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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 关于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考成绩发布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考试院):2024年我省普通高考评卷工作已经完成,现将我省普通高考成绩发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成绩公布我院将于6月25日11:30起向已在高考报名系统绑定的手机号码推送成绩;12:00起,考生可通过我院官微(ID:gdsksy)小程序、百度智能小程序和“广东招考在线”小程序查询成绩。7月4日10:00起,考生可通过我院官微小程序和百度智能小程序自行下载并打印成绩证书(具体查询方式见附件1)。二、考试成绩复查(一)申请复查程序。考生获得高考成绩后,如对本人某科成绩有疑问,可在6月26日17:00时前携带准考证到所在中学或当地县(市、区)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提出复查分数的书面申请,并按复查科目填写《考生申请复查普通高考各科目成绩登记表》(见附件2)。复查内容为成绩统计合成是否有误,答卷是否漏评,答卷扫描是否准确,不涉及评分标准掌握的宽严问题。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于6月27日11:00前登录广东省普通高考招生管理系统,选择成绩复查菜单栏下的普高统考复查登记功能,按要求录入申请查分的考生资料。各市、县(市、区)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需组织专人负责考生申请成绩复查工作,及时按要求录入考生查分申请信息。省教育考试院将于6月28—29日组织专人进行复查。(二)复查结果告知。对复查后发现分数有误的考生,我院将对其分数进行更正,更正后的成绩除直接发送给本人外,同时由各市、县(市、区)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通知考生本人。复查后,分数无误的考生名单电子文档将反馈给各地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由各地市通知考生。考生可以通过网络方式查询,申请查分的考生可于6月30日9:00起通过“广东招考在线”小程序成绩查询模块按相关提示查询复查结果。三、严肃工作纪律各地各中学要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教育评价改革和教育部对高考宣传要求,落实主体责任,严禁通过任何形式公布、宣传、炒作“高考状元”“高考升学率”“高分屏蔽生”“高考喜报”等内容,不得强制要求学生向班主任和学校报告高考成绩,不得在录取前统计发布高分考生分布情况,严禁以高考成绩为标准奖励教师和学生,严禁擅自评论高考相关内容,避免引发社会焦虑。附件:1.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考成绩发布及成绩证书打印方式2.2024年普通高考考生申请复查成绩登记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2024年6月20日 下载附件
[福建] 关于做好2024年高职分类招考获奖中职生补录取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考试院,有关高校: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福建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24〕2号)规定,为做好2024年高职分类招考获奖中职生补录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录取对象 根据闽教学〔2024〕2号文件规定,“对于已参加报名并取得考生号,在录取照顾资格申报时间结束后至2024年6月30日前才获得相关大赛录取照顾资格的未被录取考生,可由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按规定补录取,其他考生不再调整录取”。 根据闽教学〔2024〕2号文件规定,相关大赛录取照顾资格包括:(1)代表我省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中国技能大赛(国家级一类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或前10名)以及福建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福建省选拔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班学生,报考相关对口专科专业的,可予以免试录取。(2)获得福建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班学生,报考相关对口专科专业的,可免予职业技能测试,其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按满分计,同时录取总成绩加5分。(3)获得福建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班学生,报考相关对口专科专业的,可免予职业技能测试,其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按满分计。 二、补录取申请办法 (一)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须于2024年6月30日前填写《补录取申请表》(附件1),并持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向报名确认点申报。逾期不予受理,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二)报名确认点初审后,须于7月1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所在县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县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汇总审核并填写《补录取花名册》(附件2)后,须于7月2日前报送至市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市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须于7月3日前将《补录取花名册》(须加盖公章)电子版须发送至指定邮箱:ksypzc@mail.eeafj.cn。逾期不予受理。 (三)考生获奖资格经省教育厅职成处审核通过后,符合条件的考生名单将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再按规定程序进行补录取。 三、其他事项 (一)符合条件的中职生在申报补录取时,须选择与报考类别相对应的院校(专业),并申报相关对口专科专业。院校(专业)名称及其代码须严格按照“2024年福建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计划”填写。 (二)符合条件的考生若未按时按要求申请,视为自行放弃获奖考生资格。 (三)各地各校应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形式,及时通知符合条件的考生按时按要求申报,并做好工作记录,防止漏报、错报。 附件:1.2024年高职分类招考获奖中职生补录取申请表 2.2024年高职分类招考获奖中职生补录取花名册 (点击下载附件)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2024年6月20日
[福建] 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获奖考生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
有关高校: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23〕37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24〕7号)规定,现就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获奖考生资格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按照闽教学〔2023〕37号文件规定,获奖考生是指在高职(专科)学习阶段代表我省及本校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即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国际赛)竞赛类比赛金奖、银奖、铜奖和优胜奖,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金奖、银奖、铜奖,福建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以及福建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的高职(专科)层次2024年应届毕业生(含普通考生、脱贫户家庭考生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简称“获奖考生”)。获奖资格以原始报名身份信息和获奖通知省份归属作为认定依据。 获奖考生按照相应类型考生现场确认成功后,须于2024年7月5日前向就读学校申报获奖考生资格,经审核并公示无异议后,方可取得获奖考生资格。 二、申报办法 (一)2024年7月5日前,符合申报对象的考生须持本人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二)2024年7月6日前,各高校汇总初审后,须按要求填写《2024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获奖考生花名册》(附后),纸质版加盖公章后扫描,连同电子版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ksypzc@mail.eeafj.cn。逾期不予受理。 (三)考生获奖资格经省教育厅职成处审核通过后,符合条件的考生名单将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方取得获奖考生资格。 三、其他事项 1.符合条件的考生若未按时按要求申报,视为自行放弃获奖考生资格。 2.根据闽教学〔2024〕7号文件规定,之前已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获奖考生的单独录取。 3.各高校应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形式,及时通知符合条件的考生按时申报,并做好工作记录,防止漏报、错报。 附件:2024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获奖考生花名册(点击下载)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2024年6月20日
[福建] 2024年我省中考顺利结束
6月21日下午,2024年我省中考顺利结束。 2024年我省中考于6月19至21日举行,全省考生104.5万人,其中九年级52.3万人、八年级52.2万人。全省共设置90个考区、622个考点、19781个考场,共抽调考务人员约8万人。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中考考试组织工作。全省各级各部门协同联动、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汛期中考安全工作,实现受灾地区考生“一个不落”、全员顺利赴考。考试过程平稳顺利,考场秩序井然,考风考纪良好,做到“零失误、零差错、零事故”,实现“平安中考”目标。
[福建] 福建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招收定向培养军士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征兵办公室,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福州一中、福建师大附中: 根据国家教育部和军委政治工作部、国防动员部《关于做好2024年招收定向培养军士工作的通知》(军政〔2024〕363号),结合我省实际,现就2024年定向培养军士招收工作明确如下: 一、报考条件 报考定向培养军士的考生须为2024年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0周岁(2004年8月31日以后出生),未婚,志愿至少服现役满5年,政治条件和体格条件分别按照《军队征集和招录人员政治考核规定》、《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及有关规定执行。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慎报。 二、招生计划 2024年,国家核定的33所地方院校在高职(专科)层次招生计划内,面向我省为解放军和武警部队招收定向培养军士474人,其中女军士4人,具体招生计划详见附件1。 三、招生宣传 招生院校通过印发简章、发布信息、开展咨询等形式,向考生及教师、家长宣传报考的条件、程序、专业、数量、培养目标、待遇、未来工作方向等相关信息;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以下简称征兵办)积极配合教育部门开展宣传;各级教育部门和中学引导考生树立献身国防的远大志向,积极鼓励考生报考定向培养军士。 四、招生组织 定向培养军士招生,纳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实施,执行普通类高职(专科)提前批录取政策。 (一)录取批次及志愿设置。定向培养军士招生安排在普通类高职(专科)提前批进行,设常规志愿和1次征求志愿,常规志愿设40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专业志愿,征求志愿设20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专业志愿,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均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模式。 普通类高职(专科)提前批的录取工作安排在本科批全部结束后进行,被本科批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高职(专科)提前批的录取。 (二)志愿填报。采取网上填报的方式,普通类高职(专科)提前批常规志愿填报时间为7月8日8时至9日18时,征求志愿填报时间为8月8日8时至18时。 (三)确定对象。省教育考试院从填报普通类高职(专科)提前批常规志愿的考生(成绩不低于普通类高职<专科>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中,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男生分别按照物理组和历史组招收计划总数的6倍(最后1名同分人员纳入体检对象),女生分别按照物理组和历史组招收计划总数的10倍(最后1名同分人员纳入体检对象),确定参加体格检查的对象。参检对象确定后,考生名单由省征兵办下发各设区市征兵办,并于7月10日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s://www.eeafj.cn/)上公布。 (四)体格检查。体格检查由各设区市征兵办统一组织(平潭综合实验区报考人员在福州市参加体检,女生报考人员统一在福州市参加体检),7月17日前完成。各设区市征兵办于体检前3天通知参检考生,并告知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等。体检按照义务兵征集标准执行,不搞单科淘汰,一次上站完成全部体检项目,体检表格统一采用《应征公民体格检查表》(用征兵体检信息化管理系统打印的表格)。各设区市征兵办在体检前,要认真组织风险评估,针对性制定应急处置预案,确保本辖区体检全程安全有序。体检费用由各设区市征兵办从年度征兵工作经费中支出。体检对象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以于体检结论公布后1日内向负责体检的市级征兵办申请复查。对符合复查条件的,市级征兵办应当认真组织复查,复查结论为最终结论。 (五)政治考核。体格检查后,组织政治考核,由考生所在地县级征兵办组织,统一使用《应征公民政治考核表》(见附件2),7月26日前完成。《应征公民体格检查表》和《应征公民政治考核表》由市级征兵办收集汇总,并于7月27日前报送省征兵办。 (六)投档录取。7月29日前,省征兵办将体检、政考合格考生名单抄送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依据合格考生名单,按照招生计划数1:1比例投档,招生院校按计划择优录取。常规志愿录取后,如有招生计划未完成,省教育考试院将统一向社会公布,合格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征求志愿,省考试院组织征求志愿录取。 录取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将录取名单抄送省征兵办。省征兵办将录取名单上报国防部征兵办备案,对应抄送军兵种和武警部队(以下简称招收部队),并将《应征公民体格检查表》、《应征公民政治考核表》转递定向培养高校,装入定向培养军士对象档案。 五、联合培养 定向培养军士学制3年,毕业后取得大专学历。前2.5学年由定向培养高校负责培养;后0.5学年组织入伍实习,包括入伍训练和岗前培训,由招收部队负责。 (一)教学管理。高校应当单独组建定向培养军士对象教学班次(每班不超过50人),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学大纲,组织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基本军事技能训练、基础体能训练和日常管理;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征兵办应当加强对定向培养高校的指导督促。 (二)淘汰。定向培养军士对象入学1个月内,定向培养高校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征兵办应当指导定向培养高校组织身体复查;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定向培养资格,由所在定向培养高校按照普通地方生调整至其他班次学习,身体条件复查不合格人员纳入负责体检单位征兵“五率”退兵考评范围。定向培养军士对象在校学习期间,因身体原因不适宜服现役的,取消定向培养资格,由所在定向培养高校按照普通地方生调整到其他班次学习;因个人原因未完成在校课程、考试不合格,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处分或者违法犯罪,以及拒绝入伍经教育无效的,取消定向培养资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所在定向培养高校学生管理规定处理。淘汰后空缺的培养计划,不再组织递补。 (三)毕业。定向培养军士完成入伍训练的准予毕业,毕业时不返回定向培养高校,由招收部队通报定向培养高校直接为其办理毕业相关手续;未完成入伍训练,或者入伍实习期间因政治、身体等原因不适宜服现役的,经招收部队具有相应批准权限的政治工作部门批准,由定向培养高校所在地的县级征兵办注销其入伍手续,定向培养高校负责接回并按照普通地方生予以复学。 六、入伍办理 定向培养军士对象完成规定课程、修满规定学分,由定向培养高校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征兵办会同招收部队结合上半年义务兵征集组织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符合服现役条件的,由定向培养高校所在地的县级征兵办办理入伍手续,入伍时间为毕业当年3月1日。招收部队派出接兵人员,会同定向培养高校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征兵办完成档案交接,将招收的军士统一接入部队。招收定向培养军士的档案材料主要包括:《招收军士入伍批准书》、《应征公民体格检查表》、《应征公民政治考核表》,以及入伍之前建立的学生档案、党(团)员材料等。 七、任命和待遇 定向培养军士入伍实习结束后,由所在部队按照招收军士首次授予军士军衔(含警衔,下同)级别有关规定,确定其军衔级别、授予军士军衔,军衔时间自毕业当年9月1日起算。定向培养军士批准入伍后至首次授予军衔期间,按照第一年度义务兵标准发放津贴、保障伙食,享受相应医疗、保险和抚恤等待遇;授予军士军衔后,自军衔起算之日起执行军士工资及相关待遇标准。 附件:1.福建省2024年定向培养军士招生计划 2.应征公民政治考核表(式样) (点击下载附件) 福建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福建省教育厅 2024年6月20日
[福建]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2024年福建省招生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公告
根据教育部、司法部和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本科提前批福建省招生面试、体检、体能测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体检、体能测试时间地点 时间:2024年7月5日、6日两天;上午8:30至11:30(8:15起入场),下午15:30至17:30(15:15起入场)。 地点:福建省司法警察训练总队(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前横路127号)。 二、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内容 凡志愿报考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的考生,除应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考生报名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志愿从事人民警察及其他政法工作;身体健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的有关条件;未婚,年龄不超过22周岁(2002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一)面试内容 1.查阅政治考察材料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政治考察不合格: (1)考生本人受过刑事处罚的; (2)考生本人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考生本人参加邪教组织的; (4)考生本人有吸毒、盗窃及其他违法行为的; (5)家庭成员正在服刑的。 2.查看考生有关情况 主要从考生报考动机、言语表达等方面,辨别考生是否适合从事人民警察及其他政法工作。 (二)体检内容 志愿报考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的考生,身体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五官端正,体形匀称,无各种残疾,心理健康; 2.双侧裸眼视力均不低于4.7,无色盲、色弱; 3.两耳听力均超过3米; 4.男性考生身高不低于1.70米,女性考生身高不低于1.60米; 5.男性考生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性考生体重不低于45公斤; 6.面部无明显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痕等),无嗅觉迟钝、口吃、鸡胸、腋臭、血管瘤、黑色素痣、白癜风、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八字步、罗圈腿、步态异常,无重度平趾足(平板脚),无文身、驼背; 7.无严重心脏病、心肌病、高血压病、恶性肿瘤、尿毒症等严重疾病,无传染病,直系亲属无精神病史; 8.身体状况没有2003年3月11日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和司法部法规教育司联合印发的《中国政法大学 西南政法大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华东政法学院 西北政法学院和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提前录取专业招生办法》(教学司〔2003〕16号)第六条规定的不予录取的情形(详情请登录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官网招生网页查阅,网址为:https://zs.cicp.edu.cn/zcfg/1735.jhtml)。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对弄虚作假或身体复查不合格者,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三)体能测试内容 1.男生测试项目及合格标准(可测3次): (1)俯卧撑,合格标准为10秒内完成6次以上(含6次); (2)立定跳远,合格标准为2.3米以上(含2.3米)。 2.女生测试项目及合格标准(可测3次): (1)仰卧起坐,合格标准为10秒内完成5次以上(含5次); (2)立定跳远,合格标准为1.6米以上(含1.6米)。 三、有关事项 (一)第一志愿报考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分数达到今年福建省本科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物理组、历史组和男、女招生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考生名单。省教育考试院将于7月3日在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https://www.eeafj.cn)公布入围面试考生名单。 (二)考生应自行按通知要求,及时查阅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入围面试考生名单,招生面试工作组不作个别通知。在入围面试名单内的考生须按照公告要求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体检、体能测试,未按要求时间段参加测试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另行组织补测。 (三)参加面试、体检、体能测试的考生须携带:①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经政治考察合格的《考察表》;③1寸正面免冠照片1张;④填表用的碳素水笔。 (四)参加面试、体检、体能测试的考生,须事先自行到户籍地或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进行政治考察。政治考察步骤通常为: 从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招生网(https://zs.cicp.edu.cn/)“下载专区”下载《中央司法警官学院2024年招生政治考察表》(以下简称《考察表》,注意:该《考察表》与公安院校考察表不通用),用A4纸正反面打印,填好应由本人填写的信息、粘贴照片后,携带《考察表》和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户口本到户籍地或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完成政治考察。请政治考察合格的考生保管好《考察表》,参加面试时交给现场工作人员。 (五)考生请备好运动鞋、运动服,做好体能测试准备;面试体检不做肝功能检查,无需空腹。 (六)考生要严格遵守面试、体检、体能测试的各项规定,进入测试场地不准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按照现场工作人员引导,自觉排队,保持安静,有序入场,不得随意走动,测试完毕后应迅速离场。 (七)考生家长要支持、配合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工作。社会车辆不得驶入考场,在接送考生后应及时驶离考场大门附近,不拥堵周边道路。考生家长在候考区域有序等待,不得进入测试场地,保持安静,注意爱护环境卫生。 (八)合格考生名单于7月8日以后在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官网招生网页“招生查询”栏目公布,考生可根据相关提示自行查阅,招生面试工作组不作个别通知。 (九)考生录取以《中央司法警官学院2024年本科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录取规则为准,招生面试工作组不负责录取工作的解释答疑。 四、咨询联系方式 (一)招生工作咨询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电 话:0312-5910067、5910069 传 真:0312-5910065 电子信箱:3442721646@qq.com 学校网址:https://www.cicp.edu.cn (二)入围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工作咨询 福建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工作组: 咨询电话:0591-83726116 监督电话:0591-83770316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 福建省司法厅 2024年6月20日
[福建] 北京电子科技学院2024年在闽招生面试公告
一、面试时间 2024年7月4日8:30—17:00。 二、面试地点 福建开放大学左海校区(福州市铜盘路15号)育英楼。 三、招生对象 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四、报考条件 1.考生应为中共党员(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以填报高考志愿时为准)。 2.身体健康,未婚,年龄不超过20周岁(2004年9月1日以后出生)。 3.父母、兄弟姐妹以及与本人关系密切的其他主要社会关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爱国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社会主义,无重大政治历史问题,没有参与法轮功和其他邪教的行为,未在境外工作(不含公派出境)、生活、定居,未在境外驻华机构、外商独资企业工作。 4.考生身体条件除执行教育部等相关部门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外,还需符合:无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双眼矫正视力均不低于4.8(小数视力0.6)。 5.高考报考语种为英语。 五、其他事项 1.本科提前批第一志愿报考北京电子科技学院且投档成绩达到今年福建省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根据科目组和男、女招生计划数1:3的比例,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考生名单(7月3日上午在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www.eeafj.cn公布)。 2.参加面试的考生须预先了解父母、亲兄弟姐妹以及与本人关系密切的其他主要社会关系的基本情况(姓名、工作单位、职务、政治面貌、违法违纪、政治历史问题以及在境外工作、生活、定居等情况)。 3.面试合格的考生,根据招生计划1:1的比例、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政审考生名单,如因个别考生政审不合格不再递补政审。 4.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携带:①准考证,②身份证,③党员(团员)证(原件或电子版打印件),④高考体检表(原件或复印件),⑤近期1寸正面半身免冠白底彩色证件照2张,⑥黑色签字笔2支。 5.面试须由1名家长陪同,陪同参加面试的家长若出现发热、咳嗽、乏力、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及时就诊,未排除传染病传播风险者请勿陪同参加面试。 6.参加面试的考生(家长)须保持通信畅通。 7.不得漏报瞒报个人情况,以免影响考生后续入学资格审核及就业政审。 8.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北京电子科技学院官网招生章程(www.besti.edu.cn)。 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591-85025653(正常上班时间)。 中共福建省委机要局 2024年6月18日
[福建] 福建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征兵办公室,各设区市、县(市、区)教育局及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福州一中,福建师大附中: 根据国家教育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关于印发〈2024年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计划〉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就我省2024年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军队院校招生对象基本条件 1.参加2024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普通高中应届和往届毕业生。 2.高考成绩不低于2024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且外语语种为英语。 3.未婚,年龄不低于16周岁、不超过20周岁(截至2024年8月31日)。 4.高中阶段体质测试成绩达到及格(合格)以上。 5.符合军队院校招收青年学生的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格检查标准条件。 各地要积极应用主流媒体和新媒体等媒介,面向社会发布院校招生资讯,帮助广大考生和家长及时全面掌握招生院校情况及招生政策规定,吸引立志献身国防、学习成绩优异、身体心理健康的青年学生踊跃报名。 二、军队院校招生政治考核工作 政治考核按照《关于做好2024年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政治考核工作的通知》(闽征〔2024〕30号)有关要求执行(信息工程大学在我省招生的电子信息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信息工程、水声工程、人工智能、信息安全、网络空间安全、信息对抗技术、侦察情报、无人系统工程、大数据工程、密码工程、侦测工程和管理科学与工程类15个专业对考生的政治条件有特别要求,各县级兵役机关须提醒有意向报考的考生做好报备并按要求开展走访调查)。 三、军队院校招生面试体检工作 1.时间地点:6月26日至27日,面试和体检同步展开,由省政府征兵办公室牵头协调,区分福州和泉州两个面试体检点,分别由联勤保障部队第900医院、第910医院组织实施。 联勤保障部队第900医院(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北路156号900医院大礼堂)承担福州、莆田、三明、南平、宁德、平潭6个地区考生的面试体检任务。6月26日,福州、宁德、莆田地区考生参检;6月27日,三明、南平、平潭地区考生参检。所有地区女性考生统一于26日参检。 联勤保障部队第910医院(泉州市丰泽区花园路180号910医院健康管理中心)承担厦门、泉州、漳州、龙岩4个地区考生的面试体检任务。6月26日,泉州、漳州地区考生参检;6月27日,厦门、龙岩地区考生参检。所有地区女性考生统一于26日参检。 参检考生应于体检当日上午7时前到达对应的体系医院参加检录。 2.标准条件:①面试。按照《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工作办法》(军训〔2023〕153号)有关要求执行。②体检。按照《军队选拔军官和文职人员体检标准》(军后卫〔2023〕116号)有关要求执行。③参加条件。达到军队院校招生对象基本条件的考生方可入场参检。 3.实施方式:按照先面试、后体检的顺序组织实施。 ①省政府征兵办公室对面试工作人员统一编组,设面试组和复议组。面试组主要采取针对性提问与交流、目测观察、口令调整、针对性问答互动、演讲、归纳、自由问答等形式,考察了解考生的报考动机、形象气质、行为反应、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等方面的基本素质和有关情况。复议组负责对有争议的面试结果进行复议,复核结论为最终结论。 ②考生面试后,面试工作人员应立即填写面试表,并将面试结果当场告知考生,面试表由各组负责人签字后当场交还考生本人(面试工作人员不得将面试表带出面试点),并在面试合格考生的《面试表》“面试结论”栏里签署面试结论。考生对面试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当场提出复议申请,由复议组进行复议,并将复议结果告知考生,复议结果为最终结论。 ③面试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面试合格的考生参加体检,面试不合格的考生不参加体检。 ④体检由省政府征兵办公室牵头协调,联勤保障部队第900医院、第910医院具体负责。严格体格检查,认真落实主检医生负责制,体检结果公示制,坚决防止各种人情干扰。 ⑤体检合格考生名单于6月28日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eeafj.cn)公布。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于6月29日上午8时前到体检点进行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论,于6月30日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发布合格考生最终名单。体检结果公示后,考生和家长对于体检相关问题可电话咨询两家体系医院负责医生(900医院谢医生0591-22859070、13774577137,910医院叶医生0595-28299576、18905955833)。 4.要求:各地区考生必须严格按照明确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体检,未能按时参加的,逾期不再组织。体检项目所需费用全部免除,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目收取考生和家长费用。 四、军队院校招生录取和纪检工作 1.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全面接受社会监督。军队院校招生面试和体检均合格的考生,根据考生成绩和报考志愿,按招收专业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严格按计划指标、招生标准、规定比例投档,投档数量不足的,及时公开缺招计划和征集志愿,严禁私自调整招生计划。 2.做好军队院校招生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检工作是提高招生质量的重要保证。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各市、县两级兵役机关和联勤保障部队第900医院、第910医院,要本着对国防建设、对军队院校和对考生高度负责的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计划部署,严守工作纪律,确保2024年军队院校在我省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工作圆满完成。 3.切实落实阳光招生,把招生工作纳入舆论、社会、群众和纪律监督,以公开透明促公平公正;开通查询举报电话,对考生和家长反映举报的问题,一律登记在案,及时妥善处理;加大招生工作专项检查力度,成立军地联合巡视组对招生秩序进行检查督导,对查证属实的违规违纪问题严肃处理,倒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敬请关注微信公众号“福建征兵”第一时间了解查看军队院校招生资讯和有关公告公示。 附件:1.考生须知 2.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面试表 (点击下载附件) 福建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福建省教育厅 2024年6月19日
[广西] 广西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成绩复核实施办法
第一条 根据教育部《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教学厅〔2024〕2号)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二条 广西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以下简称高考)成绩复核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相关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客观、准确的原则。第三条 我区2024年高考成绩复核工作在高考评卷工作领导组的领导下,由评卷工作办公室具体实施。第四条 在高考成绩公布之后,考生如对本人分数有异议,可以申请复核高考成绩的准确性。第五条 申请复核的事项包括考生基本信息、是否为考生本人答题卡、扫描图像是否清晰完整、是否有漏评、漏阅等;小题得分是否漏统、各小题得分合成后是否与提供给考生的成绩一致;选择性考试再选科目等级赋分转换是否正确等。成绩复核不重新评阅试卷;评分标准、评分细则的宽严问题不在复核范围之内;考生不查看答卷。第六条 申请复核成绩的考生须于6月27日17:00前(逾期不予受理)持本人《广西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成绩复核申请表》(见附件,以下简称《申请表》)和《准考证》,到高考报名所在地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办理。复核申请只能由考生本人(或考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提交,不可代办。《申请表》可在“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s://www.gxeea.cn)“考试招生—普通高考—通知公告”或“普通高考—普通高考统考”栏目下载。第七条 各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须于6月28日10:00前,将申请复核成绩考生的信息通过“广西招生考试院统一门户—普通高考报名管理系统—报名管理—成绩复核申请与审核”将考生的信息及需要复核的科目上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第八条 评卷工作办公室组织人员进行复核,复核结果于6月30日18:00前通过“广西招生考试院统一门户—普通高考报名管理系统”反馈给各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各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可通过系统下载打印成绩复核结果通知单,并通知考生本人,通知形式由各地自行决定。第九条 考生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的,须于7月2日12:00前(逾期不予受理)持本人成绩复核通知单和《准考证》到高考报名所在地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申请办理复审。只有申请过复核成绩的考生才能申请办理复审。各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须于7月3日上午8:00前,将申请复审的考生信息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第十条 成绩复审工作在自治区教育厅的领导下,由高考评卷复审组具体实施。复审组组织复审后,做出最终认定结论,认定结论由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书面通知考生本人。各级招生考试机构不再受理考生对复审结论的异议申请及其他有关申请。第十一条 如果复核或复审后的考生成绩有变化,由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按规定程序予以变更。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由自治区招生考试院负责解释。 附件:广西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成绩复核申请表
[甘肃] 甘肃省2024年9月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报 名 公 告
甘肃省2024年9月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报 名 公 告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安排,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我省2024年9月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报名相关事宜公告如下:一、报名与考试时间(一)报名时间: 2024年6月25日10︰00-2024年7月16日24︰00。(二)考试时间:2024年9月21-23日,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三)准考证打印时间:2024年9月16日9时开始。二、报名事项说明(一)报名条件考生不受年龄、职业、学历等条件的限制,均可根据自己学习和使用计算机的实际情况,选考不同等级不同科目的考试。(二)报名方式考试实行网上报名,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报名网站(https://ncre-bm.neea.cn/),按照相关提示完成信息填写、照片上传、缴费等步骤。(三)报名费用根据《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对教育考试院相关非学历教育考试收费分成的批复》(甘财教〔2015〕199号)要求,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收费标准为100元/科。(四)电子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不允许带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等);照片格式及大小: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白色背景为佳,黑白或彩色均可。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签到表以及考试合格证书,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五)其他注意事项1.在校学生应选择本校考点报名,本校无考点和非在校生报考可选择接收社会考生的考点报名。接收社会考生考点详见《2024年9月甘肃省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考点一览表》(见附件)。2.禁止委托培训机构、学校团体或个人代替考生报名,如有违反出现个人及报考信息有误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考生缴费成功后,无权再修改报考信息或退费。3.每次考试每个考生只能在一个考点报考,并且可报考多个级别科目(最多3科),但不能重复报考同一科目。4.考生未能一次性完成报名时,可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再次登录报名系统,继续填报完成报名。5.同次考试考生只能在同一省级承办机构报名,不允许跨省报考,否则将按违规进行处理。三、违规处理对于考试过程中的违规行为,依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请考生按考试要求诚信参加考试。四、考试级别和科目NCRE级别科目设置及证书体系(获证条件)、考试大纲及教程目录可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s://www.neea.edu.cn/)查阅。五、考试成绩及证书(一)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是教育部组织的全国性统一证书考试, 教育部教育考试院以等第形式公布考试结果,成绩等第共分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等。(二)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成绩一般于考试结束30个工作日后(遇到国家法定节假日顺延)公布,考生可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s://www.neea.edu.cn/)查询本人当次考试成绩。考生对当次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于成绩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向报考考点提出复查申请。(三)自2023年9月考试起,将使用NCRE电子证书替代纸质版合格证书,所有符合取证条件的考生都将获得电子证书,同时不再制作和下发纸质版合格证书。(四)获取更多NCRE信息、查询证书真伪、下载电子证书,请访问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s://www.neea.edu.cn/)。 附件: 2024年9月甘肃省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考点一览表 甘肃省教育考试院 2024年6月21日 附件 2024年9月甘肃省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考点一览表 兰州市序号考点代码考点名称联系电话是否接收社会考生1620001兰州大学(城关区)0931-8912781是2620002西北师范大学0931-7970754是3620003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大学(西固区)0931-7941287是4620004兰州城市学院0931-5190634否5620005兰州财经大学0931-5252061是6620007兰州理工大学原校区(兰工坪)0931-2976003是7620008兰州博文科技学院(原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0931-5272606否8620009兰州交通大学(安宁区)0931-4955743是9620010兰州职业技术学院雁儿湾分校区0931-7619320是10620012兰州工业学院 (龚家湾)0931-2862720否11620018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大学0931-8799515是12620025兰州大学榆中校区0931-5292786否13620027兰州文理学院0931-8517703是14620028甘肃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兰州新区)18919054357是15620037甘肃农业大学0931-7631843否16620043甘肃政法大学0931-7601420否17620049甘肃中医药大学(和平镇)0931-5161279否18620051西北民族大学榆中校区0931-4516582否19620052兰州理工大学西校区(龚家湾)0931-2976003是20620053兰州职业技术学院安宁总校区0931-7619320是21620057甘肃开放大学0931-2661586是22620058兰州工商学院(原兰州财经大学陇桥学院)0931-5271602否23620059甘肃建筑职业技术学院0931-2390371否24620060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0931-8163750否25620064西北民族大学城关校区0931-2938025否26620065兰州信息科技学院(兰州新区)0931-2867227否27620069兰州外语职业学院15293106816否28620071兰州现代职业学院(兰州新区)13669345604否29620073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大学(新区校区)0931-7941287否嘉峪关市序号考点代码考点名称联系电话是否接收社会考生1620039甘肃钢铁职业技术学院0937-5971246是 金昌市序号考点代码考点名称联系电话是否接收社会考生1620067甘肃有色冶金职业技术学院0935-8236627是 白银市序号考点代码考点名称联系电话是否接收社会考生1620023白银矿冶职业技术学院0943-8860261是 天水市序号考点代码考点名称联系电话是否接收社会考生1620016天水师范学院0938-8368182否2620030甘肃林业职业技术大学13809387778是3620031甘肃工业职业技术学院0938-2792999是4620062甘肃机电职业技术学院0938-8365943否 酒泉市序号考点代码考点名称联系电话是否接收社会考生1620026酒泉职业技术学院18089365617是2620032东风场区0937-2466971只接受场区内考生 张掖市序号考点代码考点名称联系电话是否接收社会考生1620041河西学院原校区0936-8282079是2620047河西学院医学校区(原张掖医专)0936-8282079否武威市序号考点代码考点名称联系电话是否接收社会考生1620015武威职业学院0935-6975008否2620046甘肃省理工中等专业学校0935-2315331是定西市序号考点代码考点名称联系电话是否接收社会考生1620033定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0932-8331467是陇南市序号考点代码考点名称联系电话是否接收社会考生1620019陇南师范学院(成县)0939-3203556是平凉市序号考点代码考点名称联系电话是否接收社会考生1620054甘肃医学院0933-8692978是庆阳市序号考点代码考点名称联系电话是否接收社会考生1620017庆阳职业技术学院0934-8245859是2620021陇东学院0934-8652822是临夏州序号考点代码考点名称联系电话是否接收社会考生1620070临夏现代职业学院18009309673是甘南州序号考点代码考点名称联系电话是否接收社会考生1620050甘肃民族师范学院0941-8252099是
[广西] 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2024年我区成人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有关事项的温馨提示
2024年我区成人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成人高考)报名工作预计将于8月至9月进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报考,结合近年我区成人高考报名政策,现将有关事项温馨提示如下:一、我区成人高考报名工作由我院统一组织实施,仅能够通过“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s://www.gxeea.cn,下同)中的“广西成人高考网上报名系统”和“广西成考”手机APP两种方式报名,我院从未委托任何组织和机构开展成人高考的报名报考工作,请切勿相信其他报名渠道,切勿委托中介机构或个人代理报名,也不要提前缴纳任何费用,避免上当受骗,造成个人信息泄露、财产损失等不良后果。二、非广西籍公民须持有广西公安部门签发的有效期内的卡片式居住证方可报考。有意向报考今年我区成人高考的非广西籍人员,请提前前往公安机关办理卡片式居住证。如已办理卡片式居住证的非广西籍人员,请仔细核查卡片式居住证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后是否在有效期内,如未在有效期内的,要及时前往公安机关办理续签,避免耽误自身报考。三、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不能报考我区成人高考。请有意向报考的人员提前实名注册并登录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www.chsi.com.cn),进入“学信档案-高等教育信息”核对本人的学籍信息。如学籍等信息有误的,请及时联系相关学校进行处理。报考专科起点升本科的人员,在报名时须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或以上证书,且证书可在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www.chsi.com.cn)内的“学信档案-高等教育信息”进行学历信息查询认证;如专科及以上证书未能在上述网站查询认证的,须提供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考生可登录“广西毕业生就业网”(https://www.gxbys.com/news/view/tag/xlrz)查询并申请学历认证,联系电话:0771-3839583、5320961(传真)。四、安置地在我区的退役军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复员干部),凭身份证、退役证(义务兵/士官退出现役证、军官转业证书、军官复员证书)及符合相应报考条件的学历证书,可申请免试就读我区所属的成人高校专升本(学习方式为业余学习,在校学习时间一般为两年半)。请未在退役军人事务局进行过信息采集的退役军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复员干部),务必在申请免试报名开始前,前往退役安置地的退役军人事务局进行信息采集,以免影响免试资格审核。五、现役军人报考我区成人高考须提供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和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请有意向报考的人员提前准备相关材料。六、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组织专家修订的《全国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大纲(2024年版)》从今年(2024年)启用。请有意向报考的人员可查询“中国教育考试网”-“成人高考栏目”(https://chengkao.neea.edu.cn)了解详尽信息。七、我区2024年成人高考报名等相关工作安排将通过“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和官方微信公众号“柳园清风”发布。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2024年6月21日
[福建] 2024年定向招录培养侦查学专业(维语方向)人才招生公告
根据中组部、公安部、教育部、财政部、人社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2024年定向招录培养侦查学专业(维语方向)人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公政治〔2024〕121号)精神,新疆警察学院2024年计划在我省招收侦查学专业(维语方向)人才2名,以上招生计划为我省公安机关定向招录培养计划。 一、招收范围和条件 此次招收专业及培养院校为:新疆警察学院侦查学专业(维语方向)2人(须选考物理和政治的男生2人),限户籍在福建省范围内、在福建省报名并参加高考的生源报考。 志愿报考公安院校并从事人民警察职业,符合公安院校招生条件和公安机关涉密要害职位录用人民警察政治条件的学生党员、团员,2002年9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汉族2024年应届高中毕业生,不存在有关规定要求的任职回避情形。 二、招考办法 (一)报考 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应在本科提前批第一个院校志愿中填报新疆警察学院,并在该院校的第一个专业志愿中填报侦查学专业(维语方向)。 (二)考察 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以及公安机关涉密要害职位录用人民警察有关规定执行。 1.考生应先下载打印《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考生在校表现考察表》(附件1),到所就读高中参加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2.考生下载打印《2024年侦查学专业(维语方向)人才定向招录培养考察表》(附件2),逐项如实填写考生基本信息、“主要经历”“出国(境)情况”“受处分或者违法犯罪情况”“家庭成员情况”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栏目后,携《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考生在校表现考察表》(附件2)和个人身份证件,于7月1日前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派出所接受考察。 3.县级公安机关为政治考察实施机关。公安机关派出所结合考生提交的《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考生在校表现考察表》,采取网上核查、走访调查等方式,对考生填报的上述信息和“考生本人”“考生家庭成员”等具体考察情形逐项进行核实、考察,并经负责人签字,盖派出所公章用信封密封后提交县级公安机关政工部门。 4.县级公安机关政工部门及时组织国保、治安(户政)、刑侦、网安、法制、出入境、科通等相关警种部门,对考生《2024年侦查学专业(维语方向)人才定向招录培养考察表》进行认真审查。县级公安机关政工部门综合派出所及各有关警种部门的核查意见,作出政治考察“合格”或“不合格”意见,由负责同志签字、实施机关盖章并用信封密封后提交至设区市公安局政治部审核。 5.各设区市公安局政治部对提交的《2024年侦查学专业(维语方向)人才定向招录培养考察表》认真审核把关,提出政治考察审核意见,由负责同志签字、审核机关盖章,用信封密封后通知考生领取带到招生体检现场交给工作人员。 6.省公安厅政治部综合县、市公安机关考察意见和审核意见,作出政治考察结论。 (三)招生体检、体能测评及公务员录用考试 1.招生体检、体能测评按照《福建省公安厅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2024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司法警察专业招生办法〉的通知》执行。参加新疆警察学院侦查学专业(维语方向)招生的考生,高考成绩需达到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报考的第一志愿(含院校及专业志愿)线上考生,按招生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招生考察、体检、体能测评考生名单。报考人员达不到招生计划1:1.5比例的,相应减少或取消招生计划。省教育考试院于志愿填报结束次日12时前在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www.eeafj.cn)公布参加招生入闱考生名单。招生体检、体能测评时间:考生须于7月4日上午8点30分前在福建警察学院(福州市仓山区首山路59号)北园路南大门门口集中。考生参加招生体检和体能测评需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或户籍证明)及复印件,居民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及考生本人页复印件,普通高中学生毕业证书,共青团员证,以及近期免冠正面一寸相片5张;还需携带设区市公安局政治部密封好的《2024年侦查学专业(维语方向)人才定向招录培养考察表》(须有考察实施机关意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和体能测评。 2.公务员录用考试。招生考察、体检、体能测评均合格的考生参加公务员录用考试,由省公安厅政治部负责通知。参加考试人员达不到招生计划1:1.5比例的,相应减少或取消招生计划。公务员录用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满分100分。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70%和3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笔试时间:考生须于7月5日上午8点30分前在省公安厅大门(西湖宾馆对面,下同)门口集中;笔试地点:省公安厅(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2号)。面试时间:考生须于7月5日下午15点前在省公安厅大门门口集中,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和高考准考证;面试地点:省公安厅。 (四)录取 省教育考试院收到省公安厅提供的招生考察、体检、体能测评均合格考生名单和省公务员局提供的公务员录用考试总成绩后,根据招生计划1︰1的比例,按照考生的公务员录用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投档,新疆警察学院审档无异议后予以录取。如有考生审档不合格,则按公务员录用考试总成绩顺序递补。录取工作在本科提前批进行、本科一批开始前结束。 三、培养与录用 考生录取后,最低服务年限为20年,须与省公安厅政治部、新疆警察学院签订定向招录培养协议。学生入校后,严格按照新疆警察学院侦查学专业(维语方向)培养方案以及学生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培养和管理,不得转到其他公安专业(方向)学习。学生培养经费、学费、生活补助经费,由中央财政参照公安部所属院校同专业、同学历层次当年生均经费定额、学费收费标准,以及生活补助费标准核定下达。 学生完成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取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相关学位后,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和考察要求的,按在校期间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选择公务员岗位(原则上在地市级及以上公安机关),并由省公务员局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在校学习期间不合格或者毕业时未获得相应学历学位,以及毕业时不符合相应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毕业后违约不到定向单位工作的学生,应在违约处理决定公布后1个月内,一次性将所享受的教育费用和补助费按规定退还,并交纳该费用50%的违约金。同时,参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密人员保密管理工作的意见》要求对相关人员进行脱密期管理,并将违约情况记入个人档案和诚信记录。 附件:1.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考生在校表现考察表 2.2024年侦查学专业(维语方向)人才定向招录培养考察表 (点击下载附件)
[广东] 广东省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3〕106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实施办法>和<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师〔2021〕12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点建设的通知》(粤教考函〔2021〕21号)以及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粤教继函〔2019〕4号)精神,现将广东省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报名对象及条件(一)报考对象1.广东省户籍人员。2.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区、市)户籍人员。3.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三年级及以上的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专科学生、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学生(以当次考试时间计算)。4.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满足以上条件中至少一条的方可报考。说明: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工作规定,考生须按实际考试时间确定本人是否符合报名资格。1.广东省内在校生,在报名期间尚未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但至考试时已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的,则本次可正常报名,个人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2.报名期间为广东省内高校毕业年级学生,考试时已经毕业的,以“非在校生”身份报名,其户籍、居住证等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并按要求选择相应考区。(二)报考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见附件1)。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内地(大陆)就读师范专业的港澳台居民执行就读省份相应师范生政策。(三)免考条件1.2021年及以后年份毕业的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可凭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结果,免考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部分或全部科目。2.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可在有效期内一次免试认定相应教师资格。具体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执行。3.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精神,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予考试。符合以上免考条件的人员申请教师资格,不需再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可直接向面试组织机构申请参加面试。(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二、报名工作安排(一)时间安排报名时间:2024年7月5日9:30至8日16:00,内地考生须选择户籍、居住证申领地或学籍所在地市所辖的考区,港澳台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考区;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4年7月10日24:00;准考证下载打印开始时间:2024年9月9日00:00。(二)报名方式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的考生,须保证本人的报名信息真实有效且具有报名资格。不符合报名条件或信息填写错误而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者,后果自负。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具体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附件2、3),并遵照执行。(三)考试费用及缴纳方式根据相关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收费标准为65元/人·科次。报名信息通过审核后,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三、笔试时间及科目时间类别2024年9月15日(星期日)上午下午9:00-11:0013:00-15:0016:00-18:00幼儿园综合素质(幼儿园)保教知识与能力小学综合素质(小学)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初级中学综合素质(中学)教育知识与能力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中职文化课中职专业课中职实习指导本次笔试各科目名称、代码和有关说明见附件4。笔试各科目采用纸笔方式进行。四、有关事项(一)考试大纲及考试标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制定,试题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制。考试不统一指定教材,考生可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根据考试大纲知识点自行复习、备考。(二)成绩查询与复核本次笔试成绩预计将于2024年11月8日前后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 ntce.neea.edu.cn)公布(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笔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规定程序向考试所在考区教育考试机构提出书面复核申请。申请须注明申请人准考证号、姓名、身份证号、需复核科目代码、网上查询到的成绩、联系电话。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复核内容仅限于答题卡扫描是否准确,答卷是否漏评、漏登分,成绩统计合成是否有误。复核结果由考生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的教育考试机构告知考生。(三)违规处理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以及考试工作人员、其他相关人员,如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进行处理。考生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涉及违法行为,将移交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节选)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网上报名流程3.考生网上报名注意事项4.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5.广东省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工作联系方式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常见问题及解答广东省教育考试院2024年6月20日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节选)第十一条取得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的相应学历是:(一)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二)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三)取得初级中学教师,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四)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学生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的学历,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五)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六)取得成人教育教师资格,应当按照成人教育的层次、类别,分别具备高等、中等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附件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网上报名流程 第一步:注册。无论考生是否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本次笔试报名前均须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以下简称“网报系统”)进行注册。 第二步: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新注册的考生用户必须先阅读考试承诺,确认遵守《诚信考试承诺书》的才可以进行下一步操作。第三步:阅读报考须知,填报个人信息。第四步:上传个人照片。详细照片要求见附件2第18点。第五步:考试报名。根据页面提示操作。具体考试地点以考生下载的准考证上的地址为准。第六步:信息初审。各考区对考生提交的个人信息进行审核,如符合报名条件,则进入下一步,否则本轮报名审核不通过。因个人信息填报错误而导致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可及时修正个人信息,重新选择报考课程,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再次提交报名申请。第七步:信息核验。对初审通过的考生,考区进一步核验个人信息真实性。内地考生核验失败的,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上传材料平台(https://www.eeagd.edu.cn/jszgsh),上传相应户籍或居住证材料。港澳台考生无须等待核验结果,在规定时间内直接登录上述平台,上传指定的港澳台有效证件。第八步:查看审核结果。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核验失败的考生上传材料后),等待考区教育考试机构审核。考生可自行登录网报系统查验审核状态,各考区不另行通知。第九步:缴费。网上审核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缴费截止日期前,可再次登录网报系统,按照系统提示在线支付考试费。缴费后考生可在网报系统中查询报名是否成功。未经审核或审核不通过的考生,不能网上支付考试费。审核通过、逾期未在网上缴纳考试费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报考,当次报考信息自动注销。缴费成功后,考生报名成功,无论是否实际到考,考试费不予退还。第十步:打印准考证。成功报名的考生可于2024年9月9日00:00起登录网报系统,根据提示下载pdf准考证文件。下载后,仔细核对个人信息,并直接打印成准考证。确有困难无法打印者,可到所属考区教育考试机构申请免费打印领取准考证。附件3考生网上报名注意事项1. 考生报考前,务必登录拟报地市及考区的官网或官微,关注相关公告,了解拟报考区的具体报名要求,并按照执行。2. 考生必须本人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 (http://ntce.neea.edu.cn,以下简称“网报系统”)注册并进行网上报名。注册时须核验考生手机号码,如考生核验手机号码过程中接收不到系统自动发送的验证码,可以拨打报名网站上的短信服务热线寻求帮助。每个手机号码只能注册一次,请勿重复注册。3. 所有考生笔试报名前需要重新进行注册、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个人照片,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已获得的成绩。4. 考生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切勿更换手机号码,并关闭短信过滤功能。如考生忘记网报登录密码,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提示操作,将新的密码通过短信发送到考生报名时所填手机号码。如考生个人信息核验失败,教育考试机构将通过短信通知考生上传相关材料。注意:上传材料平台(https://www.eeagd.edu.cn/jszgsh,以下简称“上传平台”)将显示考生本人填报的报名信息,过程完全免费,不涉及任何银行交易。5. 考生报名填写个人信息,必须与身份证保持一致,使用简体字输入,不可使用繁体字、汉语拼音或其他文字。6. 凭广东省内居住证报名的考生,“居住证编号”一栏填写身份证号码。7. 考生报名时必须填写标准学校名称(报名界面可查询),属于分校或者校区且与校本部不在同一地市的,在标准学校名称后以全角中文括号加以注明,例如“中山大学(深圳校区)”,不可填写简称或不规范名称,以免因学校名称不符而被审核不通过。8.考生须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报考信息一经审核确认,不得更改。禁止委托培训机构或学校集体替代考生报名,如因违反相关规定而造成信息有误或无法报考,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9.考生应自行对照报考条件,如实填写个人情况并选择报考类别,保证本人的报名信息真实有效且具有报名资格。不符合报名条件而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者,后果自负(在面试报名现场审查中将被取消面试资格或在后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时考试成绩无效)。10.所有审核不通过须重新修改报名信息(包括照片)的考生,必须同时重新选报考试科目,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完成再次提交。11.考生可自行登录网报系统查验审核状态,各考区不另行通知。因个人信息填报错误而导致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可及时修正个人信息,重新选择报考课程,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再次提交报名申请。12.如拟报考区额满,考生可选择本地市其它考区报考,各地市考位数总体上可满足本地市考生需求。13.考生务必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户籍所在地市或居住证申领地市报考(在校生可选择学校所在地市),各考区均不接受外市考生报考。14. 考生如实提交报名信息并正确选择考区后,须保持注册登记的手机畅通,暂时关闭短信过滤功能。如接到省教育考试院发出的上传材料通知短信,请根据提示于2024年7月9日17:00前登录上传平台(https://www.eeagd.edu.cn/jszgsh),上传相应户籍或居住证材料。如未接到短信且本人报名信息至2024年7月9日12:00仍处于“待审核”状态,请于2024年7月9日17:00前直接登录上传平台,上传相应户籍或居住证材料,并等待审核结果。15. 港澳台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无须等待短信通知,自行于2024年7月9日17:00前登录上传平台,上传相应港澳台有效证件,上传的有效证件须与报名登记的证件一致。16. 考生通过上传平台上传的材料必须与报名信息一致,如材料不符或信息不实,本次报名审核将不予通过。17. 考生通过上传平台上传的材料为图片格式,请务必注意拍摄清晰并正确上传,如上传3次仍无法成功核验,则本轮报名审核不予通过。18.考生网上报名上传照片要求: (1)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白色背景为佳;(2)电子照片格式及大小:JPG/JPEG格式,照片文件不大于200K,高不多于600像素,宽不多于400像素,压缩品质系数不低于60;(3)照片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头发不得遮挡眉毛、眼睛和耳朵,不得对人像特征(如伤疤、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人像在图像矩形框内水平居中,左右对称,头顶发际距上边沿50至110像素,眼睛所在位置距上边沿200至300像素,脸部宽度180至300像素;(4)照片不可过度修饰,以免影响报名审核及考试入场等环节的人脸识别效果;(5)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以及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备注:可使用图片剪辑工具将照片进行剪裁压缩。因报名时需对上传相片进行拖曳裁剪,请保证拖曳裁剪后的相片符合上述要求。附件4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序号科目名称科目代码备注(一)幼儿园1综合素质(幼儿园)1012保教知识与能力102(二)小学1综合素质(小学)2012综合素质(小学)(音体美专业)201A3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024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音体美专业)202A(三)初中1综合素质(中学)301初中、高中相同2综合素质(中学)(音体美专业)301A初中、高中相同3教育知识与能力302初中、高中相同4教育知识与能力(音体美专业)302A初中、高中相同5语文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3036数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3047英语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3058物理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3069化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30710生物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30811道德与法治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30912历史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31013地理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31114音乐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31215体育与健康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31316美术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31417信息技术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31518历史与社会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31619科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317(四)高中1综合素质(中学)301初中、高中相同2综合素质(中学)(音体美专业)301A初中、高中相同3教育知识与能力302初中、高中相同4教育知识与能力(音体美专业)302A初中、高中相同5语文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4036数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4047英语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4058物理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4069化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40710生物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40811思想政治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40912历史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41013地理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41114音乐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41215体育与健康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41316美术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41417信息技术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41518通用技术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418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说明如下:1.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共两科:科目一为《综合素质》,科目二为《保教知识与能力》。2.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共两科:科目一为《综合素质》,科目二为《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3.初级中学、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共三科:科目一为《综合素质》,科目二为《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三为《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4.初级中学笔试科目中,原“思想品德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科目代码:309)调整为“道德与法治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5.初级中学和高级中学的《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初级中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分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等15门科目,高级中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分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14门科目。6.申请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7.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科目共三科:科目一为《综合素质》,科目二为《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三为《专业知识与教学能力》,其中科目三的考查结合面试环节进行。8.音、体、美专业考生的笔试公共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代码:201、202、301、302)实行单独编码(相应科目代码:201A、202A、301A、302A),音、体、美专业考生在笔试报名时应选报单独编码的公共科目。取得科目201A、2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小学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取得科目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初中、高中、中职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考生已获得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可相应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考生已获得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不可替代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9.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特殊教育”学科的笔试科目一、科目二与已开考学科一致,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结合面试一并考核。附件5广东省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工作联系方式地市单位名称咨询电话网站名称微信公众号广东省教育考试院020—62833628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广州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020—83868090广州招考网广州招考广州市荔湾区招考办020—81957623广州市越秀区招考办020—87678002广州市海珠区招考中心020—84479905广州市天河区招考办020—82002110广州市白云区招考办020—86367165广州市黄埔区招考办020—82116639广州市番禺区招考办020—84644565广州市花都区招考办020—36898748广州市南沙区招考办020—39050023广州市增城区招考办020—82712867广州市从化区招考办020—87930461韶关韶关市招生考试中心0751—8912116韶关市教育局韶关教育信息深圳深圳市招生考试办公室0755—82181999深圳招考网深圳市招生考试办公室深圳市福田区教育局0755—23919812深圳市罗湖区教育局0755—221857300755—22185762深圳市南山区教育局0755—264862450755—26486918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0755—27750519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0755—89551925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0755—23779445深圳市坪山区教育局0755—84622408深圳市光明区教育局0755—88219572深圳市盐田区教育局0755—25228531深圳市大鹏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0755—28333192珠海珠海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0756—2121896珠海特区教育汕头汕头市招生办公室0754—88860197汕头市教育局汕头市教育局佛山佛山市招生办公室0757—83352756,0757—83205077佛山招考佛山市禅城区招生办0757—82341154佛山市南海区招生办0757—86209556转3佛山市顺德区招生办0757—22835192佛山市三水区招生办0757—87782686三水教育佛山市高明区招生办0757—88282396高明教育江门江门市招生考试办公室0750—3503934江门教育湛江湛江市招生考试办公室0759—3365768、0759—3470623湛江教育茂名市辖考区(茂名市招生办)0668—2270141茂名教育电白考区(电白区招生办)0668—5210473高州考区(高州市招生办)0668—6663900信宜考区(信宜市招生办)0668—8812609肇庆肇庆市招生办公室0758—2843139肇庆教育号惠州惠州市教育考试中心0752—2399622梅州梅州市教育考试院0753—2180858、0753—2180826梅州市教育局汕尾汕尾市招生办公室0660—3390696汕尾市教育局河源市辖考区(河源市教育考试中心)0762—3389506、0762—3386089河源教育发布紫金县招生办0762—7822270龙川县招生办0762—6752301连平县招生办0762—4332370和平县招生办0762—5630222东源县招生办0762—8831763阳江阳江市招生办公室0662—3333920(市招生办)0662—3329665(市教研院)阳江教育公众号阳东区招生办0662-6611485阳春市招生办0662-7658860清远清远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0763—3373128清远招考东莞东莞市招生考试办公室0769—28330813东莞市教育局东莞慧教育中山中山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0760—89989286中山招考网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潮州潮州市招生办公室0768—2805032潮州教育揭阳揭阳市招生办公室0663—8724409揭阳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揭阳教育云浮云浮市教育局招生办公室0766—8830608云浮市政府门户网站—云浮市教育局云浮教育注:以上电话为笔试业务咨询,不包含面试及资格认定内容附件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常见问题及解答 1.填写个人信息后提交不成功怎么办? 答:教师资格考试是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组织的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系统及服务器维护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安排部署,考试期间报名人数众多,可能会造成网络拥堵,建议考生错峰报考。 2.为什么有些已经关闭的考区又重新开放? 答:因各考区考位有限,在报名过程中如果发现报名人数过多,超出考区承受范围已达一定比例,则考区会临时关闭报名通道。待本考区已报名考生审核完毕,审核不通过的考位被释放出来后,如本考区仍有剩余考位,则重新开放本考区报名通道,接受考生报名。 3.提交报名信息后多久可以看到审核结果? 答:我省是教师资格考试报考大省,考生人数众多,且报名高峰期集中在报名第一天,审核工作量庞大,审核结果将于报名第一天16:00起陆续呈现,请考生予以理解,耐心等待。 4.填写报名信息后,提示身份证号已注册,怎么办? 答:身份证号已注册,可能因为个人信息泄露或者他人代报造成。如该身份证号注册的手机为本人使用,可凭此手机找回密码后登录系统修改个人信息;如非本人手机号码,可联系报名系统客服(联系方式见报名系统首页),请求更正本人注册手机号码。 5.审核不通过,提示相片不符合要求怎么办? 答:因报名时需对上传相片进行拖曳裁剪,考生须保证拖曳裁剪后的相片清晰度和大小均符合要求,在此基础上须再次提交报名申请。 6.户籍和居住证不在当地,可以选择当地的考区吗? 答:非在校生报考我省教师资格考试,须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户籍所在地市或居住证申领地市报考,各考区均不接受外市考生报考。 7.提交报名信息后很久了还是“待审核”状态。 答:考生提交报名申请后,考区将对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进行核验,请考生保持注册登记的手机畅通,暂时关闭短信过滤功能,留意接收报名机构发出的短信。内地考生如接到省教育考试院发出的上传材料通知短信,请根据提示于规定时间内登录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上传材料平台(https://www.eeagd.edu.cn/jszgsh,以下简称“上传平台”),上传相应户籍或居住证材料。如未接到短信且本人报名信息至报名结束次日12:00仍处于“待审核”状态,请直接登录上传平台,上传相应户籍或居住证材料,并等待审核结果。港澳台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无须等待短信通知,自行于报名结束次日17:00前登录上传平台,上传相应港澳台有效证件,上传的有效证件须与报名登记的证件一致。 8.按照短信要求上传证明材料了,人工审核也已经通过了,为什么报名系统还是显示审核不通过? 答:教师资格考试报名系统与上传平台属于不同系统,数据不能同步,考生在报名系统提交报名申请且信息核验失败后,上传平台将读取考生信息并等待考生上传材料,如果考生此时修改报名系统上的个人信息,将造成两个系统上的数据不一致,从而影响审核结果。请考生提交报名申请后,务必等待审核完成后再进行下一步操作。 9.港澳台考生怎么报考? 答:港澳台考生凭指定的有效证件(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报考教师资格考试,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省内任一考区。入场考试时,需提供与报名登记相一致的有效证件。 10.深汕特别合作区考生该选择深圳还是选择汕尾报考? 答:深汕特别合作区考生请根据居住证颁发地市选择拟报考区,如居住证由深圳市颁发,则选择深圳市所辖考区报考,如居住证由汕尾市颁布,则选择汕尾市所辖考区报考。 11.报名期间为广东省内高校二年级本科在校生、准毕业学年的专科学生、幼儿师范学校准毕业学年学生,能否报考? 答:考生须按实际考试时间确定本人是否符合报名资格。广东省内在校生,在报名期间尚未满足我省关于省内在校生报名条件,而考试期间已满足的,则本次可以正常报名,个人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如在实际考试期间仍不符合我省报名资格而报名参加考试的,后果(例如面试或认定不予承认)由考生本人负责。 12.报名期间为广东省内高校毕业学年学生、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学生,该如何报考? 答:上半年报名的考生,可选择“在校生”身份报名;下半年报名的毕业学年学生,报名期间尚未毕业,而考试期间已毕业的,须选择“非在校生”身份报名,户籍、居住证等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并按要求选择相应考区。 13.补充上传材料后,审核不通过,还可以再次修改报名信息后再提交报名申请吗? 答:请考生注意报名截止时间,截止时间前可以再次提交报名申请,逾期不可。 14.审核通过后,发现个人信息有误怎么办? 答:考生须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报考信息一经审核确认,不得更改。如因系统原因造成相片丢失或错乱,可联系所报考区招生办公室,请求协助修改。 15.有效身份证件是指什么? 答: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相片的身份证明、军官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其它证件不作为本项考试的有效证件。 16.可以凭电子身份证或者电子居住证报名吗? 答:符合条件的有效期内的电子身份证或者电子居住证都可以作为报名凭证。如果需要上传电子身份证,请上传“粤省事”微信小程序上的证件完整截图(包含正反两面);如果需要上传电子居住证,请上传“粤居码”微信小程序上的证件完整截图(包含检验二维码,查询步骤及证件截图如下图);如需上传其他渠道的证件截图,请提前与所报考区招生办联系,否则无法受理。请注意:上述电子证件仅限于报名使用,考试当天必须携带实体证件入场。 17.报名后个人信息发生变化,怎么办? 答:请考生在个人信息发生变更后,及时向所报考区招生办公室提出变更申请,并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个人信息变更证明材料,请考区招办根据规定逐级上报,最终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的更正结果为准。 18.广东省高校在校生,为什么审核不通过? 答:广东省高校在校生审核不通过的原因一般有以下几种:一是不符合“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三年级及以上的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专科学生、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学生”这个条件;二是未正确填写在读学校的标准校名,系统无法识别。 19.收到短信提醒个人信息审核不通过,怎么回事? 答: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及相片,请核对此3项信息是否与身份证件上的完全一致,相片是否本人,确认无误并重新提交后,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可再次提交报名申请。注意:如考生相片P图过度,将会影响公安数据的查验效果,请不要上传过度P图的相片。 20.提交报名申请后发现报错科目了,可以改吗? 答:如果目前还是“待审核”状态,考生可自行登录报名系统取消报名,再重新选择科目并再次提交报名申请;如果目前已经审核通过,则不可再修改任何个人信息(包括科目)。 21.港澳台在校生可以报名吗? 答:根据我省报名规定,符合年级规定的广东省高校在校生可以报考我省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台高校不属于广东省,不符合在校生报名条件。如果考生持有指定的港澳台居民有效身份证件(包括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及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持有有效期内的广东省户籍或居住证,可按规定以非在校生身份报名参加我省教师资格考试。 22.广东省内成人高等教育院校毕业学年的在校生,可以以“在校生”身份报名吗? 答:不可以。根据我省教师资格考试“报考对象”规定,“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学年在校生可报名参加我省教师资格考试。成人高等教育院校(例如开放大学、干部学院、成人院校、培训院校等)不属于普通高等学校,不符合此项规定。 23.报名后身份证丢失,可以凭电子身份证入场吗? 答:不可以。电子身份证的载体是手机,考生进入考场后,监考员将对考生证件进行再次核实,而手机不可携带进入考场,否则视为违纪。请考生务必检查考试必需证件及材料,如身份证丢失,请及时前往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或带有相片的身份证明,以免影响考试入场验证。 24.规定的报名时间已结束,还可以补报名吗? 答:不可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教育部教育考试院部署实施的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时间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规定,由省教育考试院在当次考试通告向考生发布。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名,逾期提交报名申请无效。 25.考试发生违规作弊行为,有什么后果? 答:根据教师资格考试相关规定,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请考生务必诚信赴考。 26.已关闭的不具备收发功能的电子设备,可以携带进入考场吗? 答:不可以。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第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一)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考生携带任何形式的电子设备,务必存放在指定位置,不可带入考场。 27.考试当天,有什么要注意的地方? 答:考试当天,请考生注意以下几点:一是考生须持《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进入考场,确保“两证”齐全,信息一致;二是考生只能携带必要的文具进入考场,禁止在《准考证》上书写任何与考试有关的文字。应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听从监考老师指挥,不提前作答,不延后交卷,不影响考场秩序。诚信赴考,切勿发生违规作弊行为;三是合理安排时间。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28.考试需要提前到达考点吗? 答:根据教师资格考试规定,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2024年起,我省各考点使用智能安检门、人脸识别、金属探测仪等多种手段进行考试入场安全检查,考生须提前至少1小时到达考点并接受检查。
[河北] 2024年在河北省参加高考军人直系子女享受高考录取优待考生公示名单
按照教育部及我省有关规定,军人直系子女参加高考并达到有关院校(专业)投档线的,予以优先录取。现将河北省军区政治工作局审核通过的《2024年在河北省参加高考军人直系子女享受高考录取优待考生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省军区政治工作局举报电话:0311-87988476
[河北] 2024年上半年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申请毕业公告
我省2024年上半年考生申请毕业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已注册考生直接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自考信息系统”http://zk.hebeea.edu.cn)点击“申请毕业入口”申请。 未注册考生登录“自考信息系统”后,须先进入“考生注册入口”完成注册,再申请毕业。 一、申请毕业时间及要求 (一)网上注册、申请毕业 1.时间:7月1日-6日(8:00-22:00); 2.要求:考生本人在规定时间内网上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按要求准备有关材料。 (二)现场确认、提交材料 1.时间:7月1日-6日(9:00-11:30,14:00-17:00),7月7日(9:00--11:30); 2.要求:考生本人到所选报名点认真核对“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信息确认单”上的内容,确认无误后签字,并当场提交材料。 (三)电子比对结果公布时间 7月12日17:00(登录“自考信息系统”点击“毕业电子比对结果”栏目查询)。 (四)审定结果发布、复核以及证书领取时间 1.发布时间:2024年8月15日17:00; 2.复核时间:毕业审定结果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考生如对结果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到市教育考试院申请复核,逾期不予受理; 3.证书领取时间:以各市教育考试院公布时间为准。 二、注意事项 (一)考生须按《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细则》规定申请毕业。(申请毕业的条件及要求等详情请查看“考籍管理工作细则摘要”) (二)考生本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毕业申请、确认和提交材料等手续,逾期不予受理。 (三)考生须认真核对“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信息确认单”内容并签字确认。 (四)考生的“居民身份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材料,需确保在本次毕业业务办理期间(2024年7月-9月)有效,即将过期的材料请考生及时更换,以免影响毕业。 (五)申请本科毕业考生,须先用手机(手机应用商店搜索关键字“学信网”)下载安装“学信网”App,在网上申请毕业过程中,使用该App扫描学信二维码并授权完成本人学历信息的核查。学历核查未通过的考生,根据提示要求准备材料。(详情查看“申请毕业有关规定”) 考生提交的材料须确保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提交虚假材料者,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处理。 (六)自学考试本科专业毕业生申请学位事宜由主考学校负责,申请的时间、条件和有关要求请与主考学校联系。 各市教育考试院联系方式 市 网 址 咨询电话 石家庄 http://www.sjzjyksxx.com.cn/ 0311-87055590(毕业、免考等业务) 唐 山 http://www.tseea.net 0315-2821755 秦皇岛 http://www.qhdksy.cn 0335-3880992/3880926 邯 郸 http://www.hdks.net 0310-3113989 邢 台 http://www.xtjyks.com 0319-2235880/2235850 保 定 http://www.bdksy.cn 0312-5078366 张家口 http://www.zjkjyksy.cn 0313-8062106 承 德 0314-2131563 沧 州 0317-3170716 廊 坊 http://www.lfksy.cn/ 0316-5908653/5908661 衡 水 http://www.hseea.net/ 0318-2122191 定 州 0312-5532893 辛 集 0311-83399096
[福建] 福建省2024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考生须知
根据公安部、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我省2024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安排,2024年有意向报考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人民警察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郑州警察学院(原铁道警察学院)、南京警察学院(原南京森林警察学院)(以上5所简称部属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和浙江警察学院涉外警务专业、新疆警察学院侦查学专业(维语方向),以及福建警察学院公安、司法警察专业的考生,应当符合规定的报名资格条件,按流程参加省公安厅政治部统一组织的政治考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未参加政治考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或任何一项不合格的,不予录取。为保证广大考生的报考权益,现将报考公安院校有关条件和要求事项公告如下,请各位考生知悉。 一、报考资格条件 报考公安院校公安、司法专业的考生,应取得2024年高考资格,报名参加福建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四)志愿从事公安工作,热爱人民公安事业,立志为捍卫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刻苦学习、拼搏奉献; (五)年龄为16周岁以上、22周岁以下(2002年9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未婚; (六)普通高级中学毕业; (七)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政治条件; (八)具有良好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标准; (九)高考文化考试成绩符合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 部属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浙江警察学院涉外警务专业限户籍在福建省范围内,且在福建省报名并参加高考的生源报考。 福建警察学院公安专业招生计划按我省各设区市分别编制,考生必须在本人户籍所在设区市报名并参加高考。福建警察学院司法警察类专业限在福建省报名并参加高考的生源报考。 新疆警察学院2024年定向福建省招录培养侦查学专业(维语方向)人才工作,按照我省招录公告(另行发布)实施。 二、政治考察 (一)考察时间、地点 时间:报考2024年公安院校公安专业的考生须在参加公安院校招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前(7月4日至6日),到公安机关接受政治考察。★温馨提示:因政治考察流程较多需要一定时间,考生可适当提前办理考察手续。 考察地点:户籍地或居住地(报考地)公安机关派出所。 (二)政治考察内容 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政治考察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关于做好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统一使用《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本专科招生政治考察表》(以下简称“政治考察表”,附件1)。 ★温馨提示:考生报考2024年新疆警察学院定向招录培养侦查学专业(维语方向)的,须使用《2024年侦查学专业(维语方向)人才定向招录培养考察表》(附件2),考察流程参照报考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政治考察实施,并在7月4日前完成考察。 (三)考察流程 1.考生下载打印《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考生在校表现考察表》(附件3),先到所就读高中参加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2.考生下载打印《政治考察表》,逐项如实填写考生基本信息、“主要经历”“出国(境)情况”“受处分或者违法犯罪情况”“家庭成员情况”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栏目后,携《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考生在校表现考察表》和个人身份证件,送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派出所接受考察。 3.公安机关派出所结合考生提交的《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考生在校表现考察表》进行核实、考察,并经负责人签字,盖派出所公章用信封密封后提交县级公安机关政工部门。 4.县级公安机关政工部门对考生《政治考察表》进行认真审查,综合派出所及各有关警种部门的核查意见,作出政治考察“合格”或“不合格”意见,由负责同志签字、实施机关盖章并用信封密封后提交至设区市公安局政治部审核。 5.各设区市公安局政治部对提交的《政治考察表》审核把关,提出政治考察审核意见,由负责同志签字、审核机关盖章,用信封密封后通知考生领取,考生带到面试现场交给工作人员。★温馨提示:考生严禁私自拆封公安机关密封的《政治考察表》。 6.省公安厅政治部综合县、市公安机关考察意见和审核意见,作出政治考察结论。 ★温馨提醒:各市、县公安机关负责政治考察民警联系方式见文末表格。 三、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 (一)参加对象 省教育考试院根据考生报考提前批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常规志愿的第一志愿和高考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分别按物理、历史科目类别的院校专业组(以下简称“科目组类别”)和男、女招生计划数的1:3比例(其中福建警察学院公安专业按面向设区市的科目组类别和男、女招生计划数的1:3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考生名单(若填报志愿人数不足按实际人数),并在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www.eeafj.cn)脱敏脱密后公布。★温馨提醒:报考考生应及时关注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最新通知,并保持联系电话、手机通信畅通。 (二)面试、体检、体能测评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7月4日-6日(上午8:00-11:30、下午2:45-6:00)。 (1)报考福建警察学院的考生原则上采取分片区、分批次方式组织开展:7月4日安排福州、莆田、宁德、平潭综合实验区的考生,7月5日安排三明、南平、龙岩的考生,7月6日安排厦门、漳州、泉州的考生。片区内考生确因特殊原因无法在指定批次参加的,可推迟参检参测时间,但最迟须在7月6日下午前参加面试、体检、体能测评。 (2)报考2024年新疆警察学院定向招录培养侦查学专业(维语方向)的考生,安排在7月4日上午面试、体检、体能测评。 (3)报考部属公安院校的考生,可在7月4日-6日任一天参加面试、体检、体能测评。 2.地点:福建警察学院(福州市仓山区首山路59号,考生统一从北园路南大门入校)。★温馨提醒:考生家长、陪同人员和接送车辆不得入校。 (三)携带材料 考生参加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需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或户籍证明)及复印件,居民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及考生本人页复印件,普通高中学生毕业证书(或学校毕业证明),近期免冠正面一寸不限底色彩色相片5张,以及设区市公安机关政工部门密封好的政治考察表,不得携带手机等电子设备。 入闱考生因需参加体能测评,建议考生结合天气状况,穿着夏季运动服、运动鞋参加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备好运动防护用品。 (四)费用 参加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的考生须现场交纳体检费现金30元,交通和食宿等其他费用自理。 四、体检项目及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有关规定执行,以现场体检结果为准。同时,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身高:男性170厘米及以上(其中报考福建警察学院的男性考生身高168厘米及以上),女性160厘米及以上。 (二)体重:男性体重指数(单位:千克/米2)在17.3至27.3之间(含本数,计算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一位,下同),女性在17.1至25.7之间。 (三)视力:任何一眼裸眼视力均为4.8及以上。 (四)色觉:无色盲、无色弱。 (五)外观:无少白头,无胸廓畸形,无脊柱侧弯、驼背,膝内翻股骨内髁间距离不超过7厘米,膝外翻胫骨内踝间距离不超过7厘米,无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身体无影响功能的瘢痕,面颈部无瘢痕,无下肢静脉曲张,无腋臭,共同性内、外斜视不超过15度,无唇、腭裂或唇裂术后有明显瘢痕。 现场具体体检项目见《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本专科招生体检表》。★温馨提醒:考生参加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体检,前一天晚上及体检当日无需空腹,可正常饮食。 五、体能测评项目及标准 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有关规定执行。 (一)测评项目: 1.男生体测项目:50米跑、立定跳远、1000米跑、引体向上。 2.女生体测项目:50米跑、立定跳远、800米跑、仰卧起坐。 (二)合格标准: 项目名称 可测次数 合格标准 男生 女生 50米跑 1次 ≤9.2秒 ≤10.4秒 立定跳远 1次 ≥2.05米 ≥1.5米 引体向上(男) 3次 ≥9次/分钟 ≥25次/分钟 仰卧起坐(女) 1000米跑(男) 1次 ≤4分35秒 ≤4分36秒 800米跑(女) 以上4个项目有3个以上达标的,体能测评结论为合格。 ★温馨提示:请考生务必做好参测安全评估和各项体能准备,若身体状况不宜参加体能测评的,建议放弃体能测评资格。如考生因自身疾病、身体状况等原因,或者对测评项目、强度、天气不适应等因素,导致体能测评中出现受伤、致病乃至更严重后果的,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其他事项 (一)考生对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结果如有疑义,应当场向复核组提出,由复核组进行复议,并将复议结果告知考生,复议结果为最终结论。当场未提出的,事后不再受理复议申请。 (二)考生参加面试、体检、体能测评,严禁携带手机和具有通话或录音录像功能的手表等电子设备进入测试场地。 (三)考生要自觉服从工作人员安排,自觉排队,保持安静,有序参加各项测试、检查,不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扰乱测评秩序的,取消面试、体检、体能测评成绩。 考生在报考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中,如有遇到困难与问题,可及时向省公安厅和福建警察学院反映、咨询。 投诉举报电话:12389; 部属院校招生联系人:兰警官,0591-87093094。新疆警察学院侦查学专业(维语方向)招生联系人:江警官,0591-87093623。福建警察学院招生办:杨老师,0591-83463987。 (四)各市、县公安机关负责政治考察民警联系方式 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福州 福州市公安局教育训练处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津门路11号) 陈警官 0591-87026013 福州市公安局鼓楼分局政治处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福新路232号) 高警官 0591-87620935 福州 福州市公安局台江分局政治处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洋中路6-6号) 黄警官 0591-63193161 福州市公安局仓山分局政治处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朝阳路30号) 张警官 0591-88030156 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分局政治处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火车站西园村坑头698号) 官警官 18259170703 福州市公安局上街(高新区)分局政治处 (地址:福州市高新区广贤路8号) 郭警官 0591-23506266 福州市马尾区公安局政工室 (地址:福州市马尾区协洲路6号) 史警官 0591-83997611 福清市公安局政工室 (地址:福清市音西街道清昌大道57号) 高警官 0591-85195102 福州市长乐区公安局政工室 (地址:福州市长乐区吴航路475号政法小区) 李警官 0591-27525035 福州市长乐区公安局政工室 (地址:福州市长乐区吴航路475号政法小区) 黄警官 0591-27525035 闽侯县公安局政工室 (地址:闽侯县荆溪镇徐家村128号) 林警官 0591-22063601 连江县公安局政工室 (地址:连江县丹凤东路13号) 庄警官 0591-22133718 闽清县公安局政工室 (地址:闽清县梅溪镇梅园路6号) 杨警官 0591-22372952 罗源县公安局政工室 (地址:罗源县凤山镇岐阳小区3号) 林警官 0591-26873314 永泰县公安局政工室 (地址:永泰县城峰镇银场路98号) 林警官 0591-24830215 厦门 厦门市公安局教育训练处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新华路43号) 陈警官 0592-2262323 厦门市公安局思明分局政治处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厦禾路678号) 姜警官 0592-3583326 厦门市公安湖里分局政治处 (地址:厦门市梧桐路666号) 林警官 13806034778 厦门市公安局海沧分局政治处 (地址:厦门市海沧区兴港路1997号) 苏警官 0592-6899775 厦门市公安局集美分局政治处 (地址:厦门市文华路33号) 付警官 0592-6073107 厦门 厦门市公安局同安分局政治处 (地址:同安区银湖路179号) 范警官 0592-7366033 厦门市公安局翔安分局政治处 (地址:厦门市翔安区新莲路266号) 陈警官 0592-7628808 漳州 漳州市公安局政治部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丹霞路96号) 林警官 0596-2622610 漳州市公安局芗城分局政工室 (地址:芗城区芝山镇胜利西路366号) 蓝警官 0596-2051106 漳州市公安局龙文分局政工室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龙文南路1号) 张警官 0596-2622418 漳州市公安局龙海分局政工室 (地址:漳州市龙海区紫葳路15号) 林警官 0596-6055205 漳州市公安局长泰分局政工室 (地址:长泰区迎宾路88号) 李警官 0596-3977530 漳浦县公安局政工室 陈警官 0596-3223127 云霄县公安局政工室 (地址:云霄县莆美镇将军大道569号) 王警官 0596-8525697 诏安县公安局政工室 (地址:诏安县南诏镇中兴大道88号) 戴警官 0596-3318218 东山县公安局政工室 (地址:东山县西埔镇龙舞衔汇泉四路101号) 杨警官 15159692670 平和县公安局政工室 (地址:平和县小溪镇北环路279号) 王警官 0596—5234725 南靖县公安局政工室 (地址:南靖县山城镇长兴路1号) 肖警官 0596-7852807 华安县公安局政工室 黄警官 0596-7362088 漳州开发区公安分局政工室 (漳州市龙海区招商局漳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大道39号) 连警官 0596-6859785 漳州市公安局台商分局政工室 黄警官 0596-6796667 漳州市公安局古雷分局政工室 陈警官 17759719286 漳州市公安局高新分局政工室 (地址:漳州市高新区九湖镇衍后村967号) 张警官 0596-2866669 泉州 泉州市公安局政治部 (地址:泉州市鲤城区东街62号) 高警官 0595-22180281 泉州市公安局鲤城分局政工室 (地址:泉州市鲤城区义全街215号) 黄警官 0595-22202577 泉州 泉州市公安局丰泽分局政工室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津淮街29号) 林警官 0595-22577861 泉州市公安局洛江分局政工室 (地址:泉州市洛江区安平路1号) 周警官 0595-22633133 泉州市公安局泉港分局政工 (地址:泉州市泉港区南山中路33号) 郑警官 0595-87987993 泉州市公安局台商投资区分局政工室 (地址:泉州市台商投资区南北大道999号) 王警官 0595-27393013 泉州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地址:泉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善丰路2号) 王警官 0595-22498766 泉州市公安局天湖山分局 (地址:永春县下洋镇天湖山1号) 陈警官 0595-23989642 晋江市公安局政工室 (地址:晋江市和平中路1号) 陈警官 0595-85684002 石狮市公安局政工室 (地址:石狮市八七路528号) 刘警官 0595-88719037 南安市公安局政工室 (地址:南安市美林街道府前大道99号) 黄警官 0595-86390525 惠安县公安局政工室 (地址:惠安县螺城镇学园路168号) 苏警官 0595-87371829 安溪县公安局政工室 (地址:安溪县凤城镇河滨南路777号) 周警官 0595-23265911 永春县公安局政工室 (地址:永春县通州大道959号) 陈警官 0595-23895115 德化县公安局政工室 (地址:德化县浔中镇浔北路6号) 李警官 0595-23562116 莆田 莆田市公安局政治部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洋西村399号) 王警官 0594-7591606 仙游县公安局政工室 (地址:福建省仙游县清源东路1666号) 刘警官 0594-7950050 仙游县公安局政工室 (地址:福建省仙游县清源东路1666号) 吴警官 0594-7950022 仙游县公安局政工室 (地址:福建省仙游县清源东路1666号) 刘警官 0594-7950050 莆田市公安局荔城分局政工科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马巷265号) 连警官 0594-2265135 莆田 莆田市公安局城厢分局政工科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学园中街61号) 曹警官 0594-2682530 莆田市公安局涵江分局政工科 (地址:莆田市涵江区涵东街道四元街266号) 王警官 0594-3367922 莆田市公安局秀屿分局政工科 (地址:秀屿区笏石镇靖安路333号) 郑警官 0594-5890759 莆田市公安局北岸分局政工科 (地址:莆田市秀屿区山亭镇新文路110号) 宋警官 0594-5979799 三明 三明市公安局政治部 (地址:三明市新市北路899号) 卓警官 0591-8962213 三明市公安局三元分局政工室 (地址:三明市三元区乾龙路26号) 程警官 19559831552 三明市公安局沙县分局政工室 (地址:三明市沙县区虬江东路26号) 刘警官 0598-5508961 永安市公安局政工室 (地址:永安市新府路85号) 杨警官 0598-3633529 大田县公安局政工室 (地址:大田县福田路399号) 吴警官 0598-7230909 尤溪县公安局政工室 (地址:尤溪县城关镇中心路10号) 刘警官 0598-6336052 将乐县公安局政工室 (地址:将乐县古镛镇新和路9号) 付警官 0598-2353738 泰宁县公安局政工室 (地址:泰宁县杉城镇左圣路85号) 郑警官 0598-7834639 建宁县公安局政工室 (地址:建宁县濉溪镇荷花东路17号) 黄警官 0598-3211312 宁化县公安局政工室 (地址:宁化县翠江镇中环中路186号) 何警官 0598-6821429 清流县公安局政工室 (地址:清流县碧林北路269号) 李警官 0598-5333722 明溪县公安局政工室 (地址:明溪县雪峰镇河滨南路1201号) 张警官 0598-2819015 南平 南平市公安局政治部 (地址:南平市武夷新区广场西路49号南林商务楼4号1单元) 郭警官 0599-8862228 南平市公安局延平分局政工科 (地址:南平市延平区东山路197号) 林警官 0599-8820385 南平 南平市公安局建阳分局政工室 (地址:南平市建阳区黄花山路仁安巷10号) 刘警官 0599-5820547 邵武市公安局政工室 (地址:南平市邵武市信义巷1号) 陈警官 0599-6333268 武夷山市公安局政工室 (地址:南平市武夷山市安国大道288号) 章警官 0599-5130152 建瓯市公安局政工室 (地址:南平市建瓯市通济街道瑞芝街3号) 游警官 0599-3855469 顺昌县公安局政工室 (地址:南平市顺昌县城南东路8号) 徐警官 0599-7836656 浦城县公安局政治部 (地址:南平市浦城县四贤大道千里马路196号) 李警官 0599-2875025 光泽县公安局政工室 (地址:南平市光泽县杭川镇文昌路47号) 黄警官 0599-7925635 龙岩 龙岩市公安局政治部 (地址:龙岩市新罗区龙岩大道118号) 陈警官 0597-3222545 龙岩市公安局新罗分局政工室 (地址:龙岩市新罗区华莲路8号) 马警官 0597-3223033 龙岩市公安局永定分局政工室 (地址:龙岩市永定区凤城街道沿河南路1号) 傅警官 0597-3258025 上杭县公安局政工室 (地址:上杭县二环路与上杭大道交汇处) 张警官 0597-3856065 武平县公安局政工室 (地址:福建省武平县城厢镇武平大道25号 ) 梁警官 0597-3239026 长汀县公安局政工室 (地址:长汀县汀州大道北路16号) 刘警官 0597-3262181 连城县公安局政工室 (地址:连城县莲峰镇东环南路92号1512室) 张警官 0597-8915087 福建省漳平市公安局政工室 (地址:漳平市菁城街道江滨路80号) 黄警官 0597-3206518 宁德 宁德市公安局政治部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67号) 黄警官 0593-2972601 宁德市公安局蕉城分局政工室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 张警官 0593-7195559 宁德市公安局东侨分局 (地址:宁德市东侨区天山西路18号) 郑警官 0593-2821055 宁德 古田县公安局政工室 (地址:古田县城东街道滨河西路16号) 魏警官 0593-3834197 屏南县公安局政工室 (地址:屏南县古峰镇国宝路201号) 黄警官 0593-8965203 周宁县公安局政工室 (地址:周宁县三源大道66号) 郑警官 0593-5634568 寿宁县公安局政工室 (地址:寿宁县梦龙街16号403室) 周警官 0593-5524052 福安市公安局政工室 刘警官 0593-8980373 柘荣县公安局政工室 (地址:柘荣县柳城东路222号) 郑警官 0593-8352183 福鼎市公安局政工室 (地址:福鼎市太姥大道380号) 林警官 0593-7950608 霞浦县公安局政工室 (地址:霞浦县渡船路1号) 周警官 0593-8710361 平潭 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安局政治部 (地址:平潭县北厝镇天山北路1号7层政治部人事教育处) 许警官 0591-62561069 附件:1.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本专科招生政治考察表 2.2024年侦查学专业(维语方向)人才定向招录培养考察表 3.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考生在校表现考察表 (点击下载附件)
[福建] 福建省公安厅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2024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司法警察专业招生办法》的通知
各市、县(区)公安局(分局)、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安局、社会事业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公安工作和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培养机制改革部署要求,全面加强公安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关于加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工作的意见》《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和公安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福建省公安厅、福建省教育厅结合我省实际,制定《福建省2024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司法警察专业招生办法》,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做好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责任,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按照公安部、教育部部署要求,在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省公安厅政治部会同厅警务督察总队、福建警察学院等部门组建了工作专班,负责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在本省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各地公安、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公安院校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把招生标准,严格落实责任,严密组织实施,坚决把好“入口关”,确保公安院校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安全有序。 二、强化招生宣传。各市、县(区)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院校要坚持正确导向,深入细致做好公安院校招生宣传工作,鼓励指导符合条件、有志于公安事业的优秀考生报考。要严肃招生宣传纪律,规范宣传内容,完善宣传信息发布审核和保密审查机制,严禁以娱乐化、庸俗化方式开展招生宣传,宣传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和警务工作秘密。要加强舆情监测研判引导,稳妥处置敏感舆情,营造良好的招生舆情环境。要教育引导考生增强纪律观念和保密意识,不得在网络媒体平台发布参加公安院校招考、录取通知书等信息,严防泄露个人敏感信息。 三、提升服务水平。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政策性强。各级公安机关特别是参与政治考察工作的基层单位和民警,要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优良传统作风,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和办事效率,做到接待热情、办理及时,展示公安机关的良好形象。要准确、细致做好公安院校招生政策解读、咨询等工作,用心用情用力帮助考生和家长排忧解难。 四、落实安全保障。组织开展政治考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期间,要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底线思维,压实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整改各环节风险隐患。要加强对可能发生的台风、洪涝、高温等突发事件和涉招舆情的预判研判,完善应急处置预案,确保人员安全、设备安全、信息安全和保密安全。 五、严肃招生纪律。认真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深入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健全完善招生信息公开制度和监督制约机制,畅通考生咨询和申诉渠道,保证公安院校招生工作平稳顺利进行。要主动接受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监督,聚焦问题线索,严肃执纪问责,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对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和因工作敷衍塞责造成严重后果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当事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及时报厅政治部。联系人:兰锦升,联系电话:0591-87093094。 福建省公安厅 福建省教育厅 2024年6月18日 福建省2024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 公安司法警察专业招生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做好福建省2024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公安、司法警察专业招生工作,根据公安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24〕136号)和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闽招委〔2024〕1号)精神,结合实际制订本办法。福建警察学院司法警察专业招生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公安普通高等院校(以下简称公安院校)包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人民警察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郑州警察学院(原铁道警察学院)、南京警察学院(原南京森林警察学院)(上述5所公安院校以下简称部属公安院校)和浙江警察学院(面向我省招生公安专业)、福建警察学院。 新疆警察学院2024年定向福建省招录培养侦查学专业(维语方向)人才工作,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公安部、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2024年定向招录培养侦查学专业(维语方向)人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公政治〔2024〕121号)有关规定实施(我省招生公告另行发布)。 第三条 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包括考生志愿填报、政治考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录取、入学复审复查等工作。 第四条 公安院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福建省2024年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计划分为A类、B类、C类和D类、E类。其中,A类招生计划要求首选科目为历史,再选科目必选政治;B类招生计划要求首选科目为物理,再选科目必选政治;C类招生计划要求首选科目为物理,再选科目必选化学;D类招生计划要求首选科目为历史,再选科目不限;E类招生计划要求首选科目为物理,再选科目不限。 第六条 部属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浙江警察学院涉外警务专业和福建警察学院司法警察专业面向全省生源招生。福建警察学院公安专业面向我省设区市(含平潭综合实验区,下同)生源定向招生。福建省2024年公安院校公安、司法专业招生计划详见附件1、2。 第七条 面向铁路公安机关、移民管理机构和海关缉私部门等垂直管理部门入警就业和定向培养、委托培养招生计划,被录取考生需与培养院校、垂直管理部门或省公安厅政治部签订三方协议,明确生源地、入警就业面向、定向工作单位、毕业时入警要求、选岗规则、最低服务年限、违约责任与处理办法等事项。 第三章 报考资格与条件 第八条 报考公安院校公安专业的考生,应取得2024年高考资格,报名参加福建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四)志愿从事公安工作,热爱人民公安事业,立志为捍卫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刻苦学习、拼搏奉献; (五)年龄为16周岁以上、22周岁以下(2002年9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未婚; (六)普通高级中学毕业; (七)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政治条件; (八)具有良好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标准; (九)高考文化考试成绩符合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 第九条 考生应在本科提前批常规志愿第一志愿填报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志愿,具体办法按照《2024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执行。 第十条 部属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浙江警察学院涉外警务专业限户籍在福建省范围内,且在福建省报名并参加高考的生源报考。福建警察学院司法警察类专业限在福建省报名并参加高考的生源报考。 福建警察学院公安专业招生计划按我省各设区市分别编制,考生必须在本人户籍所在设区市报名并参加高考。 第十一条 省公安厅政治部会同省教育考试院从严开展考生报考资格审核工作,组织认定考生的生源地,严防发生错审、漏审和高考移民、冒名顶替等问题。生源地为考生参加高考时的户籍所在地。 第四章 政治考察、面试、体检及体能测评工作流程 第十二条 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提前批常规志愿的第一志愿中有报考公安院校公安专业考生的高考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分别按物理、历史科目类别的院校专业组(以下简称“科目组类别”)和男、女招生计划数的1:3比例(其中福建警察学院公安专业按面向设区市的科目组类别和男、女招生计划数的1:3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考生名单(若填报志愿人数不足按实际人数)。省教育考试院于志愿填报结束次日12时前向省公安厅政治部提供入闱的考生名单,并在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www.eeafj.cn)脱敏脱密后公布。 考生提前批常规志愿第一志愿所填报的院校专业组,将视其为该院校专业组生源,适用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录取及征集志愿全过程,不得变更。 第十三条 入闱考生须接受公安机关的政治考察,并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省公安厅组织的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仅面向提前批常规志愿的第一志愿报考公安院校公安专业的考生,且只组织一次。填报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志愿但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参加政治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的考生,作放弃志愿处理。 第十四条 福建省2024年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时间为7月4日-6日(上午8:00-11:30、下午2:45-6:00),地点为福建警察学院(福州市仓山区首山路59号,从北园路南大门入校)。上述时间、地点如因特殊情况调整,另行通知。 为确保安全有序,报考福建警察学院的考生原则上采取分片区、分批次方式参加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其中:7月4日为福州、莆田、宁德、平潭综合实验区的考生,7月5日为三明、南平、龙岩的考生,7月6日为厦门、漳州、泉州的考生。 第十五条 入闱考生按照面试、体检、体能测评顺序依次进行,且只能参加一次。各检查、测评项目当场公布结果,由考生本人在相关表格上签字确认。考生体检或面试不合格,均不安排参加后续环节检查或测评。考生对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结果如有疑义,应当场向复核组提出,由复核组进行复议,并将复议结果告知考生,复议结果为最终结论。当场未提出的,事后不再受理复议申请。 考生参加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需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或户籍证明)及复印件,居民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及考生本人页复印件,普通高中学生毕业证书(或学校毕业证明),近期免冠正面一寸不限底色彩色相片5张,以及设区市公安机关政工部门密封好的政治考察表,不得携带手机等电子设备,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 参加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的考生须现场交纳体检费现金30元,交通、食宿等其他费用自理。 第五章 政治考察 第十六条 报考公安院校公安专业的考生,除按《2024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规定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合格外,还须经公安机关政治考察合格。 第十七条 政治考察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关于做好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文件执行。 政治考察时,要参照公安机关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和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学生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生个人档案进行严格审核。若个人档案中记载出生日期、入党(团)时间、学籍、学历、经历、身份等信息的重要材料缺失、严重失实,且在规定的考察期限内考生无法补齐或者涉嫌涂改造假无法有效认定的,则政治考察结论为不合格。 第十八条 政治考察工作由考生户籍地或居住地的县级公安机关为主负责实施,设区市公安局负责审核,统一使用《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本专科招生政治考察表》(附件3,以下简称《政治考察表》)。 异地参加高考考生的政治考察工作,可由受理考察申请的公安机关向考生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公安机关发函,请其协助、配合做好考生考察工作。有报考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意愿的考生可适当提前办理政治考察手续。 第十九条 报考公安院校公安专业的考生和各级公安机关按照以下流程参加、开展政治考察工作: (一)考生应先下载打印《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考生在校表现考察表》(附件4),到所就读高中参加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二)考生可向户籍地或居住地(报考地)的公安派出所索取(从公安内网厅政治部网页“表格下载”栏下载),或者自行从福建公安公众服务网(http://gat.fujian.gov.cn)“政务公开-通知公告”栏下载打印《政治考察表》,逐项如实填写考生基本信息、“主要经历”“出国(境)情况”“受处分或者违法犯罪情况”“家庭成员情况”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栏目后,携《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考生在校表现考察表》和个人身份证件,送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派出所接受考察。 (三)县级公安机关为政治考察实施机关。公安机关派出所结合考生提交的《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考生在校表现考察表》,采取网上核查、走访调查等方式,对考生填报的上述信息和“考生本人”“考生家庭成员”等具体考察情形逐项进行核实、考察,并经负责人签字,盖派出所公章用信封密封后提交县级公安机关政工部门。 (四)县级公安机关政工部门及时组织国保、治安(户政)、刑侦、网安、法制、出入境、科通等相关警种部门,对考生《政治考察表》进行认真审查。县级公安机关政工部门综合派出所及各有关警种部门的核查意见,作出政治考察“合格”或“不合格”意见,由负责同志签字、实施机关盖章并用信封密封后提交至设区市公安局政治部审核。 (五)各设区市公安局政治部对提交的《政治考察表》认真审核把关,提出政治考察审核意见,由负责同志签字、审核机关盖章,用信封密封后通知考生领取带到面试现场交给工作人员。考生严禁私自拆封公安机关密封的《政治考察表》。 (六)省公安厅政治部综合县、市公安机关考察意见和审核意见,作出政治考察结论。 第六章 面试 第二十条 报考公安院校公安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省公安厅组织的面试并合格。面试主要从报考动机、思维表达能力、身体协调能力、心理素质等方面(面试项目见《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本专科招生面试表》,附件5),辨识考生是否适合接受公安院校教育和从事公安工作。 第七章 体检 第二十一条 报考公安院校公安专业的考生除执行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身体健康状况标准外,还须参加省公安厅组织的体检并合格。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有关规定执行。同时,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身高:男性170厘米及以上(其中报考福建警察学院的男性身高168厘米及以上),女性160厘米及以上。 (二)体重:男性体重指数(单位:千克/米2)在17.3至27.3之间(含本数,计算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一位,下同),女性在17.1至25.7之间。 (三)视力:任何一眼裸眼视力均为4.8及以上。 (四)色觉:无色盲、无色弱。 (五)外观:无少白头,无胸廓畸形,无脊柱侧弯、驼背,膝内翻股骨内髁间距离不超过7厘米,膝外翻胫骨内踝间距离不超过7厘米,无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身体无影响功能的瘢痕,面颈部无瘢痕,无下肢静脉曲张,无腋臭,共同性内、外斜视不超过15度,无唇、腭裂或唇裂术后有明显瘢痕。 第二十二条 省公安厅政治部协调监督具有二级甲等以上资质的医疗机构承担体检工作。承担体检工作的医疗机构参考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高考体检表等材料,在对考生填写申报的《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本专科招生患病经历申报表》(附件6)等材料进行审核的基础上,对考生的身高、体重、外观、血压、视力、色觉、听力和嗅觉等重点项目(具体体检项目见《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本专科招生体检表》,附件7)进行现场检查,作出体检意见。省公安厅政治部根据医生的体检意见综合作出体检结论。 第八章 体能测评 第二十三条 报考公安院校公安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省公安厅组织的体能测评并合格。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如下: (一)50米跑。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9.2秒,女性≤10.4秒; (二)立定跳远。可测次数:3次,合格标准:男性≥2.05米,女性≥1.5米; (三)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4分35秒,女性≤4分36秒; (四)引体向上(男)/仰卧起坐(女)。可测次数:1次,合格标准:男性≥9次/分钟,女性≥25次/分钟。 4个项目应当全部进行测评,有3个以上达标的,体能测评结论为合格,由负责体能测评的裁判长在《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本专科招生体能测评表》(附件8)作出测评意见,省公安厅政治部综合作出体能测评结论。 第九章 录取 第二十四条 报考公安院校公安专业的考生,参加普通高等院校统一招生考试,安排在本科提前批录取,投档成绩需达到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第二十五条 入闱且经政治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均合格的全部考生名单于7月7日18时前一次性报送省教育考试院和公安部人事训练局,并送有关公安院校脱敏脱密后供考生查询。 第二十六条 省教育考试院根据省公安厅政治部提供的政治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均合格考生名单,提前批常规志愿第一志愿分别按科目组类别和男、女招生计划数的1:1.2比例投档(其中福建警察学院公安专业按面向设区市的科目组类别和男、女招生计划数的1:1.2比例投档)。 公安院校按照核定公布的招生章程和招生计划,根据考生志愿、高考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审档后择优录取。拟录取考生名单由招生院校对姓名、专业等信息脱敏脱密后供考生查询。 第二十七条 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经报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同意后,及时在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上公布,通过公开征集志愿录取。 征集志愿只面向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报考资格条件,参加省公安厅政治部组织的政治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结论均合格,且提前批常规志愿第一志愿与未完成招生计划为同一院校专业组的考生。 第二十八条 录取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及时向省公安厅政治部提供各公安院校录取的公安专业考生名单。 第十章 入学复审复查 第二十九条 被录取考生的政治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制式表格等材料,在考生录取后1个月内送有关公安院校存入学生档案。 第三十条 相关公安院校在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学生入学后2个月内,按照有关规定开展报考资格复审、生源地复核、入警就业面向复核,政治考察复查、档案复审和体检复检等复审复查工作。复审复查合格的,予以注册学籍;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三十一条 相关公安院校及时将复审复查工作情况分送省公安厅政治部和省教育考试院,抄报公安部人事训练局。省公安厅政治部会同省教育考试院、公安院校做好因复查不合格而被取消入学资格学生的相关后续工作,并同步核查问题,严肃追究责任。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公安部人事训练局负责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工作的统筹指导,省公安厅政治部在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组织相关公安院校和市、县两级公安机关按照职责任务负责具体实施,公安督察、招生监察部门负责监督。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由福建省公安厅政治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负责解释。 附件:1.2024年公安部所属高等学校及浙江警察学院公安专业在闽招生计划表 2.2024年福建警察学院公安、司法警察专业招生计划表 3.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本专科招生政治考察表 4.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考生在校表现考察表 5.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本专科招生面试表 6.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本专科招生患病经历申报表 7.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本专科招生体检表 8.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本专科招生体能测评表 (点击下载附件)
[广西] 2024年广西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理论考试公告
2024年广西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理论考试定于9月21日至22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时间安排(一)报名时间:7月22日9:00至26日17:00。(二)交费时间:7月22日9:00至27日17:00。(三)信息更正申请受理截止时间:8月29日17:00。(四)《准考证》打印时间:9月16日9:00至9月22日17:00。(五)发票申领时间:9月16日9:00起。(六)考试时间:9月21日至22日。(七)成绩查询及复核申请的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 二、报考对象已完成广西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具有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此为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条件),但尚未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理论考试合格成绩的广西高等学校教师岗位教师,免考人员和不得报考人员除外。(一)免考人员。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明确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和理论考试免修免考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桂教师范〔2012〕12号)规定,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免考相关课程。1.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的高等学校在编在岗教学人员,申请高校教师资格可以免考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理论考试4门课程。2.凡是在高等学校教育专业学科门类本科及以上毕业的人员,在校学习期间修学过《高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课程(注:以学生成绩登记表显示的课程名称为“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为准),并考试成绩合格,可以申请免考《高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2门课程。如果在“教育学”“心理学”前面没有冠以“高等教育”4字的,则不属于免考范围。免考人员无需报名,也无需办理免考手续,如进行报名和交费,则视为本人自愿参加考试,所交纳的考试费不予退还。如对自身是否符合免考条件有疑问的,请咨询本校人事管理部门。(二)不得报考人员。1.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2.被撤销教师资格未满5年的。3.被给予不得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处理且期限未满的。有以上情形之一的人员,已经报名交费的,报名无效;已经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无效。三、报名事项(一)网上报名。 1.考生(指报考对象,下同)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s://www.gxeea.cn,下同)“系统导航→考试报名→广西高校教师资格考试综合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按照步骤和要求填写信息进行报名,逾期不安排补报名。报名流程图见附件。2.考生须一次性勾选需要报考的科目,交费后不能再更改。3.考试设置南宁市和桂林市2个考区,考生可任选其中1个考区报考。4.考生须对本人的报考信息负责。如报名交费完成后,以学历不符合认定条件或符合免考条件等申请退费的,不予受理和退费。(二)岗前培训核验。考生注册后,报名系统将考生信息与广西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结果进行核验,确认考生是否已完成岗前培训。核验通过的,可继续填报个人信息进行报名;核验不通过的,须在7月26日12:00前上传已参加岗前培训的证明材料提交审核。不按时提交材料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考生提交证明材料后至报名截止时间前,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审核结果。证明材料审核通过的,及时填写个人信息进行报名;审核不通过的,没有资格报名。(三)报名信息更正。1.考试科目信息有误或需要更换考区的,在交费前考生可自行修改,交费后不能再更改。2.有效证件号码有误的,考生不得自行修改,须联系系统技术人员提交更正申请,联系电话:0773-5805686。3.除有效证件号码外的其他个人信息有误的,报名截止时间前,考生均可自行修改;报名截止后,请联系本校教师资格考试管理部门进行修改。考生个人信息更正申请受理截止时间为8月29日17:00,过期一律不予受理。(四)交费。考生须在交费截止时间前登录报名系统支付考试费,不安排现场交费。逾期不交费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报名,不安排补交费。报名成功后,除政府行为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外,概不退费。考试费按《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 财政厅关于改革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桂价费〔2016〕79号)及“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各科考试费的收费标准为:《高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68元/科;《高等教育法规概论》和《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72元/科。(五)发票申领。考生需领取考试费用发票的,可于9月16日9:00起,登录报名系统申请领取电子发票。考生在申请领取电子发票时,须检查确认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填写准确。不领取发票不影响考生参加考试。四、考试事项(一)考试采用纸笔考试模式,具体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考试方式安排如下:日期时间考试科目考试方式9月21日(周六)9:00-11:00高等教育心理学闭卷14:30-16:30高等教育学闭卷9月22日(周日)9:00-11:00高等教育法规概论开卷14:30-16:30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开卷(二)打印《准考证》。9月16日9:00起,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三)违规处理。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为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认定和处理。如考试违规行为被认定为作弊的,将被处以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同时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罚。如在考试过程中有组织作弊、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的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五、其他事项(一)考生可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考试命题-高校教师资格理论考试命题”查阅各学科考试大纲与说明(2022年版)。(二)考试科目使用的教材名称分别为:《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法规概论》《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版本均为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9年6月第1版。(三)开卷考试科目允许考生携带的教材为当场考试科目所指定的正版教材原件,且教材内不能夹带纸条和其他物品,所带教材仅限本人使用。如携带的教材为非正版教材原件,不能带进考场参加考试,否则按考试违纪处理。(四)考生凭报名填写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未尽事宜,考生可持续关注我院网站、“柳园清风”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相关信息。 附件:报名流程图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2024年6月20日附件报名流程图
[广东] 2024年9月(第74次)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广东考区报考简章
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ational Computer Rank Examination,简称NCRE)是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主办,面向社会,用于考查应试人员计算机应用知识和能力的全国性计算机水平考试体系。一、考试时间及开考科目(一)考试时间2024年9月(第74次)NCRE考试时间为9月21日至23日,每天8:00—19:00分批进行,考生参加考试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二)开考科目开考科目、考试大纲及教程目录见附件1。二、报考事宜(一)报考条件报名者不受年龄、职业、学历等背景的限制,均可根据自己学习情况和实际能力选考相应的级别和科目。同次考试同一考生只能在一个省级承办机构的一个考点报名,最多可报3个科目,且不允许重复报考同一个科目。考生报名时须填写有效身份证件号码,有效身份证件指包括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护照。(二)报名方式及时间NCRE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24年6月26日10:00至2024年7月1日16:00。(三)报考费用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全省教育部门教育考试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22〕442号),NCRE一级至四级的报考费为137元,报考费实行网上缴交。(四)考生报名流程考生登录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报名系统(https://ncre-bm.neea.cn或https://ncre-bm.neea.edu.cn),选择相应的考点进行网上报名、缴费,具体报名流程见附件2。(五)考生入场考生入场将采用人脸识别身份验证,请考生严格按照考试时间配合考点做好人脸识别身份验证。三、成绩与证书(一)成绩NCRE考试成绩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评定,并以等第形式公布,分为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等:90-100分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60-79分为及格、0-59分为不及格。成绩查询方式:1.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www.neea.edu.cn/)查询。2.关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号gdsksy查询。3.通过微信搜索进入“广东招考在线”小程序,点击“成绩查询”,选择考生对应的考试类别,按提示查询。(二)证书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设计、印制、颁发《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合格证书》。考试成绩优秀者,在合格证书上注明“优秀”字样;考试成绩良好者,在合格证书上注明“良好”字样;考试成绩及格者,在合格证书上注明“合格”字样。合格证书全国通用,其真实性、有效性可向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查询。所有符合取证条件的考生都将获得电子证书,考生可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www.neea.edu.cn/)查询下载。考生如对考试成绩有疑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向所在考点提出书面申请,逾期不予受理。成绩复查申请由市招生考试部门汇总后报省教育考试院,复查结果由考点通知考生。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需补办合格证明书可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www.neea.edu.cn/),按有关指引进行补办申请。补办的合格证明书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直接寄给申请人。附件:1.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体系2.考生报名流程3.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报名常见问题及解答4.2024年9月广东省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考点名单广东省教育考试院2024年6月20日 查看附件
[河北] 河北省2024年下半年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报名公告
为做好2024年下半年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与考试时间 (一)报名时间:6月25日9:00至7月3日17:00 (二)准考证打印时间:9月16日9:00开始 (三)考试时间:9月21日至23日,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二、报名事项说明 (一)报名条件 考生不受年龄、职业、学历等条件的限制,均可根据自己学习和使用计算机的实际情况,选考不同等级不同科目的考试。同次考试每名考生最多可报3个科目,不得单次考试重复报考同一科目。 考点根据本学校机房设备情况等设定本考点的考试日期、开考科目、报名容量(即机位数)、每位考生限报科次。考点机位报满后,不再接收考生报名。 (二)报名方式 考生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www.neea.edu.cn)点击进入“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项目,按照相关提示完成信息填写、照片上传、缴费等步骤。 (三)报名费用 一级45元;二级、三级80元;四级45元。 (四)电子照片要求 考生上传的电子照片将来用于合格证书,须为考生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半身证件照。照片像素最小为192×144(高×宽),成像区最小为48mm×33mm(高×宽)。成像区上下要求头上部空1/10,头部占7/10,肩部占1/5,左右各空1/10 。照片文件应为JPEG格式,扩展名为jpg。照片文件大小要求:20KB-200KB。 三、级别和科目 考试大纲及教程目录请查看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www.neea.edu.cn)。 四、考试成绩及证书 (一)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以等第形式公布考试结果,成绩等第共分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等。 (二)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成绩一般于考试结束30个工作日后(遇到国家法定节假日顺延)公布,考生可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查询本人当次考试成绩。考生对当次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于成绩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向所在考点提出复查申请。 (三)所有符合取证条件的考生都将获得电子证书,不下发纸质版证书。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请考生认真核对姓名、身份证号等重要报名信息,未能一次性完成报名时,可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再次登录报名系统,继续填报或修改相关信息完成报名。一旦网上缴费成功,不能修改任何报考信息或退考。 (二)单次考试每名考生最多可报3个科目,严禁考生单次考试重复报考同一科目,重复报名考试者将按照违规处理。 (三)同次考试考生只能在同一省级承办机构报名,不允许跨省报考,否则将按违规进行处理。 (四)考生入场将使用金属探测器和智能安检门进行安检,手机等通信设备及背包等非考试用品一律不得带入考试封闭区域,如有携带需在安检前集中存放。考试当天根据天气情况穿戴合适衣物,尽量不要穿戴含金属的衣服、鞋帽等,不佩戴金属手镯、项链等饰品,不要携带钥匙、磁卡、充电宝等含有金属材质的物品,以免因安检耽误入场时间。请考生及时关注考试期间交通路况信息和天气预报信息,务必提前半小时到达考试区域入口,合理做好出行规划和安排所携带考试用品。 (五)考生参加考试时需通过人脸识别身份验证,考试期间,将对全部考场等考试区域全程、全方位视频监控、录像,并在考试结束后进行录像回放复查,考生如有违纪作弊行为,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违规行为录入考生违规数据库,接受社会有关方面查询,并通报本人所在单位或学校。考试期间随身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无论使用与否均按作弊处理;在考试中组织团伙作弊的,使用手机等通讯设备向考场外发送、传递及接收试题(答案)信息实施作弊的,伪造证件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参加考试的,一律给予停考3年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请广大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 附件: 1.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级别科目设置及证书体系 2.河北省2024年下半年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考点信息表 河北省教育考试院 2024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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