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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 山东理工职业学院单招2023招生计划(含综评专业计划)
山东理工职业学院2023年单独招生计划1970人(普通类1850人,退役军人类120人),综合评价招生1000人。招生专业有机电一体化技术、智能控制技术、工业互联网应用、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智能技术、无人机应用技术等共计63个专业。 山东理工职业学院2023年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招生专业 考试科目及形式: (一)单独招生。 采取“文化素质+专业技能”的考试方式(退役士兵考生除外)。总分为430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30分,文化素质考试成绩200分,均以原始成绩计入总分。 1.文化素质考试。文化素质考试时间安排在2023年2月26日—2月27日,具体考试方式和时间关注我院官网招生信息网。 2.专业技能测试。为进一步增强专业技能测试的权威性与科学性,2023年单独招生不再由招生院校单独组织专业技能测试,考生需参加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专业技能测试,测试成绩由我院认可,按考生实际得分计入总分。专业技能测试工作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可根据需要采用笔试、实际操作,或笔试与实际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春季高考技能测试时间及具体要求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发布。技能测试成绩由技能测试主考院校统一公布,并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将考生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提供给我院。 (二)综合评价招生。 采取“综合素质评价+素质测试”的方式进行。 综合素质评价成绩由考生高中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成绩和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评价赋分组成,素质测试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能力和职业潜质。素质测试或面试时间为2023年2月26日—2月27日,具体考试方式和时间关注我院官网招生信息网。
[广东] 2022年硕士研究生新生/2023年本科应届毕业生关于考研动机的问卷调查
亲爱的同学:您好!受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委托,广东省高等教育学会研究生招生专业委员会拟开展广东省大学生考研动机问卷调查,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本调查旨在分析当下广东省大学生考研动机及生源流向,为研究生考试管理部门提供分析报告和政策建议,为大学生是否应该选择考研及怎样才能做出恰当选择提供客观的数据支持和参考。本次问卷将会占用您3-5分钟宝贵的时间,请您仔细读题并认真填写。本次调查所得的资料将完全保密,不会对您的生活或工作造成任何损失或伤害。您的参与对此次调查非常重要,非常感谢您的支持与合作,谢谢! 调查问卷链接:1.2022年硕士研究生新生关于考研动机的问卷调查2.2023年本科应届毕业生关于考研动机的问卷调查
[] 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3单招招生简章
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3安排单独招生计划1200人(含退役军人计划20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300人。招生专业及分专业计划以省教育厅公布为准。 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学院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学院2023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 第二条 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和考试与录取相分离的原则。 第三条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代码:13355。 第五条 学院地址: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珠江路92号。邮编:264006 第六条 学院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第七条 学院办学层次:专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院成立以学院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九条 学院招生与就业处是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院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学院纪委负责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的监督,监督电话:0535-6931329。 第四章 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十一条 招生计划、招生专业、学制 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安排单独招生计划1200人(含退役军人计划20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300人。招生专业及分专业计划以省教育厅公布为准。 分专业招生计划在学院官方网站和学院微信公众号另行发布。 学制:三年 第五章 招生对象、报名条件、报名时间及有关要求 第十二条 招生对象和报名条件 单独招生对象为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社会人员报考应取得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书或具有同等学力。 综合评价招生对象为山东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 考生须通过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后,方可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考试。 第十三条 报名时间和方式 参加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于2023年2月6日—2月10日,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网址:http://wsbm.sdzk.cn/gzdz/)报名。 考生也可在2023年2月6日—2月10日登录我院网站(网址:https://www.ytetc.edu.cn/ ),点击单招综评招生报名窗口链接报名。考生最多可以填报3个专业志愿。 申请免试考生也须通过此方式报名。 第十四条 相关要求 (一)外语语种要求:各专业录取时不限语种。 (二)男女比例要求:各专业在录取时不限男女比例。 (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是否合格不影响考生报考。 (四)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须根据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选报专业,选报专业对应的专业类别应与本人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一致。 (五)通过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学生以全日制方式培养。退役军人类考生被录取后,按照同专业普通全日制学生教学计划和教学组织形式开展教学。 第十五条 报名缴费 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报名和考试收费标准按照上级的收费标准执行。 考生报名完毕后,登录学院网站,点击主页单招综评网上缴费浮标,通过联行支付平台进行网上缴费。 考生完成缴费后方可参加考试。 第六章 考试 第十六条 考试的相关规定 (一)学院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进行命题和组织考试等工作。 (二)考试形式:采取线上考试。 (三)考试时间:2023年2月27日9:30开始。 (四)单独招生考试的规定 单独招生考试采取“文化素质+专业技能”的考试方式(退役士兵考生除外),总分值为430分。 文化素质考试科目、分值及时长:语文分值100分 ,考试时长60分钟;职业适应性测试分值100分,考试时长30分钟。 专业技能考试分值230分,由省考试院统一组织,学院予以认可。 (五)综合评价招生考试的规定 综合评价招生采取“综合素质评价+素质测试或面试”的方式进行。总分值为300分。 学院组织专家依据省教育厅提供考生的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含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成绩),进行综合素质评价。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成绩赋分分值为100分,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赋分分值为100分。 素质测试或面试,采取职业适应性测试方式,由学院组织,分值100分,考试时长30分钟。 (六)退役军人考生只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分值100分,考试时长30分钟。 (七)线上考试采用的考试系统、考前准备、考前模拟考试等请于2023年2月20日后登录学院官网或关注学院微信公众号查阅《2023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须知》、《2023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指南》以及相关考试公告。 第十七条 考生综合成绩的计算 (一)单独招生(不含退役军人考生)综合成绩为语文、职业适应性测试、专业技能的原始成绩之和。 (二)综合评价招生综合成绩为高中合格考赋分成绩的10%、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赋分的30%、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的60%之和。 (三)退役军人参加单独招生综合成绩为职业适应测试的原始成绩。 第七章 录取 第十八条 考生申请免试的规定 申请免试考生条件及申请按照省教育厅规定执行。具体要求请及时关注学院官方网站。 第十九条 录取规则 (一)参加单独招生考试考生(不含退役军人类考生)的语文、职业适应性测试和专业技能测试任何一门的成绩为零分以及参加综合评价招生考试考生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为零分的,不予录取。 (二)单独招生录取规则 1.首先进行免试考生录取。 2.免试考生录取结束后,根据同一专业类别考生成绩排序,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和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未录取满额的专业,依次从第二、第三专业志愿的考生中递补录取;如某一专业仍未满额,从服从调剂的考生中根据专业缺额情况进行调剂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成绩相同者依次按照专业技能、职业适应性测试、语文成绩高低择优录取。 3.退役军人类招生专业单独按照综合成绩高低择优录取。 (三)综合评价招生录取规则 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和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未录取满额的专业,依次从第二、第三专业志愿的考生中递补录取;如某一专业仍未满额,从服从调剂的考生中根据专业缺额情况进行调剂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成绩相同者依次按照职业适应性测试、高中综合素质考核、高中合格考成绩高低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计划调整原则 根据生源情况、专业发展情况和学院办学实际,单独招生计划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可调剂使用。如专业生源不足,可将剩余计划调至其他专业使用。 未完成的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将调至2023年春夏季高考中使用。 第八章 资格复查 第二十一条 新生报到和复查 1.学生须凭录取通知书,在指定时间内到我院办理报到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2.新生入学后,学院按照规定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入学资格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伪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冒名顶替者、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清退。对在新生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上级规定和《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处理。 第二十二条 体检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报名参加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或已被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参加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项目不完整将影响考生后续录取信息报送并无法正常进行学籍注册。 录取后将对录取考生进行身体复查。因弄虚作假导致体检结论与其本人身体状况不符者或身体条件不符合录取相关专业要求的、或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的,将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和《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第九章 学生待遇及毕业证书 第二十三条 学生待遇 通过我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学生与参加春季、夏季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的学生,在校期间享受相同的待遇。学业期满,成绩合格者,颁发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学生相同的大专毕业证书。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凡已被我院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山东省2023年春季、夏季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考生如被我院录取,视为对此规定已知晓并承诺。 第二十四条 资助政策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助家庭困难学生办理生源地贷款手续。 第二十六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十章 收费、退费标准 第二十七条 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
[] 聊城职业技术学院单招2023招生简章
2023年聊城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计划为1060人(含退役军人类60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300人。报考条件以及报名方式和时间请看招生简章。 聊城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为使我校2023年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2〕28号)要求,结合我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普通高职(专科)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有关工作。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 院 概 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聊城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代码:12441 第五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聊城市花园北路133号 邮编:252000 第六条 学校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三章 组 织 机 构 第八条 学校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分管副院长、纪委书记为副组长,有关处室系(院)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的政策和工作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九条 学校招生处是组织和实施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加强招生工作人员的培训、考核和政策宣传工作,选派政策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十一条 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试录取工作在省教育厅的统一领导和监督下进行,学校纪委实施全程监督。 第四章 招 生 专 业 及 计 划 第十二条 我校2023年单独招生计划为1060人(含退役军人类60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300人,分专业招生计划将在我校招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zsjyw.lcvtc.edu.cn/)另行通知。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计划未完成的部分,将转入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录取时使用。招生计划最终以省教育厅下达的为准。 第五章 报 考 条 件 第十三条 招生对象: 1.单独考试招生:面向已经参加2023年普通高考报名且缴纳过报名费的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开展,社会人员报考应取得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书或具有同等学历。 2.综合评价招生:面向已经参加2023年普通高考报名且缴纳过报名费的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开展。 第十四条 报考条件: 1.我校所有单独考试招生、综合评价招生专业均不设选考科目要求。 2.高速铁路客运服务专业要求:五官端正,肤色好,身体健康,身材匀称,举止端庄;口齿伶俐,表达沟通能力强;身高要求男生176-182cm,女生163-172cm(跟车需165-172cm);无纹身,面部及着夏装时身体裸露部分无胎记、疤痕。 3.报考体育特长生的考生要求:高中阶段参加市级(设区市)以上体育比赛前8名或者已经参加山东省统一高考体育专业测试报名的考生方可报考。 4.免试条件: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并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可直接向我校提出录取申请,经学校同意并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办理录取手续,考生直接进入我校对应专业学习。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只能选报1所试点院校。(免试条件如有变化,以省教育厅最新文件为准) 第六章 报 名 时 间 及 方 式 第十五条 报名时间:2023年2月6日—2月10日 第十六条 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登录“山东省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网 址 :http://wsbm.sdzk.cn/gzdz/),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信息。 2.凡参加2023年单独考试招生春季高考报名的考生填报招生专业前须仔细阅读我校分专业招生计划中设定的春季类别,选报专业对应的专业类别应与本人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一致,不按要求填报者取消我校报名资格,请考生提前关注我校招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zsjyw.lcvtc.edu.cn/)。 3.缴费。报名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需缴纳报名考试费。 4.报名缴费成功的考生,须及时登录聊城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www.lcvtc.edu.cn/),查看准考证打印、考试安排等注意事项,并根据要求参加考试。 第七章 考试工作 第十七条 综合评价招生。采取“综合素质评价+素质测试(或面试)”的方式进行。总分为430分,综合素质评价成绩200分,素质测试(或面试)成绩230分。 综合素质评价:由学校组织有关专家、教师等专业人员按照相关办法要求,对考生的高中阶段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及学业水平合格考成绩进行研究分析,采取集体评议等方式对考生综合素质情况做出客观评价并赋予一定分值。满分200分。 素质测试(或面试):重点考察考生的道德品质、交流与合作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和创新能力、考生对专业的了解程度、兴趣爱好、职业价值观、职业性格与报考专业(职业)的匹配程度,以及学生学习及将来从事某专业(职业)所应具备的潜能。素质测试(或面试)时间为2023年2月27日—3月1日(具体测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测试方式采用线上或线下的方式进行,具体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确定,请于考前登录聊城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www.lcvtc.edu.cn)查询,满分230分。 第十八条单独考试招生。采取“文化素质+专业技能”的考试方式(退役士兵考生除外)。总分为430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30分,文化素质考试成绩200分,均以原始成绩计入总分。 文化素质测试,由我校组织,考试时间为2023年2月26日—2月27日(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考试办法采用线上或线下的方式进行,具体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确定,请于考前登录聊城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www.lcvtc.edu.cn)查询。考试内容为语文、数学、英语。考试范围为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春季)语文、数学、英语考试说明中涵盖内容。 专业技能测试,考生需参加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专业技能测试,测试成绩按考生实际得分计入总分。春季高考技能测试时间及具体安排由省招生考试院另文下达。技能测试成绩由技能测试主考院校统一公布,并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将考生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提供给我校。 参加我校单独招生的退役士兵考生不参加文化素质考试与专业技能测试,只参加我校组织的素质测试(或面试)。考试办法、分值、时长同综合评价招生中的素质测试(或面试)科目。 凡申请免试的考生须联系学校招生办公室,网上提交中职阶段获取的各类奖项、技能证书扫描件,聘用合同证明等材料(必须加盖所在学校公章)。所报专业类别应与获奖的专业相近。学校审核通过后,将拟录取免试考生名单在本校的网站公示。审核联系人:贾老师,电话:0635-8334937。 拟报考体育特长的考生,需联系我校负责教师,根据要求将身份证及有关证书、准考证等扫描件发送到指定邮箱7930917@qq.com,我校将通过国家体育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或者获奖花名册对考生运动员技术等级、比赛名次、准考证等进行核对,符合审核要求的考生可参加报名。审核联系人:刘老师、曹老师,电话:0635-8375509。 拟报考高速铁路客运服务专业的考生,须自行录制自我形象展示的小视频(限3分钟内),发送到指定邮箱113701876@qq.com。视频内容要对面部五官、行走、手臂翻转、胳膊、腿等夏装时裸露部分进行展示,以便观测是否有疤痕。表达能力展示:自选内容,普通话朗读,限100字左右。邮件同时发送考生本人联系方式,并保持畅通,学校会及时通知审核结果,审核通过后方可报考此专业。审核联系人:刘老师,电话:0635-8375037。 第八章 录 取 第十九条 录取原则 1.为确保生源质量,学校将分专业、分类别划定总成绩、单科成绩分数线,线下学生不予录取。 2.考生必须参加学校文化素质测试(素质测试或面试)和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的专业技能测试,一门成绩为0(缺考)者原则上不予录取。 3.专业招生计划在本系(院)相关专业之间调剂使用,计划不满的专业调整到夏季(春季)统招使用。 4.总分相同排序方法按照科目顺序,综合评价招生依次为素质测试(或面试)、综合素质评价,单独考试招生依次为专业技能测试、文化素质测试(语文、数学、英语)。 5.录取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录取政策规定执行,遵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 确定预录名单:根据考生的录取成绩及考生身体状况提出预录名单,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第二十一条 公示预录名单: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示预录考生名单。 第二十二条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批通过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三条 按国家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被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新生享受同等待遇。考生录取后,不再参加2023年春季、夏季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和录取。我校所有通过单独招生考试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包括退役军人类考生)均以全日制方式进行培养。 第二十四条 外语语种不限,学校统一开设的外语课程为英语。 第二十五条 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二十六条 报名参加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或已被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参加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项目不完整将影响考生后续录取信息报送并无法正常进行学籍注册。 第九章 成绩复核及申诉 第二十七条 成绩公布后,对成绩有疑义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联系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申请成绩复核。 成绩复核只检查有无漏评或有无各题目漏统分以及统分有无计算或录入差误等情况,不涉及评判宽严尺度。 复核申诉电话:0635-8375062 第十章 其 他 第二十八条 新生入校后,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由学校组织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和入学资格审查,如发现伪造材料取 得报考资格者、冒名顶替者或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清退。 第二十九条 专升本政策依据当年教育部和教育厅文件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聊城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三十三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聊城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由聊城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河北] 关于推迟发布2022年下半年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审定结果的公告
受疫情影响,2022年下半年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审定现场审核工作延期举行,原定于2023年1月9日发布的毕业审定结果推迟发布,具体时间另行公告。 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www.hebeea.edu.cn)和微信公众号,及时了解毕业审定工作最新动态。 感谢广大考生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广东] 广东省2022年成人高考高中起点专科非脱产院校第一志愿投档情况
广东省2022年成人高考高中起点专科非脱产院校第一志愿投档情况请见附件。 附件:广东省2022年成人高考高中起点专科非脱产院校第一志愿投档情况
[] 青岛职业技术学院单招2023招生简章
青岛职业技术学院单招2023年单独招生计划805人,其中退役士兵50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171人。报名时间定于2023年2月6日—2月10日。相关报名条件和考试细则见招生简章。 青岛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单独考试招生与综合评价招生是国家教育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高校考试招生工作八项基本要求》(教学〔2018〕9号)、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自主考试招生管理工作的意见》(鲁教学字〔2018〕26 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3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2〕28号)文件精神,结合青岛职业技术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青岛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三条 青岛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条 青岛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考生家长、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校全称:青岛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2324。 第六条 地址:青岛市黄岛区钱塘江路369号,邮政编码:266555。 第七条 学校办学层次及类型:高职(专科)、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校招生工作在党委领导下,成立校长任主任的招生工作委员会,统筹领导、有效推进。 第九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学校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考生举报电话:13361295202、0532-86105202。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一条 招生专业以教育部公布的新专业目录为准,单独招生计划805人,其中退役士兵50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171人。 第十二条 公布途径:通过省教育厅、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官方信息平台和青岛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布招生专业和计划。各专业计划中未完成计划将转入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录取时使用。 第五章 报考及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报名 (一)报名条件 1.单独招生面向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开展,社会人员报考应取得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书或具有同等学力;综合评价招生面向山东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开展。 2.考生须通过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后,方可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 3.考生须身心健康。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和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的考生不得报考应用化工技术、空中乘务、服装与服饰设计。 4.外语语种要求:外语语种不限。学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报考。 (二)体检:考生须参加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项目不完整将影响考生后续录取信息报送并无法正常进行学籍注册。 (三)报名时间:2023年2月6日—2月10日。 报名方式:登录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官网(网址:http://wsbm.sdzk.cn/gzdz/)选报高校和专业。 (四)缴纳文化素质考试等相关费用:2023年2月8日-2月12日,考生登录青岛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咨询网(网址:http://www.zsc.qtc.edu.cn)“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系统”进行缴费,缴费成功后请于2023年2月17日中午12点后下载准考证、考试要求及相关说明等。 文化素质考试等相关费用根据最新文件规定的各项收费标准收取。未缴纳费用视为自愿放弃考试。 (五)若安排线上测试,线上测试模拟演练时间为2023年2月24日9:00至17:00。请提前关注青岛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咨询网相关通知。 (六)通过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含退役士兵考生)均须以全日制方式进行培养。 第十四条 考试 (一)单独招生。采取“文化素质+专业技能”的考试方式(退役士兵考生除外)。总分为430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30分,文化素质考试成绩200分,均以原始成绩计入总分。 1.专业技能测试。测试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学校认可测试成绩。春季高考技能测试时间及具体要求根据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要求执行。 2.文化素质考试。需要参与文化素质考试的考生请于2023年2月26日参加学校单独招生文化素质考试,具体测试方案请于2023年2月17日中午12点后登录青岛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咨询网查询。 3.参加单独招生的退役士兵考生不参加文化素质考试与专业技能测试,需参与学校组织的素质测试或面试,时间为2023年2月27日,具体测试方案请于2月17日中午12点后登录青岛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咨询网查询。 (二)综合评价招生。采取“综合素质评价+素质测试或面试”的方式进行。总分为300分,综合素质评价200分,素质测试或面试100分。 1.综合素质评价。由省教育厅提供考生的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含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成绩),学校考评专家组对考生综合素质情况客观评价并进行赋分。 2.素质测试或面试。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能力与职业潜质。需要参与素质测试或面试的考生请于2023年2月27日参加学校测试或面试,相关专业测试或面试方案请于2023年2月17日中午12点后登录青岛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咨询网查询。 (三)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若组织网上测试,考生须按照测试要求,准备相应设备。 第十五条 录取规则 录取工作根据国家教育部和省招生委员会的要求,实行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监督、学校负责的体制,按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一)严格执行省教育厅有关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政策。 (二)设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单独招生(招收退役士兵考生专业除外)根据考生成绩分专业设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综合评价招生素质测试或面试成绩低于50分者不予录取。 单独招生文化素质测试与专业技能测试只考一门的考生不予录取。 (三)各专业(退役士兵考生除外)以计划数为基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含)以上考生。 退役士兵考生录取以计划数为基准,分专业依据素质测试或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四)免试录取: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并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均可以向学校提出申请。具体条件和工作流程等请考生登录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官网和青岛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咨询网查询。 1.考生须于指定时间登录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官网进行网上报名,免试考生无需缴纳报名考试费。 2.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还须登录学校招生咨询网,在“单独招生栏目”下载《山东省2023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考生免试申请表》,按要求填写完整并加盖所在学校或单位公章,将申请表和获奖证书的扫描件于指定时间前发至学校邮箱:zsc@qtc.edu.cn。学校进行初核公示。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学校将拟录取免试考生名单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终审。 经资格审核并经公示无异议后,符合条件考生可免试进入对应专业学习。 (五)计划调整原则:各专业计划根据报考情况、考试录取情况可相互调剂使用。若出现同分情况,顺延录取,超出计划由录取未满额专业调入。如有需要,学校将向省教育厅提出书面报告,追加录取计划。 第十六条 2023年3月10日公布考生成绩。2023年3月31日前公示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在青岛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咨询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并办理录取手续。学校将在山东省夏季高考录取后集中通过特快专递(EMS)向考生邮寄录取通知书。 第十七条 按照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再参加2023年山东省普通高校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包括体育专业测试)及录取。 第十八条 凡在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学校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提请省教育厅对其进行严肃处理。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九条 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 第二十一条 资格审查。新生入学后进行信息采集比对、体检复查、心理普查及新生入学资格(含免试资格)等审查。审查不合格的新生,由学校依据上级规定处理。 第二十二条 证书颁发。已被青岛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春季、夏季高考录取的新生享受同等待遇。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学历证书,证书的学校名称为青岛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八章 其它 第二十三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青岛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考生及考生家长应当以学校发布的招生信息为准。学校不承担考生及考生家长因轻信虚假宣传和承诺产生的一切后果及影响。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青岛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学校网址:http://www.qtc.edu.cn/ 招生咨询网址:http://www.zsc.qtc.edu.cn/ 青岛职业技术学院单招2023招生计划 青岛职业技术学院综评2023招生计划和专业
[] 青岛职业技术学院综评2023招生计划和专业
青岛职业技术学院综评2023招生计划招171,招生专业有健身指导与管理、生物制药技术、休闲服务与管理、旅游管理(新西兰合作)。其中健身指导与管理专业计划81人,生物制药技术专业计划招40人,详情招生计划和专业如下文所示。 青岛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计划 二级学院 专业名称 计划数 学费 咨询电话 体育与健康学院 健身指导与管理 81 5500 0532-86105032 生物与化工学院 生物制药技术 40 5500 0532-86105587 旅游学院 休闲服务与管理 20 5280 0532-86105301 旅游管理(新西兰合作) 30 12000 合计 171人 注:招生计划以山东省教育厅公布为准,学费以省教育厅、物价局批复为准。
[] 青岛职业技术学院单招2023招生计划
青岛职业技术学院单招2023年招生计划共计805人,其中单独招生755人,退役士兵招生50人。招生专业有机械制造及自动化、工业机器人技术、工业互联网技术、体育保健与康复、酒店与数字化运营等。 青岛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计划 二级学院 专业名称 专业类别 计划数 学费 咨询电话 海尔学院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机械制造 50 5500 0532-86106036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退役士兵 20 5500 工业机器人技术 机电技术 35 5500 模具设计与制造 机械制造 35 5500 电气自动化技术 电气技术 15 5500 机电技术 15 5500 机电一体化技术 机电技术 30 5500 生物与化工学院 应用化工技术 化工与环境 85 5500 0532-86105587 信息学院 工业互联网技术 退役士兵 30 5500 0532-86105637 商学院 大数据与会计 财税 40 5280 0532-86108430 电子商务 电子商务 45 5280 艺术学院 服装与服饰设计 服装 80 5280 0532-86105253 体育健康学院 体育保健与康复 医学技术 120 5500 0532-86105032 教育学院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学前教育 90 5500 0532-86101323 旅游学院 旅游管理 旅游管理 45 5280 0532-86105301 休闲服务与管理 旅游管理 25 5280 酒店与数字化运营 酒店管理 10 5280 茶艺与茶文化 酒店管理 18 5280 现代农艺 17 5280 合计 805(单独招生755人,退役士兵50人) 注:招生计划以山东省教育厅公布为准,学费以省教育厅、物价局批复为准。
[] 西安职业技术学院单招专业2023
2023年西安职业技术学院单招专业有动漫制作技术、数字媒体技术、软件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等,来看看具体报名条件。 西安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单招专业: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应用电子技术、现代移动通信技术、无人机应用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电梯工程技术、数控技术、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新能源汽车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动漫制作技术、数字媒体技术、软件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大数据技术、云计算技术应用、装配式建筑工程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建筑电气工程技术、建筑室内设计、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高速铁路客运服务、现代物流管理、航空物流管理、电子商务、旅游管理、餐饮智能管理、会展策划与管理、文物修复与保护、大数据与会计、会计信息管理、金融科技应用、财税大数据应用、药品经营与管理、药品生产技术、现代农业经济管理、园艺技术、园林工程技术、畜牧兽医、护理、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学前教育专业 单招考试报考说明: 一、招生对象 参加2023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或职业教育单招考试报名的普高生或三校生。 二、考试方式 我院按照省教育主管部门要求和招生章程规定,通过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录取。 三、考试内容 “文化素质测试”+“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 “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将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对不具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三校生”及其他考生,参加我院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 “职业适应性测试”将由学院进行职业素养、动手能力及操作考试等测试。 备注:具体报名、测试时间,以省招办和我院招生章程公布为准。
[四川] 四川单招报名入口2023 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报名系统
2023年四川高职单招报名入口官网为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报名系统,2023年报名时间为3月1日9:00-7日12:00。 报名入口: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教育单独招生报名系统(网址:http://gzwb.zk789.cn/Default.aspx) 报名时间:2023年3月1日9:00-7日12:00 报名条件:已完成2023年高考报名(含普通高考、对口高考、艺体高考),且符合拟报高职学校的报考条件的考生。 报名确认及缴费时间:考生应于2023年3月10日9:00-13日12:00,登录所报学校官网,按学校规定的办法选择专业并进行报名确认及缴纳报名考试费。 考试时间: 文化考试时间为2023年3月25日9:00-11:30 技能综合测试相关工作由学校负责,由招生学校自主命题,自主组织测试。 考试内容: 考试分为文化考试和技能综合测试两部分,文化素质满分为300分,职业技能综合为200分,总分500分,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
[] 兴安职业技术学院2023单招简章
兴安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单招专业有美术教育、室内艺术设计、动漫设计、道路桥梁工程技术、建筑消防技术、消防救援技术等,下面是具体的招生简章。 一、学院简介 兴安职业技术学院于2001年整合区域内7所大中专院校、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是兴安盟唯一一所全日制普通高职公办院校,2019年获批自治区示范校,是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全区脱贫致富带头人培训基地, 2017年被评为全国教育改革创新示范院校,2019年获批内蒙古社会主义学院实践教学基地,2020年获批自治区“统一战线实践教学基地”。 新校区用地面积1515.2亩,总建筑面积19.8万平方米。学院固定资产总额36937.345万元,图书馆藏书73.2万册,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5504.833万元。 学院积极构建中职、高职、本科贯通人才培养立交桥。有稳定的中等职业教育生源并招收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 二、招生对象及招生条件 具有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高考报名资格且已经完成正式报名的考生。 三、网上填报志愿 网上填报志愿时间和方式:以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s://www.nm.zsks.cn)为准,选择兴安职业技术学院(775)填报。 四、发放准考证 考生考前登录学院官网https://www.nmxzy.cn查看考试时间及地点,自行打印《兴安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单独招生考试准考证》。 五、考试及成绩评定标准 考生凭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兴安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单独招生考试准考证》参加考试。 1.考试方式:机考,线上线下相结合。 2.考试时间:具体考试时间以学院官网https://www.nmxzy.cn/公布为准! 3.考试地点:呼和浩特市、赤峰市、通辽市、乌兰浩特市、呼伦贝尔市等(具体考试地点以学院官网https://www.nmxzy.cn/公布为准)。 4.考试内容:文化素质+职业技能 (1)普通高中毕业生(美术教育、音乐教育、室内艺术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运动训练、民族美术专业除外)文科试卷:试题内容由语文、数学、英语及文科综合四部分组成,总分值为400分,其中四个部分分值均为100分。理科试卷:试题内容由语文、数学、英语及理科综合四部分组成,总分值为400分,其中四个部分分值均为100分。 (2)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美术教育、音乐教育、室内艺术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运动训练、民族美术专业除外):试题内容为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测试,总分为400分,其中文化素质分值为300分,职业技能测试分值为100分。 (3)美术教育、音乐教育、室内艺术设计、广告设计与制作、运动训练、民族美术专业考核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测试和面试,总分为400分,其中文化素质分值为100分,职业技能测试分值为200分,面试成绩分值为100分。 六、录取方式 1.按照“专业志愿清”的原则录取。 2.拟录取名单将在学院官网公示一周,公示期结束后考生拟录取名单及考试成绩上传至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录取通知书与2023年普通高校全国统一考试录取的考生一并发放。 3.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23年全国统一高考。 七、招生计划 以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八、报考代码 院校代码:高职高专775 专业代码详见: 1、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 (https://www.nm.zsks.cn) 2、学院网站及微信公众平台 九、资助政策 学校高度重视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建立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 1、设立了国家奖学金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及国家助学金(一等4300元、二等3300元、三等2300元)。 2、自治区奖学金6000元、自治区励志奖学金4000元。 3、乌兰夫奖学金每年10000元。 4、有国家开发银行和邮政储蓄银行办理的生源地助学贷款。 5、大学毕业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项目。 6、大学毕业生村官学费代偿资助项目。 7、孤儿、低保户家庭的学生向当地教育局助学管理中心申请每年每生补助6000元。 十、学历层次及待遇 通过我院单独招生考试录取新生,与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一样,颁发全国通用全日制大专毕业证。 十一、招生专业 美术工艺系招生专业:美术教育、室内艺术设计、动漫设计 环境与建筑工程系招生专业:道路桥梁工程技术、建筑消防技术、消防救援技术、森林草原防火技术。 医学健康系招生专业:护理、助产、药学、康复治疗技术,护理专业开设2个专业方向:老年护理和口腔护理。 师范教育系招生专业:学前教育、学前教育(幼儿围棋)、早期教育、小学教育、小学语文教育。 文化旅游系招生专业:旅游管理、烹饪工艺与营养 交通与机电工程系招生专业: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风力发电工程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 财经与公共管理系招生专业:大数据与会计、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 音乐传媒系招生专业:音乐教育 农牧林学与生物工程系招生专业:现代农业技术(智慧农业)、畜牧兽医(宠物养护与疾病防治)、畜牧兽医、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计算机与智能应用系招生专业: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数字媒体技术、大数据技术。 马术系招生专业:畜牧兽医(运动马驯养与管理) 足球系招生专业:运动训练专业(足球方向) 阳光心理系招生专业:心理咨询 体育运动系招生专业:体育教育
[] 青岛远洋船员职业学院2023单招简章
2023年青岛远洋船员职业学院单招专业有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船舶电子电气技术、船舶工程技术、港口与航运管理等,下面是具体的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为了保证青岛远洋船员职业学院2023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教育部发布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青岛远洋船员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青岛远洋船员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条 青岛远洋船员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青岛远洋船员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青岛远洋船员职业学院(代码:14320) 第五条 学院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海军路1166号,邮编:266400 第六条 学院办学性质及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七条 学院办学层次:专科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八条 青岛远洋船员职业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九条 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青岛远洋船员职业学院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各业务环节进行全程检查和监督,保证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第四章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一条 招生专业与计划 我院2023年安排单独招生(普通类)计划180人,单独招生(退役军人类)计划15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130人。分专业招生计划在我院官方网站另行通知。招生计划最终以省教育厅下达的为准。 第十二条 身体条件有关要求 考生身体健康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文件中的规定和要求。其中,航海类专业体检标准按照我国国家标准《船员健康检查要求》(GB 30035-2021)规定执行。 航海类专业体检标准: 1.航海技术专业:身高1.60米及以上;无色盲及色弱;双眼裸视力均能达0.1及以上,且双眼矫正视力均能达0.8及以上;听力以电测听力计测定,一耳裸听力在0.5、1.0、2.0、3.0kHz频段上平均小于等于30dB,另一耳裸听力在0.5、1.0、2.0、3.0kHz频段上平均小于等于40dB。其它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相关规定执行。 2.轮机工程技术、船舶电子电气技术专业:身高1.55米及以上;无色盲;双眼裸视力均能达0.1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0.4及以上。听力以电测听力计测定,一耳裸听力在0.5、1.0、2.0、3.0kHz频段上平均小于等于30dB,另一耳裸听力在0.5、1.0、2.0、3.0kHz频段上平均小于等于40dB。其它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相关规定执行。 航海类专业女生慎报。 第五章报考与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报考对象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规定,考生须首先通过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后,方可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报名、缴费和考试。 2023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面向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开展,社会人员报考应取得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书或具有同等学力;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我省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开展。 第十四条 报名方式及时间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要求,参加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选报高校和专业,完成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6日—2月10日 (2)报名网址:http://wsbm.sdzk.cn/gzdz (3)青岛远洋船员职业学院报考代码:14320 (4)缴费方式:我院2023年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报名考试费用收取采取网络在线支付方式,考生须2月13日-2月17日登录学院网址下载缴费app进行缴费,缴费成功后可在线打印准考证。逾期未缴费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考生成功缴费后,如因个人原因放弃志愿或未按时参加考试者,报名考试费均不予退还。 第十五条 录取规则 1.按照单独招生(普通类)、单独招生(退役军人类)、综合评价招生考生分类别核定成绩。 2.各专业按照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分别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在录取控制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按照分数优先的录取规则。对成绩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同一志愿内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同分状态下依次按照英语、数学、语文单科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专业录取。 4.若考生所报专业均未录取且考生填报服从调剂,学院可根据专业录取实际进行调剂录取。 5.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3 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2〕28号)文件精神,参加单独招生的退役士兵由我院依据面试成绩择优录取。 6.符合免试政策考生,经审核后优先录取。 第十六条拟录取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并办理录取手续。第十七条 已被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春季、夏季高考录取的新生享受同等待遇。考生录取后,一律不再参加2023年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 第十八条 测试方式 根据工作实际需要,2023年我院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采取网络或线下测试方式进行。采用哪种形式,具体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确定,请于考前一周登录http://www.qmc.edu.cn/zhaosheng查询。 第十九条 测试内容及成绩构成 (1)单独招生。 招生对象: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社会人员报考应取得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书或具有同等学力。 采取“文化素质+专业技能”的考试方式(退役士兵考生除外)。总分为430分,文化素质成绩200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30分,均以原始成绩计入总分。单独招生中文化素质考试与专业技能测试只考一门的考生不能够被录取。 文化素质由文化课业考试和个人素质展示组成。文化课业考试成绩由语文60分,数学40分,英语50分三科组成,满分150分;个人素质展示包括交流能力、逻辑思维、职业价值观等,满分50分。考试时间安排在2023年2月27日。 专业技能测试工作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春季高考技能测试时间及具体要求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另文下达。 参加单独招生的退役士兵考生不参加文化素质考试与专业技能测试,由招生院校组织面试,面试时间为 2023 年 2 月 27 日。 (2)综合评价招生。 招生对象:山东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 考核科目:综合素质评价+面试。 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成绩+面试成绩,合计满分300分,均以原始成绩计入总分。 1.综合素质评价由考生高中阶段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研究分析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组成。 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研究分析成绩满分100分,由评价专家组依据考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采用五等分法(优、良、中、及格、不及格)赋分,分值分别为100分、85分、70分、60分、50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含语文、数学、英语、政治、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信息技术)组成,每科目合格计10分,不合格计0分,满分100分。 2.面试包括综合能力、职业潜能等考核,满分100分。测试内容:道德品质、人文常识、法律常识、生活常识、时事政治、交流与合作能力、解决问题及创新能力、职业价值观、心理、逻辑、同心抗疫以及学生学习及将来从事某专业(职业)所具备的潜能等。 面试时间为 2023 年 2 月 27 日。 第二十条 免试政策 (1)免试条件: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并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均可向我校提出免试录取申请。 (2)材料报送:申请免试的考生网上报名后须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下载《申请表》(一式两份),填写完整后加盖所在中学或者单位公章后连同获奖证书及各类资格证书、聘用合同证明等材料复印件于2月24日17:00前提交学校招生办公室。(邮寄地址:青岛市黄岛区海军路1166号 招生就业办公室收,联系电话:0532-85752335) (3)手续办理:我校对免试考生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汇总审核上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经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通过后,学校将拟录取免试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我校统一办理免试录取手续。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一条 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 第二十三条 新生资格复查。新生入校后,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由学校组织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和入学资格复查,如发现伪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者、冒名顶替者或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清退。 第二十四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青岛远洋船员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八章其它 第二十五条 学院实行全日制在校学习 第二十六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代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青岛远洋船员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青岛远洋船员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西南大学2023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
西南大学2023年运动训练专业计划招生160人。考生于2023年2月1日12:00至3月10日12:00在“体育单招系统”完成注册。已完成注册的考生应于2023年3月1日12:00至3月10日12:00进行报名和志愿填报。 西南大学2023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 西南大学(Southwest University)是教育部直属,教育部、农业农村部、重庆市共建的重点综合大学,是国家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211工程”和“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学校主体位于重庆市北碚区,办学类型为公办普通高等学校。为做好2023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和体育总局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专业 运动训练(专业代码:040202)。 修业年限:全日制本科四年制。 授予证书:学生达到学校规定的毕业和学位授予要求,毕业时颁发西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核心课程:体育概论、运动训练学、体育竞赛学、运动解剖学、运动生理学、体育心理学、运动技能学习与控制、专项教学训练理论与实践。 二、招生项目及计划 2023年运动训练专业计划招收160人,各项目招生计划详见下表。运动员保送生录取到运动训练专业按照《西南大学2023年运动员保送生招生简章》执行,不占下表中的招生计划数。 招生项目 招生计划 田径 田赛男子(跳高、铁饼、跳远、三级跳远、标枪) 4 田赛女子(跳高、铁饼、跳远、三级跳远、标枪) 4 径赛男子(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110米栏、400米栏) 6 径赛女子(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100米栏、400米栏、5000米竞走) 6 篮球 男子 13 女子 5 足球 非守门员(男子) 18 非守门员(女子) 19 守门员(男子) 2 守门员(女子) 1 排球 自由人(女子) 1 非自由人(女子) 4 沙滩排球 男子 4 女子 4 艺术体操 女子 5 网球 男子 12 女子 9 羽毛球 男子 4 女子 3 乒乓球 男子 2 女子 5 游泳 男子(200米蛙泳;400米个人混合泳;1500米自由泳;200米蝶泳) 10 女子(200米蛙泳;200米仰泳;400米个人混合泳;800米自由泳) 6 跆拳道 男子 4 女子 3 橄榄球 男子 5 国际象棋 女子 1 注:各项目招生计划视生源情况可在项目间适当调整。 三、报名条件 (一)符合2023年高考报名条件,且已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高考报名(具体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执行)。 (二)足球、乒乓球、排球、沙滩排球、艺术体操、游泳、跆拳道、橄榄球、国际象棋要求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运动技术等级称号,其他招生项目要求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运动技术等级称号。 (三)报名考生的等级证书审批日期为:201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10日,以“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系统”公布的数据信息为准。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www.ydyeducation.com)或“体教联盟APP”中“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系统”(以下简称“体育单招系统”)中进行网上报名。 (二)考生于2023年2月1日12:00至3月10日12:00在“体育单招系统”完成注册,检验运动员技术等级信息。如发现本人运动员技术等级信息有误,应及时联系等级证书授予单位进行信息更正,确保在注册报名截至日期前完成报名。 (三)已完成注册的考生应于2023年3月1日12:00至3月10日12:00在“体育单招系统”中报名,通过“体育单招系统”签订《反兴奋剂承诺书》、填报志愿并缴纳考试费。 (四)考生依据所获得的运动技术等级证书的项目进行体育专项考试报名,报名项目须在我校招生项目范围内且不得跨项(田径、游泳项目下的小项可自行选择);考生如具备所报考项目的多个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报名时应填报所有符合报名要求的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 (五)考生报名应根据体育专项考试时间(部分分区统考时间衔接紧,避免冲突),报名不超过两个学校,并确定好所报院校志愿顺序。录取将依据考生确定的志愿顺序,优先录取一志愿,在一志愿录取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情况下,再录二志愿。 (六)考生依据体育专项考试的收费标准和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文化考试收费标准,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线交费,报名成功以考生完成交费为准,一旦报名成功,考生志愿等所有信息均不允许修改。具体收费标准可在“体育单招系统”中查询,相关考试费用由组考单位收取,我校不收取任何费用。 (七)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若因运动员技术等级系统等原因无法正常线上报名,须填写报名申请表(见附件),在3月10日12:00前以EMS邮政快递方式寄达我校招生就业处,逾期不予受理。 五、考试办法 运动训练专业招生实行文化考试和体育专项考试相结合的办法。 (一)文化考试 文化考试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指定标准化考点,并按照普通高考相关要求组织实施。考生必须参加高考报名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文化考试。 1.考试科目:语文、数学、政治、英语;考试分值:每科150分,总分600分,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 2.考试时间: 注:考生于2023年4月8日12:00后登录“体育单招系统”打印文化考试准考证。 考试地点:考生依据准考证上的考点安排参加文化考试。 (二)体育专项考试 体育专项考试分项目采用全国统考和分区统考的模式进行,由体育总局科教司委托有关院校组织实施,执行体育总局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2023 版)。 考试时间为2023年3月20日至5月10日,具体时间、地点请关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体教联盟APP及相关组考院校的通知。 (三)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2023年5月14日12:00后通过“体育单招系统”查询文化成绩和体育专项成绩,如对成绩有疑议,请于5月14日12:00至15日12:00通过“体育单招系统”提交复核申请。成绩复核只对成绩是否存在加分错误,登记错误等情况进行复核,不对考生考试情况重新评价打分。相关单位成绩复核结果于5月17日12:00前提交到“体育单招系统”。 六、录取办法 (一)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和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运动训练专业实行在国家统一高考前提前单独录取。 (二)运动训练专业按照文化考试成绩和体育专项考试成绩相结合的综合成绩,根据招生计划分项目进行录取。 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不低于180分,对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的考生,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可降低30分;对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的考生,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可降低50分。 体育专项成绩录取控制线:游泳不低于90分,足球不低于85分,篮球、排球、沙滩排球不低于80分,田径不低于75分,跆拳道、羽毛球、乒乓球、网球、国际象棋、橄榄球、艺术体操不低于60分。 (三)在达到文化和体育专项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学校根据各项目招生计划按照综合分(综合分=(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从高到低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如综合分相同者,依次比较体育专项成绩、语文成绩,分数高者优先。一志愿双上线生源不足的项目计划根据生源情况调整至其他项目择优录取一志愿双上线考生。如调整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则按照上述原则录取第二志愿双上线考生。 (四)学校对拟录取考生,于2023年5月下旬在学校本科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者,报国家体育总局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考生若已报名运动训练专业志愿并被录取,不得放弃录取资格,同时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 (五)运动训练专业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七、学费标准 2022年学费标准为每生8000元/年,2023年的学费最终以重庆市物价局核定为准。 八、入学复查 新生入学时,学校将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对运动训练专业录取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和专业复测工作。凡经复查发现资格造假或考试作弊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通报相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处理。 九、招生监督 运动训练专业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组织实施,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监督邮箱:zsksjd@swu.edu.cn。 十、特别提醒 西南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bkzsw.swu.edu.cn/)是我校普通本科招生的官方网站,普通本科招生的相关信息均通过该网站向社会公布或公示,请考生及家长及时关注,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履行相应手续或从其他渠道获取不实信息造成的后果均由考生自行承担。 十一、本简章未尽事宜由西南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吉林] 吉林大学2023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
2023年吉林大学运动训练专业面向全国计划招生100人。学制4年,学费每学年9000元/人。考试时间为2023年4月15日、16日。 吉林师范大学2023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 吉林师范大学是吉林省重点大学。学校始建于1958年,经过60多年的建设与发展,形成了融本科生、研究生、留学生和继续教育学生为一体,以教师教育为特色,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办学体系。学校建有四平、长春两个校区,占地面积10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68万平方米。校园环境舒适,基础设施完备,功能配套齐全。现有19个学院,1个教学部。学校现有66个本科专业,2021年增列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现有1个博士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1个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20个硕士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11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运动训练专业主要培养具有竞技运动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具备专项运动训练的基本能力,能从事运动训练教学、训练、科研、管理等方面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为进一步做好2023年我校运动训练专业的招生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招生项目 运动训练专业的招生项目为:击剑、田径、篮球、排球、乒乓球 二、招生计划 运动训练专业面向全国计划招生100人。 1.击剑计划招生24人,限一级(含)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考生报考; 2.田径计划招生15人; 3.篮球(男)计划招生15人; 4.篮球(女)计划招生15人; 5.排球(女)计划招生15人(不招自由人); 6.乒乓球(男)计划招生8人; 7.乒乓球(女)计划招生8人。 三、学费 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制4年,学费每学年9000元/人。 四、报名须知 (一)报名条件 1.符合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普通高考)报名条件,且已参加生源地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普通高考报名(具体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执行)。 2.具备报考项目对应的二级(含)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审批日期为201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10日。 3.击剑项目限一级(含)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考生报考。 4.考生运动员技术等级以“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系统”公示的数据信息为准。考生本人的运动员技术等级项目应与报考的招生项目一致,考生如具备所报考项目的多个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报名时需填报所有符合报名要求的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不得跨项报名。 5.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有关规定。 (二)报名时间 符合我校项目要求和报名条件的考生,需登录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www.ydyeducation.com)或“体教联盟APP”中“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系统”(以下简称“体育单招系统”)进行注册并报名,具体时间: 注册时间:2023年2月1日12:00至3月10日12:00 报名时间:2023年3月1日12:00至3月10日12:00 五、考试安排 (一)文化考试 所有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考报名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文化考试。 1.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政治、英语四科,每科满分为150分,四科满分为600分,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 2.考试时间:2023年4月15日、16日。 3.考试地点:按照参加普通高考报名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要求进行。 (二)体育专项考试 体育专项考试采用全国统考和分区统考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体育总局委托有关院校组织体育专项考试。考试时段为2023年3月20日至5月10日,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以国家体育总局公布为准。 六、录取原则 运动训练专业录取实行文化考试和体育专项考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录取 1.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180分,击剑、田径、篮球和排球专项成绩录取控制线65分。乒乓球专项成绩录取控制线50分。 2.持有一级运动员等级称号证书的考生,可在文化考试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持有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称号证书的考生,可在文化考试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 3.在文化成绩和体育专项成绩达到学校最低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根据综合分(综合分=(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分招生计划项目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击剑和田径项目按大项不分性别,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篮球(男)、篮球(女)、乒乓球(男)和乒乓球(女)项目按大项分性别,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排球(女)只招非自由人,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若某一项目最低录取控制线上生源不足时,则将该项目剩余计划调整到其他项目,首先按击剑、篮球(女)、田径的项目顺序依次增加,每轮每个项目增加1个计划,直到完成招生计划。如调整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再按篮球(男)、乒乓球(男)的项目顺序依次增加,每轮每个项目增加1个计划,直到完成招生计划。如调整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再按以上原则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二志愿考生。 4.综合分相同时优先录取原则:当录取需要同分比较时,按照专业成绩、文化成绩中的语文、数学、英语依次排序。 5.录取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报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核准及国家体育总局备案后,通过学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向社会公布。 6.被录取的考生,不得放弃录取资格,同时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 七、招生咨询和申诉 考生如有问题需要咨询或申诉,可向学校招生办公室提出,受理电话:0434-3294661,受理邮箱:jlsdzsb@126.com。 八、优秀运动员保送录取入学 1.招收项目:击剑、田径、篮球、排球(女排)、乒乓球。 2.保送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无犯罪记录,无严重兴奋剂违规记录。 (2)符合2023年高考报名条件,并取得生源所在地高考报名号。 (3)运动成绩优异,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①奥运项目破世界纪录或亚洲纪录或全国纪录(不含青年纪录); ②被授予国际级运动健将称号; ③被授予篮球、排球项目运动健将称号; ④被授予运动健将称号,且参加《符合高校保送录取优秀运动员的竞赛项目及赛事名录(2023版)》所列赛事和小项的最高组别比赛,且取得世界体育比赛前八名,或亚洲体育比赛前六名,或全国体育比赛前三名。 3.报名方式 2023年2月1日12:00至15日12:00登录“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APP-体育招生”中的“运动员保送系统”(以下简称保送系统)进行报名。 4.报名材料 (1)符合保送资格的比赛获奖证书(电子版); (2)身份证(正反面电子版),如有曾用名的,还应提交本人户口本页(电子版); (3)电子证件照。 以上材料通过保送系统提交,原件由运动员保存备查。 5.办理要求 1.应按时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高考报名(具体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执行)。 2.确保报名材料真实性,一旦发现弄虚作假,一律取消保送资格,并通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处理。 3.严格按照时间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4.经院校初次审核,未通过初次审核的运动员可进行调剂,调剂填报志愿时间为2023年2月20日12:00至22日12:00,逾期不予受理。 5.通过保送系统选择吉林师范大学和运动训练专业。 6.所有申请保送我校的运动员,需参加学校组织的综合考核。考核通过线上方式进行,具体要求另行通知。考核时间为2023年2月21日至22日,逾期不予受理。 7.运动员申请保送并被录取后,因个人原因放弃录取资格、主动退学或被开除的,原则上不得再次申请保送。 九、学历证书 运动训练专业的学生修完培养方案规定课程,符合毕业条件,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书;符合毕业条件且满足学士学位授予资格的,将授予国家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学士学位。 十、其它 1.本简章公布后,若上级相关部门对运动训练专业招生考试做出新的规定时,我校将按新规定要求执行。 2.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人员承办招生相关事宜,任何盗用我校名义进行招生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人员,一经查明,将追究其法律责任。请考生及家长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十一、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吉林省四平市铁西区海丰大街1301号 邮政编码:136000
[] 西华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2023年
2023年西华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88人,招生项目有足球、跆拳道、乒乓球。网上报名时间为报名时间:2023年1月10日00:00至2月15日24:00。 西华大学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西华大学是一所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队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为推动学校体育文化建设,丰富校园体育文化,促进全民健身活动的深入开展,不断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培养全面发展人才,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2]8号)等有关文件规定,2023年西华大学面向全国招收运动水平突出、学习成绩优良、综合表现优秀的高水平运动员。 一、领导机构 学校成立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报名、材料审核、资格认定、招生录取等工作。 二、招生项目及计划 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严格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执行。2023年招生项目及计划如下: 1.招生项目:足球、跆拳道、乒乓球。 2.招生计划:88人。 各项目招生计划如下: 项目 总计划 位置 文化课 单独考试(A) 文化课统一考试 二本线65%(B) 二本线(C) 男子乒乓球 18 / 0-3 0-15 女子乒乓球 18 0-4 0-5 0-9 跆拳道 30 0-4 0-5 0-21 男子足球 11 守门员 / 0-2 / 其他位置 / 0-9 女子足球 11 守门员 0-1 0-1 / 其他位置 0-8 0-1 合计 88 17 26 45 1、在不超过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总计划的前提下,学校最终招生计划可以根据高水平运动队建设实际需要、各项目实际报考人数以及考生运动技术水平等因素在招生项目与位置之间适当调整。 2、足球项目,不接受参加(或注册)过中国足球超级联赛、中国足球甲级联赛、中国足球乙级联赛(包括各联赛预备队及增补运动员)的运动员报名。 三、报名条件 1.符合2023年教育部及生源省份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条件,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报名: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历,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2.考生必须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普通高考报名。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招生院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3.考生允许报考的学校数为1所。考生已报考我校后再报考其他学校,则默认放弃我校报名资格。考生报考学校包含体育单招、高水平运动队学校。 4.考生报考的运动项目应与考生所持高水平运动员等级证书中的运动项目、参赛获奖项目一致。足球项目,所获运动员等级证书或获奖证书仅限于11人制足球项目。近三年的比赛成绩有效时间界定为2020年6月份后。 5.考生运动等级以“运动员技术等级信息查询系统”公示的数据信息为准。考生等级证书审批日期为:201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10日。 四、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1月10日00:00至2月15日24:00。报考我校足球、跆拳道、乒乓球考生都需要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zzbm/gspyddbm/)”按要求进行网上注册、填写报名信息生成《西华大学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申请表》每名考生限报1所高校(仅我校)。下载申请表后请用A4纸打印,考生毕业高中审核并加盖考生学籍所在学校公章,考生扫描后上传至报名平台。关于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考生可以阅读“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使用说明(https://gaokao.chsi.com.cn/gkxx/kp/tsbmsysm.shtml)”。报考我校的考生还须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手机APP上进行考试报名参加全国统一测试。具体报名时间请关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 2.上传材料 考生须按照报名系统要求上传材料。报名截止后仍未提交报名或未按规定上传报名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上传材料包括: (1)《西华大学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申请表》扫描件; (2)考生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考生本人运动员等级证书扫描件; (4)集体项目比赛主力队员证明材料; (5)考生报考项目近三年获奖证书、竞赛成绩册、秩序册的扫描件(三者必须为同一比赛的相关材料,否则视为报名无效;请在材料中将考生本人姓名标出;如秩序册、成绩册原件过厚,可仅上传封面、目录和有本人信息的相关页面)。 (6)报名足球项目的考生还需足球比赛位置证明(由考生足球队所在学校或单位开具,由教练员签字并加盖所在学校或单位公章)。 说明: 1.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都必须在教育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网上报名和上传以上资料,我校将根据上传的电子资料进行资格审核,考生不再邮寄纸质材料。 2.报考资格审核合格考生将于2023年2月22日在西华大学招生信息网上公示。没有公示的考生将不得参与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 3.申请材料应当清晰、真实、完整。考生对申请材料负责,如果存在虚假内容,一经发现,取消录取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 五、选拔 我校2023年招生的足球、乒乓球、跆拳道项目专业测试都实施全国统考,考生须留意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等部门发布的相关通知,自行报名并参加全国统考,我校不再组织校考。 对测试合格的考生,我校将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规定进行择优公示,公示无异议者为我校高水平运动队预备人选,公示要求按教育部相关要求执行。 六、录取办法 根据教育部规定,我校对合格考生执行以下降分标准和录取办法: 1.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及以上考生可选择参加“文化单独考试”,应于2023年3月1日至3月10日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手机APP上进行考试报名。具体相关事宜及安排请与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咨询。我校将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划定文化分数线,文化成绩合格的我校候选考生将最终确定为我校高水运动员资格考生,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报省级招办审核录取。 2.对具有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含二级)证书,部分运动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线的65%予以录取。 3.对具有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含二级)证书,专业水平测试成绩优秀,具有一定培养前途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线予以录取。 4.我校将根据考生成绩及志愿综合考虑安排专业。考生可报考“体育教育、工商管理、汉语言文学、法学、财务管理”中任一个专业。招生制度改革省份考生报考专业按照考试院公布的选考科目执行。 备注: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省份和高考改革试点省份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政策为准;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没有划定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将根据教育部和各省有关规定划定文化控制线。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考生选考科目须符合所报专业对选考科目的要求。 七、监督机制 1.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选拔程序,录取结果公开透明。学校监察部门负责对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举报电话:028-87723016 2.考生本人须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3.我校在高水平运动队选拔录取工作中不收取任何费用。 4.我校高水平运动队选拔录取工作开展过程不委托其它任何个人和中介机构。 5.我校所有报名考试信息,均在“西华大学招生信息网”网站(网址:http://zb.xhu.edu.cn/)公布,请考生浏览查询。 八、其它 我校将与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签订协议,在校学习期间,必须遵守学校的有关规定,服从安排,参加学校组织的有关体育训练和比赛,承担个人应尽的义务。我校将在入学后对所录取的学生进行身体健康复检和体育单项复测,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者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九、本简章由西华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如教育部以及各省市考试机构调整相关政策,则以新政策为准。 十、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红光大道9999号(610039)
[] 宁波大学2023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
2023年宁波大学运动训练专业招生总计划为45人,具体项目和招生计划人数见招生简章。注册时间为2023年2月1日12:00至3月10日12:00。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1日12:00至3月10日12:00。 2023年宁波大学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 宁波大学于1986年由世界船王包玉刚先生捐资创立,邓小平同志题写校名,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浙江省、教育部、宁波市共建高校,国家海洋局与宁波市共建高校,浙江省首批重点建设高校。经过几代宁大人的艰苦创业,学校已成为一所综合性教学研究型大学,综合实力稳居全国高校百强行列。 根据体育总局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体科字〔2022〕224号),结合我校实际,制定2023年宁波大学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 1.学校全称:宁波大学。 2.学校国家代码:11646。 3.学校办学层次:本科及研究生教育,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4.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宁波大学。 5.办学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818号。 二、招生项目及计划 2023年我校运动训练专业分7个项目招生,总计划为45人,具体项目和招生计划人数如下: 招生项目 招生计划数 男子足球 11人(其中非守门员9人,守门员2人) 男、女技巧 4人(其中男子2人,女子2人) 男、女网球 5人(其中男子2人,女子3人) 男、女田径 17人 田赛 男子3人(仅限跳高、标枪、铅球) 女子2人(仅限跳远、标枪) 径赛 男子6人(仅限400米、800米、1500米、400米栏) 女子5人(仅限200米、800米、1500米、100米栏) 全能 1人(限男子) 男、女羽毛球 4人(其中保送运动员1人,限男子;其余男子1人,女子2人) 男子排球(仅限保送运动员) 3人 男子乒乓球(仅限保送运动员) 1人 合计 45人 三、报名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我校运动训练专业面向全国(港澳台除外)招生,符合以下条件者均可报考。 1.符合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普通高考)报名条件。 2.考生必须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普通高考报名(具体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执行)。 3.身体健康,具备我校招生项目的二级(含)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考生运动员技术等级以“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系统”公示的数据信息为准。考生本人的运动员技术等级项目应与报考我校的招生项目一致。考生如具备所报考项目的多个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报名时需填报所有符合报名要求的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 4.本简章第二条所列招生项目不得跨项报名。 5.2023年报名考生的等级证书审批日期为:201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10日。 6.保送运动员招生项目仅限男子羽毛球、男子排球和男子乒乓球。招收条件和流程必须符合《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校保送录取优秀运动员有关事宜的通知》(体科字〔2022〕216号)的规定。保送运动员需参加我校组织的综合考核,具体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 (二)考生注册、报名及志愿填报 1.注册报名。考生依据我校招生简章要求,统一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www.ydyeducation.com)或“体教联盟APP”中“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系统”(以下简称“体育单招系统”)进行注册(验证考生报名资格)并报名。 注册时间为2023年2月1日12:00至3月10日12:00。 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1日12:00至3月10日12:00。 2.已完成注册的考生应通过“体育单招系统”签订《反兴奋剂承诺书》、填报志愿并缴纳考试费。考生完成缴费视为报名成功,完成缴费后,考生不得再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 3.一志愿报考宁波大学的考生,因特殊原因未能通过“体育单招系统”正常线上报名,应填写线下报名申请表(附件1),并在2023年3月10日12:00前将线下报名申请表交到宁波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818号宁波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电话0574—87600233,邮编315211)。 (三)报名费 考生依据体育专项考试的收费标准和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文化考试收费标准,在线缴纳考试费。 四、考试 根据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相关规定,我校运动训练专业招生实行文化考试和体育专项考试相结合的办法。 (一)文化考试 1.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政治、英语四科,每科满分为150分,四科满分为600分,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 2.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组织命题和印制试卷;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负责试卷(含答题卡)接收和组织本省生源的文化考试,并通过机要方式将考后试卷(含答题卡)寄送至指定的教育考试机构统一评阅。文化考试的组考、防疫等要求参照普通高考有关规定执行。所有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考报名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文化考试。 3.2023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文化考试时间 (二)体育专项考试 1.体育专项考试采用全国统考和分区统考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体育总局委托有关院校组织体育专项考试,按照体育总局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2023版)评分。 2.2023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体育专项考试时间为2023年3月20日至5月10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APP”公布的为准。 3.考生依据报名项目进行体育专项考试,本简章第二条所列招生项目之间不得跨项参加考试。 4.体育专项考试将进行兴奋剂检查。体育专项考试前,考生应签订《反兴奋剂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兴奋剂违规的考生,视为考试作弊,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并通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录取 1.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不低于180分,体育专项成绩录取控制线不低于40分。其中,对具备一级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证书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 2.在达到我校文化和体育专项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我校将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专项成绩3︰7的比例进行综合评价,计算考生录取综合分。具体公式:综合分=(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综合分计算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采用四舍五入计数保留法。 3.对于达到我校文化和体育专项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的考生,我校依据上线考生填报的志愿梯次顺序,分项目按照综合分由高到低录取。优先录取一志愿,若学校招生计划未完成,再录取二志愿。在综合分相同的情况下,按照体育专项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4.考生录取后不得转入学校其它专业学习。 5.考生若已报名我校运动训练专业志愿并被录取,不得放弃录取资格,同时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 六、附则 1.考生弄虚作假,或发生考试违规违纪行为,经查实,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处理暂行办法》,取消其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已入学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新生入学后,我校将进行全面复查,若复查发现不符合条件者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3.学费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局批准或备案的标准执行。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办法,新生入学时按学年制学费标准预交学费。 4.本招生简章由我校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同时在学校招生网站上公布。若国家教育部和体育总局调整政策,以最新公布的政策为准。 七、联系方式 1.本科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 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818号 邮 编:315211
[] 汕头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2023年
2023年汕头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数5人,招生专业为行政管理,学制四年。预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23日。体育专项测试时间为2023年3月3日。 汕头大学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汕头大学是教育部批准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队资格的高校之一。为选拔合格的高水平运动员,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人才,促进学校学生体育活动发展和体育精神培养,现根据教育部有关试点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文件的要求,结合汕头大学高水平运动队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招生项目为篮球(男)。 二、招生计划数5人,招生专业为行政管理,学制四年。 三、报名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且年龄不超过22周岁、尚未在国家体育总局篮球运动管理中心或中国篮球协会注册者方可报考: (一)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 (二)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认定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 注:高水平运动员考生技术等级可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http://www.ydyeducation.com/)”中“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管理系统”及“体教联盟APP”中“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系统”中查询。 四、体育专项测试报名 (一)报名方式 2023年采取预报名和现场正式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二)报名要求 报名时,需备齐、交验以下材料的原件、复印件: 1.填写信息、贴好照片的《汕头大学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体育专项测试报名表》(详见附件1) 1 份; 2.考生户口所在地高考准考证复印件1份; 3.身份证复印件和户口簿复印件各1 份; 4.运动成绩证明:运动员等级证书复印件、近三年竞赛成绩证明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办理运动员等级证书时用的秩序册和成绩册复印件各1份; 5.学历证明:应届毕业生(未发毕业证者)持学校出具的证明原件;往届毕业生持毕业证书复印件。以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报名者,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 (三)报名时间、地点 1.预报名:即日起至2023年2月23日,登录汕头大学招生信息网,下载附件1《汕头大学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体育专项测试报名表》,正确填写表中有关内容之后将电子表格发送至邮箱:o_zsb@stu.edu.cn。 2.现场正式确认:按报名要求交验有关材料,签订《汕头大学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体育专项测试考生承诺书》(详见附件2) 时间:2023年3月2日; 地点:汕头大学招生就业处(行政中心223)。 五、体育专项测试和合格标准 (一)体育专项测试 1. 专项测试方法和评分标准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篮球,2023版)。 2.考生需事先自行购买测试期间的人身意外保险。 3.体育专项测试时间:2023年3月3日。 4.地点:汕头大学篮球气膜馆。 (二)体育专项测试合格名单的确定 1.学校根据上级规定和考生体育专项测试结果,并结合学校高水平运动队办队需要,划定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合格线。 2.按照学校划定的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合格线确定体育专项测试合格考生名单及享受高考文化成绩优惠的相应录取要求。 六、文化课考试和志愿填报 (一)考生必须在户口所在地报名并获取考生号,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并填报我校志愿。若因报名和志愿问题影响考试与录取,责任自负。 (二)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级运动健将称号之一的考生,经本人申请可参加一级(含)运动员以上文化课单独考试。相关考生必须与报考“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考生共同参加有关部门统一组织的文化课考试。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政治、英语4科,每科满分为150分,4科满分为600分。 考试时间以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和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的文件通知为准,请相关考生登录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www.ydyeducation.com)或“体教联盟APP”中“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系统”进行注册、报名,下载准考证,并根据准考证上的要求,按时间地点参加文化课考试,学校不再另行通知。 七、公示、文化成绩录取要求和录取规则 (一)公示 1.按要求通过本校招生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体育专项测试合格考生信息,包括考生的姓名、性别、中学、测试项目及成绩,以及学校测试的合格标准、录取要求等。 2.按要求通过本校招生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学校划定的文化课单独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及录取单考考生文化课成绩。 3.公示名单排序规则:在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合格考生名单基础上,先按一级运动员考生,再按二级运动员考生并根据体育专项测试成绩高低排序。 (二)文化成绩录取要求 1.参加文化课高考的考生,其文化成绩录取要求一般不低于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少数体育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的考生,可适度降低文化成绩,但不低于生源省份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文化成绩要求不低于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 2.参加文化课单独考试的考生,其文化成绩录取要求不低于学校划定的文化课单独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 (三)录取规则 考生通过公示,在文化成绩符合录取要求的前提下,学校根据招生计划,按公示名单的考生排名顺序办理录取手续。最终招生人数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即不超过5人。 注:高考成绩公布、志愿填报后,凡报考我校经公示后无异议的考生须在第一时间将高考成绩单及高考志愿表传真至(0754)82510510,或发电子邮件至邮箱:o_zsb@stu.edu.cn,以便确认,学校不再另行通知。 八、入学复查及管理相关要求 被录取为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入学后,我校将进行复查。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复查合格、注册成为学校正式学生后,必须参加运动队教学训练和竞赛活动。无故不参加训练和竞赛者,将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九、学校地址:广东省汕头市大学路243号 邮政编码:515063 学校网址:http://www.stu.edu.cn 招生信息网:http://zs.stu.edu.cn 联系单位:招生就业处、体育部 附件【1.汕头大学1.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体育专项测试报名表.docx】 附件【2.汕头大学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体育专项测试考生承诺书.docx】 附件【3.汕头大学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体育专项测试安全预案.docx】
[广西] 广西2023年单招志愿填报时间 2023年广西高职单招志愿填报时间
2023年广西单招志愿填报时间为5月5日10:00至8日10:00,考生最多可填报4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最多填报10个专业志愿并可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 一、志愿填报 所有考生均须填报志愿,没有填报志愿的考生视为放弃高职单招或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资格。 (一)填报时间。 5月5日10:00至8日10:00。 (二)批次设置。 高职单招设置1个招生批次,实行顺序志愿,考生最多可填报4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最多填报10个专业志愿并可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 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设置直升批、普通批2个招生批次。直升批实行单志愿,考生只能填报1个院校志愿和1个专业志愿;普通批实行顺序志愿,考生最多可填报4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最多填报10个专业志愿并可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 (三)填报方式。 参加高职单招的考生填报高职单招批的志愿。 参加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的考生填报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直升批、普通批的志愿,所有考生均可填报普通批的志愿;直升批仅限具有“2+3”“3+2”等直升学籍的考生填报,该类考生须按学籍注册的直升院校和专业填报,否则所填直升批志愿无效。 考生须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系统导航-志愿填报-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系统(高职单招/高职对口志愿填报)”填报志愿,首次登录时使用本人普通高考网上报名时设置的密码,登录成功后须立即修改密码。 二、录取工作安排 (一)录取时间。 5月10日至16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组织各院校依次进行高职单招批、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直升批和普通批投档录取。 (二)投档顺序。 录取投档时,高职单招批、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普通批将填报有院校志愿且有相应院校备案成绩的考生进行投档,由各院校根据本校招生简章公布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一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依次进行二、三、四志愿投档录取。录取过程中,各院校根据专业计划缺额情况和考生专业志愿,在确保公平公正的情况下,经自治区教育厅批准同意后可进行专业计划调整,以满足考生专业志愿。 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直升批将填报的院校志愿与直升院校相一致,且有该院校备案成绩的考生进行投档,由各院校按招生简章公布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三)录取结果查询。 5月17日10:00起,考生可凭本人普通高考网上报名时设置的密码在“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查询录取结果。 三、征集志愿 录取结束后,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根据各院校招生计划完成情况和生源情况,视情况组织征集志愿。 (一)征集志愿填报时间。 5月17日10:00至18日10:00。 (二)征集志愿招生计划。 各院校根据招生计划缺额情况和生源情况向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提出招生计划调整申请,经批准后在“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公布并进行高职单招批、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普通批征集志愿。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直升批不组织征集志愿。对不提出计划调整申请的院校,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将直接公布录取结束后录取系统中该校缺额计划进行征集志愿。 (三)征集志愿填报方式。 未被录取的考生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系统”填报征集志愿,每个考生最多可填报2所院校,每所院校最多填报10个专业志愿,并可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仍实行顺序志愿。 (四)征集志愿录取。 征集志愿投档录取于5月18日至19日进行,投档录取规则不变,录取结果查询方式不变。
[山东] 山东工业职业学院2023年单招招生简章
2023年山东工业职业学院单招共计招生1860人,其中单独招生计划960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900人。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报名时间为2023年2月6日-10日。 山东工业职业学院2023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为严格规范并全面完成本次招考任务,并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工业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条 山东工业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基础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山东工业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山东工业职业学院 学院代码:13318 第五条 学院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淄博高新区张北路69号) 邮编:256414 第六条 办学性质及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七条 学院办学层次:专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山东工业职业学院(以下简称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的政策和计划,讨论决定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招考录取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九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组织报考录取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学院选派政策水平高、工作认真负责、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组织、测试系列工作。凡有直系亲属当年报考者不得参加招生考核录取工作。 第十一条 加强招生考核人员的培训和政策宣传工作,实施“ 阳光工程 ”,具体考务工作将按照《山东工业职业学院2023年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实施意见》进行。 第十二条 学院纪检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533-8407067 第四章 招生计划、专业及报名考试要求 第十三条 2023年我院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计划为1860人,其中单独招生计划960人(含退役军人计划10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900人。单独招生、综合评价的各专业分类招生计划在我院官方网站公布。招生计划最终以省教育厅下达的为准。 第十四条 专业招生计划为指导性计划,录取时招生计划可在招生类别和专业间调剂使用。未完成的计划,将其转入统招计划。 第十五条 报名条件: 考生报考我院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须通过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 2023 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单独招生”)面向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开展,社会人员报考应取得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书或具有同等学力。 2023年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以下简称“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我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开展。 第十六条 报考要求 1.思想政治品德和体检要求,按照《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退役士兵报考单独招生,按照省教育厅相关要求进行。 2.各专业招收男女生的比例没有限制。学院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 3.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根据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选报专业,选报专业对应的专业类别应与本人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一致,不允许跨类别报考。 4.考生在报考学院单独招生时,只能选择一个考生类别报考。 5.考生最多可填报考3个专业志愿。 6.免试录取规定:符合山东省单独招生免试条件,已通过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的,均可向学院提出录取申请。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只能选报1所试点院校。 不明事宜可电话咨询:0533-8407001 第十七条 报名时间及方式: 1、考生报名及缴费时间:考生报名、准考证打印及考试安排见学院招生网站。 2、报名方式及要求: (1)网上报名:参加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于2023年2月6日-10日,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网址:http://wsbm.sdzk.cn/gzdz/)选报高校和专业。 考生可登录学院招生网站http://www.sdivc.edu.cn随时查询有关招生政策及注意事项,按要求缴纳报考费,交费起止时间会在学院网站公布,不接受现场报名。申请免试录取的考生也要进行网上报名。 报名时按要求准确输入个人报考信息,因考生操作失误造成报名不成功的,由考生本人负责。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只能选报1所院校。报名结束后不允许再更改院校志愿及报考专业,报考费概不退还。 为便于安排教学,退役军人报考单独招生仅限报考如下专业:机械制造及自动化、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方向)、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大数据与会计。 (2)网上公示:报名缴费结束后,对考生报考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在我院招生网站公示,审核通过后的考生方可参加我院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考试。 第五章 考试办法及录取规则 第十八条 命题、考试与评分 1.命题:按照《山东工业职业学院2023年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大纲》有关规定组织专家命制。 2.考试:采取现场考试或网上考试(测试)的方式。具体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确定,请考生于考前登录学院招生网站http://www.sdivc.edu.cn查询。 3.评分:依据《山东工业职业学院2023年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实施意见》中规定的办法和程序评定,学院纪检部门对考核、评分全过程实施监控监督,确保考核、评分工作的公平、公正。 第十九条 考试科目、考试时间 1单独招生:采取“文化素质考试+专业技能测试”的考试方式(退役士兵考生除外)。总分为430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30分,文化素质考试成绩200分(包含语文100分、数学100分),均以原始成绩计入总分。 (1)、文化素质考试。文化素质具体测试方式和时间见学院招生网站。 (2)专业技能测试。为进一步增强专业技能测试的权威性与科学性,专业技能测试工作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学院不再单独组织专业技能考试,考生参加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专业技能测试,测试成绩由招生院校认可,按考生实际得分计入总分。 春季高考技能测试时间及具体要求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另文下达。技能测试成绩由技能测试主考院校统一公布,并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将考生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提供给各单招高校。 (3)参加单独招生的退役士兵考生不参加文化素质考试与专业技能测试,由招生院校组织素质测试或面试,总分200分。素质测试或面试方式及时间见学院招生网站。 (4)考前准备:考生应选择独立安静房间独自参加网上测试。整个测试期间,房间必须保持安静明亮且不逆光,房间内不得有其他人,也不允许出现其他声音,不得接受他人或机构以任何方式助考。考生提前测试设备和网络,需保证设备使用正常,网络连接正常(农村和贫困地区等网络条件不足或不具备智能终端的考生可向招生高校提出申请,由高校协调生源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为考生免费提供考试条件保障)。用于网上测试设备:两部手机或者1台笔记本电脑和一部手机或者一台台式电脑和一部手机。 (5)模拟测试:我院会在考前2-3天进行模拟测试,该测试不计入成绩,主要让考生熟悉系统操作,发现、校正考试中的问题。 (6)考试系统具体使用方法请通过山东工业职业学院官网(http://www.sdivc.edu.cn)查看具体事项。 2、综合评价招生。采取“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现场测试或网上测试)”的方式进行。考生成绩由两部分组成:一是根据省教育厅提供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情况赋分,总分230分;二是职业适应性测试(现场测试或网上测试),总分200分,具体考试安排见学院招生网站。 第二十条 录取规则: 1、录取原则:根据国家教育部和山东省招生委员会的要求,实行由学校负责的体制,按照“志愿优先、遵循分数”的原则,按计划数1:1的比例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中文化素质测试与专业技能测试(或面试)只考一门的考生可以被录取,对同分考生录取以语文、数学成绩高者顺序优先录取,其次再按照专业技能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报考人数少的专业,从相近专业中在服从调剂的考生中做适当调整。 退役军人单独招生计划单列,单独排序录取。被录取的退役军人考生,必须参加全日制在校学习,考核合格方可毕业。 2、确定预录名单:录取组根据考生的录取成绩及考生身体状况提出预录名单,报学院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3、公示预录取名单。 4、预录取考生名单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并办理录取手续,公布正式录取名单,8月上旬发放录取通知书。(时间如有变动,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文件为准) 5、依据省教育厅文件规定,已被我院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春季、夏季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考生录取后,一律不再参加2023年春季、夏季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考生需按要求签订承诺书。 6、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一般不再调整专业。 7、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参加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项目不完整将影响考生后续录取信息报送并无法正常进行学籍注册。 第六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一条 学院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实行学分制收费。退费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学院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 第二十三条 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新生与参加春季、夏季高考录取的新生一起入学,秋季入学后,按照规定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入学资格复查。对复查中发现的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报上级主管部门,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二十四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山东工业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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