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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怀化职业技术学院单招专业有哪些(附招生人数计划)
怀化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单招计划人数为2200人,其中退役军人考生招生计划 30人,单招专业包括有种子生产与经营、现代农业技术、园艺技术、园林工程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大数据与会计、移动商务、数字媒体技术、服装与服饰设计、应用电子技术、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我校2023年单招总计划为2200人,具体单招专业、计划和收费标准如下表。 专业组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计划 学费(元/年) 专业组一 410101 种子生产与经营 三年制 40 3000 410103 现代农业技术 三年制 40 3000 410105 园艺技术 三年制 40 3000 410113 现代农业装备应用技术 三年制 50 3000 410119 现代农业经济管理 三年制 30 3500 410301 动物医学 三年制 120 3000 410303 畜牧兽医 三年制 120 3000 410309 宠物养护与驯导 三年制 50 3000 410108 中草药栽培与加工技术 三年制 50 3000 专业组二 440104 园林工程技术 三年制 50 4600 440301 建筑工程技术 三年制 120 4600 440501 工程造价 三年制 80 4600 440601 市政工程技术 三年制 60 4600 专业组三 530302 大数据与会计 三年制 150 3500 530703 移动商务 三年制 60 3500 530809 智能物流技术 三年制 60 3500 540101 旅游管理 三年制 60 4600 540107 民宿管理与运营 三年制 40 4600 专业组四 550103 数字媒体技术 三年制 100 4600 550105 服装与服饰设计 三年制 80 4600 550106 环境艺术设计 三年制 50 4600 550114 室内艺术设计 三年制 110 4600 510201 计算机应用技术 三年制 140 4600 专业组五 510103 应用电子技术 三年制 60 4600 500210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三年制 60 4600 500211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三年制 70 4600 460104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三年制 90 4600 460301 机电一体化技术 三年制 120 4600 460303 智能控制技术 三年制 50 4600 460304 智能机器人技术 三年制 50 4600 ★实际收费按2023年湖南省发改委核定标准执行。 退役军人考生招生计划 30人,专业由考生在上述专业中任选。 报名条件:符合湖南省2023年普通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已参加高考报名的人员均可报名我校单独招生。 填报我校志愿的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中职考生、退役军人允许在专业组任选专业进行填报,同一专业组志愿填报的六个专业均有效,并表明是否同意专业调剂(同一专业组内专业调剂)。我院只认可考生第一专业组志愿,在报名系统中多填专业组志愿视为无效。
[湖南] 湖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2023单招简章
湖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单招专业有28个,计划招生人数2000人,下面是具体的招生简章,想要报考的同学赶紧来看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单独招生录取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教育部有关规定,按照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22〕54号),结合学校单独招生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湖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学校地址:湖南省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沙)东四路20号。 第三条 学校是国家教育部备案、湖南省人民政府举办、湖南省水利厅主管的一所国有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四条 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湖南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湖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五条 湖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 湖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领导学校单独招生工作,研究决定单独招生工作重要事项。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实施单独招生工作的专门机构,负责单独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学校纪检监审处负责监督单独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及单独招生录取的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单招专业及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校根据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入学机会公平、保持数量基本稳定的原则,确定我校28个专业(含专业方向)进行单独招生。 第九条 根据我校单招实际参考人数,为保持应届普通高中考生、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的录取比例总体基本均衡,遵循国家政策导向,统筹安排不同类别考生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各专业各类别计划公布后,一律不得调整和追加,单招未完成计划转为统招计划使用。 第十条 按照湖南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2023年高职单招计划2000人,并在单独招生计划中单列退役军人考生和艺术体育特长生的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具体单招专业、计划和学费标准如下表。 序号 专业名称 专业所属大类 拟招生人数 学费标准(元/年) 1 建筑工程技术 专业组一(建筑类) 130 4600 2 建筑工程技术(建筑模型数字技术方向) 60 4600 3 给排水工程技术 30 4600 4 室内艺术设计 30 7500 5 工程造价 90 5060 6 测绘工程技术 80 4600 7 无人机测绘技术 80 4600 8 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 70 4600 9 水利工程 50 5060 10 水利水电工程技术 100 4600 11 水利水电工程智能管理 60 4600 12 水利水电工程智能管理(北斗安全监测技术方向) 60 4600 13 水利水电工程智能管理(水利造价方向) 50 4600 14 水政水资源管理 40 4600 15 智慧水利技术 50 新增 16 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 专业组二(电工电子机电类) 260 5060 17 供用电技术 90 5060 18 风力发电工程技术 30 4600 19 光伏工程技术 30 4600 20 水电站与电力网技术 30 4600 21 机电一体化技术 70 4600 22 大数据与会计 专业组三(财会商贸类) 130 3500 23 资产评估与管理 70 3500 24 跨境电子商务 75 3500 25 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 115 3850 26 物联网应用技术 专业组四(计算机类) 30 4600 27 大数据技术 60 5060 28 信息安全技术应用 30 新增 合计 2000 ★实际收费按2023年湖南省发改委核定标准执行。 单列体育、艺术类特长生计划20人、退役军人计划10人,均包含在以上专业招生计划内,所有专业都可填报。其中计划招生篮球5人、田径9人,羽毛球1人,乒乓球1人,声乐1人、舞蹈1人、播音主持1人、美术1人。 高职单招报名结束后,根据第一志愿第一专业参加我校的考试人数实际情况,按各类别考生(有有效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应届普高生、应往届中职生、无有效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应往届普高生及同等学力考生)录取率基本相同的原则,再分别确定上述各类别考生的计划数。 第四章 报名方式 第十二条 符合湖南省2023年普通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已参加高考报名的人员均可报名我校单独招生。 第十三条 根据全省统一安排,考生高职单招报名时可选择1~2所院校报考。我校实行志愿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录取结束后,若仍有部分专业有剩余招生计划,将向社会公布有缺额的专业及计划数,并针对第二志愿填报了我校有缺额的专业(或填报了服从专业调剂)且未被第一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组织考试和录取。第二志愿各类别分专业招生计划的确定原则、考试要求及录取规则等与第一志愿的相关规定一致,特此提醒考生注意,欢迎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 第十四条 填报我校志愿的应往届普高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允许在专业组一、二、三、四中任选2个专业进行填报,并表明是否同意专业调剂(所有专业内调剂);因中职考生各专业大类职业技能测试内容不相同,中职考生只允许在同一专业组内选择2个专业进行填报,并表明是否同意专业调剂(同一组内专业调剂),如考生跨专业组填报,只认可考生第一个专业志愿,第二个专业无效;报考我校考生一、二个专业志愿有效(多填后面专业志愿无效)。 第十五条 具体报名方式。考生可登录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综合信息平台(网址:https://ks.hneao.cn)或“潇湘高考”APP(通过苹果应用商店、腾讯应用宝、华为应用商店或“考生综合信息平台”首页下载APP)填报报考信息,学校代码13939。 第十六条 体育特长生报名条件 (一)符合高考报名条件并已报名参加我省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的篮球、乒乓球、羽毛球、田径特长考生。 (二)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无伤病,年龄不超过22周岁(2001年1月1日(含)后出生),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 1.近四年取得二级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的特长生; 2.获得地市级及以上团体或单项比赛前八名的特长生; 注:团体或单项比赛由地市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主办。 第十七条 体育特长生资格审查 (一)网上报名后,在3月1日下午17点前考生需携带二代身份证及复印件、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技术等级资格证书、比赛获奖证书、比赛秩序册、成绩册等资料原件到学校基础课部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方能参加考试,未通过资格审查和逾期未交考生视为普通考生参与相应考试及录取。 (二)新生入校3个月内,我校将对新生进行专业复查。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将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 艺术特长生报名条件 (一)符合高考报名条件并已报名参加我省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的声乐、舞蹈、播音主持、美术特长考生。 (二)因用人单位反馈,报考舞蹈、播音主持类的男生净身高低于170厘米、女生净身高低于160厘米请谨慎报考。 (三)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报考艺术类特长生,年龄不超过22周岁(2001年1月1日(含)后出生)。 (四)个人或团体参加地市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艺术比赛获得市级及以上奖项的考生。 第十九条 艺术特长生资格审查 (一)网上报名后,在3月1日下午17点前考生需携带二代身份证及复印件、艺术等级考试证书、比赛获奖证书、艺考成绩单等资料原件到学校团委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方能参加考试,未通过资格审查和逾期未交考生视为普通考生参与相应考试及录取。 (二)新生入校3个月内,学校将对新生进行专业复查。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将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 退役军人资格审查。报考我校单招的退役军人考生,需在2月20日下午17点前将户籍所在地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资格审核通过的材料、退伍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交学校武装部,未通过资格审查和逾期未交考生视为普通考生参与相应考试及录取。 第二十一条 职业技能生资格审查。根据教育部政策规定,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中职在校生,应届毕业当年可保送至高职院校就读;在校学习期间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国职业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及“湖南省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且获奖的技能竞赛的专业大类和我校专业对口,可免试入学就读我校对口专业,考生如需跨专业大类,不能享受免试政策。学习期间获“湖南省职业技能大赛”“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三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报考获奖赛项对口专业可免予职业技能测试。其中获得二等奖的学生可按技能测试成绩满分计入综合成绩;获得三等奖的学生可按技能测试成绩满分的80%计入综合成绩,也可选择参加学校组织的技能测试取得测试成绩,取两项成绩的较高分数计入综合成绩。符合条件考生请在3月1日下午17点前将职业技能生报名登记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交学校教务处,未通过资格审查和逾期未交考生视为普通考生参与相应考试及录取,职业技能生报名登记表在学校招生网上下载。 第二十二条 报名费缴纳:报名费按照省物价局文件标准为80元/人。考生单招报名成功后,一志愿填报考生于3月3日下午17点前在湖南水电职院招生就业微信公众号(hnsdzyzj)上自行缴费(不接受现场缴费),如有第二次考试,请第二志愿考生于3月26-27日缴费,未按时缴费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我校单招考试资格。 第二十三条 准考证打印:一志愿缴费成功的考生于3月9日-10日在湖南水电职院招生就业微信公众号(hnsdzyzj)核对考生信息、打印准考证;二志愿缴费成功考生于4月6日-7日打印。 第五章 考试与考核 第二十四条 我校将本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按照国家教育考试相关规定,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组织单独招生考试的命题、组考与评卷工作,考试时间为一志愿考生3月11日-12日,如一志愿考生录取后,有剩余计划,组织二志愿考生4月8日-9日考试。 第二十五条 所有考生都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有有效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应届普通高中非特长考生和退役军人不参加文化素质测试,其他人员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 第二十六条 考试内容:招生考试分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试两部分,文化素质考试成绩200分、职业技能测试250分,总分450分。(退役军人招生计划单列,只参加职业技能测试,总分250分。) (一)文化素质测试200分 1.有有效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应届普通高中考生(体育艺术特长生除外)。不组织文化素质考试,直接使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的语文、数学、外语三科原始成绩。以学业水平考试中的语文、数学、英语成绩按以下公式折算成文化考试成绩,折算文化考试成绩=(学业水平考试中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之和)÷(学业水平考试中语文、数学、外语满分之和)×200。语数外学考成绩不全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必须按照往届毕业生的要求进行文化考试,并按往届毕业生类别进行录取。 2.无有效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应往届普通高中考生、中职类考生、体育艺术特长生及同等学力考生。依据《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课程标准》及高中阶段语文、数学、英语等有关内容单独组织闭卷考试。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文化素质考试总分200分(其中语文80分、数学80分、英语40分)。 (二)职业技能测试:根据考生特点分普高及同等学力考生、中职考生、特长考生三类组织考试,普高及同等学力考生参加职业能力倾向性测试,中职考生参加专业技能考核,特长考生参加特长测试。退役军人参与普高生的职业能力倾向性测试。 1.职业技能测试250分, ①普高类及同等学力考生、退役军人考生,主要考察考生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及有关基础知识、职业倾向等综合素质。 ②中职类考生,中职类考生测试考生的专业技能,根据考生报考专业分类组织专业技能测试。分建筑类、财会商贸类、电工电子机电类、计算机类四类组织考试,考核内容与形式为专业基本技能操作与专业基础知识,考试大纲见学校招生网,具体分类见下表。 报考我校专业 专业技能考核分类 水利工程、建筑工程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建筑模型数字技术方向)、给排水工程技术、室内艺术设计、工程造价、测绘工程技术、无人机测绘技术、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水利水电工程技术、水利水电工程智能管理、水利水电工程智能管理(北斗安全监测技术方向)、水利水电工程智能管理(水利造价方向)、水政水资源管理、智慧水利技术 专业组一(建筑类) 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供用电技术、风力发电工程技术、光伏工程技术、水电站与电力网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 专业组二(电工电子机电类) 大数据与会计、资产评估与管理、跨境电子商务、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 专业组三(财会商贸类) 物联网应用技术、大数据技术、信息安全技术应用 专业组四(计算机类) ③特长测试,特长生参加特长测试。根据特长特点分体育类、艺术类等进行分类测试。 第二十七条 命题:由教务处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和各二级院部进行统一命题,各二级院部院长(主任)协助完成此项工作。 第二十八条 保密措施:学校纪检监审处全程监督,本次命题聘请相关教师参加,制卷时由监察工作办公室全程负责监督并严格保密,保密人员应该对试卷保密绝对负责,在严格的监督之下完成制卷工作。试卷制好后,分考场装入试卷袋密封,试卷存入保密室,由专人24小时值班看管。 第二十九条 组考:由教务处负责按国考要求制定具体的组考方案,根据报考人数合理安排考场并组织有序考试,相关二级学院配合实施,对于涉招生考试的关键岗位人员逐一签订规范招考行为的承诺书,对于参考考生逐一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 第三十条 评卷:由教务处组织相关专家参照湖南省普通高考评卷工作有关要求进行。实行责任制,制定科学合理的评判标准,加大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力度,确保考试评判工作公正、透明。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三十一条 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情况,低于学校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测试合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缺考一门的考生不予录取。优先录取填报我校为第一志愿学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录取结束后,若仍有部分专业有剩余招生计划,将向社会公布有缺额的专业及计划数,并针对第二志愿填报了我校有缺额的专业(或填报了服从专业调剂)且未被第一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组织考试和录取。第二志愿各类别分专业招生计划的确定原则、考试要求及录取规则等与第一志愿的相关规定一致。 第三十二条 按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优先原则,根据一志愿参考人数,按第一专业计划数除以该专业参考总人数再乘以各类别参考人数的计算公式列出有有效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应届普高生、中职生和无有效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应往届普高生及同等学力考生的各专业实际录取计划数。例如,某专业除去特长生、军人计划外,招生计划共200人,如有有效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应届普高参考生200人、中职和无有效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应往届普高及同等学力参考生200人(无有效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应往届普高及同等学力考生120人、中职考生80人),则有有效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应届普高生录取计划为100人,中职生和无有效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应往届普高及同等学力考生录取计划为100人,再根据无有效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应往届普高及同等学力生和中职生参考人数,确定无有效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应往届普高及同等学力考生录取计划为60人,中职生录取计划为40人,保证各类别录取率基本一致。退役军人与特长生计划在同一专业计划最大占比均为10%。 第三十三条 专业志愿优先,各专业录取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录满为止。普通高中毕业生(含应、往届)填报的第一专业计划数已满,则根据考生报考的第二专业进行录取,若第二专业也无法满足,根据考生成绩高低,服从调剂的考生在所有专业组内进行调剂录取。中职考生(含应、往届)填报的第一专业计划数已满,则根据考生报考的第二专业进行录取,若第二专业也无法满足,根据考生成绩高低,服从调剂的考生在对应专业组内进行调剂录取。 第三十四条 总成绩相同时,有有效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应届普高考生则按文化素质测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依次排列,如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再相同,则再按数学、语文、英语的成绩顺序依次排列;无有效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应往届普高生及同等学力考生、体育艺术特长生、中职考生按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依次排列,如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再相同,则再按数学、语文、英语的成绩顺序依次排列。 第三十五条 根据国家高职扩招及退役军人工作有关精神,退役军人考生可免予文化素质测试,按普通高中考生类别参加职业技能测试,依据测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第三十六条 有免试资格的技能获奖考生,资格审查合格后,录取到对口相关专业就读,免试直接录取的考生不占用单招计划数,使用学校统招计划。 第三十七条 体育、艺术类按各项招生计划,分类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名单由基础课部和校团委根据录取规则提供。 第三十八条 单独招生拟录取分数线及拟录取考生名单,将于3月22日开始分批次在我校招生网公示。公示期间有异议需退档考生必须将退档申请、身份证、准考证送达或传真到学校招生就业处办公室。公示结束后我院将拟录取结果上报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确定正式录取名单,并寄发录取通知书。已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2023年全国普通高考或对口招生考试,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 第七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九条 单独招生工作在学校单独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自觉接受上级领导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 第四十条 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依规上报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第四十一条 我校高职单招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没有举办所谓的考前“辅导班”“培训班”,没有与任何社会机构及人员进行单招合作。凡是有社会机构和个人宣传与我校有合作、可以通过“内部指标”方式确保考生录取的,考生可第一时间向教育主管部门反映,遭受相关损失的请及时报警。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二条 按省教育厅相关规定,单独招生考生被我院录取后,不得转校学习,特殊情况考生可在本校单独招生专业范围内按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转专业。 第四十三条 学校对新生入学设有“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持乡(镇)以上人民政府证明向学校学生工作部申请办理学费缓交手续,并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第四十四条 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五条 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采用考生报考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或对口招生考试时所采集的信息,学生对提供的信息真实性负责。 第四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按国家招生工作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与身体复检。对复查(复检、复试)发现的问题,学校将集中研究处理,凡属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于弄虚作假情节严重或涉嫌冒名顶替上大学的,移送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四十七条 本章程通过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和湖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学校公布的完整单独招生方案为准。 第四十八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于湖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十九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学校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 长沙南方职业学院单招2023年招生计划 长沙南方职业学院单招专业有哪些
2023年长沙南方职业学院单招专业共计有28个,计划招生人数为3605人,具体专业有空中乘务、民航运输服务、民航安全技术管理、高速铁路客运服务、旅游管理、学前教育、音乐表演、舞蹈表演、社会体育、运动训练等。 我校2023年单招总计划为3605人,具体单招专业、计划和收费标准如下。(各专业学费按照湖南省物价局、财政厅和教育厅核定的标准收费;所有专业均不限招生科类,即物理类、历史类、职高对口类考生均可报考) 专业名称 学制 计划数 学费(元/年) 空中乘务 三年 150 15800 民航运输服务 三年 90 12000 民航安全技术管理 三年 45 12000 高速铁路客运服务 三年 170 12800 旅游管理 三年 90 12000 学前教育 三年 300 15800 音乐表演 三年 60 18600 舞蹈表演 三年 30 18600 社会体育 三年 30 16800 运动训练 三年 70 16800 软件技术 三年 210 18600 电子商务 三年 230 13600 大数据技术 三年 60 13600 动漫制作技术 三年 160 16800 计算机网络技术 三年 250 13600 移动应用开发 三年 50 18600 大数据与会计 三年 210 12000 市场营销 三年 80 12000 金融服务与管理 三年 70 12000 建筑室内设计 三年 220 13600 建筑工程技术 三年 180 13600 工程造价 三年 100 13600 建设工程管理 三年 50 13600 建筑消防技术 三年 150 16800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三年 150 13600 新能源汽车技术 三年 280 13600 工业机器人技术 三年 70 13600 无人机应用技术 三年 50 13600 合计 3605 其中,单列特殊类型招生计划如下: (一)社会人员(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新型职业农民和企业在岗人员)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类别 专业名称 学制 计划数 学费(元/年) 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新型职业农民和企业在岗人员考生 民航运输服务 三年 10 12000 电子商务 三年 10 13600 市场营销 三年 10 12000 运动训练 三年 10 16800 新能源汽车技术 三年 10 13600 合计 50 (二)退役军人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退役军人考生可在我校单招专业范围内自行选择报考专业,招生计划50人。 (三)退役军人、农民工等各类社会人员单列特殊类型招生计划,纳入学校单招总计划,且均包含在本校各相关专业的招生计划内,未录满计划转为录取普通类考生。
[吉林] 吉林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2023单招专业和计划
吉林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2023年单招预计招生1000人,招生专业有大数据与会计、大数据与会计(校企合作)、大数据与财务管理、会计信息管理、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建设工程管理(BIM)、园林工程技术、智能控制技术等共计34个。 招生专业 大数据与会计、大数据与会计(校企合作)、大数据与财务管理、会计信息管理、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建设工程管理(BIM)、园林工程技术、智能控制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电子信息工程技术、工商企业管理、市场营销、现代物流管理、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旅游管理、空中乘务、高速铁路客运服务、计算机应用技术、软件技术、广告艺术设计、数字媒体技术、大数据技术、食品检验检测技术、食品质量与安全、药品经营与管理、药品质量与安全、健康管理、电子商务、金融科技应用、跨境电子商务 招生计划 分院 专业 学费(元/年) 分院 专业 学费(元/年) 会计 大数据与会计 3500 文化旅游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3500 大数据与会计(校企合作) 5500 旅游管理 3500 大数据与财务管理 3500 空中乘务 5000 会计信息管理 4000 高速铁路客运服务 5000 建筑工程 建筑工程技术 4000 信息传媒 计算机应用技术 4000 工程造价 3500 软件技术 4000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4500 广告艺术设计 5000 建设工程管理(BIM) 5000 数字媒体技术 4500 园林工程技术 3500 大数据技术 5000 机电工程 智能控制技术 4100 食品药品工程 食品检验检测技术 3500 机电一体化技术 4000 食品质量与安全 4000 工业机器人技术 5500 药品经营与管理 4000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4000 药品质量与安全 4500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4000 健康管理 4500 经济管理 工商企业管理 3500 经济管理 电子商务 4000 市场营销 3500 金融科技应用 4500 现代物流管理 3500 跨境电子商务 4100 命题及考试 1、考试内容:考试分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试两部分。采取“先考后测”的方式进行,即文化素质考试实行全省统一考试,考数学、语文、外语,总分450分;职业技能测试由我院命题笔试,在我院的标准化考场进行,总分300分。 2、考试时间:2022年3月下旬(具体时间以《准考证》公布时间为准)。
[湖南] 湖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单招专业2023
湖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单招专业有建筑工程技术、给排水工程技术、室内艺术设计、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等,单招计划人数为2000人。 单招专业、计划和学费标准如下表: 专业名称 专业所属大类 拟招生人数 学费标准(元/年) 建筑工程技术 专业组一(建筑类) 130 4600 建筑工程技术(建筑模型数字技术方向) 60 4600 给排水工程技术 30 4600 室内艺术设计 30 7500 工程造价 90 5060 测绘工程技术 80 4600 无人机测绘技术 80 4600 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 70 4600 水利工程 50 5060 水利水电工程技术 100 4600 水利水电工程智能管理 60 4600 水利水电工程智能管理(北斗安全监测技术方向) 60 4600 水利水电工程智能管理(水利造价方向) 50 4600 水政水资源管理 40 4600 智慧水利技术 50 新增 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 专业组二(电工电子机电类) 260 5060 供用电技术 90 5060 风力发电工程技术 30 4600 光伏工程技术 30 4600 水电站与电力网技术 30 4600 机电一体化技术 70 4600 大数据与会计 专业组三(财会商贸类) 130 3500 资产评估与管理 70 3500 跨境电子商务 75 3500 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 115 3850 物联网应用技术 专业组四(计算机类) 30 4600 大数据技术 60 5060 信息安全技术应用 30 新增 合计 2000 ★实际收费按2023年湖南省发改委核定标准执行。 单列体育、艺术类特长生计划20人、退役军人计划10人,均包含在以上专业招生计划内,所有专业都可填报。其中计划招生篮球5人、田径9人,羽毛球1人,乒乓球1人,声乐1人、舞蹈1人、播音主持1人、美术1人。 高职单招报名结束后,根据第一志愿第一专业参加我校的考试人数实际情况,按各类别考生(有有效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应届普高生、应往届中职生、无有效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应往届普高生及同等学力考生)录取率基本相同的原则,再分别确定上述各类别考生的计划数。
[福建] 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教育厅(教委)、招生考试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 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着眼于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发展素质教育,促进教育公平,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考试组织、高考改革等工作,加强高校考试招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确保考试招生工作安全、有序实施。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力保障考试组织安全平稳 1.全面落实考试安全责任。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是本行政区域内组织考试、治理考试环境、维护考试招生安全稳定、做好考试防疫、整肃考风考纪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和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主要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高校是本校考试招生(含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各地各校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提前谋划研究,结合本地实际,统筹做好高考及各特殊类型招生考试,确保相关考试组织安全平稳。要加强风险防控,完善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预案,重大事件处置决策要向当地省(区、市)党委和政府请示汇报,并及时报教育部。 2.强化考试环境综合治理。各地各校要把安全保密工作摆在突出重要位置,强化命题、制卷、运送、保管、分发、施考、回收、评卷等关键环节和关键人员的管理,确保试题试卷绝对安全。严厉打击考试舞弊,强化标准化考点建设管理,加大人员入场检测力度,严格执行考生进入考点(考场)安全检查工作规范。加强监考巡考工作,严格执行考场视频回放制度,严查违规违纪行为。开展手机作弊专项治理,加强考点无线电信号屏蔽设备配备,实行考点集中存放手机管理,鼓励各地积极配备“智能安检门”。加强部门协作机制,开展净化涉考网络环境、打击销售作弊器材、净化考点周边环境、打击替考作弊等专项行动,综合治理考试环境。 3.统筹做好考试防疫工作。各地各校要认真落实国家和地方有关优化疫情防控的措施要求,将考试防疫列入当地应对新冠病毒感染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工作重点,加强统筹协调,结合当地实际,及时完善考试防疫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坚持科学精准防疫,做好命题制卷、考点考场、评卷等场所防疫工作。安排一定的备用考点和工作人员,应对突发情况,确保“应考尽考”。 二、持续促进高校招生入学机会公平 4.继续实施国家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各地各校要结合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加大统筹协调力度,优化招生计划安排,切实做好招生计划编制和管理工作。继续实施国家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向中西部地区和考生大省倾斜,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中央部门所属高校要严格控制属地招生计划比例,合理确定分省招生名额。 5.继续实施重点高校面向农村和脱贫地区专项计划。各地要严格报考条件,加强资格审核,推动专项计划优惠政策落实到位。加强政策宣传,优化招录程序,鼓励将专项计划纳入有关高校普通类招生批次平行志愿投档录取。从2023年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有关高校要及时将相关考生信息反馈生源省份。 6.完善做好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高考工作。各地要认真落实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户籍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高考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能在当地参加高考。对于因特殊原因不符合流入地报考条件的考生,流入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要针对不同情况,主动协调流出地予以稳妥处置,原则上回流出地参加高考,流出地省份要积极配合,做好工作衔接。各地要加强中高考报名政策统筹,在中考报名、新生入学、学年开学等关键节点,提前做好政策宣传和摸底核查,并通过多种有效途径做好引导工作。要压实高中阶段学校责任,严格规范学籍管理,严查空挂学籍、人籍分离、虚假学籍等违规情况。要严厉打击“高考移民”,对于通过非正常户籍学籍迁移、户籍学籍造假、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等手段获取高考资格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稳妥推进高校考试招生改革 7.扎实推进高考综合改革。已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要进一步总结经验,完善措施,促进新高考、新课程、新教材的协调联动,推动改革成果进一步巩固和深化。要指导中学严格按照课程标准实施教学,高二年级起根据学生选考科目开展选课走班,严禁组织学生提前选科备考。要加强学生生涯规划教育和选科指导,引导学生根据国家发展需要和自身兴趣特长选择选考科目。第四、五批改革省份要提前谋划,积极做好改革落地各项准备工作。尚未启动改革的省份要认真借鉴改革省份经验,抓紧完善基础条件,做好改革方案制定等准备工作。 8.持续深化考试内容改革。高考命题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服务人才培养质量提升和现代化建设人才选拔,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高考命题体现基础性、综合性、应用性和创新性,注重考查关键能力、学科素养和思维品质,注重考查学生对所学知识的融会贯通和灵活运用。持续加强国家教育考试命题和考务工作队伍建设,强化规范管理,完善保障机制,提升工作水平。 9.深入实施强基计划试点工作。各试点高校要深入总结近年强基计划工作情况,坚持试点工作定位,进一步优化招生程序,提高选拔质量。要坚持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规范管理,严格选拔标准,着力选拔对基础学科研究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优秀学生。要优化学校考核内容和形式,积极在面试中参考使用学生综合素质档案,着重考查学生的理想信念、兴趣特长、思维能力和创新潜质等。要加强宣传引导,帮助学生深入了解强基计划专业特点、培养模式和发展前景。要加强招生培养联动,优化人才培养模式,精心做好本硕博衔接等后续培养工作,引导学生“立大志、明大德、成大才、担大任”。 10.进一步完善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各地要加强省级统筹,遵循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规律,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职教高考制度,推进职普融通,协调发展。要指导高职院校立足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优化职教高考招生专业结构,重点向区域经济建设急需、社会民生领域紧缺、技术技能培养要求高和就业质量高的专业倾斜。要完善考试内容、形式和招生录取机制,着力选拔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严格制度措施,确保公平公正。 四、切实加强招生规范管理 11.严格执行招生政策规定。各地各校要严格执行国家招生计划和招生政策规定,严肃招生工作纪律,认真遵守高校招生“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纪律要求。严格规范高校大类招生行为,高校原则上按专业开展招生,少数探索大类招生的高校要精心制定培养分流方案,确保科学规范、公平公正。要加强高校招生录取批次管理,不得随意将普通批次招生专业安排至本科提前批次招生。要严格组织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确保招生录取公平公正。 12.切实规范高考成绩发布管理。各地要坚持正确育人导向,进一步完善高考成绩发布工作,坚决扭转简单以高考成绩评价学生的做法。要加强高考成绩信息管理,除教育部规定的特定事项外,只能将考生的高考成绩信息提供给考生本人及有关投档高校。要优化完善高校及专业录取分数线发布办法,扭转简单以录取分数线评价高校的倾向。要加强对中学、教师等相关责任主体的管理,严禁以任何方式公布宣传炒作“高考状元”“高考喜报”“高考升学率”“高分考生”等。探索建立涉考负面舆情清单制度,作为相关工作考核的重要参考。 13.严格招生信息安全管理。各地各校要认真落实国家、省级、高校、中学四级信息公开制度,并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方式,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利益相关者的监督。要高度重视信息安全防护,落实国家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相关要求,加强对重要设备、信息系统和网站的监测和运行维护,及时堵塞安全技术漏洞。要强化考生志愿填报等环节安全管理,教育学生提高风险防范意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学生个人及招考信息安全,严防信息泄露或被他人操控。 14.严格强化监督管理。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认真落实考试招生工作的监管责任,会同教育纪检部门加强对报名、考试、录取全过程监督。要认真做好所属高校招生章程及属地高校的有关特殊类型招生办法的审核工作,对相关高校招生政策及计划执行情况开展督促检查。要加大违规查处力度,对于因疏于管理,造成考场秩序混乱、作弊情况严重、招生违规的,要依规依纪依法对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并追责问责。 15.加强涉考培训咨询机构治理。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和高校、高中阶段学校及其教师不得组织或参与任何形式涉考培训活动。各校不得允许教育咨询机构、校外培训机构或个人进入学校开展涉考培训咨询活动,或提供场地给有关机构或个人开展相关活动;不得向考生和家长宣传推介有关机构或个人的相关活动。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网信、科技、公安、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体育等部门,加强对社会培训机构或个人开展涉考培训咨询的规范治理,严厉打击涉及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组织或参与考试作弊、干扰破坏考试招生秩序等违规违法行为。 五、进一步优化考试招生宣传服务 16.加强招生宣传规范管理。各地要加强高考宣传工作,健全高考新闻发言人制度,及时主动、准确有序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温馨提示等服务工作。各高校要规范招生宣传管理,招生广告或者宣传的表述应当严谨、规范,不得采取贬损、夸张、低俗以及其他不适当的语言或者方式开展招生宣传,不得以新生高额奖学金、违规承诺录取(含承诺录取专业、本硕博连读或贯通等)、入校后重新选择专业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以优质生源登记表、志愿填报意向书等形式吸引、误导学生。志愿填报期间,要逐步减少外派招生宣传组的数量,进一步扩大线上咨询服务渠道。严格加强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形式代替或干预考生填报志愿。制作录取通知书应坚持简约、节约的原则,避免铺张浪费。 17.加强志愿填报咨询服务。各地各高校要按照“考生自主填报,政府、考试机构和学校提供公共服务”原则,加强考生志愿填报咨询服务工作。要细化工作措施,逐级开展政策宣传解读和工作培训,实现地区、高中阶段学校全覆盖。各高中阶段学校要充分发挥主阵地、主渠道作用,积极为考生提供咨询服务。各地要开展高考志愿填报咨询活动专项治理,加强高考志愿填报预警,公开违规举报电话和咨询电话,及时妥善处置信访问题,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18.深入实施“高考护航行动”。各地要围绕考试组织、安全保障、宣传引导、咨询服务等考生关切,聚合各方力量深入开展“点亮权威考试招生机构官网标识”等行动,加强治安、交通、卫生防疫、心理辅导等多方面综合服务保障,着力解决考生“急难愁盼”问题。要积极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提供合理化便利,营造温馨的考试招生环境。 请各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将本通知转发至本行政区域内所有普通高校。 附件: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教 育 部 2023年1月11日
[] 日照职业技术学院综评专业2023年招生计划
2023年日照职业技术学院综合评价招生专业共计有24个,招生人数为300人,招生专业包括有工业互联网技术、水产养殖技术、市场营销、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环境工程技术、钢铁智能冶金技术、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通用航空航务技术。 日照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综合评价招生专业、人数、学费如下表所示: 序号 专业名称 招生计划 学费(元/年) 学制 备注 60 工业互联网技术 20 5500 3年 61 环境工程技术 15 5500 3年 62 食品检验检测技术 15 5500 3年 63 食品生物技术 10 5500 3年 64 食品智能加工技术 10 5500 3年 65 水产养殖技术 10 5500 3年 66 电气自动化技术 30 5500 3年 亚太森博班,企业承担学弗、住宿费和在学期间每月500元生活补贴,入学经企业面试合格签订培养合同毕业后在企业工作五年(公司正式员) 67 钢铁智能冶金技术 15 5500 3年 日钢精英班 68 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 18 5500 3年 鲁桥班 69 建设工程管理 30 5500 3年 70 建筑工程技术(中外合作办学) 15 15000 3年 与加拿大罗耶斯特文理学院合作办学 71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10 5200 3年 蓝海精英班 72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10 5200 3年 万豪国际班 73 旅游管理 20 5200 3年 上海迪士尼储备人才班 74 市场营销 30 5200 3年 鲁南制药订单班 75 通用航空航务技术 15 5500 3年 76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20 5500 3年 布道华夏新能源班 77 工业互联网技术 1 5500 3年 只招收运动专长考生 78 环境工程技术 1 5500 3年 只招收运动专长考生 79 大数据与会计 1 5200 3年 只招收运动专长考生 80 钢铁智能冶金技术 1 5500 3年 日钢精英班,只招收运动专长老生 81 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 1 5500 3年 鲁桥班,只招收运动专长考生 82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1 5200 3年 蓝海精英班,只招收运动专长考生 83 通用航空航务技术 1 5500 3年 只招收运动专长考生 综合评价招生考核:采取“综合素质评价+素质测试或面试”的方式进行。 成绩由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成绩(120分)和素质测试成绩(180分)构成,总分300分。其中,综合素质评价由有关专家和教师等专业人员,依据考生的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对考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并赋分。 素质测试题目主要考核考生的综合能力、职业意识、职业潜质和职业技术素养。 市场营销(鲁南制药订单班)专业:素质测试采用笔试+面试方式,素质测试成绩=笔试成绩(90分)+面试成绩(90分)。
[北京] 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2023山东招生计划和专业
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2023年在山东单招计划50人,招生专业共计18个,分别是护理、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健康管理、公益慈善事业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社会工作、社区管理与服务、言语听觉康复技术、康复辅助器具技术(足踝矫形技术)、学前教育、现代家政服务与管理(婴幼儿照护)、现代殡葬技术与管理、陵园服务与管理、殡葬设备维护技术、婚庆服务与管理(策划与设计)、大数据与会计、婚庆服务与管理(主播与主持)、民政服务与管理。 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序号 专业名称 计划数 备注 1 护理 2 各专业学制三年,学费6000元/年。 2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 2 3 健康管理 3 4 公益慈善事业管理 3 5 人力资源管理 2 6 社会工作 2 7 社区管理与服务 4 8 言语听觉康复技术 2 9 康复辅助器具技术(足踝矫形技术) 2 10 学前教育 2 11 现代家政服务与管理(婴幼儿照护) 4 12 现代殡葬技术与管理 4 13 陵园服务与管理 3 14 殡葬设备维护技术 3 15 婚庆服务与管理(策划与设计) 3 16 大数据与会计 2 17 婚庆服务与管理(主播与主持) 4 18 民政服务与管理 3 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23年1月28日—2月10日; 资格确认时间:2023年2月25日9:00-11:30; 报名资格确认地点:济南大学中心校区(山东省济南市南辛庄西路336号); 报名考试费:75元/人。 考试科目及时间 1、考试科目:文化素质考试+技能测试(面试) (1)文化素质考试:语文、英语。各科满分为100分,总分200分。 (2)技能测试:考试形式为面试,高中生测试以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心理素质、特长能力等为主;中职生以人际沟通能力、行业认知、专业技能等为主进行测试。满分230分。 2、考试时间安排: 3、考试地点:济南大学中心校区(山东省济南市南辛庄西路336号)
[] 保险职业学院单招简章2023
保险职业学院单招专业有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大数据与会计、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等,单招报名时间为2023年2月21日-2月28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保险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录取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教育部有关规定,按照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22〕54号)结合学校单独招生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全称:保险职业学院。位于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中豹塘路196号。 第三条 学院是国家教育部备案、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专科院校。 第四条 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湖南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保险职业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五条 保险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 保险职业学院招生委员会由院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领导学校单独招生工作,研究决定单独招生工作重要事项。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实施单独招生工作的专门机构,负责单独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学校纪委办公室负责监督单独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以及单独招生录取的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第八条 招生对象:符合高考报名条件并已报名参加湖南省2023年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的考生。根据生源特点,将考生分为A、B、C三类。 A类考生:具有有效的湖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B类考生:中职考生、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含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但无有效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生,下同)以及同等学力考生。 C类考生:退役军人考生。 第九条 为保持各类别考生的录取比例总体基本均衡,遵循国家政策导向,以实际参考人数为基数,统筹安排不同类别考生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各类别各专业计划确定并公布后,一律不得调整和追加,单招未完成计划转为统招计划使用。 第十条我院2023年单独招生计划总数为1030人,其中退役军人计划20人。设两大专业组,分别为: 第1组:康养护理类专业组,第2组:财经商贸类专业组。分专业计划如下: 专业组 专业名称 学制 二级学院名称 学费标准 招生计划 备注 第1组 护理* 3 康养护理学院 6500元/年 172 健康管理 3 康养护理学院 5000元/年 60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 3 康养护理学院 5000元/年 60 第2组 保险实务* 3 金融保险学院 5500元/年 340 根据办学实际,本专业提供了人伤理赔、核保核赔、车险查勘定损、培训讲师四个专业方向 金融服务与管理 3 金融保险学院 5000元/年 70 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 3 金融保险学院 5000元/年 37 电子商务 3 财经商贸学院 5000元/年 102 大数据与会计 3 财经商贸学院 5000元/年 110 商务管理 3 财经商贸学院 5000元/年 40 国际商务(中外合作办学)* 2 财经商贸学院 17600元/年 39 合计: 1030(含退役军人计划20人) 注:以上为2023年各专业学费收费标准,除标记*外,其他专业如果选拔进入订单班,则学费标准上浮10%。如有变动将按湖南省物价局和湖南省教育厅新规定执行。 其中退役军人招生专业与A、B类考生相同,招生计划20人,录取新生与A、B类执行统一在校管理模式。 第十一条专业要求:学院执行国家体检有关规定,要求考生身体健康、精神正常、无传染性疾病。康养护理类专业组受组内专业属性所限,三个专业考生均不能身有残疾、色盲色弱等缺陷。根据用人单位用工需求,为顺利就业,报考护理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68cm,女生不低于158cm。身高不符合要求的考生慎重报考,避免影响录取和就业。 第四章 报名方式 第十二条志愿填报时间:2023年2月21日-2月28日(全省统一填报时间) 第十三条志愿填报方式:2023年学校单独招生只面向湖南省内进行,接受全省高考考生网上报名,考生登录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综合信息平台(https://ks.hneao.cn)或“潇湘高考”APP填报报考信息。没有通过上述平台进行网上报名的无效。 第十四条高职单招报考设2个院校志愿,分别为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学院优先组织一志愿考生的考试和录取工作,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 第十五条所有招生专业根据专业特色及性质分为第1专业组(康养护理类)、第2专业组(财经商贸类)两个专业组,考生报名时需根据专业组分类要求和自己意愿,按我院设置的组类别中选定自己想报考的一个类别专业组填报信息。两个专业组考核标准不同,无法相互认定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因此考生不能跨专业组填报专业志愿,且每个专业组只能填报3个专业志愿。选择“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被调剂到有剩余计划的专业组内专业。选择不符合报考条件和报错类别的考生将被直接取消考试测试资格。 第十六条 退伍军人身份认定。退伍军人报考我院须按要求在报考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七条 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退伍军人以B类人员身份报考,不能享受免文化成绩测试的政策。提供虚假资料的,我院将及时上报省教育考试院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第十八条 一志愿考生考试费缴纳时间:2023年3月2日上午8:00—3日16:00,通过微信小程序方式自助缴纳考试费80元。缴费流程后期在学院官微和官网发布。缴费时间截止后系统自动关闭,未按时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第十九条 一志愿考生准考证打印:凡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试费缴纳的一志愿考生于2023年3月9日—10日打印准考证,具体方法详见学院官网和官微。 第五章 考试与考核 第二十条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有关文件精神,我院单招组考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的原则,由学校自主命题,自行组织考试。 第二十一条考试形式 (一)A类(应届高中毕业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语数外,总分300分)成绩 + 职业技能测试(笔试160分,面试40分,总分200分)。 (二)B类(中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同等学力考生):学院组织文化素质测试(语数外,总分300分)+ 职业技能测试(笔试160分,面试40分,总分200分)。 (三)C类退役军人:职业技能测试(笔试160分,面试40分,总分200分)。 第二十二条考核标准 (一)文化素质测试。对于A类考生即应届普通高中考生,直接使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对于B类考生即中职类、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和同等学力考生,采用笔试方式,考核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三门,总分为300分。根据《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课程标准》及高中阶段语文、数学、英语等基础科目知识等有关内容单独组织闭卷考试。 (二)职业技能测试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举行。 根据考生报考专业所属专业组,考核标准如下: 1、第1组: 康养护理类专业组,包含专业:护理、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健康管理。 (1)对于B类考生,笔试主要对学生的信息技术、康养护理通用技术及有关基础知识和医学常识等内容进行考察。面试主要对学生的综合素质、沟通能力、表达能力及心理健康水平等方面进行考察。 (2)对于A类考生,笔试主要对学生的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及有关基本知识内容等进行考察。面试主要对学生的综合素质、沟通能力、表达能力及心理健康水平等方面进行考察。 2、第2组:除第1组外其他所有财经商贸类专业。 (1)对于B、C类考生,笔试主要对学生的信息技术、金融、投资、理财、经济常识、职业素质等内容进行考察,面试主要对学生的综合素质、沟通能力、表达能力及心理健康水平等方面进行考察。 (2)对于A类考生,笔试主要对学生的信息技术应用、金融及经济等基础知识、职业素养等进行考察,面试主要对学生的综合素质、沟通能力、表达能力及心理健康水平等方面进行考察。 因2个专业组职业技能测试内容不同,学生不可跨专业组报考专业志愿。 第二十三条考试时间 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具体考试安排如下: (一)职业技能测试(笔试):2023年3月11日8:30-10:00; (二)文化素质考试(笔试):2023年3月11日10:30-12:00; (三)职业技能测试(面试):2023年3月11日10:00开始。 如因其他情况需要调整,则以通知为准。 一志愿考完后即组织录取,如尚有剩余计划,则于4月8日组织二志愿考生进行考试,二志愿考生具体缴费、打印准考证及考试安排将于3月底另行通知。 第二十四条 命题:由单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教务处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和各二级院系进行统一命题。 第二十五条 保密措施:学校纪委办公室全程监督,本次命题聘请相关教师参加,制卷时由纪委办公室全程负责监督并严格保密,保密人员应该对试卷保密绝对负责,在严格的监督之下完成制卷工作。试卷制好后,分考场装入试卷袋密封,试卷存入保密室,由专人24小时值班看管。 第二十六条 组考:由教务处负责按国考要求制定具体的组考方案,根据报考人数合理安排考场并组织有序考试。 第二十七条 评卷:由教务处组织相关专家参照湖南省普通高考评卷工作有关要求进行。实行责任制,制定科学合理的评判标准,加大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力度,确保考试评判工作公正、透明。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二十八条单独招生录取工作在湖南省教育主管部门监督下,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进行录取工作。 第二十九条 学院执行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中的免试录取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第三十条 A、B、C三个类别招生计划的确定:以实际参考人数为基数,确定不同类别考生的招生计划,保持各类别录取比例基本均衡。 C类计划只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如有计划剩余则转为普通A、B类计划按录取规则使用。 第三十一条根据考生类别分开划线。根据文化素质测试(语、数、外三门) 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计算总成绩,根据招生计划和总成绩情况划定录取最低控制线。在录取过程中若出现总成绩相同,则按照职业技能测试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录取;若职业技能测试面试成绩再相同,则按职业技能测试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录取;若仍相同,则按照文化素质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录取;若仍相同,则按“语、数、英”的顺序进行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录取。若仍相同,则调剂计划全部录取。第一专业志愿生源不足,则按确定的录取规则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依次类推。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录取结束后,若仍有部分专业有剩余招生计划,将向社会公布有缺额的专业及计划数,并针对第二志愿填报了我校有缺额的专业(或填报了服从专业调剂)且未被第一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组织考试和录取。第二志愿各类别分专业招生计划的确定原则、考试要求及录取规则等与第一志愿的相关规定一致。 第三十二条 录取结果将通过保险职业学院招生网站公布。预录确认期间如因考生自愿放弃预录取等情况导致招生计划空缺,将按录取规则依次递补录取同一类别的考生。 第七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三条 考试结束及录取结束后,我校第一时间将考试结果及拟录取考生情况在学院官网公示。 第三十四条 我校单招考试期间,学校纪委办公室对单招考试、录取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确保规范有序、公平公正。 第三十五条 我校高职单招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没有举办所谓的考前“辅导班”“培训班”,没有与任何社会机构及人员进行单招合作。凡是有社会机构和个人宣传与我校有合作、可以通过“内部指标”方式确保考生录取的,考生可第一时间向教育主管部门反映,遭受相关损失的请及时报警。 第三十六条 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36号)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对在单招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及有关工作人员从严查处。欢迎考生、家长及社会对我校高职单招工作进行监督,我院的投诉举报电话为:0731-82816999。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奖学助学政策:在校期间,品学兼优的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根据政策获得一、二,三等助学金补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在生源地教育局申办国家助学贷款;对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院可提供勤工俭学岗位;我院各订单企业和爱心企业还设有各类专项奖学金。 第三十九条修业期满,按期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全日制专升本考试,合格者进入相关本科院校进行全日制本科学习。学院还提供自考、成考等多条专升本通道。 第四十条订单班入班前需面试或笔试,订单班学生毕业前达到公司入职要求,按公司与学院签订的用人方式入职。 第四十一条新生持学院发放的新生录取通知书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入学,如不能按时到学院报到,须向学院说明并按学院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第四十二条参军入伍的新生按国家政策和当地武装部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学院按照规定予以保留入学资格。
[北京] 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2023黑龙江招生计划和专业
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2023年单招在黑龙江计划招生40人,招生专业有17个,分别是护理、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公益慈善事业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社会工作、社区管理与服务、言语听觉康复技术、康复辅助器具技术、康复治疗技术、早期教育、现代家政服务与管理(婴幼儿照护)、现代殡葬技术与管理、陵园服务与管理、殡葬设备维护技术、大数据与会计、婚庆服务与管理(主播与主持)、影视多媒体技术。 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23年2月6日—3月5日; 资格确认时间:2023年3月17日 9:00-12:00; 报名资格确认地点:黑龙江省民政职业技术学校(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江北利民开发区南京西路); 报名考试费:75元/人。 考试科目及时间 1、考试科目:文化素质考试+技能测试(面试) (1)文化素质考试:语文、英语。各科满分为150分,总分300分。 (2)技能测试:考试形式为面试,高中生测试以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心理素质、特长能力等为主;中职生以人际沟通能力、行业认知、专业技能等为主进行测试。满分300分。 2、考试时间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3、考试地点:黑龙江省民政职业技术学校(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江北利民开发区南京西路)
[北京] 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2023湖南招生计划和专业
2023年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湖南省单招计划人数为20人,招生专业有10个,分别是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社会工作、康复治疗技术、康复辅助器具技术(假肢与矫形器技术)、学前教育、现代殡葬技术与管理、殡葬设备维护技术、婚庆服务与管理(策划与设计)、婚庆服务与管理(主播与主持)。 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序号 专业名称 计划数 备注 1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 2 1.各类别各专业计划将根据实际参考人数情况调整。 2.各专业学制3年,学费标准为6000元/年。 2 人力资源管理 2 3 社会工作 2 4 康复治疗技术 2 5 康复辅助器具技术(假肢与矫形器技术) 2 6 学前教育 2 7 现代殡葬技术与管理 2 8 殡葬设备维护技术 2 9 婚庆服务与管理(策划与设计) 2 10 婚庆服务与管理(主播与主持) 2 报名方式 1、单招报名和填报志愿时间统一为2023年2月21日 8:00-2月28日18:00 2、资格确认时间:2023年3月11日 9:00-12:00; 3、报名资格确认地点: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长沙市雨花区香樟路22号); 4、报名考试费:75元/人。 考试科目及时间 1、考试科目:文化素质考试+技能测试(面试) (1)文化素质考试:语文、英语。各科满分为150分,总分300分。 (2)技能测试:考试形式为面试,高中生测试以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心理素质、特长能力等为主;中职生以人际沟通能力、行业认知、专业技能等为主进行测试。满分300分。 2、考试时间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3、考试地点: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长沙市雨花区香樟路22号)
[北京] 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2023吉林招生计划和专业
2023年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在吉林省跨省单招招生中计划招收35人,招生专业有13个,分别是健康管理、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公益慈善事业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康复辅助器具技术(假肢与矫形器技术)、康复治疗技术、早期教育、现代家政服务与管理(婴幼儿照护)、现代殡葬技术与管理、陵园服务与管理、民政服务与管理、婚庆服务与管理(策划与设计)、影视多媒体技术。 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序号 专业名称 计划数 备注 1 健康管理 4 各专业学制三年,学费6000元/年。 2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 2 3 公益慈善事业管理 2 4 人力资源管理 2 5 康复辅助器具技术(假肢与矫形器技术) 2 6 康复治疗技术 2 7 早期教育 2 8 现代家政服务与管理(婴幼儿照护) 2 9 现代殡葬技术与管理 6 10 陵园服务与管理 4 11 民政服务与管理 2 12 婚庆服务与管理(策划与设计) 2 13 影视多媒体技术 3 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23年2月6日—3月5日; 资格确认时间:2023年3月17日 9:00-12:00; 报名资格确认地点:吉林省孤儿学校(吉林省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梧桐街1555号); 报名考试费:75元/人。 考试科目及时间 1、考试科目:文化素质考试+技能测试(面试) (1)文化素质考试:语文、英语。各科满分为150分,总分300分。 (2)技能测试:考试形式为面试,高中生测试以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心理素质、特长能力等为主;中职生以人际沟通能力、行业认知、专业技能等为主进行测试。满分300分。 2、考试时间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3、考试地点:吉林省孤儿学校(吉林省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梧桐街1555号);
[] 保险职业学院单招2023招生计划和专业
保险职业学院单招2023招生计划人数为1030人,设两大专业组,分别为康养护理类专业组和财经商贸类专业组,来看看具体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我院2023年单独招生计划总数为1030人,其中退役军人计划20人。设两大专业组,分别为: 第1组:康养护理类专业组,第2组:财经商贸类专业组。分专业计划如下: 专业组 专业名称 学制 二级学院名称 学费标准 招生计划 备注 第1组 护理* 3 康养护理学院 6500元/年 172 健康管理 3 康养护理学院 5000元/年 60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 3 康养护理学院 5000元/年 60 第2组 保险实务* 3 金融保险学院 5500元/年 340 根据办学实际,本专业提供了人伤理赔、核保核赔、车险查勘定损、培训讲师四个专业方向 金融服务与管理 3 金融保险学院 5000元/年 70 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 3 金融保险学院 5000元/年 37 电子商务 3 财经商贸学院 5000元/年 102 大数据与会计 3 财经商贸学院 5000元/年 110 商务管理 3 财经商贸学院 5000元/年 40 国际商务(中外合作办学)* 2 财经商贸学院 17600元/年 39 合计 1030(含退役军人计划20人) 注:以上为2023年各专业学费收费标准,除标记*外,其他专业如果选拔进入订单班,则学费标准上浮10%。如有变动将按湖南省物价局和湖南省教育厅新规定执行。 其中退役军人招生专业与A、B类考生相同,招生计划20人,录取新生与A、B类执行统一在校管理模式。 专业要求: 学院执行国家体检有关规定,要求考生身体健康、精神正常、无传染性疾病。康养护理类专业组受组内专业属性所限,三个专业考生均不能身有残疾、色盲色弱等缺陷。根据用人单位用工需求,为顺利就业,报考护理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68cm,女生不低于158cm。身高不符合要求的考生慎重报考,避免影响录取和就业。
[北京] 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2023辽宁招生计划和专业
北京社会管理职业学院2023跨省单独招生中在辽宁省计划招生40人,招生专业有14个,分别是护理、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公益慈善事业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社会工作、社区管理与服务、康复辅助器具技术(假肢与矫形器技术)、早期教育、现代殡葬技术与管理、陵园服务与管理、殡葬设备维护技术、婚庆服务与管理(策划与设计)、婚庆服务与管理(主播与主持)、民政服务与管理。 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序号 专业名称 计划数 备注 1 护理 2 各专业学制三年,学费6000元/年。 2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 3 3 公益慈善事业管理 2 4 人力资源管理 3 5 社会工作 2 6 社区管理与服务 3 7 康复辅助器具技术(假肢与矫形器技术) 3 8 早期教育 2 9 现代殡葬技术与管理 5 10 陵园服务与管理 4 11 殡葬设备维护技术 3 12 婚庆服务与管理(策划与设计) 3 13 婚庆服务与管理(主播与主持) 3 14 民政服务与管理 2 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23年2月6日—3月5日; 资格确认时间:2023年3月17日 9:00-12:00; 报名资格确认地点:辽宁省孤儿学校(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白塔堡沈营大街650号); 报名考试费:75元/人。 考试科目及时间 1、考试科目:文化素质考试+技能测试(面试) (1)文化素质考试:语文、英语。各科满分为150分,总分300分。 (2)技能测试:考试形式为面试,高中生测试以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心理素质、特长能力等为主;中职生以人际沟通能力、行业认知、专业技能等为主进行测试。满分300分。 2、考试时间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3、考试地点:辽宁省孤儿学校(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白塔堡沈营大街650号)
[湖南] 湖南民族职业学院单招简章2023
湖南民族职业学院单招2023年招生专业有旅游管理、跨境电子商务、现代教育技术、数字媒体技术等,下面是具体的单招简章,大家赶紧来看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湖南民族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录取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教育部有关规定,按照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22〕54号),结合学校单独招生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湖南民族职业学院,位于湖南省岳阳市,地址:湖南省岳阳市湘北大道。 第三条 学校是国家教育部备案、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湖南省教育厅主管的一所国有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第四条 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湖南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湖南民族职业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五条 湖南民族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 湖南民族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领导学校单独招生工作,研究决定单独招生工作重要事项。学校招生就业指导处是组织实施单独招生工作的专门机构,负责单独招生的相关工作。 第七条 学校纪委(纪检监察处)负责监督单独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以及单独招生录取的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单招专业及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校根据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入学机会公平、保持数量基本稳定的原则,确定我校23个专业进行单独招生。 第九条 根据我校单招实际报名人数,为保持应届普通高中考生、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的录取比例总体基本均衡,遵循国家政策导向,统筹安排不同类别考生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各类别、各专业计划公布后,一律不再调整和追加,单招最终未完成计划转为统招计划使用。 第十条 按照湖南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按上年度招生计划总数60%左右的比例申报2023年高职单招计划2800个,其中,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中职考生2760个,退役军人40个。 第十一条 我校2023年单招总计划为2800人,分为A类(报考学前教育、早期教育、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音乐教育、舞蹈表演的所有考生),B类(报考美术教育、艺术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室内艺术设计、动漫设计的所有考生),C类(报考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现代教育技术、大数据与会计、商务英语、市场营销、旅游管理、跨境电子商务、数字媒体技术、软件技术、移动应用开发、现代通信技术、智能互联网络技术、人工智能技术应用的应届高中考生),D类(报考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大数据与会计、商务英语、市场营销、旅游管理、跨境电子商务专业的中职考生和往届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E类(报考现代教育技术、数字媒体技术、软件技术、移动应用开发、现代通信技术、智能互联网络技术、人工智能技术应用专业的中职考生和往届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具体单招专业、计划和收费标准如下表。 层次 学院 专业名称 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中职考生、退役军人 学费 元/年 三年制高职 小学教育学院 音乐教育 110 3500 美术教育 40 3500 舞蹈表演 40 7500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 40 3500 学前教育学院 学前教育 270 3850 早期教育 150 3850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120 3850 艺术设计学院 艺术设计 230 7500 服装与服饰设计 260 7500 室内艺术设计 220 7500 动漫设计 170 7500 商贸旅游学院 大数据与会计 80 3500 商务英语 100 3500 市场营销 80 3850 旅游管理 120 4600 跨境电子商务 100 3850 教育技术学院 现代教育技术 60 3500 数字媒体技术 160 5500 软件技术 60 7800 移动应用开发 30 5060 智能通信学院 现代通信技术 160 5060 智能互联网技术 100 5060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100 5060 ★实际收费按2023年湖南省发改委核定标准执行。 社会人员考生中退役军人考生可填报上表中所有专业。 高职单招报名结束后,根据我校的实际参考情况,按各类别考生(应届普高生、应往届中职生和往届普高生及同等学力考生)录取率基本相同的原则,再分别确定上述各类别考生的计划数。 第四章 报名方式 第十二条 符合湖南省2023年普通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已参加高考报名的人员均可报名我校单独招生。 第十三条 我校将根据全省统一时间组织考试。第一志愿考试时间为2023年3月11日-12日,考试结束后学校将对学生开放成绩查询,后续将对预录取考生名单公示并进行录取确认手续的办理。若未完成计划,我校将对未完成计划组织第二志愿考试,时间为2023年4月8日-9日。我校将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考试要求及录取规则等与第一志愿的相关规定一致。严格按考生的综合成绩,分应届普通高中考生、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两个类别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 因我校各专业大类职业技能测试内容不相同,填报我校志愿的考生只允许选择1个类别进行填报,不得跨类别填报,并表明是否同意专业调剂(同类别专业内调剂)。 第十五条 具体报名方式。考生可登录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综合信息平台(网址:https://ks.hneao.cn)或“潇湘高考”APP(通过苹果应用商店、腾讯应用宝、华为应用商店或“考生综合信息平台”首页下载APP)填报报考信息。 第十六条 社会人员身份认定。退役军人报考我校后,须在2月28日报名结束前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第十七条 不能提供上述资料的考生只能以普通高中往届生或同等学历人员身份报考,不能享受免文化成绩测试的政策。提供虚假资料的,我校将及时上报省教育考试院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第十八条 报名时间:2023年2月21日—28日,网上缴费: 考生通过微信支付考试费,标准为80元/生( 依据湘发改价费[2016] 668号文件),时间为3月1日-8日。 缴费流程详见我校招生官网(网址: http://zsc.hnvc.net.cn) 第十九条 准考证打印:2022年3月9日—10日,具体方法详见我校招生官网,网址:http://zsc.hnvc.net.cn 【无法通过自助方式完成缴费或准考证打印的考生,可于2022年3月10日17时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学校招生就业指导处109办公室现场办理】 第五章 考试与考核 第二十条 我校将本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按照国家教育考试相关规定,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组织单独招生考试的命题、组考与评卷工作。 第二十一条 参加我校今年单独招生的湖南考生分为应届普通高中考生、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退役军人。 第二十二条 所有考生都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应届普通高中考生有学考成绩的考生及退役军人不参加文化素质测试,其他人员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 第二十三条 考试时间及地址:考试时间:2022年3月11日-3月12日,考试地址:湖南民族职业学院。 第二十四条 考试内容:文化素质测试300分+职业技能测试200分,总分500分。 1.文化素质测试:对于中职类考生、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和同等学力考生,由我校依据《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课程标准》及高中教育阶段语文、数学、英语等基础科目知识等有关内容单独组织闭卷考试。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以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2.职业技能测试:我校将按普通高中考生和中职考生类别进行测试。A类考生进行实践操作测试(弹、唱、跳、演及其他+语言能力表达),B类考生进行实践操作测试(美术相关技能测试),C、D、E类考生参加综合性技能测试(笔试),其中C类考生重点测试思想政治、人文社会、逻辑推理、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基础知识(笔试),D、E两类考生进行相关专业类别技能测试(笔试),对于退役军人,则进行相关报考专业的职业技能考察或职业适应性考察。 第二十五条 命题:在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招生就业指导处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和各二级学院协助完成此项工作。 第二十六条 保密措施:学校纪检监察全程监督,本次命题聘请相关教师参加,制卷时由监察工作办公室全程负责监督并严格保密,保密人员应该对试卷保密绝对负责,在严格的监督之下完成制卷工作。试卷制好后,分考场装入试卷袋密封,试卷存入保密室,由专人24小时值班看管。 第二十七条 组考:在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招生就业指导处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和各二级学院协助,按国考要求制定具体的组考方案,根据报考人数合理安排考场并组织有序考试,相关二级学院配合实施。 第二十八条 评卷:在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招生就业指导处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和各二级学院协助组织相关专家参照湖南省普通高考评卷工作有关要求进行。实行责任制,制定科学合理的评判标准,加大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力度,确保考试评判工作公正、透明。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二十九条 根据国家高职扩招及退役军人工作有关精神,退役军人考生可免予文化素质测试,按往届普通高中考生类别参加职业技能测试,依据测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第三十条 根据教育部政策规定,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中职在校生;在校学习期间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及省级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可免试录取到我校对口专业就读。获得省级职业技能大赛二等奖的学生可按技能测试成绩满分计入综合成绩;获得省级职业技能大赛三等奖的学生可按技能测试成绩满分的80%计入综合成绩,也可选择参加学校组织的技能测试取得测试成绩,取两项成绩的较高分数计入综合成绩。(以上只适用于获奖赛项对口专业,考生如需跨专业报考,则不能享受以上免技能测试相关政策)。 第三十一条 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不需要参加文化素质测试,认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语、数、外三科原始成绩之和)作为文化素质测试成绩。没有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必须按照往届毕业生的要求进行文化素质测试,并按往届毕业生类别进行录取。 第三十二条 按考生第一专业优先原则,根据专业实际参考人数,按第一专业计划数除以该专业实际参考总人数再乘以各类别报名人数的计算公式列出应届普高生、往届普高生和中职生及同等学力考生的各专业实际录取计划数。例如,某专业招生计划共100个,其中,应届普高生、中职生和往届普高生及同等学力考生一志愿分别实际参考为300、200人,则各类考生实际招生计划分别为60、40人,保证两个类别录取率基本一致。 第三十三条 总成绩相同时,各类考生则按语文、数学、英语、职业技能测试的单科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 第三十四条 我校将通过招生官网(网址:http://zsc.hnvc.net.cn)发布单独招生拟录取名单,拟录取考生需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确认就读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确认就读手续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第七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五条 考试结束及录取结束后,我校第一时间将考试结果及预录取考生情况在学校招生官网公示。 第三十六条 我校单招考试期间,学校纪委对单招考试、录取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确保规范有序、公平公正。 第三十七条 我校高职单招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没有举办所谓的考前“辅导班”“培训班”,没有与任何社会机构及人员进行单招合作。凡是有社会机构和个人宣传与我校有合作、可以通过“内部指标”方式确保考生录取的,考生可第一时间向教育主管部门反映,遭受相关损失的请及时报警。 第三十八条 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36号)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对在单招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及有关工作人员从严查处。欢迎考生、家长及社会对我校高职单招工作进行监督,我校的投诉举报电话为0730-8675266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九条 单招录取的学生不能转学。 第四十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时必须按学校规定的缴费方式、时间缴纳学杂费。经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和湖南省教育厅批准,学校实行按年学费标准预收。 第四十一条 学校对新生入学设有“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持乡(镇)以上人民政府证明向学校学生工作处申请办理学费缓交手续,并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第四十二条 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三条 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采用考生报考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或对口招生考试时所采集的信息,学生对提供的信息真实性负责。 第四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按国家招生工作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与身体复检。对复查(复检、复试)发现的问题,学校将集中研究处理,凡属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于弄虚作假情节严重或涉嫌冒名顶替上大学的,移送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四十五条 本章程通过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和湖南民族职业学院招生官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学校公布的完整单独招生方案为准。 第四十六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于湖南民族职业学院。 第四十七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学校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湖南] 湖南民族职业学院2023单招专业
湖南民族职业学院2023年单招专业有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服装与服饰设计等,来看看具体招生计划。 湖南民族职业学院2023年单招专业: 音乐教育、美术教育、舞蹈表演、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学前教育、早期教育、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艺术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室内艺术设计、动漫设计、大数据与会计、商务英语、市场营销、旅游管理、跨境电子商务、现代教育技术、数字媒体技术、软件技术、移动应用开发、现代通信技术、智能互联网技术、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单招计划: 我校2023年单招总计划为2800人,具体单招专业、计划和收费标准如下表。 层次 学院 专业名称 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中职考生、退役军人 学费 元/年 三年制高职 小学教育学院 音乐教育 110 3500 美术教育 40 3500 舞蹈表演 40 7500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 40 3500 学前教育学院 学前教育 270 3850 早期教育 150 3850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120 3850 艺术设计学院 艺术设计 230 7500 服装与服饰设计 260 7500 室内艺术设计 220 7500 动漫设计 170 7500 商贸旅游学院 大数据与会计 80 3500 商务英语 100 3500 市场营销 80 3850 旅游管理 120 4600 跨境电子商务 100 3850 教育技术学院 现代教育技术 60 3500 数字媒体技术 160 5500 软件技术 60 7800 移动应用开发 30 5060 智能通信学院 现代通信技术 160 5060 智能互联网技术 100 5060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 100 5060 社会人员考生中退役军人考生可填报上表中所有专业。 高职单招报名结束后,根据我校的实际参考情况,按各类别考生(应届普高生、应往届中职生和往届普高生及同等学力考生)录取率基本相同的原则,再分别确定上述各类别考生的计划数。
[] 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2023单招简章
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2023单招考试报名时间为2023年2月21日-28日,考试时间为3月11日、12日。报名费用为80元,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3年3月5日-7日。 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单独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保证学校2023年单独招生(以下简称:单招)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关于做好2023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22]54号)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 第三条学校国标代码:13031;院校代码:4329。 第四条办学地址:长沙市雨花区井湾路889号。 第五条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主管部门为湖南省教育厅。 第六条办学层次:大专(高职),学制三年。 第七条 学历证书:由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颁发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八条 成立由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学校单独招生工作,研究决定单独招生工作重要事项。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工作办公室,办公室常设机构设招生就业与创新创业指导处,具体负责单独招生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第九条 成立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监督招生政策制度和单独招生工作方案的贯彻执行情况,确保单招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学校和考生的权益。 第三章 单招专业及招生计划 第十条 学校根据优化生源结构、促进机会公平、保持数量基本稳定的原则,确定我校22个专业进行单独招生。 第十一条 根据我校单招实际参考人数,保持应届普通高中毕业考生(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含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不全的应届普通高中考生)的录取比例总体基本均衡,遵循国家政策导向,统筹安排不同类别考生各专业招生计划数。计划经省教育厅批准确定并公布后,一律不调整和追加,单招未完成计划转为统招计划使用。 第十二条 学校2023年单招总计划为2050人。在单招总计划内,学校招收少量退伍军人,体育和艺术特长生,退役军人招生计划10人,特长生(体育、艺术)招生计划30人,其中体育特长生招生计划20人,艺术特长生招生计划10人。同时,还招收职业技能特长生,被免试直接录取的职业技能特长生不占单招计划,使用学校统招计划,计划不设上限。 第十三条分专业单招计划和学费标准如下表,各专业最终收费标准以2023年湖南省物价主管部门审核为准。 第十四条 特长生(体育、艺术)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十五条 退役军人考生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四章 报名及资格审查 第十六条 符合湖南省2023年普通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已参加高考报名的人员均可报名,单招实行网上报名,报名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21日--28日 2.报名考试费:80元 3.打印准考证:2023年3月5日--7日 4.学校实行网上缴费及网上打印准考证,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s://zsxx.cshbxy.com/ 第十七条 资格审查:考生的资格审查基础信息采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特长生(体育、艺术)考生、退役军人考生、职业技能大赛获奖考生需另外进行身份核验,未及时进行身份核验的考生只能确定为普通类考生身份,不能享受相关政策。 1.特长生考生:体育特长生不做特别资格要求。艺术特长生需具备以下任意一项条件:(1)近三年取得本专业艺术水平考级八级及以上证书;(2)获得市级或市级以上三独比赛铜奖及以上;(3)2022年艺术类招生全省统一考试成绩在180分以上;(4)获得本专业市级及以上团体比赛二等奖及以上;(5)获得本专业市级及以上个人比赛特、一、二、三等奖(金、银、铜奖)。凡作为特长生(体育、艺术)报名的考生,在系统报名完成后,填写《特长生报名申请表》,在2月28日上午10点前(逾期不受理)将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921147926@qq.com,并按要求做好相应准备工作。 2.退役军人考生:退役军人考生须经户籍所在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进行认定或资格审查,符合条件退役军人考生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在2月28日上午10点前(逾期不受理)发送至指定邮箱:921147926@qq.com。 3.职业技能大赛获奖考生:职业技能获奖考生须将本人身份证、获奖证书、获奖文件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在3月5日上午10点前(逾期不受理)发送至指定邮箱:921147926@qq.com。 第十八条 志愿填报:每个考生可以填报多个专业志愿,并在专业调剂栏,标注“服从”或者“不服从” 第五章 考 试 第十九条 学校单独招生按照招考分离原则,实行考试入学,考试组织由学校教务处具体负责。 第二十条 考试时间:3月11日、12日。 第二十一条 考试内容及形式:单独招生考试按照“文化素质+职业技能”形式进行,特长生(体育、艺术)以专业测试代替职业技能测试。 1.文化素质测试:文化素质测试总分300分,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应届普通高中毕业考生,不参加文化素质测试,文化素质测试采用考生高中语文、数学、外语三科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需参加文化素质测试的考生,学校依据《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课程标准》命题,主要考查考生语文、数学、英语知识。 2.职业技能测试:职业技能测试总分200分,职业技能测试采用闭卷考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职业适应性,涉及社会常识、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及有关基础知识等内容。 3.特长生专业测试:专业测试总分20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专项竞技水平及发展潜能,专业测试大纲详见《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特长生专业测试办法》。 第二十二条 为便于组考和录取,学校将所有填报我校志愿考生分为A、B、C、D、E五个类型,不同类型考生具体考试科目及要求如下: A类考生:应届普通高中毕业考生(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A类考生只参加职业技能测试。 B类考生:中职考生、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含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不全的应届普通高中考生),B类考生需参加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 C类考生:退役军人。退役军人考生只参加职业技能测试。 D类考生:特长生(体育、艺术)考生。属于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的特长生(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只参加专业测试,其他考生需参加文化素质测试和专业测试。专业测试时间为3月10日,专业测试不合格考生不能视为特长生,需按普通考生身份参加职业技能测试。 E类考生:职业技能大赛获奖考生。分免试生和职业技能测试免试生两种。 免试生是指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在校学习期间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国职业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及“湖南省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凡获得以上荣誉的考生直接免试入学。 职业技能测试免试生是指在校学习期间获“湖南省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三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凡获得以上荣誉的考生只参加文化素质测试。获二等奖考生,职业技能测试免试,直接按满分(200分)计入综合成绩;获三等奖考生,职业技能测试可以选择免试,按160分计入综合成绩,也可以选择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取两项成绩的较高分数计入综合成绩。 第二十三条 第一志愿录取未完成单招计划,学校将组织第二志愿报考我校且未被第一志愿高校录取考生进行考试,考试时间为:4月8日—9日。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二十四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严格遵守“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二十五条 根据实际参考人数,分应届普高考生(即文化素质测试采用学考成绩考生)和非应届普高生(中职考生、往届普通高生及同等学力考生)两类,按照同比例录取原则,确定应届普高考生和非应届普高考生的应录取人数。例如:参加考试总人数500人,其中应届普高生300人,非应届普高考生200人,参考比例为3:2,则录取比例也是3:2,单招总计划100人,即应届普高生录取60人,非应届普高考生录取40人。 第二十六条 A、B、C、D、E五类考生录取办法: A/B类考生录取办法:根据确定的应届普高考生和非应届普高考生应录取人数,减去退役军人考生和特长生(体育、艺术)考生实际录取人数,遵从学生专业志愿顺序,按综合成绩(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同分考生按语文、数学、英语成绩依次排序,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C类考生按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排位第十名的同分考生一并录取。 D类考生按综合成绩(文化素质+专业测试)排名,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同分考生按专业测试、语文、数学、英语成绩依次排序,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E类考生中,免试生录取不占单招计划,使用学校统招计划,免职业技能测试考生纳入B类考生进行录取。 第二十七条 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的考生,专业志愿服从调剂的进行专业调剂录取,专业志愿不服从调剂的不予录取。 第二十八条 学校单独招生拟录取名单通过官网及时发布,拟录取考生需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确认就读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确认就读手续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对放弃录取资格空缺出来的计划,按录取原则依次递补,计划录满为止,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录取结束后,若仍有部分专业有剩余招生计划,将向社会公布有缺额的专业及计划数,并针对第二志愿填报了我校有缺额的专业(或填报了服从专业调剂)且未被第一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组织考试和录取。第二志愿各类别分专业招生计划的确定原则、考试要求及录取规则等与第一志愿的相关规定一致。 第二十九条 根据录取原则确定的拟录取名单,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通过,并在学校官网公示7日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备案,单招录取结束后,不再办理补退录手续。 第三十条 凡被我校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年度统一高考和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单招录取的学生不得转学,特殊情况需转专业的,须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在学校当年单招专业范围内转换。 第七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一条学校单招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没有举办所谓的考前“辅导班”“培训班”,没有与任何社会机构及人员进行单招合作。凡是有社会机构和个人宣传与我校有合作,可以通过“内部指标”方式确保考生录取的,考生可第一时间向教育主管部门反映,遭受相关损失的请及时报警。凡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二条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36号)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从严查处。学校单招工作接受广大考生、家长及社会的共同监督,监督投诉电话:0731-85622768。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时必须按学校规定的缴费方式、时间缴纳学杂费。经湖南省发改委、湖南省财政厅和湖南省教育厅批准,学校实行按年学费标准预收。 第三十四条学校对新生入学设有“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持乡(镇)以上人民政府证明向学校学生工作处申请办理学费缓交手续,并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第三十五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六条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采用考生报考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或对口招生考试时所采集的信息,学生对提供的信息真实性负责。 第三十七条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招生政策规定对新生报名资格、身心状况、录取手续及程序、录取资格、优惠资格及相关证明材料等进行复查复核。对复查复核发现的问题,学校将集中研究处理,凡属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于弄虚作假情节严重或涉嫌冒名顶替上大学的,移送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三十八本章程通过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和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学校公布的完整单独招生章程为准。 第三十九条本章程解释权属于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十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如遇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厅相关招生政策调整,以公布的最新政策为准。 国标招生代码:13031 学校官方网址:https://www.hbcollege.com.cn/
[] 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2023招生计划和专业
长沙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院2023招生计划为2050人。其中体育和艺术特长生,退役军人招生计划10人,特长生(体育、艺术)招生计划30人,其中体育特长生招生计划20人,艺术特长生招生计划10人。同时,还招收职业技能特长生,被免试直接录取的职业技能特长生不占单招计划,使用学校统招计划,计划不设上限。 招生专业: 环境监测技术、环境管理与评价、绿色低碳技术、环境工程技术、安全技术与管理、工程造价、水净化与安全技术、资源综合利用技术、工程测量技术、国土空间规划与测绘、生态环境修复技术、食品质量与安全、食品检验检测技术、建筑室内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艺术设计、风景园林设计、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电子商务、计算机应用技术、商务英语、生态环境大数据技术 分专业单招计划和学费标准 二级学院 单招专业 单招计划 学费标准(元/年) 环境监测学院 环境监测技术 140 5060 环境管理与评价 180 5060 绿色低碳技术 50 4600 环境工程学院 环境工程技术 200 5060 安全技术与管理 60 4600 工程造价 80 4600 水净化与安全技术 75 4600 资源综合利用技术 65 4600 环境资源学院 工程测量技术 65 4600 国土空间规划与测绘 65 4600 生态环境修复技术 65 4600 食品质量与安全 80 4600 食品检验检测技术 75 4600 环境艺术与建筑学院 建筑室内设计 80 7500 视觉传达设计 100 7500 环境艺术设计 100 7500 风景园林设计 60 7500 环境经济与信息学院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120 4600 电子商务 120 3500 计算机应用技术 100 4600 商务英语 90 3200 生态环境大数据技术 80 4600 特长生(体育、艺术)招生专业及计划 退役军人考生招生专业及计划
[湖南] 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单招简章2023
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单招简章已经公布,2023年湖南城建计划单招人数为2500人,报名将从2023年2月21日开始,截止到2月28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录取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教育部有关规定,按照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2〕54号),结合学院单独招生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全称为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位于湖南省湘潭市,地址: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书院路42号。 第三条 学院是国家教育部备案、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湖南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主管的一所国有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第四条 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院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湖南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院名称: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院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五条 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 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领导学院单独招生工作,研究决定单独招生工作重要事项。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实施单独招生工作的专门机构,负责单独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学院纪委(纪检监察处)负责监督单独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以及单独招生录取的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单招专业及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院根据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入学机会公平、保持数量基本稳定的原则,确定我院27个专业均进行单独招生。 第九条 根据我院单招实际报名人数,为保持应届普通高中考生、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的录取比例总体基本均衡,遵循国家政策导向,统筹安排不同类别考生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各类别各专业计划公布后,一律不得调整和追加,单招未完成计划转为统招计划使用。 第十条 我院2023年单招总计划为2500人,具体单招专业、计划和收费标准如下表。(各专业最终学费标准以2023年湖南省物价主管部门审核为准;所有专业均不限招生科类,即物理类、历史类、职高对口类考生均可报考) (一)1、2、3、5类及退役军人考生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系部 专业名称 计划数 学费标准 (元/年) 建筑系(440) 建筑设计 110 7500 建筑室内设计 110 7500 城乡规划 60 5060 建筑动画与模型制作(BIM建筑信息模型技术方向) 50 7500 建筑动画与模型制作(建筑可视化方向) 50 7500 风景园林设计 60 7500 建筑工程系(540) 建筑工程技术 340 5060 建筑材料工程技术 50 4600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50 7500 装配式建筑工程技术 50 4600 水利水电建筑工程 50 4600 管理工程系(535) 工程造价 290 5060 建设工程管理 95 4600 建筑经济信息化管理 50 4600 现代物业管理 65 4600 房地产经营与管理 35 4600 建筑设备工程系(445) 建筑设备工程技术 185 4600 给排水工程技术 55 4600 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 55 4600 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 50 4600 工业设备安装工程技术 50 4600 建筑电气工程技术 50 4600 市政与路桥工程系(410) 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 140 4600 市政工程技术 90 4600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 65 4600 道路工程造价 60 4600 空间数字建模与应用技术 55 4600 退役军人 专业任选 10 —— 体育特长生 专业任选 20 —— 合 计 2400 —— (二)社会人员(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新型职业农民和企业在岗人员)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考生类别 专业名称 计划数 学费标准 (元/年) 社会人员 建筑工程技术 40 5060 工程造价 30 5060 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 30 4600 第四章 报名方式 第十一条 符合湖南省2023年普通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已参加高考报名的人员均可报名我院单独招生。 第十二条 报名时间:2023年2月21日—2月28日。 第十三条 根据全省统一安排,考生高职单招报名时可选择考试时间不冲突的1-2所院校报考。我院实行志愿优先录取,在完成一志愿考生录取后,如有剩余计划,再举行二志愿考生考试,特此提醒考生注意,欢迎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院。 第十四条 具体报名方式。考生可登录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综合信息平台(网址:https://ks.hneao.cn)或“潇湘高考”APP(通过苹果应用商店、腾讯应用宝、华为应用商店或“考生综合信息平台”首页下载APP)填报报考信息。 第十五条 退役军人及社会人员资格证明材料提交:2023年2月28日17时前携带本人身份证、湖南省2023年高职单招报名身份界定表及相应资格证明材料到学院(高新校区)大学生服务中心206办公室办理资格确认手续。不能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的考生只能以普通往届生生或同等学力人员身份报考。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要求如下: (1)退役军人:退出现役证或转业证。 (2)农民工:半年以上职工社保缴费记录、劳动用工合同、劳动用工备案信息、半年以上用工单位工资发放记录,上述四项情形一项以上证明材料。 (3)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 (4)新型职业农民:新型职业农民证书。 (5)企业在岗人员:半年以上工资发放流水或社保缴费记录。 (6)技能竞赛获奖学生申请免试证明资料提交: 1)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中职在校生、在校学习期间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国职业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及“湖南省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报考获奖赛项对口专业申请免试录取,需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和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就读中职学校及其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意见的《职业技能大赛获奖学生免试入学审核表》。 2)在校学习期间获“湖南省职业技能大赛”“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三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报考获奖赛项对口专业申请免予职业技能测试,需在2023年3月8日前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和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学院(高新校区)教学楼206办公室。其中获得二等奖的学生可按技能测试成绩满分计入综合成绩;获得三等奖的学生可按技能测试成绩满分的80%计入综合成绩,也可选择参加学校组织的技能测试取得测试成绩,取两项成绩的较高分数计入综合成绩。 第十六条 不能提供上述资料的考生以普通高中往届生或同等学历人员身份报考,不能享受免文化成绩测试的政策。提供虚假资料的,我院将及时上报省教育考试院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第十七条 报名费缴纳:2023年3月1日—3月11日,通过微信支付方式自助缴纳报名费80元。缴费流程详见学院单独招生网,网址:http://zsw.hnucc.com/index/xwgg.htm 第十八条 准考证打印:2023年3月10日—3月11日,具体方法详见学院单独招生网,网址:http://zsw.hnucc.com/ 【无法通过自助方式完成缴费或准考证打印的考生,可于2023年3月10 日17时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学院招生就业处办公室现场办理】。 第五章 考试与考核 第十九条 考试时间:2023年3月11日-3月12日(一志愿考生) 2023年4月8日-4月9日(二志愿考生) 第二十条 考生分为5种类型,1类为具有2022年湖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应届高中毕业生;2类为不具有2022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中职、技校和职高毕业生;3类为在高中阶段获运动员三级及以上等级证书、参加省市级(含)以上比赛获前八名者或参加县市级比赛获前六名的应届体育特长生,4类为退役军人、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新型职业农民、企业在岗人员(由相关部门提供认定证明),5类为在校学习期间技能竞赛获奖学生。 第二十一条 考生成绩以综合得分计算,总分600分,组成说明如下: 1类考生的成绩由职业技能测试(满分300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数、外三科成绩之和(满分300分)两部分相加组成 2类考生的成绩均由职业技能测试(满分300分)、文化素质考试成绩(满分300分)两部分相加组成。 3类考生总成绩计算办法由职业技能测试(满分300分)、体育特长测试(满分300分)两部分相加组成。 4类考生只需要参加职业技能测试(满分300分) 5类考生在单招考试报名缴费后向我院招生就业处提出申请,提供参加赛事获奖证书和获奖文件,经学院教务处审核同意后办理申请免予职业技能测试或免试入学相关手续。 其中1、2、3类考生中第一志愿报考建筑设计专业、建筑室内设计的考生需加试徒手钢笔画,成绩由职业技能测试、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或文化素质考试成绩、徒手钢笔画成绩(总分600分)三部分组成,按总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或文化素质考试成绩300分+职业技能测试300分×40%+徒手画300×60%,总分600分从高往低录取;未被建筑设计专业、建筑室内设计专业录取但前两部分成绩达到学院录取线的考生可按单招录取相关规定录取到其它专业;3类考生体育特长测试成绩不达标,但学业考试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达到1类考生录取分数线可按照1类考生录取原则录取。 第二十二条 命题 (1)职业技能测试由职业素养、人文常识、心理测试三部分组成,题库题目1000道,电脑随机生成试题(40题)。时间为60分钟,总分300分。 (2)2类考生文化素质成绩由语文、数学、英语考试成绩相加组成(满分300分)。时间为90分钟。 (3)体育特长测试由体育专业项目测试组成,命题及测试由公共基础课部负责。测试方法详见《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单独招生体育类特长生测试工作方案》。 (4)徒手钢笔画(内含文字书写、色彩)命题及测试由建筑系负责。时间为90分钟,总分300分。 (5)试卷出题及保密管理等工作按照高考等级要求,不得泄题泄密,教务处、安全保卫部、纪检监察处全程参与此项工作,一旦发现问题,将严肃处理相关工作人员。 第二十三条 考试 (1)考试时间为一志愿考生3月11-12日,如安排第二志愿报考我校考生考试,考试时间为2023年4月8日至9日;如因疫情等原因确需调整考试时间将另行通知。考试首日所有考生参加职业技能测试(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和2类考生参加文化素质考试;一志愿报考建筑设计专业、建筑室内设计专业的1、2、3类考生考试首日上午参加加试科目徒手钢笔画;3类考生于第二天下午进行体育特长测试,如有变更,将另行通知。文化素质考试安排在高新校区第一教学楼,职业技能测试安排在高新校区各考场,体育特长测试安排在高新校区新体育场场馆,考试具体安排详见准考证。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二十四条 依据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严格按考生的考试总成绩,分考生类别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按照院校志愿优先原则,优先录取填报我院为第一志愿学院的考生。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录取结束后,若仍有部分专业有剩余招生计划,将向社会公布有缺额的专业及计划数,并针对第二志愿填报了我校有缺额的专业(或填报了服从专业调剂)且未被第一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组织考试和录取。第二志愿各类别分专业招生计划的确定原则、考试要求及录取规则等与第一志愿的相关规定一致。 第二十五条 按照各类别考生计划安排及考生实际参考情况,分别划定1类考生、2类考生、退役军人及社会人员考生、体育特长生四个类别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比例总体基本均衡。经与考生有效沟通后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对放弃录取资格或空缺的计划,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从同一类别考生中依顺序递补录取。 第二十六条 根据各专业录取计划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录满为止。普通高中毕业生(含应、往届)填报的第一专业计划数已满,则根据考生报考的第二专业进行录取,依此类推。若所填专业都无法满足,则根据考生成绩高低,服从调剂的考生在有剩余计划的专业内进行调剂录取。 第二十七条 总成绩相同时,1类考生则按语文、数学、英语的成绩顺序依次排列,2类考生按文化素质测试依次排列,3类考生按体育特长测试分依次排列。 第二十八条 根据国家高职扩招及退役军人工作有关精神,根据国家高职扩招及退役军人工作有关精神,退役军人、农民工等社会人员考生可免予文化素质测试按普通高中考生类别参加职业技能测试,依据测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第二十九条 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本年度统一高考和对口招生考试,不能转学,特殊情况需转专业的,须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在本校单招专业范围内按学籍管理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高考。 第三十条 除退役军人考生外,农民工等其他社会人员考生须录取到指定专业,不得转到其他专业。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扩招后高职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职成厅函〔2019〕20 号)及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对社会人员考生按照相对集中全日制教学的原则进行管理。 第三十一条 单招录取考生享受普通高考录取考生同等待遇。 第三十二条 我院将通过官网(http://zsw.hnucc.com/)发布单独招生拟录取名单。 具体安排 1. 3月15日前根据第一志愿考生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 2. 3月16日—3月22日公示第一志愿考生拟录取名单、通知考生确认录取资格、录退。 3. 4月10日前根据第二志愿考生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4月11日-4月17日公示第二志愿考生拟录取名单通知考生确认录取资格、录退。 4. 4月底前报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 5. 8月中旬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七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三条 坚决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湖南省考试招生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严格落实招生录取“30个不得”等工作禁令。单独招生工作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自觉接受上级领导部门和社会的监督,进一步加大招生信息公开力度,履行好单招信息“十公开”要求,及时在学校招生网站上公开单招各环节中的招生信息。 第三十四条 我院单招考试期间,学院纪委对单招考试、录取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确保规范有序、公平公正。 第三十五条 我院高职单招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没有举办所谓的考前“辅导班”“培训班”,没有与任何社会机构及人员进行单招合作。凡是有社会机构和个人宣传与我院有合作、可以通过“内部指标”方式确保考生录取的,考生可第一时间向教育主管部门反映,遭受相关损失的请及时报警。 第三十六条 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和《普通高等学院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36号)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对在单招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及有关工作人员从严查处。违纪作弊的考生名单(含相关材料)在考试结束后一周内上报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纪检与督查处,由其依据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处理。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时必须按学院规定的缴费方式、时间缴纳学杂费。经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和湖南省教育厅批准,学院实行按年学费标准预收。 第三十八条 学院对新生入学设有“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持乡(镇)以上人民政府证明向学院学生工作部申请办理学费缓交手续,并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第三十九条 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条 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采用考生报考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或对口招生考试时所采集的信息,学生对提供的信息真实性负责。 第四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院按国家招生工作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与身体复检。对复查(复检、复试)发现的问题,学院将集中研究处理,凡属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于弄虚作假情节严重或涉嫌冒名顶替上大学的,移送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四十二条 本章程通过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和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学院公布的完整单独招生方案为准。 第四十三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于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十四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学院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湖南] 2023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单招专业和计划
2023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单招专业有建筑室内设计、建筑工程技术、建筑经济信息化管理等,计划招生人数为2500人。 我院2023年单招总计划为2500人,具体单招专业、计划和收费标准如下表。(各专业最终学费标准以2023年湖南省物价主管部门审核为准;所有专业均不限招生科类,即物理类、历史类、职高对口类考生均可报考) (一)1、2、3、5类及退役军人考生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系部 专业名称 计划数 学费标准 (元/年) 建筑系(440) 建筑设计 110 7500 建筑室内设计 110 7500 城乡规划 60 5060 建筑动画与模型制作(BIM建筑信息模型技术方向) 50 7500 建筑动画与模型制作(建筑可视化方向) 50 7500 风景园林设计 60 7500 建筑工程系(540) 建筑工程技术 340 5060 建筑材料工程技术 50 4600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50 7500 装配式建筑工程技术 50 4600 水利水电建筑工程 50 4600 管理工程系(535) 工程造价 290 5060 建设工程管理 95 4600 建筑经济信息化管理 50 4600 现代物业管理 65 4600 房地产经营与管理 35 4600 建筑设备工程系(445) 建筑设备工程技术 185 4600 给排水工程技术 55 4600 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 55 4600 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 50 4600 工业设备安装工程技术 50 4600 建筑电气工程技术 50 4600 市政与路桥工程系(410) 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 140 4600 市政工程技术 90 4600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 65 4600 道路工程造价 60 4600 空间数字建模与应用技术 55 4600 退役军人 专业任选 10 —— 体育特长生 专业任选 20 —— 合 计 2400 —— (二)社会人员(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新型职业农民和企业在岗人员)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考生类别 专业名称 计划数 学费标准 (元/年) 社会人员 建筑工程技术 40 5060 工程造价 30 5060 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 30 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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