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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 关于印发《广东省2024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招生委员会、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属高中阶段学校,有关高等院校: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粤教考〔2023〕14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粤教基函〔2020〕3号)精神,我们制订了《广东省2024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一)提高认识。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注度高,政策性强。要提高政治站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按照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加强工作统筹谋划,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教育评价改革,发展素质教育,积极稳妥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强考试招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确保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安全、有序实施,选拔和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二)落实责任。各市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各级招生委员会主要负责同志要加强本辖区高中阶段招生工作组织领导和统筹管理,对考试招生重大事项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察,层层压实工作责任。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考试招生、督导等职能部门要各负其责,加强协调联动,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做好招生工作部署,制订招生工作具体方案,加强考试招生录取管理,将国家和省的要求落到实处。要将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纳入办学质量评价,强化绩效考核。各市应于5月20日前将招生工作的政策文件以及秋季开学两周内将招生工作总结分别报省教育厅基信处、职终处、省教育考试院考试招生二处。二、积极稳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一)稳妥推进改革。各市要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稳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根据国家和省的要求,因地制宜细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和年度招生录取工作方案,建立和完善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中考”)成绩、结合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加强全流程全员模拟演练,精心做好考生志愿填报指导、投档录取等各个环节工作,确保改革落地落实。(二)扎实做好中高职贯通(含五年一贯制和三二分段)招生改革试点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1〕36号)等文件要求,我省今年继续在部分高职院校的艺术、体育、护理、学前教育、小学教育以及部分技术含量高、培养周期长的专业中,开展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以下简称“五年一贯制”)单独招生考试改革工作,招生对象为具有广东省户籍或持有外省户籍的来粤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且符合所在地市2024年中考报名条件以及高职转段时符合有关高校当年录取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各有关高职院校要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积极稳妥地开展五年一贯制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各市招生部门要积极开展招生政策宣传和解读,认真组织好各中学开展报名工作,确保每一位应届初中毕业生及家长都了解政策,熟悉流程,顺利应考。五年一贯制招生学校、招生计划和录取方式另文通知。继续扩大中职毕业生升学的比例,扎实推进中高职贯通培养三二分段的招生工作。各市要认真做好政策解读和招生宣传工作,将三二分段招生统一纳入高中阶段招生工作。按照文件要求,督促各初中学校在发动初中毕业生参加三二分段招生的报名工作上主动作为;中职学校、技工院校要提前做好招生简章的宣传和计划编报工作,按照依据中考成绩,结合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的招生办法,及时、准确在省中招服务平台完成新生录取备案工作,并将新生录取名册提交对口高职院校备案。高职院校要高度重视过程性转段选拔考核工作,在中职学段入学后一个月内向考生公布招生章程和转段考核工作方案。要严格审核报考资格,会同对口中职学校、技工院校共同做好转段考核工作,规范应用专业技能课程证书和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做好高职学段的录取工作,确保招生“公平、公正、公开”。符合高职院校录取条件的学生,只能参加三二分段的录取,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学生,按照教学计划完成中职第三学年的学习,可参加其他类型的高等院校招生考试。三二分段招生学校、招生计划和录取方式另文通知。三、促进高中阶段学校入学机会公平(一)落实优质高中阶段学校名额分配政策。每所公办优质高中学校(含外语、体育和艺术类学校)要安排不低于50%的招生名额,按中考报名学生总数(除不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数等),直接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学校(含民办),并适当向薄弱初中、农村初中倾斜。名额分配招生采用单独批次、单独录取的招生办法。各市各校要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名额分配录取比例不低于总招生数的50%。有关高中阶段学校要统筹做好名额分配考生的培养工作,针对不同学生的特点,积极采取学业辅导等方式,帮助名额分配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二)落实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政策。积极稳妥落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地参加中考的相关政策,珠三角9市要积极完善并进一步落实港澳居民或其随迁子女在粤参加中考的政策。要优化资格审核程序,积极创造条件,在统筹考虑随迁子女升学考试需求和教育资源承载能力的基础上,探索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都能在当地参加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并与当地户籍考生同等录取的办法。对于因特殊原因不符合流入地报考条件的考生,流入地考招机构要主动协调流出地予以稳妥解决,原则上回流出地参加高中阶段学校考试和招生。中职学校未经省教育厅批准纳入计划,不得到外省招收应往届初高中毕业生,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督促所属中职学校严格执行公布的跨省招生计划。(三)加强中职学校、技工院校招生录取工作。完善中职学校、技工院校招生入学机制,优质中职学校、技工院校可实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加大职业教育方针政策、办学情况、教育成果等方面的宣传力度,积极拓宽生源渠道,广泛招收应往届初高中毕业未升学学生、进城务工人员及其随迁子女、港澳居民或其随迁子女、下岗职工、返乡农民工等城乡劳动者就读中职学校、技工院校。中职学校、技工院校招收有实践经历人员,可实行注册入学的办法,由招生学校自主组织生源,招生部门通过统一招生平台备案。要根据学校专业设置和区域产业结构,统筹安排珠三角中职学校跨市招收粤东西北地区学生,加大优质中等职业学校招收粤东西北地区学生的比例。(四)规范特殊群体招生1.清理规范录取加分或优待政策。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粤教考〔2023〕14号),全面清理加分项目,取消国家规定以外的所有加分项目,严格控制加分分值。规范执行国家规定的特殊群体等加分或优待政策,严禁以任何方式扩大范围。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或优待政策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不得与其他项目分值累加。所有拟享受加分或优待政策的考生都须自行进行申报。严禁将各类竞赛获奖情况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加分依据,相关特长和表现计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2.完善加分或优待考生资格审核公示机制。各市及招生学校要规范加分或优待考生信息公示的内容、程序、时间等要求,向社会明确告知公示网站。主动公开加分或优待办法、拟加分或优待考生的资格信息和最终录取结果,做到详实、准确、及时公示。公示内容须包括拟加分或优待考生的姓名、性别、所在中学、加分或优待项目、优待或加分分值及审核单位等。中学还须在校园通知栏以及加分或优待考生所在班级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网上公示信息须保留到当年年底。未经公示或未按要求公示的考生及其加分或优待项目、分值,不得计入投档成绩并使用。(五)进一步完善和规范自主招生。高中学校要根据自身办学目标、定位和特色制订自主招生方案(含学校招生范围、计划、标准、办法和程序等)。公办学校自主招生比例控制在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的10%以内,选拔具有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体育、艺术、科技等特长特色类型招生均纳入自主招生范围。各市除体育、艺术和小语种3种类型可在本市范围招生外,其他类型自主招生应落实属地招生政策,在规定的属地范围内招生。承担国家特殊人才培养任务的普通高中及省属学校,按批准的办法招生。自主招生方案须提前向社会公布同时报学校主管部门备案。高中学校要根据招生方案、中考成绩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情况,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结束后开展自主招生,主动及时公开自主招生的各环节重要信息和录取结果。严禁将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竞赛成绩作为自主招生资格前置条件和录取依据,严禁以自主招生名义变相“掐尖”、提前招生等。各市要严格审核学校自主招生章程,规范自主招生的办法与程序。加强对自主招生各环节的监督,做到规范有序、公开透明。四、严格招生录取管理各市要加大统筹管理力度,按照国家和省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和管理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招生政策及工作实施细则,加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管理,规范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秩序,严肃招生工作纪律,切实保障教育公平公正,维护良好的教育生态,维护教育工作形象。(一)严格计划管理。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的文件要求,科学制订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并严格实施,推动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各市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按照管理权限,认真做好招生计划编制工作,统一审批学校招生计划;普通高中学位资源不足的地市,由生源输出地和输入地市教育行政部门联合报省教育厅备案后安排跨地市招生计划。跨地市的中职学校转移招生计划由省统一公布,生源输出地要主动对接有关地市,共同做好招生宣传组织工作。中高职贯通培养(含五年一贯制和三二分段)招生计划由省统一审核和公布。各招生学校应严格按照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核定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范围、时间、标准和方式进行统一招生,不得随意更改招生计划,增强招生计划的透明度和严肃性。(二)加强招生管理。各市要严格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属地招生和公民同招政策,地处县域(包括县、不设区的市)的公办普通高中应在本县域内招生;地处设区市城区的公办普通高中应在所在区或地市教育部门批准的若干城区内招生。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纳入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招生范围应与所在地公办普通高中保持一致。对于普通高中学位资源不足的县(市、区),由地市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县(市、区)教育部门的申请,统筹调配全市学位资源,合理安排各高中学校招生计划。民办普通高中生源不足的,可由所属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在辖区内统筹调剂安排招生计划。市属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范围应与所在地其他公办普通高中相同;对于过去市属普通高中跨区域招生的地方,应减少市属学校跨区域分配指标,力争实现属地招生。公民办普通高中要严格执行审批机关统一批准的年度招生计划、范围、标准和方式,做到同步招生。各普通高中学校不得违规跨地市招生,不得违规招收未在本地市参加中考的学生。严禁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免试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严禁普通高中学校通过微信公众号或微信小程序等其他渠道收集学生有关报读意愿以及个人相关信息。严禁学校间混合招生、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严禁民办学校以公办学校名义招揽生源;严禁未经录取,提前发放录取通知书、预录通知书,提前收取“预留学位费”;严禁利用中介机构非法招生;严禁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高额物资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挖抢县中优质生源;严禁普通高中招收已被中等职业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严禁招生乱收费和有偿招生。各中职学校、技工院校不得提前招收未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初中学生,妨碍国家九年义务教育制度的实施;中职学校、技工院校不得以普通高中学校(班)等名义招收学生。要通过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和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全国技工院校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对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监控和管理,对违反规定招收的学校予以通报、取消荣誉称号,对有关责任人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对违规的民办学校除给予以上处理外,视违规情节严重程度开展联合督查,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三)严格资格审核。要用好省或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服务平台(下称“中招服务平台”),精准服务区域发展需求。充分使用中招服务平台,切实加强招生计划和录取过程管理,有效保障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招生工作同步报名、同步录取。各市要进一步加强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报名资格审核,按照本地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报名政策,严格审核考生的户籍、学籍和实际就读情况。采取有效措施标本兼治“中考移民”、跨区域招生。不得随意向县(区、市)和学校下放中招服务平台招生功能权限。对于通过非正常户籍学籍迁移、户籍学籍造假、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等手段获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资格的,要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切实维护招生秩序。(四)强化学籍管理。高中阶段学校一年级新生经审核被录取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校办理注册手续,即准入校学习,取得学籍。未经学校批准,不按学校规定期限到校办理注册者,不保留入学资格,不建立学籍。高中阶段学校要依据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招生办核准的新生录取名册注册学籍。各市教育行政、招生部门要加强中招服务平台与学籍系统的对接,录取后已经报到的学生学籍信息,必须经地市审核后在录取工作结束后一个月内,在中招服务平台备案(审核)。使用自建中招服务平台的地市,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将普通高中、中职学校、技工院校录取数据导入省中招服务平台。学籍系统不得为未经省中招服务平台备案录取的新生注册。不得出现为学生违规办理学籍接续、“空挂学籍”等情况,严禁“人籍分离”、伪造学籍、违规招收“挂读生”和变相招收“借读生”、出具虚假就读证明和自行录取新生、无学籍现象发生。要重点检查招生录取学籍接续有关工作,定期抽查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业务核办情况,及时查处、纠正学籍管理中的不规范行为,堵住违规招生漏洞。(五)深化违规招生治理。各市各校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招生政策,严肃招生工作纪律。各级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招生部门要认真落实监管责任,会同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对属地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监督检查,建立完善招生监督工作机制,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主动公布招生咨询方式、投诉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加强考试招生全程监督,严肃查处违反招生政策和纪律、扰乱招生秩序的行为,及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解决招生工作过程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化解矛盾。要以“零容忍”态度严惩招生过程中的违规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依纪依规追责问责。对不具备办学资质的学校和未经所属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异地分校、办学点,要坚决取缔招生资格。要加强招生服务平台监管,严禁被停止招生资格的学校利用平台管理漏洞进行违规招生。 五、深入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一)完善招生信息公开制度。要严格执行教育行政部门、招考机构、招生学校三级信息公开制度,认真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要求。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方式和时间,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政策、招生条件、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程序、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等招生信息,向社会明确告知公示网站,做到详实、准确、及时公示。确保招生过程公开透明,结果公平公正,自觉接受社会、利益相关者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二)认真落实公示制度。要将招生学校名单以及名额分配、自主招生、招生加分、随迁子女等的操作办法以及录取结果等在区(县)招生机构网站上予以公示。在招生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应及时上报,协调解决,保证此项工作在社会广泛监督下公开透明进行。 (三)强化招生信息安全工作。各市要高度重视信息安全防护工作,落实信息安全责任,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及时堵塞管理和技术安全漏洞。招生录取期间,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加强对重要设备、信息系统和网站的运行监控和安全监测,进一步完善防病毒、防攻击、防篡改、防瘫痪、防窃密的技术措施,确保信息系统安全可靠运行。加强考生密码发放和志愿填报等环节管理,鼓励采用手机短信验证码、动态密码等技术手段,加强考生身份验证,严防志愿被篡改。加强考生信息安全教育,提高防范意识,妥善保管个人信息,严防信息泄露或被他人操控。六、优化招生宣传和考生服务(一)加强宣传引导。各市要积极运用主流媒体和新媒体等媒介主动发声,要把中招服务平台和市、县(区)招生委员会的门户网站作为招生信息的官方发布渠道。要健全信息发布机制,重要考试招生信息须经市级考招机构主要负责同志或高中阶段学校主要负责同志审核后方可发布。要广泛宣传国家、省市的中考招生政策和学校的招生信息,做好政策解读、志愿填报、信息查询和温馨提示等服务工作,及时回应学生、家长和社会关切,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努力争取学校、家长、学生、社会的理解和支持。对群众广泛关注的敏感问题和难点问题,要有针对性地深入细致做好宣传引导。各初中学校要配合做好招生宣传工作,要将各级招生办统一的招生信息发布平台在学校门户网站显眼处提供链接,向学生提供全面的高中阶段招生政策信息,指导学生填报志愿。不得以任何形式发布虚假宣传资料和信息。要准确解读国家职业教育助学政策,对家庭经济困难考生、残疾考生、“两后生”等群体给予更多的关怀和帮助,不让一个新生因经济困难而放弃入学。要在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安排下,有序地组织中职学校、技工院校和中高职贯通的高职院校进校宣传,打通中职学校、技工院校、高职院校与初中毕业生信息沟通的“最后一公里”。要坚持正确招生舆论导向。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考“状元”和升学率,严禁给年级、班级、教师下达升学指标,不得劝学生不参加中考,不得片面将升学率与教师评优评先及职称晋升挂钩,严禁以考试成绩和升学率排名排队、表彰奖励,不得在网上发布或校园内张贴不利于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考试标语。要制订社会舆情应对处置预案,加强舆情监控,杜绝虚假招生、宣传欺骗等误导学生的行为。(二)做好招生服务保障。各市各校要积极做好志愿填报指导服务,为考生提供政策解读、信息参考和咨询指导。严禁代替学生填报志愿,不得以影响升学质量等任何理由拒绝或引导学生放弃填报志愿和参加中考。各市教育部门要联合网信、市场监管等部门,对收取高价填报志愿咨询费、面试辅导费等的中介机构、网站和微信(小程序)开展专项治理,依法依规查处虚假宣传、违规经营的有关机构。市级考招机构和高中阶段学校要公开咨询电话和违规举报电话,及时妥善处置信访问题,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七、做好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周报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高中阶段学校工作人员必须熟练掌握省中招服务平台的操作。首次使用省中招服务平台录取、暂停当年招生的中职和技工院校,须于4月1日前由市招生机构或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技工学校招生办公室向省教育考试院提出书面申请。加强中职学校、技工院校招生计划执行情况督查,及时通报省中招服务平台的录取进度,第一阶段中职招生工作结束后,各市在省中招服务平台的录取数据、完成任务情况将汇总公布。未完成中等职业学校年度招生任务且完成任务比例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的,在安排省级以上财政专项资金时将视情况予以扣减,减少其他省级以上中等职业教育有关项目的申报限额。为及时掌握各市高中阶段学校的招生进展情况,将继续实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周报制度。中职学校、技工院校招生周报从8月1日起至10月20日止,由市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职能部门分别统一填报;普通高中学校周报从8月1日起至9月8日止,由各市教育局职能部门统一填报。请有关单位及时登录省中招服务平台填报当天截止的累计招生数据(网址:https://www.eeagd.edu.cn/zkpt)。八、其他事项《广东省2024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附件1)《广东省2024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日程表》(附件2)在省教育考试院网页可以直接下载电子文档,不再印发纸质文件,也可在考试院官微查询。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市管理,涉及招生的具体问题可向当地市级教育、招生和人社部门咨询。涉及重大政策问题,可向省级教育、招生和人社部门咨询。附件:1.广东省2024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2.广东省2024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日程表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4年3月1日 下载附件
[] 九江职业大学2024年单独招生考试考生须知
一、考试时间、科目和地点安排 考试时间:2024年3月17日 文化素质(语文、数学)测试:上午08:30--09:50 职业技能测试A:上午10:20--12:00 职业技能测试B:下午14:00--15:40 其中报考我校学前教育专业的考生需额外加试一门教育与体育类专业技能(职业技能测试B科目)。 考场地点:九江市濂溪区濂溪大道88号九江职业大学(濂溪校区) 二、考场规则须知 (一)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务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考试工作场所的秩序,不得危害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进入考点须凭准考证、二代身份证接受入场安检。禁止携带各类电子通讯工具(如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录设备以及手表、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或饰品进入考点,将非考试用品放在指定位置。 (三)考生自备考试文具可用透明塑料盒或塑料袋装。基本配备为:2B涂卡铅笔,绘图铅笔(HB),0.5mm中性黑色水笔(可配替换芯),考试套尺一副(量角器、三角板),圆规,橡皮擦,透明无字垫板。超出上述品种的文具禁止带入考场。 (四)考场时钟的时间指示不作为考试时间信号,仅供考生掌握时间作参考,考试时间一律以考点统一发出的铃声信号为准。 (五)每科考前考生凭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在考场前门入口处排队等候,并依次进入考场在视频监控下自觉接受监考员的安全检查后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二代身份证放在课桌的左(或右)上方,以便查验。 (六)领到答题卡和试卷后,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时间内准确、清晰地填涂姓名、准考证号等。凡漏填、错填或书写字迹不清的答卷、答题卡影响评卷结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七)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八)必须在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开始答题。 (九)在答题卡与题号相对应的答题区域内答题,写在试卷、草稿纸上或非题号对应的答题区域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得在答卷上做任何标记。
[江西] 江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单独招生考试考生须知
江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单独招生考试时间为3月16日,考试科目为文化素质考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来一起看下吧。 一、线上确认及打印准考证 2024年3月14日-3月15日登录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s://zsw.jxgzy.cn/)点击“高职单招报考确认和打印准考证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学校单独招生考试准考证,考前须仔细阅读准考证上考生须知。 温馨提醒:准考证是考生入校参加考试的重要凭证,请各位考生一定要提前打印好准考证,并妥善保管。 二、考试安排 (一)考试时间 1.普通类专业组考试时间: 序号 考试科目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备注 1 文化素质考试 3月16日 9:00-12:10 中途不出考场 2 职业适应性测试 2.纺织服装类专业组考试时间: 序号 考试科目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备注 1 文化素质考试 3月16日 9:00-10:40 笔试 2 专业技能测试 3月16日 11:10-12:10 电脑机试 3.所有报考空中乘务专业志愿的考生请于3月16日12:40进入考场,面试时间为13:00-16:00在瑶湖教学楼北楼面试(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将不被该专业录取)。 考试地点 1.瑶湖校区(南昌市高新区天祥大道388号) 2.青山湖校区(南昌市青山湖北大道1988号) 3.南昌工程学院(南昌市高新区天祥大道289号) 备注: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考点信息为准。 三、公共交通乘车路线 (一)瑶湖校区到校路线 1.公交:市内可乘坐公交871路、220路或867路到“江西工业学院”(瑶湖校区)站下。 2.地铁:乘坐地铁1号线到“奥体中心”站下,由4号出口转乘公交871路、220路或867路到“江西工业学院”(瑶湖校区)站。 (二)青山湖校区到校路线 1.公交:市内可乘坐216路公交车到“塘山新村”站下。 2.地铁:乘坐地铁4号线到“民园路西”站下,由4号出口站后步行10分钟左右。南昌火车站可先乘坐地铁2号线,再换乘4号线。 (三)南昌工程学院到校路线 1.公交:市内可乘坐公交871路、220路或867路到“南昌工程学院”站下。 2.地铁:乘地铁1号线至“奥体中心”站下,由4号出口转乘871路、220路或867路公交到“南昌工程学院”站下。 四、入校要求 1.考生入校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纸质稿)进入校园。 2.考试期间,家长及考生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校园,所有考生从学校正大门步行进入校园。 3.考生无需提前到校现场确认,确需到校提前查看考场,请于3月15日下午14:00-16:30期间,本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纸质稿)入校,其余陪同人员不得入校。 4.入校时间:考生考试当天上午7:30开始可入校,8:15后可进入考试考场,开考后超过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请各位考生提前合理安排好出行时间,为避免交通堵塞,建议考生开考前半小时到校候考。 5.本次单招考试不安排接送站,不统一安排食宿。请考生自行到校。考试结束后合理安排返程,不在公共场合长时间逗留。 五、考试规则及录取安排 (一)考试规则 1.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入场,考试期间不允许提前交卷。 2.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出现不适症状,应立即举手向监考人员报告,由监考人员按相关规定处理。 3.第一场考试前,考生须在考场统一签订《江西省2024年高职单招考生诚信报考承诺书》; 4.考试期间,请严格遵守考试规定。如发现舞弊行为,将取消录取资格。 (二)录取安排 1.考生可于3月22日(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登入江西工业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w.jxgzy.cn/)查询本人的考试成绩。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可按要求申请复核。 2.考生可于3月30日前,登入江西工业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w.jxgzy.cn/)查询拟录取情况。 3.考生于4月10日开始,登入江西工业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w.jxgzy.cn/)查询正式录取结果。 4.4月底前,邮寄本校印制的录取通知书。 (三)特别提示 1.考生一经录取不得再参加江西省2024年普通高考招生考试,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 2.高职单招考生录取后及在校就读期间,按省教育厅规定不得转学和调换就读专业。 3.所有单招录取的考生须参加所在县(区)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的高考体检。 4.符合“免试、加分条件”的考生须于2024年3月15日之前,按学校2024年单独招生考试免试、加分认定流程(要求详见学校招生信息网)将本人认定材料发至指定邮箱:zjc@jxgzy.cn,超过规定时间不再受理相关材料的认定。 六、其他未尽事宜,请关注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zsw.jxgzy.cn/)以后期相关通知为准。
[湖南] 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单招考试准考证时间
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单招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为3月14日9:00—3月17日17:00,来一起看下吧。 打印时间:2024年3月14日9:00—3月17日17:00。 打印流程:请务必使用电脑打开招生信息网进行准考证打印,手机端访问暂不支持准考证打印。 1、登录www.hnmmc.cn:85 ,进入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 2、点击首页左侧的“准考证打印”。 3、进入单招准考证打印页面,用户名输入考生号后10位,密码输入身份证号后6位,点击“提交打印”。 4、核对信息无误后,点击“打印”。如发现准考证信息有误,请拨打电话:0731-84028686、0731-84028681。
[福建] 2024年福建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福建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时间为3月下旬,志愿填报时间为4月11日8:00至18:00,高职批为4月16日8:00至4月17日18:00,来一起看下吧。 一、考试安排 高职分类招考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评价方式。 (一)中职学校类考生 1.中职学校类考生依据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使用其在2023年6月参加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德育、语文、数学、英语)和专业基础知识的合格性、等级性考试成绩。 2.职业技能测试工作实行“省招委会、省教育厅统一领导,省教育考试院统筹管理,主考院校组织实施”的管理体制。职业技能测试的命题制卷、试卷保管、组织测试、成绩评定和成绩发布等具体工作由各主考院校(名单见附件)按照《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福建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职业技能测试考试大纲(试行)的通知》(闽教学〔2020〕1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面向中职毕业生职业技能测试考务管理办法的通知》(闽教考〔2020〕4号)执行。各主考院校根据测试工作需要,可自行选定若干合作院校或设置若干考点。 3.职业技能测试于2024年3月中下旬举行,相应类别的具体测试时间以各主考院校公布的时间为准。 (二)普通高中类考生 1.普通高中类考生依据福建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及职业适应性测试结果择优录取。对于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或同等学力人员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按《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23〕31号)规定执行。 2.普通高中类考生将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主要考查考生的职业意识、职业潜质和职业素养等。考生在填报专科批次常规志愿时,须在该网页上先行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题型为选择题)后,方可填报专科批次常规志愿。 (三)特殊群体类考生 1.退役士兵、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高素质农民等特殊群体类考生依据福建省统一组织的特殊群体类考生文化素质考试成绩,参考职业适应性测试结果择优录取。 2.特殊群体类考生文化素质考试科目为语文和数学两门,依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大纲(修订)的通知》(闽教考〔2021〕1号)中语文、数学考试大纲命题,采用笔试考试,每门成绩满分150分,总分满分为300分。考试时间安排在2024年3月30日14:30—16:30进行,实行语文、数学同场合卷考试,考试时长120分钟,考点设在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 3.特殊群体类考生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填报专科批次常规志愿时,须在该网页上先行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题型为选择题),方可填报专科批次常规志愿。 二、志愿填报 (一)志愿设置 1.中职学校类考生:中职学校类考生录取分为本科批次和高职(专科)批次,其中本科批次设20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专业的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高职(专科)批次的常规志愿设30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专业志愿、征求志愿设20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专业志愿。 2.普通高中类考生和特殊群体类考生:普通高中类考生和特殊群体类考生录取设高职(专科)批次,其中常规志愿设30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专业志愿、征求志愿设20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专业志愿。 (二)填报时间 1.中职学校类考生招生的本科批次常规志愿,于4月11日8:00至18:00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www.eeafj.cn)填报,征求志愿于4月13日8:00至18:00填报。 2.面向全体考生的高职(专科)批次常规志愿,于4月16日8:00至4月17日18:00填报,征求志愿于4月21日8:00至18:00填报。 3.考生应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填报志愿,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责任。志愿填报时间截止后,网上填报志愿系统自动关闭。考生本人未按时填报志愿,或因疏漏、失误造成的其他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录取安排 (1)投档录取 1.各批次录取分别先组织实施常规志愿录取。中职学校类考生高职(专科)批次常规志愿录取前先进行获得免试资格考生的录取,再进行高职(专科)批次常规志愿录取。 2.各批次常规志愿录取结束后,公布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组织考生填报征求志愿并录取。征求志愿录取结束后仍未完成的招生计划,不再组织征求志愿录取。 3.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原则上均按招生计划数的100%实行专业志愿平行投档。招生院校根据我省招生政策和学校招生章程规定的录取规则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录取。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2024年普通高考和录取。 4.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总成绩相同的考生,先按符合录取照顾政策同等优先进行排序,中职学校类考生再按专业基础知识、职业技能测试、公共基础知识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确定考生位次;普通高中类考生再按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确定考生位次;特殊群体类考生再按语文、数学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确定考生位次。如果仍然同分,则认可录取系统的投档结果。如果因同分造成同一院校专业投档人数超过计划数,超过部分一并录取。 5.2024届中职学校类考生和普通高中类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作为录取的参考。 6.享受录取照顾政策的考生应参加相应批次的志愿填报和录取。对于已参加报名并取得考生号,在录取照顾资格申报时间结束后至2024年6月30日前才获得相关大赛录取照顾资格的未被录取考生,可由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按规定补录取,其他考生不再调整录取。 (2)录取照顾政策 1.考生可享受当年普通高考录取照顾政策。 2.代表我省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中国技能大赛(国家级一类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或前10名)以及福建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福建省选拔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班学生,报考相关对口专科专业的,可予以免试录取。 3.获得福建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班学生,报考相关对口专科专业的,可免予职业技能测试,其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按满分计,同时录取总成绩加5分。 4.获得福建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班学生,报考相关对口专科专业的,可免予职业技能测试,其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按满分计。 同一考生如符合以上多项录取照顾政策条件的,只能享受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享受录取照顾政策考生资格实行省教育考试院,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及考生所在学校四级公示,学校还须公示到考生所在班级。 附件:2024年福建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职业技能测试主考院校名单
[湖南] 湖南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单招考试准考证打印方式及步骤
[湖南] 湖南有色金属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单招考试须知
一、请考生提前到达考点候考,开考3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终考前不允许提前交卷退场。因全省考试时间集中在3月16日-17日两天,株洲职教大学城单招参考考生较多,交通可能造成拥挤,建议绿色出行,乘坐公共交通,路途较远的考生提前1天到达株洲,入住考点附近酒店。考试当天务必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按时参加考试。 二、请认真查看资格审查结果,学院已于2024年3月10日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示考生资格审查结果及考试类别、考试时间,请认真查看并确认本人的考试类别、打印准考证及考试时间。 三、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符合考试资格的第一志愿考生于2024年3月14日-3月16日在我院官方微信公众号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考试时间为3月16日-17日,B类、C类考生考试时间为3月16日,A类考生考试时间为3月17日,各科目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 四、请考生根据自己的考试时间提前预订往返车票,学校位于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学林街道香樟社区明礼路197号(株洲市石峰区职教大学城盘龙路88号),考生可选择高铁、城铁(大丰站)、火车、长途汽车抵达株洲。 五、请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考试结束后及时返家,不在外逗留,返家途中注意安全。 六、如有未尽事宜,请致电咨询,电话: 0731-22713033、22713066、22713079。同时请注意关注学院官网、公众号发布的信息,并保持本人登记联系方式畅通。
[] 2024年长沙职业技术学院打印准考证操作指南
准考证打印将于3月15日0时开放,3月16日9时关闭! 第1步:关注学校微信公众号 扫描上方二维码关注学校微信公众号 通过公众号菜单“准考证打印”进入单招准考证打印系统 第2步:阅读准考证打印须知 考生须在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综合信息平台(网址 https://ks.hneao.cn)或"潇湘高考"APP报考我院,并完成缴费,方可打印准考证。 第3步:下载打印准考证 支付完成后,点击“打印准考证”按钮可以下载准考证,下载提供三种方式:下载到手机、下载到电脑、发送到电子信箱。 方式一:下载到手机。 点击“下载到手机”按钮,可将准考证文件保存到手机上,在电脑上连接手机数据线复制到电脑中再打印。 方式二:下载到电脑 登录下载网址,填写下载口令,点击“下载打印”按钮显示准考证,在连接有打印机电脑上或者前往打印店打印。 方式三:发送到电子信箱 也可绑定自己的电子邮箱,点击“发送到电子邮箱”按钮将准考证发送到自己的电子邮箱,在连接有打印机电脑上或者前往打印店打印。
[上海] 2024年上海市部分普通高校专科层次自主招生网上缴费时间
2024年上海市部分普通高校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网上缴费将于3月15日开始 ,考生可以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edu.cn)进行网上缴费。 2024年上海市部分普通高校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已完成志愿填报工作。 志愿填报成功的考生,须于3月15日(星期五)9:00-20:00、3月16日(星期六)9:00-15:00期间,登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edu.cn)进行网上缴费。 请考生务必在3月16日15:00前完成缴费,过时网上缴费系统将关闭,未缴费考生将不具备专科自主招生考试和录取资格。 附件:2024年上海市部分普通高校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网上缴费操作指南
[上海]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考院中招〔2024〕3号)
各区、后方基地考试招生机构:依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转发<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沪教委基〔2023〕38号)要求,为统筹做好考试招生工作,现就 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5月等级性考试和6月合格性考试报名工作安排如下:一、考试科目和时间(一)5月等级性考试考试日期考试时间等级性考试科目5月5日(星期日)9:00-10:00化学13:00-14:00思想政治15:30-16:30物理5月6日(星期一)9:00-10:00历史13:00-14:00地理15:30-16:30生物学(二)6月合格性考试考试日期考试时间合格性考试科目5月20日(星期一)-5月24日(星期五)物理、化学、生物学技能操作测试6月28日(星期五)9:00-10:00化学13:00-14:00思想政治15:30-16:30物理6月29日(星期六)9:00-10:00历史13:00-14:00地理15:30-16:30生物学6月30日(星期日)8:00起开考信息技术其中,物理、化学、生物学技能操作测试,以及信息技术科目的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二、报名与报考组织 (一)报名报考方式各区、后方基地考试招生机构(以下简称“区招考机构”)通过登录上海市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考试管理系统”)组织本区普通高中在籍在读学生(以下简称“在校生”),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在校学生、年满18周岁的社会人员、取得初中毕业或结业证书的社会人员(以下简称“其他考生”)的报名和报考工作。1.在校生报名报考在校生报名报考和相关信息确认时间为:3月25日至3月30日。学生通过其学籍所在学校集体报名报考,其基本信息由本市普通高中学籍管理系统提供。各学校根据所在区安排的时间组织本校学生对报名报考信息进行确认。若学生基本信息有误,可向其学籍所在学校提出更改申请,按上海市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修改要求进行更正。学生在休学期间不得参加相应科目的报考。具有本市普通高中学籍的外籍学生可自愿参加。2.其他考生报名报考其他考生由本人通过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的方式完成报名报考。网上报名:考生可于3月25日10:00至3月27日15:00登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上海招考热线”网站首页(网址:http://www.shmeea.edu.cn)的“考试报名”栏目进行网上报名报考,报考等级考的考生选择报名所在区时,建议与本市统一高考报名所在区相同。现场确认:考生完成网上报名报考后,须进行报名报考信息的现场确认。若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视为本次报名报考无效。现场确认时间为3月29日至3月30日(9:00至11:00,13:00至16:00),请考生与家长持网上报名所用的有效证件和初中毕(结)业证书[年满18周岁的考生可不提供初中毕(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地所在的区招考机构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现场确认地点详见(附件1)。考生和家长应仔细核对报名报考信息确认表上的信息,并签字确认。首次报名参加本市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须先进行网上注册,准确填写考生个人基本信息和报考科目信息,并在线上传本人照片,确认提交后不得更改。完成网上报名报考和现场确认后,取得报名号,报名号是考生参加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唯一的身份识别号码,遵循“一人一号,多次使用,动态管理”的原则。已参加过本市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可凭当年注册时填写的有效证件号或已获得的学业考报名号登录,登录初始密码为证件号中不含字母的后6位数字。如需更改系统内的姓名和证件号码,须向区招考机构提供变更申请书和公安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二)报考要求1. 5月等级性考试报考要求5月等级性考试设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6门科目。考生可根据高校招生要求和自身兴趣特长,在6门等级性考试科目中自主选择3门参加考试。合格性考试成绩合格的高三在校生,可直接选择相应科目的等级性考试进行报考。参加过本市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其他考生若已取得相应科目的合格成绩,可直接报考对应科目的等级性考试。合格性考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得报考对应科目的等级性考试。考生报名参加本市统一高考当年,若同时选择报考等级性考试,其选定的等级性考试不得超过3门科目,且均只能参加一次考试,报考后不可更换考试科目。2. 6月合格性考试报考要求6月合格性考试设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和信息技术7门科目。其中,物理、化学、生物学3门科目含技能操作测试。高一年级在校生可报考的合格性考试科目为:信息技术。高二年级在校生可报考的合格性考试科目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技术。在高一、高二年级未取得合格性考试合格成绩的在校生可向其学籍所在学校申请报考相应科目的合格性考试。因休学等原因在籍但不在校就读的学生不得参加报考。其他考生可自愿报名参加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技术7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但无需报考物理、化学、生物学3门科目的技能操作测试。3. 其他说明考生不得再次报考已合格科目的合格性考试。在校生若有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技术7门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不合格的,在校就读期间可再次参加对应科目合格性考试作为补考;若有其他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不合格的,由所在高中学校组织补考。其他考生若有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技术7门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不合格的,可再次参加对应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通知》(沪教委基〔2014〕22号), 经体育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确认的学生运动员,参加本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可选考6门科目(其中思想政治、语文、数学、外语为必考科目)且考试成绩合格是获得毕业证书的条件之一。国际课程班学生参加本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思想政治、语文、历史、地理科目考试且成绩合格是申请毕业证书的条件之一。所有考生完成报名报考后,学校、区统一打印报名报考信息确认表,由学生本人和家长核对签字确认,信息一经确认不得修改。考生签字后的报名报考确认表由学校、区保管备查,保存期三年。区招考机构通过考试管理系统,统计本区报名、报考情况,打印报名、报考汇总表并加盖公章后于4月3日报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三、外省市成绩认定根据《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外省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中招〔2022〕2号)(以下简称“外省市成绩认定管理办法”)规定,由外省市转学进入本市普通高中就读的学生(须学籍转入本市,下同),若已参加过外省市省级(含直辖市、自治区,下同)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可持省级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或成绩单等相关材料,申请本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相应科目的考试成绩认定。成绩认定仅限于本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等级性考试成绩不予认定。在2024年1月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期间已提交并审核通过外省市成绩认定申请的考生,本次无须再申请。考生申请认定的外省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相关科目的成绩经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认定为合格后,不可再参加相应科目的合格性考试;若学生本人申请参加本市相应科目的合格性考试(以实际参加考试为准),其原成绩不再予以认定。考生可持省级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等相关材料、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于3月25日至3月27日向学籍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填写《外省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认定申请表》(见附件2)。学校于3月25日至3月27日通过考试管理系统进行外省市成绩认定申报。未转学进入本市普通高中就读的其他考生如需申请外省市成绩认定,可参照外省市成绩认定管理办法执行。考生持省级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或成绩单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于3月25日10:00至3月27日15:00到报名地所在的区招考机构提交申请,填写《外省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认定申请表》(见附件2)。区招考机构通过考试管理系统进行外省市成绩认定申报。区招考机构于3月28日完成本区相关学生的申请和审核。经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后,区招考机构于3月29日至3月30日向考生反馈外省市成绩认定结果,并于4月3日前将考生签字确认的《外省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认定确认表》交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四、成绩公布5月等级性考试、6月合格性考试成绩的具体查询时间及渠道另行通知。五、成绩有效期(一)合格性考试成绩有效期合格性考试“合格”成绩始终有效。(二)等级性考试成绩有效期自2024年起,等级性考试成绩均当年有效。2020学年及之前入学的本市高中在籍学生,获得的等级性考试成绩有效期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委规〔2018〕6号)执行,其等级性考试成绩保留至2024年有效。2022年及之前获得的等级性考试成绩的“其他考生”,等级性考试成绩有效期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委规〔2018〕6号)执行;“其他考生”在2023年获得的等级性考试成绩,保留至2024年有效。 附件:1.2024年各区其他考生网上报名信息现场确认地点2.外省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认定申请表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 2024年3月12日
[广西] 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开放2024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申请的公告
我区将于3月15日起开放2024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下简称自学考试)课程免考申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申请对象及要求已在我区参加过自学考试统考且有合格成绩的考生,如符合课程免考条件的,可按本公告要求申请自学考试课程免考。考生申请免考公共政治课和公共基础课的,不受课程数量限制;考生申请免考专业课程的,申请免考课程数量不得超过计划内总专业课程数量三分之一(按四舍五入取整数),具体规定和办法依照《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实施细则》(查询网址:https://www.gxeea.cn/view/content_1148_16033.htm)执行。二、申请时间及流程分为网上申请和现场确认两个步骤。(一)网上申请。1.时间:3月15日9:00至21日24:00。2.方式:登录“广西自学考试网上系统”(网址:https://www.gxeea.cn/lstd/zk/index.htm,下同)进入“免考管理”页面,按照网上提示步骤提交课程免考申请。(二)现场确认。1.现场确认截止时间为3月29日,具体的确认时间安排由各现场确认点确定,考生须在现场确认点所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确认。2.所需材料:(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2)非学历免考申请需提供“全国计算机等级证书”“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证书”“大学英语等级证书”等非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免考申请需提供国民教育系列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习成绩单(或毕业生登记表)的原件(或盖有学校教务部门、单位人事部门或人才市场档案管理部门盖章的复印件)等材料。三、审定结果公布时间免考申请结束后,由我院对免考材料进行审定,审定结果于5月9日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广西自学考试网上系统”查询。四、其他事项(一)考生应提前致电相关确认点咨询自学考试课程免考申请现场确认事宜,联系方式见下表:单位名称电话备注南宁市招生考试院0771-2852098仅受理社会考生申请,请考生关注“南宁市招生考试院订阅号”微信公众号柳州市招生考试院0772-3813958仅受理社会考生申请桂林市招生考试院0773-2881960仅受理社会考生申请梧州市招生考试院0774-3820337仅受理社会考生申请北海市招生考试院0779-3200532仅受理社会考生申请钦州市招生考试院0777-2834462仅受理社会考生申请防城港市招生考试中心0770-2883842仅受理社会考生申请玉林市招生考试院0775-2686101仅受理社会考生申请贵港市招生考试院0775-4573892仅受理社会考生申请百色市招生考试院0776-2853268仅受理社会考生申请河池市招生考试院0778-2185005仅受理社会考生申请贺州市招生考试院0774-5139589仅受理社会考生申请来宾市招生考试院0772-4225317仅受理社会考生申请崇左市招生考试院0771-7870611仅受理社会考生申请广西大学0771-3235609仅受理本校助学考生免考申请广西师范大学0773-5843240仅受理本校助学考生免考申请广西医科大学0771-5353900仅受理本校助学考生免考申请广西民族大学0771-3260548仅受理本校助学考生免考申请桂林电子科技大学0773-2291492仅受理本校助学考生免考申请桂林理工大学0773-5896196仅受理本校助学考生免考申请南宁师范大学0771-3908663仅受理本校助学考生免考申请广西科技大学0772-2056033仅受理本校助学考生免考申请北部湾大学0777-2807316仅受理本校助学考生免考申请广西艺术学院0771-5302578仅受理本校助学考生免考申请桂林医学院0773-8989002仅受理本校助学考生免考申请玉林师范学院0775-2859361仅受理本校助学考生免考申请河池学院0778-3183572仅受理本校助学考生免考申请广西财经学院0771-3318351仅受理本校助学考生免考申请梧州学院0774-5829291仅受理本校助学考生免考申请贺州学院0774-5271696仅受理本校助学考生免考申请百色学院0776-2848159仅受理本校助学考生免考申请桂林旅游学院0773-5802180仅受理本校助学考生免考申请广西科技师范学院0772-6620765仅受理本校助学考生免考申请广西警察学院0771-5656101仅受理公安管理学本科专业考生免考申请广西外国语学院0771-4730089仅受理本校助学考生免考申请南宁学院0771-5900908仅受理本校助学考生免考申请(二)考生应提前了解现场确认点工作要求并严格遵守。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2024年3月13日
[上海] 2024年上海市部分普通高校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网上缴费将于3月15日开始
2024年上海市部分普通高校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已完成志愿填报工作。志愿填报成功的考生,须于3月15日(星期五)9:00-20:00、3月16日(星期六)9:00-15:00期间,登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edu.cn)进行网上缴费。请考生务必在3月16日15:00前完成缴费,过时网上缴费系统将关闭,未缴费考生将不具备专科自主招生考试和录取资格。 附件:2024年上海市部分普通高校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网上缴费操作指南
[广东] 关于公示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具有加分资格考生增补名单的通知
有关地市教育局、招生办公室:我省2024年普通高考补报名已结束。根据省民宗委来文及有关地市上报,经审核,2024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具有加分资格考生增补7人,现予以公示,并请广州、深圳、惠州、清远市教育局、招生办于3月14日前在本单位网站公示,同时转发至相关县区招办和学校,并公布联系方式。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并保留至2024年8月底。个人或单位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可向地级市教育局、招生办和省教育考试院反映,反映意见须内容真实且具体明确,属个人反映的需签署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属单位反映的需加盖公章、署明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省招生办联系电话:020-62833628。附件:1.具有加分资格的台湾省籍考生名单(增补1人)2.具有加分资格的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考生名单(增补2人)3.具有加分资格的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考生名单(增补4人)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3月13日 查阅附件
[湖南] 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单招第一志愿考生缴费须知
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单招第一志愿考生缴费须知 1.考生须在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综合信息平台(网址https://ks.hneao.cn)或”潇湘高考"APP报考我校,方可在我校微信公众号进行缴费和打印准考证。 2.考生在我校微信公众号缴费前应详细阅读我校《2024年单招第一志愿考生缴费说明》相关内容。 3.考生在我校微信公众号缴费确认交易时,请认真核对考生号等重要信息,确保为考生本人;并查看收款方是否为“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如果不是,应立即停止付款,并电话告知我校。 4.繳费成功后因考生放弃考试等原因导致不能参加考试或考试无效,报考费一律不予退还。 5.第一志愿考生缴费时间:2024年3月9日上午9:00至2024年3月11日下午17:00;第一志愿考生打印准考证时间:2024年3月14日—15日;第一志愿考生考试时间:2024年3月16日,具体时间请看准考证。请第一志愿考生一定要在规定时间内缴费,错过缴费时间导致无法参加考试者,后果自负! 6.温馨提示:请各位考生提前熟悉考点周边环境,合理规划参考路线,具体考点以准考证为准。我校考点地址如下: 考生类别 考点 具体地址 应届普通高中毕业考生 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 退役军人 艺术特长生(声乐、舞蹈、美术特长生) 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云龙校区 株洲市石峰区智慧路88号 体育特长生(武术特长生) 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芦淞西校区 株洲市芦淞区芦淞路136号
[湖南] 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单独招生考试温馨提示
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24 年单独招生考试即将开始,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参考,特温馨提示如下: 一、考试安排 (一)考试时间 2024 年 3 月 16 日 9:00-11:00 应届普通高中考生职业技能测试; 2024 年 3 月 16 日 9:00-11:00 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职高职业技能测试; 2024 年 3 月 16 日 14:00-16:30 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文化素质测试; 2024 年 3 月 17 日 8:30-14:00 体育艺术特长生专项测试。 (二)考试地点 职业技能测试、文化素质测试: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尚善楼、知行楼。 体育艺术特长生专项测试:田径项目设田径场,篮球项目设训练馆内场,排球项目设训练馆外场,武术项目设训练馆内场。 具体时间、考场安排详见考生本人准考证。 二、考前准备 (一)自助打印准考证各位考生请于 2024 年 3 月 14 日起通过单招缴费系统自助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流程可查看本文附件《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24 年单招缴费、打印准考证流程说明》),考试当天考生须携带纸质准考证参加考试。(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考生须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来校参考(电子身份证不能作为准考凭证,不可使用电子证件参加考试),如考生遗失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须携带公安部门开具的带有照片的户籍证明材料参加考试。 (三)提前规划来校路线学校地址位于长沙市岳麓含浦大道139 号,考生可扫描准考证上导航二维码,根据导航信息规划合理来校路线参加考试。 三、考场纪律 (一)考生本人应于开考前 1 小时到达学校办理入场手续; (二)考生凭《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按监考老师指令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放在课桌的左上方,以便查验; (三)严禁考生携带通讯工具等电子设备进入考场。考生携带的其他物品应按要求放到规定的存放地点。考试中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 (四)开考 15 分钟后仍未进入考场考生视为迟到,不得进入考室,取消该科目考试资格。笔试开考铃响后考生方可开始答题,考试过程中不能提前交卷,考试结束铃声响时,考生立即停止答题,将试卷扣放在桌面上,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 (五)严禁考生将试卷、答题卡、答题纸和草稿纸带出考场。违者按作弊违纪处理,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 (六)考生需携带 2B 铅笔(涂答题卡用)、黑色签字笔及按各科目考试大纲要求自行准备的考试用品。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请考生仔细阅读准考证上“考生须知”内容,按“考生须知”做好参考准备; (二)考试当天考生凭准考证步行入校; (三)因校内车位有限,校大门口采取即停即走方式。考生家长车辆如需停放,可选择到校大门对面的免费停车场及学校汽车工程学院停车场进行停放; (四)考试当天考生可到学校一、二、三食堂就餐,食堂接受微信支付; (五)单招期间,校园人流量大,请妥善保管好个人财物及贵重物品。
[福建]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货物、服务、工程采购招标代理机构遴选结果公示
根据福建省教育考试院货物、服务、工程采购招标代理机构遴选方法,遴选出招标代理机构,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序号 A级代理机构名称 1 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 2 中采(福建)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3 福建省中亿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4 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5 福建省翔晖招标有限公司 6 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 7 福建华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8 福建国瑞信招标有限公司 9 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10 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11 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备选) 12 福建广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备选) 序号 B级代理机构名称 1 福建禾海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福建领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 福建省中会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4 福建远卓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5 福建顺励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6 福建省宏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7 福建美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8 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9 福建顺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10 福建华中招标有限公司 11 福建立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备选) 12 福建省景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备选) 公示时间:2024年3月12日至2024年3月15日 联系咨询电话:0591-86215605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党政办公室 2024年3月12日
[福建] 2024年研考国家线发布
教育部部署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近日,教育部部署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要求各地各招生单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执行政策,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录取行为,优化考生服务,确保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科学。 教育部要求招生单位加强招生信息公开,提前在本单位招生网站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发布本单位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办法,及时、准确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咨询答复。考生提交调剂申请后,招生单位要尽可能缩短考生调剂等待时间,及时反馈是否接受其调剂复试申请。发布需考生确认的拟录取或复试通知时,需充分考虑考生学习、工作、休息时间等因素作出合理安排,给考生预留充裕的确认时间,对于没有按时确认的考生,应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逐一联系确认,不得简单以“逾期不接受视为自行放弃”对待。强化人性化安排和个性化关怀,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贫困地区考生、残疾考生等特殊群体的关爱帮扶。 教育部同时发布《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国家分数线)。各招生单位根据《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在国家分数线的基础上,自主确定并公布报考本单位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网上调剂意向采集系统”将于3月28日开通,已完成一志愿录取的招生单位可发布调剂信息,有调剂意愿的考生可查询、填报意向信息。“调剂服务系统”将于4月8日开通。请有调剂意愿的考生密切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届时登录调剂系统和招生单位网站,查询招生单位调剂相关信息,按要求填报调剂志愿。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网址:https://yz.chsi.com.cn/ 微信公众号:chsiyz
[广东] 关于《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春季高考统一招生专业目录》更正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考试院),广东白云学院:应广东白云学院要求,现对《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春季高考统一招生专业目录》(中职生版)3+证书本科批次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见附件),请及时转发各中学并告知学生。附件:《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春季高考统一招生专业目录》(中职生版)更正表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3月12日附件《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春季高考统一招生专业目录》(中职生版)更正表院校代码院校名称页码原刊登内容更改内容10822广东白云学院中职生版P2专业组803 50904 产品设计50中职专业要求:平面媒体印制技术、计算机动漫与游戏制作、动漫游戏、美术绘画、美术设计与制作、数字媒体技术应用、数字影像技术、数字媒体艺术、影像与影视技术、民间传统工艺、平面媒体印制技术、计算机动漫与游戏制作、动漫游戏、美术绘画、美术设计与制作、数字媒体技术应用、数字影像技术、数字媒体艺术、影像与影视技术、民间传统工艺、首饰设计与制作专业组803 50904 产品设计50中职专业要求:艺术设计与制作、界面设计与制作、数字影像技术、皮革制品设计与制作、服装陈列与展示设计、工艺美术、绘画、首饰设计与制作、动漫与游戏设计、工艺品设计与制作、动漫与游戏制作、影像与影视技术、数字媒体艺术、玩具设计与制造、印刷媒体技术、数字媒体技术应用、民间传统工艺、民族工艺品设计与制作、家具设计与制作、社会文化艺术、计算机平面设计、广播影视节目制作、服装设计与工艺、民族美术、民族服装与饰品、包装设计与制作、环境艺术设计、网页美术设计
[辽宁] 辽宁省2024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试时间公布:4月13日/20日
2024年辽宁省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考试安排在2024年4月13日、20日举行,招生院选取其中一个时间点自行组织实施本校的高职单招考试。 一、招生院校及招生专业 招生院校为我省独立设置且办学条件达标的高等职业院校以及教育部批准的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学校。招生专业为已在省教育厅备案的专业,今年新增设的专业不参加单独招生。 二、报考条件 符合我省2024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且已参加我省2024年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可报考我省2024年高职单招。申请免试录取的考生须同时符合《辽宁省教育厅关于高等职业院校开展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16〕21号)规定的免试条件。 三、报名 各招生院校负责本校高职单招报名工作。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由招生院校组织的单招考试报名。具备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可在招生院校规定期限内,向院校申请免试录取。面向中职毕业生招生的专业是否对中职毕业生所学专业有对口要求,由各招生院校确定并向社会公开。 四、考试内容与形式 招生院校根据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各自的学习内容和特点,结合本校办学定位和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合理确定高职单招的考试内容和形式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五、录取 高职单招拟录取考生(含免试录取考生)名单由招生院校确定并报省招考办备案,且由招生院校通过学校网站等渠道公布(通知)。被我省2024年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我省2024年普通高考统考统招。 六、辽宁省2024年具备单独招生资格的高等职业院校名单 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辽宁生态工程职业学院、辽宁金融职业学院、辽宁经济职业技术学院、辽宁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抚顺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抚顺职业技术学院、阜新高等专科学校、沈阳职业技术学院、辽宁现代服务职业技术学院、辽宁医药职业学院、辽宁轨道交通职业学院、辽宁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辽宁工程职业学院、沈阳北软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辽宁冶金职业技术学院、辽宁特殊教育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锦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辽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辽宁建筑职业学院、辽阳职业技术学院、辽宁机电职业技术学院、辽宁石化职业技术学院、辽宁职业学院、铁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辽宁理工职业大学、大连枫叶职业技术学院、大连航运职业技术学院、辽宁地质工程职业学院、辽宁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大连装备制造职业技术学院、大连汽车职业技术学院、辽宁轻工职业学院、大连职业技术学院、朝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盘锦职业技术学院、铁岭卫生职业学院、渤海船舶职业学院、营口职业技术学院、鞍山职业技术学院、辽宁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上海] 上海市2024年上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报名即将开始
上海市2024年上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报名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开考科目与时间(一)笔试科目(二)口试科目英语四级口语考试(CET-SET4)考试时间为5月18日,英语六级口语考试(CET-SET6)考试时间为5月19日,具体场次安排如下:注:1.口试科目考试具体地点、场次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2.口语考试各级别试题构成及考试流程可以在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网站(http://cet.neea.edu.cn)查看。二、报名资格(一)笔试报名资格仅面向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及全日制成人高等院校的本科、专科在校生,在籍研究生。其中,修完大学英语四级课程的学生方可报考英语四级,修完大学英语六级课程且英语四级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的学生方可报考英语六级。报考日、德、俄语六级的考生,对其相应语种四级成绩不做要求。(二)口试报名资格1.口试为选报科目。考生在报考口试科目前须完成对应级别笔试科目的网上报名及缴费,即:报考2024年上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级口试的考生须完成2024年上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级笔试网上报名及缴费;报考2024年上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六级口试的考生须完成2024年上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六级笔试网上报名及缴费;2.口语考生应在已报名的笔试考点报考,不接受跨校报考。3.考试采用机考方式进行。考点机位有限,额满即止。三、报名时间3月19日14:00至3月29日17:00。逾时无补报名,无补缴费。四、报名办法1.报名采用全国集中网上报名方式。考生须在所在学校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报名网站(网址:http://cet-bm.neea.edu.cn)完成报名,其中包括注册用户、检查确认学籍信息与报考资格、选择报考语言级别、成绩报告单/证书申请及网上缴费等操作。报名期间,如遇考点满额,考生可在报名系统内选择“候补”报名。候补流程详见报名网站“报名流程”栏目。2.考生报名前和报名过程中须认真阅读并充分了解网站首页的考生须知、报名流程、常见问题、特别提示、最新动态及省市通告、学校通告等信息。3.考生应按需报考,避免浪费考试资源。五、收费标准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转发上海市物价局<调整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外语口语考试等收费标准的复函>的通知》(沪教委财〔2003〕126号),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笔试科目报名考试费为每人每科次25元。口试科目执行国家收费标准,报名考试费为每人每科次50元。六、准考证打印1.口试科目准考证打印:5月13日9:00起,考生可自行登录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报名网站(网址:http://cet-bm.neea.edu.cn)首页,通过“快速打印准考证”,完成口试科目准考证的打印。考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均以准考证上所示为准,不得更改。2.笔试科目准考证打印:6月7日9:00起,考生可自行登录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报名网站(网址:http://cet-bm.neea.edu.cn)首页,通过“快速打印准考证”,完成笔试科目准考证的打印。七、成绩发布考试成绩的发布时间和查询方式以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网站(http://cet.neea.edu.cn)发布的公告为准。在成绩发布10个工作日后,考生可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www.neea.edu.cn)查看并下载电子成绩报告单或小语种电子证书,电子成绩报告单(小语种电子证书)与纸质成绩报告单(小语种证书)同等效力。纸质成绩报告单(小语种证书)依申请发放,考生可在报名期间或成绩发布后规定时间内登录CET报名网站(http://cet-bm.neea.edu.cn)自主选择是否需要纸质成绩报告单(小语种证书),申请纸质成绩报告单(小语种证书)的考生须按规定到考点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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