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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 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历证明、毕业生档案(毕业生审批登记表复印盖章)、毕业证明、 合格成绩证明办理流程图
[甘肃] 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主考学校一览表
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主考学校一览表序号主管部门及负责人主考专业考核部门报名时间及地点考核时间及地点备注1兰州大学 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 张恒深 8915762汉语言文学文学院 张利平8913752报名时间:1月(7月)上旬(周六) 考核时间:5月(11月)初 考核地点:兰州大学一分部逸夫文科楼论文答辩一年两次法律法学院冯颖8914231报名时间:1月(7月)1日-10日(周四、周五) 考核时间:5月(11月)初 考核地点:兰州大学城关校区西校区齐云楼论文答辩一年两次新闻新闻与传播学院 张晶晶8913736报名时间:1月(7月)上旬(工作日) 考核时间:5月(11月)初 考核地点:兰大新闻与传播学院论文答辩一年两次行政管理马克思主义学院 蒋幕群8910376报名时间:12月(6月)(工作日) 考核时间:5月(11月)初 考核地点:兰州大学城关校区西校区齐云楼论文答辩一年两次 课程实验考核一年两次工商企业管理项目管理计算机及应用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李淑贤8912781报名时间:3月(9月)上旬(工作日)电话报名考核时间:5月(11月)初 考核地点:兰大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论文答辩一年两次 课程实验考核一年两次计算机网络护理口腔医学院 牛娅139198267631、护理专科临床考核及本科论文答辩报名时间:1月(7月)上旬(工作日);2、护理专科实验课及本科临床考核报名时间:7月初(工作日)1、护理专科临床考核及本科论文答辩时间:5月(11月)初;2、护理专科实验课及本科临床考核时间:7月初(具体时间报名时确定)1、专科临床考核及本科论文答辩一年两次 2、专科课程实验及本科临床考核一年一次2西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张小平 7971502政治学政法学院 李靖7971247报名时间:5月(11月)15日 报名地点:教学10号楼d区305室考核时间:5月(11月)16日 考核地点:10号楼d区305室论文答辩一年两次英语外语学院 胡治军7971238报名时间:4月1日-15日,10月15日-30日 报名地点:外语学院考核时间:4月(10月)最后一周周六 考核地点:外语学院论文答辩一年两次数学数学与统计学院 高静7971501报名时间:3月1日—10日(工作日) 报名地点:知行校区综合实验楼1102室考核时间:5月中旬 考核地点:知行校区综合实验楼1102室论文答辩一年一次 课程实验考核一年一次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学院 马高翔7975075报名时间:论文3月(9月)1日-20日;课程实验 9月1日-20日 报名地点:弘文楼605室考核时间:论文5月(10月)初 ;课程实验10月初 考核地点:弘文楼605室论文答辩一年两次 课程实验考核一年一次旅游管理旅游学院 百秀显7971620报名时间:4月(9月)15日 报名地点:新文科实训楼1014室考核时间:4月(9月)16日 考核地点:新文科实训楼1014室论文答辩一年两次学前教育教育学院 李旭波7971523报名时间:3月(9月)10日-20日 报名地点:弘文楼525室考核时间:4月(9月)底 考核地点:弘文楼525室论文答辩一年两次教育管理小学教育3甘肃农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党柯 7631646农学继续教育学院 党轲7631646报名时间:3月1日—10日(工作日) 报名地点:继续教育学院(稼穑创客407)报名时通知论文答辩一年一次 课程实验考核一年一次兽医4兰州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毛晓辉 2973635房屋建筑工程土木工程学院 白茹2757868报名时间:3月(9月)10日-20日 报名地点:继续教育学院教学部(118室)考核时间:报名时通知 考核地点:继续教育学院论文答辩一年两次 课程实验考核一年两次建筑工程机电一体化工程机电学院 白茹27578685兰州交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李金 4938432物流管理继续教育学院 肖健 4938074报名时间:3月13日-17日 报名地点:继续教育学院考核时间:9月下旬 考核地点:继续教育学院论文答辩一年一次6兰州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张学东 4674181会计会计学院 张云飞16609440760报名时间:3月(9月)10日-15日 报名地点:继续教育学院203室考核时间:报名时通知 考核地点:报名时通知论文答辩一年两次财税财税与公管学院 包智勇13893126059经济学经济学院 任谦46965827甘肃警察职业学院 培训中心 陶海波 18693580807公安管理陶海波 18693580807报名时间:9月10日-30日(工作日) 报名地点:甘肃警察职业学院培训中心(兰州市城关区大沙坪左家湾169号)办公楼617室考核时间:报名时通知 考核地点:甘肃警察职业学院培训中心(大砂坪校区)论文答辩一年一次
[上海] 2023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即将举行
2023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将于5月21日进行。一、考试时间考试时间考试科目5月21日(星期日)9:00-11:30外国语水平考试14:30-17:30学科综合水平考试二、考生注意事项1. 提早出行,切勿迟到。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开考前15分钟开始宣读考试注意事项(考场指令),考生如未按时入场,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负。2. 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规定,考生须凭下载打印的纸质版准考证和网上报名时所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通过身份识别验证后入场参加考试。考试当日,验证入场上午从8:00开始,下午从13:30开始。3. 考生需做好自身健康防护,考试过程中,建议全程佩戴口罩。4.考生须携带的考试用品为:黑色或蓝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部分有需求的科目可携带的考试用品为:绘图仪器、无存储和编程功能的电子计算器等。其他用品(包括文字资料、纸张、通讯工具和具有记忆、存储、查询、翻译或编程功能的电子用品和智能电子产品等)不得带入考场。将规定之外物品带至座位者,按考试违规处理。5.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结束前不得离场。 6. 考生应自觉遵守考生守则,营造良好的考试氛围,如有违规行为,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 附件:2023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考生守则
[上海] 2023年普通高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入学考试即将举行
2023年普通高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入学考试将于2023年5月20日至21日举行。考点为:上海音乐学院实验学校(杨浦区政和路359号,近地铁10号线新江湾城站)。考试具体时间、科目安排如下:日期时间科目5月20日(周六)9:00—11:30中文13:30—15:30英语5月21日(周日)9:00—11:00数学13:00—15:00物理/历史16:00—18:00化学/地理为确保考生能够顺利参加考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注意以下事项:1.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点。建议考生将手机放于家中或交送考家长、老师保管。2.考生须自行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具体下载时间和网址请关注联招办官网(http://eea.gd.gov.cn/lhzs/index.html)发布信息],《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3.注意各科目考试时间。考试当天,考生须至少提前45分钟到达考点。进入考点时,考生须接受安全检查和指导,并按考场规则要求持证入场。中文科和英语科开考前30分钟安排考生进入考场;其他科目开考前20分钟安排考生入场。英语科开考前15分钟(13:15)起禁止考生入场,凡于13:15至13:45之间到达的考生,待听力考试结束后,方可进入考场;其他科目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入场。各科考试开始60分钟后,考生方可提前交卷离场。4.考生必须持本人《准考证》及有效证件原件(港澳考生持①港澳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考生持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华侨考生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两证齐全方可参加考试。5.所有科目均不允许使用计算器。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无封套橡皮、直尺、圆规、三角尺等必需的考试用品可带入考场,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涂改液、修正带以及不透明的文具盒(袋、套)和水杯(含饮料)等物品不得带入考场。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6.答题卡除“选择题答题区”用2B铅笔填涂外,“非选择题答题区”一律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作答。考生须在与题号相对应的答题区域内答题,否则答案一律无效。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得在答卷上做任何标记。考生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带出考场。7. 考试期间,考生应做好个人防护,保持正常的饮食习惯,注意饮食卫生和营养搭配,避免感冒、发烧等情况发生。8.考点周边就餐信息:悠方购物中心(地址:殷行路1388号),住宿信息:考点临近五角场商圈、地铁10号线可抵达,考生可选择地铁10号线沿线或者五角场附近宾馆入住,如全季酒店(地址:市光路635号)、汉庭酒店(地址:闸殷路305号2号楼)、枫憬酒店(地址:殷行路1488号6楼)等等。 希望广大考生自觉遵守考生守则及相关规定,诚信考试。对在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做出处理;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追究刑事法律责任。
[广东] 2023年全国联招入学考试5月16日起打印准考证
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简称全国联招)入学考试将于5月20、21日进行。今年所有考区均采用网上打印准考证方式,考生可于5月16日10时起,登录2023年全国联招管理系统(考生端)(网址:www.eeagd.edu.cn/lzks/)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如遇问题,请拨打020-62833628转7。广州、香港考区有2个或以上考点,请考生认真查看准考证上的考点地址,切勿因走错考点而耽误考试。考试当天,考生须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件(港澳考生须提供①《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和②香港或澳门居民身份证,台湾考生须提供①《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和②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华侨考生须提供中国护照)进入考场。请考生务必遵循考区、考点要求,做好赴考准备。具体事项,请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办公室2023年5月15日
[福建] 2023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福建考点考生须知
2023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将于5月21日在福州举行。为确保考试平稳安全顺利,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1.考试时间安排: 2.考生可于5月15日起通过“中国教育考试网”(网址: https://tdxl.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 3.考生应准确了解考试地点、考试时间、考点人脸识别验证入场开始时间、考生须知等相关注意事项;提前做好出行路线规划,避免跑错考点、迟到或错过考试。建议考生至少提前1个小时抵达考点,配合考点做好入场安检工作。考生如出现身体异常等突发情况,应及时向工作人员报告,并服从考点工作人员安排。 4.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时一律采集人脸信息并核验身份,在接受身份识别和验证时须摘除口罩,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未携带《准考证》或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的,不得进入考点。福建医科大学(旗山校区)考点指定入口为福州市闽侯大学城学府北路南大门1号岗亭,进入考点后按路标指引通往身份核验区域。福建医科大学考点联系方式:0591-22862992。 5.开考前60分钟,考生通过人脸验证后,可以进入考点,考生须提前15分钟入场完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不得离开考场。考生离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应根据考点工作人员的指引,有序离开考点。 6.考生进入考场时,请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核查、安全检查和考试违禁物品检查等。外国语和医古文水平考试只允许携带黑色或蓝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尺;学科综合水平考试还可携带无编程、无存储功能的普通计算器。考生考试当日不要携带手机、手表、无线耳机等电子设备进入考点。严禁携带其他物品,如: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如手机、照相设备、扫描设备等)或者有记忆、存储、查询、翻译或编程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手表(含电子手表)、电子手环、无线耳机、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将规定之外的物品带入考场者按考试违规进行处理。 7.考生入场后,请对号入座,并将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放在“准考证号签”旁的桌面上,以便核验。考生入座后,须在“考生签到表”上签字。考生领到答题卡和试卷后,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本人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等,不得提前作答或动笔书写任何字迹。凡答题卡上漏填、错填或书写字迹不清等影响评卷结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8.考生在考场内应保持安静,不得吸烟,不得喧哗,不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得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得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草稿纸,不得私自传递文具、物品等,不得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垫板带出或传出考场,否则按考试违规处理。 9.考试结束指令发出时,须立即停笔并停止答题,考生坐在原位,等待监考员收取考试材料并在准考证上签字。经监考员签字的准考证作为考生交卷的凭据,请妥善保存。如考生自行交卷、未经监考员签字验收,造成答卷遗失等后果,责任自负。监考员收齐全部考试材料并宣布离场时,考生方可退场。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等所有考试材料一律不准带出考场,否则按考试违规处理。 10.考试全程实行实时监控、实时录像,监控录像将实行录像回放审看制度,请考生遵守考场纪律,诚信应考,切莫心存侥幸,以身试法。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则》确定的程序和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犯罪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11.考试成绩将于2023年7月由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和中国教育考试网公布。考生可通过中国教育考试网进行成绩查询和复核。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2023年5月12日
[广西] 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广西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办理及毕业证明书申办的公告
广西2023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下简称自学考试)毕业办理工作即将开始。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毕业申请自学考试毕业申请分网上申请和网上确认二个步骤,缺一不可,考生应按时完成申请。(一)网上申请时间。5月15日9:00至21日24:00。(二)网上申请方法。1.登录广西自学考试网上系统(网址:https://www.gxeea.cn/lstd/zk/index.htm,下同),在“毕业管理—毕业申请”中,按照提示录入申请信息,上传身份证件等材料,逐步完成网上申请。2.下载“广西自考”手机APP,登录后进入“毕业管理”菜单栏进行网上申请。目前“广西自考”手机APP仅支持安卓用户使用,请考生根据实际情况选用。(三)网上确认时间。毕业申请网上确认截止时间为5月29日24:00,如考生初审未通过的,上传补充材料截止时间为5月30日12:00。具体确认时间安排,请考生务必咨询初审单位,联系方式见下表:单位名称电话备注南宁市招生考试院0771-2852098仅受理社会考生申请柳州市招生考试院0772-3813958仅受理社会考生申请桂林市招生考试院0773-2881960仅受理社会考生申请梧州市招生考试院0774-3820337仅受理社会考生申请北海市招生考试院0779-3200532仅受理社会考生申请钦州市招生考试院0777-2834462仅受理社会考生申请防城港市招生考试中心0770-2883842仅受理社会考生申请玉林市招生考试院0775-2686101仅受理社会考生申请贵港市招生考试院0775-4573892仅受理社会考生申请百色市招生考试院0776-2853268仅受理社会考生申请河池市招生考试院0778-2185005仅受理社会考生申请贺州市招生考试院0774-5139519仅受理社会考生申请来宾市招生考试院0772-4225317仅受理社会考生申请崇左市招生考试院0771-7870611仅受理社会考生申请广西大学0771-3235609仅受理本校助学考生申请广西师范大学0773-5843240仅受理本校助学考生申请广西医科大学0771-5358104受理本校助学考生及护理、药学专业社会考生申请广西民族大学0771-3260548仅受理本校助学考生申请桂林电子科技大学0773-2291492仅受理本校助学考生申请桂林理工大学0773-5896196仅受理本校助学考生申请广西中医药大学0771-3137583仅受理本校助学考生申请南宁师范大学0771-3908663仅受理本校助学考生申请广西科技大学0772-2056033仅受理本校助学考生申请北部湾大学0777-2807316仅受理本校助学考生申请广西艺术学院0771-5302578仅受理本校助学考生申请桂林医学院0773-8989002仅受理本校助学考生申请玉林师范学院0775-2859361仅受理本校助学考生申请河池学院0778-3183572仅受理本校助学考生申请广西财经学院0771-3853117仅受理本校助学考生申请梧州学院0774-5829291仅受理本校助学考生申请贺州学院0774-5271696仅受理本校助学考生申请百色学院0776-2848159仅受理本校助学考生申请桂林旅游学院0773-5802180仅受理本校助学考生申请广西科技师范学院0772-6620765仅受理本校助学考生申请广西警察学院0771-5656101仅受理公安管理学本科专业考生申请广西外国语学院0771-4730089仅受理本校助学考生申请南宁学院0771-5900908仅受理本校助学考生申请(四)核验前置学历。申请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考生,在网上申请阶段须同步核验前置学历。核验通过的,无需在广西自学考试网上系统上传前置学历材料;核验未通过的,须上传以下辅助证明材料:1.前置学历为2001年(含)以前毕业的考生,须上传本人前置学历证书原件和《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前置学历为2001年以后毕业的考生,须上传本人前置学历证书原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均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信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下同)申请。2.如考生存在前置学历毕业证书个人信息(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等)和本人现在户籍信息不相符的,还须上传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信息更改证明原件、户口簿原件。3.如考生是普通全日制或成人高等教育应届毕业生申请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的,须上传本人学生证。4.如考生因毕业院校原因导致前置学历毕业证书信息与现在不相符的,请与毕业院校联系更正前置学历信息后再进行确认。二、毕业材料领取我院对初审通过的考生进行毕业资格终审。终审通过的考生,我院将于7月5日前将其毕业证书及毕业生登记表等毕业材料发至各初审单位,请考生按时领取本人毕业材料。终审未通过的考生,不发放毕业证书和毕业生登记表,所提交的纸质材料退至初审单位。三、学历信息注册及查询我院将于7月30日前向教育部申请电子注册广西2023年上半年自学考试学历信息,学历信息可查询的具体时间由我院另行发布公告,届时取得毕业证书且前置学历核验通过的考生,可登录学信网查询本人自学考试学历信息。考生存在前置学历核验不通过的,由教育部进行前置学历复核,复核通过后,自学考试学历信息方可查询。四、申办毕业证明书历年已毕业自学考试考生,如有自学考试毕业证书遗失、损坏情况的,可在本次毕业办理期间申请办理毕业证明书。毕业证明书办理须进行现场确认。毕业证明书网上申请时间为5月15日至22日,2005年及以后取得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的考生,可登录广西自学考试网上系统,在“毕业管理—毕业证明书申请”中,按步骤完成申请,并于5月29日前持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到就近设区市招生考试院(考试中心)或主考学校进行现场确认。2004年(含)以前毕业的考生,无需在网上提交申请,由本人于5月29日前持身份证件原件和近期免冠电子相片(40-60K像素),到就近设区市招生考试院(考试中心)或当时毕业的主考学校申请。五、申请2023年下半年毕业论文答辩5月12日至29日,我院同步受理社会考生2023年下半年自学考试本科专业毕业论文答辩申请。如社会考生已取得所报本科专业考试计划全部课程或不少于计划内85%课程合格成绩的,可在规定期限内登录广西自学考试网上系统,在“毕业管理—毕业论文答辩申请”中按步骤完成申请,无需现场确认。提交申请后请预留正确手机号码并保持电话畅通,以便主考学校通知毕业论文指导、答辩等事宜。参加沟通课程学习、专本衔接和高校备案网络助学的考生,其毕业论文答辩由主考学校统一组织安排,无需网上提交答辩申请。考生应按照主考学校要求按时参加毕业论文答辩,并缴纳论文答辩费用。考生因个人原因未按时参加论文答辩的,按缺考处理,所缴论文答辩费用不退。六、其他事项(一)如考生在提交毕业网上申请时收到照片不合格提示或注册准考证已超过5年及以上的,请准备好本人蓝底或白底彩色电子头像照片向初审单位申请更换。照片要求:像素640*480,照片大小在20KB-40KB之间,正脸头像、人像水平居中,免冠、无妆、无美颜及修图,不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和美瞳。照片以本人准考证号+姓名命名。如未收到照片不合格提示或注册时间未超过5年的,无需更换原有照片。(二)请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申请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逾期不再办理。(三)考生必须认真、如实填写毕业申请有关信息,凡不按要求填写、信息误填、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四)考生在提交网上毕业申请时,应关注个人各科成绩是否有缺失,如有从外省转入的成绩、纸质免考单科合格证、多个准考证号等材料的,应主动在系统中上传成绩证明等材料。如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成绩不全而退档的,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五)考生在网上毕业申请成功后,应主动关注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各初审单位发布的有关网上确认信息和要求,及时了解个人毕业申请的变化和动态,补充上传初审单位要求的证明材料,及时登录系统进行确认,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六)“广西自考”手机APP安装方法。考生可使用安卓手机浏览器扫一扫功能,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广西自考”手机APP安装包。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2023年5月10日
[广东] 广东省2023年普通专升本志愿填报答疑
1.我省2023年普通专升本在什么时间填报志愿,在哪里填报? 答:我省2023年普通专升本实行网上填报志愿。5月12日14:00至16日16:00,考生(含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凭本人证件号(或绑定的手机号)和密码登录“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报名系统”(下称报名系统,网址:https://www.eeagd.edu.cn/ptzsbks)填报志愿,使用普通专升本报名时绑定的手机号码接受短信验证码,完成网上志愿填报及确认。2023年三二分段专升本转段考核考生亦可凭本人证件号(或绑定的手机号)和密码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对口本科院校及专业,但不能修改任何信息。 2.我省2023年普通专升本共安排多少招生计划? 答:我省2023普通专升本共安排8.8万个招生计划,比上年增加8.1%。招生计划增幅大于报考人数增幅。全省共有46所高校参与今年普通专升本招生,其中有22所公办院校(含三二分段)。自2020年以来,我省持续扩大普通专升本规模,但由于办学条件限制等原因,公办院校普通专升本计划有所下降,但2023年仍是2019年的2.5倍多。3.普通专升本分数线如何划定的? 答:省招生办根据普通专升本各专业基础课分类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情况,按考生类别(职教师资、原建档立卡考生、普通考生),分专业基础课,按招生计划数的一定比例,分别划定三科考试科目总分和专业综合课最低控制分数线。根据公办、民办一视同仁原则,同时有利于组织征集志愿,从2021年起,不再分公办、民办学校分开划定分数线。 三科总分为2门公共课+1门专业基础课(外国语言文学类中非英语类专业为1门公共课+1门专业基础课+1门专业课)4.如何判断自己有没有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 答:考生可根据自己所考的考试科目组和拟填报的专业,查找到专业对应的专业基础课的三门考试科目总分及专业综合课最低控制分数线,比较考生自己对应的成绩是否同时达到。如都达到,则达到了最低控制分数线;如其中一个或两个都未达到,则没有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5.科目组总分是怎么排位的? 答:不同科目组(含省统考科目组和院校自命题科目组)分开、单独排位。 根据考生四科总分(含加分)从高到低确定投档位序。四科总分(含加分)相同时,比较四科总分(不含加分)高低,高者优先。 四科总分(不含加分)仍相同时,比较三科总分高低,高者优先。 三科总分(不含加分)仍相同时,按以下原则进行排序: 第一位序,比较专业基础课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二位序,比较公共课中政治理论科目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三位序,除外国语言文学类中非英语类专业外,比较公共课中英语科目成绩高低,高者优先。外国语言文学类中非英语类专业,比较专业课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四位序,比较专业综合课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五位序,单科成绩均相同的同时投档。 6.排位是算上加分了吗? 答:考生的总分(含三科总分、四科总分)已包含加分,加分只计入总分,不计入具体单科成绩,考生排位是按加分后的四科总分进行排位的。7.投档录取批次是怎样安排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和建档立卡考生是否可以兼报其他批次? 答:2023年普通专升本先进行退役大学生士兵录取,退役大学生士兵录取结束后再进行普通考生录取;普通考生录取分为提前批、普通批、建档立卡批三个批次,投档录取顺序为提前批→普通批→建档立卡批,上一个批次投档录取结束后才进行下一批次的投档录取,被上一个批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下一个批次的录取。 兼报了普通专升本考试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可以同时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和其他批次的志愿,但被退役大学生士兵录取后则不能再参加其他批次录取;同样,建档立卡考生可以同时填报提前批、普通批和建档立卡批志愿,但若被提前批或普通批次院校录取,则不能再参加建档立卡批次录取。8.今年普通专升本志愿是如何设置的? 答:(1)退役大学生士兵志愿 退役大学生士兵批次设置5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最多可填报4个专业志愿和1个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 (2)普通考生志愿 普通考生提前批设置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普通批设置1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建档立卡批设置5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最多可填报4个专业志愿和1个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9.今年普通专升本是如何投档录取的? 答:普通专升本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一个院校专业组即为一个志愿,同时也是一个投档单位。当考生符合所填报院校专业组条件时,则进行投档,由招生院校根据招生简章择优录取,不得跨院校专业组录取或调剂。考生档案一旦投出,不再检索其后续院校专业组志愿。 (1)退役大学生士兵的投档录取 退役大学生士兵投档录取不统一划定最低分数线,省招生办在考生综合考查成绩合格基础上,根据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按考生综合考查成绩和院校专业组招生计划1:1比例,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即依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和院校专业组计划,按考生成绩或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检索,成绩或排位靠前的考生优先检索,再按考生填报的院校专业组志愿逐个检索,在综合考查符合的前提下,按院校专业组招生计划1:1比例从高到低投档。 排位相同的考生同时投档,院校增加计划录取。 退役大学生士兵只进行一次投档录取,原则上不进行征集志愿或调剂,考生须合理报考,形成志愿梯度,避免滑档。 经省招生办公示的在服义务兵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直接投档录取符合条件的第一顺位院校专业组、第一顺位专业。 从2022年招生起,对录取后未报到、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不再享受免试专升本政策。 (2)普通考生投档录取 省招生办公室在划定的三科总分和专业综合课两条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根据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按考生四科总分(含加分)和院校专业组计划1:1比例,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即依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和院校专业组计划,按考生成绩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检索,排位靠前的考生优先检索,再按考生填报的院校专业组志愿逐个检索,在考试科目组符合的前提下,按院校专业组计划1:1比例从高到低投档。 经招生院校审核同意、公示并报省招生办备案的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World Skills Competition)”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直接投档录取符合条件的第一顺位院校专业组、第一顺位专业。10.如何查看今年普通专升本各院校专业具体招生计划数? 答:各招生院校专业具体招生计划数可在志愿填报系统查询,也可在招生院校网站查询。11.填报志愿要注意哪几个方面? 答:考生须根据自身报考的考试科目组选择相应批次、相应院校专业组及专业志愿填报,即考生只能填报考试科目组与自己考试科目相同的院校专业组。填报志愿时主要依据成绩排位,考生填报志愿要注意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要看专业组招生计划。如果自己的成绩达到了两条最低控制分数线且排位在招生计划以内,填报后一般都会录取,除非身体条件不满足或者不服从专业调剂。 二是要看学校招生章程。了解招生的院校专业对技能证书、前置专业、身体条件等的要求,以及办学地点、收费标准等等;特别是要了解拟填报专业的技能证书、前置专业、身体条件等要求,确保自身符合相关条件,避免投档后因不符合专业条件被退档。 三是要审慎选择不服从专业调剂。12.报名时未勾选职教师资,填报志愿时能不能填报? 答:符合填报提前批院校专业组录取条件的考生,如报名时未勾选“职教师资”类别的,也可在填报志愿时选择相应院校专业组及专业填报,但须同时补上传职业资格证书,由报考院校审核,审核通过后所填报志愿方有效。13.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该如何填报志愿? 答:(1)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根据自身参加的综合考查,选择相应的院校专业组及专业志愿填报,具体招生的院校和专业信息详见《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专业目录及考试要求》或在“报名系统”查询,各专业计划在“报名系统”查询。以普通考生身份兼报普通专升本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可同时在普通考生类别填报志愿。 (2)在服义务兵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获得免试资格,无需参加学校综合考查,但须在“报名系统”中填报志愿,符合前置专业、体检、技能证书要求即可填报相关院校专业组志愿。 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应根据综合考核(考试)成绩、招生专业计划及专业要求,结合个人实际,合理填报多个院校专业组志愿,以增加被录取的机会。14.是不是三科总分和专业综合课都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就肯定会被录取? 答:省招办按照平行志愿投档原则进行投档。考生分数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但所填报的院校专业组计划已投满,则无法被投档到该院校专业组和录取。 考生填报志愿时,应根据自身条件,可参考院校往年录取情况,“冷”“热”搭配,形成合理志愿“梯度”,避免“滑档”。15.三科总分和校考专业综合课成绩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但排名不在招生计划数内,是不是意味着肯定不能被录取,需不需要填报志愿? 答:成绩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但总分排位不在招生计划数内,不代表肯定不能录取,可能出现以下情况:1.有排名靠前的考生未填报该院校专业组志愿;2.排名靠前并兼报统考和校考的考生被填报在前面的(校考)院校专业组志愿录取;3.可能有排位靠前的考生未同时达到两条最低控制分数线;4.招生院校可能会根据生源情况增加招生计划。所以,上线考生应积极合理填报志愿,增加录取的机会。16.既填了校考科目组志愿,又填了统考科目组志愿,怎么投档? 答:既参加了专业综合课省统考,又参加了招生院校自行命题科目考试的考生,可在相应批次中同时填报符合条件的专业综合课统考和自命题的院校专业组和专业志愿。普通批次和建档立卡批次中,可根据自身报考的考试科目组情况,根据自己的喜好合理安排相关志愿的填报顺序。省招生办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和考试成绩,按照平行志愿投档模式进行投档。如果考生同时达到填报的校考和统考院校专业组投档线,则以所填的顺序最前的上线院校专业组志愿投档。17.考生投档到院校专业组后,若服从调剂,会不会被退档? 答:招生院校在投出的考生中按照招生简章择优录取。院校根据录取规则,如果无法按考生所填报的专业进行录取,可对服从调剂的考生在同一院校专业组内还缺档的专业进行调剂录取。一般如果考生符合所缺档专业的招生特征要求(例如不招色盲色弱、职业证书、前置专业要求等),不会被退档;但如果不符合缺档专业的招生特征要求,就会被退档。所以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应注意查看院校的招生章程,确保自身条件符合所填报志愿的招生特征要求。18.今年是否还组织征集志愿录取? 答:由于考生填报志愿可能出现不均衡,部分招生院校在正常录取后可能尚有招生计划剩余,省招生办将会根据录取执行情况,决定是否组织征集志愿录取,具体请关注省考试院官网、官微公告。征集志愿将按照2门公共课+1门专业基础课的三科总分重新填报志愿投档录取。19.体检表上传截止时间是什么时候,是否需要上传化验单吗? 答:体检表上传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12日24:00;上传体检表正反面即可,无需上传化验单。录取时,招生院校按要求进行审核,如有疑问,将与考生进一步核实。20.申请成绩复查的考生如何填报志愿? 答:对复查后发现分数有误的考生,我院将对其分数进行更正,更正后的成绩由各地市招生办公室在5月15日前通知考生本人。已申请成绩复查的考生务必在5月12日14:00至16日16:00期间填报志愿。 相关文件:关于做好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
[] 东莞职业技术学院2023自主招生简章
2023年东莞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考试报名及志愿填报时间为5月11日-5月14日,准考证打印时间为5月19日前,考核时间为5月20日。招生专业为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2023年学校面向高中、中职应往届毕业生招收普通现代学徒制试点。采取招生招工同步方式录取,培养地点为校本部+合作企业,考生录取后不得转学,原则上不得转专业。 普通现代学徒制试点招生计划表 *以上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以考试院公布为主* 二、报考基本条件 所有报考考生须符合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粤招〔2022〕6号)普通高考报名条件规定,并参加了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考报名。同时,应符合普通现代学徒制试点报名条件。 报考试点专业的考生应在录取前与合作企业签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且有效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应涵盖录取学生学习期间。考生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 普通现代学徒制试点招生对考生高中学段(含高中、中职)就读专业及职业资格(技能)证书无要求。 三、普通现代学徒制试点考生考核方式 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线下考核方式。《文化素质》及《职业技能》测试满分值合计100分,其中文化素质考核内容分值为40分,职业技能考核内容分值为60分。 四、考生报名及志愿填报 1.5月11-14日,考生凭高考报名号及密码登录“广东省2023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网上报名系统”(下称“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s://pg.eeagd.edu.cn/gzks/)报名,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在选择“普通现代学徒制试点”进行填报志愿、录入相关报名信息、上传有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版)。 2.考生报考前,需认真查阅我校招生网站上公布的招生专业及考核方式。经我校审核报考资格后,考生不得更改志愿。考生报考流程图详见附件1《广东省2023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考生报考流程图》。 3.高校在校生、2023年被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录取、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以及中高职贯通三二分段转段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录取。 4.报考高职普通自主招生并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其他类型高职(专科)层次的招生录取。 5.考生直接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按照操作指引进行报名及填报志愿。 五、报名缴费 1.2023年我校自主招生(现代学徒制)试点录取的学生应按规定交纳学费等费用,收费标准按《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全省教育部门教育考试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22〕442号)等有关文件执行。 2.考试科目:《文化素质》及《职业技能》,考试费每人每科次40元,共80元。 3.考生于5月16日中午12:00前按照《东莞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高职自主招生考试缴费须知》(附件2)完成考试费用缴纳。 特别说明:考生须在填报志愿前认真查阅我校招生简章,了解专业的具体报考要求。因报考材料不全,无法通得报考资格审核的考生,责任自负。考生报考资格一经确认,不得更改所填报的考核类型及院校、专业志愿,缴纳的考试费概不退费。 4.准考证打印:5月19日打印准考证(缴纳考试费成功后方可打印准考证)。 六、考生成绩公示及录取备案 考生考核成绩在本校招生网站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无异议后,拟录取的考生名单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经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的考生方确认为正式录取。学校根据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的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并在学校网站上公布。 七、考核方式及录取原则 1.我校根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及专业的招生计划,按考生合成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我校录取最低分数线根据招生专业计划及生源情况自主划定。原则上,拟录取的普通现代学徒制试点考生考核成绩不得低于考核满分值的40%(即40分)。 3.录取总分相同时,按职业技能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无体检结果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已报考夏季高考并被我校自主招生(现代学徒制)试点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夏季高考本科层次院校的录取,但不能参加夏季高考专科层次院校的招生录取。我校自主招生(现代学徒制)试点录取考生参加夏季高考被本科院校录取后,取消其录取资格,不接受被本科院校录取的考生报到注册。 八、新生注册和复查 经我校自主招生(现代学徒制)试点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者,作放弃入学资格处理。新生报到时须核验高中阶段(含普通高中、中专、职中、技校)学校毕业证书原件或同等学力证明原件。无相应证书或证明者将不予报到注册。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对学生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学籍。 九、时间安排
[广东] 广东机电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2023招生简章
2023广东机电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报名时间为5月11-14日。考试时间为2023年5月20日。招生专业有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电子技术、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嵌入式技术应用、数控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软件技术、市场营销。 一、学校简介 广东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坐落在广州市白云区,是一所隶属于广东省教育厅的公办全日制工科类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办学历史悠久,前身为创建于1963年的广东省农业机械化技工学校,历经“广东省农业机械技术学校”、“广东省农业机电学校”、“广东省机电学校”等发展阶段。2001年,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学校升格为高等职业院校,翻开了高质量发展的崭新篇章。 学院是国家“双高”计划建设单位、国家优质高职院校、广东省一流高职院校建设单位、广东省示范性高职院校、教育部第一批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培育单位(牵头单位)、“全省党建工作示范高校”培育创建单位、广东省依法治校示范校、全国第三批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实验校、教育部第一批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试点校、广东省安全文明校园、广东省节能型示范高校;广东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试点校。获评全国高职院校“育人成效50强”“服务贡献50强”“国际影响力50强”“学生管理50强”“资源建设优势学校60强”“学生发展指数优秀院校100强单位”。 学院现有在校生2.2万人,辖有南、北、西三个校区,南校区坐落于风景秀丽的白云山畔,交通便利;北校区位于职业教育气息浓厚的广州钟落潭高职园区;西校区地处嘉禾望岗。校园总面积1037亩,校舍建筑面积43.82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超10亿元。 学院设有先进制造技术学院、电气技术学院、汽车学院、人工智能学院、设计学院、计算机应用学院、电子与通信学院、经济贸易学院、物流学院、外语商务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公共管理学院、创新创业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中职教育部和体育部等十四院两部,主动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开设专业51个,形成了以“先进制造业专业群为主体,电子信息业和现代服务业专业群为两翼”的专业格局。 二、招生类型、专业、计划及相关要求 (一)普通高职自主招生(中职生)专业一览表 (二)普通现代学徒制试点招生专业一览表 三、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普通高职自主招生(中职生)专业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1.符合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粤招〔2023〕6号)普通高考报名条件规定,参加了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考报名并确认报名资格的应、往届中职(含中专、职中、技校,下同)毕业生。 2.报考我院普通高职自主招生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电子技术专业的中职考生中职阶段就读专业要求详见《普通高职自主招生(中职生)专业一览表》,对职业资格证书不做要求。其他专业对考生中职阶段就读专业及职业资格证书不做要求。 (二)普通现代学徒制试点招生专业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1.符合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粤招〔2023〕6号)普通高考报名条件规定,并获得了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考报名资格的考生。 2.我院普通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对中职考生中职阶段就读专业及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不做要求。 3.我院普通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招生方式为先招工后招生和招生与招工同步,考生应为试点招生专业合作企业的在职员工。试点录取的学生应在录取前与合作企业签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且有效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应涵盖录取学生学习期间。考生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 (三)职业技能大赛获奖考生免试录取条件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高校保送录取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3号)文件要求,世界技能大赛获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直接获得保送入学资格。根据教育部和省的有关精神,获得省级(含)以上行政部门主办的职业技能大赛省赛一等奖或国赛三等奖及以上的中职学校在校生,毕业两年内报考我院与获奖项目相应或相近专业,经核实资格、公示无异议后,符合相关要求的,可获免试资格,我院招收免试中职生专业及免试考生获奖要求详见《职业技能大赛获奖免试招生专业一览表》。 表1.职业技能大赛获奖免试招生专业一览表 2023年自主招生时间安排 .....篇幅有限,完整招生简章,直接扫下方二维码领取!
[] 顺德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2023考试大纲
2023年顺德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招2023考试大纲包含普通高职自主招生考试大纲和普通现代学徒制考试大纲。普通高职内含11个专业。各专业具体大纲内容如下文。 顺德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自主招生考试文化素质考试大纲 (面向现代学徒制) 一、指导思想 综合文化考试,旨在考察考生基本的思想政治常识,掌握母语的能力,理解语文与生活、做人的关系的能力,阅读、分析和鉴赏有关作品的能力,以及常用文体写作的能力和人际沟通、职业道德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命题原则上通过卷面考试,考察学生全面把握文化知识的程度及综合运用人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命题要做到思想正确,题型力求多样化、序列化,知识点力求覆盖较广,并注意难易度的适当结合。 二、考核目标与原则 1.知识要求 本考试科目的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语文、历史、地理、人际关系、生活常识等,具体内容如下: 思想政治:考察考生必备的思想道德、政治、法律等方面的基本概念、基础知识、基本素养,以及考生对近一年国内外的主要时事要闻的了解程度等。 语文:全面测试考生的阅读能力和写作水平,包括汉语拼音、文言文知识、文学常识、写作知识、经典名篇名句记诵能力、文章阅读和概括能力、作文等。 历史:测试考生对古代和近代一些历史大事件、历史重要人物、重要文化典章制度的认知程度。 地理:考察学生对地球、大气、海洋、陆地等环境的认知程度,以及关于地域文化、旅游文化等相关知识的了解程度。 人际交往:考察学生对人际交往的原则和方法、社交礼仪的了解与运用程度。 生活常识:生活或劳动中一些必备的常识。 2.能力与素质要求 (1)能力要求: 具备基本的汉语听说读写能力,具备识记、理解、分析综合、鉴赏评价、表达应用和探究六种基本能力。 (2)素质要求: 具备基本的人文素养,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有正确的认识,对事物或社会现象有独立的判断分析和表达能力。 3.考核要求 力求较为全面地考察考生的知识水平和基本能力。 三、考试形式与时间 1.考试形式:考试采用闭卷考试的形式; 2.考试时间:考试解答时间为60 分钟。 四、考试内容及要求 本考试内容以《中等职业学校语文教学大纲(试行)》和《职业素质与人际交往教学大纲(试行)》的规定为依据,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语文科考试大纲》的要求,突出对语文基础知识、文学常识、写作能力、人际沟通能力、职业道德素养等人文素质的考核。 (一)掌握基本的语言知识,具备一定的文字表达能力。 1.普通话字音辨析。 2.汉字字形、字义辨析。 3.正确使用成语(包括熟语)。 4.辨析并修改病句。 5.运用修辞手法。 (二)文学常识和文学鉴赏 1.了解古今中外重要的作家、作品的基本常识。 2.鉴赏古今中外优秀的文学作品。 3.了解散文、小说、戏剧、诗歌的特点。 4.了解中国古代传统文化经典,重点是先秦原典。 (三)人际沟通 1.语言表达技巧。 2.人际关系的基本常识。 (四)职业道德 1.社会公德常识。 2.职业规范常识。 3.对职业道德内涵的理解。
[] 2023年顺德职业技术学院单招招生专业计划
2023年顺德职业技术学院“高职自主招生”招生专业10个,招生总计划320人;现代学徒制招生专业5个,招生试点5个,招生总计划105人;免试录取招生计划210人,具体专业要求及计划数如下文。 一、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1.普通高职自主招生(中职生) 新能源装备技术、药学、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护理、康复治疗技术、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餐饮智能管理、药膳与食疗、烹饪工艺与营养、职业技能大赛获奖免试录取。 2.普通现代学徒制试点 烹饪工艺与营养、餐饮智能管理、药学、数字化设计与制造技术 二、时间安排表 2023年5月11-14日考生在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及填报志(https://pg.eeagd.com.cn/gzks)。 2023年5月16日 我校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完成考生资格审核工作,考生在报名系统查看审核结果。 2023年5月17日获得报考资格的考生根据我校招生网站公布的缴费方式缴纳考试费。 2023年5月18-19日考生打印准考证。 2023年5月20日组织考试。 2023年5月25日前考生可通过招生信息网或小程序查看考核成绩。 2023年6月2日前 学校完成自主招生录取工作,考生可通过招生信息网或小程序查看录取名单。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与普通高考录取考生同步。 三、招生对象、条件及报名方式 (一)普通高职自主招生(面向中职生) 1.符合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粤招〔2022〕6号)普通高考报名条件规定,并参加了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考报名。 2.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的考生。 3.报名采用全省统一网上报名方式。依据本人意愿,填报一所高职院校,填报志愿并确定后无法修改。高校在校生、2023年被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录取、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以及中高职贯通三二分段转段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录取。 4.通过“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不得申请转学,不得转专业,考生慎重报考。 5.每个考生只能填报一个专业志愿。
[] 2023年揭阳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招报名和考试时间
2023年揭阳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招考试报名时间为2023年5月11日-5月14日。学校组织考核时间定于5月20日至21日,5月27日前公布录取最低分数线。具体安排如下。 一、考试日程安排 5月11日至14日 考生根据报考流程图在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及填报志愿。考生根据系统指引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后进行报名及填报志愿,等待系统自动验证或报考院校资格审核 5月15日前 高职院校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完成考生资格审核工作并公布获得报考资格的考生名单 5月16日前 获得报考资格的考生根据院校招生网站公布的招生简章指引缴纳考试费 5月17日前 高职院校完成线上考场编排并指引考生打印准考证 5月20日至21日 高职院校组织考核 5月24日前 高职院校公示考核成绩 5月27日前 高职院校在网上录取系统提交考核成绩,并提交拟录取方案及录取最低分数线 6月1日前 省招生办公室通过录取系统审核高职院校提交的拟录取方案 6月2日前 高职院校完成自主招生录取工作,在本校招生网站上公示经审核通过的录取考生名单。招生院校根据本校招生工作安排另行确定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 注:以上日程安排如有变动,按省有关通知文件执行。 二、报考方法 (一)5月11日至5月14日,考生凭高考报名号及密码登录“广东省2023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网上报名系统”(下称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s://pg.eeagd.edu.cn/gzks/)报名,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在“文化基础+职业技能”(面向中职考生)、“退役军人现代学徒制专项试点”(不分考生类型)及“职业技能大赛获奖免试生”(面向中职考生)3种考核方式中选择一种填报志愿、缴交考试费,录入相关报名信息、上传有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版,下同)。 (二)中职应届毕业生考生须在报名系统中上传加盖中职学校公章的中职阶段就读证明(含就读专业证明)材料原件扫描版。中职往届毕业生考生须在报名系统中按要求上传中职阶段毕业证书原件扫描版。 (三)退役军人现代学徒制专项试点考生须在报名系统中上传有关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开具的退役军人身份证明材料扫描件。 (四)符合职业技能大赛获奖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还须在报名系统中录入参加的职业技能大赛名称、获奖项目名称、获奖等级、获奖时间等,并上传获奖证书原件扫描版或所在学校获奖证明。 (五)考生网上成功报名后,我校在省招办统一安排时间在网上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核,并在本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通过审核的考生名单。经招生院校确认报考资格后,考生不得更改考核方式。 (六)考生通过资格审核后,按要求进行网上缴纳考试费,具体缴费方式在本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 (七)考试收费标准按《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全省教育部门教育考试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22〕442号)等有关文件执行。 考试费收费标准如下: 三、考核方法 (一)普通高职自主招生招收中职考生:实行“文化基础+职业技能”的考核方式。综合文化知识和专业综合理论、职业技能占比例为4:3:3。中职考生入学考核总分满分值为500分,其中综合文化知识考核满分值为200分,专业综合理论考核满分值为150分,职业技能考核满分值为150分。综合文化知识考核内容涵盖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基本知识、职业道德基本要求、人际交往基本常识、汉语言写作基本能力等技术技能型人才必备的实用性知识要求。职业技能考核由我校自主命题、组织实施。 (二)退役军人现代学徒制专项试点考生: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报考退役军人现代学徒制专项试点计划免文化素质考核,由我校自主命题、组织实施职业技能考核,择优录取。职业技能考核满分值为100分。
[] 揭阳职业技术学院2023招生计划(附专业和学费)
2023年揭阳职业技术学院应、往届中职毕业生计划招生590人,招生专业共计11个,有电子商务、移动商务等。退役军人计划招生40人,学费为5250元/学年。 2023年高职自主招生专业一览表 电子商务、移动商务、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学前教育(师范)、电子信息工程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应用化工技术、分析检验技术、艺术设计、室内艺术设计、大数据与会计 招生对象 招生类型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计划数 学费、住宿费(元/学年) 中职阶段就读专业 职业技能证书 办学 地点 2023年已按要求在广东省参加普通高考报名且已确认报名资格的应、往届中职(含中专、职中、技校,下同)毕业考生。 高职自主招生 530701 电子商务 3年 50 5250元/学年、 950元/学年 不限 无证书要求 校本部 530703 移动商务 3年 50 5250元/学年、 950元/学年 不限 无证书要求 校本部 530704 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 3年 50 5250元/学年、 950元/学年 不限 无证书要求 校本部 570102K 学前教育(师范) 3年 200 5250元/学年、 950元/学年 不限 无证书要求 校本部 510101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3年 50 6410元/学年、 950元/学年 不限 无证书要求 校本部 510102 物联网应用技术 3年 50 6410元/学年、 950元/学年 不限 无证 书要求 校本部 470201 应用化工技术 3年 30 6410元/学年、 950元/学年 不限 无证书要求 校本部 470208 分析检验技术 3年 30 6410元/学年、 950元/学年 不限 无证书要求 校本部 550101 艺术设计 3年 40 10000元/学年、 950元/学年 不限 无证书要求 校本部 550114 室内艺术设计 3年 40 10000元/学年、 950元/学年 不限 无证书要求 校本部 530302 大数据与会计 3年 50 5250元/学年、 950元/学年 不限 无证书要求 校本部 2023年退役军人现代学徒制专项试点招生专业一览表 招生对象 招生类型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计划数 学费、住宿费(元/学年) 中职阶段就读专业 职业资格证书 办学地点 2023年已按要求在广东省参加普通高考报名且已确认报名资格的应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和中职考生 退役军人现代学徒制专项试点 530701 电子商务(退役军人现代学徒制) 3年 40 5250元/学年、免费 不限 无证书要求 校本部 以上费用如有变动,按省市发改部门核定标准执行。 报考方法 (一)5月11日至5月14日,考生凭高考报名号及密码登录“广东省2023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网上报名系统”(下称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s://pg.eeagd.edu.cn/gzks/)报名,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在“文化基础+职业技能”(面向中职考生)、“退役军人现代学徒制专项试点”(不分考生类型)及“职业技能大赛获奖免试生”(面向中职考生)3种考核方式中选择一种填报志愿、缴交考试费,录入相关报名信息、上传有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版,下同)。 (二)中职应届毕业生考生须在报名系统中上传加盖中职学校公章的中职阶段就读证明(含就读专业证明)材料原件扫描版。中职往届毕业生考生须在报名系统中按要求上传中职阶段毕业证书原件扫描版。 (三)退役军人现代学徒制专项试点考生须在报名系统中上传有关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开具的退役军人身份证明材料扫描件。 (四)符合职业技能大赛获奖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还须在报名系统中录入参加的职业技能大赛名称、获奖项目名称、获奖等级、获奖时间等,并上传获奖证书原件扫描版或所在学校获奖证明。 (五)考生网上成功报名后,我校在省招办统一安排时间在网上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核,并在本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通过审核的考生名单。经招生院校确认报考资格后,考生不得更改考核方式。 (六)考生通过资格审核后,按要求进行网上缴纳考试费,具体缴费方式在本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 (七)考试收费标准按《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全省教育部门教育考试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22〕442号)等有关文件执行。
[甘肃] 关于印发《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信息修改 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信息修改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甘教考自〔2020〕8号 各市(州)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考试院、考办、中心)、有关高等学校:现将《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信息修改管理实施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甘肃省教育考试院 2020年7月30日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信息修改管理实施办法 为规范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信息管理工作,确保毕业证书电子注册信息的准确性,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规定》和《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一条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是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对通过自学考试获得的毕业证书进行电子标注、数据备案和网上查询的管理方式。第二条 毕业证书电子注册信息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专业、层次(专科或本科)、照片、发证日期及毕业证书编号、主考学校名称。第三条 毕业证书电子注册信息是考籍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考生在申请办理毕业手续时,须认真核对本人基本信息并签字确认,对确认的内容承担相应责任。信息一经注册,不得随意修改。第四条 毕业证书电子注册信息修改是指考生在毕业证书办理过程中非本人原因造成的信息错误或取得毕业证书之后因信息变更确需进行修改。取得毕业证书之后信息变更包括以下四种情况:1.二代身份证升级时,原一代身份证15位数字补位升级18位数字时尾号为“0”的;2.士兵证和军官证号变更为二代身份证号的;3.因当年技术原因无法录入或录入错误的;4.因公安户籍机关人口信息重复录入造成身份证信息错误的。第五条 毕业证书电子注册信息修改需提供的材料1.考生本人签名的书面申请;2.考生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本复印件(考生签字、审核人签字);3.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信息修改申请表(见附件1);4.考生毕业证书或毕业生审批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含有档案保管部门加盖印章的毕业生审批登记表复印件);5.本人近期彩色免冠照片(二寸)一张,同时向市(州)教育考试招生机构(高校继续教育管理部门)提供照片电子版(480*640像素,照片大小小于等于15-25K)(存档);6.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信息修改登记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信息修改登记表)。除上述材料外,士兵证和军官证号变更为二代身份证号的考生需提供原服役部队出具的军人身份证明原件;因公安人口信息重复修改身份信息的考生需提供户籍修改证明。第六条 毕业证书电子注册信息修改流程1.初审。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原考籍所在市(州)教育考试招生机构(高校继续教育管理部门)提交修改申请,按要求填写《信息修改申请表》(一式两份)并签字确认。市(州)教育考试招生机构(高校继续教育管理部门)仔细核查信息,确定无误后汇总材料并填写《信息修改登记表》(一式两份)上报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处。2.审核上报。按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办法》第八条规定,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处审核上报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将需要更正考生的电子注册信息报送教育部考试中心进行更正。3.开具证明。毕业证书电子注册信息经教育部考试中心更正确认后,省教育考试院根据修改结果开具《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信息更正书》(见附件3,加盖省自考委印章和钢印)。相关修改材料由省教育考试院和市(州)教育考试招生机构(高校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分别存档。4.领取。上半年3月下旬,下半年9月下旬,考生凭《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信息修改申请表(考生留存)》到原考籍所在市(州)教育考试招生机构(高校继续教育管理部门)领取《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信息更正书》,与原毕业证书和毕业生审批登记表共同使用。第七条 毕业证书电子注册信息修改受理时间市(州)教育考试招生机构(高校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受理初审:上半年3月下旬、下半年9月下旬,材料报送:上半年6月上旬、下半年12月上旬;省教育考试院审核:上半年6月中旬、下半年12月中旬;原则上其他工作时间不予受理。第八条 考生专科段毕业信息无误,但与本科段毕业信息不一致,应与其本科段毕业证书颁发机构联系上报前置学历(专科)验证事宜,关联学信网毕业信息。第九条 考生毕业证书信息无误,但学信网上没有电子注册信息的,不属于电子注册信息修改范围,考生需持身份证、毕业证书及毕业生审批登记表到甘肃省学历认证中心进行学历认证(甘肃学历认证中心联系电话:0931-8727020/8720599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皋兰路305号甘肃省人力资源市场)。第十条 在毕业证书电子注册信息修改过程中,凡有徇私舞弊、伪造、涂改和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并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的责任,涉及违法者,移交司法部门处理。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附件1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信息修改申请表.docx附件2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信息修改登记表.docx附件3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信息更证书.docx 附件1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信息修改申请表 编号NO.申请人身份证号码照片申请修改项目:联系电话个人申请修改前信息修改后信息信息修改原因: 本人郑重承诺:以上均为个人真实信息,修改原因属实,材料真实有效,若有不实之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本人签名:注:毕业证书电子注册信息修改需提供:1.二代身份证原件 2.毕业证书原件 3.毕业生审批登记表原件经办人: 审核人: 部门负责人: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信息修改申请表(考生留存) 本人 ,身份证号码 ,毕业证书号 ,专业 。现申请办理毕业生注册信息修改事宜,修改项目 ,修改前信息 ,修改后信息 。 申请人签名: 日期: 编号NO. 附件2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信息修改登记表 上报单位(公章): 上报时间:序号考生姓名准考证号毕业证编号毕业时间修改内容修改前信息修改后信息申请日期经办人: 审核人: 部门负责人: 附件3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信息更正书编号NO.姓名性别毕业时间照片身份证号码准考证号毕业专业主考院校学历层次毕业证书编号修改前信息修改后信息信息修改原因考生毕业证书电子注册信息已修改并注册,信息真实有效,此表与原毕业证书及毕业生审批登记表共同使用。
[甘肃] 关于印发《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子转考工作 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子转考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甘教考院[2016]23号各市(州)自考办:为确保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子转考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有关规定,特制定《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子转考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子转考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甘肃省教育考试院 2016年3月7日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子转考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工作信息化和科学化管理水平,维护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试中心函[2015]71号)和《关于做好2016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工作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5]156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 在籍考生离开我省继续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须办理省际转考手续。电子转考是运用信息技术,以交换考籍电子档案方式实施省际转考的过程。第三条 考籍档案是办理考生转考的主要依据。考籍档案以电子方式保存为考籍电子档案(以下简称电子档案),内容主要包括:考生基本情况信息、考试信息(含笔迹信息)、奖惩记录、转考、免考、实践环节考核、毕业论文成绩、毕业信息等。 第四条 甘肃省教育考试院(以下简称“省考试院”)组织实施电子转考工作,负责建立和维护本省转考平台,市(州)自考办负责受理具体转考业务。第五条 转考程序省际转考先办理转出手续,再办理转入手续。省考试院通过全国“转考平台”递送和接收转考电子档案,应遵循以下程序:一、考生本人提出转出申请,由考生考籍所在市(州)自考办通过省自学考试信息管理平台受理。二、省考试院按照我省专业计划规定的考试课程及合格成绩,遵循教育部考试中心转考规定标准,生成转出电子档案上传至全国“转考平台”。三、转入地省级考办从全国“转考平台”接收由我省转出的电子档案。四、由我省转出的电子档案经转入地省级考办审核无误后,转考考生按要求到转入地省级或者经省级考办授权的地级考办办理转入手续。五、考生到外省办理完成转入手续后,转入地省级考办将转入办理结果上传至全国“转考平台”,省考试院据此对转出考生电子档案的在籍状态进行变更,完成转考(转出)。六、考生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理转出确认手续的电子档案视为转考不成功,转入地省级考办将转入反馈意见上传至全国“转考平台”,由省考试院恢复转考考生考籍。七、外省转入的电子档案信息以省考试院通过全国“转考平台”交换的电子档案为准。八、外省转入的电子档案经省考试院审核,转考考生到省考试院进行现场确认无误后,方可给转出省发送回执。同时将转入考生电子档案信息数据结果导入我省自学考试信息管理平台,完成转考(转入)。九、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转入确认手续的视为转考不成功,我省将转入反馈意见上传至全国“转考平台”,由转出省恢复转考考生考籍。如再次办理转考手续,须重新履行转考程序。第六条 转出要求及工作流程转出要求一、在籍考生离开我省继续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我省准考证和转入地准考证,在规定日期内到考籍所在市(州)自考办对本人转出电子档案信息进行现场确认,并在市(州)自考办出具的《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出登记表》(附1)上签字。二、考生应在转入地取得一门或者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并取得转入地考籍后,方可办理转出手续。三、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者延迟毕业期间,档案不得转出。四、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我省办理毕业手续,档案不得转出。五、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出。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的,其对应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不得转出。毕业论文成绩不得转出。六、考生办理转入手续未满一年的,不得转出。工作流程七、考生在规定日期内到考籍所在市(州)自考办,对本人转出电子档案信息进行现场确认。八、市(州)自考办对考生电子档案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通过信息管理平台提交省考试院,同时打印《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出登记表》(附1)(一式三份)。工作人员务必准确填写登记表中“转入准考证号”、“转入专业代码”、“转入专业层次”、“转入专业类型代码”和“转入专业方向”等信息。登记表由市(州)自考办签署转出意见并加盖公章上报省考试院,考生、市(州)自考办、省考试院各留存一份。九、市(州)自考办必须按规定时间报送登记表,逾期将导致考生无法完成转档程序。十、省考试院导出市(州)自考办提交的转出结果数据,导入全国“转考平台”进行数据预审;预审通过后,将转出结果数据打包上传至全国“转考平台”进行终审,并提交拟转入的省级考办。十一、转考考生须及时与转入地省级(或经省级考办授权的地级)考办联系,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转入确认手续。十二、转出考生到转入省办理完成转入手续后,省考试院根据转入地省级考办上传至全国“转考平台”的转入办理结果,对转出考生的电子档案在籍状态进行变更,完成转考。在转入手续未办理完结之前,我省保持考生的在籍状态。第七条 转入要求及工作流程转入要求一、转入我省的电子档案必须符合第六条第二款至第六款的规定;转入电子档案信息以转出地省级考办通过全国“转考平台”交换的电子档案为准。二、转入考生应按我省公布的专业考试计划参加考试,不符合规定的专业代码和课程代码的课程一律不予接收;不符合我省开考专业计划规定的课程一律不予接收。转入考生原考试合格课程与现考试课程替换关系,按我省有关规定执行。三、转入的电子档案信息标准必须符合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开展自学考试电子转考工作的通知》的规定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接收;2015年10月之后参加自考且电子档案中没有笔迹图片文件的一律不予接收。四、转入考生应在我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的合格成绩,方可在我省申请办理毕业手续。五、考生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及我省准考证,到省考试院对转入的电子档案信息及办理结果进行现场确认。工作流程六、外省转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省考试院办理转入手续,其电子档案信息通过审核后,考生在《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入登记表》(附2)(一式二份)上签字。省考试院签署转入意见并加盖公章,考生、省考试院各留存一份。七、省考试院将转入办理结果上传至全国“转考平台”,核准后给转出省发送回执。同时将接收的考生电子档案信息数据结果导入信息管理平台,完成档案转入。第八条 办理时间一、转出时间序号事 项经办单位(人)上半年下半年1申请办理档案转出审核及现场确认考生、市(州)自考办1月1日—2月20日7月1日—8月20日(工作日)序号事 项经办单位(人)上半年下半年2数据报送市(州)自考办、省考试院2月21日—2月28日8月21日—8月31日3数据预审省考试院3月1日—3月5日9月1日—9月5日4上传全国“转考平台”并提交相关省级考办省考试院3月6日—3月10日9月6日—9月10日5回执处理省考试院3月11日—3月31日9月11日—9月30日6转出结果数据与省信息管理平台同步省考试院4月1日—4月5日10月8日—10月12日二、转入时间序号事 项经办单位(人)上半年下半年1从全国“转考平台”接收转入数据省考试院3月1日—3月10日9月1日—9月10日2转考考生到省考试院现场确认考生、省考试院3月11日—3月25日9月11日—9月25日(工作日)3审核接收转入结果数据并上传全国“转考平台”,同时给转出省发送回执省考试院3月26日—3月30日9月26日—9月30日4转入结果数据与省信息管理平台同步省考试院4月1日—4月5日10月8日—10月12日第九条 省考试院、市(州)自考办要建立健全监督和制约机制,对考生转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规范工作流程,利用管理和技术手段,对相关部门和人员严格要求,强化计算机及网络防护,对电子档案收发、处理情况须进行记录和监控,确保电子转考信息的真实、安全、合法、有效。第十条 在电子转考过程中,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及当事人的责任。第十一条 本细则自下发之日起实施。第十二条 本细则由甘肃省教育考试院负责解释。 附:1.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出登记表 2.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入登记表 附1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出登记表编号考生kaosh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照片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准考证号联系电话专业名称专业代码转出地专业层次转出原因联系地址合格课程及成绩课程代码课程名称学分成绩合格时间课程代码课程名称学分成绩合格时间奖惩情况转入地转入地准考证号转入地专业名称转入地专业代码转入地专业层次第1页 共2页 1. 以上内容经本人核对,准确无误。2. 本人同意按照转考规定办理转考手续。3. 未按转入地要求按期完成转入现场确认,视同放弃转考申请,个人承担后果。 转考人签名: 年 月 日 市(州)自考办意见省级考试机构意见 经办人:审核人: (盖章) 年 月 日 经办人: 审核人: (盖章) 年 月 日 注:《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出huan 登记表》由市(州)自考办出具,考生现场确认签字后,一式三份,由市(州)自考办、省级考试机构、考生本人留存。 第2页 共2页 打印日期:附2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入登记表编号考生kaosh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照片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准考证号联系电话专业名称专业代码转出地专业层次转出原因转出地准考证号转入合格课程及成绩课程代码课程名称学分成绩合格时间课程代码课程名称学分成绩合格时间转入奖惩情况转考考生意见省级考试机构意见以上内容经本人核对,同意转入。 转考考生签名: 年 月 日经办人:审核人: (盖章) 年 月 日注:《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入huan 登记表》由省级考试机构出具,考生现场确认签字后,一式两份,由省级考试机构、考生本人留存。考生未按国家要求时间完成现场确认的,视同放弃转考申请,个人承担后果。 第1页 共1页 打印日期:
[甘肃] 关于取消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环节考核论文成绩有效期的通知
关于取消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环节考核论文成绩有效期的通知甘考办〔2014〕23号各市(州)自考办、主考学校继续教育学院:近年来,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工作已经全面实现了信息化管理,实践环节考核全流程均在信息管理平台上运行。经过两年多的使用,已达到数据信息安全、稳定的要求,具备了考籍管理更加科学、规范,便利服务考生的条件。为了更好地服务考生,针对部分考生由于课程计划调整,致使论文成绩失效,无法按期办理毕业证书的问题,根据全国考办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自2014年上半年起取消实践环节考核中有关论文成绩有效期的规定,优化调整考生根据课程计划通过论文答辩,其合格成绩入库后长期有效。请做好考生的宣传工作,科学安排学习、考试和论文答辩的时间,帮助考生顺利完成学业,早日成才。 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 2014年3月18日
[甘肃] 关于国家高等教育学历认证相关事项说明的公告
关于国家高等教育学历认证相关事项说明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减少和避免“重复证明”,简化办事手续,根据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关于取消学历认证收费及调整认证受理范围的公告》规定,自2018年7月1日起,全面取消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认证服务收费。同时,为经批准,凡2002年(毕业时间)起已在高校学生学历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中注册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原则上实行网上查询和电子认证,不再受理和出具书面认证报告。对于2002年以前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以及2002年之后未在高校学生学历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中注册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如有需要,可免费申请书面认证报告。学历证书是高等教育法授权高等学校颁发给学生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学业证书,网上查询、电子认证和书面认证均属证书的核查验证服务。社会各单位无特殊原因,不应向已出具学历证书的毕业生提出不合理的证明要求。 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 2018年6月27日温 馨 提 示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会议精神,方便群众办事,减轻群众负担,自2018年1月1日起,学信网(www.chsi.com.cn.xlrz)提供免费学历电子认证服务。建议个人等有关单位采用网上查询及免费申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对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进行查询核验。 申请学历认证所需材料序号毕业证书类别所需材料1普通、成人类高等教育学历证书 1、毕业证书原件2、身份证原件3、毕业生登记表4、报考登记表5、成绩单6、学籍卡7、录取底册 (3-7项材料均在个人档案或通过毕业院校档案馆提供,复印件。)2 自学考试 学历文凭类高等教育学历证书 1、毕业证书原件2、身份证原件3、毕业生审批登记表(个人档案或省自考办提供,复印件。)3军队院校类高等教育学历证书 1、毕业证书原件2、身份证原件3、军人证原件 高考入学普通教育:入学批准书、学员学籍管理登记表。入伍后考学普通教育:入学批准书、入伍批准书、学员学籍管理登记表。成人教育:入伍批准书、学员学籍管理登记表。 说明:在校期间无军籍不在受理范围内。 学信网申请办理学历认证网址:https://www.chsi.com.cn/wssq/ 学信网申请办理学历认证流程:学信网首页(抬头细目)出国教育背景服务--网上申请--点击进入网申系统--输入学信网注册账号及密码进行办理学历认证--共六个步骤(1.选择项目 2.填写信息 3.上传电子附件 4.填写申请人信息 5.提交申请 6.确认申请) 学信网学历认证进度查询网址:https://www.chsi.com.cn输入证书持有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即可查询学历认证办理进度 学信网学历证书零散查询流程:学信网首页(抬头细目)学历查询--零散查询(点击查询)--输入证书编号、姓名及图片验证码(点击查询) 甘肃学历认证中心联系电话:0931-8727020/8720599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皋兰路305号甘肃省人力资源市场
[广东] 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志愿填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普通高等学校: 为做好我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下称“普通专升本”)网上志愿填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志愿填报 普通专升本实行网上填报志愿。5月12日14:00至16日16:00,考生(含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凭本人证件号(或绑定的手机号)和密码登录“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报名系统”(下称报名系统)填报志愿,使用普通专升本报名时绑定的手机号码接收短信验证码,完成网上志愿填报及确认。2023年三二分段专升本转段考核考生亦可凭本人证件号(或绑定的手机号)和密码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对口本科院校及专业,但不能修改任何信息。 (一)填报网址。https://www.eeagd.edu.cn/ptzsbks。 (二)志愿确认。考生在网上进行志愿填报和志愿确认,不设现场签名确认环节。投档录取以考生网上确认的志愿信息为依据。志愿填报期间,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将使用10639678和10692315731号码发送有关短信,请考生密切留意上述号码发送的短信。 二、批次及志愿设置 (一)招生批次。普通专升本分退役大学生士兵、普通考生两个类别;普通考生类别设置提前批、普通批、建档立卡三个录取批次。其中提前批为需要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职教师资类专业。普通批为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12个学科门类的专业。建档立卡批次仅限原建档立卡考生报考,在普通批次录取完成后进行投档录取。 录取时先进行退役大学生士兵免文化课考试录取,退役大学生士兵录取结束后才进行普通考生录取。 普通考生各批次投档录取顺序为提前批→普通批→建档立卡批,上一个批次结束后才进行下一批次录取。 (二)志愿设置 1.退役大学生士兵志愿 退役大学生士兵设置5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最多可填报4个专业志愿和1个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 2.普通考生志愿 普通考生提前批设置1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普通批设置1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建档立卡批设置5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最多可填报4个专业志愿和1个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 (三)有关说明 1.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 (1)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根据自身参加的综合考查,选择相应的院校专业组及专业志愿填报,具体招生的院校和专业信息详见《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专业目录及考试要求》或在“报名系统”查询,各专业计划在“报名系统”查询。以普通考生身份兼报普通专升本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可同时在普通考生类别填报志愿。 (2)在服义务兵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获得免试资格,无需参加学校综合考查,但须在“报名系统”中填报志愿,符合前置专业、体检、技能证书要求即可填报相关院校专业组志愿。 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需根据考核(考试)成绩、招生专业计划及专业要求,结合个人实际,合理填报多个院校专业组志愿,以增加被录取的机会。 2.普通考生 (1)普通考生根据自身报考的考试科目组选择相应批次、相应院校专业组及专业志愿填报。具体招生的院校和专业信息详见《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专业目录及考试要求》或在“报名系统”查询,各专业计划在“报名系统”查询。参加了专业综合课省统考和招生院校自行命题科目考试的考生,可同时填报提前批、普通批和建档立卡批次中符合条件的院校专业组和专业志愿。 (2)符合填报提前批资格条件的考生,如报名时未勾选“职教师资”标记的,也可在填报志愿时选择相应院校专业组及专业填报,但填报提前批志愿前须先勾选“职教师资”标记并补充上传职业资格证书。招生院校须在考生提交审核后24小时内审核完毕,审核不通过则退回考生修改或补充材料,连续三次审核不通过的考生视为放弃提前批填报资格。 (3)符合填报建档立卡批次的考生,可同时填报提前批、普通批和建档立卡批次中符合条件的院校专业组及专业志愿。建档立卡批次中的广东技术师范大学职教师资类专业,院校将在投档录取时对职业技能证书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职业技能证书要求的,将予以退档。因不符合职业技能证书要求被院校退档造成不能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请考生务必认真对照招生院校对职业技能证书的要求填报,如有疑问,可咨询招生院校。 (4)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World Skills Competition)”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须在“报名系统”填报志愿。 3.填报志愿时,系统提示有体检要求的专业,请考生务必仔细查阅招生院校招生简章,确认符合体检要求后方可填报。录取时,由于不符合体检要求被院校退档造成不能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系统提示不符合前置专业要求的,将无法提交志愿,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招生院校联系。 三、投档办法 普通专升本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一个院校专业组即为一个投档单位。 (一)投档办法 1.退役大学生士兵 退役大学生士兵投档录取不统一划定最低分数线,省招生办公室在考生综合考查成绩合格基础上,根据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按考生综合考查成绩和院校专业组计划1:1比例,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即依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和院校专业组计划,按考生成绩或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检索,成绩或排位靠前的考生优先检索,再按考生填报的院校专业组志愿逐个检索,在综合考查符合的前提下,按院校专业组计划1:1比例从高到低投档,由招生院校在投出的考生中按照招生简章择优录取,不得跨院校专业组录取或调剂。 当考生符合所填报院校专业组条件时,则进行投档,由招生院校根据招生简章择优录取。考生档案一旦投出,不再检索其后续院校专业组志愿。 排位相同的考生同时投档,院校增加计划录取。 经省招生办公示的在服义务兵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直接投档录取符合条件的第一顺位院校专业组、第一顺位专业。 2.普通考生 省招生办公室在划定的三门考试科目总分和专业综合课两条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根据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按考生四科总分(含加分)和院校专业组计划1:1比例,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即依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和院校专业组计划,按考生成绩排位情况从高到低检索,排位靠前的考生优先检索,再按考生填报的院校专业组志愿逐个检索,在考试科目组符合的前提下,按院校专业组计划1:1比例从高到低投档,由招生院校在投出的考生中按照招生简章择优录取,不得跨院校专业组录取或调剂。 当考生符合所填报院校专业组条件时,则进行投档,由招生院校根据招生简章择优录取。考生档案一旦投出,不再检索其后续院校专业组志愿。 经招生院校审核同意、公示并报省招生办备案的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World Skills Competition)”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直接投档录取符合条件的第一顺位院校专业组、第一顺位专业。 (二)成绩排序规则 1.退役大学生士兵成绩排序规则按各院校招生简章要求由招生院校排序。 2.普通考生排序规则 (1)不同科目组(含省统考科目组和院校自命题科目组)分开、单独排位。 (2)根据考生四科总分(含加分)从高到低确定投档位序。四科总分(含加分)相同时,比较四科总分(不含加分)高低,高者优先。 四科总分(不含加分)仍相同时,比较三科总分高低,高者优先。 三科总分(不含加分)仍相同时,按以下原则进行排序: 第一位序,比较专业基础课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二位序,比较公共课中政治理论科目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三位序,除外国语言文学类中非英语类专业外,比较公共课中英语科目成绩高低,高者优先。外国语言文学类中非英语类专业,比较专业课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四位序,比较专业综合课成绩高低,高者优先。 第五位序,单科成绩均相同的同时投档。 四、志愿填报流程 (一)了解成绩及排位。考生成绩及排位查询方式见《关于做好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考试成绩发布工作的通知》(粤考院办〔2023〕27号),或登录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和官微查阅。对复查后发现分数有误的考生,我院将对其分数进行更正,更正后的成绩由各地市招生办公室在5月15日前通知考生本人。已申请成绩复查的考生也务必在5月12日14:00至16日16:00期间填报志愿。 (二)了解招生政策和院校招生简章。志愿填报工作,按本通知及《关于做好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免文化课考试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工作的通知》(粤招办普〔2023〕6号)、《关于印发<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工作规定>的通知》(粤招办〔2022〕52号)(下称《2023年普通专升本招生工作规定》)有关规定执行。 考生填报志愿前,要认真了解我省2023年普通专升本招生录取的政策、志愿填报方式、投档模式,以及各招生院校招生网站发布的2023年普通专升本招生简章和录取规则。 (三)知晓招生专业及对考生身体条件及其他要求。考生填报志愿前,需认真阅读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编印的《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专业目录及考试要求》中的重要说明,依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原卫生部办公厅联合印发的《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根据本人身体条件,对照意向报考的院校2023年普通专升本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刊登的院校专业对考生身体条件及其他特殊要求或慎重报考的提示,选择适当的专业填报,避开不宜就读的专业。考生填报志愿期间,要注意及时查阅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的2023年普通专升本招生专业增补或更正信息。 (四)拟定志愿表草稿。考生上网填报志愿前,可预先填好《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录取考生志愿表》(见附件,下称“志愿表”)。考生填报志愿时,可参考院校往年录取情况,“冷”“热”搭配,形成合理志愿“梯度”。 (五)网上填报志愿及确认 1.填报志愿。考生须在规定时段内凭本人证件号(或绑定的手机号)和密码(如忘记登录密码,可通过已经绑定的手机号码重置密码)登录“报名系统”,依照事先填报并校对好的志愿表草稿,录入所填报志愿的院校代码、院校专业组代码、专业代码,勾选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并在网上提交。逾期未填报志愿,责任由考生自负。漏报志愿的考生只能在征集志愿阶段补报有缺额计划的院校专业志愿。 考生在提交所填报的志愿后,系统将进行数据逻辑校验,如果出现红色的警告字符,所有志愿将无法提交,请考生仔细核对院校代码、院校专业组代码、专业代码及专业条件后进行修改,直至正确为止。修改正确后,考生可保存所填报的志愿,并进行查看、修改等操作。 退役大学生士兵填报志愿时,可查询在报名期间选报的拟参加综合考查的院校专业组,原则上考生应在该院校专业组范围内填报志愿。若院校其他院校专业组同考生所参加的院校专业组综合考查科目一致且院校认可的情况下,可填报对应的其他院校专业组。 2.确认志愿。填报“提前批”志愿的普通考生,在填报完“提前批”志愿并确认无误后,须点击“提交审核”按钮提交给招生院校审核。招生院校审核通过后,考生的“提前批”志愿即为确认后的志愿;如果招生院校审核不通过,考生可以再次修改“提前批”志愿并重新提交审核。 退役大学生士兵和填报“普通批”“建档立卡”志愿的普通考生,填报并成功保存志愿,确定不再修改所填报的志愿时,须进行网上确认。考生点击“确认志愿”按钮获取短信验证码,并输入收到的验证码(发送到普通专升本报名时绑定的手机)后进行网上志愿确认。手机收到的短信验证码为6位数字,有效时间为3分钟,超过有效时间则需重新获取验证码。在规定的志愿填报时间截止后的2小时内(5月16日16:00-18:00),考生志愿信息不可修改,但仍可以获取短信验证码完成志愿确认。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志愿确认的,其志愿无效。 在规定时间内(5月12日14:00至16日16:00),考生在未进行网上志愿确认前可多次修改所填报的志愿;填报“提前批”志愿的普通考生,在提交“提前批”志愿给院校审核通过以后,考生的“提前批”志愿信息不可再修改;退役大学生士兵和填报“普通批”“建档立卡”志愿的普通考生,考生首次“确认志愿”后,如有需要可最多进行2次取消志愿确认,修改志愿并重新确认志愿的机会。当考生确定不再进行志愿修改时,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志愿确认。取消志愿确认后必须再次进行网上确认,否则志愿无效。 为确保志愿信息准确,保护自身权益,考生务必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考生号、密码、手机验证码,不得委托他人填报志愿。因登录密码、验证码等信息泄漏造成的志愿填报问题由考生自负。 考生在点击“确认志愿”按钮前,必须认真核对所填报的院校专业组及专业志愿。考生在网上填报的志愿,一经最终确认,任何人不得再进行更改。投档时,以考生网上填报并最终确认的志愿数据为准。 五、注意事项 (一)志愿填报应有合理梯度。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要结合自己考试成绩、排位、院校专业组招生计划及招生院校(专业)的往年录取分数等情况,适当拉开填报的院校专业组之间的梯度,以提高被录取机会。 (二)应查询学费标准。我省2023年普通专升本部分专业收费较高,请考生务必结合自身家庭经济情况,详细了解清楚相关招生院校的学费标准以及奖、贷、助学金情况后再填报此类院校或专业志愿。 (三)及时上传体检结果,以及技能证书材料。根据《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工作规定》,考生须在填报志愿第一天前将体检结果上传至报名系统,请考生及时上传体检结果,以免影响考生录取。报考职教师资班的考生需按要求上传技能证书材料。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引导。普通专升本是国家选拔人才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有关普通院校要在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加大宣传发动力度,把普通专升本实施办法、相关政策广而告之,做到家喻户晓;不得截留“政策”、不得采取保护主义,要将普通专升本是专科层次学生升读全日制本科的主渠道、有利于减轻考生负担和压力等正面信息完整准确地传达到每位考生、家长;同时,要详细完整地解读普通专升本志愿填报、录取等考生和家长关切的政策和内容。要提醒考生不要听信不良机构或别有用心人员关于“包办包过”的虚假承诺,应通过省教育考试院或者招生院校的官网官微了解有关政策和规定,自行登录填报志愿系统填报志愿,避免受骗上当。 (二)严格审核把关。在志愿填报审核工作上,各招生院校要加强前置专业和技能等级证书审核工作。有前置专业要求的专业,要严格按照招生简章提出的范围在“报名系统”勾选具体的专业名称;有技能等级证书要求的专业,要严格按照招生简章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核。 (三)强化组织领导。各招生院校要成立2023年普通专升本招生录取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填报志愿期间,各校应在志愿填报期间(含周六日、晚上)安排熟悉业务的工作人员值班,并在院校官网官微公布值班时间及联系方式,及时受理考生的来访咨询,做好解释及与省招办沟通对接工作,确保志愿填报工作安全、平稳、顺利进行。 附件:1.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录取考生志愿表(退役大学生士兵,样式) 2.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录取考生志愿表(普通考生,样式) 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5月10日
[广东] 关于公布广东省2023年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单独招生考试全省统考录取最低分数线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招生委员会,有关高等院校:广东省2023年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单独招生考试全省统考录取分数线按普通类、音乐类、美术类和体育类专业分别划定。经研究决定,广东省2023年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单独招生考试全省统考录取最低分数线如下:一、普通类分数线 205分二、音乐类分数线 120分/术科合格三、美术类分数线 130分/术科合格四、体育类分数线 125分/术科合格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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