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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 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单招简章
2023年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单招专业有铁道信号自动控制、铁道机车运用与维护、铁道机车车辆制造与维护等,来看看2023年的单招简章。 一、学校简介 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位于吉林省吉林市,是一所具有优良革命传统和悠久历史文化的省属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前身是建校于1948年的吉林铁路职工学校和1958年的吉林铁路职工业余大学,1961年曾改名为吉林铁道学院,举办过本科层次教育。2005年8月,学院由行业办学移交地方办学。2006年2月,经吉林省政府批准改建为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学院是国家“双高计划”建设单位、国家优质校、国家首批1+X证书制度试点单位、国家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全国就业50强高校、全国黄炎培职业教育奖优秀学校、吉林省“双高计划”建设学校、吉林省示范性高职院校。 在长期的办学历程中,学院一直坚持“根植铁路,服务吉林,面向全国,走向世界”的办学定位,坚持“质量立校,特色兴校,人才强校,文化荣校”的办学理念,坚持“职业技能型”的办学类型,坚持“打造高寒高铁高端工匠人才育训高地”的办学基点,形成“产教深度融合、校企深入合作、国际化办学深入开展”的办学特色。 二、2023年高职单招拟招生计划 三、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1. 符合吉林省2023年高职分类考试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及同等学历考生均可报名。 2.考生均需参加吉林省高考统一体检,身体健康,并符合教育部规定相关专业的身体要求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3.按照《吉林省2023年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工作规定》文件精神,每名考生只允许填报1所院校志愿,不可兼报其它院校志愿,考生可优先填报我院,未被我院录取的学生可以参加其他院校的征集志愿报名。 四、报名、缴费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预计为2023年3月,具体时间以官网公布为准。每名考生最多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 2、报名网址: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网(http://ddzs.jtpt.cn/),点击“网上报名”即可。也可在学院官网(http://www.jtpt.cn/)首页点击漂浮图标“高职单招”,进入高职单招页面进行报名。 (二)缴费 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微信方式缴费,高职单招报名考试费120元/人。不缴纳报名费的考生不能参加学院高职单招考试(缴费时应记住账号及密码,此账号用于后期缴纳学费,请考生妥善保存好密码,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三)资格审核 学院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核。资审合格,并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报名费者,方可参加学院高职单招考试。 (四)打印准考证 考生于报名后自行打印准考证。 五、成绩发布 考生成绩在学院招生信息网发布,考生可通过考生号或身份证号查询。 六、网上公示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根据省教育考试院安排确定,请考生关注学院招生网站。 七、考试与命题 (一)考试内容 考试内容包括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总分750分。 1.文化素质考试(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 考试分值:试卷满分450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满分均为150分。 2.职业技能测试(由学校命题,命题依据:2023年高职单招职业技能测试考试大纲) 考试形式:待定。 考试分值与时间:试卷满分为300分,考试时间为60分钟。 (二)考试时间 文化素质考试时间:2023年2月25日-2月27日(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公布为准)。 职业技能测试时间:2023年3月(具体考试时间待定,以学校官网或公众号通知为准)。 八、录取原则及相关说明 1、录取原则:学院根据“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同分的考生按数学成绩、语文成绩、英语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进行排序择优录取。 2、动车组检修技术(中外合作办学),铁道供电技术(中外合作办学),铁道信号自动控制(中外合作办学),铁道机车运用与维护(中外合作办学),铁道交通运营管理(中外合作办学),铁道车辆技术(中外合作办学),以上六个专业在录取时只录取报考该专业志愿的考生。对“是否服从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调剂”选项选择“是”的考生进行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调剂,选择“否”则不予调剂录取。如在所填报的六个志愿中无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视为无志愿,不能调剂录取到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中。如果两项服从调剂选择“是”系统会自动调剂到名额未满的普通专业,普通专业录满之后,再调剂到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中。特此说明。 3、经过公示后,学院向吉林省教育考试院上报录取考生名单,办理录取手续,发放录取通知书。 4、按教育部规定,被学院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2023年全国统一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正常填报志愿。 5、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吉林] 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单招专业2023招生计划
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单招专业有动车组检修技术、铁道信号自动控制、铁道交通运营管理等,共计划招生人数为1390人。 吉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单招专业: 动车组检修技术(中外合作办学)、铁道信号自动控制(中外合作办学)、铁道供电技术(中外合作办学)、铁道交通运营管理(中外合作办学)、铁道机车运用与维护(中外合作办学)、铁道车辆技术(中外合作办学)、铁道工程技术、铁道机车车辆制造与维护 单招计划人数及学费标准: 序号 专业名称 科类 学费 拟招生计划数 备注 1 动车组检修技术(中外合作办学) 文理兼招 18000 280 与俄罗斯交通大学合作办学,无色盲色弱 2 铁道信号自动控制(中外合作办学) 文理兼招 18000 120 与俄罗斯交通大学合作办学,无色盲色弱 3 铁道供电技术(中外合作办学) 文理兼招 18000 200 与俄罗斯交通大学合作办学,无色盲色弱 4 铁道交通运营管理(中外合作办学) 文理兼招 15000 160 与韩国又松大学合作办学,无色盲色弱 5 铁道机车运用与维护(中外合作办学) 文理兼招 15000 360 与韩国又松大学合作办学,无色盲色弱 6 铁道车辆技术(中外合作办学) 文理兼招 12000 160 与俄罗斯乌拉尔国立交通大学合作办学,无色盲色弱 7 铁道工程技术 文理兼招 6800 20 无色盲、色弱 8 铁道机车车辆制造与维护 文理兼招 6000 90 无色盲、色弱 总计 1390 以上学费标准以吉林省价格审核部门最新审核标准收取;招生专业、计划人数以省教育厅正式下达为准。
[] 石家庄理工职业学院单招专业2023
2023年石家庄理工职业学院单招专业有环境艺术设计、现代物业管理、建筑设计、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建设工程管理等,下面是具体招生专业列表。 石家庄理工职业学院2023年单招专业: 大数据技术、云计算技术应用、人工智能技术应用、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网络安全)、软件技术、移动互联应用技术、现代移动通信技术、数字媒体技术、广告艺术设计、广告艺术设计(UI)、室内艺术设计、室内艺术设计(VR)、影视动画、影视动画(3D动画)、环境艺术设计、现代物业管理、建筑设计、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建设工程管理、飞机机电设备维修、电气自动化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机械制造及自动化、数控技术、无人机应用技术、数字化设计与制造技术、空中乘务、民航运输服务、铁道工程技术、铁道机车运用与维护、铁道机车运用与维护(机车驾驶与维修)、铁道供电技术、铁道供电技术(运营与维修)、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信号技术、学前教育、音乐表演、舞蹈表演、歌舞表演(幼儿艺术)、播音与主持、电子商务、工商企业管理、市场营销、金融服务与管理、大数据与会计、大数据与会计(注册会计师)、现代物流管理、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国际邮轮乘务管理、新能源汽车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智能网联汽车技术、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新能源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护理、健康管理、药品经营与管理、助产、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录取规则: (1)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各类别均根据进档考生报考专业志愿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文化素质总成绩、职业技能考试总成绩、专业基础考试成绩或专业能力测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或技术技能测试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进行排序、录取。 (2)我院实施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有免试意向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向学院招生办提出申请,并邮寄本人有关证件原件。免试入学资格执行免试录取公示制度。 (3)空中乘务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76厘米,女生不低于165厘米;民航运输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74厘米,女生不低于163厘米;舞蹈表演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70厘米,女生不低于160厘米。 (4)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5)一志愿录取缺额时进行二志愿征集。
[上海] 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音乐学类(含音乐学、音乐表演—声乐、音乐表演—器乐)专业统考合格名单公布
根据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报名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22〕22号)的文件要求,现将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音乐学类(音乐学)、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声乐)、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器乐)专业统考合格名单及合格考生成绩分布表予以公布,考生成绩单将于1月14日起寄出,请各位考生注意查收。考生可根据所获得的音乐学类各类别市统考合格证报考对应的音乐学或音乐表演专业。音乐学类(音乐学)专业统考合格的考生,若也达到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声乐)、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器乐)专业统考合格线,除可以选择报考音乐学相关专业外,也可以选择报考对应的音乐表演相关专业。若考生仅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声乐)、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器乐)专业统考成绩合格,则只可报考对应的音乐表演专业。因此,特别提醒考生注意的是:1.音乐学类(音乐学)专业统考的考生,除需关注音乐学类(音乐学)专业统考合格线及合格考生名单外,还需关注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声乐)、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器乐)专业统考合格线及合格考生名单,查看是否获得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声乐)合格资格或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器乐)合格资格。2.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声乐)、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器乐)的合格名单中,除只报考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声乐)、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器乐)的合格考生外,还包含了报考音乐学类(音乐学)专业统考且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声乐)、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器乐)合格的考生。3.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声乐)、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器乐)统考合格考生在成绩查询时,除可以查询到本人的单科成绩和总成绩之外,还可查询到所报考的声乐演唱类型和器种类型的总分排名。例如:声乐类型为美声唱法的考生,可查询到其在所有美声唱法考生中的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声乐)总分排名,该排名包含了报考音乐学类(音乐学)且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声乐)合格的考生。再例如:器种类型为钢琴的考生,可查询到其在所有钢琴考生中的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器乐)总分排名,该排名中包含了报考音乐学类(音乐学)且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器乐)合格的考生。2023年本市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继续实行顺序志愿和平行志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志愿填报和投档录取。本科艺术类甲、乙批次平行段,专科艺术类批次的音乐学类院校专业组及专业,按照专业统考成绩占70%、高考文化成绩占30%进行折算后的投档成绩进行排序投档。为方便考生填报志愿,在正式志愿填报前,我院还将公布音乐学类(音乐学)、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声乐)、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器乐)专业统考合格考生投档成绩频数表作为考生志愿填报的重要参考。 附件:1.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音乐学类(音乐学)统考合格名单2.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声乐)统考合格名单3.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器乐)统考合格名单4.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音乐学类(音乐学)专业统考合格考生成绩分布表5.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声乐)专业统考合格考生成绩分布表[含参加音乐学类(音乐学)专业统考且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声乐)合格考生]6.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器乐)专业统考合格考生成绩分布表[含参加音乐学类(音乐学)专业统考且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器乐)合格考生]
[上海] 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音乐学类(含音乐学、音乐表演—声乐、音乐表演—器乐)专业统考合格线确定
根据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报名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22〕22号)的文件要求,经审定,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音乐学类专业统考合格线为:音乐学类(音乐学)专业统考成绩:总分不低于210.00分,视唱练耳单科成绩不低于20.00分,声乐演唱、乐器演奏和乐理单科成绩不低于30.00分。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声乐)专业统考成绩:总分不低于160.00分,视唱练耳单科成绩不低于20.00分,声乐演唱和乐理单科成绩不低于30.00分。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器乐)专业统考成绩:总分不低于160.00分,视唱练耳单科成绩不低于20.00分,乐器演奏和乐理单科成绩不低于30.00分。音乐学类(含音乐学、音乐表演—声乐、音乐表演—器乐)专业统考成绩通知单将于1月14日起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寄送给考生,考生接到专业统考成绩通知单后,若对本人的成绩有疑问,可于1月16日9:00-16:00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edu.cn)进行网上成绩复核登记。成绩复核仅限复核是否存在漏评、加分错、登分错情况,不重新评分,不能查阅答卷。2月10日10:00起,考生可登录该网站查询成绩复核结果。达到合格线要求的考生在收到统考成绩单的同时收到专业统考合格证。取得专业统考合格证的考生可根据所获得的音乐学类各类别市统考合格证报考对应的普通高校音乐学或音乐表演专业。音乐学类(音乐学)专业统考合格的考生,可报考音乐学类(音乐学)专业统考对应的相关专业;若也达到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声乐)、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器乐)专业统考合格线,也可报考对应的音乐表演相关专业。若考生仅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声乐)或音乐学类(音乐表演—器乐)专业统考成绩合格,则只可报考对应的音乐表演专业。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可面向统考合格生源组织专业校考。统考合格考生如需报考统考涉及的普通高校音乐学类本科专业,须关注相关院校的报考要求,特别是所报考院校是否在市统考合格生源基础上组织专业校考。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2〕8号)的文件要求,2023年本市艺术类本科文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5%,艺术类专科文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
[上海] 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统考合格名单公布
根据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报名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22〕22号)的文件要求,现将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统考合格名单、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统考合格考生成绩分布表予以公布,考生成绩单将于1月14日起寄出,请各位考生注意查收。2023年本市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继续实行顺序志愿和平行志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志愿填报和投档录取。本科艺术类甲、乙批次平行段,专科艺术类批次的播音与主持艺术类类院校专业组及专业,按照专业统考成绩占50%,高考文化成绩占50%进行折算后的投档成绩进行排序投档。为方便考生填报志愿,在正式志愿填报前,我院还将公布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统考合格考生投档成绩频数表作为考生志愿填报的重要参考。 附件:1. 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统考合格名单2. 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统考合格考生成绩分布表
[上海] 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统考合格线确定
根据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报名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22〕22号)的文件要求,经审定,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统考合格线为:总分不低于240.00分,图片述评单科成绩不低于70.00分,文稿朗读和才艺展示单科成绩不低于30.00分。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通知单将于1月14日起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寄送给考生,达到合格线要求的考生在收到统考成绩单的同时收到专业统考合格证,取得专业统考合格证的考生可报考统考涉及的普通高校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可面向统考合格生源组织专业校考。统考合格考生如需报考统考涉及的普通高校播音与主持艺术类本科专业,须关注相关院校的报考要求,特别是所报考院校是否在市统考合格生源基础上组织专业校考。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2〕8号)的文件要求,2023年本市艺术类本科文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5%,艺术类专科文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
[上海] 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表演类专业统考合格名单公布
根据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报名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22〕22号)的文件要求,现将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表演类专业统考合格名单、表演类专业统考合格考生成绩分布表予以公布,考生成绩单将于1月14日起寄出,请各位考生注意查收。2023年本市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继续实行顺序志愿和平行志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志愿填报和投档录取。本科艺术类甲、乙批次平行段,专科艺术类批次的表演类院校专业组及专业,按照专业统考成绩占70%,高考文化成绩占30%进行折算后的投档成绩进行排序投档。为方便考生填报志愿,在正式志愿填报前,我院还将公布表演类专业统考合格考生投档成绩频数表作为考生志愿填报的重要参考。 附件:1. 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表演类专业统考合格名单2. 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表演类专业统考合格考生成绩分布表
[上海] 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表演类专业统考合格线确定
根据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报名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22〕22号)的文件要求,经审定,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表演类专业统考合格线为:总分不低于320.00分,表演单科成绩不低于70.00分,声乐、台词、形体单科成绩不低于30.00分。表演类专业统考成绩通知单将于1月14日起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寄送给考生,达到合格线要求的考生在收到统考成绩通知单的同时收到专业统考合格证,取得专业统考合格证的考生可报考统考涉及的普通高校表演类专业。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可面向统考合格生源组织专业校考。统考合格考生如需报考统考涉及的普通高校表演类本科专业,须关注相关院校的报考要求,特别是所报考院校是否在市统考合格生源基础上组织专业校考。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2〕8号)的文件要求,2023年本市艺术类本科文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5%,艺术类专科文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
[上海] 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编导类专业统考合格名单公布
根据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报名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22〕22号)的文件要求,现将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编导类专业统考合格名单、编导类专业统考合格考生成绩分布表予以公布,考生成绩单将于1月14日起寄出,请各位考生注意查收。2023年本市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继续实行顺序志愿和平行志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志愿填报和投档录取。本科艺术类甲、乙批次平行段,专科艺术类批次的编导类院校专业组及专业,按照专业统考成绩占50%、文化成绩占50%进行折算后的投档成绩进行排序投档。为方便考生填报志愿,在正式志愿填报前,我院还将公布编导类专业统考合格考生投档成绩频数表作为考生志愿填报的重要参考。 附件:1. 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编导类专业统考合格名单2. 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编导类专业统考合格考生成绩分布表
[上海] 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编导类专业统考合格线确定
根据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报名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22〕22号)的文件要求,经审定,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编导类专业统考合格线为:总分不低于180.00分,单科成绩每门不低于30.00分。编导类专业统考成绩通知单将于1月14日起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寄送给考生,考生接到专业统考成绩通知单后,若对本人的成绩有疑问,可于1月16日9:00-16:00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edu.cn)进行网上成绩复核登记。成绩复核仅限复核是否存在漏评、加分错、登分错情况,不重新评分,不能查阅答卷。2月10日10:00起,考生可登录该网站查询成绩复核结果。达到合格线要求的考生在收到统考成绩单的同时收到专业统考合格证,取得专业统考合格证的考生可报考统考涉及的普通高校编导类专业。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可面向统考合格生源组织专业校考。统考合格考生如需报考统考涉及的普通高校编导类本科专业,须关注相关院校的报考要求,特别是所报考院校是否在市统考合格生源基础上组织专业校考。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2〕8号)的文件要求,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秋季招生艺术类本科文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5%,艺术类专科文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
[上海] 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合格名单公布
根据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报名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22〕22号)的文件要求,现将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统考合格名单、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合格考生成绩分布表予以公布,考生成绩单将于1月14日起寄出,请各位考生注意查收。2023年本市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继续实行顺序志愿和平行志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志愿填报和投档录取。本科艺术类甲、乙批次平行段,专科艺术类批次的美术与设计学类院校专业组及专业,按照专业统考成绩占50%、高考文化成绩占50%进行折算后的投档成绩进行排序投档。为方便考生填报志愿,在正式志愿填报前,我院还将公布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合格考生投档成绩频数表作为考生志愿填报的重要参考。 附件:1. 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合格名单2. 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合格考生成绩分布表
[上海] 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合格线确定
根据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报名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22〕22号)的文件要求,经审定,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合格线为:3门科目总成绩不低于240.00分,单科每门不低于50.00分。报考美术与设计学类本科专业考生的市统考成绩必须达到教育部规定的省级专业统考的最低合格要求,即:3门科目总成绩不低于270.00分,且其中2门科目各不低于90.00分。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成绩通知单将于1月14日起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寄送给考生,考生接到专业统考成绩通知单后,若对本人的成绩有疑问,可于1月16日9:00-16:00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edu.cn)进行网上成绩复核登记。成绩复核仅限复核是否存在漏评、加分错、登分错情况,不重新评分,不能查阅答卷。2月10日10:00起,考生可登录该网站查询成绩复核结果。达到合格线要求的考生在收到统考成绩单的同时收到专业统考合格证,取得专业统考合格证的考生可报考统考涉及的普通高校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合格考生如需报考统考涉及的普通高校美术与设计学类本科专业,须关注相关院校的报考要求。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可面向统考合格生源组织专业校考。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2〕8号)的文件要求,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秋季招生艺术类本科文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5%,艺术类专科文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
[] 石家庄理工职业学院2023年单招简章
石家庄理工职业学院2023年单招简章已经发布,2023年单招专业有大数据技术、云计算技术应用、人工智能技术应用、计算机网络技术,下面是具体的单招简章。 学院简介 石家庄理工职业学院(国家部标码13400)是一所经河北省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省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西部校区位于石家庄市西部美丽的翠屏山脚下,毗邻石家庄信息产业园及多所高校,南部校区位于石家庄市南部千年古城、国际陆港高邑,风景优美,交通便捷。 学院占地面积近1626亩,建筑面积41万平方米,现有校内实验实训中心55个,校外实训基地208个。高级职称教师占29.2%,硕士以上学位教师占84.26%,双师型教师占53.39%。学院是河北省《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建设单位,建有智能制造、互联网+、现代物流管理、学前教育四个重点建设专业群。 学院领导 院长:毛磊 中共党员,教授。毕业于东北工学院,获工学硕士学位。历任河北机电学院教研室副主任、主任、教研室党支部书记,党总支委员;河北科技大学教务处副处长兼材料系副主任,河北科技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院长,校学术委员会副主任,河北科技大学教务处处长,兼全国热处理学会理事、河北省热处理学会理事长,河北地质大学副校长。2019年加入本院,现任学院院长。 院校荣誉 现代职业教育践行者 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 河北省唯一获“良好”评定的高职院校 中国高等教育协会创新创业教育分会会员单位 中国信息经济学会电子商务专业委员会团体会员单位 中国技术经济学会团体会员单位 全国高校电子商务与电子政务实验室 全国电子商务产教融合创新联盟副理事长单位 河北省教育厅高校安全检查评定“优秀”院校 河北省教育厅高校年检优秀单位 河北省普通高校就业示范性院校 河北省高校众创联盟会员单位 阿里巴巴“跨境电商人才培育基地” 吉利汽车“成蝶计划”定向培养基地 京津冀现代职业教育联盟发起单位 省市级园林式单位 共青团石家庄市委评定驻石高校“最美校园” 河北省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园 招生专业 1、最后一列备注中所列企业指共建专业班的合作企业,学院人才培养计划的制定本着最优化、最实用的原则,以培养学生具备现代行业需求能力为最终目的来制定,采用企业或行业最前沿的专业知识进行教学及人才培养。 2、最终招生专业以教育厅公布为准。 共建专业 共建企业:北航教育集团星空航培 共建专业:无人机应用技术、飞机机电设备维修、空中乘务、民航运输服务 北航教育集团星空航培,以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坚持“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和首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推进学习型城市建设”的办学定位,瞄准航空航天、信息技术行业,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持续推进校地办学专业共建合作,践行教育机构职责。订单专业课程设置是由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组织的专家团专业定制的航空技术性高端培养方案,实训基地拥有完备的实训设施,入学后与学生签订就业推荐协议。 共建企业:浙江吉利汽车有限公司 共建专业: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 浙江吉利控股集团1997年进入汽车行业,一直专注实业,专注技术创新和人才培养,坚定不移地推动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现员工总数超过7万人,连续多年进入世界500强行列。理工学院与浙江吉利汽车有限公司签订“成蝶计划”定向班合作协议,就定向班运行模式、人才培养方式、就业途径等方面达成共识。进入订单班的学生除了享受优质教师及课程资源外,还可以享受吉利集团“吉时雨”精准扶贫项目6000元/年的教育补助(限建档立卡户)。在正式入职吉利集团之后,订单班学生还享受购房、购车、晋升等多种福利待遇。 共建企业: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共建专业: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是全球知名的SUV制造企业,于2003年、2011年分别在香港H股和国内A股上市,截止2017年底资产总计达1105.47亿元。目前拥有四个整车生产基地,具备发动机、变速器等核心零部件的自主配套能力,下属控股子公司40余家,员工7万余人。理工学院与长城汽车签订现代学徒人才联合培养协议,就培养计划、实训就业等达成共识,本专业学生享受优质教学资源和核心岗位实训机会,成绩优异者每年可获得长城汽车提供的奖助学金,正式入职后享有购房、购车、晋升等多项福利。 共建企业:河北国石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共建专业:工业机器人技术 河北国石节能科技有限公司是从事机器人技术研发与产业化的高新技术企业。依托我国最重要的机器人技术研发基地之一哈尔滨工业大学机器人研究所,与哈工大、江苏汇博、佛山市新鹏机器人技术有限公司建立了产学研协作联盟。与理工学院开发“华北工业机器人实训中心”围绕工业机器人专业进行人才共建。 共建企业:阿尼股份(新三板上市公司) 共建专业:软件技术 (云计算) 石家庄理工职业学院联合阿尼教育共建微软订单班,致力于培养专业化、职业化IT行业高端人才,并以实践为基础,就业为导向,全方位解决创业、就业、兴业的人培养问题。本专业面向软件开发行业企业开发、管理和服务第一线,掌握软件开发和管理职业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培养学生具备较强的使用国际上最新的软件开发环境与工具进行软件开发和项目组织等专业技能,使其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诚信品质、团队精神和创新素质,最终成为大数据领域的高端应用型专门人才。 共建企业;河北铁宇科技有限公司 共建专业:铁道机车运用与维护(机车驾驶与维修)、铁道供电技术(运营与维修) 就业方向:铁路铁道机车驾驶与维修、电气化铁路牵引变配电工程师、接触网运营维护工程师、客运乘务员、站务员、售票员、安检员等。 就业单位:国家各铁路局及其相关单位,各地铁运营管理单位。 共建企业:河北唐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共建专业:计算机网络技术(网络安全)、现代移动通信技术(5G) 河北唐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为响应《国家教育事业“十三五”规划》关于推动产教融合的职业教育模式,面向全国高等院校提供新工科建设、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师资培训、 实践条件和实践基地建设、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和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支持。 共建企业:道恒致远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共建专业:影视动画(3D动画)、室内艺术设计(VR)、环境艺术设计 道恒致远是一家集职业教育、科技研发、软件外包、建筑工程等综合型企业。与理工学院开展校企合作,共同培养以理念哲学引领设计思潮并方案落地,创造“文明城市”为前提的专业设计人才。 共建企业:天津格雷特国际船舶管理有限公司 共建专业:国际邮轮乘务管理 天津格雷特国际船舶管理有限公司以中国北方大的航运港口天津港为依托,业已形成具有一定实力和实践经验的管理团队。尤其是近几年来,格雷特公司凭借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建立了海事职业教育实训基地。格雷特公司与理工学院实行校企联合办学,采取订单式培养,对学生进行专业岗位实习实训,并负责学生的就业分配。 共建企业:上海海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甲骨文OAEC) 共建专业:广告艺术设计(UI) 理工学院与甲骨文就甲骨文OAEC人才产业基地项目签署合作协议,为理工学院相关专业建设搭建起一个高起点的平台,有力助推学院人才培养模式转变。 共建企业:河北乐舞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共建专业:舞蹈表演 河北乐舞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主要服务于商业活动、主题乐园、全国旅游景区的常态演艺策划与承办,以弘扬中国演艺文化、促进全域旅游发展为使命,通过形式多样化来展现不同地域的民俗文化,以“创新+品质”立志打造高质量文旅演艺产业。通过持续发展,得到了同行业各个领域的高度认可。 共建企业:河北曜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共建专业:大数据技术 河北曜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致力于创新教育资源整合与运营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以科技智慧校园整体解决方案为核心,对接Oracle、京东、联想、百度等国内外顶尖高新技术资源,引入应用研发平台建立物联网与大数据研究院,搭建“教育连接世界、教育连接产业”的桥梁,实现教育互通,科技互联、产教融合。
[广东] 关于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时间安排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考〔2018〕12号)的要求,在充分征求各地市意见的基础上,经研究,现将2023年省统一命题地市的初中学业水平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和生物学等科目考试时间安排如下: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等科目及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统一考试的具体时间,由各地市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非省统一命题地市初中学业水平相应科目的考试时间,由相关市自行确定。请各地加强对有关考试时间安排的宣传解读,做好学生考试和升学的指导,为广大考生创造安全的考试环境,全力保障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安全平稳顺利举行。 广东省教育厅 2023年1月11日
[内蒙古] 内蒙古科技职业学院单招专业2023
内蒙古科技职业学院2023年单招专业有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等,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单招。 2023年内蒙古科技职业学院单招专业: 护理、助产、学前教育、高速铁路客运服务、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数字媒体技术、大数据与会计、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招生计划: 大专学制3年,毕业颁发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专科)毕业证书。继续深造2年,可取得内蒙古农业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内蒙古医科大学、呼和浩特民族学院的统招本科学历及相应学位。 报考条件及方式: 具有内蒙古自治区2023年高考报名资格且已经完成正式报名的应往届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技校及中职毕业生。 申请参加我院2023年高职单招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通过内蒙招生考试信息网填报内蒙古科技职业学院(学院代码:E18)。 考试安排: 学院单招考试主考点设在呼和浩特校本部,同时根据各盟市考生报名情况将在考生就读学校设置考点,具体考试安排将于考前在官网公布或电话通知考生。
[湖南] 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单招分数线2022年
2022年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单招录取分数线已经为大家整理,其中预录取分数线一类为375分,二三类预录取分数线为247分,来看下具体的分数内容一览吧。 2022年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单招分数线: 预录取分数线一类为375分,二三类预录取分数为247分。 单招专业有: 建筑设计、建筑室内设计、城乡规划、建筑动画技术(BIM建筑信息模型技术方向)、建筑动画技术(建筑可视化方向)、风景园林设计、建筑工程技术、建筑材料工程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装配式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建设工程管理、建筑经济信息化管理、现代物业管理、房地产经营与管理、建筑设备工程技术、给排水工程技术、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工业设备安装工程技术、建筑电气工程技术、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市政工程技术、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道路工程造价、空间数字建模与应用技术。
[] 青岛工程职业学院单招2023招生简章
青岛工程职业学院单招2023招生专业有新能源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智能产品开发与应用、现代移动通信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等,下面是具体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是国家教育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保证青岛工程职业学院2023年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2〕28号)文件精神,结合青岛工程职业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青岛工程职业学院2023年单独考试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条 青岛工程职业学院单独考试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青岛工程职业学院单独考试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青岛工程职业学院 学院代码:14666 第五条 学院地址:青岛市城阳区上马街道龙翔路中段 邮政编码:266112 第六条 学院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青岛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在学院党委领导下,成立相关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有效推进。 第九条 青岛工程职业学院纪检监察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申诉电话:0532-58952600、58266102。 第四章 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十条 招生计划 学院2023年安排单独考试招生计划610人(普通类570人,退役军人类40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380人。分专业招生计划在学院官方招生网站(https://zs.qdec.edu.cn/)另行通知。招生计划最终以省教育厅下达的为准。分专业招生计划为指导性计划,专业录取人数根据实际报名及考试测试成绩进行调整,各类计划、各专业计划如有空余,可相互调剂使用。录取控制线下学生不予录取。各专业计划中未完成计划将转入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录取时使用。 第五章 报名及志愿填报 第十一条 招生对象 1.单独考试招生:面向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开展,社会人员报考应取得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书或具有同等学力。 2.综合评价招生:面向山东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开展。 第十二条 报考条件 1.考生须通过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后,方可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 2.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文件规定。 3.外语语种要求:外语语种不限。但学院公共外语为英语,新生入学后其他小语种考生须改学英语。 4.男女比例: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三条 报名时间 1.报名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于2023年2月6日—2月10日,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网址:http://wsbm.sdzk.cn/gzdz/)选报高校和专业。 2.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须根据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选报专业,选报专业对应的专业类别应与本人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一致。 3.考生须按照报名条件要求选报专业,最多可以从公布招生专业中选报3个专业,并选择专业是否服从调剂。 第十四条 报名考试费及准考证打印 1.报名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须在2023年2月12日至2月14日通过学院官方招生网站(https://zs.qdec.edu.cn/)缴纳报名考试费,文化素质考试等相关费用缴费标准根据《关于明确高校组织的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1〕1128号)文件规定执行。逾期未缴纳报考费视为自愿放弃考试。 2.考生成功缴费后,如因个人原因放弃志愿或未按时参加考试者,报名考试费均不予退还。 3.报名缴费成功的考生,须登录学院官方招生网站(https://zs.qdec.edu.cn/)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会在网站另行公布,请考生注意查看。 第十五条 考试安排 1.单独考试招生。采取“文化素质+专业技能”的考试方式(退役军人考生除外)。总分为430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30分,文化素质考试成绩200分,均以原始成绩计入总分。 (1)文化素质考试。参与文化素质考试的考生请于2023年2月27日参与青岛工程职业学院单独考试招生文化素质考试,具体测试方案请于2023年2月17日中午12:00后登录学院官方招生网站(https://zs.qdec.edu.cn/)查询。 (2)专业技能测试。考生需参加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专业技能测试,测试成绩经学院认可后,按考生实际得分计入总分。专业技能测试工作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测试。春季高考技能测试时间及具体要求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另文下达。 (3)参加单独招生的退役军人考生不参加文化素质考试与专业技能测试,需参加由青岛工程职业学院组织的素质测试或面试,总分为200分。素质测试或面试时间为2023年2月27日,相关专业测试方案请于2023年2月17日中午12:00后登录学院官方招生网站(https://zs.qdec.edu.cn/)查询。 2.综合评价招生。采取“综合素质评价+素质测试或面试”的方式进行,总分为430分。综合素质评价分值230分,素质测试或面试分值200分,均以原始成绩计入总分。 (1)综合素质评价。由山东省教育厅提供考生的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含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成绩),学院考评专家组对考生综合素质情况客观评价并进行赋分,综合素质评价重点考察考生的道德品质、交流与合作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和创新能力等。 (2)素质测试或面试。参与素质测试或面试的考生请于2023年2月27日参与青岛工程职业学院综合评价招生素质测试或面试,相关专业测试方案请于2023年2月17日中午12:00后登录学院官方招生网站(https://zs.qdec.edu.cn/)查询。 3.根据疫情需要,若组织线上测试,考生须按照测试要求,准备相应设备。线上测试模拟演练时间为2023年2月24日9:00-17:00。请提前关注学院官方招生网站(https://zs.qdec.edu.cn/)相关通知。 第六章 录取原则 第十六条 录取规则 录取工作根据国家教育部和山东省招生委员会的要求,实行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监督、学院负责的体制,按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1.严格执行山东省教育厅有关普通高校招生政策。 2.根据考生成绩设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单独招生(退役军人类除外)根据考生成绩分专业设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文化素质测试与专业技能测试只考一门的考生不予录取。综合评价招生素质测试或面试成绩低于100分者不予录取。 3.各专业(退役军人类除外)以计划数为基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含)以上考生。 退役军人考生录取以计划数为基准,分专业依据素质测试或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计划调整原则:各专业计划根据报考情况可相互调剂使用。若出现同分情况,顺延录取,总成绩相同时,单独考试招生考生优先按技能测试成绩排序,综合评价招生考生优先按素质测试或面试成绩排序,超出计划由录取未满额专业调入;各专业根据实际申请免试人数综合调剂录取计划。 5.免试录取: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并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可直接向学院提出录取申请,经学院同意并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办理录取手续,录取后考生直接进入学院相同或相近专业学习。免试录取相关条件和流程详见学院官方招生网站(https://zs.qdec.edu.cn)查询。 第十七条2023年4月1日前公布考生成绩及公示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在学院官网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并办理录取手续。 第十八条 已被学院单独考试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春季、夏季高考录取的新生享受同等待遇。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单独考试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得再参加2023年山东省普通高校春季或夏季统一招生考试(包括体育专业测试)及录取。 第十九条 通过单独招生(含退役军人类)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均须以全日制方式进行培养。 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条 学院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学院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院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第八章 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 第二十二条 凡被学院录取的新生,应按照学院规定的报到时间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凡在单独考试招生、综合评价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学院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提请山东省教育厅对其进行严肃处理。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心理普查及新生入学资格(含免试资格、优先录取资格)审查,如发现伪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者、冒名顶替者或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学院将提请山东省教育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院名称:青岛工程职业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学生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院毕业条件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九章 其它 第二十四条 报名参加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或已被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参加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项目不完整将影响考生后续录取信息报送并无法正常进行学籍注册。 第二十五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青岛工程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 毕节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分类招生简章2023
2023年毕节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分类招生计划已经公布,招生专业有眼视光技术、医疗器械维护与管理、护理,志愿填报时间为2023年3月13日09:00至3月19日17:0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特制定毕节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的分类考试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毕节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办学层次:专科 学校性质:公办 学校地址:毕节市高新区(金海湖新区职教城) 我校有两个校区,主校区位于毕节市高新区(金海湖新区职教城),占地507亩,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二期拟建10万平方米;另一个校区位于奢香古镇附近,占地120亩,建筑面积4.3万平方米。教学设施设备先进,拥有19个实验实训基地,实验室208间,实验实训设备仪器4285台(套)。 学校现有教职员工499人,专兼职教师600余人,双师型教师197人,硕士、博士研究生教师95人,市管专家1人,黄炎培职业教育杰出教师奖1人。现有8个教学系,设立临床医学类、护理类、药学类、医技类、健康促进类五大专业群,23个专业。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招生机构 学校成立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书记、校长担任双组长,分管招生工作副校长担任副组长,下设招生办公室,由分管招生副校长担任办公室主任,招生就业指导处处长担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分类考试招生全面工作。 第五条 监督机构 学校成立分类考试招生监督小组,由学校纪委书记担任组长,纪委副书记担任副组长,负责全程监督分类考试招生工作,保证分类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实施“阳光招生工程”。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招生计划详见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2023年贵州省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 第五章 报名条件、时间、志愿填报考试时间及内容 第七条 报名条件 (一)考生思想品德须符合《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高职(专科)教育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 (二)身体检查:参加我校分类考试招生的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均须参加各市(州)招生办组织的体检。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评价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考生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不招收色盲、色弱学生(公共卫生管理、健康管理、中医养生保健、医疗器械维护与管理、老年保健与管理、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中药生产与加工及药品经营与管理专业不受色弱限制)。 (三)报考高中分类考生:已参加2023年全省高考报名的2013年(含)以后毕业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且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须完成11门课程考试,考试成绩8门课程达到C等及以上等第的考生。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针灸推拿专业的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必须有2门课程达B等及以上等级,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学业水平考试必须有1门课程成绩达B等及以上等级。 (四)报考中职及专项类考生:已参加2023年全省高考报名的应、往届中职毕业生;贵州户籍退役军人和我省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员工和基层农技人员参加我校的分类招生,按照教育厅有关要求办理。 (五)报考护理、助产两个专业考生,按特殊专业录取要求,女生身高在1.56米及以上,男生身高在1.66米及以上,五官端正,口齿清楚,无残疾。 第八条 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按照《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 2023 年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执行。 (二)专项类考生按照黔招委〔2022〕29 号文件执行。 第九条 志愿填报考试时间及内容 (一)填报志愿时间:2023年3月13日09:00至3月19日17:00,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登录省招生考试院网站,根据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和招生院校的《招生章程》填报一所院校的专业志愿(最多六个专业志愿)。 (二)征集志愿时间:2023年4月6日09:00至4月12日17:00,凡符合报考条件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登录省招生考试院网站,根据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缺额情况和招生院校的招生章程填报一所院校的专业志愿。 (三)2023年分类考试招生中职毕业生文化综合考试时间安排(省统考): (四)普通高中毕业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的评价方式。文化素质评价使用高中阶段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考试成绩和各门课程达到本章程中第五章第七条第(三)点的各专业等级要求的高中毕业生可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 (五)2023年分类考试招生第一轮职业技能测试时间安排: (六)2023年分类考试招生第二轮职业技能测试时间安排: 注:考试时间为暂定,具体考试时间考生可登录我校官网查询考试通知。 第六章 录取原则 第十条 具体原则 (一)以“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为录取原则。 (二)对在校期间获教育部牵头举办全国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教育厅牵头举办的省级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的中职生可免试报读我校对口或相近专业。 (三)对符合免试条件并获得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军人,由我校按照程序考核公示后予以免试录取。 (四)第一次填报我校的考生未被录取,若在第二次填报我校专业志愿的考生,录取时可使用第一次参加我校测试的成绩排序录取。第一次未填报我校的考生,若第二次填报我校专业志愿,我校另行安排技能测试或适应性测试,对其他学校组织考生进行的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我校不予以认可。 (五)成绩计算:考生排序成绩按总分计算,成绩满分分值为100分:普通高中毕业生的成绩由“文化素质+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组成,其中文化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占70%,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占30%;中职毕业生的成绩由“文化综合考试+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组成,文化成绩占50%,职业技能测试占50%。 (六)考生录取:所有参加我校分类招生考试的考生,统一按成绩总分排序,根据考试成绩按高分到低分结合专业志愿择优录取。 (七)已经完成其他专业高等学历教育的毕业生,可以社会考生的身份,报名参加我校分类招生考试。 第十一条 经我校公示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23年全国普通高考的统一考试。 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政策 第十二条 严格按照贵州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及标准执行。学费3500元/人/年;住宿费800-1200元/人/年(以物价局批准标准为准);预收教材费1800元/人。 第十三条 奖励及资助 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执行,用于奖励品学兼优和资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经评定,可获以下奖学金。 (一)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 (三)依照国家教育精准扶贫资助政策规定,巩固脱贫攻坚专项学生资助(原教育精准扶贫)4500元/人/年,其中:免学费3500元/人/年,专项助学金1000元/人/年(按学期发放500元/人/学期),同时可优先享受国家助学金。 (四)学校按照国家、省的相关规定,从大专学费收入中提取4-6%的资金,用于学生资助。项目包括:校内奖学金和助学金、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困难学生学费减免等。 第十四条 困难资助、助学贷款,按国家政策和学校有关规定,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学生同等条件执行。 (一)国家助学金:根据学生贫困情况,发放标准在每生每年2000元--4500元范围内确定,分为2-3档。 (二)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生源所在地向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以帮助学生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学生在校就读期间的贷款利息由国家财政偿还,毕业后的贷款利息和本金由学生本人负责偿还。 第八章 学历证书的颁发 第十五条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毕节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专科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内蒙古] 内蒙古大学2023年运动训练招生简章
2023年内蒙古大学运动训练专业面向全国招生50人,报名时间是2023年3月1日12:00至3月10日12:00。学费是7200元一年。文化考试时间定于4月15日、4月16日举行。 内蒙古大学2023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 按照教育部、体育总局有关文件要求,经学校研究,特制定内蒙古大学2023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 (一)学校名称:内蒙古大学 (二)学校地址: 北校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西街235号,邮编:010021 南校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锡林郭勒南路49号 (三)办学层次:以本科、研究生教育为主,包括博士、硕士、本科。办学体系完备,除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外,还有留学生教育、成人继续教育等。 (四)办学性质:地方综合性大学、国家重点大学、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国家“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教育部与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合建高校。所有招生计划均为国家任务。 (五)学习形式:全日制本科 (六)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由内蒙古大学颁发学历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二、招生计划 2023年内蒙古大学运动训练专业面向全国招生50人,招生计划纳入内蒙古大学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规模,具体项目及计划数见下表: 表2.1 分项目计划数详表 专业名称 专项 小项 计划数 其中 男 女 运动训练 足球 非守门员 20 9 8 守门员 1 2 篮球 篮球 10 5 5 田径 径赛 8 2 2 田赛 2 2 排球 非自由人 6 6 0 乒乓球 乒乓球 6 3 3 合计 50 28 22 注:田径小项中径赛男女各2人。田赛(投掷类、跳跃类、全能)男女各2人。 三、学费 7200元/年·人。 四、报名 (一)报名条件 1.符合2023年高考报名条件,且已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高考报名。 2.具备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运动技术等级称号(运动技术等级证书审批日期为201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10日)。考生运动等级以“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APP”中“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系统”公示的数据信息为准。 3.考生所报考项目必须与本人所持有的运动员证书项目一致。 (二)报名办法 1.报名网址: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www.ydyeducation. com)或“体教联盟APP”中“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系统”(以下简称“体育招生系统”)。 2.注册:考生规定时间内在“体育招生系统”完成注册,校验运动员技术等级信息。注册时间为2023年2月1日12:00至3月10日12:00。 3.报名:已完成注册的考生在“体育招生系统”内填报志愿并交纳考试费。报名成功以考生完成交费为准,一旦报名成功,考生志愿等所有信息均不允许修改。报名时间:2023年3月1日12:00至3月10日12:00。 4.因其他特殊原因无法正常报名的考生,如果第一志愿报考我校,需填写报名申请表(登录内蒙古大学招生网下载),并在3月10日12:00前将表格交给我校招生办公室。 五、考试 (一)体育专项考试 使用国家体育总局委托有关高校组织的分区统考成绩,考试时间为2023年3月20日至5月10日。各个项目具体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以国家体育总局通知为准。 (二)文化考试 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公布的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考试内容和时间执行。考试地点在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标准化考点进行。 表5.1 文化考试内容及时间安排 六、录取 (一)录取程序 运动训练专业实行单独招生,经国家体育总局审批备案后,提前录取。 (二)录取原则 1.考生在文化成绩不低于200分、专业成绩不低于60分的基础上,按照折合百分制后文化成绩×30% 与体育专项成绩×70% 相加后进行综合评价,按照项目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按综合分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考生综合分相同时,依次比对体育专项成绩、文化课单考中的语文成绩、数学成绩。 2.第一志愿录取工作中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项目,可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若第二志愿之后仍有个别项目未完成录取,学校可以对剩余计划调剂使用。 3.对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 4.运动训练专业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七、入学复查 为确保招生质量,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作弊行为的考生,取消入学资格。 八、本简章由内蒙古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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