:江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考场规则(2025年版)江西省教育考试院2024年10月30日附件江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考场规则(2025年版)I 音乐类一、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妨碍相关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考试工作场所秩序。二、须凭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提前1小时以上到达指定考点(考试封闭区域)接受身份验证和智能安检门对随身物品的检查。三、考生所携带的考试文具、用品应符合相关规定。1.笔试科目相关考试用具须自备(可用透明塑料盒或塑料袋装),基本配备为:0.5mm中性黑色字迹签字笔,2B涂卡铅笔,绘图铅笔(HB),橡皮擦,无字透明垫板。超出上述品种的文具、用品、资料等禁止带入考场。器乐面试,除钢琴统一提供外,其他乐器由考生自备。2.禁止携带手机、耳机、手表、电子手环、平板电脑等具有通讯、拍录、存储及查询等功能的电子用品进入考点(考试封闭区域)。考试过程中,凡携带上述电子用品者,无论开机或者关机、使用与否,均以考试作弊论处,高考(含艺考)报名所参加考试的各科、各阶段成绩无效。3.因身体有特殊情况(如安装有心脏起搏器、使用助听器等)不便使用安检设备进行检查的考生,须提前开具医疗机构证明和当地招考机构的审核材料。四、严格遵守考试时间和考试流程相关规定。1.音乐类“乐理”和“听写”两科目实行合卷笔试,开考15分钟后,禁止迟到考生参加任一科目考试。2.笔试科目开考前45分钟,声乐或器乐面试科目开考前30分钟考生应进入指定考场(候考室)。开考15分钟后,禁止迟到考生进入考场。3.笔试考试起止时间一律以考点统一信号为准。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后方可答题,作答须使用现行规范语言文字。笔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本场考试结束前30分钟。4.笔试科目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立即停止作答,按照监考员指令配合做好试(答)卷、草稿纸等考试材料回收。从监考员开始收集考试材料至考生获准离场前,均属于考试实施时间段;面试科目自考生进入候考室至考试结束并带离考场前,均属于考试实施时间段。期间,考生须自觉遵守考场纪律,严禁将上述考试材料带出考场,严禁有拍录甚至传播试(答)卷、草稿纸、考试场所等涉考敏感信息之类的违纪、作弊行为,违者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五、考生须在笔试科目试(答)卷上准确填写考生信息,正确粘贴条形码,并按规定作答。1.须在指定位置和规定时间内准确、清晰地填写考生信息,粘贴考生信息条形码。粘贴条形码、确认签字前应认真核对条形码、信息表上的信息,若与本人实际信息不符,应立即举手报告;粘贴条形码要贴正压紧粘牢。凡考试信息漏填、错填、书写字迹不清或未按要求粘贴条形码而影响评卷结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2.须在试(答)卷规定区域内作答并做到卷面整洁。答写在规定区域外、草稿纸上或非对应题号作答区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在答卷(或答题卡,以下统称答卷)上做任何标记,否则按无效答卷处理;不得破坏损毁试卷和答卷;遇试(答)卷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页等问题,考生应举手询问,及时报告监考员;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六、严格遵守音乐类专业《考试说明》及相关补充规定。1.打印准考证时考生声乐、器乐科目分别填报的两首曲目不得重复。否则按违规处理,取消考试资格,相关科目考试成绩计为零分。2.声乐、器乐科目考试时采用的唱法、器种须与高考报名系统所填报的信息一致,否则影响考试成绩责任自负。3.声乐、器乐科目考试时,当场从考生所备两首曲目中随机抽取1首(打击乐专业须考查两种不同打击乐器的作品),供考生现场演唱(奏)并录制音视频作为考评依据。录制时所演唱(奏)的曲目须与考场随机抽选的一致,否则按违规处理,取消考试资格,相关科目考试成绩计为零分。4.考试过程中考生不得自报、呈现个人身份信息[如姓名(含单报姓氏或名字<包括同音姓名>)、考生号、准考证号等],不遵守者按违规处理,相关科目面试成绩记为零分。七、不得穿戴可能影响客观评判的服装、佩饰(包括穿着印有培训机构名称、标识的统一服装)等进入候考室、备考室、考场等考试区域。考生进场前若服装、佩饰等方面不符合要求,须按现场考务人员要求自行更换、调整后方可进入考场,否则影响考试责任自负。八、省统考是普通高考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国家教育考试。考生应知悉国家教育考试相关法律法规,自觉遵守考场纪律。考试区域(包括候考室、备考室、考场等场所)视频监控全覆盖,考试全程录音录像。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法规严肃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替考、组织高科技作弊等违法行为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II 舞蹈类一、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妨碍相关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考试工作场所秩序。二、须凭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提前1小时以上到达指定考点接受身份验证和智能安检门对随身物品的检查。三、考生所携带的考试文具、用品应符合相关规定。1.舞蹈表演科目可使用、携带的道具,仅限会影响舞蹈表演效果的、直接相关且必需的道具。其他非必要的如普通头饰、佩饰等不得作为道具带入,否则影响考试责任自负。2.禁止携带手机、耳机、手表、电子手环、平板电脑等具有通讯、拍录、存储及查询等功能的电子用品(存储舞蹈表演所需音乐的U盘除外)进入考点(考试封闭区域)。考试过程中,凡携带上述电子用品者,无论开机或者关机、使用与否,均以考试作弊论处,高考(含艺考)报名所参加考试的各科、各阶段成绩无效。3.因身体有特殊情况(如安装有心脏起搏器、使用助听器等)不便使用安检设备进行检查的考生,须提前开具医疗机构证明和当地招考机构的审核材料。四、严格遵守考试时间和考试流程相关规定。面试科目开考前30分钟,考生进入指定候考室。面试开考15分钟后,禁止迟到考生进入考场。五、严格遵守舞蹈类专业《考试说明》和相关补充规定1.舞蹈基本功、舞蹈表演、舞蹈即兴三个科目服装、妆容要求一致,均为:女生盘头,着纯色、无标识、无装饰紧身吊带练功衣,穿浅色裤袜和软底练功鞋(或足尖鞋)。男生着纯色、无标识、紧身短袖、紧身裤和软底练功鞋。不可化妆。2.考生不得穿戴可能影响客观评判的服装、佩饰(包括穿着印有培训机构名称、标识的统一服装)等进入候考室、备考室、考场等考试区域。考生进场前若服装、佩饰、妆容等方面不符合要求,须按现场考务人员要求自行更换、调整后方可进入考场,否则影响考试责任自负。3.考生在考点候考室应对自备的舞蹈表演科目伴奏音乐进行试播[自备音乐格式为mp3;存储介质为U盘(格式为FAT32),仅存储本次考试所需音乐]。考试时如因制作、格式或介质等原因无法播放音频或音质不清,由考生本人负责。考生可在无伴奏情况下完成表演,不影响评委对该科目面试成绩的客观评定。4.舞蹈表演自备剧目应与高考报名选报的舞种方向(中国舞、芭蕾舞、国际标准舞、现代舞和流行舞)一致,否则影响考试成绩责任自负。报考国际标准舞等舞种的考生不得携带舞伴进场考试。5.考试过程中考生不得自报、呈现个人身份信息[如姓名(含单报姓氏或名字<包括同音姓名>)、考生号、准考证号等],不遵守者按违规处理,相关科目面试成绩记为零分。6.考生自进入候考室至考试结束并带离考场前均属于考试实施时间段,须自觉遵守考场纪律,不得有拍录、传播考试场所内涉考敏感信息等违纪、作弊行为,违者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六、面试过程中,评委可根据考生专业表现及考试进程等因素,叫停、中断考生的表演或决定抽考作品片段。该做法不影响对相关考生面试成绩的客观评定,考生应服从评委老师的临场处置安排。七、省统考是普通高考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国家教育考试。考生应知悉国家教育考试相关法律法规,自觉遵守考场纪律。考试区域(包括候考室、备考室、考场等场所)视频监控全覆盖,考试全程录音录像。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法规严肃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替考、组织高科技作弊等违法行为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III 表(导)演类一、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妨碍相关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考试工作场所秩序。二、须凭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提前1小时以上到达指定考点接受身份验证和智能安检门对随身物品的检查。三、考生所携带的考试文具、用品应符合相关规定。1.笔试科目相关考试用具须自备(可用透明塑料盒或塑料袋装),基本配备为:0.5mm中性黑色字迹签字笔,2B涂卡铅笔,橡皮擦,无字透明垫板。形体技能展现、形体形象观测、台步展示、才艺展示等科目的服装、鞋子、伴奏音乐等所需用具(品)须自备且符合《考试说明》相关规定。2.禁止携带手机、耳机、手表、电子手环、平板电脑等具有通讯、拍录、存储及查询等功能的电子用品(存储形体技能展现、才艺展示科目所需伴奏音乐的U盘除外)进入考点(考试封闭区域)。考试过程中,凡携带上述电子用品者,无论开机或者关机、使用与否,均以考试作弊论处,高考(含艺考)报名所参加考试的各科、各阶段成绩无效。3.因身体有特殊情况(如安装有心脏起搏器、使用助听器等)不便使用安检设备进行检查的考生,须提前开具医疗机构证明和当地招考机构的审核材料。四、严格遵守考试时间和考试流程相关规定。1.笔试科目开考前45分钟、面试科目开考前30分钟考生进入指定考场(候考室)。笔试、面试开考15分钟后,禁止迟到考生进入考场。2.笔试考试起止时间一律以考点统一信号为准。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后方可答题,作答须使用现行规范语言文字。笔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本场考试结束前30分钟。3.笔试科目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立即停止作答,按照监考员指令配合做好试(答)卷、草稿纸等考试材料回收,从监考员开始收集考试材料至考生获准离场前,均属于考试实施时间段;面试科目自考生进入候考室至考试结束并带离考场前,均属于考试实施时间段。期间,考生须自觉遵守考场纪律,严禁将上述考试材料带出考场,严禁出现拍录甚至传播试(答)卷、草稿纸、考试场所等涉考敏感信息之类的违纪、作弊行为,违者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五、考生须在笔试科目试(答)卷上准确填写考生信息,正确粘贴条形码,并按规定作答。1.须在指定位置和规定时间内准确、清晰地填写考生信息,粘贴考生信息条形码。粘贴条形码、确认签字前应认真核对条形码、信息表上的信息,若与本人实际信息不符,应立即举手报告;粘贴条形码应贴正压紧粘牢。凡考试信息漏填、错填、书写字迹不清或未按要求粘贴条形码而影响评卷结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2.须在试(答)卷规定区域内作答并做到卷面整洁。答写在规定区域外、草稿纸上或非对应题号作答区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在答卷(题卡)上做任何标记,否则按无效答卷处理;不得破坏损毁试卷和答卷(题卡);遇试卷、答卷(题卡)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页等问题,考生应举手询问,及时报告监考员;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六、严格遵守表(导)演类专业《考试说明》及相关补充规定。1.形体形象观测科目形体测量和体态展示两个环节着装要求一致。赤足、着泳装(须三角式,不得为平角裤)。其中女生着纯色、分体、不带裙边泳装;男生着纯色泳裤。泳装上不得有包括LOGO在内的任何标识。2.体态展示后考生无需临场更换服装,直接着泳装进行台步展示。女生须穿高跟鞋(不得带水台),男生须赤足。3.命题即兴表演科目考试结束后考生须及时交回题卡,不得带出考场。4.考生应按面试科目有关规定处理发式、着装和穿配鞋袜。不得穿戴可能影响客观评判的服装、佩饰(包括穿着印有培训机构名称、标识的统一服装)等进入候考室、备考室、考场等考试区域。服装表演方向各科目考试中,考生不可化妆。考生进场前若服装、佩饰、妆容等方面不符合要求,须按现场考务人员要求自行更换、调整后方可进入考场,否则影响考试责任自负。5.考试过程中(含才艺展示科目的自我介绍),考生不得自报、呈现个人身份信息[如姓名(含单报姓氏或名字<包括同音姓名>)、考生号、准考证号等],不遵守者按违规处理,相关科目面试成绩记为零分。6.考生在考点候考室应对自备的形体技能展现、才艺展示科目伴奏音乐进行试播[自备音乐格式为mp3;存储介质为U盘(格式为FAT32),仅存储本次考试所需音乐]。考试时如因制作、格式或介质等原因无法播放音频或音质不清,由考生本人负责。考生可在无伴奏情况下完成表演。七、面试过程中,评委可根据考生专业表现及考试进程等因素,叫停、中断考生的表演或决定抽考作品片段。该做法不影响对相关考生面试成绩的客观评定,考生应服从评委老师的临场处置安排。八、省统考是普通高考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国家教育考试。考生应知悉国家教育考试相关法律法规,自觉遵守考场纪律。考试区域(包括候考室、备考室、考场等场所)视频监控全覆盖,考试全程录音录像。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法规严肃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替考、组织高科技作弊等违法行为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IV 播音与主持类一、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妨碍相关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考试工作场所秩序。二、须凭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提前1小时以上到达指定考点接受身份验证和智能安检门对随身物品的检查。三、考生所携带的考试文具、用品应符合相关规定。1.考试过程中禁止使用道具等辅助工具。禁止携带手机、耳机、手表、电子手环、平板电脑等具有通讯、拍录、存储及查询等功能的电子用品进入考点(考试封闭区域)。考试过程中,凡携带上述电子用品者,无论开机或者关机、使用与否,均以考试作弊论处,高考(含艺考)报名所参加考试的各科、各阶段成绩无效。2.因身体有特殊情况(如安装有心脏起搏器、使用助听器等)不便使用安检设备进行检查的考生,须提前开具医疗机构证明和当地招考机构的审核材料。四、严格遵守播音与主持类专业《考试说明》及相关补充规定。1.开考前30分钟考生进入指定候考室。开考15分钟后,禁止迟到考生进入考场。2.考试过程中考生不得自报、呈现个人身份信息[如姓名(含单报姓氏或名字<包括同音姓名>)、考生号、准考证号等],不遵守者按违规处理,相关科目面试成绩记为零分。3.考试结束后考生须及时交回题卡,不得带出考场。4.考生自进入候考室至考试结束并带离考场前均属于考试实施时间段,须自觉遵守考场纪律,不得有拍录、传播考试场所内涉考敏感信息等违纪、作弊行为,违者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五、考生不得出现可能影响客观评判的化妆、遮挡面部等行为,不得穿戴可能影响客观评判的服装、佩饰(包括穿着印有培训机构名称、标识的统一服装)等进入候考室、备考室、考场等考试区域。考生进场前若服装、服饰、妆容等方面不符合要求,须按现场考务人员要求自行更换、调整后方可进入考场,否则影响考试责任自负。 六、省统考是普通高考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国家教育考试。考生应知悉国家教育考试相关法律法规,自觉遵守考场纪律。考试区域(包括候考室、备考室、考场等场所)视频监控全覆盖,考试全程录音录像。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法规严肃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替考、组织高科技作弊等违法行为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V 美术与设计类一、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妨碍相关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考试工作场所秩序。二、须凭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提前1小时以上到达指定考点接受身份验证和智能安检门对随身物品的检查。三、考生所携带的考试文具、用品应符合相关规定。1.相关考试用具须自备,基本配备为:0.5mm中性黑色字迹签字笔、铅笔(含彩色)、炭笔、钢笔、马克笔、蜡笔、画笔、水彩、水粉、丙烯颜料、铅笔刀、橡皮擦、透明胶带、双面光滑无任何文字图案的画板等绘画及辅助工具。超出上述品种的文具、用具、资料等禁止带入考场。2.禁止携带手机、耳机、手表、电子手环、平板电脑等具有通讯、拍录、存储及查询等功能的电子用品进入考点(考试封闭区域)。考试过程中,凡携带上述电子用品者,无论开机或者关机、使用与否,均以考试作弊论处,高考(含艺考)报名所参加考试的各科、各阶段成绩无效。3.因身体有特殊情况(如安装有心脏起搏器、使用助听器等)不便使用安检设备进行检查的考生,须提前开具医疗机构证明和当地招考机构的审核材料。四、严格遵守美术与设计类专业《考试说明》、考试时间及流程等相关规定。1.开考前45分钟考生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迟到考生进入考场。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本场考试结束前30分钟。2.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立即停止作答,按照监考员指令配合做好试(答)卷等考试材料回收。其中色彩科目交卷前,考生须安静有序地使用考场配备的吹(烘)干机吹(烘)干答卷,避免画面被破坏和试卷间黏连。期间严禁考生相互交换答卷进行吹(烘)干。3.监考员收齐所有考试材料、发出离场指令后,考生才能领回证件和考试用品离场。从监考员开始收集考试材料至考生获准离场前,均属于考试实施时间段,考生须自觉遵守考场纪律,严禁将上述考试材料带出考场,严禁出现拍录甚至传播试(答)卷、考试场所等涉考敏感信息之类的违纪、作弊行为,违者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五、考生须在各科目试(答)卷上准确填写考生信息,正确粘贴条形码,并按规定作答。1.须在指定位置和规定时间内准确、清晰地填写考生信息,粘贴考生信息条形码。粘贴条形码、确认签字前应认真核对条形码、信息表上的信息,若与本人实际信息不符,应立即举手报告;粘贴条形码要贴正压紧粘牢。凡考试信息漏填、错填、书写字迹不清或未按要求粘贴条形码而影响评卷结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2.须在试(答)卷规定区域内作答并做到卷面整洁。答写在规定区域外或非对应题号作答区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在答卷上做任何标记,否则按无效答卷处理;不得破坏损毁试卷和答卷;遇试(答)卷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等问题,考生应举手询问,及时报告监考员;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3.试(答)卷统一用透明胶带固定在画板上,不得用图钉、夹子、双面胶等固定试(答)卷,不得喷用定型液。六、不得穿戴可能影响考试公正性的服装、佩饰(包括穿着印有培训机构名称、标识的统一服装)等进入考场。考生进场前若服装、佩饰等方面不符合要求,须按现场考务人员要求自行更换、调整后方可进入考场,否则影响考试责任自负。七、省统考是普通高考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国家教育考试。考生应知悉国家教育考试相关法律法规,自觉遵守考场纪律。考试区域(包括候考室、备考室、考场等场所)视频监控全覆盖,考试全程录音录像。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法规严肃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替考、组织高科技作弊等违法行为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VI 书法类一、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妨碍相关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考试工作场所秩序。二、须凭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提前1小时以上到达指定考点接受身份验证和智能安检门对随身物品的检查。三、考生所携带的考试文具、用品应符合相关规定。1.相关考试用具须自备(可用透明塑料盒或塑料袋装),基本配备为:0.5mm中性黑色字迹签字笔、毛笔、黑色墨汁、砚台、毛毡等。超出上述品种的文具、用品、资料等禁止带入考场。2.禁止携带手机、耳机、手表、电子手环、平板电脑等具有通讯、拍录、存储及查询等功能的电子用品进入考点(考试封闭区域)。考试过程中,凡携带上述电子用品者,无论开机或者关机、使用与否,均以考试作弊论处,高考(含艺考)报名所参加考试的各科、各阶段成绩无效。3.因身体有特殊情况(如安装有心脏起搏器、使用助听器等)不便使用安检设备进行检查的考生,须提前开具医疗机构证明和当地招考机构的审核材料。四、严格遵守考试时间和考试流程相关规定。1.书法临摹、书法创作两个科目连场考试。开考15分钟后,禁止迟到考生进入考场参加任一科目考试。期间先进行书法临摹考试(不允许提前交卷)。该科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自行晾干并妥善放置,防止污损。中场原地休整(原则上不离开座位)15分钟后,再进行书法创作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2.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立即停止作答,按照监考员指令配合做好试(答)卷、草稿纸等考试材料回收。交卷前,考生须安静有序地自行晾干答卷,严禁与其他考生交换答卷进行晾干。3.监考员收齐所有考试材料、允许离开后,考生才能领回证件和考试用品离场。从监考员开始收集考试材料至考生获准离场前,均属于考试实施时间段,考生须自觉遵守考场纪律,严禁将上述考试材料带出考场,严禁出现拍录甚至传播试(答)卷、草稿纸、考试场所等涉考敏感信息之类的违纪、作弊行为,违者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五、考生须在各科目试(答)卷上准确填写考生信息,正确粘贴条形码,并按规定作答。1.开始答卷前须在每张考试用纸的指定位置准确、清晰地填写考生信息。整场考试结束前30分钟,再在自行确认的4张(四种字体)正式答卷上粘贴条形码,并贴正压紧粘牢。粘贴条形码前应认真核对考生信息,若与本人实际信息不符,应立即举手报告;凡考试信息漏填、错填、书写字迹不清或未按要求粘贴条形码而影响评卷结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2.须在试(答)卷规定区域内作答并做到卷面整洁。答写在规定区域外、草稿纸上或非对应题号作答区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在答卷上做任何标记,否则按无效答卷处理;不得破坏损毁试卷和答卷;遇试(答)卷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等问题,考生应举手询问,及时报告监考员;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六、严格遵守书法类专业《考试说明》及相关补充规定。1.书法临摹应严格按试题范本提供的字数、排序进行临摹,不得擅自更改。书法创作须按试题规定的文字内容书写,不得增加、减少或更改文字内容,有繁体的字须使用繁体,不得书写标点符号。2.不得在答卷上落款与钤印,不得画界格。除给定内容外,不得有其他任何标记。两个科目作品须统一采用竖式、从右向左、自上而下的格式依序书写。3.考场统一提供四尺三开半生半熟宣纸8张(其中答卷纸4张,相同稿纸4张),原则上不再提供。交卷时所有答卷纸和稿纸均须上交。七、不得穿戴可能影响考试公正性的服装、佩饰(包括穿着印有培训机构名称、标识的统一服装)等进入考场。考生进场前若服装、服饰等方面不符合要求,须按现场考务人员要求自行更换、调整后方可进入考场,否则影响考试责任自负。八、省统考是普通高考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国家教育考试。考生应知悉国家教育考试相关法律法规,自觉遵守考场纪律。考试区域(包括候考室、备考室、考场等场所)视频监控全覆盖,考试全程录音录像。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法规严肃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替考、组织高科技作弊等违法行为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安徽] 关于受理安徽省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复核申请的通知
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公布日期为11月8日,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查询。安徽省考生如对本人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jszg.ahzsks.cn/#/?id=1850711957431447554,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11月20日-11月26日,考生可登录查询复核结果。 根据有关规定,成绩复核仅核对登记分数是否准确。复核结果只向考生提供所复核科目成绩是否有误。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负责收集复核考生申请信息,教育部教育考试院负责统一进行成绩复核工作。如果考生因反馈的复核结果成绩有错而延误了面试报名,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将给考生开放面试补报名通道。 安徽省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复核申请二维码
[甘肃] 关于发布2025年甘肃省普通专升本增考统考科目的公告
根据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全省普通专升本考试增设大学语文高等数学统考科目试行的意见》(甘教职成函〔2024〕20号)精神,从2025年起,我省普通专升本统一考试将增考《大学语文》和《高等数学》两门统考科目,具体专业大类增考科目见附件。考试大纲见《关于印发<2023年甘肃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升本科统一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招委发〔2023〕2号)附件5、6。 附件:甘肃省普通专升本统一考试分专业大类增设大学语文高等数学考试科目(试行) 甘肃省教育考试院 2024年11月6日 附件甘肃省普通专升本统一考试分专业大类增设大学语文高等数学考试科目(试行)
[福建] 2024年9月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成绩查询通告
2024年9月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成绩计划于11月7日(本周四)上午10时在中国教育考试网开通本次考试成绩、证书查询及电子证书下载服务。请考生密切关注“中国教育考试网”的“成绩查询”(https://cjcx.neea.edu.cn/)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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