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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 《2022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艺术类专业(系科)考生报考指南》即将发行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组织编写的《2022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艺术类专业(系科)考生报考指南》将于2021年11月10日出版,由上海新华传媒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传媒”)统一负责发行,发行方法如下:1.新华传媒在全市有20个销售点提供现场售书,预计11月13日正式上架销售,销售网点覆盖全市16个行政区域(详见附件)。2.新华传媒提供网上售书,上海书城官方旗舰店网址:https://shanghaishucheng.tmall.com。考生、家长可根据上述发行方式自行购买。 附件上海新华传媒图书零售门店一览表序号门店名称联系电话1宝山新华书店淞滨路店565807502崇明新华书店八一路店596131813奉贤新华书店新建路店57427291/571010354虹口新华书店山阴店566606875黄浦新华书店鲁班路店630164726嘉定新华书店罗宾森店595301867金山新华书店山龙店579655658静安新华书店海防店627704649闵行新华书店七宝店6478129610新华书店莘庄店64922998/6488405011浦东新华书店南码头路店5889368012新华书店周浦万达店3823002613普陀新华书店百联中环店61392161/6139215314上海书城曹杨店6254489515青浦新华书店吾悦广场店5980851816松江新华书店平高世贸店5781104217徐汇新华书店大木桥路店6417430818杨浦新华书店延吉路店6530051119上海书城五角场店6511310020长宁上海书城长宁店52390958/62120202
[上海] 上海市2021年下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口语考试(CET-SET)防疫提示
2021年下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口语考试(CET-SET)将于11月20日-21日举行。根据本次考试防疫工作方案,做如下提醒:1.11月7日前,考生须在微信或支付宝完成本人“随申码”注册,同时打印《考生健康安全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做好备考期间个人日常防护和健康监测,按要求如实、完整填写《承诺书》相关信息和健康数据并签字确认,考生对《承诺书》真实性负法律责任。2.如考生考前14天在沪,建议非必要不离沪。考前14天内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或同住家人为入境人员的,按本市疫情防控最新规定及所在学校防疫要求处理。不具备考试条件的考生不得参加本次考试。3.考生在考前14天内如有发热、咳嗽、咽痛、呼吸困难、呕吐、腹泻等症状,应按规定及时就医。考前14天内出现体温≥37.3℃症状的考生,须持考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作为考试当日入场凭证。4.考试当日,考生必须按照准考证规定的报到时间提前到达考场,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5.考生入场必须持当日更新的本人“随申码”绿码,并接受身体健康检测。在身份核验环节,考生须出示填写完整的《承诺书》、纸质版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证件不齐备者不得进入考场。《承诺书》每场考试一张,应在入场时交予候考室工作人员。6.考生须自备口罩,除入场核验身份时按要求摘戴口罩外,候考与考试期间须全程佩戴口罩。7.考生进入考场时可领取消毒湿巾,在确保安全情况下,自行对键盘、鼠标和耳机等设备消毒。8.考生在考试过程若出现干咳、发热、气促、流涕、腹泻等异常状况,应立即向监考员报告,按照防疫相关程序处置。9.考试结束后,考生须听从考点安排分批、错峰离场。10.其他未尽事宜,参照本市及所在学校最新疫情防控要求执行。 附件:1.《上海市2021年下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级口语考试(CET-SET4)考生健康安全承诺书》2.《上海市2021年下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六级口语考试(CET-SET6)考生健康安全承诺书》
[安徽] 2021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违规考生处理情况公告
安徽省2021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于10月16日-17日顺利结束。考试过程安全有序,考风考纪良好。绝大部分考生遵守考试纪律,但也有少数考生违规,为严肃考风考纪,根据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拟对70名违规考生予以处理。现将违规考生的拟处理决定进行公告,考生如对所认定的违规处理依据和拟处理决定存在异议,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提出陈述、申辩意见并提供相应事实、理由和证据材料。逾期未提出陈述、申辩的,视为放弃此项权利,届时,我院将依法依规作出正式处理决定。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联系电话:0551-63609520;0551-63609561。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21年11月4日 准考证号 考试时间 课程名称 考点 考场 座位 违规事实对应规定 处理依据 拟处理决定 010121209135 2021年10月17日上午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合肥六中(南区) 58 7 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 第六条第1款,第九条 当次考试各科成绩无效 010104205638 2021年10月16日下午 唐诗研究 合肥六中(南区) 5 30 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 第六条第4款,第九条 当次考试各科成绩无效 010121207584 2021年10月17日上午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合肥九中(四牌楼校区) 84 24 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 第六条第1款,第九条 当次考试各科成绩无效 010121204738 2021年10月16日上午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合肥九中(四牌楼校区) 86 30 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 第六条第4款,第九条 当次考试各科成绩无效 010121209772 2021年10月16日上午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合肥九中(四牌楼校区) 74 17 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 第六条第4款,第九条 当次考试各科成绩无效 010121210111 2021年10月16日下午 唐诗研究 合肥九中(四牌楼校区) 89 21 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 第六条第4款,第九条 当次考试各科成绩无效 010121202989 2021年10月16日下午 唐诗研究 合肥三中 106 12 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 第六条第1款,第九条 当次考试各科成绩无效 010121206834 2021年10月17日下午 英语(二) 合肥庐阳高中 182 15 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 第六条第1款,第九条 当次考试各科成绩无效 010120105063 2021年10月17日下午 英语(二) 合肥庐阳中学 202 23 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 第六条第1款,第九条 当次考试各科成绩无效 010121207024 2021年10月16日上午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合肥庐阳中学 206 27 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 第六条第1款,第九条 当次考试各科成绩无效 010118208801 2021年10月17日下午 英语(二) 合肥二中 236 29 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 第六条第4款,第九条 当次考试各科成绩无效 010121201542 2021年10月17日下午 英语(二) 合肥工大附中 284 19 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 第六条第1款,第九条 当次考试各科成绩无效 010119206728 2021年10月17日上午 中国古代文学史(二) 合肥工大附中 279 6 抄袭或者协助他入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 第六条第2款,第九条 当次考试各科成绩无效 010120115082 2021年10月17日上午 中国古代文学史(二) 合肥五十中东校(西园校区) 320 19 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 第六条第1款,第九条 当次考试各科成绩无效 010121201521 2021年10月17日上午 中国古代文学史(二) 合肥五十中东校(西园校区) 316 27 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 第六条第1款,第九条 当次考试各科成绩无效 010119115690 2021年10月16日下午 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 合肥世界外国语学校 345 19 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 第六条第1款,第九条 当次考试各科成绩无效 010116105322 2021年10月16日上午 外国文学史 合肥世界外国语学校 345 2 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 第六条第1款,第九条 当次考试各科成绩无效 010113107710 2021年10月17日下午 语言学概论 合肥世界外国语学校 336 4 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 第六条第1款,第九条 当次考试各科成绩无效 010120101680 2021年10月17日下午 房地产法 合肥十一中 487 22 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 第六条第1款,第九条 当次考试各科成绩无效 010121101605 2021年10月16日上午 合同法 合肥十一中 474 25 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 第六条第4款,第九条 当次考试各科成绩无效 010121101650 2021年10月16日上午 合同法 合肥十一中 453 29 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 第六条第1款,第九条 当次考试各科成绩无效 010121101967 2021年10月16日上午 合同法 合肥十一中 453 16 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 第五条第1款,第九条 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010118201901 2021年10月16日下午 劳动关系学 合肥十一中 475 17 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 第六条第1款,第九条 当次考试各科成绩无效 010121109238 2021年10月16日下午 劳动关系学 合肥十一中 473 26 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 第六条第1款,第九条 当次考试各科成绩无效 010120116703 2021年10月16日下午 行政组织理论 合肥三十八中(和平校区) 514 9 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 第六条第1款,第九条 当次考试各科成绩无效 010121106584 2021年10月16日上午 领导科学 合肥三十八中(和平校区) 506 27 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 第六条第1款,第九条 当次考试各科成绩无效 010121110197 2021年10月16日上午 领导科学 合肥三十八中(和平校区) 522 13 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 第六条第1款,第九条 当次考试各科成绩无效 010120201705 2021年10月16日下午 公文写作与处理 合肥三十八中(和平校区) 528 16 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 第六条第1款,第九条 当次考试各科成绩无效 010320100181 2021年10月16日下午 公文写作与处理 合肥三十八中(和平校区) 525 27 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 第六条第1款,第九条 当次考试各科成绩无效 010320200049 2021年10月16日下午 公文写作与处理 合肥三十八中(和平校区) 528 5 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 第六条第1款,第九条 当次考试各科成绩无效 010121114033 2021年10月17日上午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合肥三十八中(和平校区) 516 28 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 第六条第1款,第九条 当次考试各科成绩无效 010421100200 2021年10月17日下午 中国行政史 合肥行知学校(学苑校区) 548 5 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 第六条第1款,第九条 当次考试各科成绩无效 010118100685 2021年10月16日下午 护理学研究 合肥八中 590 17 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 第六条第1款,第九条 当次考试各科成绩无效 010118102308 2021年10月16日下午 护理学研究 合肥八中 602 5 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 第六条第1款,第九条 当次考试各科成绩无效 010121209154 2021年10月16日上午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合肥八中 564 7 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 第六条第1款,第九条 当次考试各科成绩无效 010119206861 2021年10月17日下午 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 合肥五十中天鹅湖集团天鹅湖校区 663 23 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 第六条第1款,第九条 当次考试各科成绩无效 010119101798 2021年10月16日下午 精神障碍护理学 合肥五十中天鹅湖集团望岳校区 744 23 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 第六条第1款,第九条 当次考试各科成绩无效 010113303873 2021年10月17日下午 外国新闻事业史 合肥五十中东校(望江路校区) 775 29 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 第六条第1款,第九条 当次考试各科成绩无效 010121105096 2021年10月16日下午 汽车节能技术 合肥五十中东校(望江路校区) 787 7 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 第六条第1款,第九条 当次考试各科成绩无效 010121110200 2021年10月16日下午 中国法制史 合肥三十二中 816 13 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 第五条第2款,第九条 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010120101498 2021年10月17日下午 学前教育研究方法 合肥三十二中 798 14 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 第六条第1款,第九条 当次考试各科成绩无效 010109205232 2021年10月17日上午 护理教育导论 合肥南园学校(南校区) 864 5 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 第六条第1款,第九条 当次考试各科成绩无效 010108307358 2021年10月16日上午 机械制造 合肥四十五中(橡树湾校区) 1008 2 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 第六条第1款,第九条 当次考试各科成绩无效 010121203771 2021年10月17日下午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合肥二十八中 1019 6 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 第六条第1款,第九条 当次考试各科成绩无效 010119107678 2021年10月17日下午 培训管理 合肥五十五中(东校区) 1073 17 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 第六条第1款,第九条 当次考试各科成绩无效 020121201063 2021年10月17日上午 西方政治制度 安师大附外 29 18 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 第六条第4款,第九条 当次考试各科成绩无效 020120101759 2021年10月17日上午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安师大附外 3 22 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 第六条第1款,第九条 当次考试各科成绩无效 040120200275 2021年10月17日上午 构成基础理论 淮南二十六中(泉山路83号) 30 28 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 第六条第1款,第九条 当次考试各科成绩无效 040120200345 2021年10月17日上午 构成基础理论 淮南二十六中(泉山路83号) 30 29 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 第六条第1款,第九条 当次考试各科成绩无效 040120200443 2021年10月17日上午 构成基础理论 淮南二十六中(泉山路83号) 30 30 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 第六条第1款,第九条 当次考试各科成绩无效 040121200155 2021年10月17日上午 构成基础理论 淮南二十六中(泉山路83号) 20 10 抄袭或者协助他入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 第六条第2款,第九条 当次考试各科成绩无效 040121200639 2021年10月17日上午 构成基础理论 淮南二十六中(泉山路83号) 30 15 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 第六条第1款,第九条 当次考试各科成绩无效 040120200252 2021年10月17日上午 构成基础理论 淮南二十六中(泉山路83号) 30 3 抄袭或者协助他入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 第六条第2款,第九条 当次考试各科成绩无效 040120200873 2021年10月17日下午 包装设计理论与实务 淮南二十六中(泉山路83号) 28 12 抄袭或者协助他入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 第六条第2款,第九条 当次考试各科成绩无效 040120200960 2021年10月17日下午 包装设计理论与实务 淮南二十六中(泉山路83号) 28 13 抄袭或者协助他入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 第六条第2款,第九条 当次考试各科成绩无效 040120200953 2021年10月17日下午 包装设计理论与实务 淮南二十六中(泉山路83号) 28 26 抄袭或者协助他入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 第六条第2款,第九条 当次考试各科成绩无效 040120200884 2021年10月17日下午 包装设计理论与实务 淮南二十六中(泉山路83号) 28 28 抄袭或者协助他入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 第六条第2款,第九条 当次考试各科成绩无效 040120200391 2021年10月17日上午 构成基础理论 淮南二十六中(泉山路83号) 30 10 抄袭或者协助他入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 第六条第2款,第九条 当次考试各科成绩无效 040120200456 2021年10月17日上午 构成基础理论 淮南二十六中(泉山路83号) 30 19 抄袭或者协助他入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 第六条第2款,第九条 当次考试各科成绩无效 040121200493 2021年10月17日上午 构成基础理论 淮南二十六中(泉山路83号) 30 27 抄袭或者协助他入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 第六条第2款,第九条 当次考试各科成绩无效 040120200975 2021年10月17日下午 包装设计理论与实务 淮南二十六中(泉山路83号) 30 13 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 第六条第1款,第九条 当次考试各科成绩无效 040120200939 2021年10月17日下午 包装设计理论与实务 淮南二十六中(泉山路83号) 28 8 抄袭或者协助他入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 第六条第2款,第九条 当次考试各科成绩无效 040120200948 2021年10月17日下午 包装设计理论与实务 淮南二十六中(泉山路83号) 28 10 抄袭或者协助他入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 第六条第2款,第九条 当次考试各科成绩无效 050119100946 2021年10月16日上午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马鞍山市二中外国语分校 20 3 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 第六条第1款,第九条 当次考试各科成绩无效 050121200161 2021年10月16日上午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马鞍山市二中外国语分校 20 22 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 第六条第1款,第九条 当次考试各科成绩无效 060121200412 2021年10月17日下午 中国行政史 西园中学 19 16 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 第六条第1款,第九条 当次考试各科成绩无效 130220100020 2021年10月16日上午 文学概论(一) 亳州三十一中 30 28 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 第六条第1款,第九条 当次考试各科成绩无效 220118200105 2021年10月17日下午 经济法概论(财经类) 宿城一初中(校本部) 22 9 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 第六条第1款,第九条 当次考试各科成绩无效 220221200288 2021年10月16日上午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宿城一初中(校本部) 14 12 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 第五条第2款,第九条 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220221200512 2021年10月16日上午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宿城一初中(校本部) 16 3 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 第五条第1款,第九条 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安徽] 安徽自考2021年10月考试成绩发布暨2022年4月考试报名公告
安徽省2021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阅卷工作已经顺利完成,考生可登录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http://zk.ahzsks.cn)查询。如考生对考试成绩有疑问,可以在11月8日之前,根据各市教育考试机构安排的时间、地点申请成绩复核,逾期不予受理,成绩复核结果由各市通知考生。 安徽省2022年4月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时间安排在2022年3月3日-7日,逾期不再补报,请考生关注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网(http://www.ahzsks.cn)。
[安徽] 关于受理因疫情防控无法参加安徽省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退费的公告
2021年下半年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已于10月30日结束。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在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按照疫情防控属地化管理原则,个别地区采取了管控措施,导致少量考生无法在规定时间参加考试。经教育部考试中心研究,同意为此类考生办理退费,费用按原缴费渠道全额返还考生,已通过的笔试科目成绩有效期自动延长半年。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仅受理因疫情防控政策被隔离、被限制出行无法按时参加笔试的考生退费申请,其他情形不予受理。 二、申请材料 1.考生退费申请表(附件1)。 2.全国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考生本人考试预留手机号申请的"全国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截图,截图应清晰完整。 3.其他证明材料。考生至少要提供1项能证明本人因疫情防控被限制出行的相关材料(如手机短信截图、所在社区张贴的相关通知、当地疫情防控部门发布的相关通知等)。 三、提交方式 申请退费的考生请于11月7日前将“考生退费申请表”、“全国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其他证明材料”等电子版打包发送至本人所报考区的指定邮箱(附件2)。申请材料命名格式为"考区+姓名+身份证号”,逾期可视同自愿放弃。 四、有关要求 请考生务必如实、准确填写申请材料,考区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比对,弄虚作假骗取退费的考生,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21年11月3日 附件1: 考生退费申请表 附件2:各考区受理退费申请的邮箱 考区名称 邮箱 合肥 hfntce@163.com 芜湖 393259695@qq.com 蚌埠 254121660@qq.com 淮南 56451797@qq.com 马鞍山 179708409@qq.com 淮北 13132450@qq.com 铜陵 53398203@qq.com 安庆 304579299@qq.com 黄山 1849057431@qq.com 滁州 340290254@qq.com 阜阳 754731366@qq.com 宿州 827958638@qq.com 六安 395147879@qq.com 亳州 1485091684@qq.com 池州 3021903959@qq.com 宣城 21062560@qq.com
[广西] 2021年广西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理论考试考生须知
2021年广西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理论考试将于11月13日至14日举行。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提醒考生,参加考试须注意以下事项:一、11月5日至14日,考生可自行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s://www.gxeea.cn/)“系统导航→考试报名→广西高校教师资格考试综合管理系统”打印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二、考生须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请考生注意检查本人身份证是否在有效期内,如不在有效期内,须及时到公安部门办理,以免耽误考试。三、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考生进入考点须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并进行健康码检查、测量体温。为避免拥堵耽误考试,请考生提前到达考点。考生健康码为“绿码”,现场体温测量<37.3℃的,方可进入考点。如不符合以上要求的,须服从考点的应急处置安排。未携带智能手机的考生,可由同行人员代领健康码或出示当天日期的纸质健康码“绿码”。如考生因发烧发热引起身体不适,为了自身及其他考生的安全,建议不参加本次考试,并及时就医。如决定继续参加考试的,须向所在考点报告,联系电话:广西大学,0771-3235622;广西师范大学,0773-5822867;广西民族大学,0771-3265112。四、为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在考生入场前辅助使用人脸识别进行身份验证。届时,考点设置有“安检通道”,考生可凭身份证和准考证,通过人脸识别比对核验考生身份。五、考生进入考点后要听从考点工作人员的指挥,在指定区域等候进入考场,考生间须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考生因身份识别需要可摘除口罩,进入考场就座后,是否继续佩戴口罩须遵守考点的规定。六、考生只准携带2B铅笔、黑色字迹签字笔、橡皮等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严禁携带书籍(开卷科目考试指定的教材原件除外)、资料、手机、手表、运动手环、移动存储介质等非考试物品进入考场。七、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生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离开考场后重返考场参加考试。八、考生应在答题卡上完成作答。客观题一律用2B铅笔填涂作答;主观题一律用黑色字迹签字笔在答题卡规定的区域内答题。写在试卷、草稿纸或答题卡规定区域外的答案一律无效。九、请考生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诚信考试。凡发现考生考试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认定,依据《教师资格条例》进行处罚。涉嫌违法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法律责任。十、12月21日15:00起,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考试成绩。若考生对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0日内,持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向本校教师资格考试管理部门提出分数核查的书面申请。十一、考生可在打印准考证期间(11月5日至14日)根据需要一并网上申请领取报考费用电子发票,逾期不再接受领取发票申请,也不再发放纸质交费凭证。不领取发票不影响考生参加考试。
[上海] 关于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 考生因疫情缺考申请退费的通知
鉴于近期国内出现多点散发疫情,部分地区为防止疫情扩散采取临时管控措施,使得部分考生无法正常参加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按照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要求,现将申请退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受理范围仅受理因疫情防控被限制出行、无法按时参加笔试的考生退费申请,其他情形不予受理。二、受理时间因疫情缺考的考生可于11月2日至11月5日(每天9:00-11:00、13:00-16:00)向报考的考区提出退费申请,过期不予受理。三、申请材料1.考生退费申请表(见附件1);2.考生本人报名预留手机号申请的“全国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截图,确保截图清晰完整;3.其他证明材料:考生至少需提供1项能证明本人因疫情防控被限制出行的相关材料,如:所在社区张贴的告示或证明材料,管控区域或隔离点的书面证明,当地疫情防控部门发布的相关通知等。四、提交方式申请退费的考生须提前与报考的考区电话沟通(联系电话见附件2),按照其要求提交申请材料。考区进行甄别后,确定是否符合退费条件。五、其他事项1.请考生务必如实、准确填写退费申请书,并确保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通过伪造证明骗取退费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经核准符合退费条件的考生,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按原缴费渠道统一办理,退费周期可能较长,请考生耐心等待。3.因疫情原因成功退费的考生,已通过的笔试科目成绩有效期将自动延长半年。 附件:1. 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退费申请表2. 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各考区联系电话一览表
[安徽]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2022年度安徽地区校企合作招收高中飞行学生简章
公司简介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航”)总部位于上海,是中国三大国有骨干航空公司之一,前身可追溯到1957年1月原民航上海管理处成立的第一支飞行中队,是首家在纽约、香港、上海三地挂牌上市的中国航企。作为天合联盟成员,东航的航线网络通达全球170个国家和地区的1036个目的地,每年为全球超过1.3亿旅客提供服务,旅客运输量位列全球前十。“东方万里行”常旅客可享受联盟19家航空公司的会员权益及全球超过790间机场贵宾室。东航的机队规模达730余架,是全球规模航企中最年轻的机队之一,拥有中国规模最大、商业和技术模式领先的互联网宽体机队。 根据东航战略发展要求,需提前储备飞行员,依据教育部和中国民用航空局的相关规定,飞行学生招收工作以院校主导、公司参与的联合形式开展( 以下简称“校企合作”),合作院校及招生概况具体如下: 合作院校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简称“中飞院”)直属于中国民用航空局,飞行技术专业是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试验区,首批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是全国开办飞行技术专业中第一入选的高校,是亚洲第一个入选国际民航组织“未来航空人才计划”的全日制大学。中飞院在国内外民航界有着极高影响力,被誉为“中国民航飞行员的摇篮”、“中国民航管理干部的黄埔”。 招生概况 一、招生计划 送培院校为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理科为主、文理兼收。 最终送培院校计划数以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实际发布的招生计划数为准。 二、招收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志愿从事中国民航事业,积极弘扬和践行当代民航精神; 3.2022年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高中毕业生,男性; 4.年龄在16至20周岁之间(2002年9月1日-2006年8月31日期间出生,以身份证为准); 5.身高168厘米(含)-185厘米(含),身体条件符合《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检鉴定规范》,包括但不限于:如体重符合民航招收飞行学生体重指数标准;双眼任何一只眼睛裸眼远视力(按C字视力表)不低于0.1,屈光度(等效球镜)不应超过-4.50D~+3.00D范围,散光两轴相差不应大于2.00D,屈光参差不应大于2.50D,无色盲、色弱、斜视,接受过角膜屈光手术者须满足局方规定等; 6.背景调查符合东航招收空勤学生的有关规定; 7.外语限考英语。 三、报名方法 1.请考生按照各地市考试院通知的时间、地点,携带打印填写好并签字盖章的报名表(须贴上近期本人一寸免冠照片,身份证号、手机号等信息务必真实有效)参加预选初检,未设点地市学生可自行就近选择报名点参加预选初检(未携带打印填写好的报名表将无法参加预选初检)。 2.公司将通过东航招聘网(http://job.ceair.com)或手机短信发布预选初检合格名单,合格同学请通过阳光高考网民航飞行员报名入口(https://gaokao.chsi.com.cn/gkzt/mhzf)或直接登录中国民航招飞信息系统(https://mhzf.caac.gov.cn)实名注册并填报“招飞院校-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送培单位-中国东方航空公司(合作)”志愿,未按要求填报志愿的将不予安排招飞体检鉴定。 注意事项:凡报名学生参加预检初选时,请务必携带以下物品: 1.本人身份证或学生证; 2.戴眼镜学生请携带近2个月内开具的验光单(眼镜店或医院开具均可,须注明屈光度); 3.黑色水笔; 4.需携带智能手机,用于出示绿色健康码、行程卡和参加英语线上测试,预选初检过程请规范佩戴口罩,体温异常者不得参加。 四、录取分数线与录取方式 飞行技术专业属于本科提前批次,在填报高考志愿时,须在提前批次填报,不影响其他批次的填报。 招飞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安徽省2022年高考文化课总分的60%执行,英语单科原始成绩达到95分(含)以上,控制线上考生以文化课总分从高到低按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中飞院认可安徽省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相关考生的全国性加分项目和分值,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加分不得超过20分,合格考生按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 最终录取原则以中飞院公布的《2022年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本专科招生章程》以及安徽省招生考试机构的投档规则为准。 五、招收流程 六、培养计划、培训费用及工作地点 1.培养计划:在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进行飞行技术专业理论学习,飞行技术专业训练由东航指定相关飞行院校进行。 2.培训费用:根据双方签订的《飞行学生培训协议》,东航承担飞行技术专业训练的相关费用(约80万人民币),其他费用按教育部规定由学生个人承担。 3.工作地点:获得东航认可的飞行技术专业毕业资格后,由公司统一安排。 招飞热线:0551-63776088 更多招聘信息,欢迎来电或登录东航招聘网:http://job.ceair.com或扫码关注东航招飞微信公众号“东航蓝天梦”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c.cafuc.edu.cn 后续其他地市初检预选行程安排请广大考生及家长及时关注“东航招聘网”(http://job.ceair.com)“飞行学生招聘”版块-“最新公告”-“2022年度安徽省校企合作招收高中飞行学生初选预检行程表(实时更新)” 东航2022年度安徽省校企合作招收高中飞行学生初选预检行程表(部分地市安排).xlsx 东航安徽地区2022年度校企合作招飞报名表.pdf
[上海] 2022年上海市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信息网上确认须知
2022年上海市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信息网上确认将于2021年10月30日开始,本市所有报考点全部采用网上确认方式。确认期间,报考点将通过线上方式集中审核考生上传材料,并通过确认系统向考生反馈审核结果。请考生务必仔细阅读所选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公告,了解相关信息,按要求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信息网上确认或因自身原因未通过网上确认审核的考生,其报名资格无效。各报考点网上确认时间及咨询电话如下表所示,如有变化,以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公告为准。报考点代码报考点名称初次上传材料时间补充材料截止时间咨询电话3101上海理工大学10月30日-11月3日(每天9:00-16:00)11月4日16:00021-552725213102复旦大学11月1日9:00-11月5日16:0011月5日17:00021-65643991 021-656426733103同济大学10月31日-11月4日11月4日12:00021-659829443104上海师范大学10月31日9:00-11月3日16:0011月4日11:00021-643223143105上海交通大学10月30日-11月3日(每天9:00-16:00)11月4日12:00021-628210693106上海第二工业大学10月30日8:00-11月2日17:0011月3日17:00021-50211617 021-502170073107华东理工大学10月31日-11月3日16:0011月4日12:00021-642524533108华东政法大学10月31日9:00-11月3日16:0011月4日14:00021-620718853109上海财经大学10月30日9:00-11月3日16:0011月4日12:00021-659037953110东华大学10月30日9:00-11月3日16:0011月4日12:00021-623733553111华东师范大学10月31日9:00-11月3日16:0011月4日12:00021-543447213112上海大学10月30日09:00-11月3日17:0011月4日13:00021-661337633113上海杉达学院10月30日10:00-11月3日16:0011月4日12:00021-20262651 021-202628753114上海应用技术大学10月31日9:00-11月3日17:0011月4日12:00021-64942806 021-649413143115上海工程技术大学10月30日9:00-11月3日16:0011月4日12:00021-677912233116上海建桥学院10月30日0:00-11月3日17:0011月4日12:00021-58137880 021-681300203117上海海洋大学10月31日00:00-11月2日12:0011月3日16:00021-61900053 021-619000753118上海电机学院10月31日0:00-11月3日0:0011月3日12:00021-382230203119上海外国语大学10月30日8:30-11月3日16:0011月4日12:00021-35373072 021-677019973121上海戏剧学院10月30日9:0011月3日12:0011月4日12:00021-624880773122上海电力大学10月30日9:00-11月3日16:0011月4日12:00021-353037393123上海对外经贸大学10月30日9:00-11月3日16:0011月4日12:00021-677036223124上海音乐学院10月30日9:00-11月3日16:0011月4日12:00021-643304073125上海体育学院10月30日8:30-11月3日16:0011月4日12:00021-655080933126上海科技大学10月30日至11月3日11月4日021-206853993128上海政法学院10月30日8:30-11月3日16:0011月4日12:00021-39227142为确保考生顺利完成网上确认,市教育考试院做如下提示:1.考生网上确认具体事项按各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公告执行,请考生务必及时关注并仔细阅读。2.考生须认真核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的报名信息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所引发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报名成功、通过网上确认但未参加考试的考生,其报考费将不予退还。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网上确认未通过审核的考生,报名无效,由“研招网”统一进行退费处理。退费款项将一律退回考生缴费时所用的支付账户,请考生不要急于在缴费后立即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将于12月底前完成,发现问题请及时与“研招网”客服联系。4.考生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的考点地址为准。5.考生须在考前一个月关注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和相关报考点公布的考试疫情防控要求,做好考试有关防疫措施。
[广西] 2021年广西高校教师资格理论考试考生防疫须知
2021年广西高校教师资格理论考试将于11月13日至14日举行。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的最新防疫工作要求,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对考生参加考试的防疫要求提示如下:一、考生须于10月29日前成功申领“广西健康码”,并从当天起至考试结束前每日进行体温测量和健康状况监测,同时注意个人卫生和防护,避免去人群密集、流动性较大的场所聚集;尽量避免离开广西,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从区外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返桂来桂的考生,要第一时间向所在高校人事处报告和登记。二、10月29日起至考试结束前,考生若出现发热、乏力、咳嗽、呼吸困难、腹泻等症状,应立即到医疗机构诊疗。如决定参加考试的,须向考点学校报告,联系电话:广西大学,0771-3235622;广西师范大学,0773-5822867;广西民族大学,0771-3265112。三、考生赴考须备有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等防护物品。考生凭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出示当天健康码“绿码”,体温检测正常(<37.3℃)方可进入考点;体温检测≥37.3℃的,须服从考点的应急处置安排。未携带智能手机的考生,可由同行人员代领健康码或出示当天日期的纸质健康码“绿码”。四、为避免因测量体温和检查健康码影响考生进入考场的时间,请考生做好规划提前到达考点。考生进入考点后,须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挥,在指定区域等候进入考场,考生间距须保持1米以上,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除身份确认需要及在考场考试期间可摘除口罩以外,其他时间应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五、考试结束后,考生应按照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有序离开考场,并保持人员间距,不得拥挤。六、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的考生,以及在考试期间不服从考点防疫工作安排的考生,将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规定移交相关部门处理。七、尚未申领“广西健康码”的考生可直接扫描或识别下图二维码,选择任意一个APP或小程序申领。考生应密切关注自身健康码情况,如果显示为“红码”或“黄码”,要尽快与所在单位、社区及辖区疾控部门联系,并配合落实相关管控措施,由各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根据管理措施落实情况通过广西健康码系统进行转码。
[河北] 关于印发《2022年上半年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材目录》的通知
按照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2022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考课程考试安排有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21〕77号)要求,根据我省主考学校意见,确定了《2022年上半年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材目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公布的教材目录将作为2022年上半年理论课程考试命题用书和教材供应的依据,原各文件中规定的教材及现用教材与本目录不一致的,均以本目录为准。实践性环节课程的使用教材由主考学校公布。 二、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部分法律、法规和经济政策会做出相应调整和改变。从考试之日起6个月前由全国人大颁布的法律和国务院颁布的法规列入相应课程的考试范围。凡大纲、教材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符的,以现行法律、法规为准。 请各有关单位广泛宣传,及时准确地通知考生。 附件:2022年上半年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材目录
[广西] 广西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注意事项
一、网上确认时间(一)网上确认开始时间为2021年10月28日。(二)网上确认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4日。(三)审核不通过需要补充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5日。(四)网上确认系统关闭时间为2021年11月5日17:30。具体时间安排请查看各报考点公告。二、网上确认要求 (一)所有考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手续,逾期不再补办。 (二)确认时应按报考点要求在网上确认系统中提交相关材料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考生须如实提供材料,凡弄虚作假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三)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三、网上确认系统网上确认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wsqr/stu/ 网上确认系统二维码:考生可以使用手机、电脑等方式进入网上确认系统。进入登录页面后,输入本人网上报名的学信网账号、密码即可登录系统。考生应全程根据网页提示和要求内容顺序进行,直至完成材料提交全过程。建议考生尽量错峰确认,不要在确认的最后一天扎堆提交审核材料,以免因审核未能通过而没有充足的时间补充材料。四、考生上传材料要求(一)必传材料: 1.本人近三个月内正面、免冠、无妆、彩色头像电子证件照(蓝色或白色背景,具体以报考点要求为准,用于准考证照片)。(证件照标准示例照片)2.本人身份证人像面、国徽面照片,请确保身份证边框完整,字迹清晰可见,亮度均匀,文字正向显示。(身份证正反面示例)3.考生本人手持身份证照片。(手持身份证照片示例)(二)其他材料。1.非我区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的考生,需上传符合在广西报考的资格证明材料。请根据自身情况,上传以下材料之一:(1)2021年广西区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毕业证书;(2)广西区内户口簿首页和登载本人户籍信息的“常住人口登记卡”页;集体户口需提供首页及个人单页;(3)公安机关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4)广西区内的房产产权证或商品房备案证明,如房产证明为配偶的,还须上传结婚证,如房产证明为父母的,还需上传户口簿相应页面;(5)部队考生单位在广西,但无法提供户口簿、居住证等材料的,应上传军官证及部队开具的证明(或报考推荐表)。2.研招网报名系统有提示“学籍学历校验不通过”的考生,需上传相应学历学籍证明材料。(1)应届毕业生(含成人教育):上传“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往届毕业生(含军校毕业生):上传“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境外学历: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4)未取得毕业证的自学考试或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考生,上传“学校开具的成绩证明”或“准考证”照片;(5)因变更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导致学历(学籍)信息验证未通过的考生,除上传上述对应证明外,还须提供本人信息变更的证明(记载曾用名和现用名的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需上传《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4.报考点要求的其他材料。以上材料照片,请保证边框完整,字迹清晰可见,亮度均匀。五、审核结果说明报考点审核完毕后将通过网上确认系统向考生反馈审核结果,请考生在报考点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网上确认系统查询审核结果,审核结果分为以下三类:(一)审核通过:考生已完成报名信息网上确认。(二)审核不通过,需要补充(或修改)材料:考生需根据系统提示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或修改)有关材料并重新提交上传。(三)审核不通过:因不符合国家报考条件或报考点接收条件导致最终审核不通过的考生,报名信息无效。如有异议可向你选择的报考点咨询。六、疫情防控提醒近期新冠疫情反弹,请广大考生时刻关注各地疫情动态,避免因疫情影响参加考试。
[上海] 2021年12月(第63次)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上海地区网上报名将于11月3日开始
2021年12月(第63次)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将于12月4日(星期六)至5日(星期日)举行,开考部分科目,相关级别的证书种类、科目代码和获证条件详见《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体系(2021版)》(附件1),现将上海地区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报名时间 考生须在11月3日(星期三)10:00起至11月5日(星期五)16:00前报名,过时不再受理。二、报名流程考生可访问统一的报名网址(教育网:https://ncre-bm.neea.edu.cn;公网:https://ncre-bm.neea.cn;),选择“上海市”入口进入登录页面,按照相关提示完成账号注册、信息填写、照片上传、缴费等网报步骤。首次登录系统需要注册获取登录通行证,若考生已有通行证账号,可以直接登录报名。每门科目报考费105元。三、考点选择及相关提示本次报名有部分考点开考,根据现阶段防疫要求及考点实际情况,本市大部分考点只接受本校在校生报名,已设考点的学校在校生在本校报名;本校无考点和社会考生选择“接受非本校在校生”的考点报名。详见《2021年12月考点开考信息一览表》(附件2)。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多数高校考点仍实行封闭管理,不接受社会考生参加考试。本次报名共有2个考点对社会开放,考位及考试科目较少,有考试需求的考生请尽快完成报名缴费,望理解配合。考生在报名期间可选择意向考试日期(只限开考两天的考点),意向考试日期只能尽量安排,如无法满足,考生须理解并服从随机分配考试时间,且不作为退费理由。四、防疫要求为做好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考生需做好日常个人防护及防疫措施。1.考生应按照现居地政府要求,严格执行关于出行、隔离、检测等各项防疫措施。考前应尽量减少外出活动,避免前往非低风险地区和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活动。 2.考生须做好自我健康监测。从考前第14天开始,填报个人身体状况,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填写《健康情况声明书及体温自我监测登记表》(详见附件3,考生在报名系统中自行下载打印)。14天内体温自我监测异常的,须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阴性报告,如无法提供,不能参加考试。3.如考生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或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不得参加本次考试。凡筛查发现考前14天内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也不得参加本次考试。4.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最新防疫要求,考生进入考点时须向考试工作人员交验有效身份证件和纸质准考证,提交纸质《健康情况声明书及体温自我监测登记表》(每场考试一张),通过手机出示当日更新的“随申码”显示未见异常,“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14天内有外省市活动轨迹的,须提供48小时内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两证、一表、一码、一卡”均须核查无误后通过人脸识别进行身份验证,方能进入考点。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时要佩戴口罩,但不能影响考点核查身份识别。考生进入考场就座后,可以自主决定是否继续佩戴;备用隔离考位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5.考试当天,考生进入考点须测量体温,两次测量体温均≥37.3℃不得参加考试。6.考生应自觉执行以上规定,如实报告本人身体情况和出行情况,如有隐瞒不报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考生本人承担相应责任。7.具体防疫要求和措施可能随本市疫情情况有所调整,请考生时刻关注我院发布的相关公告。五、报名照片格式要求1.照片须为考生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2.成像区上下要求头上部空1/10,头部占7/10,肩部占1/5,左右各空1/10。采集的图像大小最小为192×144(高×宽),成像区大小为48mm×33mm(高×宽)。3.照片文件应为jpg格式,文件名称为*.jpg,其中“*”为考生本人14位报名号。4.照片大小:20KB-200KB。六、准考证打印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统一网址(教育网:https://ncre-bm.neea.edu.cn公网:https://ncre-bm.neea.cn;),选择“上海市”入口进入,下载打印准考证;如打印出现问题可咨询所报考点。注意事项:1.考生须认真填报信息,对网上报名信息、照片格式等负责,上传照片即为准考证照片,若不符合要求,或无法确认为考生本人的,将无法参加考试。2.考生从注册登入到缴费完毕须在一个小时之内完成,否则系统自动删除报名信息。3.考生应认真阅读《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考生须知》(附件4)及考点信息,以免影响报名和考试。 附件:1.《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体系(2021版)》2.《2021年12月考点开考信息一览表》3.《健康情况声明书及体温自我监测登记表》4.《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考生须知》
[上海] 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即将开考
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10月30日(星期六)进行。本项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教育考试。为使广大考生能够健康、顺利地完成考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务必关注以下内容:一、考试时间 时 间 类 别10月30日(星期六)上午下午9:00-11:0013:00-15:0016:00-18:00幼儿园综合素质(幼儿园)(101)保教知识与能力(102)小学综合素质(小学)(201、201A)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02、202A)初级中学综合素质(中学)(301、301A)教育知识与能力(302、302A)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中)高级中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中)中职文化课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中)中职专业课中职实习指导考生还要注意每场考试的4个重要时间节点:1.开考前60分钟,考生须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顺序进入指定考场。3.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不能进入考场。4.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方可交卷离场。离开考场后不得返回。二、疫情防控提示1.考生考前14天做好健康监测,须提前在微信或支付宝上完成本人“随申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注册。考生“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14天内有外省市活动轨迹的,须提前做好新冠肺炎核酸检测。2.考生须自备口罩,除进入考场核验身份时须按要求摘戴口罩外,进出考点,考场应当全程佩戴口罩。考试过程中考生自主决定是否佩戴口罩。3.考生进入考点时须持当日更新的本人“随申码”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接受体温检测。考生“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14天内有外省市活动轨迹的,须提供48小时内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电子版或纸质版均可);不能提供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者,不得入场。在身份核验环节,考生须出示填写完整的纸质版《承诺书》、纸质版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证件不齐备者不得进入考场。《承诺书》每场考试须提供一张,考生应在进入考场时交予监考员。4.考生若两次测量体温≥37.3℃,须提供考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由考点防疫工作人员检查通过后,安排其经专用防疫特殊通道至备用隔离考场考试,不能提供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者不得入场。备用隔离考场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考生检测体温正常,但出现干咳、气促、流涕、腹泻等异常状况,安排进入备用隔离考场考试。隔离考场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必须全程佩戴口罩。三、答题注意事项1.考试均采用答题卡作答形式。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自己的个人信息保持一致,如不符,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情况;如相符,应在指定位置填写个人信息(姓名、准考证号等)。2.考生要保持答题卡卷面整洁,不得折叠、破损、污染,不能在非填涂区域乱写乱画。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功能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如有违反,按照违规舞弊处理。4.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铅笔填涂。5.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答题卡上严禁使用涂改液、修正带。6.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7.因考生答题不规范造成无法扫描评阅的答题卡,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四、其他事项1.10月25日-10月29日,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在使用期间,准考证的正反面均不得有任何涂改或书写。2.考生应携准考证、规定的身份证件(见附件1)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与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能参加考试。3.考生一定要看清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4.考生要充分考虑考试当日的交通和天气状况,注意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接受身份验证。切勿因个人疏忽大意影响考试。建议考生绿色出行,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前往考点,避免因无法停车而延误考试。5.本次考试采用人脸识别技术进行身份验证,请考生听从老师的指挥,有序通过识别通道进入考点。6. 考生如有违纪、作弊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考生务必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认真学习附件中的《考场规则》《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刑法修正案(九)》,掌握相关内容,在考点自觉配合监考老师的工作,主动上交除考试必需文具之外的个人物品,比如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智能手表、智能手环等),谨防因不了解考试纪律规定或个人疏忽大意带来的处罚。7.12月9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成绩。 附件1.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2.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3.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摘要
[安徽] 中国民航大学2022年飞行技术专业招生简章
中国民航大学是中国民用航空局直属的一所以培养民航高级工程技术和管理人才为主的高等学府,是中国民用航空局、天津市人民政府、教育部共建高校。学校的前身是1951年9月成立的军委民航局第二民用航空学校,由毛泽东主席亲自任命方槐将军为校长,周恩来总理亲自选定校址。1981年更名为中国民用航空学院,2006年5月30日,更名为中国民航大学。学校总占地面积169.4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7.4万平方米。按照“一校多区、布局合理、协同发展”的思路,现建有天津东丽校区,坐落于天津滨海国际机场旁,另外建有朝阳飞行学院、内蒙古飞行学院、新疆天翔航空学院3个飞行训练学院,正在建设天津宁河校区。历经70年开拓进取,学校已成为一所民航学科门类齐全的高等学府,被誉为中国民航人才的摇篮,科学技术研究的中心,国际文化交流的窗口,将努力建设成为中国特色世界一流民航大学。中国民航大学对飞行人才的培养与中国民航的成长同步,其教育历史可追溯到上世纪50年代。自2003年恢复设立飞行技术专业后,基于70余年办学历史的积淀,学校飞行技术专业先后被授予“教育部特色专业建设点”、“天津市品牌专业”,加入了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2012年又被教育部列为“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单位”。截止2021年6月30日,学校拥有各类飞行教学训练飞机91架,机务维修实习飞机22架,D级飞行全动模拟机3台,其他各类训练模拟机/器208套,各类飞机发动机60台。与中国国际航空公司、中国东方航空公司、中国南方航空公司等多家航空公司开展合作,累计为中国民航培养飞行员8000余人。 一、专业介绍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以工程技术教育为核心,培养具有民航飞行职业所需的政治素质、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系统掌握民用航空器飞行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操作技能,达到符合国际民航标准的英语语言能力水平,初步具备现代民用航空飞行技术应用及管理能力,能够在民用运输航空和通用航空领域从事航空器驾驶工作的高素质专门人才。 (二)培养规格 本专业为委托培养单位订单式培养飞行员。基本学制为四年,最短修读年限三年,最长修读年限六年(含休学)。学生在规定的修读年限内完成飞行技术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含飞行驾驶技术训练),考试合格,达到毕业条件者,由学校颁发飞行技术专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我校学士学位授予规定者,由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通过后,授予工学学士学位。本专业主干课程有:飞行领航学、飞行气象学、飞机飞行原理、飞机机体与系统、飞机动力装置、航空仪表与电子电气系统、飞行员陆空通话、仪表飞行与航图、飞行性能计划与载重平衡、飞行人为因素与机组资源管理、飞机私用驾驶员执照飞行训练和飞机商用驾驶员执照飞行训练等。 (三)学生管理 学生在学期间必须遵守学校、委托培养单位、飞行训练机构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学校设置飞行学员队,对学生实行准军事化管理,一日生活制度化;学生在飞行训练期间享受每月900元的空勤伙食补助;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用以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生还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优秀学生可获得国家级、市级、校级等各类优秀学生奖(助)学金以及荣誉称号。此外,国内外民航企事业单位或个人还在我校设立了20余项奖(助)学金,用以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学生在学期间须按国家规定的相关政策参加社会保险,相应的医疗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按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条款执行。在国内接受飞行训练的学生,飞行训练期间的航空器机组座位险由国内飞行训练机构负责购买。 (四)就业政策 学生在入校前需与委托培养单位签署委托培养协议。学生毕业后达到委托培养协议约定的入职条件,由委托培养单位安排从事相应的民用航空飞机驾驶岗位工作。 (五)淘汰机制 鉴于飞行技术专业的特殊要求,学生可能因政治条件、身体条件、学习成绩、英语水平以及飞行技术等原因导致被终止飞行技术专业学习,根据《中国民航大学飞行技术专业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中国民航大学飞行技术专业学生终止飞行技术专业学习实施细则》和《中国民航大学飞行技术专业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符合学校转专业标准者,转到其他专业,毕业后自主择业;不符合学校转专业标准者,将被终止学业,予以退学。 (六)收费标准 本专业学生每人每年学费人民币5800元,飞行驾驶训练期间的相关费用按委托培养单位的规定执行,住宿费、服装费、被装费、教材费等其它费用标准按学校的规定执行。 二、招生录取 按照中国民用航空局、教育部《普通高校飞行技术专业招收飞行学生实施办法》(民航发〔2019〕75号)和《关于深化民航招飞校企合作的实施意见》(民航综人发〔2017〕2号)要求,我校与国航、东航、南航实施校企合作招飞。同时,本校自招送培国内其他运输航空公司或本校飞行教员。 (一)招飞省份 2022年拟将在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黑龙江、吉林、上海、浙江、安徽、河南、湖南、重庆、广东、山东、宁夏、甘肃、新疆17个省份开展招飞。 (二)招飞计划 2022年飞行技术专业招生计划预计约470人左右,学校将按照各省飞行合格生源的分布情况和各航空公司委托培养计划来编制确定分省计划,正式招生计划将以2022年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最终公布的为准,实际录取学校将视情根据各地区上线合格生源进行调剂。 (三)送培单位 2022年委托培养单位包括中国国际航空公司、中国东方航空公司、中国南方航空公司、深圳航空公司、厦门航空公司、山东航空公司、中国国际货运航空公司、长龙航空公司8家航空公司。 (四)招生对象 在开展招飞的地区,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能够参加2022年全国普通高校统一考试(秋季)的高中毕业生(限男性)均可报考,限英语语种,文理兼招、应往届不限。根据委托培养单位需求,年龄限制为16至20岁(2002年9月1日至2006年8月31日),未婚,要求具有较好的英语基础,各科成绩均在良好以上。上海、浙江、北京、天津和山东五省(市)招考模式为“3+3”,选考科目为物理或化学;河北、湖南、广东和重庆四省(市)招考模式为“3+1+2”,首选科目为物理或历史均可、再选科目为化学。 (五)报名基本条件 政治思想素质:符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报考条件,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热爱民航事业,热爱飞行工作;具有高度的责任心、良好的工作态度、服务社会的意识以及团结协作的精神;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符合民用航空背景调查要求。身体自荐标准:五官端正,身心健康,生理功能正常,无传染病史和精神病家族史,无久治不愈的皮肤病;根据委托培养单位需求身高168cm(含)-185cm(含),校企合作招飞满足送培单位身高要求的我校予以认可,体质指数BMI 18.5(含)—24(含),无“O”、“X”型腿;任何一眼裸眼远视力不低于C字表0.1,接受角膜屈光手术者须满足局方规定,无色盲、色弱、斜视;会普通话,口齿清楚,听力正常;具有敏捷的反应能力和身体协调能力,符合招飞体检鉴定医学标准。 (六)报名方式 2021年10月20日起登录《中国民用航空招飞信息系统》仔细阅读政策文件和考生手册后进行考生注册,填报志愿,报名网址:gaokao.chsi.com.cn/gkzt/mhzf,点击民航飞行员“报名入口”。参加预选初检前须完成网上报名。 (七)录取方式 考生须经过《中国民用航空招飞信息系统》注册报名、预选初检(视情部分省份增加英语测试)、体检鉴定(含心理测试)、确认有效招飞申请以及民用航空背景调查。体检鉴定按照中国民用航空局最新颁布的《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检鉴定规范》执行,民用航空背景调查按照中国民航局颁布的《民用航空背景调查规定》和委培航空公司要求执行。以上过程均合格者方能在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招生统一考试填报高考志愿时报考本专业,并且要求按提前录取批次第一志愿填报。根据教育部和民航局相关规定,我校2022年飞行技术专业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当地当年高考文化课总分的60%执行,英语单科原始成绩须达到95分(含)以上。按照高考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招生计划录满为止。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认可我校录取规则的情况下,高考总分相同按照英语单科成绩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最终录取原则以我校公布的《中国民航大学本专科招生章程(2022年)》以及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投档规则为准。飞行技术专业按本科提前批次录取,我校认可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相关考生的全国性加分项目和分值。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加分不得超过20分,合格考生按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未完成招飞计划的省份,考生可根据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安排参加征集志愿录取。参加征集志愿的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我校要求,同时在《中国民用航空招飞信息系统》中“有效招飞申请”招飞院校必须为“中国民航大学”。 (八)入校复查不合格处理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和《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检鉴定规范》,在三个月内由民航局民用航空人员体检鉴定专家委员会进行入校复查体检鉴定。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学籍。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学校即取消其学籍。情节恶劣的,提请有关部门查究。 三、郑重声明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招飞活动,请广大考生及家长提高警惕,不要相信各种谣言传言,谨防上当受骗。招飞全流程各环节学校不收取任何费用。凡是冒用“中国民航大学”进行招飞活动的,欢迎广大考生及家长举报,我校将保留依法追责的权利。 四、联系方式 (一)学校地址:天津市东丽区津北公路 2898 号 邮编:300300 (二)咨询电话:022-24092508、022-24092126(工作日:08:30-11:30;14:00-16:30) (三)通知公告发布方式:《中国民用航空招飞信息系统》、中国民航大学招飞信息网或微信公众号:“中国民航大学招飞” (四)中国民航大学监察处投诉电话:022-24092242(工作日:08:30-11:30;14:00-16:30)。 五、招飞日程 中国民航大学2022年度在安徽省招飞日程安排如下: 注意事项: (一)要求年龄16至20周岁(2002年9月1日至2006年8月31日),理科,外语限考英语。 (二)所有参检学生必须提前网上报名,考生须登陆《中国民用航空招飞信息系统》(https://mhzf.caac.gov.cn/student/#/index)仔细阅读《民航招飞系统2022年度考生手册》后进行注册、填报相关信息。需报考我校所对应招飞初检志愿组合,招飞院校:中国民航大学,送培单位:中国民航大学(本校),否则将无法参加后续招飞活动。 (三)任何一眼裸眼远视力不低于C字表0.1,屈光度(等效球镜)不应超过-4.50D~+3.00D范围,散光两轴相差不应大于2.00D,屈光参差不应大于2.50D,角膜屈光手术需满足局方要求,无色盲、色弱、斜视;会普通话,口齿清楚,听力正常;具有敏捷的反应能力和身体协调能力,符合招飞体检鉴定医学标准。 (四)报名当天须携带:中国民航大学预选初检报名表(需加盖学校公章)、身份证原件、智能手机(英语测试使用),眼睛近视考生请提供近一个月内的机打验光单(医院和眼镜店均可)。上述材料不完整的现场不予安排初检。 (五)招飞预选初检过程实行单项淘汰,无需空腹,全程不收取任何费用,交通、食宿自理。中国民航大学从未委托任何培训机构或个人开展招飞工作。 (六)参加初检面试的考生须做好个人疫情防护工作,全程佩戴口罩,持有健康码“绿码”方能参加初检。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出现过发热、乏力、咳嗽、呼吸困难、腹泻等症状的考生,暂不参加初检。
[福建] 2021年我省成人高考顺利结束
10月24日,为期一天半的2021年成人高考顺利结束。我省共有12.9万名考生参加本次考试,其中专升本6.9万人,高起专6万人。共设置42个考区、133个考点、4326个考场,安排防疫备用隔离考场435个、普通备用考场284个,抽调监考等考试工作人员1万余名。全省各地考试过程平稳顺利,考场秩序井然,考风考纪良好,没有发现失泄密、有组织的团伙舞弊和高科技作弊现象,实现了“三无一稳”目标,做到平安考试、健康考试、公平考试。 省委省政府和省教育厅高度重视成人高考工作,李德金副省长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像抓普通高考一样抓好成人高考工作,务必以“一万分”的努力防止“万一”的发生;厅党组专门召开专题会议,分析研判成人高考安全形势,作出具体安排和部署,压紧压实各地主体责任,全力确保成人高考平安顺利、万无一失。省教育厅派出4个指导组,由相关处室负责人带队,赴各考区考点开展考前、考中指导工作;省教育考试院在考前由院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带队深入9地市和平潭进行现场检查指导、确保考前问题归零,并从院内及公办本科高校抽调70余名熟悉考务工作的精干人员组成巡考组,赴各考点驻点巡考,全面加强考试指导和监督工作。考试期间,教育部考试中心、考试院分别召开调度会,细化和明确考试要求,强调疫情防控,进一步压实各地主体责任;厅领导全程坐镇省教育招生考试指挥中心实时巡考调度,公安、卫健、网信、工信等部门联合值班、集中办公;各级党委政府、招委会领导靠前指挥辖区内的考试组织实施工作,共同为考试安全保驾护航。 考试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将严格规范组织成人高考答题卡扫描、网上评卷以及成招录取工作,确保今年我省成人高考高招工作公平公正、平安顺利。
[上海] 2021年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学业水平考试考试说明
1.2021年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学业水平考试考试说明(语文科)2.2021年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学业水平考试考试说明(数学科)3.2021年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学业水平考试考试说明(英语科)
[安徽]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2022年飞行技术专业招生简章(安徽)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简介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是工学、经济、管理、艺术、设计等多学科互相渗透、协调发展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首批试点高校、全国地方高校新工科建设牵头单位、上海市“高水平地方应用型高校”试点建设单位。2017年被列为上海市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单位。学校拥有松江、长宁、虹口等校区,占地1476亩,总建筑面积71.5万平方米。 学校坚持依托现代产业办学、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办学宗旨,以现代产业发展需求为导向,学科群、专业群对接产业链和技术链,以产学研战略联盟为平台,与行业、企业共同构建了协同办学、协同育人、协同创新、协同就业的“四协同”模式、“一年三学期,工学交替”的产学合作教育模式,助力学校成为培养优秀工程师和工程服务人才的摇篮。现有全日制在校生近24000名,其中硕士研究生约4200名。毕业生具有显著的就业竞争优势,受到用人单位的普遍欢迎,近年来就业率保持在98%以上,继续位于同类高校前列。 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简介 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自1994年成立以来,保持了连续26年的安全飞行记录,先后四次获得民航总局安全最高荣誉奖“金雁杯”、“金鹰杯”,连续安全飞行400万小时,荣获中国民航“飞行安全四星奖”。至2020年12月26日,山航累计安全飞行434.84万小时,安全起落231.16万架次,运输旅客2.33亿人次,货邮203.12万吨;连续19年无责任原因发动机“空停”事件;机队结构持续优化,建立起波音737单一机队,飞机总数达到133架;在济南、青岛、烟台、厦门、重庆、北京、乌鲁木齐、贵阳等地设有分公司和飞行基地,形成了以山东、厦门、重庆为支点,“东西串联、南北贯通”的航线网络布局。目前经营国内、国际、地区航线共290多条,每周 4300多个航班飞往全国 80多个大中城市,并开通韩国、日本、泰国、印度、柬埔寨等周边国家及中国台湾、 中国香港等地区航线。 经过近几年的积累发展,山航的综合管理能力、组织力、掌控力显著提高,安全管理、运行体系、运营效率有了质的提升。2019年6月25日,世界品牌实验室在北京发布第十六届《中国500最具价值品牌》,山航以512.92亿元的品牌价值位列第98位,连续三年跻身前百位,连续十二年获评“中国500最具价值品牌”。2020年4月27日,中国权威民航测评机构CAPSE揭晓第六届CAPSE航空服务奖(CAPSE Aviation Services Awards)获奖榜单,山航连续第6年获得“最佳航空公司奖”。 飞行技术专业简介 飞行技术专业为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首批试点专业,上海市属高校应用型本科试点专业、上海地区培养民航飞行技术人才的唯一全日制本科院校;专业紧扣我国民航业快速发展对民航飞行技术人才培养需求,与东航(上航)、吉祥航空、山东航空等民航企业,建立校企联合培养机制,实施“学历教育+证照培训”的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模式。专业采用“2.5+1.5”定向委托培养模式;学生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坚持理论、实践、身心、素质的协调发展,注重责任意识、创新精神、团队合作能力的培养,培养符合民航航线运输机驾驶员标准、面向国际、国内民航飞行驾驶一线岗位的高级工程应用型人才。 招生概况 一、招生计划 2022年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受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在安徽省招收和培养飞行技术专业学生10名。毕业后服从公司统一分配,从事飞行员工作。实际招生计划以安徽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高考计划为准。 二、招收对象 1.年龄:十六至二十周岁之间(2002年9月1日至2006年8月31日出生)。 2.考试科目及语种:2022年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高中毕业生,男性,文理兼收,高考外语语种为英语。 三、招收条件 1.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忠诚老实、成绩优良,有志于为民用航空飞行事业服务。 2.身体条件符合中国民航局最新颁布的《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检鉴定规范》。 参考标准: (1)身高范围168厘米至185厘米。 (2)体重符合民航招收飞行员体重指标标准;双眼任何一只眼睛裸视力(C字表)不低于0.1。屈光度不高于450度。 3.招飞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2022年安徽省高考文化课总分的60%执行。英语单科成绩要求不低于2022年安徽省英语单科总分的60%(小数点后一位四舍五入)。 四、招生流程 1.通过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gkzt/mhzf)登录中国民航招飞信息系统注册报名并填报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上海工程技术大学”飞行技术专业招飞志愿组合。完成招飞系统志愿填报后方可参加初检。 2.初检将于2021年11月开始,具体详见我校本专科招生网:http://zsb.sues.edu.cn(初检不收任何费用)。 3.根据航空公司要求参加公司面试。 4.参加民航局规定的正式体检、心理健康评定。(正式体检及心理健康评定费用由学校承担,辅助检查及复查项目费用由学生自理。) 5.开展政治背景调查。 6.根据民航局规定的当年飞行技术专业高考成绩要求、公司面试、正式体检、心理测试、背景调查等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 7.以上任意环节不合格者即被淘汰。 五、初检要求 1.请携带身份证原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和黑色水笔一支。 2.携带外伤就诊及手术史记录病历。 六、入校复查不合格及停飞学生安置 若学生入校后体检复查不合格或不符合委培航空公司送飞要求或被停飞,将转入我校航空运输学院·飞行学院指定本科专业就读。 七、学费 飞行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6500元(沪教委财[2007]14号)。 八、联系方式 招飞办咨询电话:021-62752164 地址:上海市长宁区仙霞路350号教学楼128室 邮编:200336 九、监督电话 021-67791256 十、其他 其他招收要求与录取方式按民航局相关文件和上海工程技术大学2022年招生章程执行。
[安徽]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2022年飞行技术专业招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创建于1952年10月,是新中国自己创办的第一批航空高等院校之一。1978年被国务院确定为全国重点大学;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成为全国首批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1996年进入国家“211工程”建设;2000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研究生院;2011年,成为“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建设高校;2017年,进入国家“双一流”建设序列。学校现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2012年12月,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民用航空局签署协议共建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8年12月,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江苏省共建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在69年的办学历程中,南航人秉承“航空报国”的办学传统,遵循“团结、俭朴、唯实、创新”的优良校风,践行“智周万物,道济天下”的校训,栉风沐雨,砥砺奋进,不断推动学校跨越式发展。目前,学校已发展成为一所以工为主,理工结合,工、理、经、管、文等多学科协调发展,具有航空航天民航特色的研究型大学。 我校飞行技术专业设立于2002年,入选了教育部卓越工程师计划,江苏省特色专业、国家教学综合改革试点专业和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专业设立近20年来,先后为中国国际航空、中国东方航空、中国南方航空、深圳航空、厦门航空、春秋航空、吉祥航空、四川航空、顺丰航空、首都航空、海南航空等十余家航空公司招收和培养了具有本科学历的民航飞行员6000余名,是我国高素质民航飞行员培养的重要基地。 二、培养模式 学生通过相关选拔进入飞行技术专业培养。全部培养进程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学生录取至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飞行技术专业,在校内进行大学公共课程、飞行基础理论和专业课程的学习;第二阶段,派送学生到中国民用航空局批准或认可的CCAR-141部航校进行飞行执照训练;第三阶段,学生完成飞行执照训练后回校继续进行相关课程学习、航线运输驾驶员执照理论培训及考试、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学生须在规定的修读年限内修满飞行技术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数(含飞行驾驶技术训练),达到毕业条件者,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颁发飞行技术专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三、招生计划及送培单位 2022年我校飞行技术专业计划在江苏省、安徽省、陕西省、山东省、北京市、天津市、浙江省、湖北省、广东省、河北省、重庆市、上海市等十二省市共计招收370名左右学生,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2022年招生信息为准。 招收学生委托培养的航空公司为中国国际航空、中国东方航空、深圳航空、厦门航空、春秋航空、吉祥航空、四川航空、顺丰航空以及圆通航空。 四、报名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2.热爱民航飞行事业;具有高度的责任心、良好的工作态度、服务社会的意识以及团结协作的精神;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3.报名并参加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高考”),科类要求为理科(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学校要求,具体以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外语语种为英语。 4.根据委托培养单位需求,性别要求为男性,年龄要求在16到20周岁之间(出生日期为2002年9月1日至2006年8月31日,以身份证为准);身高要求168厘米-186厘米之间,校企合作招飞的送培单位对身高有专门要求的我校予以认可。 5.任何一眼裸眼远视力(C字表)不低于0.1;屈光度(等效球镜)不应超过-4.50D~+3.00D范围;散光两轴相差不应大于2.00D;屈光参差不应大于2.50D;双眼均未接受过角膜屈光手术;无色盲、色弱、夜盲、斜视、青光眼或高眼压症。 6.性格开朗、情绪稳定;思维敏捷、反应灵活。 7.口齿清晰,具有良好的普通话交流和英语听说读写能力。 五、招录流程 报考我校飞行技术专业的考生,须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登录中国民用航空招飞信息系统(https://gaokao.chsi.com.cn/gkzt/mhzf或http://mhzf.caac.gov.cn),完成考生注册、招飞申请组合填报、初检面试、民航招飞体检鉴定、飞行职业心理学测试、有效招飞申请确认、背景调查等高考前选拔工作。 考生通过中国民用航空招飞信息系统确认的“有效招飞申请”,将作为考生填报飞行技术专业高考志愿的依据,有意报考我校飞行技术专业的考生,若中国民用航空招飞信息系统中“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不在考生“有效招飞申请”范围内的,将视为无效高考志愿,我校不予录取。 具体流程如下: 网上报名→初检面试→体检鉴定及心理测试→确认有效招飞申请→背景调查→高考录取 (一)网上报名 有报名意向的考生根据报名基本条件和《报考飞行技术专业学生身体自荐标准》(详见本简章附件)先行自查,符合基本条件者须在中国民用航空招飞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注册报名,报名网址为:https://gaokao.chsi.com.cn/gkzt/mhzf或http://mhzf.caac.gov.cn。 (二)初检面试 考生根据所在省市教育行政部门通知或登录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飞网(http://zf.nuaa.edu.cn)查询初检面试安排,携带填好的《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飞行技术专业招生初检报名表》及身份证原件到现场接受初检面试。 (三)体检鉴定及心理测试 初检面试合格者,参加由招飞单位和民航招飞体检鉴定机构组织的体检鉴定及心理测试,体检标准按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布的《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格检查鉴定规范》执行。各类体检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确认有效招飞申请 初检面试、体检鉴定、心理测试均合格的考生通过中国民用航空招飞信息系统确认有效招飞申请。 (五)背景调查 参照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布的《民用航空背景调查规定》要求进行背景调查。 (六)高考录取 1.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飞行技术专业,属于本科提前批次录取,不影响后续批次的报考。 2.学校遵守教育部规定的相关加分政策,原则上认可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确认的全国性加分,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并按照加分后的投档成绩进行录取。 3.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考生选考科目应符合我校对飞行技术专业提出的选考科目要求: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山东省、浙江省考生选考科目为物理或化学;江苏省、河北省、湖北省、广东省、重庆市考生选考科目为首选科目要求物理,再选科目不限。 4.2022年我校招飞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当地当年高考文化课总分的60%执行,英语单科原始成绩须达到95分(含)以上。对于通过我校组织的初检面试、体检鉴定、心理测试、背景调查均合格的考生,在其高考成绩和英语单科原始成绩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的基础上,按照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情况下,依次比较英语、数学、语文、综合(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为三门选考科目总分)分数。具体投档规则以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如遇国家招生政策调整,将另行通知。 5.未完成招飞计划的省份,考生可根据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安排参加征集志愿录取。参加征集志愿的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我校要求,同时在中国民用航空招飞信息系统中“有效招飞申请”招飞院校必须为“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六、在校管理及淘汰机制 1.学生在校管理按照《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生手册》执行,并进行准军事化管理,专享服装补贴及空勤伙食补贴。 2.新生入学后,学校和中国民用航空局民用航空人员体检鉴定专家委员会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收飞行技术专业学生规定对学生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学生在招生过程中违反国家招生规定、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无论何时被发现,一经查实,已取得学籍者取消其学籍,未取得学籍者不予注册学籍,并报请有关部门查究。 3.学生在籍期间,如由于身体、技术等原因被停飞,依据《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及《关于飞行技术专业学生学籍管理的补充规定》,可申请转入交通运输(民航维修工程)专业学习。 七、就业事项 本专业采用订单式培养,学生入校后须接受学校统一分配,并与学校、航空公司签署培养协议,毕业后进入签约航空公司从事民航飞行员职业。 八、相关费用及奖助学金体系 1.本专业学费按照《江苏省物价局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公办高等学校学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生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实行学分制收费。 2.学生在CCAR-141部航校进行飞行执照训练期间所发生的培训费用和基本生活费用由所签约航空公司负责。 3.学校建立了“全方位、开放式”的奖助学金体系,新生入学时设有“绿色通道”以保证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在准确掌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信息的基础上,建立“贷、奖、助、勤、补、减、导”资助体系,按照经济资助与精神资助并行的双资助模式,构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服务系统、就业服务系统、学习服务系统、成才服务系统,全面服务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成长成才。 九、注意事项 1.报名的学生在招生过程中,出现任何虚假或舞弊行为,一切责任和后果自负,学生须向学校赔偿损失,同时学校还将保留进一步追究的权利。 2.其他信息以《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公布为准。 十、监督机制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将按照《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监督工作暂行办法》对飞行技术专业招生过程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25-84891546。 十一、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5-52112751、52112753;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4:30-17:00。 通知和公告发布渠道:http://zf.nuaa.edu.cn。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29号,邮编:211106。 十二、附则 1.如遇国家或各省/直辖市招生政策调整,我校将根据要求做相应调整并另行公告。 2.本简章由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报考飞行技术专业学生身体自荐标准 为确保飞行技术专业学生招生工作圆满完成,现将报考飞行技术专业的身体基本条件公布如下(参照《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格检查鉴定规范》),以使大家对飞行技术专业学生的身体条件有所了解,便于同学们斟酌自己的身体情况是否适合报名。 报考飞行技术专业学生的身体基本条件如下: 1.身高(裸高)不应低于168厘米,不应高于186厘米。 2.体质指数(BMI)不应>24或<18.5。注:BMI=体重(kg)/身高的平方(m2)。 3.任何一眼裸眼远视力(C字表)不低于0.1,屈光度(等效球镜)不应超过-4.50D~+3.00D范围;散光两轴相差不应大于2.00D;屈光参差不应大于2.50D;双眼均未接受过角膜屈光手术;不应有色盲、色弱、夜盲、斜视、青光眼或高眼压症。 4.五官端正,具有敏捷的反应能力和身体协调能力。 5.不应有恶性肿瘤及其病史,以及可能影响功能的良性肿瘤。 6.艾滋病病毒(HIV)抗体检测不应为阳性。 7.不应有病毒性肝炎或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阳性。 8.不应有消化系统疾病、功能障碍或手术后遗症。 9.不应有影响功能的骨骼、关节、肌肉或肌腱疾病,以及畸形、损伤、手术后遗症及功能障碍。 10.不应有心血管系统疾病。 11.不应有泌尿、生殖系统疾病或畸形;不应有泌尿、胆道系统结石。 12.不应有呼吸系统慢性疾病或功能障碍;不应有肺结核、气胸、胸腔脏器手术史。 13.不应有血液系统疾病。 14.不应有风湿性、内分泌系统及营养代谢性疾病。 15.不应有传染性、难以治愈或影响功能的皮肤及其附属器疾病。 16.不应有前庭功能障碍,不应有影响功能的咽、喉部、口腔疾病或畸形,不应有嗅觉和听力丧失,不应有中耳炎病史。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2022年飞行技术专业招生通知(安徽省) 一、报名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2.热爱民航飞行事业;具有高度的责任心、良好的工作态度、服务社会的意识以及团结协作的精神;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3.报名并参加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理科,外语语种为英语。 4.根据委托培养单位需求,性别要求为男性,年龄要求在16到20周岁之间(出生日期为2002年9月1日至2006年8月31日,以身份证为准);身高要求168厘米-186厘米之间。 5.任何一眼裸眼远视力(C字表)不低于0.1;屈光度(等效球镜)不应超过-4.50D~+3.00D范围(近视度数约400度的考生可以尝试);散光两轴相差不应大于2.00D;屈光参差不应大于2.50D;双眼均未接受过角膜屈光手术;无色盲、色弱、夜盲、斜视、青光眼或高眼压症。 6.性格开朗、情绪稳定;思维敏捷、反应灵活。 7.口齿清晰,具有良好的普通话交流和英语听说读写能力。 8.预计高考总成绩达高考文化课总分的60%以上,英语单科成绩达到95分(含)以上(录取规则详见我校招飞简章)。 二、安徽省初检安排 我校面向安徽省全省招生,考生可就近参加初检。 时间 初检地址 涵盖市 2021年11月3日9:00-12:00 13:00-16:00 皖煤大酒店餐厅二楼多功能厅 (宿州市??徘?鞑?下?/span>164号) 宿州市、淮北市、亳州市 2021年11月13日 9:00-12:00 芜湖市镜湖区医院分院体检中心 (北京路冰冻街8号) 芜湖市、马鞍山市、安庆市 2021年11月13日 13:00-16:00 池州市、铜陵市、宣城市、黄山市 2021年11月14日9:00-12:00 富茂大饭店和平路店二楼威尼斯C厅 (合肥市瑶海区和平路与水东路交口) 合肥市、六安市 2021年11月14日 13:00-16:00 淮南市、阜阳市 2021年11月20日9:00-12:00 13:00-16:00 滁州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报名大厅 (琅琊区凤凰东路371号) 滁州市、蚌埠市 三、报名表下载 1.在填写报名表之前,请先准备好个人1寸照片电子版和近3次校级及以上考试成绩单。 2.点击链接并进行注册 http://zfbm.nuaa.edu.cn/ftsms-register-examinee/login。 (相关链接可以在招飞网zf.nuaa.edu.cn-安徽省初检通知中查询) 3.按照要求填写信息之后,预览报名表,确认无误后提交并下载打印。 四、特别提醒 1.参加初检期间请做好个人疫情防护工作。 2.有意报考我校的同学,请务必按照上述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初检,未参加我校初检的学生不具备报考资格。 3.参加初检需携带报名表、身份证、成绩单和一个月内的机打视力验光单。 4.详细要求请登录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招飞网(zf.nuaa.edu.cn)查看相关通知。 关于参加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2年招飞疫情防控要求 近期国内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我办将会根据各地的防控政策制定和调整初检行程,请各位考生在出发参加我校初检前,务必登录招飞网(zf.nuaa.edu.cn)确认初检时间和场地是否变化。具体防疫要求如下: 1.参加初检面试的考生须做好个人疫情防护工作,持有健康码“绿码”方能参加初检。 2.考生进入招飞场地须主动接受体温检测,若体温达到或超过37.3℃,须服从现场应急处置安排。 3.考生须全程佩戴无呼吸阀的符合防护要求的口罩,排队时要求间距1米。 4.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出现过发热、乏力、咳嗽、呼吸困难、腹泻等症状的考生,暂不参加初检和体检。 5.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家长不得进入学校、初检场地等,车辆即停即走。 6.考生应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的考生,以及在招飞工作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人员,将按照相关规定上报有关部门予以处理,并取消参加我校招飞资格。 7.考生参加招飞初检过程应减少不必要的逗留,须注意往返途中交通安全、人身安全、财物安全等,谨防发生意外情况,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上海] 2022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网上备案将于10月24日22:00截止
根据本市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报名工作要求,选择在本市各报考点参加考试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请于2021年10月24日22:00前通过研招网上传备案。为避免影响报名及确认工作,请考生务必在截止时间前提交材料,逾期不再受理。符合条件的考生经备案通过后可直接选择相应报考点进行报名。如发现考生材料造假,将取消考生的报考、录取资格。备案材料及要求如下: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2.《报考2022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扫描件,需加盖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公章并签字);3. 非本市户籍的非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需提供本人2021年连续六个月的上海社保缴费成功记录图像;4. 本市户籍的非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需提供本人上海市户口簿图像。 考生材料上传后,材料审核时间为3个工作日(周末除外),如超过3个工作日(周末除外)未反馈备案结论,请拨打021-35367070(工作日9:00—11:00、13:30—16:00)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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