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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 广东省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3〕106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实施办法>和<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师〔2021〕12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点建设的通知》(粤教考函〔2021〕21号)以及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粤教继函〔2019〕4号)精神,现将广东省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报名对象及条件(一)报考对象1.广东省户籍人员。2.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区、市)户籍人员。3.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三年级及以上的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专科学生、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学生(以当次考试时间计算)。4.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满足以上条件中至少一条的方可报考。说明: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工作规定,考生须按实际考试时间确定本人是否符合报名资格。1.广东省内在校生,在报名期间尚未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但至考试时已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的,则本次可正常报名,个人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2.报名期间为广东省内高校毕业年级学生,考试时已经毕业的,以“非在校生”身份报名,其户籍、居住证等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并按要求选择相应考区。(二)报考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见附件1)。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内地(大陆)就读师范专业的港澳台居民执行就读省份相应师范生政策。(三)免考条件1.2021年及以后年份毕业的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可凭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结果,免考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部分或全部科目。2.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可在有效期内一次免试认定相应教师资格。具体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执行。3.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精神,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予考试。符合以上免考条件的人员申请教师资格,不需再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可直接向面试组织机构申请参加面试。(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二、报名工作安排(一)时间安排报名时间:2024年7月5日9:30至8日16:00,内地考生须选择户籍、居住证申领地或学籍所在地市所辖的考区,港澳台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考区;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4年7月10日24:00;准考证下载打印开始时间:2024年9月9日00:00。(二)报名方式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的考生,须保证本人的报名信息真实有效且具有报名资格。不符合报名条件或信息填写错误而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者,后果自负。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具体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附件2、3),并遵照执行。(三)考试费用及缴纳方式根据相关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收费标准为65元/人·科次。报名信息通过审核后,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三、笔试时间及科目时间类别2024年9月15日(星期日)上午下午9:00-11:0013:00-15:0016:00-18:00幼儿园综合素质(幼儿园)保教知识与能力小学综合素质(小学)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初级中学综合素质(中学)教育知识与能力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中职文化课中职专业课中职实习指导本次笔试各科目名称、代码和有关说明见附件4。笔试各科目采用纸笔方式进行。四、有关事项(一)考试大纲及考试标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制定,试题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制。考试不统一指定教材,考生可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根据考试大纲知识点自行复习、备考。(二)成绩查询与复核本次笔试成绩预计将于2024年11月8日前后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 ntce.neea.edu.cn)公布(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笔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规定程序向考试所在考区教育考试机构提出书面复核申请。申请须注明申请人准考证号、姓名、身份证号、需复核科目代码、网上查询到的成绩、联系电话。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复核内容仅限于答题卡扫描是否准确,答卷是否漏评、漏登分,成绩统计合成是否有误。复核结果由考生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的教育考试机构告知考生。(三)违规处理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以及考试工作人员、其他相关人员,如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进行处理。考生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涉及违法行为,将移交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节选)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网上报名流程3.考生网上报名注意事项4.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5.广东省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工作联系方式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常见问题及解答广东省教育考试院2024年6月20日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节选)第十一条取得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的相应学历是:(一)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二)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三)取得初级中学教师,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四)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学生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的学历,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五)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六)取得成人教育教师资格,应当按照成人教育的层次、类别,分别具备高等、中等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附件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网上报名流程 第一步:注册。无论考生是否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本次笔试报名前均须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以下简称“网报系统”)进行注册。 第二步: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新注册的考生用户必须先阅读考试承诺,确认遵守《诚信考试承诺书》的才可以进行下一步操作。第三步:阅读报考须知,填报个人信息。第四步:上传个人照片。详细照片要求见附件2第18点。第五步:考试报名。根据页面提示操作。具体考试地点以考生下载的准考证上的地址为准。第六步:信息初审。各考区对考生提交的个人信息进行审核,如符合报名条件,则进入下一步,否则本轮报名审核不通过。因个人信息填报错误而导致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可及时修正个人信息,重新选择报考课程,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再次提交报名申请。第七步:信息核验。对初审通过的考生,考区进一步核验个人信息真实性。内地考生核验失败的,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上传材料平台(https://www.eeagd.edu.cn/jszgsh),上传相应户籍或居住证材料。港澳台考生无须等待核验结果,在规定时间内直接登录上述平台,上传指定的港澳台有效证件。第八步:查看审核结果。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核验失败的考生上传材料后),等待考区教育考试机构审核。考生可自行登录网报系统查验审核状态,各考区不另行通知。第九步:缴费。网上审核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缴费截止日期前,可再次登录网报系统,按照系统提示在线支付考试费。缴费后考生可在网报系统中查询报名是否成功。未经审核或审核不通过的考生,不能网上支付考试费。审核通过、逾期未在网上缴纳考试费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报考,当次报考信息自动注销。缴费成功后,考生报名成功,无论是否实际到考,考试费不予退还。第十步:打印准考证。成功报名的考生可于2024年9月9日00:00起登录网报系统,根据提示下载pdf准考证文件。下载后,仔细核对个人信息,并直接打印成准考证。确有困难无法打印者,可到所属考区教育考试机构申请免费打印领取准考证。附件3考生网上报名注意事项1. 考生报考前,务必登录拟报地市及考区的官网或官微,关注相关公告,了解拟报考区的具体报名要求,并按照执行。2. 考生必须本人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 (http://ntce.neea.edu.cn,以下简称“网报系统”)注册并进行网上报名。注册时须核验考生手机号码,如考生核验手机号码过程中接收不到系统自动发送的验证码,可以拨打报名网站上的短信服务热线寻求帮助。每个手机号码只能注册一次,请勿重复注册。3. 所有考生笔试报名前需要重新进行注册、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个人照片,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已获得的成绩。4. 考生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切勿更换手机号码,并关闭短信过滤功能。如考生忘记网报登录密码,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提示操作,将新的密码通过短信发送到考生报名时所填手机号码。如考生个人信息核验失败,教育考试机构将通过短信通知考生上传相关材料。注意:上传材料平台(https://www.eeagd.edu.cn/jszgsh,以下简称“上传平台”)将显示考生本人填报的报名信息,过程完全免费,不涉及任何银行交易。5. 考生报名填写个人信息,必须与身份证保持一致,使用简体字输入,不可使用繁体字、汉语拼音或其他文字。6. 凭广东省内居住证报名的考生,“居住证编号”一栏填写身份证号码。7. 考生报名时必须填写标准学校名称(报名界面可查询),属于分校或者校区且与校本部不在同一地市的,在标准学校名称后以全角中文括号加以注明,例如“中山大学(深圳校区)”,不可填写简称或不规范名称,以免因学校名称不符而被审核不通过。8.考生须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报考信息一经审核确认,不得更改。禁止委托培训机构或学校集体替代考生报名,如因违反相关规定而造成信息有误或无法报考,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9.考生应自行对照报考条件,如实填写个人情况并选择报考类别,保证本人的报名信息真实有效且具有报名资格。不符合报名条件而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者,后果自负(在面试报名现场审查中将被取消面试资格或在后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时考试成绩无效)。10.所有审核不通过须重新修改报名信息(包括照片)的考生,必须同时重新选报考试科目,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完成再次提交。11.考生可自行登录网报系统查验审核状态,各考区不另行通知。因个人信息填报错误而导致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可及时修正个人信息,重新选择报考课程,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再次提交报名申请。12.如拟报考区额满,考生可选择本地市其它考区报考,各地市考位数总体上可满足本地市考生需求。13.考生务必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户籍所在地市或居住证申领地市报考(在校生可选择学校所在地市),各考区均不接受外市考生报考。14. 考生如实提交报名信息并正确选择考区后,须保持注册登记的手机畅通,暂时关闭短信过滤功能。如接到省教育考试院发出的上传材料通知短信,请根据提示于2024年7月9日17:00前登录上传平台(https://www.eeagd.edu.cn/jszgsh),上传相应户籍或居住证材料。如未接到短信且本人报名信息至2024年7月9日12:00仍处于“待审核”状态,请于2024年7月9日17:00前直接登录上传平台,上传相应户籍或居住证材料,并等待审核结果。15. 港澳台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无须等待短信通知,自行于2024年7月9日17:00前登录上传平台,上传相应港澳台有效证件,上传的有效证件须与报名登记的证件一致。16. 考生通过上传平台上传的材料必须与报名信息一致,如材料不符或信息不实,本次报名审核将不予通过。17. 考生通过上传平台上传的材料为图片格式,请务必注意拍摄清晰并正确上传,如上传3次仍无法成功核验,则本轮报名审核不予通过。18.考生网上报名上传照片要求: (1)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白色背景为佳;(2)电子照片格式及大小:JPG/JPEG格式,照片文件不大于200K,高不多于600像素,宽不多于400像素,压缩品质系数不低于60;(3)照片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头发不得遮挡眉毛、眼睛和耳朵,不得对人像特征(如伤疤、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人像在图像矩形框内水平居中,左右对称,头顶发际距上边沿50至110像素,眼睛所在位置距上边沿200至300像素,脸部宽度180至300像素;(4)照片不可过度修饰,以免影响报名审核及考试入场等环节的人脸识别效果;(5)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以及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备注:可使用图片剪辑工具将照片进行剪裁压缩。因报名时需对上传相片进行拖曳裁剪,请保证拖曳裁剪后的相片符合上述要求。附件4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序号科目名称科目代码备注(一)幼儿园1综合素质(幼儿园)1012保教知识与能力102(二)小学1综合素质(小学)2012综合素质(小学)(音体美专业)201A3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024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音体美专业)202A(三)初中1综合素质(中学)301初中、高中相同2综合素质(中学)(音体美专业)301A初中、高中相同3教育知识与能力302初中、高中相同4教育知识与能力(音体美专业)302A初中、高中相同5语文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3036数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3047英语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3058物理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3069化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30710生物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30811道德与法治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30912历史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31013地理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31114音乐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31215体育与健康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31316美术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31417信息技术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31518历史与社会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31619科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317(四)高中1综合素质(中学)301初中、高中相同2综合素质(中学)(音体美专业)301A初中、高中相同3教育知识与能力302初中、高中相同4教育知识与能力(音体美专业)302A初中、高中相同5语文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4036数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4047英语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4058物理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4069化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40710生物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40811思想政治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40912历史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41013地理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41114音乐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41215体育与健康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41316美术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41417信息技术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41518通用技术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418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说明如下:1.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共两科:科目一为《综合素质》,科目二为《保教知识与能力》。2.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共两科:科目一为《综合素质》,科目二为《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3.初级中学、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共三科:科目一为《综合素质》,科目二为《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三为《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4.初级中学笔试科目中,原“思想品德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科目代码:309)调整为“道德与法治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5.初级中学和高级中学的《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初级中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分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等15门科目,高级中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分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14门科目。6.申请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7.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科目共三科:科目一为《综合素质》,科目二为《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三为《专业知识与教学能力》,其中科目三的考查结合面试环节进行。8.音、体、美专业考生的笔试公共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代码:201、202、301、302)实行单独编码(相应科目代码:201A、202A、301A、302A),音、体、美专业考生在笔试报名时应选报单独编码的公共科目。取得科目201A、2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小学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取得科目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初中、高中、中职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考生已获得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可相应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考生已获得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不可替代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9.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特殊教育”学科的笔试科目一、科目二与已开考学科一致,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结合面试一并考核。附件5广东省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工作联系方式地市单位名称咨询电话网站名称微信公众号广东省教育考试院020—62833628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广州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020—83868090广州招考网广州招考广州市荔湾区招考办020—81957623广州市越秀区招考办020—87678002广州市海珠区招考中心020—84479905广州市天河区招考办020—82002110广州市白云区招考办020—86367165广州市黄埔区招考办020—82116639广州市番禺区招考办020—84644565广州市花都区招考办020—36898748广州市南沙区招考办020—39050023广州市增城区招考办020—82712867广州市从化区招考办020—87930461韶关韶关市招生考试中心0751—8912116韶关市教育局韶关教育信息深圳深圳市招生考试办公室0755—82181999深圳招考网深圳市招生考试办公室深圳市福田区教育局0755—23919812深圳市罗湖区教育局0755—221857300755—22185762深圳市南山区教育局0755—264862450755—26486918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0755—27750519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0755—89551925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0755—23779445深圳市坪山区教育局0755—84622408深圳市光明区教育局0755—88219572深圳市盐田区教育局0755—25228531深圳市大鹏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0755—28333192珠海珠海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0756—2121896珠海特区教育汕头汕头市招生办公室0754—88860197汕头市教育局汕头市教育局佛山佛山市招生办公室0757—83352756,0757—83205077佛山招考佛山市禅城区招生办0757—82341154佛山市南海区招生办0757—86209556转3佛山市顺德区招生办0757—22835192佛山市三水区招生办0757—87782686三水教育佛山市高明区招生办0757—88282396高明教育江门江门市招生考试办公室0750—3503934江门教育湛江湛江市招生考试办公室0759—3365768、0759—3470623湛江教育茂名市辖考区(茂名市招生办)0668—2270141茂名教育电白考区(电白区招生办)0668—5210473高州考区(高州市招生办)0668—6663900信宜考区(信宜市招生办)0668—8812609肇庆肇庆市招生办公室0758—2843139肇庆教育号惠州惠州市教育考试中心0752—2399622梅州梅州市教育考试院0753—2180858、0753—2180826梅州市教育局汕尾汕尾市招生办公室0660—3390696汕尾市教育局河源市辖考区(河源市教育考试中心)0762—3389506、0762—3386089河源教育发布紫金县招生办0762—7822270龙川县招生办0762—6752301连平县招生办0762—4332370和平县招生办0762—5630222东源县招生办0762—8831763阳江阳江市招生办公室0662—3333920(市招生办)0662—3329665(市教研院)阳江教育公众号阳东区招生办0662-6611485阳春市招生办0662-7658860清远清远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0763—3373128清远招考东莞东莞市招生考试办公室0769—28330813东莞市教育局东莞慧教育中山中山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0760—89989286中山招考网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潮州潮州市招生办公室0768—2805032潮州教育揭阳揭阳市招生办公室0663—8724409揭阳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揭阳教育云浮云浮市教育局招生办公室0766—8830608云浮市政府门户网站—云浮市教育局云浮教育注:以上电话为笔试业务咨询,不包含面试及资格认定内容附件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常见问题及解答 1.填写个人信息后提交不成功怎么办? 答:教师资格考试是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组织的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系统及服务器维护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安排部署,考试期间报名人数众多,可能会造成网络拥堵,建议考生错峰报考。 2.为什么有些已经关闭的考区又重新开放? 答:因各考区考位有限,在报名过程中如果发现报名人数过多,超出考区承受范围已达一定比例,则考区会临时关闭报名通道。待本考区已报名考生审核完毕,审核不通过的考位被释放出来后,如本考区仍有剩余考位,则重新开放本考区报名通道,接受考生报名。 3.提交报名信息后多久可以看到审核结果? 答:我省是教师资格考试报考大省,考生人数众多,且报名高峰期集中在报名第一天,审核工作量庞大,审核结果将于报名第一天16:00起陆续呈现,请考生予以理解,耐心等待。 4.填写报名信息后,提示身份证号已注册,怎么办? 答:身份证号已注册,可能因为个人信息泄露或者他人代报造成。如该身份证号注册的手机为本人使用,可凭此手机找回密码后登录系统修改个人信息;如非本人手机号码,可联系报名系统客服(联系方式见报名系统首页),请求更正本人注册手机号码。 5.审核不通过,提示相片不符合要求怎么办? 答:因报名时需对上传相片进行拖曳裁剪,考生须保证拖曳裁剪后的相片清晰度和大小均符合要求,在此基础上须再次提交报名申请。 6.户籍和居住证不在当地,可以选择当地的考区吗? 答:非在校生报考我省教师资格考试,须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户籍所在地市或居住证申领地市报考,各考区均不接受外市考生报考。 7.提交报名信息后很久了还是“待审核”状态。 答:考生提交报名申请后,考区将对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进行核验,请考生保持注册登记的手机畅通,暂时关闭短信过滤功能,留意接收报名机构发出的短信。内地考生如接到省教育考试院发出的上传材料通知短信,请根据提示于规定时间内登录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上传材料平台(https://www.eeagd.edu.cn/jszgsh,以下简称“上传平台”),上传相应户籍或居住证材料。如未接到短信且本人报名信息至报名结束次日12:00仍处于“待审核”状态,请直接登录上传平台,上传相应户籍或居住证材料,并等待审核结果。港澳台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无须等待短信通知,自行于报名结束次日17:00前登录上传平台,上传相应港澳台有效证件,上传的有效证件须与报名登记的证件一致。 8.按照短信要求上传证明材料了,人工审核也已经通过了,为什么报名系统还是显示审核不通过? 答:教师资格考试报名系统与上传平台属于不同系统,数据不能同步,考生在报名系统提交报名申请且信息核验失败后,上传平台将读取考生信息并等待考生上传材料,如果考生此时修改报名系统上的个人信息,将造成两个系统上的数据不一致,从而影响审核结果。请考生提交报名申请后,务必等待审核完成后再进行下一步操作。 9.港澳台考生怎么报考? 答:港澳台考生凭指定的有效证件(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报考教师资格考试,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省内任一考区。入场考试时,需提供与报名登记相一致的有效证件。 10.深汕特别合作区考生该选择深圳还是选择汕尾报考? 答:深汕特别合作区考生请根据居住证颁发地市选择拟报考区,如居住证由深圳市颁发,则选择深圳市所辖考区报考,如居住证由汕尾市颁布,则选择汕尾市所辖考区报考。 11.报名期间为广东省内高校二年级本科在校生、准毕业学年的专科学生、幼儿师范学校准毕业学年学生,能否报考? 答:考生须按实际考试时间确定本人是否符合报名资格。广东省内在校生,在报名期间尚未满足我省关于省内在校生报名条件,而考试期间已满足的,则本次可以正常报名,个人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如在实际考试期间仍不符合我省报名资格而报名参加考试的,后果(例如面试或认定不予承认)由考生本人负责。 12.报名期间为广东省内高校毕业学年学生、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学生,该如何报考? 答:上半年报名的考生,可选择“在校生”身份报名;下半年报名的毕业学年学生,报名期间尚未毕业,而考试期间已毕业的,须选择“非在校生”身份报名,户籍、居住证等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并按要求选择相应考区。 13.补充上传材料后,审核不通过,还可以再次修改报名信息后再提交报名申请吗? 答:请考生注意报名截止时间,截止时间前可以再次提交报名申请,逾期不可。 14.审核通过后,发现个人信息有误怎么办? 答:考生须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报考信息一经审核确认,不得更改。如因系统原因造成相片丢失或错乱,可联系所报考区招生办公室,请求协助修改。 15.有效身份证件是指什么? 答: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相片的身份证明、军官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其它证件不作为本项考试的有效证件。 16.可以凭电子身份证或者电子居住证报名吗? 答:符合条件的有效期内的电子身份证或者电子居住证都可以作为报名凭证。如果需要上传电子身份证,请上传“粤省事”微信小程序上的证件完整截图(包含正反两面);如果需要上传电子居住证,请上传“粤居码”微信小程序上的证件完整截图(包含检验二维码,查询步骤及证件截图如下图);如需上传其他渠道的证件截图,请提前与所报考区招生办联系,否则无法受理。请注意:上述电子证件仅限于报名使用,考试当天必须携带实体证件入场。 17.报名后个人信息发生变化,怎么办? 答:请考生在个人信息发生变更后,及时向所报考区招生办公室提出变更申请,并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个人信息变更证明材料,请考区招办根据规定逐级上报,最终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的更正结果为准。 18.广东省高校在校生,为什么审核不通过? 答:广东省高校在校生审核不通过的原因一般有以下几种:一是不符合“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三年级及以上的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专科学生、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学生”这个条件;二是未正确填写在读学校的标准校名,系统无法识别。 19.收到短信提醒个人信息审核不通过,怎么回事? 答: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及相片,请核对此3项信息是否与身份证件上的完全一致,相片是否本人,确认无误并重新提交后,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可再次提交报名申请。注意:如考生相片P图过度,将会影响公安数据的查验效果,请不要上传过度P图的相片。 20.提交报名申请后发现报错科目了,可以改吗? 答:如果目前还是“待审核”状态,考生可自行登录报名系统取消报名,再重新选择科目并再次提交报名申请;如果目前已经审核通过,则不可再修改任何个人信息(包括科目)。 21.港澳台在校生可以报名吗? 答:根据我省报名规定,符合年级规定的广东省高校在校生可以报考我省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台高校不属于广东省,不符合在校生报名条件。如果考生持有指定的港澳台居民有效身份证件(包括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及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持有有效期内的广东省户籍或居住证,可按规定以非在校生身份报名参加我省教师资格考试。 22.广东省内成人高等教育院校毕业学年的在校生,可以以“在校生”身份报名吗? 答:不可以。根据我省教师资格考试“报考对象”规定,“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学年在校生可报名参加我省教师资格考试。成人高等教育院校(例如开放大学、干部学院、成人院校、培训院校等)不属于普通高等学校,不符合此项规定。 23.报名后身份证丢失,可以凭电子身份证入场吗? 答:不可以。电子身份证的载体是手机,考生进入考场后,监考员将对考生证件进行再次核实,而手机不可携带进入考场,否则视为违纪。请考生务必检查考试必需证件及材料,如身份证丢失,请及时前往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或带有相片的身份证明,以免影响考试入场验证。 24.规定的报名时间已结束,还可以补报名吗? 答:不可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教育部教育考试院部署实施的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时间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规定,由省教育考试院在当次考试通告向考生发布。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名,逾期提交报名申请无效。 25.考试发生违规作弊行为,有什么后果? 答:根据教师资格考试相关规定,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请考生务必诚信赴考。 26.已关闭的不具备收发功能的电子设备,可以携带进入考场吗? 答:不可以。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第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一)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考生携带任何形式的电子设备,务必存放在指定位置,不可带入考场。 27.考试当天,有什么要注意的地方? 答:考试当天,请考生注意以下几点:一是考生须持《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进入考场,确保“两证”齐全,信息一致;二是考生只能携带必要的文具进入考场,禁止在《准考证》上书写任何与考试有关的文字。应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听从监考老师指挥,不提前作答,不延后交卷,不影响考场秩序。诚信赴考,切勿发生违规作弊行为;三是合理安排时间。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28.考试需要提前到达考点吗? 答:根据教师资格考试规定,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2024年起,我省各考点使用智能安检门、人脸识别、金属探测仪等多种手段进行考试入场安全检查,考生须提前至少1小时到达考点并接受检查。
[河北] 2024年在河北省参加高考军人直系子女享受高考录取优待考生公示名单
按照教育部及我省有关规定,军人直系子女参加高考并达到有关院校(专业)投档线的,予以优先录取。现将河北省军区政治工作局审核通过的《2024年在河北省参加高考军人直系子女享受高考录取优待考生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省军区政治工作局举报电话:0311-87988476
[河北] 2024年上半年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申请毕业公告
我省2024年上半年考生申请毕业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已注册考生直接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自考信息系统”http://zk.hebeea.edu.cn)点击“申请毕业入口”申请。 未注册考生登录“自考信息系统”后,须先进入“考生注册入口”完成注册,再申请毕业。 一、申请毕业时间及要求 (一)网上注册、申请毕业 1.时间:7月1日-6日(8:00-22:00); 2.要求:考生本人在规定时间内网上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按要求准备有关材料。 (二)现场确认、提交材料 1.时间:7月1日-6日(9:00-11:30,14:00-17:00),7月7日(9:00--11:30); 2.要求:考生本人到所选报名点认真核对“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信息确认单”上的内容,确认无误后签字,并当场提交材料。 (三)电子比对结果公布时间 7月12日17:00(登录“自考信息系统”点击“毕业电子比对结果”栏目查询)。 (四)审定结果发布、复核以及证书领取时间 1.发布时间:2024年8月15日17:00; 2.复核时间:毕业审定结果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考生如对结果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到市教育考试院申请复核,逾期不予受理; 3.证书领取时间:以各市教育考试院公布时间为准。 二、注意事项 (一)考生须按《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细则》规定申请毕业。(申请毕业的条件及要求等详情请查看“考籍管理工作细则摘要”) (二)考生本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毕业申请、确认和提交材料等手续,逾期不予受理。 (三)考生须认真核对“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信息确认单”内容并签字确认。 (四)考生的“居民身份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材料,需确保在本次毕业业务办理期间(2024年7月-9月)有效,即将过期的材料请考生及时更换,以免影响毕业。 (五)申请本科毕业考生,须先用手机(手机应用商店搜索关键字“学信网”)下载安装“学信网”App,在网上申请毕业过程中,使用该App扫描学信二维码并授权完成本人学历信息的核查。学历核查未通过的考生,根据提示要求准备材料。(详情查看“申请毕业有关规定”) 考生提交的材料须确保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提交虚假材料者,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处理。 (六)自学考试本科专业毕业生申请学位事宜由主考学校负责,申请的时间、条件和有关要求请与主考学校联系。 各市教育考试院联系方式 市 网 址 咨询电话 石家庄 http://www.sjzjyksxx.com.cn/ 0311-87055590(毕业、免考等业务) 唐 山 http://www.tseea.net 0315-2821755 秦皇岛 http://www.qhdksy.cn 0335-3880992/3880926 邯 郸 http://www.hdks.net 0310-3113989 邢 台 http://www.xtjyks.com 0319-2235880/2235850 保 定 http://www.bdksy.cn 0312-5078366 张家口 http://www.zjkjyksy.cn 0313-8062106 承 德 0314-2131563 沧 州 0317-3170716 廊 坊 http://www.lfksy.cn/ 0316-5908653/5908661 衡 水 http://www.hseea.net/ 0318-2122191 定 州 0312-5532893 辛 集 0311-83399096
[福建] 福建省2024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考生须知
根据公安部、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我省2024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安排,2024年有意向报考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人民警察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郑州警察学院(原铁道警察学院)、南京警察学院(原南京森林警察学院)(以上5所简称部属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和浙江警察学院涉外警务专业、新疆警察学院侦查学专业(维语方向),以及福建警察学院公安、司法警察专业的考生,应当符合规定的报名资格条件,按流程参加省公安厅政治部统一组织的政治考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未参加政治考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或任何一项不合格的,不予录取。为保证广大考生的报考权益,现将报考公安院校有关条件和要求事项公告如下,请各位考生知悉。 一、报考资格条件 报考公安院校公安、司法专业的考生,应取得2024年高考资格,报名参加福建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四)志愿从事公安工作,热爱人民公安事业,立志为捍卫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刻苦学习、拼搏奉献; (五)年龄为16周岁以上、22周岁以下(2002年9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未婚; (六)普通高级中学毕业; (七)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政治条件; (八)具有良好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标准; (九)高考文化考试成绩符合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 部属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浙江警察学院涉外警务专业限户籍在福建省范围内,且在福建省报名并参加高考的生源报考。 福建警察学院公安专业招生计划按我省各设区市分别编制,考生必须在本人户籍所在设区市报名并参加高考。福建警察学院司法警察类专业限在福建省报名并参加高考的生源报考。 新疆警察学院2024年定向福建省招录培养侦查学专业(维语方向)人才工作,按照我省招录公告(另行发布)实施。 二、政治考察 (一)考察时间、地点 时间:报考2024年公安院校公安专业的考生须在参加公安院校招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前(7月4日至6日),到公安机关接受政治考察。★温馨提示:因政治考察流程较多需要一定时间,考生可适当提前办理考察手续。 考察地点:户籍地或居住地(报考地)公安机关派出所。 (二)政治考察内容 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政治考察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关于做好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统一使用《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本专科招生政治考察表》(以下简称“政治考察表”,附件1)。 ★温馨提示:考生报考2024年新疆警察学院定向招录培养侦查学专业(维语方向)的,须使用《2024年侦查学专业(维语方向)人才定向招录培养考察表》(附件2),考察流程参照报考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政治考察实施,并在7月4日前完成考察。 (三)考察流程 1.考生下载打印《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考生在校表现考察表》(附件3),先到所就读高中参加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2.考生下载打印《政治考察表》,逐项如实填写考生基本信息、“主要经历”“出国(境)情况”“受处分或者违法犯罪情况”“家庭成员情况”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栏目后,携《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考生在校表现考察表》和个人身份证件,送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派出所接受考察。 3.公安机关派出所结合考生提交的《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考生在校表现考察表》进行核实、考察,并经负责人签字,盖派出所公章用信封密封后提交县级公安机关政工部门。 4.县级公安机关政工部门对考生《政治考察表》进行认真审查,综合派出所及各有关警种部门的核查意见,作出政治考察“合格”或“不合格”意见,由负责同志签字、实施机关盖章并用信封密封后提交至设区市公安局政治部审核。 5.各设区市公安局政治部对提交的《政治考察表》审核把关,提出政治考察审核意见,由负责同志签字、审核机关盖章,用信封密封后通知考生领取,考生带到面试现场交给工作人员。★温馨提示:考生严禁私自拆封公安机关密封的《政治考察表》。 6.省公安厅政治部综合县、市公安机关考察意见和审核意见,作出政治考察结论。 ★温馨提醒:各市、县公安机关负责政治考察民警联系方式见文末表格。 三、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 (一)参加对象 省教育考试院根据考生报考提前批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常规志愿的第一志愿和高考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分别按物理、历史科目类别的院校专业组(以下简称“科目组类别”)和男、女招生计划数的1:3比例(其中福建警察学院公安专业按面向设区市的科目组类别和男、女招生计划数的1:3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考生名单(若填报志愿人数不足按实际人数),并在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www.eeafj.cn)脱敏脱密后公布。★温馨提醒:报考考生应及时关注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最新通知,并保持联系电话、手机通信畅通。 (二)面试、体检、体能测评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7月4日-6日(上午8:00-11:30、下午2:45-6:00)。 (1)报考福建警察学院的考生原则上采取分片区、分批次方式组织开展:7月4日安排福州、莆田、宁德、平潭综合实验区的考生,7月5日安排三明、南平、龙岩的考生,7月6日安排厦门、漳州、泉州的考生。片区内考生确因特殊原因无法在指定批次参加的,可推迟参检参测时间,但最迟须在7月6日下午前参加面试、体检、体能测评。 (2)报考2024年新疆警察学院定向招录培养侦查学专业(维语方向)的考生,安排在7月4日上午面试、体检、体能测评。 (3)报考部属公安院校的考生,可在7月4日-6日任一天参加面试、体检、体能测评。 2.地点:福建警察学院(福州市仓山区首山路59号,考生统一从北园路南大门入校)。★温馨提醒:考生家长、陪同人员和接送车辆不得入校。 (三)携带材料 考生参加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需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或户籍证明)及复印件,居民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及考生本人页复印件,普通高中学生毕业证书(或学校毕业证明),近期免冠正面一寸不限底色彩色相片5张,以及设区市公安机关政工部门密封好的政治考察表,不得携带手机等电子设备。 入闱考生因需参加体能测评,建议考生结合天气状况,穿着夏季运动服、运动鞋参加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备好运动防护用品。 (四)费用 参加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的考生须现场交纳体检费现金30元,交通和食宿等其他费用自理。 四、体检项目及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有关规定执行,以现场体检结果为准。同时,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身高:男性170厘米及以上(其中报考福建警察学院的男性考生身高168厘米及以上),女性160厘米及以上。 (二)体重:男性体重指数(单位:千克/米2)在17.3至27.3之间(含本数,计算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一位,下同),女性在17.1至25.7之间。 (三)视力:任何一眼裸眼视力均为4.8及以上。 (四)色觉:无色盲、无色弱。 (五)外观:无少白头,无胸廓畸形,无脊柱侧弯、驼背,膝内翻股骨内髁间距离不超过7厘米,膝外翻胫骨内踝间距离不超过7厘米,无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身体无影响功能的瘢痕,面颈部无瘢痕,无下肢静脉曲张,无腋臭,共同性内、外斜视不超过15度,无唇、腭裂或唇裂术后有明显瘢痕。 现场具体体检项目见《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本专科招生体检表》。★温馨提醒:考生参加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体检,前一天晚上及体检当日无需空腹,可正常饮食。 五、体能测评项目及标准 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有关规定执行。 (一)测评项目: 1.男生体测项目:50米跑、立定跳远、1000米跑、引体向上。 2.女生体测项目:50米跑、立定跳远、800米跑、仰卧起坐。 (二)合格标准: 项目名称 可测次数 合格标准 男生 女生 50米跑 1次 ≤9.2秒 ≤10.4秒 立定跳远 1次 ≥2.05米 ≥1.5米 引体向上(男) 3次 ≥9次/分钟 ≥25次/分钟 仰卧起坐(女) 1000米跑(男) 1次 ≤4分35秒 ≤4分36秒 800米跑(女) 以上4个项目有3个以上达标的,体能测评结论为合格。 ★温馨提示:请考生务必做好参测安全评估和各项体能准备,若身体状况不宜参加体能测评的,建议放弃体能测评资格。如考生因自身疾病、身体状况等原因,或者对测评项目、强度、天气不适应等因素,导致体能测评中出现受伤、致病乃至更严重后果的,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其他事项 (一)考生对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结果如有疑义,应当场向复核组提出,由复核组进行复议,并将复议结果告知考生,复议结果为最终结论。当场未提出的,事后不再受理复议申请。 (二)考生参加面试、体检、体能测评,严禁携带手机和具有通话或录音录像功能的手表等电子设备进入测试场地。 (三)考生要自觉服从工作人员安排,自觉排队,保持安静,有序参加各项测试、检查,不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扰乱测评秩序的,取消面试、体检、体能测评成绩。 考生在报考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中,如有遇到困难与问题,可及时向省公安厅和福建警察学院反映、咨询。 投诉举报电话:12389; 部属院校招生联系人:兰警官,0591-87093094。新疆警察学院侦查学专业(维语方向)招生联系人:江警官,0591-87093623。福建警察学院招生办:杨老师,0591-83463987。 (四)各市、县公安机关负责政治考察民警联系方式 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福州 福州市公安局教育训练处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津门路11号) 陈警官 0591-87026013 福州市公安局鼓楼分局政治处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福新路232号) 高警官 0591-87620935 福州 福州市公安局台江分局政治处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洋中路6-6号) 黄警官 0591-63193161 福州市公安局仓山分局政治处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朝阳路30号) 张警官 0591-88030156 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分局政治处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火车站西园村坑头698号) 官警官 18259170703 福州市公安局上街(高新区)分局政治处 (地址:福州市高新区广贤路8号) 郭警官 0591-23506266 福州市马尾区公安局政工室 (地址:福州市马尾区协洲路6号) 史警官 0591-83997611 福清市公安局政工室 (地址:福清市音西街道清昌大道57号) 高警官 0591-85195102 福州市长乐区公安局政工室 (地址:福州市长乐区吴航路475号政法小区) 李警官 0591-27525035 福州市长乐区公安局政工室 (地址:福州市长乐区吴航路475号政法小区) 黄警官 0591-27525035 闽侯县公安局政工室 (地址:闽侯县荆溪镇徐家村128号) 林警官 0591-22063601 连江县公安局政工室 (地址:连江县丹凤东路13号) 庄警官 0591-22133718 闽清县公安局政工室 (地址:闽清县梅溪镇梅园路6号) 杨警官 0591-22372952 罗源县公安局政工室 (地址:罗源县凤山镇岐阳小区3号) 林警官 0591-26873314 永泰县公安局政工室 (地址:永泰县城峰镇银场路98号) 林警官 0591-24830215 厦门 厦门市公安局教育训练处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新华路43号) 陈警官 0592-2262323 厦门市公安局思明分局政治处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厦禾路678号) 姜警官 0592-3583326 厦门市公安湖里分局政治处 (地址:厦门市梧桐路666号) 林警官 13806034778 厦门市公安局海沧分局政治处 (地址:厦门市海沧区兴港路1997号) 苏警官 0592-6899775 厦门市公安局集美分局政治处 (地址:厦门市文华路33号) 付警官 0592-6073107 厦门 厦门市公安局同安分局政治处 (地址:同安区银湖路179号) 范警官 0592-7366033 厦门市公安局翔安分局政治处 (地址:厦门市翔安区新莲路266号) 陈警官 0592-7628808 漳州 漳州市公安局政治部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丹霞路96号) 林警官 0596-2622610 漳州市公安局芗城分局政工室 (地址:芗城区芝山镇胜利西路366号) 蓝警官 0596-2051106 漳州市公安局龙文分局政工室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龙文南路1号) 张警官 0596-2622418 漳州市公安局龙海分局政工室 (地址:漳州市龙海区紫葳路15号) 林警官 0596-6055205 漳州市公安局长泰分局政工室 (地址:长泰区迎宾路88号) 李警官 0596-3977530 漳浦县公安局政工室 陈警官 0596-3223127 云霄县公安局政工室 (地址:云霄县莆美镇将军大道569号) 王警官 0596-8525697 诏安县公安局政工室 (地址:诏安县南诏镇中兴大道88号) 戴警官 0596-3318218 东山县公安局政工室 (地址:东山县西埔镇龙舞衔汇泉四路101号) 杨警官 15159692670 平和县公安局政工室 (地址:平和县小溪镇北环路279号) 王警官 0596—5234725 南靖县公安局政工室 (地址:南靖县山城镇长兴路1号) 肖警官 0596-7852807 华安县公安局政工室 黄警官 0596-7362088 漳州开发区公安分局政工室 (漳州市龙海区招商局漳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大道39号) 连警官 0596-6859785 漳州市公安局台商分局政工室 黄警官 0596-6796667 漳州市公安局古雷分局政工室 陈警官 17759719286 漳州市公安局高新分局政工室 (地址:漳州市高新区九湖镇衍后村967号) 张警官 0596-2866669 泉州 泉州市公安局政治部 (地址:泉州市鲤城区东街62号) 高警官 0595-22180281 泉州市公安局鲤城分局政工室 (地址:泉州市鲤城区义全街215号) 黄警官 0595-22202577 泉州 泉州市公安局丰泽分局政工室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津淮街29号) 林警官 0595-22577861 泉州市公安局洛江分局政工室 (地址:泉州市洛江区安平路1号) 周警官 0595-22633133 泉州市公安局泉港分局政工 (地址:泉州市泉港区南山中路33号) 郑警官 0595-87987993 泉州市公安局台商投资区分局政工室 (地址:泉州市台商投资区南北大道999号) 王警官 0595-27393013 泉州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地址:泉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善丰路2号) 王警官 0595-22498766 泉州市公安局天湖山分局 (地址:永春县下洋镇天湖山1号) 陈警官 0595-23989642 晋江市公安局政工室 (地址:晋江市和平中路1号) 陈警官 0595-85684002 石狮市公安局政工室 (地址:石狮市八七路528号) 刘警官 0595-88719037 南安市公安局政工室 (地址:南安市美林街道府前大道99号) 黄警官 0595-86390525 惠安县公安局政工室 (地址:惠安县螺城镇学园路168号) 苏警官 0595-87371829 安溪县公安局政工室 (地址:安溪县凤城镇河滨南路777号) 周警官 0595-23265911 永春县公安局政工室 (地址:永春县通州大道959号) 陈警官 0595-23895115 德化县公安局政工室 (地址:德化县浔中镇浔北路6号) 李警官 0595-23562116 莆田 莆田市公安局政治部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洋西村399号) 王警官 0594-7591606 仙游县公安局政工室 (地址:福建省仙游县清源东路1666号) 刘警官 0594-7950050 仙游县公安局政工室 (地址:福建省仙游县清源东路1666号) 吴警官 0594-7950022 仙游县公安局政工室 (地址:福建省仙游县清源东路1666号) 刘警官 0594-7950050 莆田市公安局荔城分局政工科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马巷265号) 连警官 0594-2265135 莆田 莆田市公安局城厢分局政工科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学园中街61号) 曹警官 0594-2682530 莆田市公安局涵江分局政工科 (地址:莆田市涵江区涵东街道四元街266号) 王警官 0594-3367922 莆田市公安局秀屿分局政工科 (地址:秀屿区笏石镇靖安路333号) 郑警官 0594-5890759 莆田市公安局北岸分局政工科 (地址:莆田市秀屿区山亭镇新文路110号) 宋警官 0594-5979799 三明 三明市公安局政治部 (地址:三明市新市北路899号) 卓警官 0591-8962213 三明市公安局三元分局政工室 (地址:三明市三元区乾龙路26号) 程警官 19559831552 三明市公安局沙县分局政工室 (地址:三明市沙县区虬江东路26号) 刘警官 0598-5508961 永安市公安局政工室 (地址:永安市新府路85号) 杨警官 0598-3633529 大田县公安局政工室 (地址:大田县福田路399号) 吴警官 0598-7230909 尤溪县公安局政工室 (地址:尤溪县城关镇中心路10号) 刘警官 0598-6336052 将乐县公安局政工室 (地址:将乐县古镛镇新和路9号) 付警官 0598-2353738 泰宁县公安局政工室 (地址:泰宁县杉城镇左圣路85号) 郑警官 0598-7834639 建宁县公安局政工室 (地址:建宁县濉溪镇荷花东路17号) 黄警官 0598-3211312 宁化县公安局政工室 (地址:宁化县翠江镇中环中路186号) 何警官 0598-6821429 清流县公安局政工室 (地址:清流县碧林北路269号) 李警官 0598-5333722 明溪县公安局政工室 (地址:明溪县雪峰镇河滨南路1201号) 张警官 0598-2819015 南平 南平市公安局政治部 (地址:南平市武夷新区广场西路49号南林商务楼4号1单元) 郭警官 0599-8862228 南平市公安局延平分局政工科 (地址:南平市延平区东山路197号) 林警官 0599-8820385 南平 南平市公安局建阳分局政工室 (地址:南平市建阳区黄花山路仁安巷10号) 刘警官 0599-5820547 邵武市公安局政工室 (地址:南平市邵武市信义巷1号) 陈警官 0599-6333268 武夷山市公安局政工室 (地址:南平市武夷山市安国大道288号) 章警官 0599-5130152 建瓯市公安局政工室 (地址:南平市建瓯市通济街道瑞芝街3号) 游警官 0599-3855469 顺昌县公安局政工室 (地址:南平市顺昌县城南东路8号) 徐警官 0599-7836656 浦城县公安局政治部 (地址:南平市浦城县四贤大道千里马路196号) 李警官 0599-2875025 光泽县公安局政工室 (地址:南平市光泽县杭川镇文昌路47号) 黄警官 0599-7925635 龙岩 龙岩市公安局政治部 (地址:龙岩市新罗区龙岩大道118号) 陈警官 0597-3222545 龙岩市公安局新罗分局政工室 (地址:龙岩市新罗区华莲路8号) 马警官 0597-3223033 龙岩市公安局永定分局政工室 (地址:龙岩市永定区凤城街道沿河南路1号) 傅警官 0597-3258025 上杭县公安局政工室 (地址:上杭县二环路与上杭大道交汇处) 张警官 0597-3856065 武平县公安局政工室 (地址:福建省武平县城厢镇武平大道25号 ) 梁警官 0597-3239026 长汀县公安局政工室 (地址:长汀县汀州大道北路16号) 刘警官 0597-3262181 连城县公安局政工室 (地址:连城县莲峰镇东环南路92号1512室) 张警官 0597-8915087 福建省漳平市公安局政工室 (地址:漳平市菁城街道江滨路80号) 黄警官 0597-3206518 宁德 宁德市公安局政治部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67号) 黄警官 0593-2972601 宁德市公安局蕉城分局政工室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 张警官 0593-7195559 宁德市公安局东侨分局 (地址:宁德市东侨区天山西路18号) 郑警官 0593-2821055 宁德 古田县公安局政工室 (地址:古田县城东街道滨河西路16号) 魏警官 0593-3834197 屏南县公安局政工室 (地址:屏南县古峰镇国宝路201号) 黄警官 0593-8965203 周宁县公安局政工室 (地址:周宁县三源大道66号) 郑警官 0593-5634568 寿宁县公安局政工室 (地址:寿宁县梦龙街16号403室) 周警官 0593-5524052 福安市公安局政工室 刘警官 0593-8980373 柘荣县公安局政工室 (地址:柘荣县柳城东路222号) 郑警官 0593-8352183 福鼎市公安局政工室 (地址:福鼎市太姥大道380号) 林警官 0593-7950608 霞浦县公安局政工室 (地址:霞浦县渡船路1号) 周警官 0593-8710361 平潭 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安局政治部 (地址:平潭县北厝镇天山北路1号7层政治部人事教育处) 许警官 0591-62561069 附件:1.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本专科招生政治考察表 2.2024年侦查学专业(维语方向)人才定向招录培养考察表 3.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考生在校表现考察表 (点击下载附件)
[福建] 福建省公安厅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2024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司法警察专业招生办法》的通知
各市、县(区)公安局(分局)、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安局、社会事业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公安工作和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培养机制改革部署要求,全面加强公安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关于加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工作的意见》《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和公安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福建省公安厅、福建省教育厅结合我省实际,制定《福建省2024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司法警察专业招生办法》,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做好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责任,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按照公安部、教育部部署要求,在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省公安厅政治部会同厅警务督察总队、福建警察学院等部门组建了工作专班,负责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在本省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各地公安、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公安院校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把招生标准,严格落实责任,严密组织实施,坚决把好“入口关”,确保公安院校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安全有序。 二、强化招生宣传。各市、县(区)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院校要坚持正确导向,深入细致做好公安院校招生宣传工作,鼓励指导符合条件、有志于公安事业的优秀考生报考。要严肃招生宣传纪律,规范宣传内容,完善宣传信息发布审核和保密审查机制,严禁以娱乐化、庸俗化方式开展招生宣传,宣传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和警务工作秘密。要加强舆情监测研判引导,稳妥处置敏感舆情,营造良好的招生舆情环境。要教育引导考生增强纪律观念和保密意识,不得在网络媒体平台发布参加公安院校招考、录取通知书等信息,严防泄露个人敏感信息。 三、提升服务水平。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政策性强。各级公安机关特别是参与政治考察工作的基层单位和民警,要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优良传统作风,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和办事效率,做到接待热情、办理及时,展示公安机关的良好形象。要准确、细致做好公安院校招生政策解读、咨询等工作,用心用情用力帮助考生和家长排忧解难。 四、落实安全保障。组织开展政治考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期间,要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底线思维,压实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整改各环节风险隐患。要加强对可能发生的台风、洪涝、高温等突发事件和涉招舆情的预判研判,完善应急处置预案,确保人员安全、设备安全、信息安全和保密安全。 五、严肃招生纪律。认真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深入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健全完善招生信息公开制度和监督制约机制,畅通考生咨询和申诉渠道,保证公安院校招生工作平稳顺利进行。要主动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监督,聚焦问题线索,严肃执纪问责,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对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和因工作敷衍塞责造成严重后果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当事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及时报厅政治部。联系人:兰锦升,联系电话:0591-87093094。 福建省公安厅 福建省教育厅 2024年6月18日 福建省2024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 公安司法警察专业招生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做好福建省2024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司法警察专业招生工作,根据公安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24〕136号)和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闽招委〔2024〕1号)精神,结合实际制订本办法。福建警察学院司法警察专业招生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公安普通高等院校(以下简称公安院校)包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人民警察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郑州警察学院(原铁道警察学院)、南京警察学院(原南京森林警察学院)(上述5所公安院校以下简称部属公安院校)和浙江警察学院(面向我省招生公安专业)、福建警察学院。 新疆警察学院2024年定向福建省招录培养侦查学专业(维语方向)人才工作,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公安部、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2024年定向招录培养侦查学专业(维语方向)人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公政治〔2024〕121号)有关规定实施(我省招生公告另行发布)。 第三条 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包括考生志愿填报、政治考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录取、入学复审复查等工作。 第四条 公安院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福建省2024年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计划分为A类、B类、C类和D类、E类。其中,A类招生计划要求首选科目为历史,再选科目必选政治;B类招生计划要求首选科目为物理,再选科目必选政治;C类招生计划要求首选科目为物理,再选科目必选化学;D类招生计划要求首选科目为历史,再选科目不限;E类招生计划要求首选科目为物理,再选科目不限。 第六条 部属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浙江警察学院涉外警务专业和福建警察学院司法警察专业面向全省生源招生。福建警察学院公安专业面向我省设区市(含平潭综合实验区,下同)生源定向招生。福建省2024年公安院校公安、司法专业招生计划详见附件1、2。 第七条 面向铁路公安机关、移民管理机构和海关缉私部门等垂直管理部门入警就业和定向培养、委托培养招生计划,被录取考生需与培养院校、垂直管理部门或省公安厅政治部签订三方协议,明确生源地、入警就业面向、定向工作单位、毕业时入警要求、选岗规则、最低服务年限、违约责任与处理办法等事项。 第三章 报考资格与条件 第八条 报考公安院校公安专业的考生,应取得2024年高考资格,报名参加福建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四)志愿从事公安工作,热爱人民公安事业,立志为捍卫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刻苦学习、拼搏奉献; (五)年龄为16周岁以上、22周岁以下(2002年9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未婚; (六)普通高级中学毕业; (七)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政治条件; (八)具有良好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标准; (九)高考文化考试成绩符合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 第九条 考生应在本科提前批常规志愿第一志愿填报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志愿,具体办法按照《2024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执行。 第十条 部属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浙江警察学院涉外警务专业限户籍在福建省范围内,且在福建省报名并参加高考的生源报考。福建警察学院司法警察类专业限在福建省报名并参加高考的生源报考。 福建警察学院公安专业招生计划按我省各设区市分别编制,考生必须在本人户籍所在设区市报名并参加高考。 第十一条 省公安厅政治部会同省教育考试院从严开展考生报考资格审核工作,组织认定考生的生源地,严防发生错审、漏审和高考移民、冒名顶替等问题。生源地为考生参加高考时的户籍所在地。 第四章 政治考察、面试、体检及体能测评工作流程 第十二条 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提前批常规志愿的第一志愿中有报考公安院校公安专业考生的高考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分别按物理、历史科目类别的院校专业组(以下简称“科目组类别”)和男、女招生计划数的1:3比例(其中福建警察学院公安专业按面向设区市的科目组类别和男、女招生计划数的1:3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考生名单(若填报志愿人数不足按实际人数)。省教育考试院于志愿填报结束次日12时前向省公安厅政治部提供入闱的考生名单,并在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www.eeafj.cn)脱敏脱密后公布。 考生提前批常规志愿第一志愿所填报的院校专业组,将视其为该院校专业组生源,适用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录取及征集志愿全过程,不得变更。 第十三条 入闱考生须接受公安机关的政治考察,并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省公安厅组织的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仅面向提前批常规志愿的第一志愿报考公安院校公安专业的考生,且只组织一次。填报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志愿但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参加政治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的考生,作放弃志愿处理。 第十四条 福建省2024年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时间为7月4日-6日(上午8:00-11:30、下午2:45-6:00),地点为福建警察学院(福州市仓山区首山路59号,从北园路南大门入校)。上述时间、地点如因特殊情况调整,另行通知。 为确保安全有序,报考福建警察学院的考生原则上采取分片区、分批次方式参加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其中:7月4日为福州、莆田、宁德、平潭综合实验区的考生,7月5日为三明、南平、龙岩的考生,7月6日为厦门、漳州、泉州的考生。 第十五条 入闱考生按照面试、体检、体能测评顺序依次进行,且只能参加一次。各检查、测评项目当场公布结果,由考生本人在相关表格上签字确认。考生体检或面试不合格,均不安排参加后续环节检查或测评。考生对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结果如有疑义,应当场向复核组提出,由复核组进行复议,并将复议结果告知考生,复议结果为最终结论。当场未提出的,事后不再受理复议申请。 考生参加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需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或户籍证明)及复印件,居民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及考生本人页复印件,普通高中学生毕业证书(或学校毕业证明),近期免冠正面一寸不限底色彩色相片5张,以及设区市公安机关政工部门密封好的政治考察表,不得携带手机等电子设备,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 参加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的考生须现场交纳体检费现金30元,交通、食宿等其他费用自理。 第五章 政治考察 第十六条 报考公安院校公安专业的考生,除按《2024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规定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合格外,还须经公安机关政治考察合格。 第十七条 政治考察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关于做好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文件执行。 政治考察时,要参照公安机关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和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学生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生个人档案进行严格审核。若个人档案中记载出生日期、入党(团)时间、学籍、学历、经历、身份等信息的重要材料缺失、严重失实,且在规定的考察期限内考生无法补齐或者涉嫌涂改造假无法有效认定的,则政治考察结论为不合格。 第十八条 政治考察工作由考生户籍地或居住地的县级公安机关为主负责实施,设区市公安局负责审核,统一使用《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本专科招生政治考察表》(附件3,以下简称《政治考察表》)。 异地参加高考考生的政治考察工作,可由受理考察申请的公安机关向考生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公安机关发函,请其协助、配合做好考生考察工作。有报考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意愿的考生可适当提前办理政治考察手续。 第十九条 报考公安院校公安专业的考生和各级公安机关按照以下流程参加、开展政治考察工作: (一)考生应先下载打印《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考生在校表现考察表》(附件4),到所就读高中参加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二)考生可向户籍地或居住地(报考地)的公安派出所索取(从公安内网厅政治部网页“表格下载”栏下载),或者自行从福建公安公众服务网(http://gat.fujian.gov.cn)“政务公开-通知公告”栏下载打印《政治考察表》,逐项如实填写考生基本信息、“主要经历”“出国(境)情况”“受处分或者违法犯罪情况”“家庭成员情况”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栏目后,携《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考生在校表现考察表》和个人身份证件,送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派出所接受考察。 (三)县级公安机关为政治考察实施机关。公安机关派出所结合考生提交的《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考生在校表现考察表》,采取网上核查、走访调查等方式,对考生填报的上述信息和“考生本人”“考生家庭成员”等具体考察情形逐项进行核实、考察,并经负责人签字,盖派出所公章用信封密封后提交县级公安机关政工部门。 (四)县级公安机关政工部门及时组织国保、治安(户政)、刑侦、网安、法制、出入境、科通等相关警种部门,对考生《政治考察表》进行认真审查。县级公安机关政工部门综合派出所及各有关警种部门的核查意见,作出政治考察“合格”或“不合格”意见,由负责同志签字、实施机关盖章并用信封密封后提交至设区市公安局政治部审核。 (五)各设区市公安局政治部对提交的《政治考察表》认真审核把关,提出政治考察审核意见,由负责同志签字、审核机关盖章,用信封密封后通知考生领取带到面试现场交给工作人员。考生严禁私自拆封公安机关密封的《政治考察表》。 (六)省公安厅政治部综合县、市公安机关考察意见和审核意见,作出政治考察结论。 第六章 面试 第二十条 报考公安院校公安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省公安厅组织的面试并合格。面试主要从报考动机、思维表达能力、身体协调能力、心理素质等方面(面试项目见《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本专科招生面试表》,附件5),辨识考生是否适合接受公安院校教育和从事公安工作。 第七章 体检 第二十一条 报考公安院校公安专业的考生除执行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身体健康状况标准外,还须参加省公安厅组织的体检并合格。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有关规定执行。同时,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身高:男性170厘米及以上(其中报考福建警察学院的男性身高168厘米及以上),女性160厘米及以上。 (二)体重:男性体重指数(单位:千克/米2)在17.3至27.3之间(含本数,计算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一位,下同),女性在17.1至25.7之间。 (三)视力:任何一眼裸眼视力均为4.8及以上。 (四)色觉:无色盲、无色弱。 (五)外观:无少白头,无胸廓畸形,无脊柱侧弯、驼背,膝内翻股骨内髁间距离不超过7厘米,膝外翻胫骨内踝间距离不超过7厘米,无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身体无影响功能的瘢痕,面颈部无瘢痕,无下肢静脉曲张,无腋臭,共同性内、外斜视不超过15度,无唇、腭裂或唇裂术后有明显瘢痕。 第二十二条 省公安厅政治部协调监督具有二级甲等以上资质的医疗机构承担体检工作。承担体检工作的医疗机构参考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高考体检表等材料,在对考生填写申报的《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本专科招生患病经历申报表》(附件6)等材料进行审核的基础上,对考生的身高、体重、外观、血压、视力、色觉、听力和嗅觉等重点项目(具体体检项目见《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本专科招生体检表》,附件7)进行现场检查,作出体检意见。省公安厅政治部根据医生的体检意见综合作出体检结论。 第八章 体能测评 第二十三条 报考公安院校公安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省公安厅组织的体能测评并合格。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如下: (一)50米跑。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9.2秒,女性≤10.4秒; (二)立定跳远。可测次数:3次,合格标准:男性≥2.05米,女性≥1.5米; (三)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4分35秒,女性≤4分36秒; (四)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9次/分钟,女性≥25次/分钟。 4个项目应当全部进行测评,有3个以上达标的,体能测评结论为合格,由负责体能测评的裁判长在《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本专科招生体能测评表》(附件8)作出测评意见,省公安厅政治部综合作出体能测评结论。 第九章 录取 第二十四条 报考公安院校公安专业的考生,参加普通高等院校统一招生考试,安排在本科提前批录取,投档成绩需达到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第二十五条 入闱且经政治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均合格的全部考生名单于7月7日18时前一次性报送省教育考试院和公安部人事训练局,并送有关公安院校脱敏脱密后供考生查询。 第二十六条 省教育考试院根据省公安厅政治部提供的政治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均合格考生名单,提前批常规志愿第一志愿分别按科目组类别和男、女招生计划数的1:1.2比例投档(其中福建警察学院公安专业按面向设区市的科目组类别和男、女招生计划数的1:1.2比例投档)。 公安院校按照核定公布的招生章程和招生计划,根据考生志愿、高考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审档后择优录取。拟录取考生名单由招生院校对姓名、专业等信息脱敏脱密后供考生查询。 第二十七条 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经报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同意后,及时在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上公布,通过公开征集志愿录取。 征集志愿只面向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报考资格条件,参加省公安厅政治部组织的政治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结论均合格,且提前批常规志愿第一志愿与未完成招生计划为同一院校专业组的考生。 第二十八条 录取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及时向省公安厅政治部提供各公安院校录取的公安专业考生名单。 第十章 入学复审复查 第二十九条 被录取考生的政治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制式表格等材料,在考生录取后1个月内送有关公安院校存入学生档案。 第三十条 相关公安院校在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学生入学后2个月内,按照有关规定开展报考资格复审、生源地复核、入警就业面向复核,政治考察复查、档案复审和体检复检等复审复查工作。复审复查合格的,予以注册学籍;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三十一条 相关公安院校及时将复审复查工作情况分送省公安厅政治部和省教育考试院,抄报公安部人事训练局。省公安厅政治部会同省教育考试院、公安院校做好因复查不合格而被取消入学资格学生的相关后续工作,并同步核查问题,严肃追究责任。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公安部人事训练局负责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工作的统筹指导,省公安厅政治部在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组织相关公安院校和市、县两级公安机关按照职责任务负责具体实施,公安督察、招生监察部门负责监督。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由福建省公安厅政治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负责解释。 附件:1.2024年公安部所属高等学校及浙江警察学院公安专业在闽招生计划表 2.2024年福建警察学院公安、司法警察专业招生计划表 3.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本专科招生政治考察表 4.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考生在校表现考察表 5.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本专科招生面试表 6.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本专科招生患病经历申报表 7.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本专科招生体检表 8.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本专科招生体能测评表 (点击下载附件)
[广西] 2024年广西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理论考试公告
2024年广西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理论考试定于9月21日至22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时间安排(一)报名时间:7月22日9:00至26日17:00。(二)交费时间:7月22日9:00至27日17:00。(三)信息更正申请受理截止时间:8月29日17:00。(四)《准考证》打印时间:9月16日9:00至9月22日17:00。(五)发票申领时间:9月16日9:00起。(六)考试时间:9月21日至22日。(七)成绩查询及复核申请的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 二、报考对象已完成广西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具有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此为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条件),但尚未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理论考试合格成绩的广西高等学校教师岗位教师,免考人员和不得报考人员除外。(一)免考人员。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明确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和理论考试免修免考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桂教师范〔2012〕12号)规定,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免考相关课程。1.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的高等学校在编在岗教学人员,申请高校教师资格可以免考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理论考试4门课程。2.凡是在高等学校教育专业学科门类本科及以上毕业的人员,在校学习期间修学过《高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课程(注:以学生成绩登记表显示的课程名称为“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为准),并考试成绩合格,可以申请免考《高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2门课程。如果在“教育学”“心理学”前面没有冠以“高等教育”4字的,则不属于免考范围。免考人员无需报名,也无需办理免考手续,如进行报名和交费,则视为本人自愿参加考试,所交纳的考试费不予退还。如对自身是否符合免考条件有疑问的,请咨询本校人事管理部门。(二)不得报考人员。1.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2.被撤销教师资格未满5年的。3.被给予不得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处理且期限未满的。有以上情形之一的人员,已经报名交费的,报名无效;已经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无效。三、报名事项(一)网上报名。 1.考生(指报考对象,下同)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s://www.gxeea.cn,下同)“系统导航→考试报名→广西高校教师资格考试综合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按照步骤和要求填写信息进行报名,逾期不安排补报名。报名流程图见附件。2.考生须一次性勾选需要报考的科目,交费后不能再更改。3.考试设置南宁市和桂林市2个考区,考生可任选其中1个考区报考。4.考生须对本人的报考信息负责。如报名交费完成后,以学历不符合认定条件或符合免考条件等申请退费的,不予受理和退费。(二)岗前培训核验。考生注册后,报名系统将考生信息与广西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结果进行核验,确认考生是否已完成岗前培训。核验通过的,可继续填报个人信息进行报名;核验不通过的,须在7月26日12:00前上传已参加岗前培训的证明材料提交审核。不按时提交材料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考生提交证明材料后至报名截止时间前,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审核结果。证明材料审核通过的,及时填写个人信息进行报名;审核不通过的,没有资格报名。(三)报名信息更正。1.考试科目信息有误或需要更换考区的,在交费前考生可自行修改,交费后不能再更改。2.有效证件号码有误的,考生不得自行修改,须联系系统技术人员提交更正申请,联系电话:0773-5805686。3.除有效证件号码外的其他个人信息有误的,报名截止时间前,考生均可自行修改;报名截止后,请联系本校教师资格考试管理部门进行修改。考生个人信息更正申请受理截止时间为8月29日17:00,过期一律不予受理。(四)交费。考生须在交费截止时间前登录报名系统支付考试费,不安排现场交费。逾期不交费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报名,不安排补交费。报名成功后,除政府行为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外,概不退费。考试费按《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 财政厅关于改革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桂价费〔2016〕79号)及“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各科考试费的收费标准为:《高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68元/科;《高等教育法规概论》和《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72元/科。(五)发票申领。考生需领取考试费用发票的,可于9月16日9:00起,登录报名系统申请领取电子发票。考生在申请领取电子发票时,须检查确认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填写准确。不领取发票不影响考生参加考试。四、考试事项(一)考试采用纸笔考试模式,具体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考试方式安排如下:日期时间考试科目考试方式9月21日(周六)9:00-11:00高等教育心理学闭卷14:30-16:30高等教育学闭卷9月22日(周日)9:00-11:00高等教育法规概论开卷14:30-16:30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开卷(二)打印《准考证》。9月16日9:00起,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三)违规处理。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为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认定和处理。如考试违规行为被认定为作弊的,将被处以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同时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罚。如在考试过程中有组织作弊、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的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五、其他事项(一)考生可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考试命题-高校教师资格理论考试命题”查阅各学科考试大纲与说明(2022年版)。(二)考试科目使用的教材名称分别为:《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法规概论》《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版本均为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9年6月第1版。(三)开卷考试科目允许考生携带的教材为当场考试科目所指定的正版教材原件,且教材内不能夹带纸条和其他物品,所带教材仅限本人使用。如携带的教材为非正版教材原件,不能带进考场参加考试,否则按考试违纪处理。(四)考生凭报名填写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未尽事宜,考生可持续关注我院网站、“柳园清风”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相关信息。 附件:报名流程图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2024年6月20日附件报名流程图
[广东] 2024年9月(第74次)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广东考区报考简章
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ational Computer Rank Examination,简称NCRE)是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主办,面向社会,用于考查应试人员计算机应用知识和能力的全国性计算机水平考试体系。一、考试时间及开考科目(一)考试时间2024年9月(第74次)NCRE考试时间为9月21日至23日,每天8:00—19:00分批进行,考生参加考试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二)开考科目开考科目、考试大纲及教程目录见附件1。二、报考事宜(一)报考条件报名者不受年龄、职业、学历等背景的限制,均可根据自己学习情况和实际能力选考相应的级别和科目。同次考试同一考生只能在一个省级承办机构的一个考点报名,最多可报3个科目,且不允许重复报考同一个科目。考生报名时须填写有效身份证件号码,有效身份证件指包括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护照。(二)报名方式及时间NCRE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24年6月26日10:00至2024年7月1日16:00。(三)报考费用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全省教育部门教育考试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22〕442号),NCRE一级至四级的报考费为137元,报考费实行网上缴交。(四)考生报名流程考生登录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报名系统(https://ncre-bm.neea.cn或https://ncre-bm.neea.edu.cn),选择相应的考点进行网上报名、缴费,具体报名流程见附件2。(五)考生入场考生入场将采用人脸识别身份验证,请考生严格按照考试时间配合考点做好人脸识别身份验证。三、成绩与证书(一)成绩NCRE考试成绩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评定,并以等第形式公布,分为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等:90-100分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60-79分为及格、0-59分为不及格。成绩查询方式:1.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www.neea.edu.cn/)查询。2.关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号gdsksy查询。3.通过微信搜索进入“广东招考在线”小程序,点击“成绩查询”,选择考生对应的考试类别,按提示查询。(二)证书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设计、印制、颁发《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合格证书》。考试成绩优秀者,在合格证书上注明“优秀”字样;考试成绩良好者,在合格证书上注明“良好”字样;考试成绩及格者,在合格证书上注明“合格”字样。合格证书全国通用,其真实性、有效性可向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查询。所有符合取证条件的考生都将获得电子证书,考生可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www.neea.edu.cn/)查询下载。考生如对考试成绩有疑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向所在考点提出书面申请,逾期不予受理。成绩复查申请由市招生考试部门汇总后报省教育考试院,复查结果由考点通知考生。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需补办合格证明书可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www.neea.edu.cn/),按有关指引进行补办申请。补办的合格证明书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直接寄给申请人。附件:1.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体系2.考生报名流程3.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报名常见问题及解答4.2024年9月广东省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考点名单广东省教育考试院2024年6月20日 查看附件
[河北] 河北省2024年下半年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报名公告
为做好2024年下半年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与考试时间 (一)报名时间:6月25日9:00至7月3日17:00 (二)准考证打印时间:9月16日9:00开始 (三)考试时间:9月21日至23日,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二、报名事项说明 (一)报名条件 考生不受年龄、职业、学历等条件的限制,均可根据自己学习和使用计算机的实际情况,选考不同等级不同科目的考试。同次考试每名考生最多可报3个科目,不得单次考试重复报考同一科目。 考点根据本学校机房设备情况等设定本考点的考试日期、开考科目、报名容量(即机位数)、每位考生限报科次。考点机位报满后,不再接收考生报名。 (二)报名方式 考生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www.neea.edu.cn)点击进入“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项目,按照相关提示完成信息填写、照片上传、缴费等步骤。 (三)报名费用 一级45元;二级、三级80元;四级45元。 (四)电子照片要求 考生上传的电子照片将来用于合格证书,须为考生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半身证件照。照片像素最小为192×144(高×宽),成像区最小为48mm×33mm(高×宽)。成像区上下要求头上部空1/10,头部占7/10,肩部占1/5,左右各空1/10 。照片文件应为JPEG格式,扩展名为jpg。照片文件大小要求:20KB-200KB。 三、级别和科目 考试大纲及教程目录请查看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www.neea.edu.cn)。 四、考试成绩及证书 (一)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以等第形式公布考试结果,成绩等第共分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等。 (二)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成绩一般于考试结束30个工作日后(遇到国家法定节假日顺延)公布,考生可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查询本人当次考试成绩。考生对当次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于成绩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向所在考点提出复查申请。 (三)所有符合取证条件的考生都将获得电子证书,不下发纸质版证书。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请考生认真核对姓名、身份证号等重要报名信息,未能一次性完成报名时,可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再次登录报名系统,继续填报或修改相关信息完成报名。一旦网上缴费成功,不能修改任何报考信息或退考。 (二)单次考试每名考生最多可报3个科目,严禁考生单次考试重复报考同一科目,重复报名考试者将按照违规处理。 (三)同次考试考生只能在同一省级承办机构报名,不允许跨省报考,否则将按违规进行处理。 (四)考生入场将使用金属探测器和智能安检门进行安检,手机等通信设备及背包等非考试用品一律不得带入考试封闭区域,如有携带需在安检前集中存放。考试当天根据天气情况穿戴合适衣物,尽量不要穿戴含金属的衣服、鞋帽等,不佩戴金属手镯、项链等饰品,不要携带钥匙、磁卡、充电宝等含有金属材质的物品,以免因安检耽误入场时间。请考生及时关注考试期间交通路况信息和天气预报信息,务必提前半小时到达考试区域入口,合理做好出行规划和安排所携带考试用品。 (五)考生参加考试时需通过人脸识别身份验证,考试期间,将对全部考场等考试区域全程、全方位视频监控、录像,并在考试结束后进行录像回放复查,考生如有违纪作弊行为,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违规行为录入考生违规数据库,接受社会有关方面查询,并通报本人所在单位或学校。考试期间随身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无论使用与否均按作弊处理;在考试中组织团伙作弊的,使用手机等通讯设备向考场外发送、传递及接收试题(答案)信息实施作弊的,伪造证件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参加考试的,一律给予停考3年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请广大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 附件: 1.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级别科目设置及证书体系 2.河北省2024年下半年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考点信息表 河北省教育考试院 2024年6月20日
[河北] 北京电子科技学院2024年在冀招生现场报名要求
根据《北京电子科技学院2024年本科招生章程》和我省相关工作安排,北京电子科技学院在我省录取分数不低于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报考外语语种为英语,考生须具有河北省户籍和学籍,须经市级以上保密机要部门面试、政审、体检合格。 有意愿报考学院的考生请于2024年6月28日9时至7月2日12时,到户籍所在地的市级保密机要部门现场报名(各地咨询电话和工作地址附后),填写《2024年河北省报考北京电子科技学院考生登记表暨承诺书》,接受报名资格审查。报名时须携带个人身份证、准考证、高考成绩单、团员证或党员证明信等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小2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2张。在高考报名后、填报志愿前入团的考生,须提供所在高中校团委开具的团员证明并加盖高中学校公章。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且在河北省高考志愿填报系统正式填报学院志愿的考生均可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由各地保密机要部门另行通知。面试合格考生,依据高考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规定比例和程序确定进入体检、政审环节考生名单。 逾期未现场报名或报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等后续招生环节。 各地咨询电话和工作地址 咨询电话 工作地址 石家庄市 0311-86686336 石家庄市桥西区普圆街2号 承德市 0314-2050400 承德市双桥区府前路1号 张家口市 0313-2016419 张家口市桥东区长城西大街10号 秦皇岛市 0335-3220022 秦皇岛市海港区翠岛大街1号 唐山市 0315-2803280、2803315 唐山市路北区西山道1号 廊坊市 0316-2339336 廊坊市广阳区广阳道230号 保定市 0312-3089888、3089829 保定市竞秀区东风西路5号 沧州市 0317-2160290 沧州市运河区御河路1号 衡水市 0318-2026022、2023525 衡水市桃城区育才南大街369号 邢台市 0319-3699869 邢台市襄都区新西街166号 邯郸市 0310-3115955、3113383 邯郸市人民路176号 定州市 0312-2318383 定州市中山中路1号 辛集市 0311-83221812 辛集市市府街1号 雄安新区 0312-5621210 雄安市民服务中心 请在工作时间拨打咨询电话,了解各地现场报名具体安排、详细地址等。
[广东] 关于做好2024年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为做好今年我省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工作,根据教育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关于印发〈2024年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计划〉的通知》,结合我省招生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一、招生计划20所军队院校在我省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373名(男生348名、女生25名)。招生计划见附件1。二、报考条件报考军队院校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1.参加202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应届、往届均可);2.年龄不低于16周岁、不超过20周岁(截至2024年8月31日);3.高中阶段体质测试成绩及格以上。三、招生程序(一)政治考核6月27日前,各地市完成报考军队院校考生政治考核工作,将考核结论逐级上报至省军区招生工作办公室。政治考核有关要求按《关于做好2024年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政治考核工作的通知》(粤招办普〔2024〕24号)执行。(二)填报志愿军队院校实行平行志愿,在本科提前录取批次填报。考生根据高考成绩、省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军队院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和院校招生专业体检标准要求,于规定时间内登录“广东省普通高考志愿填报系统”,在提前录取批次军检院校志愿栏内,填报院校代码、院校专业组代码和专业代码(见《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填报志愿具体时间安排及相关要求详见省招生办公室关于网上填报志愿的有关文件。(三)确定面试体检对象考生志愿填报结束后,省军区招生工作办公室会同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根据有关规定要求,研究划定参加面试体检考生范围,并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微信公众号(gdsksy)公布。(四)面试体检列入参加面试体检范围且通过政治考核的考生,持身份证、准考证、高中阶段体能素质测试表(附件2,由高中毕业学校出具并加盖公章),到指定的军队医院参加面试体检(计划7月上旬组织,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凡逾期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采取目测、口令调整、语言交流等方法进行,主要考察了解考生的报考动机、形象气质、逻辑思维、语言表达能力等。体格检查按《军队选拔军官和文职人员体检标准》执行。面试体检结论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布。(五)投档录取军队院校投档录取安排在7月上中旬,具体时间以省招生办公室公布为准。省招生办公室根据考生志愿和高考成绩,从政治考核、面试、体检全部合格的考生中,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即依据各院校专业组招生计划1:1的比例,按考生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检索考生所填报院校专业组志愿,检索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专业组,即向该院校专业组投档。招生院校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对进档考生进行分档录取。当考生所填报专业均已录满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剂,招生院校可在院校专业组内将考生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当招生计划未完成时,省招生办公室会同省军区招生办公室,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缺额计划,组织符合条件考生网上征集志愿并投档录取。符合优待政策的考生,按有关规定执行。(六)复查复审录取为军队院校学员的考生,入学后需进行政治复审和身体复查,合格者取得学籍和军籍;不合格者按照有关规定处理。附件:1.2024年广东省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计划2.高中阶段体能素质测试表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广东省军区招生工作办公室2024年6月19日 下载附件
[福建] 2024年9月福建省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报考通告
2024年9月福建省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将于9月21日至23日举行,为确保报名工作有序实施,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福建省报名时间为2024年6月25日9时至2024年7月9日23时。 2.请考生登录“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考生报名系统”(直接点击),报名流程请参阅《NCRE报名系统使用指南》(附件)。 3.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省级通告”及所选考点的“报名通告”,如有问题可以拨打0591-86215722或者考点咨询电话。 4.报名者不受年龄、职业、学历等背景的限制,均可根据自己学习情况和实际能力选考相应的级别和科目。同次考试同一考生只能在一个省级承办机构的一个考点报名,最多可报三个科目,且不允许重复报考同一个科目。 5.考生报名时应使用本人在公安机关登记的现用身份证件(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以及护照)信息,禁止使用曾用名、艺名、网名、绰号等其他信息,并提供本人常用手机号码、EMAIL信息,以确保接收考试最新通告。考生姓名中如有生僻字无法输入,请用汉语拼音全拼代替生僻字。 6.考生在进行缴费前务必认真核对姓名、身份证、级别科目、考点等报考信息。缴费完成,上述报考信息即锁定,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不再接受个人信息修改、级别科目调整、考点变更以及取消考试的申请。 7.考生因迟到、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等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参加考试的,考试费不予退还。 8.如需了解最新版NCRE级别科目设置、证书体系、获证条件、考试大纲及教材目录,请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查阅。 级别 科目名称 科目 代码 考试 时间 考核 课程代码 获证条件 一级 计算机基础及WPS Office应用 14 90分钟 114 科目14考试合格 计算机基础及MS Office应用 15 90分钟 115 科目15考试合格 计算机基础及Photoshop应用 16 90分钟 116 科目16考试合格 网络安全素质教育 17 90分钟 117 科目17考试合格 二级 C语言程序设计 24 120分钟 201、224 科目24考试合格 Java语言程序设计 28 120分钟 201、228 科目28考试合格 Access数据库程序设计 29 120分钟 201、229 科目29考试合格 C++语言程序设计 61 120分钟 201、261 科目61考试合格 MySQL数据库程序设计 63 120分钟 201、263 科目63考试合格 Web程序设计 64 120分钟 201、264 科目64考试合格 MS Office高级应用与设计 65 120分钟 201、265 科目65考试合格 Python语言程序设计 66 120分钟 201、266 科目66考试合格 WPS Office高级应用与设计 67 120分钟 201、267 科目67考试合格 三级 网络技术 35 120分钟 335 科目35考试合格 数据库技术 36 120分钟 336 科目36考试合格 信息安全技术 38 120分钟 338 科目38考试合格 嵌入式系统开发技术 39 120分钟 339 科目39考试合格 四级 网络工程师 41 90分钟 401、403 获得科目35证书 科目41考试合格 数据库工程师 42 90分钟 401、404 获得科目36证书 科目42考试合格 信息安全工程师 44 90分钟 401、403 获得科目38证书 科目44考试合格 嵌入式系统开发工程师 45 90分钟 401、402 获得科目39证书 科目45考试合格 注:二级语言类及数据库类科目获证条件:总分达到60分且选择题得分达到50%及以上(即选择题得分要达到20分及以上)的考生方可取得合格证书。 9.成绩公布 考试成绩等第共分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等,90-100 分为优秀、80-89 分为良好、60-79 分为及格、0-59 分为不及格,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将在考后 30 个工作日内以等第形式公布考试结果,并在“www.neea.edu.cn中国教育考试网”开通成绩和证书查询及电子合格证书下载服务。 附件:《NCRE报名系统使用指南》(点击下载)
[福建] 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24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市、县(区)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切实做好2024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现将《2024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做好政策宣传和志愿填报指导等工作,稳妥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确保高校招生录取公平公正。 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福建省教育厅 2024年6月19日 2024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做好2024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福建省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闽政〔2019〕5号)、《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闽招委〔2024〕1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2024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普通类(含物理科目组合、历史科目组合)、艺术类(含物理科目组合、历史科目组合)、体育类(含物理科目组合、历史科目组合)招生录取工作适用本实施办法。 第二章 录取管理 第三条 2024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的统一领导下,由省招委会组织实施,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管理模式。省招委会成立招生录取现场领导组,下设若干职能工作组,组织实施招生录取工作。高校和省教育考试院按照“学校负责、考试院监督”的原则,具体实施新生录取工作。 第四条 高校应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高校按招生章程自行确定。高校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的退档原因作出解释以及其他遗留问题的处理。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向高校投放合格生源电子档案,并监督高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和违背录取规则等行为。 第五条 高校依据考生高考总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考生高考总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3门全国统一考试科目成绩和3门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构成,文考总分满分750分;如有政策性加分,则一并计入考生高考总成绩。其中,《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闽招委〔2024〕1号)第四十九条规定的政策性加分(以下称“非固定加分”),仅面向福建省属高校(不含厦门大学、华侨大学)投档时计入总成绩使用,不用于艺术、体育类综合分相同时的同分排序。 第六条 艺术类本科校考批(含少数经批准组织校考的本科招生专业和使用戏曲类省际联考成绩的本科招生专业,下同)、高水平运动队、高校农村专项计划仅设常规志愿,其他各类别、各录取批次均设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在同一类别同一录取批次,均先组织实施常规志愿录取,录取结束后如有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将向社会公布,组织考生填报第一次征求志愿,并实施第一次征求志愿录取;如仍有招生计划未完成将再次向社会公布,组织考生填报第二次征求志愿,并实施第二次征求志愿录取。其中普通类本科提前批、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普通类高职(专科)提前批仅设1次征求志愿。征求志愿时,未被录取的考生均可填报相关志愿。 第七条 普通类本科批常规志愿按平行志愿投档模式投档前,须先进行模拟投档,高校根据模拟投档情况在正式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确保符合录取规则的调档考生能够录取。在各类别、各批次录取过程中,高校不得以考生放弃志愿或录取资格等理由退档。 第八条 高校应严格按照我省规定时间和步骤,按时完成调档、阅档、审核、预录、退档等各环节工作,保证考生电子档案的正常流转和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对超过时间未按要求完成相关环节工作的高校,省教育考试院应主动与之沟通。对无故拒绝联系或故意拖延时间的高校,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所发出的考生电子档案按有关高校计划数及录取规则设置考生电子档案为预录取状态,同时书面通知有关高校,并将有关情况上报教育部备案。由此造成的遗留问题,由相关高校负责处理。 第九条 对高考成绩达到要求、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所报专业学习、生活能够自理的残疾考生,高校不能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 第三章 录取批次及志愿设置 第十条 普通类。设本科提前批、本科批、高职(专科)提前批和高职(专科)批4个批次。 1.本科提前批设常规志愿和1次征求志愿。常规志愿设1个第一志愿和3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参考志愿,征求志愿设8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志愿。每个志愿均为院校专业组志愿,均设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栏目。 2.本科批设常规志愿和2次征求志愿。常规志愿设40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院校专业组志愿,每次征求志愿均设20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均设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栏目。考生不得重复填报同一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即考生填报的“院校专业组”志愿均须为不同的“院校专业组”。 3.高职(专科)提前批设常规志愿和1次征求志愿。常规志愿设40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专业志愿,征求志愿设20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专业志愿。高职(专科)提前批的录取工作安排在本科批全部结束后进行,已被本科院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高职(专科)提前批的录取。 4.高职(专科)批设常规志愿和2次征求志愿。常规志愿设40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专业志愿,每次征求志愿均设20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专业志愿。 第十一条 艺术类。设本科校考批、本科省统考批和高职(专科)批3个批次。 本科校考批中的校考招生专业使用校考成绩并执行招生院校对外公布的规则进行录取;本科校考批中的戏曲类省际联考专业使用戏曲类省际联考成绩并执行招生院校对外公布的规则进行录取。本科省统考批和高职(专科)批使用我省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成绩并执行我省统一投档原则进行录取。 1.本科校考批设常规志愿。常规志愿设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设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栏目。 2.本科省统考批设常规志愿和2次征求志愿。常规志愿设置40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专业志愿,每次征求志愿均设置20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专业志愿。 3.高职(专科)批设常规志愿和2次征求志愿,常规志愿设置40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专业志愿,每次征求志愿均设置20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专业志愿。 第十二条 体育类。设本科批和高职(专科)批两个批次。 1.本科批设常规志愿和2次征求志愿。常规志愿和每次征求志愿均设20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均设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栏目。 2.高职(专科)批设常规志愿和2次征求志愿,常规志愿和每次征求志愿均设20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专业志愿。 第四章 投档模式及投档比例 第十三条 投档模式 1.普通类。本科提前批常规志愿实行梯度志愿投档模式,先进行第一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对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院校再进行参考志愿投档,参考志愿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模式。本科提前批征求志愿、本科批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均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模式。高职(专科)提前批和高职(专科)批的常规志愿与征求志愿均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模式。 2.艺术类。本科校考批实行符合投档条件的考生全部投档模式。本科省统考批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与高职(专科)批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均按考生艺术类综合分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模式。 3.体育类。本科批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均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模式,高职(专科)批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均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模式。 第十四条 投档比例 1.普通类本科提前批第一志愿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投档数量按四舍五入取整,下同)。军队院校区分性别,按招生计划数的120%投档。如有多名考生高考总成绩均为报考院校最低投档分且符合学校调档要求,则全部投档。 2.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高校(专业),其投档比例原则上按招生计划数的100%执行。 3.艺术类本科校考批符合投档条件的考生全部投档。 4.普通类本科提前批投档录取时,空军和海军招飞院校(如空军航空大学、海军航空大学等)、民航招飞院校(如中国民航大学、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滨州学院等)、经教育部批准实行综合评价录取模式院校(如南方科技大学、上海纽约大学、昆山杜克大学、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等)、有面试和政审等要求的院校(如北京电子科技学院、中央司法警官学院、中国消防救援学院等)、教育部同意安排在提前批的综合评价试点高校(如北京外国语大学等)和上海科技大学等有特殊投档要求的招生院校,经批准,实行单独投档。空军和海军招飞院校优先投档录取。 第五章 成绩排序规则 第十五条 普通类 考生分别按高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在平行志愿投档时,高考总成绩相同的,先按同等优先,再依次按语文与数学两科成绩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成绩、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如果位次仍相同,再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院校决定。 第十六条 艺术类 1.本科校考批(含经批准组织校考的本科招生专业和使用戏曲类省际联考成绩的本科招生专业)。 校考本科招生专业投档时,不对考生成绩进行排序,将符合投档条件的考生电子档案同时投放到其填报的院校。招生院校对校考专业合格且省统考成绩不低于省统考专业本科合格线的考生,按照校考专业计划、考生志愿填报情况、事先公布的校考专业录取规则以及破格录取原则,进行择优录取;对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提出预退档意见,并将录取名单和预退档意见提交省教育考试院审核。 戏曲类本科招生专业投档时,不对考生成绩进行排序,将符合投档条件的考生电子档案同时投放到其填报的院校。招生院校对省际联考成绩不低于省统考专业本科合格线且高考文考成绩不低于我省艺术类本科文考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照事先公布的招生章程,进行择优录取;对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提出预退档意见,并将录取名单和预退档意见提交省教育考试院审核。 2.本科省统考批和高职(专科)批。物理科目组艺术类和历史科目组艺术类考生分成音乐表演类、音乐教育类、舞蹈类、戏剧影视表演类、服装表演类、戏剧影视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等9个类别。每一次填报志愿,考生只能选择其中1个类别报考。各类别的综合分(按实际折算分数,不进行四舍五入)从高分到低分分别排序。艺术类专业类别综合分的计算方法如下: 艺术类的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政策性加分)×5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50%。 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前,先根据艺术类考生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考生综合分相同的,先按同等优先,再依次按高考总成绩(不含“非固定加分”)、语文与数学两科成绩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成绩、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如果位次仍相同,再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院校决定。其中,高考总成绩不低于艺术类本科文考录取控制分数线(生源不足降分时,不低于艺术类本科文考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专业统考成绩不低于本科省级专业统考成绩控制线的考生,方符合艺术类本科批省考阶段投档条件;高考总成绩不低于艺术类专科文考成绩控制线分、专业统考成绩不低于专科省级专业统考成绩控制线的考生,方符合艺术类高职(专科)批投档条件。 在艺术类本科省考批和高职(专科)批,招生院校艺术类专业类别综合分计算方式和同分排序规则与我省规定不一致时,按我省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体育类 1.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前,物理科目组体育类和历史科目组体育类考生,分别按本、专科综合分(均按实际折算分数,不进行四舍五入)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考生综合分相同的,先按同等优先,再依次按高考总成绩(不含“非固定加分”)、语文与数学两科成绩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成绩、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如果位次仍相同,再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院校决定。其中,高考总成绩不低于体育类本科文考录取控制分数线(生源不足降分时,不低于体育类本科文考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省级专业统考成绩不低于本科省级专业统考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方符合体育类本科批投档条件;高考总成绩不低于体育类专科文考录取控制分数线(生源不足降分时,不低于体育类专科文考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省级专业统考成绩不低于专科省级专业统考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方符合体育类专科批投档条件。 2.体育类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政策性加分)×30%+考生体育成绩×7.5×70%。 在公布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等成绩排名时,均不含“非固定加分”。 第六章 降分录取政策及办法 第十八条 普通类 1.按照本科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招生的专业,原则上不降分录取。其中,安排在本科提前批录取的航海类、公安类、司法类院校(专业)和医学类定向招生,征求志愿录取后生源仍不足的,经批准,可在本科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含20分,下同),在征求志愿有填报该院校专业组志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招生院校择优录取。 除福建省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其他涉外办学项目(含国际课程项目、中高计划、中美“121”计划等)、涉港澳合作办学项目、闽台合作办学项目外的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其他专业,第二次征求志愿录取后(本科提前批在征求志愿录取后)生源仍不足的,经批准,可在本科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在第二次征求志愿(本科提前批在征求志愿)有填报该院校专业组志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招生院校择优录取。 2.高职(专科)批。公办高职(专科)院校不降分录取。福建省内民办高职院校第一次征求志愿投档后生源仍不足的,经批准,可在专科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在第一次征求志愿有填报该校专业志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招生院校择优录取。第二次征求志愿投档录取办法与第一次征求志愿相同。 3.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降分政策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艺术类 1.本科校考批。经批准组织校考的本科招生专业的破格录取办法参照相关院校公布的破格录取原则执行。 2.本科省统考批。第一次征求志愿录取后,生源仍不足的,经批准,将剩余的招生计划统一公布,面向专业成绩达到省级专业统考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高考总成绩在本科文考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的考生进行第二次征求志愿。投档时,在专业成绩达到省级专业统考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先投本科文考录取控制分数线上考生,再投本科文考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的考生,由院校择优录取。 3.高职(专科)批。所有院校(专业)不降分录取。 第二十条 体育类 各批次第一次征求志愿投档录取后,生源仍不足的,经批准,将剩余的招生计划统一发布,面向省级专业统考成绩达到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且高考总成绩在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的考生进行第二次征求志愿。投档时,在专业成绩达到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先投高考总成绩在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考生,再投高考总成绩在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的考生,由院校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 福建省属高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及其他涉外办学项目、闽台合作办学项目,生源不足时不降分录取。福建省属高校普通类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及其他涉外办学项目(含国际课程项目、中高计划、中美“121”计划等)招收的本科考生,高考外语成绩不得低于外语总分的60%。 第七章 其他类型招生 第二十二条 其他类型招生包括:高水平运动队、高校农村专项计划、地方农村专项计划、省内高校师范生公费教育试点、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定向招生、省内院校(专业)专门面向指定设区市招生等。 第二十三条 高水平运动队、高校农村专项计划、地方农村专项计划 1.高水平运动队、高校农村专项计划和地方农村专项计划,安排在普通类本科提前批之后、本科批之前进行。高水平运动队、高校农村专项计划和地方农村专项计划均设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院校专业组志愿下设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栏目,按特殊类型项目要求进行投档录取。其中,地方农村专项计划设1次征求志愿。招生录取过程中,按照高水平运动队、高校农村专项计划、地方农村专项计划的顺序,根据考生所填报的志愿投档,每位考生只能投档到其中的一个类型。 2.高水平运动队、高校农村专项计划按照考生所填报的志愿全部投档;地方农村专项计划常规志愿、征求志愿都按照招生计划数的120%投放考生电子档案。投档后,高校按照事先公布的录取规则进行审录。部分特殊类型招生高校须按我省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的模拟投档线进行审录。 3.具备高校农村专项计划报考资格且高考总成绩不低于相应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才符合高校农村专项计划投档条件。 4.具备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报考资格且高考总成绩不低于相应普通类本科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才符合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投档条件。 第二十四条 省内高校师范生公费教育试点 本科院校安排在普通类本科提前批进行。省级层次师范生公费教育试点专门面向指定设区市招生,毕业生定向到该设区市或所属县(市、区)工作。考生必须具有所报考设区市的户籍,并在该设区市高考报名。省级层次师范生公费教育试点录取的考生入学前应与培养院校和生源所在地设区市教育局或定向就业的县(市、区)教育局签订协议书,毕业后须回生源所在设区市或定向就业的县(市、区)教育局有空编的中小学(特教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不少于规定年限。市县级层次师范生公费教育试点按市县有关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十五条 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 1.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只招收由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审核确认、符合条件的边防军人子女。 2.湖南大学的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安排在普通类本科批常规志愿阶段填报志愿;录取后,生源不足时,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可在相应批次的第一次、第二次征求志愿时公布,并组织第一次、第二次征求志愿填报和录取工作。报考湖南大学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考生的高考成绩应达到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 3.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烟台大学、西华大学的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安排在普通类第一次征求志愿阶段填报志愿;录取后,生源不足时,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可在第二次征求志愿时公布,并组织第二次征求志愿填报和录取工作。第二次征求志愿录取后,生源仍不足的,按照不低于有关高校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下60分,在第二次征求志愿有填报该校志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院校择优录取。 第二十六条 定向招生 1.医学类、农林类院校专门面向指定设区市招生,毕业后定向到该设区市或所属县(市、区)就业的,报考的考生必须具有该设区市户籍,且在该设区市高考报名。医学类、农林类院校专门面向指定县(市、区)招生,毕业后定向到该县(市、区)就业的,报考的考生必须具有该县(市、区)户籍,且在该县(市、区)高考报名。 2.医学类、农林类院校实施定向招生录取的考生,录取后须与定向设区市或所辖县(市、区)相应的卫生健康、农业、林业等行政部门及其指定的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并持定向培养协议到录取高校报到。 3.省内医学类本科院校在普通类提前批实施定向招生的,在本科提前批征求志愿录取后,生源仍不足的,经批准,可在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在征求志愿有填报该院校专业组志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院校择优录取。 省内医学类公办高职(专科)学校实施定向招生的,不降分录取。 第二十七条 省内院校(专业)专门面向指定市、县(区)招生 报考省内院校(专业)专门面向指定市、县(区)招生的考生,须具有该市、县(区)户籍,且在该市、县(区)高考报名。 第八章 志愿填报 第二十八条 高校招生志愿(包括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下同)全部实行网上填报,考生网上填报的志愿是投档和录取的唯一依据。志愿填报时间截止后,网上填报志愿系统即自动关闭。未按时填报志愿,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第二十九条 考生应认真阅读有关高校招生章程、选考科目要求以及我省公布的招生规定、招生计划等,按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网上填报志愿,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考生须慎重填报,一经录取,不予退档。 第三十条 考生网上填报志愿时间安排,将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上发布。由于考生个人原因,发生账号和密码被盗,造成信息泄露、志愿被冒充填报或修改的,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第三十一条 选考物理科目组的考生只能填报物理科目组下的院校专业组(专业)志愿,选考历史科目组的考生只能填报历史科目组下的院校专业组(专业)志愿。 在填报艺术类校考批和普通类本科提前批志愿时,艺术类考生只能在本科校考批常规志愿和普通类本科提前批常规志愿中选择一类填报,不得两类同时填报。艺术类考生可以填报普通类本科提前批征求志愿。体育类考生可以填报普通类本科提前批志愿。 在填报除艺术类校考批和普通类本科提前批外的其他批次志愿时,艺术类和体育类考生可以兼报普通类院校专业组(专业)志愿。其余类别之间不能兼报或跨报。 艺术类考生选报或兼报普通类的,招生录取过程中,按艺术类、普通类实际投档时间的先后顺序(投档时间相同的,艺术类优先投档),将符合投档条件的考生投档到艺术类、普通类中的一类,由招生学校审录;体育类考生兼报普通类的,招生录取过程中,按体育类、普通类实际投档时间的先后顺序(投档时间相同的,体育类优先投档),将符合投档条件的考生投档到体育类、普通类中的一类,由招生学校审录。 第三十二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学校应通过多种渠道和多种方式,广泛开展我省相关招生录取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指导考生妥善保管志愿填报账号和密码等个人信息,防止被他人盗用或非法操控。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和教师不得代替或干预考生填报高考志愿。 第九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考生外语口试成绩评定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第,作为有外语口试要求的招生专业的录取依据;在招生录取系统中分别以“100分、80分、60分、50分”呈现。 第三十四条 考生可通过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和相关高校网站,查询本人的录取结果。考生个人信息及有关录取过程中需要阶段性保密的工作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他人提供或向社会公开,严禁非法传播、出售。 第三十五条 军队院校、公安院校、定向培养军士招生工作具体规定,另文通知。 第三十六条 录取过程中,如遇到特殊情况、突发问题或本实施办法未作规定的,由省招委会成立的录取现场领导组集体研究处置。招生院校的招生工作规定或章程与教育部和我省招生工作规定不一致的,按教育部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2024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网上填报志愿时间安排表 附件 2024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网上填报志愿时间安排表 一、艺术类 序号 志愿批次 网上填报志愿时间 1 艺术类本科 校考批 常规志愿 6月30日8时开始至7月2日18时止 2 艺术类本科 省统考批 常规志愿 7月3日8时开始至7月5日18时止 第1次征求志愿 7月17日8时开始至7月17日18时止 第2次征求志愿 7月20日8时开始至7月20日18时止 3 艺术类高职 (专科)批 常规志愿 7月29日8时开始至7月31日18时止 第1次征求志愿 8月12日8时开始至8月12日18时止 第2次征求志愿 8月15日8时开始至8月15日18时止 二、体育类 序号 志愿批次 网上填报志愿时间 1 体育类本科批 常规志愿 7月3日8时开始至7月5日18时止 第1次征求志愿 7月15日8时开始至7月15日18时止 第2次征求志愿 7月17日8时开始至7月17日18时止 2 体育类高职 (专科)批 常规志愿 7月29日8时开始至7月31日18时止 第1次征求志愿 8月12日8时开始至8月12日18时止 第2次征求志愿 8月15日8时开始至8月15日18时止 三、普通类 序号 志愿批次 网上填报志愿时间 1 普通类本科提前批 常规志愿 6月30日8时开始至7月2日18时止 征求志愿 7月15日8时开始至7月15日18时止 2 高水平运动队、高校农村专项计划志愿;地方农村专项计划常规志愿 7月3日8时开始至7月5日18时止 3 地方农村专项计划征求志愿 7月20日8时开始至7月20日18时止 4 普通类本科批 常规志愿 7月3日8时开始至7月7日18时止 第1次征求志愿 7月28日8时开始至7月28日18时止 第2次征求志愿 8月1日8时开始至8月1日18时止 5 普通类高职(专科)提前批 常规志愿 7月8日8时开始至7月9日18时止 征求志愿 8月8日8时开始至8月8日18时止 6 普通类高职 (专科)批 常规志愿 7月29日8时开始至7月31日18时止 第1次征求志愿 8月13日8时开始至8月13日18时止 第2次征求志愿 8月16日8时开始至8月16日18时止
[广东] 2024年全国联招填报志愿说明及问答
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以下简称全国联招)志愿填报继续采取平行志愿方式。为指导考生做好志愿填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一、填报志愿的时间、方式及注意事项(一)填报志愿时间全国联招填报志愿时间为6月27日9:00至6月30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二)填报志愿方式全国联招实行网上填报志愿。考生凭考生号和密码登录全国联招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填报志愿,网址为https://www.eeagd.edu.cn/lzks/。考生在网上填报的志愿,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再进行修改。投档时,以考生网上确认的志愿数据为准。(三)注意事项1.务必按时上网填报志愿。考生请留意并牢记填报志愿时间,提前拟定志愿填报方案,错峰登录系统,避免填报志愿截止前一刻才确认志愿。填报志愿时间截止后,系统不再开放。2.网上填报志愿务必确认提交。考生核对所填报的院校及专业志愿无误后,务必点击“志愿确认”按钮提交志愿。只保存志愿信息但未确认的志愿信息无效。3.志愿确认后不得进行修改。考生在网上填报保存志愿信息后,务必认真检查核对,如需修改,请在确认志愿前进行。点击“志愿确认”按钮后,志愿不得再进行修改。4.提高警惕,谨防受骗。考生务必通过官方渠道查询成绩、填报志愿和查询录取结果。切勿将身份证件号、考生号、密码等信息提供给他人或中介机构,切勿轻信“招生人士内部指标”“大数据精准指导”“花钱就能上名校”等招生骗局。二、全国联招录取批次及志愿设置全国联招录取批次分为本科和预科两个批次,均实行平行志愿。(一)本科批次设一个志愿组A、B、C、D、E、F、G、H、I、J十个顺序排列的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一个专业服从选项。即考生可填报最多10所本科院校,每所院校可选择最多6个招生专业,并需确定每所院校是否服从专业间调剂。(二)预科批次设一个志愿组A、B、C、D、E五个顺序排列的院校志愿。即考生可填报最多5所预科院校,预科院校不分专业录取。三、平行志愿投档原则平行志愿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排位情况和院校志愿顺序投档,投出的档案均视为第一志愿,由院校择优录取。即将考生按排位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检索,排序高的优先按志愿顺序依次检索考生填报的A、B、C等志愿,如果考生符合A院校的投档条件,则投档A志愿院校,如果达不到A志愿院校的投档条件,则继续检索后续的B志愿……以此类推。考生档案一旦投出,不再检索考生的其他志愿。四、全国联招考生投档排位原则投档排位根据考生报考科类及考试成绩情况分别排序,即考生分文理科,按考生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排序。考生统考科目成绩总分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文史类为中文、历史、地理、数学、英语;理工类为数学、物理、化学、中文、英语。五、全国联招投档顺序和比例(一)投档顺序1.先进行本科批次投档录取,本科录取结束后,再进行预科批次投档录取。2.本科批次投档时,普通类、艺术类和体育类不分先后顺序,同时投档。(二)投档比例本科和预科批次投档时,均按院校各类别、科类招生计划数的1:1比例投档。问: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下,考生如何填报志愿,才能增加录取机会?答:考生在填报平行志愿时应注意以下方面。(一)详细了解招生政策、院校的招生信息,特别是要了解清楚院校的办学情况和招生要求。今年,包括但不限于南京师范大学、浙江师范大学、宁波诺丁汉大学、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学院联合国际学院、香港中文大学(深圳)、香港科技大学(广州)等院校部分招生专业对单科成绩有要求;高校部分专业对考生身体素质有要求,考生填报前务必了解清楚。(二)准确定位,合理填报。考生应根据本人的考试成绩,结合个人兴趣、特长、身体条件选择合适的院校和专业,参考往年志愿院校的录取排位,不要片面强调个人的兴趣愿望,脱离实际。如果考生报考的都是自己成绩达不到录取分数的院校,则可能落榜。(三)形成梯度,规避风险。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之间要有一定的从高到低的梯度,适当拉开档次,把握好“冲、稳、保”之间的梯度关系,既要避免“高分低就”,也要有效规避风险。(四)注意志愿冷热搭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后,院校进档考生的成绩差距缩小,热门专业和优势专业可能出现“拥堵”。因此,平行志愿模式要求考生更加重视专业的“冷热搭配”和“服从专业调剂”。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则被录取的可能性就大大增加了,而那些排位靠后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被退档的可能性更大。平行志愿一旦投档后被退档,则该批次不再有被投档的机会,就会“落榜”。问:平行志愿填报院校有没有先后顺序?如果考生A志愿、B志愿院校都能录取,考生更向往B志愿院校,有无可能被B志愿优先录取?答:不能。平行志愿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各院校志愿间是有先后顺序的。投档时,计算机检索是从A志愿开始检索,一旦符合条件,档案即投出。档案一旦投出,其他志愿视为无效志愿。建议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要按照冲、稳、保的思路进行填报,将自己向往又喜欢的院校填在前面,这样被自己向往的院校录取的机会就更大些。问: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下,高分考生是否一定录取?答:不一定。高分是相对的,考生能否被录取,不仅与成绩有关,也跟报考院校的投档情况有关。举个例子:假设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复旦大学三所院校在全国联招公布的普通类理科总招生计划是13人,那么,排位在全国联招前13名的理科考生,如果同时填报该三所院校普通类专业,可以投档到该三所院校之一,如果考生专业填报合理,不会被退档。对于排序在第13名之后的考生,虽然分数也较高,但由于不知道其他考生填报志愿情况,如果只填报上述三所院校,志愿风险依然存在,不一定能被投档和录取。问:考生成绩超过了普通类录取最低分数线,但没到高分线,本科批次可以填报录取最低分数线为高分线的院校吗?答:不建议填报。2024年全国联招本科批次普通类有132所院校录取最低分数线执行高分线(文史类465分、理工类510分),也就是说,如果考生填报了这132所院校,成绩须达到高分线才有机会投档。如果没达到高分线,考生所填报这132所院校的志愿无效,该院校志愿也就浪费了。问:考生成绩超过高分线,本科批次可以只填报录取最低分数线为高分线的院校吗?答:不建议这样填报。录取最低分数线为高分线的院校(本科普通类文史类465分、理工类510分),意味着高分线以下的考生无法被这些院校录取,但不意味着超过高分线的考生填报这些院校就一定被录取。高分线的院校投档线往往不止该分数,如果考生成绩只是刚过高分线,却只填报高分线的院校,本科批次就有可能无法投档。联招办强烈建议,高分线上考生应填报非高分线的其他普通院校志愿保底,避免高分无法出档。问:考生如何填报院校的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志愿?答:报考艺术、体育类专业,考生需获得招生院校术科考核合格证,术科考核不合格或没有参加术科考核的考生不能填报。考生如已取得相关院校的术科合格证,且达到普通类录取最低分数线,在填报志愿时,除可填报相关院校的艺术(或体育)类专业外,还可同时兼报相关院校的普通类专业志愿,投档时根据投档检索原则,一起投档。问: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下,什么情况下考生会滑档或被退档?答: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考生填报志愿的风险,但并不是说平行志愿这种模式没有风险。主要有两方面:一是因院校志愿填报不合理无法被投档的风险。虽然平行志愿本科批次为考生提供10所院校志愿,但是,如果考生定位不准确,志愿填报过高,没有考虑院校之间的层次高低,导致自身考试成绩没有达到自己填报的所有平行志愿院校的投档线,该考生就不可能被投档,造成投档失败。二是因专业填报不合理,投档后被退档的风险。全国联招本科批次志愿组的所有院校志愿中,均设有6个专业志愿和一个专业是否服从选项。考生档案被投到所填报的院校后,如果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按院校录取规则都不能满足,而考生又不填报服从专业调剂,院校无法进行专业调剂,则该生就可能被退档。从平行志愿多年的实施情况看,因专业不服从而退档在整个退档考生中所占的比例是较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办公室2024年6月19日
[福建] 福建省2024年普通高考成绩公布预告
我省2024年普通高考成绩将于6月25日前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s://www.eeafj.cn/,进入“数字服务大厅”—“高考高招”—“高考成绩查询”,凭本人账号、密码和考生号进行查询。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2024年6月19日
[福建] 2024年我省中考顺利开考
6月19日上午8时30分,2024年福建省中考顺利开考。全省报考人数共计104.5万人,其中,九年级52.3万人,八年级52.2万人。全省共设置90个考区、622个考点、19781个考场,共抽调考务人员约8万人。上午考试科目为语文,考场秩序井然。 考前,副省长李兴湖到省教育招生考试指挥中心调度指挥,并通过省教育招生考试指挥系统巡查全省中考组织工作。教育、网信、公安、工信、自然资源、卫健、市场监管、保密、通信管理、气象、电力等省直单位负责人在省教育招生考试指挥中心联合值班、集中办公,共同应对和快速处置可能发生的涉考突发偶发事件。各市、县(区)政府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分管领导及有关单位负责人在当地教育招生考试指挥中心联合值班,全力保障中考安全顺利。
[上海] 关注历史功用 凸显宏观视野 ——专家点评2024年上海市中考历史科目试卷
6月17日上午,2024年上海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历史科目顺利进行。考试结束后,市教育考试院邀请相关学科专家对试卷进行了评析。专家一致认为,试卷难度适中,贴合教学实际,符合学生认知水平。试卷依据课程标准,聚焦学生核心素养发展水平,注重历史思维能力的考查,有利于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一、整体布局,主题引领试卷结构稳定,延续了往年风格,保持了三道综合大题的架构。继近年来传递“历史就在身边”“如何学习历史”的理念后,今年以“为何学习历史”的理念贯穿整卷。试卷以“观文物、通古今”“读史料、辨史事”“识趋势、拓视野”三大板块,考察历史上的物、人、事,引导学生思考学习历史的意义与功用。在考查范围上,涉及政治、经济、文化、民族关系、对外交流等诸多方面,覆盖了古今中外的历史内容。在试题选材上,使用的材料来源多样,基于教材但又不限于教材,课外文本的选择贴近学生的阅读习惯。在试题呈现样式上,选用了图片、文献、示意图等多种表现形式,综合考查学生的理解水平。在设问方式上,问题设置循序渐进,指向性明确。二、情境呈现,素养立意试卷延续了历史研习社进行研习活动的情境,以“古人的日常生活”“武昌起义后各方的不同反应”“15世纪以来世界与亚洲的联系”三个主题进行探究。试题以一组接近学生日常生活的文物、一件学生耳熟能详的重大史事、一段跨越数百年的世界历史发展进程,再现生活情境、还原历史场景、创设学习情境,让学生从文明的传承与发展中感悟历史,从重要的历史事件中获得启示,从历史的阶段发展中认识规律。试卷注重考查学生核心素养的发展状况,通过识读文物图片、梳理时间轴等,考查学生知古鉴今的能力;通过阅读有关辛亥革命的不同文献材料,考查学生提取历史信息、辨析史料含义的能力;通过呈现示意图,引导学生思考历史内涵,考查学生了解历史发展过程中的各种联系,运用唯物史观认识历史发展大趋势的能力。三、文化传承,视野开阔试卷在立意上将认识历史趋势、涵养家国情怀、开拓国际视野融为一个整体,力图实现历史知识、学科能力和人文素养的交融,进行正确的思想导向和价值引领。试卷以鲜活的历史文物打通历史与现实的关系,传递了对中华文明的价值认同,培养学生的家国情怀和文化自信;以历史的真实性和复杂性来感悟民族民主革命的艰巨性,体会仁人志士为救国救民而英勇斗争的精神;以通贯和全景的眼光,考查历史发展的纵向脉络和横向联系,帮助学生理解和平与发展的时代主题,形成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意识。
[上海] 聚焦核心素养 引导立志力行 ——专家点评2024年上海中考道德与法治科目试卷
6月16日下午,2024年上海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道德与法治科目顺利进行。考试结束后,市教育考试院邀请相关学科专家对试卷进行了评析。专家一致认为,试卷依据课程标准,考查学生通过学科学习逐步形成的正确价值观、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试卷体例规范,难度结构合理,试题设计充分体现道德与法治课程政治性、思想性和综合性、实践性的特点,凸显学科育人的价值理念。一、立足政治站位,强化使命意识试卷紧扣时代脉搏,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试题呈现新时代新征程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的伟大成就,引导学生认识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最本质的特征,增进学生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情感。试题关注学生成长,以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代中国青年的寄语,启发学生在小我与大我的思考中,联系自身实际畅谈人生理想,将个人的小我融入到国家、人民的大我之中,融入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伟业之中,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和担当意识。二、创设生活情境,坚持素养导向试卷富有鲜明的时代气息,贴近学生的真实生活和社会实际。试题以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人工智能的法律挑战等社会热点为情境,引导学生从城市轨道交通发展等图文资料中推断结论,说明获得结论的依据,增强创新意识和环保意识,让学生在真实情境中灵活运用学科内容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强化学科思维;通过对人工智能发展过程中相关法律法规话题的探讨,树立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严守法律底线,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三、遵循课程理念,促进教学改革试卷整体结构合理,在题型设置、文字图表信息量等方面保持稳定的同时,坚持新时代“大思政课”的课程理念,增强试题的开放性与灵活性。试题突出问题导向,引导学生多层次、多角度分析和解决社会中的现实问题,体现课程政治性、思想性和综合性、实践性的特点。试题既注重对学生思维水平的考查,同时强调必备品格的内化和关键能力的应用,引导学生学习和掌握道德与法律的基本规范,助推学生道德修养和法治素养的提升。试卷通过情境创设,立足于发展学生核心素养,注重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对课程教学改革具有积极的启示作用。
[上海] 立足基础 凸显思维 注重育人导向 ——专家点评2024年上海中考数学科目试卷
6月16日下午,2024年上海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数学科目顺利进行。考试结束后,市教育考试院邀请相关学科专家对试卷进行了评析。专家一致认为,试卷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依据课程标准,立足基础、凸显思维、着眼素养、注重育人导向。一、立足基础,重视通性通法试卷结构稳定,重视考查初中数学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及基本数学思想方法等,如方程与不等式的性质、统计量的概念和意义等数学基础知识,数与式的运算、方程组的求解等数学基本技能,数形结合、方程和分类讨论等基本数学思想方法。试题突出通性通法,解答过程适度融合运算与推理,体现过程与结果并重。如在“函数与分析”主题内容中考查待定系数法、函数思想和数形结合思想。部分试题源于教材,引导教师用好教材,在正确理解课程标准和教材内容的基础上,提高数学教学的效果。二、凸显思维,关注数学本质试卷凸显对数学思维的考查,关注考生对数学本质的理解,引导考生从数学本质出发思考和解决问题。综合题层次清晰,立意新颖,考查了考生思维的灵活性、发散性和独创性,有利于适当区分不同层次考生能力水平和思维品质的差异。如在探求抛物线开口大小的过程中,需要考生抓住抛物线的特征,准确理解新概念,将形和数作灵活的转化;如在解决平行四边形的翻折问题时,需要准确理解图形运动的相关概念和性质,确定运动后图形的位置,从几何图形的变化中找出不变关系,考查空间观念;如在运用统计知识解决实际问题时,需要考生观察、分析统计图获取信息,通过样本数据估计总体数据,理解统计的意义。三、着眼素养,注重育人导向试卷着眼数学核心素养,注重通过探索性和情境性问题考查考生解决问题的能力,在解决这些问题时需要考生认真阅读,准确理解,理顺各种量之间的关系,分析几何图形中基本元素的关系。如在利用三角板拼图过程中,需要考生通过“观察、思考、操作、画图”等活动过程增强对图形性质的理解,选择合适的方法进行推理、运算、判断或方案的设计来解答。试卷重视数学应用,将生活中的实际问题转化为数学问题,体现数学学科在现实生活中的工具价值。实际情境问题重视背景材料的选择和问题的设计,背景材料体现了时代性和丰富性,如种子发芽天数、超级光盘存储容量、产品销售额与投入的广告费、博物馆的讲解服务等。问题情境以适当的图表呈现,关注数学阅读、数学表达和现实意义。在确保科学性的同时,关注在真实情境所蕴含关系的探索中,考查运用数学知识和方法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体会数学与科学、数学与生活的联系,注重初中数学学科的育人导向。
[福建] 福建省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关于2024年中国消防救援学院面向福建省招收青年学生考核选拔的公告
根据应急管理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印发《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收青年学生工作实施办法》(应急厅〔2019〕382号)和《中国消防救援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有关要求,现将2024年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在福建省招收青年学生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福建省报考中国消防救援学院的青年学生,生源地(考生的生源地为其参加高考的省份)须为福建省,并参加福建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立场坚定,志愿加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 (三)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良好的品行; (四)年龄不超过22周岁(截至2024年8月31日); (五)高考成绩达到2024年福建省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 (六)通过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生网的报名平台(https://bm.cfri.edu.cn/)填报报名信息,并参加由福建省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于6月下旬组织的政治考核、体格检查、心理测试、面试,结论均为合格。 二、招生计划、选考科目要求 (一)专业类别 1.消防工程专业 代码083102K,学制四年,授予工学学士学位。培养掌握火灾科学理论、消防工程技术、消防安全管理等专业知识,具有消防科学研究、工程应用和监督管理能力,具备良好的系统思维、工程素质和法治素养,能够从事消防监督管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与验收、消防宣传教育、消防技术咨询与评估等工作的复合应用型专业技术人才。 2.火灾勘查专业 代码083107TK,学制四年,授予工学学士学位。培养掌握火灾科学、火灾调查、火灾物证鉴定、火灾调查法律法规等专业知识,具有火灾现场勘验与询问、火灾损失统计与分析、火灾痕迹物证辨识与鉴定、火灾原因分析与认定能力,能够从事火灾调查工作的复合应用型专业技术人才。 3.思想政治教育专业 代码030503,学制四年,授予法学学士学位。培养掌握哲学、法学、管理学和教育学等多学科基本知识,能够从事宣传、组织、管理、思想政治工作的复合型应用型人才。 4.飞行器控制与信息工程专业 代码082008T,学制四年,授予工学学士学位。培养掌握飞行器(无人机)控制、信息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团队合作能力和专业表达能力,具备国际视野和创新意识,适应持续的职业发展,能够从事飞行器(无人机)系统应用与技术研究、工程设计与运营管理维护等工作的复合应用型人才。 5.通信工程专业 代码080703,学制四年,授予工学学士学位。培养从事通信工程和信息网络系统实施应用、应用研究、工程设计、技术支持、运营管理与维护等工作的应用型工程技术人才。 6.应急装备技术与工程专业 代码080219T,学制四年,授予工学学士学位。培养从事应急装备技术与工程方面的设计开发、分析应用、技术管理、检测监控、教育培训、应急救援等工作的复合应用型工程技术人才。 (二)招收人数 中国消防救援学院计划在福建省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6名,其中消防救援方向4人,森林消防方向2人。 消防救援方向 森林消防方向 合计 消防工程 飞行器控制与信息工程 思想政治教育 火灾勘查 合计 通信工程 应急装备技术与工程 4 1(男) 1(男) 1(男) 1(女) 2 1(男) 1(男) (三)选考科目要求 见附件5 三、报考流程 (一)报名。报考中国消防救援学院的意向考生,必须通过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生网(https://www.cfri.edu.cn/zs)的报名平台(https://bm.cfri.edu.cn/)填写报名信息,福建省报名截至2024年6月25日24时。在规定时限内通过报名系统提交报名信息且高考成绩达到2024年福建省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方可参加测试考核。参加测试考核的人员名单将于6月27日之前在福建消防、福建森林消防微信公众号和福建教育考试院网上公布,考生可自行查询。 (二)体格检查。考生携带户口簿、有效居民身份证、高考准考证(以上材料均提供原件和复印件)、5张近期一寸蓝底免冠照片,于2024年6月29日7时到体检医院(具体医院将于体检前1天下午或晚上通过短信或电话通知考生在报名系统填写的电话号码)报到并参加体格检查,工作人员将现场核对人员身份并收取材料复印件。体格检查时必须空腹(6月28日20时后不得进食)。 体格检查标准参照《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版)执行,要求为“其他专业”合格,考生可提前对照身高、体重、视力等是否达到要求。男性身高162cm以上,女性身高160cm以上,合格。男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裸眼视力低于4.5不合格。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9,需进行矫正视力检查,任何一眼矫正视力低于4.9或矫正度数超过600度,不合格。屈光不正经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且无并发症,任何一眼裸眼视力达到4.9,眼底检查正常,合格。以上仅列举身高、体重、视力等部分项目标准,并非所有检测项目。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省消防员招录办和医疗体检机构共同研究,可按规定进行一次复检,并以复检结果为准。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体检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初检结论为最终结论。复检时间为7月1日上午7时,具体事项将于复检前一日下午或晚上短信或电话通知考生。 (三)心理测试和面试。考生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高考准考证、《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收青年学生面试表》(附件2,一式两份,单面打印并张贴近期一寸蓝底免冠照片,填写报考动机并签字确认),于2024年6月30日8时30分前到福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特勤大队二站(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北路483号)报到,工作人员将现场核对人员身份并收取面试表。6月30日8时30分组织进行心理测试,心理测试统一使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仅限测试1次,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6月30日9时30分组织开展面试,面试主要考察了解考生的报考动机、形象气质、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等方面的基本素质,通常采取目测、口令调整和语言交流等方法进行,面试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 心理测试和面试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 (四)政治考核。2024年6月28日至6月30日。考生于6月27日至6月28日登陆福建教育考试院、福建省应急管理厅网站和福建消防、福建森林消防微信公众号等,下载《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收青年学生政治考核表》(附件1,一式两份),正反两面打印并张贴近期一寸蓝底免冠照片,填写正面基本情况栏并签字确认,学校填写意见并盖章。由考生将表格交户籍所在地消防救援大队,消防救援大队赴考生户籍和常住地村(居)委会、公安派出所开展实地走访考察。政治考核标准参照《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和军队院校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2001版)执行,学校和公安派出所考核意见须注明“合格”或“不合格”。考生对政治考核结论有异议的,须在考核测试结果公布3日内向省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书面提出复核申请,省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将及时组织复核,复核结论为最终结论。 (五)结果公告。考核测试结束后,省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将在福建教育考试院、福建省应急管理厅网站和福建消防、福建森林消防微信公众号等,公布体检、面试、政治考核合格人员名单,考生可自行查询。 (六)填报志愿。考生在普通类本科提前批次报名时间内,通过网络进行志愿填报。 (七)注意事项。体格检查、心理测试和面试环节实行全封闭管理,考生家长、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现场,并严格考生出入验证登记,不得冒名顶替。考生须按本公告要求携带相关材料按时前往指定地点报到,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放弃报考志愿。各项测试考核结论为“合格”或“不合格”,考生任意一项测试考核不合格取消录取资格。测试考核期间,考生应密切关注福建教育考试院、福建省应急管理厅网站和福建消防、福建森林消防微信公众号等,及时掌握各项招生工作动态,保持个人通讯畅通。 四、学员待遇和就业 新生入学取得学籍后,办理加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手续,按有关规定享受学员相关待遇。对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学专业毕业要求的学员,颁发普通本科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规定的学员,颁发普通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证书。学员毕业时采取多种方式就业。毕业当年,符合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干部招录资格条件的,可参加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录公务员统一考试,根据干部招录计划按照属地原则和培养方向报考生源地省份相应总队招录职位,通过规定考录程序择优选拔录用为干部;未能录用为干部的,可按培养方向到生源省份相应总队当消防员;不愿到队伍当消防员的,按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自主就业。 五、监督与管理 为确保中国消防救援学院青年学生招收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招生全程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福建省消防员招录办公室专门设立招生咨询和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在“阳光下”运行。 六、咨询渠道及方式 (一)中国消防救援学院 联系电话:010-69787118、69787119 (二)福建省应急管理厅 联系电话:0591-88310172 (三)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 联系电话:0591-87089324 (四)福建省森林消防总队 联系电话:0591-88392233 (五)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 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生网:https://www.cfri.edu.cn/zs/ 报名网站:https://bm.cfri.edu.cn/ 福建教育考试院网:http://www.eeafj.cn/ 福建省应急管理厅网:http://yjt.fujian.gov.cn/ 附件:1.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收青年学生政治考核表 2.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收青年学生面试表 3.中国消防救援学院2024年招收青年学生章程 4.体格检查、心理测试和面试日程安排 5.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附件1-5点击下载) 福建省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 2024年6月14日
[广西] 中国消防救援学院2024年面向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收青年学生公告
根据应急管理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收青年学生工作实施办法》(应急厅〔2019〕382号)和《中国消防救援学院2024年招收青年学生章程》,现就中国消防救援学院2024年在桂招收青年学生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报考条件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在桂招收的青年学生,须参加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政治立场坚定;(三)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良好品行;(四)年龄不超过22周岁(截至2024年8月31日);(五)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源,参加广西壮族自治区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自治区消防员招录办”)组织的政治审查、体格检查、心理测试、面试,结论均为合格。二、招生计划中国消防救援学院2024年在桂招收4名青年学生(均为男生),其中:(一)消防救援方向3名,分别为思想政治教育专业1名(科目范围一:历史;科目范围二:政治)、飞行器控制与信息工程专业1名(科目范围一:物理;科目范围二:化学)、应急装备技术与工程专业1名(科目范围一:物理;科目范围二:化学)。(二)森林消防方向1名,为应急装备技术与工程专业(科目范围一:物理;科目范围二:化学)。三、专业简介为方便考生了解各专业培养目标和职业发展,现将在桂招生专业简介公布如下,考生入校后具体培养事宜以学校培养方案为准。(一)思想政治教育专业。专业代码:030503基本学制:四年授予学位:法学学士主要课程:政治学原理、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消防基层政治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心理学、基层管理工作。培养目标:培养掌握哲学、法学、管理学和教育学等多学科基本知识,能够从事宣传、组织、管理、思想政治工作的复合型应用型人才。(二)飞行器控制与信息工程专业。专业代码:082008T基本学制:四年授予学位:工学学士主要课程:无人机系统构造、飞行控制原理与技术、无人机消防救援应用、遥感图像处理与分析、应急通信技术。培养目标:培养掌握飞行器(无人机)控制、信息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团队合作能力和专业表达能力,具备国际视野和创新意识、适应持续的职业发展,能够从事飞行器(无人机)系统应用与技术研究、工程设计与运营管理维护等工作的复合应用型人才。(三)应急装备技术与工程专业。专业代码:080219T基本学制:四年授予学位:工学学士主要课程:应急管理基础、画法几何与机械制图、机械原理、机械设计、电工电子技术、流体力学与液压气压传动、工程材料与制造基础、应急装备技术、应急装备管理与工程应用、应急装备检测与监控系统、消防通信与信息化。培养目标:培养从事应急装备技术与工程方面的设计开发、分析应用、技术管理、检测监控、教育培训、应急救援等工作的复合应用型工程技术人才。四、录取规则(一)录取批次:学院招生录取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进行。(二)投档形式:对政治审查、体格检查、心理测试、面试均合格,分数达到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确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院调档要求的考生,执行“分数优先”的录取规则,按照考生投档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录取并确定专业和培养方向,确定专业时不设专业级差。对于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若服从专业和培养方向调剂,则按规则调剂至未录满的专业录取;若不服从调剂,则作退档处理。(三)录取规则:考生须满足学院相关专业当年对选考科目的要求,专业录取时参考同排位考生的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同分情况下依次比较单科成绩,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比较科目顺序为语文、数学、外语,其他专业比较科目顺序为数学、语文、外语。(四)政策性加分认定:学院在调档时,认可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同一考生若有多项政策性加分,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加分不得超过20分。学院按照加分后的投档分数进行录取,加分在投档、分专业和培养方向时均适用。五、学员待遇和就业(一)学员待遇:新生入学取得学籍后,办理加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手续,按有关规定享受学员相关待遇。(二)学位证书:对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学专业毕业要求的学员,颁发普通本科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规定的学员,颁发普通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证书。(三)学员就业:学员毕业时采取多种方式就业。毕业当年,符合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干部招录资格条件的,可参加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录公务员统一考试,根据干部招录计划按照属地原则和培养方向报考生源地省份相应总队招录职位,通过规定考录程序择优选拔录用为干部;未能录用为干部的,可按培养方向到生源省份相应总队当消防员;不愿到队伍当消防员的,按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自主就业。六、报考流程按照志愿填报、考核选拔、录取投档等三个环节依次组织实施。(一)志愿填报。志愿填报时间安排、方式流程以及各项要求等请查阅《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我区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志愿填报的通知》(桂考院〔2024〕132号),链接https://www.gxeea.cn/view/content_1013_30241.htm。(二)考核选拔。报考中国消防救援学院的考生,需参加自治区消防员招录办组织的考核选拔,项目包括政治审查、体格检查、心理测试和面试。各项结论只评定“合格”或“不合格”,不作排名,考生任意一项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1.政治审查。计划于6月30日至7月4日期间组织进行,考生参与方式另行通知。政治审查标准参照《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2001版)执行。2.体格检查、心理测试、面试。计划于7月2日至4日期间组织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和参与方式另行通知。体格检查标准参照《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版)执行,要求为“其他专业”合格;心理测试和面试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办法》有关规定执行。(三)录取投档。由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组织实施,考生可通过“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查询确认本人的录取结果。七、联系方式考生可密切关注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广西招生考试院官方网站以及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和柳园清风官方微信公众号,及时掌握各项招生工作动态,并保持个人通讯畅通。为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严防违规违纪问题发生,中国消防救援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培训机构,绝无任何与招生录取挂钩的收费行为,请广大考生和家长谨防上当受骗。自治区消防员招录办电话:0771-3229025(工作联系)/3229023(投诉举报)学院招生政策咨询电话:010-69787118/69787119电子邮箱:xfyzl@gx119.gov.cn学院招生网(https://www.cfri.edu.cn/zs)广西招生考试院网(https://www.gxeea.cn) 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生办微信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广西招生考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 2024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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