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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 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开放2021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申请的公告
为做好我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下简称自学考试)转考工作,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的统一安排和部署要求,我院定于2月1日至3月25日开放2021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申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办理时间和方式(一)考籍转出。1. 考籍转出申请分网上申请和现场确认两个环节,缺一不可。网上申请时间为2月1日9:00至17日24:00,逾期不予补办。考生登录广西自学考试网上系统(网址:https://www.gxeea.cn/lstd/zk/index.htm,下同),在“转考管理—省内转省外”中,按照网上提示步骤逐步完成申请工作。现场确认时间为2月18日至28日,具体确认时限由各设区市招生考试院(考试中心)确定。已在网上办理考籍转出申请的考生,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外省自学考试准考证进行现场确认。2.我院通过国家转考平台将审定合格的考生考籍档案转出,不合格的考籍档案不进行转出。3.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考籍档案不得转出:(1)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者延迟毕业期间的;(2)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只能在我区办理毕业手续的;(3)使用沟通成绩、专本衔接合成成绩、网络助学合成成绩课程的;(4)属于通过免考申请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所对应的实践性环节考核成绩、毕业论文(设计)成绩等情况;(5)考籍转入我区未满一年的。4.考生完成考籍转出申请后,须及时到转入地省(市、自治区)教育考试机构办理转入手续。(二)考籍转入。1. 考籍转入先由我院通过国家转考平台接收各省(市、自治区)提交的考籍档案,接收时间为3月1日至15日,审定后的合格档案录入考生在我区的考籍档案,不合格档案退回至转出地省份。2. 考生需在我区报名自学考试并至少取得一门课程合格成绩,方可办理考籍转入。考籍转入申请只需进行现场确认,考生登录广西自学考试网上系统,在“转考管理—省外转省内”中查询档案已接收后按照系统提示要求进行现场确认,办理转入手续。3.考籍转入现场确认时间为3月16日至25日,具体确认时限由各设区市招生考试院(考试中心)确定,考生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进行考籍转入现场确认。二、转考结果公布(一)请考生于3月10日后登录广西自学考试网上系统,在“转考管理”中查询转出外省结果,并与转出省教育考试机构联系确认。(二)请考生于3月15日后登录广西自学考试网上系统,在“转考管理”中查询确认外省转入结果。三、其他事项(一)根据我区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考生应提前致电设区市招生考试院(考试中心)咨询转考申请现场确认事宜,避免人员聚集,并提前申领“广西健康码”。现场确认时,考生要遵从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听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做好个人防护,自觉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二)我区各设区市招生考试院(考试中心)联系方式可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自学考试-业务咨询”(网址:http://113.12.244.16/)进行查询。(三)“广西健康码”申领方式。1.直接扫描或识别下图二维码,选择任意一个APP或小程序申领。 2.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gxzf.gov.cn/gxyw/20200308-799652.shtml)扫码后申领。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2021年2月1日
[广西] 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同意广西科技大学新增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络助学试点专业的批复
广西科技大学:你校《广西科技大学关于新增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3个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络助学专业的请示》(科大报〔2021〕5号)收悉。为发挥你校办学优势,促进我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下简称自学考试)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和自治区自学考试有关文件规定,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一、新增专业及试点要求同意在你校自学考试网络助学试点中新增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0901)、环境设计(130503)、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080202)等3个本科专业,试点期限为自发文之日起三年。请你校认真履行主考学校职责,做好招生宣传、专业计划制定、沟通课程和实践与应用课程的辅导考核、毕业论文指导及答辩、毕业手续办理及毕业证书副署盖章等工作。二、课程设置及要求网络助学试点专业考试计划分为沟通课程、助学课程和实践与应用课程三部分,助学课程最终成绩由过程性考核成绩及统考成绩合成,过程性考核成绩所占比例最高不超过30%。你校负责沟通课程及实践与应用课程的辅导和考核,指导审核“自考365”网站做好助学课程的过程性学习辅导及考核,并按我办指定的途径上报考核成绩,确保教学质量。三、招生对象及宣传要求你校招生对象仅限从未参加过自学考试助学班及专本衔接试点的考生。你校要严格审核所招考生身份,并将考生信息报我办备案后方可开展助学活动。招生宣传要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与高职高专教育衔接试点宣传工作的通知》(桂考委办〔2015〕24号)执行。请你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助学管理规定,加强助学组织管理,认真为学生提供良好服务,不断总结试点经验,确保助学质量。在试点工作中遇到任何问题,请及时报告我办。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月26日
[广西] 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我区2021年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后接受普通本科教育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
桂考院〔2020〕186号各市招生考试院(考试中心)、各有关高等学校: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后接受本科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9〕6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精神,为做好我区2021年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后接受普通本科教育考试招生(以下简称退役士兵专升本)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招生院校和招生计划具有普通本科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我区普通高校,具体招生院校和招生计划将根据考生文化考试合格的数量和考生普通高职(专科)阶段就读的专业情况由自治区教育厅另行下达。二、考试(一)考试科目。退役士兵专升本考试科目包括政治、英语2门文化科目和1门专业基础课。文化科目实行全区统一考试,考试内容范围参照教育部《全国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复习考试大纲》(2011年版)的要求命题,考试形式为闭卷,每门考试时长为120分钟,满分为150分。专业基础课由招生院校根据录取专业所隶属的学科门类在考生入学时自行组织命题及测试,测试不合格的考生将取消就读资格。(二)文化科目考试时间及地点。考试时间考试科目考试地点2021年4月8日(星期四)9:00—11:00政治广西桂林市七星区育才路15号广西师范大学文科综合楼2021年4月8日(星期四)14:30—16:30英语考点设置在广西师范大学育才校区,具体位置详见考生准考证。考生请于2021年3月30日至4月8日,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s://www.gxeea.cn,下同)“2021年普通高考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本人2021年广西退役士兵专升本文化考试准考证和考生须知。已参加我区2021年普通高考报名且通过退役士兵专升本资格审核的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每科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每科开考后30分钟,考生才能交卷出场。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三)录取分数线。 政治、英语2门文化课总分达到120分的即为文化考试合格(若文化考试合格考生不足考生总人数30%,则按不低于30%的比例划定文化考试合格分数线)。三、录取工作录取分数线上的考生由我院根据考生文化课成绩、招生计划及考生普通高职(专科)阶段就读的专业进行指定,符合多所院校或专业录取条件的考生,须于2021年5月20日至28日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2021年普通高考网上报名系统”进行选择确认。我院将于6月底前把符合条件的考生投档至有关院校完成录取工作。录取名单在招生院校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后,由招生院校发放录取通知书。四、其他(一)退役士兵专升本学生与普通专升本学生同等管理,升入本科院校后,编班方式以单独编班为主、插班为辅,具体方式由学校确定。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学习,在校学习时间一般为2年。户口迁移、档案移交、党团关系转移等有关手续可参照录取新生的办法办理。(二)退役士兵专升本考生进入本科院校继续学习后,按本科院校学生的学籍和证书管理办法进行管理,毕业后,颁发所在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根据《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2002〕15号)要求,学校颁发毕业证书内容填写“在我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起止时间按升入本科实际时间填写。学制按升入的本科专业的学制填写。学习期满且成绩合格的学生,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有关规定申请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学生毕业时,按国家有关本科毕业生的就业政策执行。(三)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有关规定,落实人员,明确责任,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完成。各市、县招生考试机构要加强对考生的宣传教育,严肃考试纪律,坚决杜绝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不正之风,确保考试公平公正。对违纪舞弊的考生和工作人员,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6号)进行处理。(四)考点学校要根据当地疫情防控要求,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退役士兵专升本的各项工作。各地要督促考生提高疫情防控意识,在赴考、应考过程中做好个人防护,严格遵守所在地的疫情防控要求,积极配合考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五)各市招生考试机构要及时将本通知的相关事项通知到考生本人。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2020年12月30日
[广西] 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同意南宁师范大学新增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络助学试点专业的批复
南宁师范大学:你校《南宁师范大学关于增设英语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两个本科专业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络助学试点的请示》(南师报〔2021〕1号)收悉。为发挥你校办学优势,促进我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下简称自学考试)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和自治区自学考试有关文件规定,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一、新增专业及试点要求同意在你校自学考试网络助学试点中新增英语(05020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0901)等2个本科专业,试点期限为自发文之日起三年。请你校认真履行主考学校职责,做好招生宣传、专业计划制定、沟通课程和实践与应用课程的辅导考核、毕业论文指导及答辩、毕业手续办理及毕业证书副署盖章等工作。二、课程设置及要求网络助学试点专业考试计划分为沟通课程、助学课程和实践与应用课程三部分,助学课程最终成绩由过程性考核成绩及统考成绩合成,过程性考核成绩所占比例最高不超过30%。你校负责沟通课程及实践与应用课程的辅导和考核,指导审核“自考365”网络助学网站做好助学课程的过程性学习辅导及考核,并按我办指定的途径上报考核成绩,确保教学质量。三、招生对象及宣传要求你校招生对象仅限从未参加过自学考试助学班及专本衔接试点的考生。你校要严格审核所招考生身份,并将考生信息报我办备案后方可开展助学活动。招生宣传要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与高职高专教育衔接试点宣传工作的通知》(桂考委办〔2015〕24号)执行。请你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助学管理规定,加强助学组织管理,认真为学生提供良好服务,不断总结试点经验,确保助学质量。在试点工作中遇到任何问题,请及时报告我办。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月14日
[广西] 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我区2021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和高等职业院校对口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
桂招考委办〔2021〕1号各市、县(市、区)招生考试委员会、教育局,各有关高等学校,区直各中等职业学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深入推进我区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 2021年我区继续开展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单招)和高等职业院校对口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自主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招生院校及专业计划具有2021年高职单招和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资格的院校名单将于2021年3月中旬在“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s://www.gxeea.cn/,下同)公布,具体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待自治区教育厅审批后由招生院校公布。二、院校测试测试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其中,高职单招只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文化素质成绩使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录取时参考综合素质评价;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进行文化基础与职业技能相结合的测试。为尽可能减少人员集聚和流动,鼓励采取送考进校和线上测试的方式。具体测试时间和测试方式详见各招生院校招生简章。三、考生申报参加我区2021年普通高考报名,且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我区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桂招考委办〔2020〕61号)中高职单招或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报名条件的考生(包括“2+3”“3+2”直升考生),自行向有关院校申报参加相应的招生测试并取得相应成绩。每名考生可选择向一所或多所具有高职单招和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资格的院校申报。具体申报时间和方式详见各招生院校招生简章。为便于考生申报,各招生院校的申报链接将在“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公布。四、志愿填报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高职单招或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测试并取得相应测试成绩的考生,于2021年5月7日10:00至10日10:00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系统导航-志愿填报-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系统(高职单招/高职对口志愿填报)”填报志愿,没有填报志愿的考生视为放弃参加高职单招或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资格。考生首次登录“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系统”时使用本人普通高考网上报名时设置的密码,登录成功后须立即修改密码。实行顺序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每个考生最多可填报4所院校,每所院校最多填报10个专业志愿并可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五、录取与结果查询(一)2021年5月12日至18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组织招生院校依次进行高职单招和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投档录取。(二)每种招生类型均按顺序志愿投档原则,将填报有院校志愿且有相应院校备案成绩的考生进行投档,由招生院校根据本校招生简章公布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一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依次进行二、三、四志愿投档录取。(三)2021年5月19日10:00起,考生可凭本人普通高考网上报名时设置的密码在“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查询录取结果。(四)已被高职单招或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或其他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六、征集志愿正式投档录取结束后,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将汇总院校招生计划缺额情况,并在“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公布,进行征集志愿。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于2021年5月19日10:00至20日10:00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系统”填报征集志愿,每个考生最多可填报2所院校,每所院校最多填报10个专业志愿并可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志愿模式仍为顺序志愿。征集志愿投档录取将于2021年5月21日至22日进行,投档录取规则不变,录取结果查询方式不变。七、录取公示招生院校提交的录取名单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审核通过后,由招生院校于2021年5月24日前在本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的信息保留至年底。招生院校在公示10个工作日后,对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八、工作要求(一)各市、县(市、区)招生考试委员会、教育局、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要做好高职单招和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的宣传工作;要加强对参加高职单招和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考试考生的教育,严肃考试纪律,坚决杜绝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不正之风,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要督促广大考生提高疫情防控意识,在赴考、应考过程中做好个人防护,严格遵守所在地的疫情防控要求,积极配合考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二)招生院校要严格遵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高校招生工作的规定,认真贯彻落实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要求,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1号)提出的“30个不得”招生工作禁令。组织现场测试的院校要根据考点所在地的疫情防控要求,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院校测试的各项工作。具体按《广西2021年高职单招和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工作实施办法(试点)》(详见附件)开展考试招生工作。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月5日
[广西] 广西壮族自治区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公告
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定于3月13日举行,现将我区有关考试报名事项公告如下,请考生认真阅读并知晓本公告内容后再进行报考。一、报考条件(一)在我区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的考生应同时符合以下1-5项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3.具备以下任意条件之一:(1)具有广西壮族自治区户籍。(2)持有有效期内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3)在广西区内普通高等学校就读的在校生或在广西区外普通高等学校就读的广西户籍在校生。以上在校生是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在校三年级及以上本科学生、大专(含五年一贯制、“3+2”、三年制)毕业班学生、专升本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其他年级学生不得报考。(4)持有广西壮族自治区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4.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5.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当具备大专毕业及其以上学历。(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全日制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当具备大专毕业及其以上学历。(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以及初级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4)报考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以及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报考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学生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二)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学前教育专业及其他专业所有在读学生,或只具备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学前教育专业及其他专业毕业证书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除外)。(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考试:1.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2.被撤销教师资格未满5年的。3.被给予不得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处理且期限未满的。(四)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文件精神,实施免试认定改革的高等学校应根据培养目标分类对本校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开展教育教学能力考核,考核合格的2021届及以后年份毕业生可凭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结果,免考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部分或全部科目。根据自愿原则,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也可自行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二、时间安排(一)报名时间:1月14日8:00至17日12:00。(二)报名信息审核截止时间:1月18日17:00。(三)缴费截止时间:1月19日24:00。(四)考生信息更正申请截止时间:3月9日17:00。(五)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3月8日至13日。(六)考试时间:3月13日。(七)成绩公布时间:4月15日起。三、报考事项(一)有关事项说明。1.考区设置。2021年上半年共设18个考区,分别为:南宁、南宁五合、南宁武鸣、柳州、桂林、桂林雁山、梧州、北海、防城港、钦州、贵港、玉林、百色、百色平果、贺州、河池、来宾和崇左。其中,南宁武鸣为2021年上半年新增考区。(1)防城港、百色平果考区仅接受幼儿园、小学类别的教师资格考试报名。(2)考生可自由选择广西区内任意一个考区(即考试地点所在地)报名,但报名缴费完成后不得更改考区。(3)由于近些年报考人数增幅较大,如设区市市政府所在地的考点不能满足考生考试需求,我区将启用县级备用考点,随机安排部分考生到县级考点考试。2.考生个人信息。(1)考生报名涉及个人重要信息,须由本人亲自完成报名。如让他人、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等单位代为报名,造成个人信息错误、泄露或修改等后果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2)考生应对报考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如填报信息有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由此造成不能认定教师资格等后果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已缴纳的报考费不予退还。(3)考生网上报名填写的手机号码是重新获取登录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二)注册报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同)→“报名系统→广西”进行注册和报名(具体流程见附件1)。1.所有考生(含此前已参加过笔试的考生)均须进行注册和报名。重新注册不影响已获得的笔试和面试成绩。2.至报名截止时间(1月17日12:00)尚未注册的,不能进行报名,且一律不接受补报名。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已经报名并提交审核的考生,如未通过审核,仍能在审核截止时间(1月18日17:00)前修改资料进行重新报名。3.考生须一次性勾选需要填报的考试科目,报名缴费完成后不得再增加或更改。4.照片要求。(1)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白底、彩色证件照,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照片上应能看到人的两耳轮廓和相当于男士的喉结处的地方,不允许带帽子、头巾、发带、有色眼镜。(2)照片文件不大于200K,格式为jpg/jpeg,若照片过大,应使用图画、Photoshop、ACDsee等工具,将照片进行剪裁压缩。考生上传的照片不符合以上要求,将不能通过审核。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及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慎重选用。(三)报名信息审核。1.笔试报名实行网上审核,不作现场审核。审核单位使用计算机程序将考生填报的有关个人信息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的公共数据进行审核,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48小时内给出审核结果。2.考生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即可进行网上缴费;审核未通过的须在审核截止时间前修改信息,重新选择考区、报考类别、考试科目,再次提交正确报名信息后才能恢复等待审核状态。超过审核截止时间仍未提交正确信息的将视为放弃报名。考生如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请联系各考试咨询点(附件2,下同)。(四)报考有关科目说明。1.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音、体、美专业考生公共科目单独编码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34号)要求,音、体、美专业考生在报名时应选报单独编码的公共科目,即须选报“综合素质(音体美专业)”(相应科目代码为201A、301A),“教育知识与能力(音体美专业)”(相应科目代码为202A、302A)。取得科目201A、2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小学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取得科目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考生已获得科目201、202、301、302的合格成绩,可相应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的合格成绩;但科目201A、202A、301A、302A的合格成绩不可替代科目201、202、301、302的合格成绩。2.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增加“心理健康教育”等学科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41号)和《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增加“特殊教育”等学科的通知》(教师司函〔2019〕51号)要求,小学类别面试增设“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特殊教育”四个学科;初中、高中和中职文化课类别增设“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特殊教育”四个学科。各新增学科的笔试科目三(即《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结合面试一并考核,请报考上述学科的考生,在笔试报考时选择相应的公共科目201、202或301、302即可。(五)缴费。笔试报名实行网上缴费,不接受现场缴费。通过审核的考生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支付考试费。考试费按《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 财政厅关于改革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桂价费〔2016〕79号)及“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s://www.gxeea.cn/,下同)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收费标准为70元/科。审核通过但未在缴费截止时间(1月19日24:00)前缴费的,一律不接受补缴费。逾期不缴费的,视作考生自动放弃报名。报名成功的考生可在考前一周到考试咨询点领取收费收据,不领取收费收据不影响考生参加考试。(六)打印准考证。考生可于3月8日至13日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的凭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七)信息更正。考生完成报名后,如发现本人姓名有误和必须更换照片,或打印准考证时发现准考证上的姓名与身份证上的姓名不一致的(示例:悦--悅),均须在考生信息更正申请截止时间(3月9日17:00)前向本人参加笔试的考试咨询点提出更正申请,逾期不再受理。除本人姓名、照片两项信息外,其他信息不能申请更正。考生姓名与身份证姓名不一致会导致考生无法参加考试和认定教师资格。四、考试时间具体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如下:时间类别3月13日(星期六)上午下午下午9:00-11:0013:00-15:0016:00-18:00幼儿园综合素质(幼儿园)保教知识与能力小学综合素质(小学)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初级中学综合素质(中学)教育知识与能力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中职文化课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中职专业课中职实习指导五、考试事项(一)考生参加考试的有效身份证件为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过期证件以及其他身份证明的证件都不能作为参加考试的有效证件。考生考前应注意检查有效身份证件,如不在有效期内或遗失的应及时补办。(二)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不举办培训,不指定教材,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资料下载”栏目查阅《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自行备考。(三)考生应诚信考试,认真阅读考场规则(附件3)和准考证上的要求,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监考员管理。考生进入考场时要接受身份验证和随身物品检查。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规定处理。在本次考试中,如有组织作弊、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的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四)考生应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遵守当地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服从工作人员管理。考生须于考前14天申领“广西健康码”,并进行自我健康观察14天,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不参加聚集性活动。考生不得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若出现发热、乏力、咳嗽、呼吸困难、腹泻等症状,应立即到医疗机构就医,如决定继续参加考试的,须报告考点所在地的招生考试机构。六、成绩查询4月15日起,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笔试成绩有异议,可自成绩公布之日起10日内,按规定向考试主管部门提出复核申请,逾期将不再受理。考试机构成绩复核内容为:是否有漏评、小题得分是否漏统(登)、各小题得分合成后是否与提供给考生的成绩一致。七、其他(一)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各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笔试和面试均合格者,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是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有效期为3年。考生如需了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等信息,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查阅广西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关通知,或咨询当地教育行政机构。(二)有关此次考试的信息会在“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微信公众号(名称:柳园清风)发布,请考生持续关注。其他未尽事宜,可联系各考试咨询点咨询。 附件:1.报名流程及须知2.考试咨询点联系方式3.考场规则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2020年12月25日 附件1报名流程 登录报名网址:http://ntce.neea.edu.cn/附件2考试咨询点联系方式考区考试咨询点地址电话南宁广西大学南宁市大学东路100号广西大学新东园继续教育学院212办公室0771-3235622广西民族大学★南宁市大学东路188号广西民族大学教务处0771-3265112南宁师范大学南宁市明秀东路175号南宁师范大学行政楼307室0771-3907897广西财经学院南宁市明秀西路100号广西财经学院继续教育学院0771-3853117广西职业师范学院南宁市大学东路105号广西职业师范学院继续教育部0771-3244530南宁学院南宁市邕宁区龙亭路8号南宁学院继续教育学院0771-5900908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南宁市大学东路101号广西机电职院教务处考务科0771-3248625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南宁市大学东路176号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0771-3279401南宁市招生考试院南宁市民生路维新街南一里9号0771-2852098南宁五合南宁师范大学★南宁市明秀东路175号南宁师范大学行政楼307室0771-3907897广西外国语学院南宁市青秀区五合大道19号校门口创业园二楼0771-4730089南宁武鸣南宁师范大学★南宁市明秀东路175号南宁师范大学行政楼307室0771-3907897柳州柳州职业技术学院柳州市鱼峰区社湾路30号行健楼继续教育学院0772-3156275广西科技大学★柳州市东环大道268号广西科技大学继续教育学院0772-2687712柳州市招生考试院柳州市红锋路15号0772-3813958桂林 广西师范大学育才校区桂林市七星区育才路15号0773-5846465桂林理工大学桂林市建干路12号桂林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0773-5895958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桂林市临桂区飞虎路9号桂林师专办公楼4楼421教务处考务科0773-3975058桂林市招生考试院桂林市秀峰区解放东路6号202办公室0773-2881960桂林雁山广西师范大学雁山校区★桂林市雁山区雁中路1号0773-5846465桂林理工大学雁山校区桂林市建干路12号桂林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0773-5895958桂林理工大学博文管理学院桂林市雁山区雁山街317号桂林理工大学博文管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0773-8998045梧州梧州学院★梧州市富民三路82号梧州学院行政办公楼三楼考务科0774-5836821梧州市招生考试院梧州市新兴二路5-4号四楼0774-3825068北海北海市招生考试院★北海市广东南路市教育局4楼0779-3201219北海职业学院北海市西藏路北海职业学院2号楼505室0779-39201270779-3920656防城港防城港市招生考试中心★防城港市行政中心区万山路500号市教育局10楼0770-2883842钦州北部湾大学★钦州市滨海大道12号行政楼202教务处考务管理科0777-2808030钦州市招生考试院钦州市新兴路26号0777-2839151贵港贵港市招生考试院★贵港市金港大道1066号教育局大院0775-45738160775-4573863玉林玉林师范学院★玉林市教育东路1303号玉林师范学院办公楼213室0775-2666296玉林市招生考试院玉林市香莞路11号0775-2673522百色百色学院★百色学院澄碧校区行政楼433室0776-2876059右江民族医学院百色市城乡路98号右江民族医学院教务处教务科0776-2849543百色市招生考试院百色市右江区城北二路33-2号0776-2853268百色平果平果市招生考试办公室★百色市平果市马头镇体育北路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三楼(龙景世家1号门对面,平果市教育局旁)0776-5821593贺州贺州学院★贺州市西环路18号贺州学院西校区行政楼后楼2330774-5228645贺州市招生考试院贺州市贺州大道50号0774-5139589河池河池学院★河池市宜州区龙江路42号河池学院明德楼402室教务处考试中心0778-3147270河池市招生考试院河池市金城江区教育路105号河池高中科教楼五楼0778-2107280 0778-2287945来宾广西科技师范学院★来宾市铁北大道966号广西科技师范学院科教楼815室教务处教务科0772-6620791崇左广西民族师范学院★崇左市江州区佛子路23号广西民族师范学院崇德楼307室0771-7870930广西城市职业大学广西崇左市江州区骆越大道1号广西城市职业大学行政楼3040771-7910097备注:1.带★为主要考试咨询点。2.中学或中职考点的笔试主管部门为市招生考试院。 附件3考场规则(一)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持准考证(正、反两面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二)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2B铅笔、黑色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进入考场。严禁携带书籍、资料、通讯工具(如手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计时工具(如手表、时钟等)、计算器、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等非考试物品进入考场(非考试物品应放置在指定的非考试物品暂放处)。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三)考生入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和随身物品检查。考生进入考场后对号入座,将本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放在课桌的左上角。(四)考生拿到试卷、答题卡后,先核查试卷、答题卡与本人报考的类别、科目、试卷页数、大题数是否相符,如不符,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情况。考生遇到试卷分发、装订错误或试题字迹印刷不清等问题应举手与监考员联系。凡涉及试题含义的,监考员一律不予解答。核准信息后,在指定位置处填写姓名、准考证号信息,并在答题卡指定区域粘贴条形码。(五)考生在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迟到15分钟以上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考生未经监考员同意擅自离开考场的,按违规处理。考生不论以任何理由离开考场后都不得重返考场。考场内时钟的时间仅供参考,具体时间以考点统一指令为准。(六)考生应使用黑色签字笔在答题卡规定的区域内答题,在规定区域外和其他纸张上作答的一律无效。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不得在除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外任何地方涂写与考试有关的内容(如准考证、一次性纸巾等)。(七)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监考员有权对考场内发生的问题按规定进行处理,如实填写“考场情况记录表”和“考生违规情况登记表”,并要求违规考生在“考生违规情况登记表”上签名确认。(八)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并将试卷、答题卡按页码顺序整理好放在桌上,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不得携带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离开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九)考生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师资格条例》进行处理。
[广西] 2020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广西考区面试考生防疫须知
2020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广西考区面试将于2021年1月9日至12日举行。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的最新防疫工作要求,现将考生参加考试的防疫要求提示如下:一、考生应于考试前成功申领“广西健康码”。从12月28日起至考试结束前,考生应每日进行体温测量和健康状况监测,并注意个人卫生和防护,尽量避免离开考点所在地,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避免去人群密集、流动性较大的场所聚集。二、因考试是一项繁重的脑力活动,考生若因发烧发热引起身体不适,为了自身及其他考生的安全,建议不参加本次考试,并及时就医。如决定继续参加考试的,须向所在考点报告。三、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考生进入考点前须进行健康码检查和体温测量,为避免拥堵以致耽误考试,请考生自行准备好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提前到达考点。考生健康码为“绿码”,现场体温测量<37.3℃的,方可进入考点。持“广西健康码”非绿码考生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国(境)外的考生,须提供考前7日内由专业机构出具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不符合以上要求的,须服从考点的应急处置安排。四、考生进入考点后,须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挥,在指定区域等候进入候考室和考场,考生间距须保持1米以上,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除身份确认、试讲、答辩期间摘除口罩以外,其他时间应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五、考试结束后,考生应按照工作人员的安排有序离开。备用隔离考场的考生在当场考试结束后,应配合当地疾控部门的安排处理。六、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以及在考试期间不服从考点防疫工作安排的考生,将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移交有关部门予以处理。七、“广西健康码”申领方式(一)直接扫描或识别下图二维码,选择任意一个APP或小程序申领。 (二)通过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gxzf.gov.cn/gxyw/20200308-799652.shtml)扫码后申领。
[广西] 2020年广西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理论考试成绩12月25日起可网上查询
2020年广西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理论考试工作已顺利完成。经审定,2020年广西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理论考试合格分数线为:《高等教育学》60分;《高等教育心理学》60分;《高等教育法规概论》60分;《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60分。12月25日起,考生可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s://www.gxeea.cn/)的“系统导航→成绩查询→广西高校教师资格考试综合管理系统”,查询考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于2020年12月25日至2021年1月4日工作日期间,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向所在单位教师资格考试主管部门提出复核申请。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收集汇总各单位复核申请信息并核查清楚后,将委托各单位向考生反馈成绩复核结果。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2020年12月17日
[广西]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2020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广西考区面试的公告
2020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广西考区面试定于2021年1月9日至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报考条件(一)报名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广西考区面试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3.具备以下任意条件之一:(1)具有广西壮族自治区户籍。(2)持有有效期内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3)在广西区内普通高等学校就读的在校生或在广西区外普通高等学校就读的广西户籍在校生。以上在校生是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在校三年级及以上本科学生、大专(含五年一贯制、“3+2”、三年制)毕业班学生、专升本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其他年级学生不得报考。(4)持有广西壮族自治区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4.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5.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当具备大专毕业及其以上学历。(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全日制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当具备大专毕业及其以上学历。(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以及初级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4)报考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以及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报考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学生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6.已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各科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二)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学前教育专业及其他专业所有在读学生,或只具备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学前教育专业及其他专业毕业证书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除外)。(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考试:1.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2.被撤销教师资格未满5年的。3.被给予不得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处理且期限未满的。二、时间安排(一)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0日8:00至13日17:00。(二)报名信息审核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5日17:00。(三)缴费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6日24:00。(四)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21年1月4日至10日。(五)考试时间:2021年1月9日至10日(个别考区根据考生人数情况需要延时至12日)。(六)成绩公布时间:2021年3月3日起。三、报名事项(一)注册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下同)→“报名系统→广西”进行注册和报名(具体流程见附件1)。报名前,考生须认真阅读考试公告。参加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的考生可直接登录个人账号进行考试报名,其他考生须进行注册后才能登录报名。重新注册不影响已获得的笔试和面试成绩。1.报名上传的照片要求。(1)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2)照片文件不大于200K,格式为jpg/jpeg。若照片过大,应使用图画、Photoshop、ACDsee等工具,将照片进行剪裁压缩。考生上传的照片不符合以上要求,将不能通过审核。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及考试合格证明,请慎重选用。2.报名有关事项说明。(1)2020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广西考区面试开设的科目见附件4。小学信息技术、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小学全科、小学特殊教育、日语(初级中学)、俄语(初级中学)、心理健康教育(初级中学)、特殊教育(初级中学)、日语(高级中学)、俄语(高级中学)、心理健康教育(高级中学)、特殊教育(高级中学)为广西自命题科目,笔试公共科目201、202或301、302合格的考生,可选择报考相应的科目。报考小学特殊教育、日语(初级中学)、俄语(初级中学)、特殊教育(初级中学)、日语(高级中学)、俄语(高级中学)、特殊教育(高级中学)科目的考生,只能选择南宁考区报考,如果选择其他考区,将无法参加考试。(2)考生须谨慎选择报考考区和考试科目,报名完成后不得更改。符合在广西报考的考生,可选择广西内任一考区报考。(3)考生报名后应注意及时查看审核状态。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在48小时内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即可进行网上缴费;审核未通过的须在审核时段内修改信息,重新选择考区、报考类别、考试科目,再次提交正确报名信息后才能恢复等待审核状态。超过审核截止时间仍未提交正确信息的将视为放弃报名。考生如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请联系各考试咨询点 (附件2,下同)。(4)考生报名涉及个人重要信息,须由本人亲自完成报名。如让他人、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等单位代为报名,造成个人信息错误、泄露或修改等后果的,责任由考生承担。(5)考生应对本人报考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如填报信息有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造成不能认定教师资格证等后果的,责任由考生承担,缴纳的报考费不予退还。(6)考生网上报名填写的手机号码是重新获取登录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二)缴费。考试报名实行网上缴费,不接受现场缴费。审核通过但逾期不缴费的考生将视作自动放弃报名。通过审核的考生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支付考试费,考试收费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 财政厅关于改革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桂价费〔2016〕79号)及“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s://www.gxeea.cn/,下同)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即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300元/人次,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350元/人次。报名成功的考生可在考前一周到考试咨询点领取收费收据,不领取收费收据不影响考生参加考试。(三)打印准考证。考生可于2021年1月4日至10日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的凭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四、考试事项 (一)考生参加考试的有效身份证件为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过期证件以及其他身份证明的证件都不能作为参加考试的有效证件。考生考前应注意检查有效身份证件,如不在有效期内或遗失的应及时补办。(二)考生应诚信考试,认真阅读考场规则(附件3)和准考证上的要求,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监考员管理。考生进入考场时要接受身份验证和随身物品检查。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规定处理。如在考试过程中有组织作弊、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的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三)考生应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遵守当地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服从工作人员管理。考生须于考前14天申领“广西健康码”,并进行自我健康观察14天,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不参加聚集性活动。考生不得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若出现发热、乏力、咳嗽、呼吸困难、腹泻等症状,应立即到医疗机构就医,如决定继续参加考试的,须报告考点。五、面试考核内容 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html1/category/1511/693-1.htm)查询有关面试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可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的“考试命题→其他考试命题”(或者直接点击链接:http://www.gxeea.cn/ksmt/qtksmt.htm)查看广西自命题科目试题示例。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实习指导课教师资格的面试内容,由各市教育行政部门确定,请考生联系各考试咨询点了解。六、面试方式和程序面试采用结构化、情景模拟等方法,通过备课(或活动设计)、试讲(或演示)、答辩(或陈述)等环节进行。考生须按以下规定程序参加面试:(一)候考。考生持面试准考证、报名时填报的有效身份证件,按时到达考点,进入候考室候考。(二)抽题。按考点安排,登录面试测评系统,计算机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从抽取的2道试题中任选1道,其余类别只抽取1道试题),经考生确认后,计算机打印试题清单。(三)备课。考生持试题清单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时间20分钟。(四)回答规定问题。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指定面试室。考官从题库中随机抽取2个规定问题,要求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左右。(五)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试讲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六)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等相关内容进行提问(广西自命题科目面试,由考官根据试题清单上提供的问题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实习指导课教师资格面试方式按各考区有关要求执行,具体面试方式请考生咨询所报考区考试咨询点。七、成绩查询2021年3月3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查询面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面试成绩有异议,可自成绩公布之日起10日内,持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向参加面试的考点主管部门提出复核申请,逾期将不再受理。八、其他(一)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合格者,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是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有效期为3年。考生如需了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等信息,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查阅广西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关通知,或咨询当地教育行政机构。(二)有关此次考试的信息会在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微信公众号(名称:柳园清风)发布,请考生持续关注。其他未尽事宜,可联系各考试咨询点咨询。 附件:1.报名流程2.考试咨询点联系方式 3.考场规则4.面试科目代码列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2020年11月27日 附件1报名流程报名网址:http://ntce.neea.edu.cn/附件2考试咨询点联系方式考区名称考试咨询点详细地址咨询电话南宁南宁市教育局教师培训中心南宁市民乐路4-1号0771-2851260柳州柳州职业技术学院柳州市社湾路28号柳州职业技术学院办公楼前楼B206#0772-3156275桂林桂林市招生考试院桂林市解放东路6号0773-2881993梧州梧州市招生考试院梧州市新兴二路5-4号0774-38250680774-3847115北海北海市教育局人事科北海市广东南路北海市教育局504室0779-3200219钦州钦州市招生考试院钦州市钦南区新兴街26号0777-2839151贵港贵港市招生考试院贵港市金港大道1066号教育局大院内0775-4573816玉林玉林市招生考试院玉林市香莞路11号三楼0775-2685211 百色百色市招生考试院百色市右江区城北二路33-2号0776-2853268贺州贺州市招生考试院贺州市贺州大道50号0774-5139589河池河池市招生考试院河池市金城江区教育路105号河池高级中学科教楼5楼0778-2107280来宾来宾市招生考试院 来宾市兴宾区华侨大道505号 0772-4225317崇左崇左市教育局人教科崇左市江州区金鸡路17号0771-7832581附件3考场规则一、考生参加面试必须持有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两证缺一不可。二、考生须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到达考点候考室,超过规定的“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后到达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按照缺考处理。三、考生需携带必要的文具(铅笔、蓝色或黑色钢笔、签字笔等)进入候考室。考生入场时,应遵守考点的安排,将非考试物品放置在指定位置,主动接受监考员进行的身份验证和随身物品的检查,严禁携带书籍、资料、具有无线接收、发送功能的设备(如手机、电子手环等)、手表、电子存储设备等非考试物品进入候考室和考场。四、考生自进入候考室起,要遵守秩序,保持安静,听从考点工作人员的指令和安排,进入指定区域做好相关准备。五、考生备课时,须将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件放在课桌的指定位置,以便核验。备课时间为20分钟。六、考生须在考点工作人员的引导下进入面试室。面试时,试讲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七、面试结束后,考生须将抽取的面试试题及备课纸、草稿纸交给考官,在得到考官许可后方可离开面试考场,不得向考官询问成绩和结果,不得在考场附近大声喧哗。八、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并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场所的秩序。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师资格条例》等规定进行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附件4面试科目代码列表序号科目名称科目代码备注(一)幼儿园1幼儿园141(二)小学1 小学语文2412 小学英语2423 小学社会2434 小学数学2445 小学科学2456 小学音乐2467 小学体育2478 小学美术2489 小学信息技术249广西自命题科目10 小学心理健康教育250广西自命题科目11 小学全科251广西自命题科目12 小学特殊教育252广西自命题科目(仅南宁考区开考)(三)初中1 语文(初级中学)3432 数学(初级中学)3443 英语(初级中学)3454 日语(初级中学)345A广西自命题科目(仅南宁考区开考)5 俄语(初级中学)345B广西自命题科目(仅南宁考区开考)6 物理(初级中学)3467 化学(初级中学)3478 生物(初级中学)3489 思想品德(初级中学)34910 历史(初级中学)35011 地理(初级中学)35112 音乐(初级中学)35213 体育与健康(初级中学)35314 美术(初级中学)35415 信息技术(初级中学)35516 历史与社会(初级中学)35617 科学(初级中学)35718 心理健康教育(初级中学)359广西自命题科目19 特殊教育(初级中学)360广西自命题科目(仅南宁考区开考)(四)高中1 语文(高级中学)4432 数学(高级中学)4443 英语(高级中学)4454 日语(高级中学)445A广西自命题科目(仅南宁考区开考)5 俄语(高级中学)445B广西自命题科目(仅南宁考区开考)6 物理(高级中学)4467 化学(高级中学)4478 生物(高级中学)4489 思想政治(高级中学)44910 历史(高级中学)45011 地理(高级中学)45112 音乐(高级中学)45213 体育与健康(高级中学)45314 美术(高级中学)45415 信息技术(高级中学)45516 通用技术(高级中学)45817 心理健康教育(高级中学)459广西自命题科目18 特殊教育(高级中学)460广西自命题科目(仅南宁考区开考)
[广西] 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同意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新增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络助学试点专业的批复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你校《关于增设环境设计为自考网络助学办学专业的请示》(桂电报〔2020〕116号)收悉。为发挥你校办学优势,促进我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下简称自学考试)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和自治区自学考试有关文件规定,经研究,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一、新增专业及试点要求同意在你校自学考试网络助学试点中新增环境设计(130503)1个本科专业,试点期限为自发文之日起三年。请你校认真履行主考学校职责,做好招生宣传、专业计划制定、沟通课程和实践与应用课程的辅导考核、毕业论文指导及答辩、毕业手续办理及毕业证书副署盖章等工作。二、课程设置及要求网络助学试点专业考试计划分为沟通课程、助学课程和实践与应用课程三部分,助学课程最终成绩由过程性考核成绩及统考成绩合成,过程性考核成绩所占比例最高不超过30%。你校负责沟通课程及实践与应用课程的辅导和考核,指导审核“自考365”网络助学网站做好助学课程的过程性学习辅导及考核,并按我办指定的途径上报考核成绩,确保教学质量。三、招生对象及宣传要求你校招生对象仅限从未参加过自学考试助学班及专本衔接试点的考生。你校要严格审核所招考生身份,并将考生信息报我办备案后方可开展助学活动。招生宣传要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与高职高专教育衔接试点宣传工作的通知》(桂考委办〔2015〕24号)执行。请你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助学管理规定,加强助学组织管理,认真为学生提供良好服务,不断总结试点经验,确保助学质量。在试点工作中遇到任何问题,请及时报告我办。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2月11日
[广西] 广西壮族自治区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防疫须知
在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为保障广大考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我区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安全平稳有序进行,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要求,现将疫情防控有关事项告知如下:一、做好健康监测(一)考生须从12月12日起每天进行自我健康监测,在考前14天内出现发热、乏力、咳嗽、呼吸困难、腹泻等病状,须及时就医,并提供医院的诊断证明。(二)考生须在12月12日前通过“壮掌桂”“桂人助”“扫码抗疫情”等微信小程序或支付宝、爱广西、广西云、壮观、八桂彩云、桂建通等APP申领广西健康码。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将与自治区有关部门核对考生考前14天内的健康码状态。(三)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或在考前14天内出现疑似新冠肺炎症状、有境外或国内非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接触史的,须提交考前7天内由专业机构提供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二、做好自我防护(一)考生须提前准备好足量的口罩(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等防护物资。(二)考生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赴考时,须全程佩戴口罩,做好身体防护,与周围乘客尽可能保持安全距离。(三)考生在考试进、退场过程中须始终佩戴口罩(身份核验时除外),进入考场就座后可以自主决定是否佩戴。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时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进入考点后建议考生及时进行手部消毒或洗手。三、服从考点安排(一)考生须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网址:https://www.gxeea.cn/)自行下载打印《广西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以下简称《考生承诺书》,见附件),如实填写《考生承诺书》后亲笔签名。在首场考试进场前将《考生承诺书》及有关材料按考点要求交指定工作人员审查。(二)考生在入场、候考、考试和离场等环节要积极配合考点工作,因不服从考点安排而影响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三)考生须提前到达考点,按照考点指引检测体温,持本人《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考生承诺书》有序入场。(四)考试当日体温测量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体温测量连续两次超过37.3℃(含37.3℃),按考点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处理。(五)考生在考试结束后须按考试工作人员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不得私自在考点逗留。考生要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认真做好自我防护,考试期间做到勤洗手、不串门、不聚餐、不聚会,不出入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避免社交感染。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的考生,以及在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中拒不配合的考生,将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附件:广西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
[广西] 广西2020年下半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注意事项
广西2020年下半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将于12月17日至18日举行,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提醒考生参加本次考试应注意以下事项:一、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考生应于考前做好个人健康状况监测工作。在校考生应积极配合学校进行考前健康状况监测并在《广西2020年下半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健康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上签字。社会考生应于考前14天成功申领“广西健康码”,同时下载《承诺书》进行考前健康状况监测,做好每日登记,在《承诺书》上签字后于本人参加的首场考试交至考点。二、考生应提前了解考点防疫措施、安检程序、个人防护注意事项等,并准备好必要的防疫物品。由于进入考点须进行体温检测,社会考生须出示“广西健康码”绿码,请考生合理安排出行时间和路线,防止因交通问题导致时间延误影响参加考试。三、考生赴考点出行时应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好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进入考场就座后,在校考生可自主决定是否佩戴口罩,社会考生须全程佩戴口罩。考试期间,如出现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向监考员报告。四、考生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本次考试。考生应在考前检查自己的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如发现证件不在有效期内或遗失的应及时补办。五、考生的《准考证》由各市、县招生考试机构及学校统一打印,《准考证》上印有考生相片,考生在拿到《准考证》后须仔细核对个人信息,如有错漏应及时向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或学校反映。六、每科考试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入场参加当科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考试答题卡分为A、B卡,考生答题前应注意题序,避免填错位置。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表所示:科目日期时间物理12月17日9:00-10:30化学12月17日14:00-15:30生物12月17日16:30-18:00历史12月18日9:00-10:30地理12月18日15:00-16:30七、考生应认真阅读张贴在各考点内的《考场规则》和考试提示,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严禁携带书籍、资料、包、袋、各种通讯工具(手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放录设备、电子手环、手表等计时工具、计算器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非考试物品进入考场。八、考生如有舞弊、违反考场纪律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严肃查处。附件:广西2020年下半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健康承诺书http://www.gxeea.cn/gallary/upload_images//1153_26579_1606788516967.docx
[广西] 广西普通高考俄语口语考试说明(2021年版)
广西普通高考俄语口语考试说明(2021年版) 俄语-样题机考操作演示视频
[广西] 广西普通高考法语口语考试说明(2021年版)
广西普通高考法语口语考试说明(2021年版) 法语-样题机考操作演示视频
[广西] 广西普通高考日语口语考试说明(2021年版)
广西普通高考日语口语考试说明(2021年版) 日语-样题机考操作演示视频
[广西] 广西普通高考英语听力口语考试说明(2021年版)
广西普通高考英语听力口语考试说明(2021年版)英语听力口语考试样题机考操作演示视频
[广西] 广西普通高考西班牙语口语考试说明(2021年版)
广西普通高考西班牙语口语考试说明(2021年版)西班牙语-样题机考操作演示视频
[广西] 广西普通高考德语口语考试说明(2021年版)
广西普通高考德语口语考试说明(2021年版)德语-样题机考操作演示视频
[广西] 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公布2020年 广西成人高校招生(统考) 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的通知
各市招生考试院(考试中心),各县(市、区)招生办(考试院),各高等学校:经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同意,2020年广西成人高校招生(统考)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如下:一、专科起点升本科文史、中医类:163分。艺术类:138分。理工类:100分。经济管理类:100分。法学类:143分。教育学类:145分。农学类:125分。医学类:127分。二、高中起点升本科文史类:122分。外语(文)类:149分。艺术(文)类:125分。理工类:110分。外语(理)类:151分。艺术(理)类:129分。三、高中起点升专科文史类:95分。外语(文)类:101分。艺术(文)类:91分。体育(文)类:96分。理工类:94分。外语(理)类:110分。艺术(理)类:95分。体育(理)类:96分。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2020年11月23日
[广西] 2020年广西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理论考试考生注意事项
2020年广西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理论考试将于11月14日至15日举行。本次考试,全区共设广西大学、广西师范大学和广西民族大学相思湖学院3个考点,考生人数9236人。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提醒考生注意以下事项:一、11月6日至15日,考生可自行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s://www.gxeea.cn/)“系统导航→考试报名→广西高校教师资格考试综合管理系统”打印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二、考生须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请考生注意检查本人身份证是否在有效期内,如不在有效期内,须及时到公安部门办理,以免耽误考试。三、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考生进入考点前须进行健康码检查和体温测量,为避免拥堵导致耽误考试,请考生提前到达考点。持“广西健康码”非绿码考生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国(境)外的考生,须提供7日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生健康码为“绿码”,现场体温测量<37.3℃的,方可进入考点。如不符合以上要求的,须服从考点的应急处置安排。如考生因发烧发热引起身体不适,为了自身及其他考生的安全,建议不参加本次考试,并及时就医。如决定继续参加考试的,须向所在考点报告,联系电话:广西大学,0771-3235622;广西师范大学,0773-5822867;广西民族大学相思湖学院,0771-3265060。四、考生进入考点后,须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挥,在指定区域等候进入考场,考生间须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考生在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进入考场时不得因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考生进入考场就座后,是否继续佩戴口罩须遵守考点规定。五、考生只准携带2B铅笔、黑色字迹签字笔、橡皮等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严禁携带书籍(开卷科目考试指定的教材原件除外)、资料、手机、手表、运动手环、移动存储介质等非考试物品进入考场。六、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生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离开考场后重返考场参加考试。七、此项考试实行卷卡分离,所有考生应在答题卡上完成作答。客观题一律用2B铅笔填涂作答;主观题一律用黑色字迹签字笔在答题卡规定的区域内答题。写在试卷、草稿纸或答题卡规定区域外的答案一律无效。八、请考生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诚信考试。凡发现考生考试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认定,依据《教师资格条例》进行处罚。涉嫌违法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法律责任。九、12月25日10:00起,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考试成绩。若考生对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0日内,持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向本校教师资格考试管理部门提出分数核查的书面申请。十、考生可在打印准考证期间(11月6日至15日)根据需要一并网上申请领取报考费用电子发票,逾期不再接受领取发票申请,也不再发放纸质交费凭证。不领取发票不影响考生参加考试。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2020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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