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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 《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本科专业省级统一考试说明(试行)》印发
日前,省教育厅印发《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本科专业省级统一考试说明(试行)》的通知,从2024年起实行。 1.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本科专业省级统一考试说明(试行) 音乐类 2.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本科专业省级统一考试说明(试行) 舞蹈类 3.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本科专业省级统一考试说明(试行) 表(导)演类 4.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本科专业省级统一考试说明(试行) 播音与主持类 5.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本科专业省级统一考试说明(试行) 美术与设计类 6.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本科专业省级统一考试说明(试行) 书法类
[福建] 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区)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各普通高等学校: 现将《福建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福建省教育厅 2022年12月14日 福建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以及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根据《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本科专业省级统一考试工作规范(试行)》《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本科考试招生专业目录(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福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党的领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适应福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从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科学选拔人才、维护教育公平出发,按照坚持育人为本、提高选拔质量、加强分类指导、确保公平公正为原则,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推动构建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艺术人才选拔评价体系。从2022年开始推进相关改革工作,到2024年基本建立以统一高考为基础、省级专业考试(下称省级统考)为主体,依据高考文化成绩、专业考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制度,基本形成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艺术人才选拔评价体系。 二、主要任务 (一)推进高校特色发展 1.明晰艺术类人才培养定位。高校要根据不同专业人才培养特点和专业能力素质要求,结合办学定位、办学特色和专业实际,进一步修订完善艺术类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科学合理确定专业培养目标,明确学生的知识、能力和素质要求,构建与办学定位和特色相适应的艺术人才培养体系,着力培养德艺双馨的艺术人才。强化艺术类专业内涵建设,坚持立德树人,加强课程思政建设,深入挖掘课程思政元素,有机融入课程教学,教育引导学生立足时代、扎根人民、深入生活,树立正确的艺术观和创作观。推动建设一批艺术类一流专业、一流课程,着力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2.优化艺术类学科专业布局。加强宏观调控,综合考虑办学条件、师资队伍、毕业生就业状况等情况,进一步调整优化艺术类专业布局,合理安排招生计划。从严控制艺术类专业设置,原则上不增设艺术类专业,确需增设的应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加强艺术类专业质量监控,开展艺术类专业办学情况专项督查。对于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基本要求的予以通报,减少其招生计划,并进行质量约谈,提出限期整改要求;经整改仍无法达到要求的,将责令其暂停招生或由省学位委员会撤销其学士学位授权点。对于社会需求不足、培养质量不高、师资力量薄弱、毕业生就业率低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将予以调减或停止招生。 (二)提升省级统考水平 1.优化省级统考专业类别。根据教育部印发的艺术类本科考试招生专业目录和省级统考工作规范,进一步优化省级统考专业类别,实现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全覆盖。2024年起,我省艺术类省级统考分为音乐、舞蹈、表(导)演、播音与主持、美术与设计、书法等6个专业类别,其中音乐类分为音乐表演、音乐教育2个方向,表(导)演类分为戏剧影视表演、服装表演、戏剧影视导演3个方向。戏曲类专业的考试内容及考试形式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艺术史论、艺术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戏剧学、电影学、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技术等艺术类专业不再组织省级统考,由高校安排在普通类招生。 2.完善省级统考内容。根据教育部印发的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工作规范,出台我省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的考试说明、等级划分标准和考试管理办法,进一步提高省级统考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探索建立美术与设计、播音与主持等科类省级统考题库。利用现代技术手段,笔试科目实行网上阅卷模式,确保阅卷工作更加科学规范、公平公正。 3.健全考评人员遴选机制。建立考评人员信息库,扩大考评人员遴选范围。优化考评人员组成结构,适当增加考评人员人数,逐步扩大省外考评人员比例。考评人员名单按照工作秘密严格管理。逐步建立考试工作人员和考生特殊关系申报制度,凡在相关考试中与考生有指导关系、亲属关系及其他利害关系的考试工作人员,均须按要求进行申报,并严格执行相应回避制度。严格执行违规考试工作人员“黑名单”制度,对于应申报而隐瞒不报、在考试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违规违纪的考试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列入“黑名单”。 4.加强考试组织规范管理。艺术类省级统考实行“省招委会统一领导、省教育厅监督管理,省教育考试院统筹协调及组织实施,组考高校具体负责”的管理体制。组考高校要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安全的原则,进一步强化考务组织管理。按照保密工作规定,完善省级统考命题、制卷、试卷流转、保管等各环节全流程的管理。严把考试入口关,通过现代技术手段,采用人脸识别系统,加强考生身份核验,严防考生替考。严把考试组织关,严格落实考生、评委、考场随机编排的“三随机”工作机制,严防考试舞弊。严把考试评分关,完善考试评分标准,采取“考评分离”、评委现场独立打分、全程录音录像等方式,确保评分公平公正。省级统考原则上安排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进行,因工作需要,凡安排在室外或其他场所的考试须参照标准化考点要求管理。加强省级艺术类专业标准化考点(考场)建设。考点实行主考负责制。 (三)严控高校校考范围 2023年,除经省教育厅审定的省内院校艺术类个别本科专业外,其他省内院校艺术类本专科专业均直接使用省级统考成绩作为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不得针对我省考生组织校考。未经教育部批准同意组织校考的省外民办院校和独立学院的艺术类本科专业,以及所有省外院校艺术类专科专业,均直接使用省级统考成绩作为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不得针对我省考生组织校考。 2024年起,除教育部或我省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外,高校不得针对我省考生组织校考。 (四)完善招生录取办法 1.适当提高文化成绩要求。根据不同艺术专业人才选拔培养要求,2024年起,艺术类各专业类别本科专业、高职(专科)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分别按普通类本科批次、高职(专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5%划定,扭转部分高校艺术专业人才选拔“重专业轻文化”倾向。高校要把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作为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积极完善使用办法,加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和多维度评价,相关使用办法要提前向社会公布。 2.完善招生录取办法。2024年起,艺术史论、艺术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戏剧学、电影学、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技术等艺术类专业,直接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使用省级统考成绩的艺术类专业,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均达到艺术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的综合分进行平行志愿择优录取,其中各专业类别的高考文化课成绩所占比例为50%;教育部批准允许组织校考的高校艺术类专业,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普通类专业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省级统考成绩本科合格且达到学校划定的最低成绩要求的基础上,按照高校公布的招生章程进行录取。除教育部批准允许组织校考的艺术类专业外,所有艺术类专业均应安排分省招生计划。 2024年起,高校高水平艺术团不再从高校招生环节选拔,由相关高校从在校生中遴选培养。 (五)健全监督管理机制 1.强化组织监管责任。在省招委会的统一领导下,省教育厅负责指导我省高校制定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和考试工作方案,监督管理相关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组织实施工作。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纪检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共同组成的省监督检查工作组,对我省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的报名、考试、录取等工作进行全流程的监督,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加强艺术教育培训机构规范治理,严厉打击培训机构组织或参与考试作弊、干扰考试招生秩序等违规违法行为。 2.落实高校主体责任。高校是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要加强学校党委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对有关工作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严格执行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议事规则和程序,充分发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作用,建立健全学校纪检监察机构、教师、学生和社会多方参与的高校监督检查工作组,健全校内自我约束、监督机制,强化监督管理,对本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进行全流程的监督。健全完善学校考试招生规章制度,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和考试工作方案须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审定,层层压实校内党政部门工作责任,明确各工作环节要求,坚决杜绝简单下放、层层转交。畅通社会监督举报渠道,完善考生申诉和学校仲裁机制,及时回应处理各种问题。 3.强化招生信息公开。对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实行中学、高校、地方、国家四级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中学要做好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公示。高校要及时、准确在本单位网站公布学校招生章程、分专业招生计划、考试工作方案、招生录取办法、录取结果、咨询申诉渠道等信息。省教育考试院要在本单位网站公布艺术类专业招生政策、省级统考办法、统考合格考生名单、投档规则、咨询申诉渠道等信息。要通过教育部“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管理服务系统”,强化对高校校考报名、资格审核、办法公开、结果公示等各个环节的管理。对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4.加大违规违纪查处力度。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格遵守高校招生“十严禁”“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和《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规定。对于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中有组织作弊、买卖作弊设备、买卖考题、替考等作弊以及帮助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工作人员和考生,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高校要严格开展艺术类专业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专业复测,对于审查或专业复测不合格、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显著的考生,要组织专门调查。对于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方式骗取录取资格的学生以及违规录取的学生,一律取消入学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并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校要充分认识到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改革是贯彻落实国家的决策部署,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科学选材、促进教育高质量发展和推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是高考改革的重要内容,事关高考综合改革大局和广大考生切身利益。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从立德树人的高度充分认识实施艺术类招生考试改革的重大意义,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效果导向相结合,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改革任务,严格规范管理,确保改革落地见效。 (二)加强工作落实。有关高校要认真落实教育部指导意见和本实施方案精神,及时修订完善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办法和人才培养方案,并提前向社会公布。各地要坚持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有特色发展的方向,指导高中校进一步明确学校艺术特色教育的定位,统筹好艺术普及教育和艺术特长教育,加强艺术特长生文化课学习指导,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切实提升艺术教育整体质量水平。各地各校要稳步有序推进相关工作,充分考虑教育的周期性,提前公布相关实施方案,给考生和社会以明确、稳定的预期。 (三)加强宣传服务。各地各校要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力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解疑释惑、凝聚共识,营造良好环境和氛围。各地各高中校要以学生为中心,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特点,进一步做好学生发展指导,处理好兴趣特长、潜能倾向与社会需要的关系,选择适合的发展方向,避免学生不顾个人条件盲目选择艺术类作为报考发展方向。各地各校要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总结经验,及时调整完善措施。 附件: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本科招生专业与省级统考专业类别对应关系一览表(2024年起实施) 附件 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本科招生专业与省级统考专业类别对应关系一览表 (2024年起实施) 序号 省级统考 专业类别 对应招生专业 统考科目和代码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01 音乐类 130201 音乐表演 0101音乐表演:101-乐理,102-听写,103-视唱,104A-器乐或104B-声乐 130209 流行音乐 130202 音乐学 高校可根据本校人才培养需要,从0101音乐表演或0102音乐教育中自主选择统考对应科目 130203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0102音乐教育:101-乐理,102-听写,103-视唱,104A-器乐和104B-声乐(器乐、声乐科目设主、副项,由招生高校自主确定主、副项安排) 130210 音乐治疗 130212 音乐教育 130308 录音艺术 02 舞蹈类 130204 舞蹈表演 201-舞蹈基本功,202-舞蹈表演,203舞蹈即兴 130205 舞蹈学 130206 舞蹈编导 130207 舞蹈教育 130208 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 △ 130211 流行舞蹈 03 表(导)演类 130301 表演(戏剧影视表演) 301-文学作品朗诵,302-自选曲目演唱,303-形体技能展现,304-命题即兴表演 130313 戏剧教育 130314 曲艺 △ 130315 音乐剧 △ 130301 表演(服装表演) 305-形体形象观测,306-台步展示,307-才艺展示 130306 戏剧影视导演 301-文学作品朗诵,304-命题即兴表演,308-叙事性作品写作 04 播音与主持类 130309 播音与主持艺术 401-作品朗读,402-新闻播报,403-话题评述 05 美术与设计类 130401 美术学 501-素描,502-色彩,503-速写(综合能力) 130402 绘画 130403 雕塑 130404 摄影 130406 中国画 130407 实验艺术 130408 跨媒体艺术 130409 文物保护与修复 130410 漫画 130411 纤维艺术 130412 科技艺术 △ 130413 美术教育 130501 艺术设计学 130502 视觉传达设计 130503 环境设计 130504 产品设计 130505 服装与服饰设计 130506 公共艺术 130507 工艺美术 130508 数字媒体艺术 △ 130509 艺术与科技 △ 130510 陶瓷艺术设计 130511 新媒体技术 △ 130512 包装设计 130513 珠宝首饰设计与工艺 130307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130310 动画 130311 影视摄影与制作 06 书法类 130405 书法学 601-书法临摹,602-书法创作 注:1.专业名称后标记“△”的,相关招生高校可对应该专业所在的省级统考科类,也可根据人才培养需要,跨科类科学确定该专业与其他省级统考科类的对应关系,由招生高校在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具体招生专业以在我省公布的当年招生计划为准。 2.序号0*为统考科类代码,*01、*02、*03等为统考科目代码。组考单位可根据统考科类特点设置模块化的考试科目,供考生自主选择报考。 3.戏曲类专业包括音乐表演(戏曲音乐)、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戏曲音乐)、表演(戏曲表演)、戏剧影视导演(戏曲表演)等专业,考试内容及考试形式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采用省际联考或校际联考等方式实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上海] 2023年上海春考、高中学业水平合格考顺利开考
今天上午9:00,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招生统一文化考试和2023年1月上海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的首场语文科目考试顺利开考。全市各级教育、考试部门以及公安、卫生、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水务、电力、保密、无线电管理等保障单位协同合作,确保了防疫要求和考务组织落实到位,各考点周边治安、交通、环境状况良好,考试平稳进行。根据考试日程安排,春考于1月6日—8日进行,其中6日上午考语文,下午考数学;7日上午考外语笔试(含听力),8日考外语听说测试;此外在1月7日—8日还将进行2023年统一高考外语科目考试(1月)。合格考于1月6日—7日进行,其中6日上午考语文,下午考数学;7日上午考外语笔试,下午考外语听说测试。今年春考语文科目写作题目如下:
[广西] 广西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退费公告
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以下简称面试)于2023年1月7日至9日举行。为了保障考生权益,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部署,因疫情影响等原因不能参加面试的考生可申请退费,其笔试科目成绩有效期相应延长半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退费受理条件符合3种情形的考生可申请退费:一是考生因兼报面试和国家公务员考试两项考试,主动放弃面试;二是区内高校提前放假,在校生返乡后无法参加面试;三是考生因疫情原因不能参加面试。二、退费受理时间申请退费的受理时间为2023年1月9日至13日,如考生逾期未申请退费的,将视同自愿放弃,我院不再受理。三、退费受理方式符合退费受理条件的考生,请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https://jz.gxeea.cn:8083),按要求如实填报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申请退费科目代码、退费金额等信息,并上传有关证明材料。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说明的,可以将文字说明截图上传。填报信息不实或申请材料不全者,将按无效申请处理,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四、退费申请材料(一)兼报面试和国家公务员考试的考生,须提供面试准考证、国家公务员考试准考证。(二)区内高校在校生,须提供本人《学生证》照片(包含考生姓名、照片、家庭所在地和学校名称等信息),学校放假通知,返乡的车票、船票或飞机票(票据须包含有考生身份信息和日期时间)。(三)因疫情原因不能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提供医院诊断证明或核酸检测阳性报告(材料须包含有考生身份信息和日期时间)。五、退费处理结果考生提交退费申请后,工作人员将在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将以短信回复考生。审核通过后,我院将统一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进行退费处理,报名费按原缴费渠道全额退回。经核准退费的考生,已通过的笔试科目成绩有效期相应延长半年。退费处理工作需要一定时间,请考生耐心等待退费结果。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2023年1月6日
[广西] 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调整我区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桂招考委〔2022〕12号各市、县(市、区)招生考试委员会、教育局、招生考试院(考试中心、招生办),各高等学校: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考试改革工作要求和《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招考委〔2021〕7号)精神,结合实际,现就我区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调整艺术类专业考试范围(一)调整艺术类专业考试科类设置。我区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以下简称全区艺术统考)的科类,由美术类、书法类、音乐类、舞蹈类、播音主持类、广播影视编导类、航空服务类调整为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戏曲类等7个科类。其中生源极少的戏曲类等专业通过省级联考、校际联考等方式实施。(二)规范编制招生专业目录。1.各有关高校应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本科考试招生专业目录(试行)》,科学规范编制艺术类招生专业目录、考试工作方案和招生办法,科学确定招生专业对应的全区艺术统考科类。2.对于“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曲艺”“音乐剧”“科技艺术”“数字媒体艺术”“艺术与科技”“新媒体艺术”等交叉融合专业,相关招生高校可对应该专业所在的省级统考科类,也可根据人才培养需要,跨科类科学确定该专业与其他统考科类的对应关系。具体对应情况由高校与有关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协商一致后提前向社会公布。3.健美操、啦啦操等体育类项目纳入体育类专业考试招生,不得通过艺术类专业考试方式进行招生。二、调整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办法(一)不组织专业能力考试的专业。艺术史论、艺术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戏剧学、电影学、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技术等艺术类专业,不再进行专业能力考试,直接依据考生统一高考成绩、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择优录取。上述专业可继续安排在各省(区、市)相应普通本科、高职(专科)批次开始前录取,也可根据相关高校人才培养要求由高校自主确定安排在普通本科、高职(专科)批次录取。相关办法由高校与有关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协商一致后提前向社会公布。(二)组织专业能力考试的专业。按照考试科目和内容相关度,分为“音乐”“舞蹈”“表(导)演”“播音与主持”“美术与设计”“书法”“戏曲”7个科类,按照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相关办法进行录取。鼓励高校根据自身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要求,进一步提高考生文化素质要求,可以不组织专业能力考试,直接依据考生统一高考成绩、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择优录取。有关要求应在高校招生章程、考试招生工作办法中明确并提前向社会公布。三、强化监督管理各地、各高校要高度重视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教育部、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要求。高校艺术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考试招生工作办法等须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审定,并按有关要求报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审核同意后,提前向社会公布。一经公布,要严格执行,不得随意更改,确保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各项工作科学规范、公平公正。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力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积极营造良好考试招生氛围。职业本科院校、高职高专院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参照本通知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2022年12月30日
[] 商洛职业技术学院单招专业有哪些 2023年商洛职业技术学院单招专业
商洛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单招专业有医学影像技术、医疗器械维护与管理、医学检验技术、老年保健与管理等,下面是具体专业列表,来看看吧。 商洛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单招招生专业: 在陕招生代码:8140 名称 招生专业 科类 医学院 医学影像技术 文、理、三校生 医学检验技术 文、理、三校生 医疗器械维护与管理 文、理、三校生 护理学院 护理 文、理、三校生 助产 文、理、三校生 康复治疗技术 文、理、三校生 老年保健与管理 文、理、三校生 药学 文、理、三校生 师范学院 小学教育 文、理、三校生 学前教育 文、理、三校生 大数据与会计 文、理、三校生 机电工程学院 民航运输服务 文、三校生 通用航空器维修 理、三校生 机电一体化技术 文、理、三校生 机械设计与制造 文、理、三校生 工业机器人技术 理、三校生 大数据技术 理、三校生 云计算技术应用 理、三校生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 文、理、三校生 新能源汽车技术 理、三校生 高速铁路客运服务 文、三校生 建筑工程技术 文、理、三校生 建设工程管理 文、理、三校生 注: 1.招生对象为参加并完成了2023年高考报名、体检等工作程序的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中专毕业生、中职毕业生、技校毕业生以及往届同等学历者。 2.拟申请报考我院招生专业者,请关注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网(网址:http://www.sneac.edu.cn)通知,并在规定时间内向我院提出入学申请。
[] 鹰潭职业技术学院单招专业2023
2023年鹰潭职业技术学院单招专业有学前教育(师范类)、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计算机应用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等,下面是具体招生简章。 鹰潭职业技术学院2023单招专业: 学前教育(师范类)、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计算机应用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数字媒体应用技术、产品艺术设计、机电一体化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旅游管理、大数据与会计、电子商务 2023年单独招生专业收费标准: 学校简介: 鹰潭职业技术学院是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成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院校。学院前身是创办于1960年的鹰潭师范和创办于1987年的鹰潭教育学院。2002年4月,顺利通过省政府综合办学能力评估,设立鹰潭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座落于华东交通枢纽,享有世界铜都、中华道都和智慧新城美誉的鹰潭市。 2020年5月迁入信江新区滨江路新校区,校园占地面积500亩,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建有功能齐全、设施完善的教学大楼、实训大楼、实训工厂、智慧教室、图文信息中心、标准型运动场等,学生公寓空调全覆盖,校园无线网络全覆盖、多媒体教室全覆盖。 学院目前设有5个系部,开设了学前教育、小学教育、计算机应用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数字媒体应用技术、产品艺术设计、机电一体化技术、材料成型与控制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新能源汽车运用与维修、视觉传播设计和制作、大数据与会计、旅游管理、电子商务、市场营销等20多个专业。 学校秉持“厚德、笃学、优术、自强”校训,依托鹰潭“大教育”发展优势,主动适应新经济、新业态发展需要,主动服务国家产业生态体系建设和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围绕产业办专业,努力实现与行业、产业的协同共振。深入推进校企合作、产教融合,为学生实训、实习和就业创造了优良条件。
[] 咸阳职业技术学院单招专业2023
2023年咸阳职业技术学院单招专业有康复治疗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助产、护理、学前教育等,单招考试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考试形式、内容、时间待后通知。 咸阳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单招专业: 康复治疗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助产、护理、学前教育、早期教育、音乐教育、民族传统技艺、机电一体化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电梯工程技术、机械制造与自动化、电气自动化技术、数控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建设工程管理、工程测量技术、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小学教育、数字媒体艺术设计、计算机应用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大数据技术、信息安全技术应用、软件技术、云计算技术应用、现代物流管理、航空物流管理、大数据与会计、电子商务、旅游管理、空中乘务、药学、石油化工技术、应用化工技术、化妆品技术、化妆品经营与管理、畜牧兽医、动物医学、园林技术、宠物养护与驯导、环境艺术设计、社会体育 测试考核: 高职院校分类考试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考试形式、内容、时间待后通知。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我校官网、微信公众号消息。也可先通过去年相关内容了解,先做做功课。 预录取及报到注册: 各高职院校须依据本校分类考试招生章程,按成绩库中考生综合分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预录取,预录取考生须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到自主选定的高职院校现场确认完成报到注册。
[山东] 山东理工职业学院单招2023招生计划(含综评专业计划)
山东理工职业学院2023年单独招生计划1970人(普通类1850人,退役军人类120人),综合评价招生1000人。招生专业有机电一体化技术、智能控制技术、工业互联网应用、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智能技术、无人机应用技术等共计63个专业。 山东理工职业学院2023年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招生专业 考试科目及形式: (一)单独招生。 采取“文化素质+专业技能”的考试方式(退役士兵考生除外)。总分为430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30分,文化素质考试成绩200分,均以原始成绩计入总分。 1.文化素质考试。文化素质考试时间安排在2023年2月26日—2月27日,具体考试方式和时间关注我院官网招生信息网。 2.专业技能测试。为进一步增强专业技能测试的权威性与科学性,2023年单独招生不再由招生院校单独组织专业技能测试,考生需参加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专业技能测试,测试成绩由我院认可,按考生实际得分计入总分。专业技能测试工作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可根据需要采用笔试、实际操作,或笔试与实际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春季高考技能测试时间及具体要求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发布。技能测试成绩由技能测试主考院校统一公布,并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将考生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提供给我院。 (二)综合评价招生。 采取“综合素质评价+素质测试”的方式进行。 综合素质评价成绩由考生高中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成绩和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评价赋分组成,素质测试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能力和职业潜质。素质测试或面试时间为2023年2月26日—2月27日,具体考试方式和时间关注我院官网招生信息网。
[广东] 2022年硕士研究生新生/2023年本科应届毕业生关于考研动机的问卷调查
亲爱的同学:您好!受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委托,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研究生招生专业委员会拟开展广东省大学生考研动机问卷调查,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本调查旨在分析当下广东省大学生考研动机及生源流向,为研究生考试管理部门提供分析报告和政策建议,为大学生是否应该选择考研及怎样才能做出恰当选择提供客观的数据支持和参考。本次问卷将会占用您3-5分钟宝贵的时间,请您仔细读题并认真填写。本次调查所得的资料将完全保密,不会对您的生活或工作造成任何损失或伤害。您的参与对此次调查非常重要,非常感谢您的支持与合作,谢谢! 调查问卷链接:1.2022年硕士研究生新生关于考研动机的问卷调查2.2023年本科应届毕业生关于考研动机的问卷调查
[] 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3单招招生简章
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3安排单独招生计划1200人(含退役军人计划20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300人。招生专业及分专业计划以省教育厅公布为准。 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学院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学院2023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 第二条 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和考试与录取相分离的原则。 第三条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代码:13355。 第五条 学院地址: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珠江路92号。邮编:264006 第六条 学院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第七条 学院办学层次:专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院成立以学院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九条 学院招生与就业处是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院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学院纪委负责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的监督,监督电话:0535-6931329。 第四章 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十一条 招生计划、招生专业、学制 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安排单独招生计划1200人(含退役军人计划20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300人。招生专业及分专业计划以省教育厅公布为准。 分专业招生计划在学院官方网站和学院微信公众号另行发布。 学制:三年 第五章 招生对象、报名条件、报名时间及有关要求 第十二条 招生对象和报名条件 单独招生对象为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社会人员报考应取得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书或具有同等学力。 综合评价招生对象为山东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 考生须通过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后,方可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考试。 第十三条 报名时间和方式 参加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于2023年2月6日—2月10日,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网址:http://wsbm.sdzk.cn/gzdz/)报名。 考生也可在2023年2月6日—2月10日登录我院网站(网址:https://www.ytetc.edu.cn/ ),点击单招综评招生报名窗口链接报名。考生最多可以填报3个专业志愿。 申请免试考生也须通过此方式报名。 第十四条 相关要求 (一)外语语种要求:各专业录取时不限语种。 (二)男女比例要求:各专业在录取时不限男女比例。 (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是否合格不影响考生报考。 (四)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须根据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选报专业,选报专业对应的专业类别应与本人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一致。 (五)通过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学生以全日制方式培养。退役军人类考生被录取后,按照同专业普通全日制学生教学计划和教学组织形式开展教学。 第十五条 报名缴费 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报名和考试收费标准按照上级的收费标准执行。 考生报名完毕后,登录学院网站,点击主页单招综评网上缴费浮标,通过联行支付平台进行网上缴费。 考生完成缴费后方可参加考试。 第六章 考试 第十六条 考试的相关规定 (一)学院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进行命题和组织考试等工作。 (二)考试形式:采取线上考试。 (三)考试时间:2023年2月27日9:30开始。 (四)单独招生考试的规定 单独招生考试采取“文化素质+专业技能”的考试方式(退役士兵考生除外),总分值为430分。 文化素质考试科目、分值及时长:语文分值100分 ,考试时长60分钟;职业适应性测试分值100分,考试时长30分钟。 专业技能考试分值230分,由省考试院统一组织,学院予以认可。 (五)综合评价招生考试的规定 综合评价招生采取“综合素质评价+素质测试或面试”的方式进行。总分值为300分。 学院组织专家依据省教育厅提供考生的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含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成绩),进行综合素质评价。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成绩赋分分值为100分,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赋分分值为100分。 素质测试或面试,采取职业适应性测试方式,由学院组织,分值100分,考试时长30分钟。 (六)退役军人考生只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分值100分,考试时长30分钟。 (七)线上考试采用的考试系统、考前准备、考前模拟考试等请于2023年2月20日后登录学院官网或关注学院微信公众号查阅《2023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须知》、《2023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指南》以及相关考试公告。 第十七条 考生综合成绩的计算 (一)单独招生(不含退役军人考生)综合成绩为语文、职业适应性测试、专业技能的原始成绩之和。 (二)综合评价招生综合成绩为高中合格考赋分成绩的10%、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赋分的30%、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的60%之和。 (三)退役军人参加单独招生综合成绩为职业适应测试的原始成绩。 第七章 录取 第十八条 考生申请免试的规定 申请免试考生条件及申请按照省教育厅规定执行。具体要求请及时关注学院官方网站。 第十九条 录取规则 (一)参加单独招生考试考生(不含退役军人类考生)的语文、职业适应性测试和专业技能测试任何一门的成绩为零分以及参加综合评价招生考试考生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为零分的,不予录取。 (二)单独招生录取规则 1.首先进行免试考生录取。 2.免试考生录取结束后,根据同一专业类别考生成绩排序,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和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未录取满额的专业,依次从第二、第三专业志愿的考生中递补录取;如某一专业仍未满额,从服从调剂的考生中根据专业缺额情况进行调剂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成绩相同者依次按照专业技能、职业适应性测试、语文成绩高低择优录取。 3.退役军人类招生专业单独按照综合成绩高低择优录取。 (三)综合评价招生录取规则 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和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未录取满额的专业,依次从第二、第三专业志愿的考生中递补录取;如某一专业仍未满额,从服从调剂的考生中根据专业缺额情况进行调剂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成绩相同者依次按照职业适应性测试、高中综合素质考核、高中合格考成绩高低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计划调整原则 根据生源情况、专业发展情况和学院办学实际,单独招生计划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可调剂使用。如专业生源不足,可将剩余计划调至其他专业使用。 未完成的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将调至2023年春夏季高考中使用。 第八章 资格复查 第二十一条 新生报到和复查 1.学生须凭录取通知书,在指定时间内到我院办理报到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2.新生入学后,学院按照规定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入学资格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伪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冒名顶替者、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清退。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上级规定和《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处理。 第二十二条 体检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报名参加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或已被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参加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项目不完整将影响考生后续录取信息报送并无法正常进行学籍注册。 录取后将对录取考生进行身体复查。因弄虚作假导致体检结论与其本人身体状况不符者或身体条件不符合录取相关专业要求的、或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的,将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和《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第九章 学生待遇及毕业证书 第二十三条 学生待遇 通过我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学生与参加春季、夏季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的学生,在校期间享受相同的待遇。学业期满,成绩合格者,颁发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学生相同的大专毕业证书。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凡已被我院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山东省2023年春季、夏季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考生如被我院录取,视为对此规定已知晓并承诺。 第二十四条 资助政策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助家庭困难学生办理生源地贷款手续。 第二十六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十章 收费、退费标准 第二十七条 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
[] 聊城职业技术学院单招2023招生简章
2023年聊城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计划为1060人(含退役军人类60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300人。报考条件以及报名方式和时间请看招生简章。 聊城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为使我校2023年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2〕28号)要求,结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普通高职(专科)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有关工作。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 院 概 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聊城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代码:12441 第五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聊城市花园北路133号 邮编:252000 第六条 学校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三章 组 织 机 构 第八条 学校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分管副院长、纪委书记为副组长,有关处室系(院)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的政策和工作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九条 学校招生处是组织和实施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加强招生工作人员的培训、考核和政策宣传工作,选派政策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十一条 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试录取工作在省教育厅的统一领导和监督下进行,学校纪委实施全程监督。 第四章 招 生 专 业 及 计 划 第十二条 我校2023年单独招生计划为1060人(含退役军人类60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300人,分专业招生计划将在我校招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zsjyw.lcvtc.edu.cn/)另行通知。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计划未完成的部分,将转入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录取时使用。招生计划最终以省教育厅下达的为准。 第五章 报 考 条 件 第十三条 招生对象: 1.单独考试招生:面向已经参加2023年普通高考报名且缴纳过报名费的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开展,社会人员报考应取得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书或具有同等学历。 2.综合评价招生:面向已经参加2023年普通高考报名且缴纳过报名费的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开展。 第十四条 报考条件: 1.我校所有单独考试招生、综合评价招生专业均不设选考科目要求。 2.高速铁路客运服务专业要求:五官端正,肤色好,身体健康,身材匀称,举止端庄;口齿伶俐,表达沟通能力强;身高要求男生176-182cm,女生163-172cm(跟车需165-172cm);无纹身,面部及着夏装时身体裸露部分无胎记、疤痕。 3.报考体育特长生的考生要求:高中阶段参加市级(设区市)以上体育比赛前8名或者已经参加山东省统一高考体育专业测试报名的考生方可报考。 4.免试条件: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并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可直接向我校提出录取申请,经学校同意并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办理录取手续,考生直接进入我校对应专业学习。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只能选报1所试点院校。(免试条件如有变化,以省教育厅最新文件为准) 第六章 报 名 时 间 及 方 式 第十五条 报名时间:2023年2月6日—2月10日 第十六条 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登录“山东省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网 址 :http://wsbm.sdzk.cn/gzdz/),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信息。 2.凡参加2023年单独考试招生春季高考报名的考生填报招生专业前须仔细阅读我校分专业招生计划中设定的春季类别,选报专业对应的专业类别应与本人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一致,不按要求填报者取消我校报名资格,请考生提前关注我校招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zsjyw.lcvtc.edu.cn/)。 3.缴费。报名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需缴纳报名考试费。 4.报名缴费成功的考生,须及时登录聊城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www.lcvtc.edu.cn/),查看准考证打印、考试安排等注意事项,并根据要求参加考试。 第七章 考试工作 第十七条 综合评价招生。采取“综合素质评价+素质测试(或面试)”的方式进行。总分为430分,综合素质评价成绩200分,素质测试(或面试)成绩230分。 综合素质评价:由学校组织有关专家、教师等专业人员按照相关办法要求,对考生的高中阶段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及学业水平合格考成绩进行研究分析,采取集体评议等方式对考生综合素质情况做出客观评价并赋予一定分值。满分200分。 素质测试(或面试):重点考察考生的道德品质、交流与合作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和创新能力、考生对专业的了解程度、兴趣爱好、职业价值观、职业性格与报考专业(职业)的匹配程度,以及学生学习及将来从事某专业(职业)所应具备的潜能。素质测试(或面试)时间为2023年2月27日—3月1日(具体测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测试方式采用线上或线下的方式进行,具体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确定,请于考前登录聊城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www.lcvtc.edu.cn)查询,满分230分。 第十八条单独考试招生。采取“文化素质+专业技能”的考试方式(退役士兵考生除外)。总分为430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30分,文化素质考试成绩200分,均以原始成绩计入总分。 文化素质测试,由我校组织,考试时间为2023年2月26日—2月27日(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考试办法采用线上或线下的方式进行,具体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确定,请于考前登录聊城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www.lcvtc.edu.cn)查询。考试内容为语文、数学、英语。考试范围为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春季)语文、数学、英语考试说明中涵盖内容。 专业技能测试,考生需参加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专业技能测试,测试成绩按考生实际得分计入总分。春季高考技能测试时间及具体安排由省招生考试院另文下达。技能测试成绩由技能测试主考院校统一公布,并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将考生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提供给我校。 参加我校单独招生的退役士兵考生不参加文化素质考试与专业技能测试,只参加我校组织的素质测试(或面试)。考试办法、分值、时长同综合评价招生中的素质测试(或面试)科目。 凡申请免试的考生须联系学校招生办公室,网上提交中职阶段获取的各类奖项、技能证书扫描件,聘用合同证明等材料(必须加盖所在学校公章)。所报专业类别应与获奖的专业相近。学校审核通过后,将拟录取免试考生名单在本校的网站公示。审核联系人:贾老师,电话:0635-8334937。 拟报考体育特长的考生,需联系我校负责教师,根据要求将身份证及有关证书、准考证等扫描件发送到指定邮箱7930917@qq.com,我校将通过国家体育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或者获奖花名册对考生运动员技术等级、比赛名次、准考证等进行核对,符合审核要求的考生可参加报名。审核联系人:刘老师、曹老师,电话:0635-8375509。 拟报考高速铁路客运服务专业的考生,须自行录制自我形象展示的小视频(限3分钟内),发送到指定邮箱113701876@qq.com。视频内容要对面部五官、行走、手臂翻转、胳膊、腿等夏装时裸露部分进行展示,以便观测是否有疤痕。表达能力展示:自选内容,普通话朗读,限100字左右。邮件同时发送考生本人联系方式,并保持畅通,学校会及时通知审核结果,审核通过后方可报考此专业。审核联系人:刘老师,电话:0635-8375037。 第八章 录 取 第十九条 录取原则 1.为确保生源质量,学校将分专业、分类别划定总成绩、单科成绩分数线,线下学生不予录取。 2.考生必须参加学校文化素质测试(素质测试或面试)和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的专业技能测试,一门成绩为0(缺考)者原则上不予录取。 3.专业招生计划在本系(院)相关专业之间调剂使用,计划不满的专业调整到夏季(春季)统招使用。 4.总分相同排序方法按照科目顺序,综合评价招生依次为素质测试(或面试)、综合素质评价,单独考试招生依次为专业技能测试、文化素质测试(语文、数学、英语)。 5.录取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录取政策规定执行,遵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 确定预录名单:根据考生的录取成绩及考生身体状况提出预录名单,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第二十一条 公示预录名单: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示预录考生名单。 第二十二条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批通过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三条 按国家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被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新生享受同等待遇。考生录取后,不再参加2023年春季、夏季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和录取。我校所有通过单独招生考试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包括退役军人类考生)均以全日制方式进行培养。 第二十四条 外语语种不限,学校统一开设的外语课程为英语。 第二十五条 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二十六条 报名参加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或已被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参加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项目不完整将影响考生后续录取信息报送并无法正常进行学籍注册。 第九章 成绩复核及申诉 第二十七条 成绩公布后,对成绩有疑义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联系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申请成绩复核。 成绩复核只检查有无漏评或有无各题目漏统分以及统分有无计算或录入差误等情况,不涉及评判宽严尺度。 复核申诉电话:0635-8375062 第十章 其 他 第二十八条 新生入校后,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由学校组织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和入学资格审查,如发现伪造材料取 得报考资格者、冒名顶替者或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清退。 第二十九条 专升本政策依据当年教育部和教育厅文件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聊城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三十三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聊城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由聊城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河北] 关于推迟发布2022年下半年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审定结果的公告
受疫情影响,2022年下半年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审定现场审核工作延期举行,原定于2023年1月9日发布的毕业审定结果推迟发布,具体时间另行公告。 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www.hebeea.edu.cn)和微信公众号,及时了解毕业审定工作最新动态。 感谢广大考生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广东] 广东省2022年成人高考高中起点专科非脱产院校第一志愿投档情况
广东省2022年成人高考高中起点专科非脱产院校第一志愿投档情况请见附件。 附件:广东省2022年成人高考高中起点专科非脱产院校第一志愿投档情况
[] 青岛职业技术学院单招2023招生简章
青岛职业技术学院单招2023年单独招生计划805人,其中退役士兵50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171人。报名时间定于2023年2月6日—2月10日。相关报名条件和考试细则见招生简章。 青岛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单独考试招生与综合评价招生是国家教育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高校考试招生工作八项基本要求》(教学〔2018〕9号)、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自主考试招生管理工作的意见》(鲁教学字〔2018〕26 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3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2〕28号)文件精神,结合青岛职业技术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青岛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三条 青岛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条 青岛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考生家长、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校全称:青岛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2324。 第六条 地址:青岛市黄岛区钱塘江路369号,邮政编码:266555。 第七条 学校办学层次及类型:高职(专科)、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校招生工作在党委领导下,成立校长任主任的招生工作委员会,统筹领导、有效推进。 第九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学校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考生举报电话:13361295202、0532-86105202。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一条 招生专业以教育部公布的新专业目录为准,单独招生计划805人,其中退役士兵50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171人。 第十二条 公布途径:通过省教育厅、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官方信息平台和青岛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布招生专业和计划。各专业计划中未完成计划将转入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录取时使用。 第五章 报考及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报名 (一)报名条件 1.单独招生面向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开展,社会人员报考应取得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书或具有同等学力;综合评价招生面向山东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开展。 2.考生须通过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后,方可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 3.考生须身心健康。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和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的考生不得报考应用化工技术、空中乘务、服装与服饰设计。 4.外语语种要求:外语语种不限。学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报考。 (二)体检:考生须参加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项目不完整将影响考生后续录取信息报送并无法正常进行学籍注册。 (三)报名时间:2023年2月6日—2月10日。 报名方式:登录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官网(网址:http://wsbm.sdzk.cn/gzdz/)选报高校和专业。 (四)缴纳文化素质考试等相关费用:2023年2月8日-2月12日,考生登录青岛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咨询网(网址:http://www.zsc.qtc.edu.cn)“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系统”进行缴费,缴费成功后请于2023年2月17日中午12点后下载准考证、考试要求及相关说明等。 文化素质考试等相关费用根据最新文件规定的各项收费标准收取。未缴纳费用视为自愿放弃考试。 (五)若安排线上测试,线上测试模拟演练时间为2023年2月24日9:00至17:00。请提前关注青岛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咨询网相关通知。 (六)通过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含退役士兵考生)均须以全日制方式进行培养。 第十四条 考试 (一)单独招生。采取“文化素质+专业技能”的考试方式(退役士兵考生除外)。总分为430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30分,文化素质考试成绩200分,均以原始成绩计入总分。 1.专业技能测试。测试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学校认可测试成绩。春季高考技能测试时间及具体要求根据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要求执行。 2.文化素质考试。需要参与文化素质考试的考生请于2023年2月26日参加学校单独招生文化素质考试,具体测试方案请于2023年2月17日中午12点后登录青岛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咨询网查询。 3.参加单独招生的退役士兵考生不参加文化素质考试与专业技能测试,需参与学校组织的素质测试或面试,时间为2023年2月27日,具体测试方案请于2月17日中午12点后登录青岛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咨询网查询。 (二)综合评价招生。采取“综合素质评价+素质测试或面试”的方式进行。总分为300分,综合素质评价200分,素质测试或面试100分。 1.综合素质评价。由省教育厅提供考生的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含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成绩),学校考评专家组对考生综合素质情况客观评价并进行赋分。 2.素质测试或面试。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能力与职业潜质。需要参与素质测试或面试的考生请于2023年2月27日参加学校测试或面试,相关专业测试或面试方案请于2023年2月17日中午12点后登录青岛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咨询网查询。 (三)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若组织网上测试,考生须按照测试要求,准备相应设备。 第十五条 录取规则 录取工作根据国家教育部和省招生委员会的要求,实行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监督、学校负责的体制,按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一)严格执行省教育厅有关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政策。 (二)设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单独招生(招收退役士兵考生专业除外)根据考生成绩分专业设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综合评价招生素质测试或面试成绩低于50分者不予录取。 单独招生文化素质测试与专业技能测试只考一门的考生不予录取。 (三)各专业(退役士兵考生除外)以计划数为基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含)以上考生。 退役士兵考生录取以计划数为基准,分专业依据素质测试或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四)免试录取: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并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均可以向学校提出申请。具体条件和工作流程等请考生登录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官网和青岛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咨询网查询。 1.考生须于指定时间登录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官网进行网上报名,免试考生无需缴纳报名考试费。 2.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还须登录学校招生咨询网,在“单独招生栏目”下载《山东省2023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考生免试申请表》,按要求填写完整并加盖所在学校或单位公章,将申请表和获奖证书的扫描件于指定时间前发至学校邮箱:zsc@qtc.edu.cn。学校进行初核公示。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学校将拟录取免试考生名单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终审。 经资格审核并经公示无异议后,符合条件考生可免试进入对应专业学习。 (五)计划调整原则:各专业计划根据报考情况、考试录取情况可相互调剂使用。若出现同分情况,顺延录取,超出计划由录取未满额专业调入。如有需要,学校将向省教育厅提出书面报告,追加录取计划。 第十六条 2023年3月10日公布考生成绩。2023年3月31日前公示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在青岛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咨询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并办理录取手续。学校将在山东省夏季高考录取后集中通过特快专递(EMS)向考生邮寄录取通知书。 第十七条 按照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再参加2023年山东省普通高校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包括体育专业测试)及录取。 第十八条 凡在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学校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提请省教育厅对其进行严肃处理。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九条 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 第二十一条 资格审查。新生入学后进行信息采集比对、体检复查、心理普查及新生入学资格(含免试资格)等审查。审查不合格的新生,由学校依据上级规定处理。 第二十二条 证书颁发。已被青岛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春季、夏季高考录取的新生享受同等待遇。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学历证书,证书的学校名称为青岛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八章 其它 第二十三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青岛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考生及考生家长应当以学校发布的招生信息为准。学校不承担考生及考生家长因轻信虚假宣传和承诺产生的一切后果及影响。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青岛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学校网址:http://www.qtc.edu.cn/ 招生咨询网址:http://www.zsc.qtc.edu.cn/ 青岛职业技术学院单招2023招生计划 青岛职业技术学院综评2023招生计划和专业
[] 青岛职业技术学院综评2023招生计划和专业
青岛职业技术学院综评2023招生计划招171,招生专业有健身指导与管理、生物制药技术、休闲服务与管理、旅游管理(新西兰合作)。其中健身指导与管理专业计划81人,生物制药技术专业计划招40人,详情招生计划和专业如下文所示。 青岛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计划 二级学院 专业名称 计划数 学费 咨询电话 体育与健康学院 健身指导与管理 81 5500 0532-86105032 生物与化工学院 生物制药技术 40 5500 0532-86105587 旅游学院 休闲服务与管理 20 5280 0532-86105301 旅游管理(新西兰合作) 30 12000 合计 171人 注:招生计划以山东省教育厅公布为准,学费以省教育厅、物价局批复为准。
[] 青岛职业技术学院单招2023招生计划
青岛职业技术学院单招2023年招生计划共计805人,其中单独招生755人,退役士兵招生50人。招生专业有机械制造及自动化、工业机器人技术、工业互联网技术、体育保健与康复、酒店与数字化运营等。 青岛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计划 二级学院 专业名称 专业类别 计划数 学费 咨询电话 海尔学院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机械制造 50 5500 0532-86106036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退役士兵 20 5500 工业机器人技术 机电技术 35 5500 模具设计与制造 机械制造 35 5500 电气自动化技术 电气技术 15 5500 机电技术 15 5500 机电一体化技术 机电技术 30 5500 生物与化工学院 应用化工技术 化工与环境 85 5500 0532-86105587 信息学院 工业互联网技术 退役士兵 30 5500 0532-86105637 商学院 大数据与会计 财税 40 5280 0532-86108430 电子商务 电子商务 45 5280 艺术学院 服装与服饰设计 服装 80 5280 0532-86105253 体育健康学院 体育保健与康复 医学技术 120 5500 0532-86105032 教育学院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学前教育 90 5500 0532-86101323 旅游学院 旅游管理 旅游管理 45 5280 0532-86105301 休闲服务与管理 旅游管理 25 5280 酒店与数字化运营 酒店管理 10 5280 茶艺与茶文化 酒店管理 18 5280 现代农艺 17 5280 合计 805(单独招生755人,退役士兵50人) 注:招生计划以山东省教育厅公布为准,学费以省教育厅、物价局批复为准。
[] 西安职业技术学院单招专业2023
2023年西安职业技术学院单招专业有动漫制作技术、数字媒体技术、软件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等,来看看具体报名条件。 西安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单招专业: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应用电子技术、现代移动通信技术、无人机应用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电梯工程技术、数控技术、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新能源汽车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动漫制作技术、数字媒体技术、软件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大数据技术、云计算技术应用、装配式建筑工程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建筑电气工程技术、建筑室内设计、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高速铁路客运服务、现代物流管理、航空物流管理、电子商务、旅游管理、餐饮智能管理、会展策划与管理、文物修复与保护、大数据与会计、会计信息管理、金融科技应用、财税大数据应用、药品经营与管理、药品生产技术、现代农业经济管理、园艺技术、园林工程技术、畜牧兽医、护理、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学前教育专业 单招考试报考说明: 一、招生对象 参加2023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或职业教育单招考试报名的普高生或三校生。 二、考试方式 我院按照省教育主管部门要求和招生章程规定,通过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录取。 三、考试内容 “文化素质测试”+“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 “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将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对不具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三校生”及其他考生,参加我院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 “职业适应性测试”将由学院进行职业素养、动手能力及操作考试等测试。 备注:具体报名、测试时间,以省招办和我院招生章程公布为准。
[四川] 四川单招报名入口2023 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报名系统
2023年四川高职单招报名入口官网为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报名系统,2023年报名时间为3月1日9:00-7日12:00。 报名入口: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报名系统(网址:http://gzwb.zk789.cn/Default.aspx) 报名时间:2023年3月1日9:00-7日12:00 报名条件:已完成2023年高考报名(含普通高考、对口高考、艺体高考),且符合拟报高职学校的报考条件的考生。 报名确认及缴费时间:考生应于2023年3月10日9:00-13日12:00,登录所报学校官网,按学校规定的办法选择专业并进行报名确认及缴纳报名考试费。 考试时间: 文化考试时间为2023年3月25日9:00-11:30 技能综合测试相关工作由学校负责,由招生学校自主命题,自主组织测试。 考试内容: 考试分为文化考试和技能综合测试两部分,文化素质满分为300分,职业技能综合为200分,总分500分,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
[] 兴安职业技术学院2023单招简章
兴安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单招专业有美术教育、室内艺术设计、动漫设计、道路桥梁工程技术、建筑消防技术、消防救援技术等,下面是具体的招生简章。 一、学院简介 兴安职业技术学院于2001年整合区域内7所大中专院校、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是兴安盟唯一一所全日制普通高职公办院校,2019年获批自治区示范校,是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全区脱贫致富带头人培训基地, 2017年被评为全国教育改革创新示范院校,2019年获批内蒙古社会主义学院实践教学基地,2020年获批自治区“统一战线实践教学基地”。 新校区用地面积1515.2亩,总建筑面积19.8万平方米。学院固定资产总额36937.345万元,图书馆藏书73.2万册,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5504.833万元。 学院积极构建中职、高职、本科贯通人才培养立交桥。有稳定的中等职业教育生源并招收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 二、招生对象及招生条件 具有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高考报名资格且已经完成正式报名的考生。 三、网上填报志愿 网上填报志愿时间和方式:以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s://www.nm.zsks.cn)为准,选择兴安职业技术学院(775)填报。 四、发放准考证 考生考前登录学院官网https://www.nmxzy.cn查看考试时间及地点,自行打印《兴安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单独招生考试准考证》。 五、考试及成绩评定标准 考生凭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兴安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单独招生考试准考证》参加考试。 1.考试方式:机考,线上线下相结合。 2.考试时间:具体考试时间以学院官网https://www.nmxzy.cn/公布为准! 3.考试地点:呼和浩特市、赤峰市、通辽市、乌兰浩特市、呼伦贝尔市等(具体考试地点以学院官网https://www.nmxzy.cn/公布为准)。 4.考试内容:文化素质+职业技能 (1)普通高中毕业生(美术教育、音乐教育、室内艺术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运动训练、民族美术专业除外)文科试卷:试题内容由语文、数学、英语及文科综合四部分组成,总分值为400分,其中四个部分分值均为100分。理科试卷:试题内容由语文、数学、英语及理科综合四部分组成,总分值为400分,其中四个部分分值均为100分。 (2)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美术教育、音乐教育、室内艺术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运动训练、民族美术专业除外):试题内容为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测试,总分为400分,其中文化素质分值为300分,职业技能测试分值为100分。 (3)美术教育、音乐教育、室内艺术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运动训练、民族美术专业考核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测试和面试,总分为400分,其中文化素质分值为100分,职业技能测试分值为200分,面试成绩分值为100分。 六、录取方式 1.按照“专业志愿清”的原则录取。 2.拟录取名单将在学院官网公示一周,公示期结束后考生拟录取名单及考试成绩上传至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录取通知书与2023年普通高校全国统一考试录取的考生一并发放。 3.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23年全国统一高考。 七、招生计划 以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八、报考代码 院校代码:高职高专775 专业代码详见: 1、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 (https://www.nm.zsks.cn) 2、学院网站及微信公众平台 九、资助政策 学校高度重视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建立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 1、设立了国家奖学金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及国家助学金(一等4300元、二等3300元、三等2300元)。 2、自治区奖学金6000元、自治区励志奖学金4000元。 3、乌兰夫奖学金每年10000元。 4、有国家开发银行和邮政储蓄银行办理的生源地助学贷款。 5、大学毕业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项目。 6、大学毕业生村官学费代偿资助项目。 7、孤儿、低保户家庭的学生向当地教育局助学管理中心申请每年每生补助6000元。 十、学历层次及待遇 通过我院单独招生考试录取新生,与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一样,颁发全国通用全日制大专毕业证。 十一、招生专业 美术工艺系招生专业:美术教育、室内艺术设计、动漫设计 环境与建筑工程系招生专业:道路桥梁工程技术、建筑消防技术、消防救援技术、森林草原防火技术。 医学健康系招生专业:护理、助产、药学、康复治疗技术,护理专业开设2个专业方向:老年护理和口腔护理。 师范教育系招生专业:学前教育、学前教育(幼儿围棋)、早期教育、小学教育、小学语文教育。 文化旅游系招生专业:旅游管理、烹饪工艺与营养 交通与机电工程系招生专业: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风力发电工程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 财经与公共管理系招生专业:大数据与会计、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 音乐传媒系招生专业:音乐教育 农牧林学与生物工程系招生专业:现代农业技术(智慧农业)、畜牧兽医(宠物养护与疾病防治)、畜牧兽医、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计算机与智能应用系招生专业: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数字媒体技术、大数据技术。 马术系招生专业:畜牧兽医(运动马驯养与管理) 足球系招生专业:运动训练专业(足球方向) 阳光心理系招生专业:心理咨询 体育运动系招生专业:体育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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