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考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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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单招专业有哪些
2023年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单招专业有护理、康复治疗技术、口腔医学技术、学前教育、艺术设计、雕刻艺术设计、舞蹈表演等,报名时间预计为2023年3月。
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单招专业一览:
护理、康复治疗技术、口腔医学技术、学前教育、艺术设计、雕刻艺术设计、舞蹈表演、音乐表演、民族表演艺术、旅游管理、现代家政与服务管理、计算机应用技术、大数据会计、机场运行服务管理、民航安全技术管理、飞机机载设备装配调试技术、无人机应用技术、应用化工技术、分析与检验技术、风力发电工程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电子技术
招生对象:
符合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报名条件的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含职业高中、中专、技工学校)应往届毕业生。
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3年3月(以内蒙古自治区招生考试公布为准)
(二)报名和志愿填报网址: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s://www.nm.zsks.cn)填报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J30)。
考试方式:
普通高中和中职毕业生,采取“文化素质+职业能力”考试方式。文化素质成绩为我院组织的文化考试成绩;职业能力成绩使用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
成绩评定及标准:考生总成绩=文化素质+职业能力,单科满分为150分,总分300分。
考试地点:
学院校本部、乌斯太校区、各盟市考点(根据考生报名情况确定,考生可就近选择考点)具体考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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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 2023年内蒙古民族幼儿师范专科学校单招考试内容
内蒙古民族幼儿师范专科学校2023年单招考试内容包括文化课测试和面试,文化课测试总分350分,面试总分150分,下面是具体考试要求。
(一)考试内容:笔试+面试
1.文化课测试(总分350分)
笔试总成绩:
文科、理科、音乐、美术、其他艺术类、幼师类、美工设计类:语文150分、数学80分、英语120分。
蒙授文科、蒙授理科、蒙授音乐、蒙授美术、蒙授其他艺术类:语文150分、数学80分、蒙语文120分
2.面试(150分)
学前教育、早期教育、特殊教育、婴幼儿托育与服务管理:
面试项目(满分150分)
专业理念(75分)
考核形式:单人面试(问答)
考核内容:职业潜质
考核要求:专业理念与师德相关问题问答及分析,思路清晰,语言表达流畅,逻辑性强。
专业技能(儿歌演唱、舞蹈技能二选一75分)
儿歌演唱技能(75分)
考核形式:单人面试
考核内容:儿歌演唱(可提前准备演唱歌曲)
考核要求:A演唱音高、节奏准确,吐字清晰
B正确处理歌曲的速度、力度、快慢
C能大胆表现儿歌内容
舞蹈技能(75分)
考核形式:单人面试
考核内容:儿童舞表演(可提前准备)
考核要求:A内容积极向上
B节奏准确,与音乐一致
C表演自然流畅、表现力好
美术教育、艺术教育、动漫设计、广告艺术设计:
考试内容(满分150分)(参加内蒙古美术统考过专科线的同学只需提供成绩,经审核确认,折合后加入到总成绩,不用参加面试。):
(1)问题陈述(50分)。
(2)素描 (50分)命题静物、八开纸、150分钟。
(3)速写 (50分)命题人物速写、八开纸、30分钟。
音乐教育,音乐表演:
考试内容(满分150分)(参加内蒙古音乐统考过专科线的同学,只需提供成绩,经审核确认,折合后加入到总成绩,不用参加面试。)
1.音乐教育、音乐表演:
(1)视唱(40分)
(2)听音练耳(40分)
(3)作品演奏(演唱)(70分):
器乐:自选一首乐曲(要求背谱,考试所需乐器除钢琴外一律自备)
声乐:自选一首歌曲(要求背唱)
舞蹈教育、舞蹈表演:
自我介绍:自我介绍内容包括考生编号(抽签号码)、年龄、学历(高中、中专)、是否系统学过舞蹈,叙述过程中不得透露姓名。
(1)基本功测试(40分)
(2)技术技巧展示(20分)
(3)即兴表演(20分)
(4)个人作品展示(3分钟)(60分)
(5)音乐综合能力测试(10分)
各类要求参照学校官网招生就业专栏对应视频范例。
(二)成绩评定
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三)考试地点时间
2023年3月在校本部线下考试。考试具体要求及注意事项请登录学校官网https://nmmzyz.org.cn/了解最新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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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 甘肃省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 考试(笔试)报名公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2〕95号)文件安排,现就我省2023年上半年NTCE笔试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
1.报名时间:1月13-16日17时
2.审核时间:1月13-17日17时
3.缴费时间:1月13-18日24时
4.准考证打印时间:2023年3月6-11日
(二)考试日期:2023年3月11日
具体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时间
类别
3月11日(星期六)
上 午
下 午
下 午
9:00-11:00
13:00-15:00
16:00-18:00
幼 儿 园
综合素质(幼儿园)
保教知识与能力
小 学
综合素质(小学)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中学)
教育知识与能力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中职文化课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课
二、报考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4.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
(二)学历要求: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或者其他具备办学资质院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教育类“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甘肃省具备中等学历层次教育类“学前教育”专业办学资质学校名单见附件1)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报考初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报考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四)其它否决条件:
1.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2.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3.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4.不符合报考条件投机报考的,后果自负(后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时,因投机报考所取得的考试成绩无效)。
(五)属地管理要求:申请人应在户籍关系或人事关系或学籍关系(在校生)所在地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根据《教育部关于取消一批证明事项的通知》(教政法函〔2019〕12号)文件精神,申请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时提交的工作单位或者人事关系证明,改为居住证。具体属地管理要求,按当地教育考试招生机构报名实施方案执行。
三、报名方式及流程
考试实行网上报名,考生通过NTCE网站http://ntce.neea.edu.cn进行报名。报名分为三个环节:①网上注册报名;②网上审核确认;③网上缴费确认。
(一)笔试报名简易流程:
考生从报名网站首页“网上报名(甘肃)”入口点击进入报名登录页面→注册(账号为本人身份证号)→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笔试报名→选择考区(市、州)→选择学段类别→选择科目→完成网上填报报名信息→等待网上审核→审核通过考生再次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在线支付考试费(完成笔试报名确认)→安全退出。
(二)报名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步,登录。登录NTCE网站 (http://ntce.neea.edu.cn)。
第二步,注册。(每次)笔试报名前,考生须(重新)注册(账号为本人身份证号)。注册时,要求考生填写姓名、选择证件类型、填写证件号码等信息。此次仍然在报名注册核验考生手机号要求,每个手机只能注册一次,且需要先接收短信验证。完成注册后,按照流程先签署《诚信考试承诺书》(电子版),承诺遵守考试纪律,违反考试纪律时,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接受考试机构的处理;再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电子照片。
☆照片要求:
1.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不允许带
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等);
2.照片格式及大小: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
3.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白色背景为佳,
黑白或彩色均可;
4.建议使用Microsoft Office Picture Manager,图画, Photoshop, ACDsee等工具,将照片进行剪裁压缩;
5.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及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考生上传非证件照,将不能通过审核。
第三步,填报。考生应按户籍关系或学籍关系(在校生)或居住证所在地选择考区,根据本人所学专业选择报考学段类别和科目。网上审核确认前,考生可修改网上已填报信息。
第四步,审核。考生等待市级教育考试机构在48小时之内网上审核通过。如未通过审核且原因不明,可电话咨询所选考区市级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联系电话见附表2)。
第五步,缴费。网上审核通过后,网上缴费确认截至日期前,考生可再次登录NTCE网上报名系统,查看审核结果并按照系统提示进行在线支付考试费。缴费后考生可在网上报名系统中查询报名是否成功。未经审核或审核不通过的考生,不能网上支付考试费。逾期未在网上缴纳考试费的考生,报名系统将视其为放弃报考,并自动注销该生当次报考信息。
四、收费标准
NTCE笔试考试费收费标准为65元/科次(依据《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甘发改收费〔2017〕840号))。
五、笔试报考学段及科目
目前,NTCE开考5个学段,即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和中职(包括文化课、专业课、实习指导课3类)。各学段设置科目见附件2:
六、查询成绩
4月14日开始,考生可登录NTCE网站(http://ntce.neea.edu.cn)查询笔试考试成绩。如对本人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所属考区市(州)教育考试招生机构提出复核申请。
NTCE笔试单科合格成绩两年内有效。有效期内,相应类别NTCE笔试要求的单科成绩全部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
七、合格证明
笔试和面试均合格者,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通过NTCE网站颁发电子版《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自行下载)。该合格证明是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必要条件,有效期为三年。
八、违规处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违反考试纪律作弊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请考生规范参加考试。
九、疫情防控
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考生关注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甘肃省教育考试院”、报考考区所在地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及时了解相关政策信息。
十、其他事项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精神,符合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可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也可自愿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十一、重要提示
(一)此次仍然报名注册核验考生手机号要求。每个手机号只能注册一次,需要先接收短信验证。
(二)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报考小学、初级中学、普通高级中学、中职文化课类别音、体、美专业的考生,笔试科目一和科目二的代码为201A、202A、301A、302A,考试内容暂与原科目相同。上述考生在笔试报名时应选报科目代码含“A”的科目。取得201A、202A科目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小学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取得301A、302A科目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考生获得201、202、301、302科目合格成绩,可相应替代201A、202A、301A、302A科目合格成绩;考生获得201A、202A、301A、302A科目合格成绩不可替代201、202、301、302科目合格成绩。
(三) NTCE不指定教材,有关《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可通过报名网站(http://ntce.neea.edu.cn)免费下载。
(四)考生必须亲自通过NTCE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等待教育考试招生机构网上审核确认。考生应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真实性负责,报考信息一经审核确认,不许更改。禁止委托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代替考生报名,如有违反而造成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甘肃考区NTCE笔试报名网上审核确认只核验并确认考生报考信息的规范性,考生应如实填写个人情况并选择报考适当类别。不符合报名条件而通过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报考NTCE笔试者,后果自负(在面试报名现场审查中将被取消面试资格或后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时考试成绩无效)。
(六)所有考生笔试报名前需要重新进行注册、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个人照片,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已获得的成绩。注册上传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和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上传照片时遵守规范、慎重选用。
(七)如考生忘记网报登录密码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提示操作,报名系统将把新的密码通过短信发送到考生报名时所填手机号码下。如遇疫情防控等紧急情况,报考考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也将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通知提示考生,因此,考生在参加NTCE考试期间,应保持手机号码联络畅通,切勿更换手机号码。
(八)有关NTCE的其他通知信息,考生可随时关注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ganseea.cn)以及所报考区官方网站或官方微信公众平台获取最新通知(甘肃省各市(州)教育考试招生机构信息发布平台及联系电话见附件3)。
附件1甘肃省具备中等学历层次教育类学前教育专业办学资质学校名单.xls
附件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docx
附件3甘肃省各市(州)信息发布平台及联系电话.docx
甘肃省教育考试院
2022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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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 内蒙古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单招专业2023
2023年内蒙古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单招专业有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早期教育等,考试时间为2023年3月,来看看具体招生介绍。
内蒙古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单独招生计划表:
专业名称
考试科类
专业代码
学制
学费
学前教育
蒙授文科
X3
三年
5000
蒙授理科
X4
三年
5000
学前教育
文科
X9
三年
5000
理科
XA
三年
5000
幼师类
XB
三年
5000
特殊教育
文科
T1
三年
5000
理科
T2
三年
5000
幼师类
T3
三年
5000
早期教育
文科
Z1
三年
5000
理科
Z2
三年
5000
幼师类
Z3
三年
5000
美术教育
美术
M2
三年
6500
蒙授美术
M1
三年
6500
幼师类
M4
三年
6500
美工设计类
M3
三年
6500
动漫设计
美术
D2
三年
6500
蒙授美术
D1
三年
6500
美工设计类
D3
三年
6500
幼师类
D4
三年
6500
艺术教育
美术
Y2
三年
6500
蒙授美术
Y1
三年
6500
美工设计类
Y3
三年
6500
幼师类
Y4
三年
6500
音乐教育
音乐
J2
三年
6500
蒙授音乐
J1
三年
6500
幼师类
J3
三年
6500
音乐表演
音乐
B2
三年
6500
蒙授音乐
B1
三年
6500
幼师类
B3
三年
6500
舞蹈教育
其他艺术
W8
三年
6500
其他艺术(蒙)
W7
三年
6500
幼师类
W9
三年
6500
舞蹈表演
其他艺术
W2
三年
6500
其他艺术(蒙)
W1
三年
6500
幼师类
W3
三年
6500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文科
Y1
三年
5000
理科
Y2
三年
5000
幼师类
Y3
三年
5000
广告艺术设计
美术
S9
三年
6500
蒙授美术
SA
三年
6500
美工设计类
S7
三年
6500
幼师类
S8
三年
6500
具体招生专业及名额以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公示为准
招生对象:
(一)具有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高考报名资格且已经完成正式报名的考生。
(二)技能人才免试条件,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中:
1.获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
2.获自治区教育厅主办或联办的全区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及以上奖项;
3.属于以上免试范围的考生须携带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在考试前提交到我校进行审核,经学校单独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可免试入学。
网上填报志愿:
(一)填报志愿时间和方式
参加我校单独招生考试的考生,须按要求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s://www.nm.zsks.cn/)完成网上填报志愿。在考前登录学校官网(https://nmmzyz.org.cn/)打印准考证。考试时间为2023年3月(具体时间以官网公示为准)。
(二)注意事项
考生在网上填报志愿时,要按照填报要求由考生本人认真填写,考生只可填报1所院校志愿和3个专业志愿,同时要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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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赤峰应用技术职业学院2023单招专业
2023年赤峰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单招专业有畜牧兽医、现代农业技术、园艺技术、园林技术、水利工程、村镇建设与管理等,招生对象为内蒙古自治区2023年高考报名资格且已经完成高考报名的考生。
赤峰应用技术职业学院2023年单招招生专业:
畜牧兽医、现代农业技术、园艺技术、园林技术、水利工程、村镇建设与管理、无人机应用技术、大数据与会计、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订单班)、电子商务、现代物业管理(高管订单班)、广告艺术设计、音乐表演、体育艺术表演(武术方向)、人物形象设计、民族表演艺术、护理、医疗器械维护与管理、计算机应用技术、数字媒体技术、动漫制作技术、信息安全技术
国际代码:14699
学院代码:N88(供区内考生报志愿使用)
报名条件:
具有内蒙古自治区2023年高考报名资格且已经完成高考报名的考生。
报考方式和时间:
考生请关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上的通知,并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s://www.nm.zsks.cn)进行报考,未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填报则报考无效。考生应认真阅读有关单独考试招生规定和方案,按照规定和要求填报志愿,院校代码:N88。
特殊专业要求:
1.报考体育艺术表演(武术方向)专业的考生应符合下列要求:具备基本的武术基础;五官端正,身材匀称,无明显疤痕、无纹身,气质形象好;无遗传病史。
2.报考音乐表演、民族表演艺术专业的考生面试内容:A考生自选2首曲目(每首曲目需要给监考老师准备谱子和歌词,微信发给监考教师),面试时由老师抽取一首,进行演唱。B舞蹈考试内容:竖叉,横叉,搬前旁后腿,两分钟以内舞蹈剧目(自备音乐)。
3.报考体育艺术表演(武术方向)、音乐表演和民族表演艺术专业的考生在填报志愿前须参加学院组织的面试,面试合格后方可填报志愿。面试时间:考生填报志愿前,具体时间会在学院微信公众号和官网上公布。面试方式:网上视频方式面试。面试联系人:赵老师:18648321919
姜老师:18504761129。
4.报考护理专业的考生不能有身体残疾、色盲、色弱、眼球纤颤等不符合从业要求的疾病。
通过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新生,与参加统一高考录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23年全国统一高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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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23单招专业及人数计划
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23单招专业有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机械制造及自动化、高速铁路客运服务等,预计单招人数为2998人。
2023年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计划表:
专业名称
总计
普通文科
普通理科
对口
计划
计划
科类
计划
机电一体化技术
260
50
50
机电类/计算机类
140/20
电气自动化技术
130
30
30
机电类
70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30
10
10
机电类
10
数控技术
30
9
9
机电类
12
空中乘务(民航服务与安检)
32
6
6
旅游类
20
旅游管理
24
5
5
旅游类
14
高速铁路客运服务
110
30
15
旅游类
65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32
5
5
旅游类/烹饪类
11/11
计算机应用技术(软件工程师)
100
10
20
计算机类
70
计算机网络技术(网络工程师)
53
8
10
机电类/计算机类
5/30
云计算技术应用
24
5
5
计算机类
14
物联网应用技术
24
5
5
机电类/计算机类
4/10
畜牧兽医
150
30
20
牧医类
100
畜牧兽医(宠物医疗与美容)
64
17
17
牧医类
30
食品智能加工技术(乳品工艺)
64
10
10
牧医类/计算机类/农学类
25/5/14
设施农业与装备
24
5
5
农学类
14
农产品加工与质量检测
24
5
5
农学类
14
大数据与会计
80
15
15
计算机类/财会类
10/40
现代物流管理
32
6
6
计算机类/财会类
10/10
电子商务
32
8
8
计算机类
16
金融服务与管理
48
10
10
财会类
28
风力发电工程技术
64
20
15
机电类/计算机类
14/15
发电厂及电力系统
32
10
10
机电类
12
光伏工程技术
64
10
14
机电类/计算机类
20/20
新能源装备技术
64
20
15
机电类/计算机类
14/15
光伏材料制备技术
30
10
10
机电类
10
新能源汽车技术
80
15
15
汽驾类
50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50
10
10
汽驾类
30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24
7
7
汽驾类
10
学前教育
370
30
20
幼师类
320
早期教育
100
5
5
幼师类
90
广告艺术设计
32
5
5
计算机类/美工类
11/11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36
5
5
计算机类/美工类
16/10
建筑室内设计
72
10
10
计算机类/美工类/建筑类
12/10/30
护理
260
30
30
医学类
200
药品生产技术
32
5
5
医学类
22
药品生产技术(药品生产与营销)
32
5
5
医学类
22
食品智能加工技术
64
5
5
烹饪类/计算机类/化工类
30/14/10
食品生物技术
32
5
5
医学类
22
食品检验检测技术
32
5
5
医学类/化工类
16/6
环境工程技术
32
5
5
计算机类/牧医类/化工类
10/6/6
煤化工技术
32
5
5
机电类/牧医类/化工类
6/6/10
应用化工技术
65
12
12
机电类/牧医类/化工类
15/16/10
分析检验技术
32
5
5
机电类/牧医类/化工类
5/11/6
总计
2998
518
489
1991
报名条件:
具有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高考报名资格且已经完成正式报名的考生。
报名方式:
首次填报志愿时间以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s://www.nm.zsks.cn)为准,选择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填报专业。
时间安排:
温馨提示:报名时间以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为准;届时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进行报名;考试时间以包轻院招生就业处微信公众号(bqyzsjyc)和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www.btqy.com.cn)通知为准。
资助政策:
1.乌兰夫奖学金每人每年10000元,
2.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
3.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
4.国家助学金每人每年2800元—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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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 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1月份外语科目考试及2023年1月上海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即将举行
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和1月份外语科目考试(以下简称“春考和外语一考”)将于1月6日至8日举行。同时,1月6日至7日也将举行2023年1月上海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以下简称“合格考”)。有关考试具体时间、科目安排如下:(一)春考日 期上 午下 午1月6日(星期五)9:00—11:30语 文1:30—3:30数学1月7日(星期六)9:00—11:00外语笔试(含听力)1月8日(星期日)8:00—11:40外语听说测试1:00—5:30外语听说测试(二)合格考日 期上 午下 午1月6日(星期五)9:00—10:30语 文1:30—3:00数学1月7日(星期六)9:00—10:30外语笔试1:00起开考外语听说测试 为确保考生能够顺利参加考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注意以下事项:一、考前1.全体考生在1月3日上午9:00-12:00完成一次个人健康监测。考生可在以下方式中二选一:(1)凭短信通知到就近高中学校参加核酸检测(核酸检测点见附件);(2)自测抗原,并在1月3日中午12:00前通过“疫测达”小程序“抗原自测”模块上传。2.参加2023年春考和外语一考的考生须在2023年1月5日(周四)上午11:00起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edu.cn),点击页面下方的“考试报名”栏目进入,下载并打印本人准考证。参加上海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考生的准考证由学校统一下发。二、考试3.考试当日,请考生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身份核验和体温检测。在身份核验环节,考生须出示填写完整的相关考试安全承诺书(可点击阅读原文链接下载)、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证件不齐备者不得进入考场,考试安全承诺书须在首场考试进入考场时交予监考员。4. 考试当日,建议所有考生往返途中佩戴N95或KN95口罩,考试期间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坚持做好个人防护。5.考试当日,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出现干咳、发热、气促、流涕、腹泻等异常状况,须听从考点安排,按要求在相应考场进行考试。三、考后6.考试结束后,考生应听从考点安排分批、错峰离场。家长如有接送考生的,应服从公安和考点工作人员管理,避免在考点门口聚集。四、其他7.请考生做好个人防护,考试前和考试期间避免参与聚集性活动,非必要尽量不外出,并在各种场所要确保一定的社交安全距离。考试期间,请家长保持手机联络畅通。8.其他未尽事宜,参照该项考试考前提示和上海市最新防疫要求执行。请考生密切关注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官网“上海招考热线”和就读学校、区招考机构发布的相关信息。 附件:1.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和1月份外语科目考试考生考试安全承诺书2.2023年1月上海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考生考试安全承诺书3.2023年春考(外语一考)、合格考核酸检测点信息(1月3日上午考生和考务人员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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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包头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单招专业
包头职业技术学院单招专业2023年有工业产品质量检测技术、机械制造及自动化、无人机应用技术、光伏材料制备技术等,报名时间预计在2023年2月底3月初。
包头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单招专业目录:
工业产品质量检测技术、机械制造及自动化、无人机应用技术、光伏材料制备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新能源装备技术、光伏工程技术、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智能网联汽车技术、广告艺术设计、建筑室内设计、工业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智能焊接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口腔医学技术(口腔CAD/CAM修复)、会计信息管理、跨境电子商务、大数据与会计、金融服务与管理、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旅游管理、大数据与审计、大数据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信息安全技术应用、计算机应用技术、数控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智能制造装备技术、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早期教育、护理、体育运营与管理
报名条件:
具有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高考报名资格且已经完成正式报名的考生。
报名方式:
考生需要登录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s://www.nm.zsks.cn)填报包头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志愿。
报名时间:
待定,预计2023年2月底3月初,具体参见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s://www.nm.zsks.cn)发布的通知。
考试安排:
考试时间:预计2023年3月中旬,具体参见包头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btvtc.university-hr.com/
)和包头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微信公众号发布的通知。
考试内容:
考试包括机试、面试两部分,两项内容考生均须参加。
(1)机试(满分100):考生在计算机上答题,考试内容为考生高中或中职阶段所学知识,考察考生文化基础知识、专业基础知识、综合文化素养。机试试题按照考生报考科类,分为文科、理科、机电类、汽驾类、财会类、计算机类、旅游类、幼师类、医学类、美工设计类、建筑类十一类考题,机试时从对应科类试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题型为选择题和判断题,共50道题,满分100分,答题时间60分钟。
(2)面试(满分100):考察考生的举止仪表、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心理素质、职业能力素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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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 河南师范大学2023年运动训练招生简章
河南师范大学2023年运动训练招生总计划拟招100人(含保送录取运动员),注册时间为2023年2月1日至2023年3月10日。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3月10日。
河南师范大学2023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体科字〔2022〕224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现面向全国招收品学兼优、专项优秀的运动员进入我校运动训练专业学习。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简章。
一、学校概况
河南师范大学位于豫北名城新乡市,北依巍巍太行,南濒滔滔黄河,坐落在广袤的牧野大地、美丽的卫水之滨。学校是国家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支持高校、国家“111计划”实施高校、河南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高校、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和河南省特色骨干大学,三度蝉联全国文明单位,入选全国文明校园。
河南师范大学体育学院现设有体育教育、运动训练、运动人体科学、舞蹈编导(国际标准舞)四个本科专业,其中体育教育为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运动训练、运动人体科学均为河南省一流本科专业。2022年起,运动训练专业和运动人体科学专业均调整为师范类。学院拥有体育学一级硕士学位授权点和体育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河南省重点学科(体育学)、国家精品课程(排球)、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排球)、教育部首批全国急救教育试点学校、河南省运动人体科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河南省民族传统体育项目示范基地、河南省武术数字化博物馆、中原体育文化传承与发展研究中心。学院现有教职工119人,其中教授11人,副教授46人,其中博士后和博士32人。现有本科生、研究生近2000人。拥有高规格的综合体育馆、球类馆、游泳馆、田径场、网球场、排球场等教学训练场馆设施,以及藏书丰富的图书资料室和设备齐全的运动人体科学实验室等教学科研设施。在大学生创新性试验计划及挑战杯等科技创新活动中,多次获国家级及省级项目资助和奖励。毕业生考研率达30%以上,就业率达90%以上,社会评价好。在全国、河南省各级别的体育竞赛中取得了优异的成绩。
二、基本信息
学校名称:河南师范大学
学校代码:10476
学校地址:河南省新乡市建设路东段46号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学习形式:学生入校后采用全日制学习形式,教学时数按国家和学校培养方案中规定的要求执行。
收费标准:1.我校运动训练专业学费8000元/生·年。2.住宿费收费标准:河南师范大学东、西校区普通宿舍:400元/生·年;学生公寓四人间:900元/生·年;学生公寓六人间800元/生·年;改造学生公寓八人间:550元/生·年或600元/生·年。
奖助学金政策:学校构建了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单项奖励、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绿色通道、越冬实物补助、临时困难补助、参军入伍学费补偿代偿、“中国体育彩票?新长城助学基金”、“应善良助学金”等共计20个项目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形成了国家资助、学校奖助、社会捐助和学生自助相结合的资助局面,实现了“应助尽助,应贷尽贷”;实现了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覆盖;实现了“三不愁”;保证了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证书颁发:普通本科生毕业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为河南师范大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三、招生项目和招生计划
1.招生项目:
(1)足球(十一人制);(2)排球;(3)沙滩排球(二人制);(4)篮球;(5)跆拳道;(6)空手道;(7)田径;(8)网球;(9)乒乓球。
2.招生计划:
运动训练专业(师范类)总计划拟招100人(含保送录取运动员),正式计划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计划数为准。
项目名称
小项名称
性别
招生计划数
等级要求
足球
(十一人制)
非守门员
男
0-10人
一级及以上
女
0-10人
守门员
男
0-1人
女
0-1人
排球
非自由人
男
0-6人
女
0-6人
篮球
五人制篮球
三人制篮球
男
0-7人
女
0-5人
沙滩排球
(二人制)
沙滩排球
男
0-2人
二级及以上
女
0-2人
跆拳道
跆拳道
不限
0-10人
空手道
组手、型
不限
0-8人
田径(田赛)
铅球、标枪、跳高、跳远
不限
0-8人
田径(径赛)
1500米、3000米、5000米
不限
0-8人
网球
网球
不限
0-8人
乒乓球
乒乓球
不限
0-8人
3.招生区域:面向全国招生,不列分省计划。
四、注册报名
1.报名条件
报考运动训练专业的考生应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2023年高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考)报名条件,且已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高考报名(具体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执行)。
(2)具备运动训练专业指定项目运动技术等级(要求见招生计划),考生运动技术等级以“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系统”公示的数据信息为准。考生如具备所报考项目的多个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报名时需填报所有符合报名要求的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等级证书审批日期为:201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10日。
(3)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2.注册报名时间
(1)注册时间:2023年2月1日12:00至2023年3月10日12:00
(2)报名时间:2023年3月1日12:00至2023年3月10日12:00
3.注册报名方法
(1)报名网址: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https://www.ydyeducation.com/)或“体教联盟APP”中
“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系统”(以下简称“体育单招系统”)进行注册并报名,考生本人的运动员技术等级项目应与报考的招生项目一致,考生如具备所报考项目的多个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报名时需填报所有符合报名要求的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并以上述系统公示的数据信息为准。
(2)考生注册过程中,如发现本人运动员技术等级信息有误,应及时联系等级证书授予单位进行信息更正,确保在注册报名截至日期前完成报名。
(3)已完成注册的考生规定时间内应通过
“体育单招系统”签订《反兴奋剂承诺书》、填报志愿并缴纳考试费。考生完成缴费视为报名成功,完成缴费后,考生不得再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
(4)考生依据国家体育总局公布的专业考试时间,合理选择不超过2所招生院校进行报名,并确定好志愿顺序。
(5)一志愿报考我校,因特殊原因未能通过“体育单招系统”正常线上报名的考生,需填写线下报名申请表,并在2023年3月10日12:00前将线下报名申请表提交至我校招生就业处,逾期不予受理。
五、体育专项考试
1.考试时间、地点:体育专项考试时间为2023年3月20日至5月10日,具体时间、地点请关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及“体教联盟APP”。
2.体育专项考试分项目采用全国统考和分区统考的模式进行,由国家体育总局委托有关院校负责组织实施,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2023版)。
3.考生依据报名项目进行体育专项考试,运动训练专业所列项目之间不得跨项考试。
4.体育专项考试将进行兴奋剂检查,兴奋剂违规的考生,视为考试作弊,将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并通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5.考生可于5月14日12:00后在“体育招生系统”查询体育专项成绩,对成绩有疑议的考生可于5月14日12:00至5月15日12:00在“体育招生系统”中提交复核申请。成绩复核只对成绩是否存在加分错误、登记错误等情况进行复核,不对考生考试情况重新评价打分。
六、文化考试
1.考试时间
时间
上 午
下 午
9:00--10:30
14:00--15:30
4月15日
语文
数学
4月16日
政治
英语
注:考试时间安排以文化考试准考证显示信息为准
2.考生于2023年4月8日12:00后登录“体育招生系统”打印文化考试准考证。
3.考生依据准考证上的考点信息于4月15、16日参加文化考试。
4.考生可于5月14日12:00后在“体育招生系统”查询文化考试成绩,对成绩有疑议的考生可于5月14日12:00至5月15日12:00通过“体育单招系统”提交复核申请。成绩复核只对成绩是否存在加分错误、登记错误等情况进行复核,不重新评阅答卷。
七、录取规则
1.按照《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体科字[2022]224号)的有关规定,我校将根据招生计划及生源情况自行划定文化成绩和体育专项成绩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2.在文化课和体育专项成绩均达到我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合格生源中,依据考生填报的志愿梯次顺序(优先录取一志愿考生,若一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再录取二志愿考生),按照文体综合成绩分项目按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综合分数相同时,按照体育专项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田径项目按田赛和径赛分类录取,足球项目按非守门员与守门员分类录取。
3.文体综合成绩计算办法:依据考生文化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专项成绩3:7的比例进行综合评价[综合分=(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
4.对持有一级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持有运动健将技术等级证书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
5.考生若已报名运动训练专业志愿并被录取,不得放弃录取资格,同时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
八、保送录取
申请保送录取到我校运动训练专业学习的运动员,请根据《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校保送录取运动员有关事宜的通知》(体科字﹝2022﹞216号)文件精神,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APP”中的“运动员保送系统”办理相关事宜,并参加学校组织的综合考核。
九、其他
1.我校将根据国家有关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复查中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存在舞弊行为者,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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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电力大学2023年高水平招生计划和简章
华北电力大学2023年高水平招生计划不超过上一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招生项目有田径、男子篮球、女子篮球。报名时间为2023年2月10日—2023年2月20日。
华北电力大学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为做好华北电力大学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提高学校体育竞技水平,为国家培养和输送高水平运动人才,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2〕8号)及《教育部
国家体育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高水平运动队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21﹞2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高水平运动队项目建设需要,特制定本简章。
一、领导机构
华北电力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为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学校成立由学生处、体育教学部等部门组成的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组,负责具体工作。
二、招生项目及计划
(一)招生项目
北京校部:田径、男子篮球(限一级运动员报考)
保定校区:田径、女子篮球
(二)招生计划
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不超过我校上一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
校区
项目
测试方式
招生计划
备注
北京校部
田径
全国统考
0-25
中长跑:0-10人;短跨:0-10人;
投掷:0-5人;跳跃0-3人
男子篮球
高校校考
0-5
1号位0-2人;2号位0-2人;3号位0-2人;4号位0-2人;5号位0-2人
保定校区
田径
全国统考
0-27
中长跑:0-7人;短跨:0-7人;
跳跃:0-6人;投掷0-6人;全能0-1人
女子篮球
高校校考
0-5
1号位0-2人;2号位0-2人;3号位0-2人;4号位0-2人;5号位0-2人
三、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应为符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2023年招生工作规定报考条件,思想政治品德优秀,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具有一定运动水平且符合以下项目及条件的高中或同等学力毕业生。
1、田径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2、篮球
男子篮球(在北京校部招生)
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比赛中获得前八名或在省级比赛中获得前三名的主力队员。
女子篮球(在保定校区招生)
①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
②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注:上述近三年比赛成绩有效时间均为2020年2月—2023年2月,且应为高中阶段。
(二)认可的比赛范围
1、田径:教育部、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主办的比赛。
2、篮球:全国U17篮球比赛;全国U19篮球比赛;全国篮校杯篮球比赛;全国体育传统学校联赛(高中组);中国篮球协会和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共同主办的全国高中联赛;全国学生运动会;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主办的综合性运动会、锦标赛;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与教育行政部门共同主办的高中联赛。篮球项目仅指5人制篮球项目。
(三)考生所持本人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中的运动项目应与报考的运动项目一致(原则上运动小项也应对应一致,田径项目应严格对应,篮球项目仅指5人制篮球项目)。
(四)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招生学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五)我校原则上不招收以下情形的运动员:
1、曾经是或目前仍是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运动队正式在编运动员;
2、在篮球运动管理中心或中国篮球协会注册,以及曾参加全国青年联赛、俱乐部青年联赛、WCBA联赛、NBL联赛、CBA联赛的运动员;
3、参加过由国家体育总局或田径运动管理中心(协会)所主办的下列项目全国性比赛(全国少年、青年比赛除外):全国田径锦标赛(包括室内赛、越野赛和竞走赛)、全国田径分站赛、冠军赛、大奖赛、总决赛等比赛的运动员(学籍是普通中学在校学生,在参加所列限制赛事前,已在教育部学生体育协会联合秘书处以中学生身份注册者除外)。
四、报名办法
(一)网上报名
报考我校(北京校部或保定校区)的考生可于2023年2月10日—2023年2月20日登录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gspyddbm/)进入高水平运动队报名系统,按照报名系统的要求及提示完成报名。
考生可根据各专业(类)所属科类及综合改革省份的选考科目要求,结合自身专业兴趣选择报考相应专业(类),原则上我校上一年度在考生生源地普通批次有招生计划的专业(类)均可报考。考生填写报名信息前请先查阅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使用说明
(http://gaokao.chsi.com.cn/gkxx/kp/201502/20150212/1429896716.html)。
田径项目实行全国统考。田径考生须同时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国家体育总局指定的统考报名方式报名(详细报名信息见“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APP”),并参加全国统考。
(二)材料邮寄
考生须将以下材料整理好之后通过中国邮政EMS“特快专递”按报考地点分别寄至我校北京或保定招生办公室,并在备注栏注明“高水平运动队报名材料”字样。
1、在报名系统打印完整的《申请表》。由考生所在中学负责人审核所填内容属实后,本人签名、中学签字确认并加盖中学公章后上传至报名系统;
注意:申请表上本人照片为报名系统直接打印,不得用其他照片粘贴覆盖;报名系统上传及邮寄纸质申请表须为原件,申请表版本号必须与报名系统一致,并在每一页的页尾签字盖章。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本人运动员等级证书复印件;
4、近三年(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的)参赛秩序册(首页、目录、本人页)、参赛成绩册(首页、目录、本人页)、比赛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北京校部材料寄送截止时间:2023年2月20日(以寄出地邮戳为准)
保定校区材料寄送截止时间:2023年2月20日(以寄出地邮戳为准)
提示:未按要求完成网上报名、上传或邮寄材料不符合要求者,视为无效。由此导致不能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责任自负。
(三)联系方式
华北电力大学北京校部
通讯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北农路2号华北电力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2206
招生网址:http://goto.ncep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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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 广西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通知安排,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以下简称笔试)于1月13日至16日报名,3月11日考试。为做好我区笔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请考生认真阅读知晓后再报考。公告有关内容以问题解答形式录入“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https://jz.gxeea.cn:8083,下同),考生在报名过程如有疑问可登录平台检索关键词查询了解。一、报考条件考生须同时符合基本条件和学历条件方可报名参加笔试。(一)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满足下列要求之一:(1)具有广西壮族自治区户籍。(2)持有有效期内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3)在广西区内普通高等学校就读的全日制在校生。(4)持有广西壮族自治区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3.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被撤销教师资格未满5年、被给予不得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处理且期限未满的,均不得报名参加考试。4.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二)学历条件。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当具备大专毕业及其以上学历。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应当具备全日制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当具备大专毕业及其以上学历。3.报考初级中学以及初级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考试,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4.报考高级中学以及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考试,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报考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学生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5.未具备上述学历条件的报考。(1)在我区普通高等学校就读的全日制在校生须为三年级及以上本科学生、大专(含五年一贯制、“3+2”、三年制)毕业班学生、专升本本科阶段学生,可按就读的学历层次报考相应类别的教师资格考试。除此以外的其他年级学生不得报考。(2)只具备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学前教育专业及其他专业毕业证书的人员,只能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不得报考其他类别的教师资格考试。(3)其他非普通高等学校在读人员,如成人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开放大学、网络教育、境外教育等,尚未取得毕业证书者不得报考。二、时间安排(一)报名时间:1月13日8:00至16日12:00。(二)审核时间:1月13日8:00至17日17:00(审核未通过的考生重新提交报名信息和审核截止时间:1月17日17:00)。(三)交费时间:1月13日8:00至18日24:00。(四)《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3月6日至11日。(五)报名信息更正申请截止时间:3月7日17:00。(六)考试时间:3月11日。(七)成绩公布时间:4月14日起。三、报名须知(一)注册。所有考生笔试报名时须先注册。考生通过电脑浏览器输入网址http://ntce.neea.edu.cn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报名系统→广西”(以下简称报名系统),输入本人手机号码,获取短信验证码进行注册。每个手机号码只能注册1次,如考生手机没有收到短信验证码,可以通过报名网页上的客服电话寻求帮助。考生在报名系统填写的手机号码和电子邮箱,用途为找回密码和接收重要信息等,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慎重更换。(二)报名。考生须在1月13日至16日登录报名系统,正确选择考区(百色平果考区仅接受幼儿园、小学类别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报考类别、考试科目进行报名。考生应对本人报名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如让他人、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等单位代为报名,或填报信息有误、不符合报考条件,造成不能认定教师资格等后果的,责任由考生承担,交纳的报考费不予退还。(三)报名信息审核。报名信息的审核结果不进行短信或电话告知,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须自行关注报名系统的审核状态。审核通过即可交费,审核未通过的考生须在审核截止时间前按要求填写正确的信息,并重新选择考区、报考类别、考试科目,再次成功提交报名信息,恢复“待审核”状态。未按时间要求提交正确报名信息和缴费的将视为放弃报名,不安排补报名。(四)问题解答。报名过程有关事项说明和常见问题解答请考生详细阅读附件1;如需咨询请联系所报考区的各笔试单位,具体联系方式见附件2。四、考试事项 (一)打印《准考证》。报名系统于3月6日至11日开放《准考证》下载打印。请考生尽早打印《准考证》,认真检查《准考证》个人信息,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的重要凭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准考证》姓名与身份证姓名不一致会导致考生不能参加考试,无法进行教师资格认定。考生如有更改姓名、姓名输入错误(如:悦--悅,黄--黃,姬--姫,采--釆,畲--畬)或必须更换照片的情况,均须在报名信息更正申请截止时间(3月7日17:00)前向本人参加笔试的考点所属主管单位提出更正申请,逾期不再受理。除姓名、照片两项信息外,其他信息不需更正。(二)考试要求。考生要提前了解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和本人所在考区发布的应试政策和要求,认真阅读和知悉考场规则(附件3)、《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参加考试时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监考员管理,进入考场时接受身份验证和随身物品检查。考生参加考试的有效身份证件为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报名时使用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过期证件以及其他形式的证件和身份证明都不能作为参加考试的有效证件。考生考前应注意检查有效身份证件,如不在有效期内或遗失的应及时补办。(三)考试时间。 时间科目 类别3月11日(星期六)上午下午下午9:00-11:0013:00-15:0016:00-18:00幼儿园综合素质(幼儿园)101保教知识与能力102小学综合素质(小学)201和201A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02和202A初级中学综合素质(中学)301和301A教育知识与能力302和302A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303—317高级中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403-415、418中职文化课中职专业课中职实习指导(四)违规处理。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认定和处理。如考试违规行为被认定为作弊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等一并进行处理。情节严重者,如在考试过程中有组织作弊、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五、成绩查询和复核4月14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笔试成绩有异议,可自成绩公布之日起10日内,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自行申请成绩复核,逾期将不再受理。自治区招生考试院负责汇总考生信息上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负责成绩复核,只复核考生的分数是否存在统计错误,不提供评分细则,不提供查卷和重评。六、笔试成绩姓名变更考生如在取得笔试成绩合格后进行了更名,须提交材料申请变更笔试成绩姓名。如有更名的考生,请将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本人页、申请书(写明申请更正事项、联系方式及手写签名)等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jszg@gxeea.cn,由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审核后统一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办理。考生须于每次面试报名前报送更正申请材料,否则可能因来不及办理造成无法报名当次面试。因个人填报错误等其他原因(无法提供户口本或公安部门出具的其他更名证明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更正。七、其他事项(一)有关此次考试的信息会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s://www.gxeea.cn/,下同)、“柳园清风”微信公众号、“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上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其他未尽事宜,可联系各笔试单位咨询。(二)考生如需了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等信息,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查阅广西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关通知,或咨询当地教育行政机构。 附件:1.报名事项说明和常见问题解答2.各考区笔试单位联系方式3.考场规则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2022年12月30日 附件1报名事项说明和常见问题解答 一、报名事项说明(一)报名流程。 (二)浏览器选择。考生报名使用的电脑浏览器,可选择搜狗浏览器(兼容模式)、QQ浏览器(内核模式请选择“总是使用IE内核”)、IE系列浏览器(版本需为IE10以上)。如多人使用同一台电脑报名,为避免信息错误,一次只登录一个人的账号报名,报名结束关闭浏览器后再进行下一个人的报名。(三)注册。所有考生(含已参加过考试的考生)须注册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注册不影响已获得的笔试和面试成绩。(四)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在报名系统里填写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必须与本人身份证的姓名和号码一致,如不一致将造成不能参加考试和进行教师资格认定。考生应仔细检查姓名是否有字母、标点符号、同音字、异体字(如:悦--悅,黄--黃,姬--姫,采--釆,畲--畬)等情况。(五)手机号码和电子邮箱。考生在报名系统填写的手机号码和电子邮箱,用途为找回密码、接收重要信息等,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六)居住证。考生如非广西户籍、非广西高校的在校生,但要在广西报名的,须已取得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尚在办理而未取得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的、或仅取得《流动人口临时居住证明》的均不符合报名条件。无居住证的请在“有无居住证”选择“无”。 (七)是否在校生。1.在普通高等学校就读的全日制在校生应选择“是”,并按照就读的学历层次选择报考相应类别的教师资格考试。“最高学历层次”及“当前年级”按当前就读的学历层次和年级如实填写,“学校名称”填写就读学校的规范全称,“学习形式”选择“普通全日制”,选择“其他”可能造成审核不通过。2.其他考生如未在高校就读的、成人教育和自学考试等非全日制在读的,应选择“否”,并按照已经取得的学历层次选择报考相应类别的教师资格考试。“最高学历层次”填写已经取得学历证书的学历,“毕业学校名称”可填写毕业时的学校名称,也可以填写学校目前的规范全称(建议填写学校目前的规范名称)。(八)科目选择。1.音、体、美专业考生在报名时可选报单独编码的公共科目,即选报“综合素质(音体美专业)”(相应科目代码为201A、301A),“教育知识与能力(音体美专业)”(相应科目代码为202A、302A)。取得科目201A、2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小学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取得科目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考生已获得科目201、202、301、302的合格成绩,可相应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的合格成绩;但科目201A、202A、301A、302A的合格成绩不可替代科目201、202、301、302的合格成绩。2.广西初中、高中和中职文化课类别面试增设了“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特殊教育”4个科目。计划面试报考这些科目的考生,在笔试报名时选择相应的公共科目201、202或301、302即可,不需要报名《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3.报考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实习指导课类别教师资格的考生,需要通过301和302科目方可参加面试。(九)考区选择。此次笔试共设17个考区,分别为:南宁、南宁武鸣、柳州、桂林、桂林雁山、梧州、北海、防城港、钦州、贵港、玉林、百色、百色平果、贺州、河池、来宾和崇左。其中百色平果考区仅接受幼儿园、小学类别的报名。考生可任意选择一个考区(即考试地点所在地)报名,但报名交费完成后不得更改考区。由于近年来报考人数增幅较大,如市政府所在地的考点不能满足考生考试需求,我区将启用县级备用考点,随机安排部分考生到县级考点考试。(十)报名信息审核。报名信息实行网上审核,审核结果不进行短信和电话告知。系统审核时将考生填报的个人有关信息与我区政务大数据进行对比,正常情况下报名系统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的48小时内给出审核结果,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登录系统自行关注和查看。审核时限以考生最后一次提交报名信息起计算,如考生信息无修改请不要取消、反复提交报名信息。如超过48小时仍为“待审核”状态的,可联系考区笔试单位咨询。考生应在“笔试报名信息”查看审核结果,状态为“待审核”为未进行审核,“待支付”为审核通过,“审核未通过”为未通过审核。考生报名信息通过审核仅表示考生可以参加本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只是具备教师资格认定的条件之一,教师资格认定所须的其他条件请考生自行查询了解。(十一)审核未通过须重新报名。审核未通过的考生,须在审核截止时间前,仔细检查核对个人信息,按要求正确填写,并重新选择考区、报考类别、考试科目,再次提交报名信息,状态显示为“待审核”才表示重新提交成功。超过审核截止时间仍未提交正确信息的将视为放弃报名,不安排补报名。(十二)交费。审核通过的考生即可在报名系统中支付考试费。考试费只能网上支付,不安排现场交费。审核通过但逾期不交费的考生将视作自动放弃报名,不安排补交费。交费前请先核对报考的信息是否有误,完成交费后即报名成功,不能再修改考试科目和考区。考试收费按《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 财政厅关于改革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桂价费〔2016〕79号)及“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收费标准为70元/科。(十三)发票申领。报名成功的考生需要考试费发票的,可自行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开票信息申请”网站(https://bill.gxeea.cn:8089/rikimaru/externalSystem/teacherWritten)填写有关信息申领。考生应于当次考试结束前申领发票,逾期将不能再申领。不申领发票不影响考生参加考试。二、常见问题解答(一)注册时未到到短信验证码。注册时考生要输入本人的手机号码,获取短信验证码进行核验。每个手机号码只能注册1次,如考生手机没有收到短信验证码,可以通过报名网页上的客服电话寻求解决。(二)注册时提示身份证号码已被注册。可能有两种情况:一是本次报名期间,考生已经注册。这种情况考生可直接选择“广西”端登录,如忘记密码,使用手机号码或邮箱等方式自助找回。二是身份证号码被他人注册,或者在同一台电脑与多名考生进行注册,造成信息混乱,这种情况须与各笔试单位联系解决。(三)登录时提示未注册。可能是考生输入的身份证号码与注册时输入的不一致,或是登录前尚未进行注册。(四)报名信息填写有误。考生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为报名的关键信息,报名成功后发现这3项信息有误的,请联系考区笔试单位核实情况后予以更正。其他信息为非关键信息,不予受理更正(非关键信息不影响后续的考试和教师资格认定)。(五)审核通过后无法交费。可能是电脑浏览器或网络的原因,考生可更换电脑浏览器,或避开网络繁忙时段进行交费。如还不能解决请拨打报名网页上的客服电话寻求帮助。(六)重复交费。重复交费的金额将在报考结束后约10个工作日原路退回。一般退回第二次交费的金额,请考生注意查收。(七)常见审核不通过的原因。1.照片审核不通过。考生应上传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面部尽量较少使用软件修饰。照片审核不通过常见的原因有:照片非白底(或者背景为白墙,但亮度不够,显示为灰色)、头部(包括头发)因剪裁比例不合适占画面比例过大或过小、面部不正(如俯拍、仰拍、侧脸)、面部修饰过多等。2.学历不符合。考生应具备符合报名条件规定的学历要求。常见学历不符合的原因有:只具备中职学历的考生报名除“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以外的类别;“学习形式”和“最高学历层次”选择“其他”;军校毕业、境外大学毕业、毕业后更改过姓名、取得毕业证时间较早等情况,在学信网无法直接查到学历信息。考生如为军校毕业、境外大学毕业以及毕业后更改过姓名等在学信网无法直接查到学历信息的,请在“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上传证明材料进行预审。3.年级不符合。年级不符合的主要原因有:非全日制在校生在“是否在校生”选择“是”;考生不符合报名条件规定的年级;学校名称填写错误;考生为研究生或本科第二学位刚入校尚未建立学籍;考生的姓名与学籍网登记的姓名不一致;学籍网登记信息有误等。考生如有研究生或本科第二学位刚入校尚未建立学籍、或修改了姓名等原因在学籍网查不到考生信息、学籍网信息与本人报名信息不符等情况,可在“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上传证明材料进行预审。研究生和本科第二学位在读的考生,如具有广西户籍或居住证的,可按非在校生身份报考,对考试及教师资格认定无影响。4.没有广西户籍或居住证。非广西高校在读的考生,要在广西报考教师资格考试的,应已取得广西户籍或居住证,正在办理但未取得相应证件的不符合报名条件。因报名审核使用的相关数据可能存在更新不及时或错误等情况,考生如确已取得广西户籍或居住证,但审核未通过,请在“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上传本人证件照片进行预审。(八)非师范生报考问题。非师范生可以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五条规定,国家鼓励非师范高等学校毕业生到中小学或者职业学校任教。目前为止没有不允许非师范生报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政策规定。(九)复习资料问题。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不指定教材,各考试承办机构也不举办培训,考生可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下载各科目的《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等资料自行复习备考。(十)笔试成绩问题。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具体有效日期公布在成绩单上,考生可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自行查询。笔试成绩全国范围内有效。考生在多地、多次报名同一科目考试都会有成绩记录,相互之间不影响。考生在面试报名时,只要有相应的笔试合格成绩处在有效期内即可。 附件2各考区笔试单位联系方式 考区单位名称地址电话南宁南宁市招生考试院南宁市民生路维新街南一里9号0771-2852098广西大学南宁市大学东路100号广西大学新东园继续教育学院212办公室0771-3235622广西民族大学南宁市大学东路188号广西民族大学教务处0771-3265112南宁师范大学南宁市明秀东路175号南宁师范大学行政楼307室19994793471广西财经学院南宁市明秀西路100号广西财经学院继续教育学院0771-3853117广西职业师范学院南宁市大学东路105号广西职业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0771-3244530南宁学院南宁市邕宁区龙亭路8号南宁学院继续教育学院0771-5900908广西民族大学相思湖学院南宁市江南区友谊路55号0771-4772552南宁师范大学师园学院南宁市江南区明阳大道15号0771-3191353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南宁市大学东路101号广西机电职院教务处考务科0771-3248625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南宁市西乡塘区罗文大道33号0771-3389812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南宁市西乡塘区大学东路168号0771-3244221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南宁市青秀区青山路14号0771-5713720广西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广西南宁市科园大道39号0771-3219402广西外国语学院南宁市青秀区五合大道19号校门口创业园二楼0771-4730089南宁武鸣南宁师范大学南宁市明秀东路175号南宁师范大学教务处19968179774柳州广西科技大学柳州市东环大道268号广西科技大学继续教育学院0772-2687712柳州职业技术学院柳州市鱼峰区社湾路30号行健楼继续教育学院0772-3156275柳州市招生考试院柳州市红锋路15号0772-3813958桂林 广西师范大学育才校区桂林市七星区育才路15号0773-5846465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桂林市七星区金鸡路1号0773-2293916桂林理工大学桂林市建干路12号桂林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0773-5895958桂林航天工业学院桂林市金鸡路2号0773-2253026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桂林市临桂区飞虎路9号桂林师专办公楼4楼421教务处考务科0773-3975058桂林市招生考试院桂林市秀峰区解放东路6号203办公室0773-2863252桂林雁山广西师范大学雁山校区桂林市雁山区雁中路1号0773-5846465桂林理工大学雁山校区桂林市建干路12号桂林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0773-5895958南宁理工学院广西桂林市雁山区雁山街317号0773-8998045梧州梧州学院梧州市富民三路82号梧州学院行政办公楼三楼考务科0774-5836821梧州市招生考试院梧州市新兴二路5-4号四楼0774-3820337北海北海市招生考试院北海市广东南路市教育局4楼0779-3200692北海职业学院北海市西藏路48号北海职业学院培训中心0779-39208310779-3920656防城港防城港市招生考试中心防城港市行政中心区万山路500号市教育局10楼0770-2883842钦州北部湾大学钦州市滨海大道12号行政楼202教务处考务管理科0777-2808030钦州市招生考试院钦州市新兴路26号0777-2839151贵港贵港市招生考试院贵港市金港大道1066号教育局大院0775-4573816 玉林玉林师范学院玉林市教育东路1303号玉林师范学院办公楼213室0775-2666296玉林市招生考试院玉林市香莞路11号0775-2673522百色百色学院百色学院澄碧校区行政楼433室0776-2876059右江民族医学院百色市城乡路98号右江民族医学院教务处教务科0776-2849543百色市招生考试院百色市右江区城北二路33-2号0776-2853268百色平果平果市招生考试办公室百色市平果市马头镇体育北路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三楼(龙景世家1号门对面,平果市教育局旁)0776-5821593贺州贺州学院贺州市西环路18号贺州学院西校区行政楼后楼2330774-5228645贺州市招生考试院贺州市贺州大道50号0774-5139519河池河池学院河池市宜州区龙江路42号河池学院明德楼402室教务处考试中心0778-3147270河池市招生考试院河池市金城江区教育路105号河池高中科教楼五楼0778-2185005来宾广西科技师范学院来宾市铁北大道966号广西科技师范学院科教楼815室教务处教务科0772-6620791来宾市招生考试院来宾市华侨大道505号 0772-4225317崇左广西民族师范学院崇左市江州区佛子路23号广西民族师范学院崇德楼307室0771-7870930广西城市职业大学崇左市江州区骆越大道1号广西城市职业大学行政楼3040771-7910097备注:中学或中职考点的笔试主管部门为市招生考试院。 附件3考场规则 一、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持《准考证》(正、反面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有效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二、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2B铅笔、黑色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进入考场。严禁携带计算器、书籍、资料、具有无线接收或发送功能的设备(如手机、电子手环、蓝牙耳机等)、手表(包括机械表、石英表等)、电子存储设备等非考试物品进入考场。非考试物品应放置在指定的非考试物品暂放处。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三、考生入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和随身物品检查。考生进入考场后对号入座,将本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放在课桌的左上角。四、考生拿到试卷、答题卡后,先核查试卷、答题卡与本人报考的类别、科目、试卷页数、大题数是否相符,如不符,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情况。考生遇到试卷分发、装订错误或试题字迹印刷不清等问题应举手与监考员联系。凡涉及试题含义的,监考员一律不予解答。核对无误后,在指定位置处填写姓名、准考证号,并在答题卡指定区域粘贴条形码。五、考生在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迟到15分钟以上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考生未经监考员同意擅自离开考场的,按违规处理。考生不论以任何理由离开考场后都不得重返考场。考场内时钟的时间仅供参考,具体时间以考点统一指令为准。六、考生应使用黑色签字笔在答题卡规定的区域内答题,在规定区域外和其他纸张上作答的一律无效。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不得在除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外任何地方(如《准考证》、一次性纸巾等)涂写与考试有关的内容。七、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监考员有权对考场内发生的问题按规定进行处理,如实填写“考场情况记录表”和“考生违规情况登记表”,并要求违规考生在“考生违规情况登记表”上签名确认。八、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并将试卷、答题卡按页码顺序整理好放在桌上,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不得携带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离开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九、考生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师资格条例》进行处理。如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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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 山东商务职业学院2023年综合评价招生分专业计划
山东商务职业学院2023年综合评价招生专业有连锁经营与管理、市场营销、跨境电子商务、粮食储运与质量安全、食品质量与安全、工业机器人技术、机电设备技术等。
山东商务职业学院2023年综合评价招生分专业计划
综合评价招生(普通类)
专业代号
专业名称
招生计划
学制
学费(元/年)
01
连锁经营与管理
30
三年
4800
02
市场营销
18
三年
4800
03
跨境电子商务
20
三年
5000
04
粮食储运与质量安全
30
三年
5000
05
食品质量与安全
28
三年
5000
06
工业机器人技术
25
三年
5000
07
机电设备技术
20
三年
5000
08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8
三年
5000
09
数控技术
10
三年
5000
10
旅游管理
28
三年
4800
11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30
三年
4800
12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20
三年
4800
13
商务日语
30
三年
5000
14
应用韩语
35
三年
5000
15
动漫制作技术
25
三年
5000
16
广告艺术设计
33
三年
5000
综合评价招生(运动专长类)
专业
代号
专业名称
招生计划
学制
学费(元/年)
17
市场营销
(限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报考)
2
三年
4800
18
食品质量与安全
(限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报考)
2
三年
5000
19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限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报考)
2
三年
5000
20
旅游管理
(限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报考)
2
三年
4800
21
广告艺术设计
(限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报考)
2
三年
5000
备注:
1.报名条件:已经通过山东省2023年夏季高考统一报名,且山东省高中学业水平合格考试科目(语文、外语、数学、历史、地理、物理、生物、化学、政治、信息技术等十门)成绩必须全部为合格的普通应届高中毕业生可报考我校的综合评价招生。
2.运动专长类:面向高中阶段毕业生,且须具有报考运动项目及小项对应的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或高中阶段获得报考项目省级比赛单项前3名、集体项目前6名以及全国比赛单项前6名、集体项目前8名成绩(等级称号、比赛成绩获得日期为2023年1月31日前)。
3.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报考资格无效,且无法更换报考学校,学校不予安排后续缴费及考试。
4.报考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专业,建议形象较好,语言表达能力较强,
男生身高1.70米以上,女生身高 1.60米以上。
5.专业代号为阿拉伯数字,实际招生计划和专业代号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6.以上学费标准仅供参考,最终学费标准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最新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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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康职业技术学院单招专业2023
2023年安康职业技术学院单招专业有医学影像技术、康复治疗技术、公共卫生管理、卫生信息管理等,来看看具体招生专业列表。
安康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单招专业:
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康复治疗技术、公共卫生管理、卫生信息管理、护理、助产、老年保健与管理、现代物流管理、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学前教育、小学教育、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建筑工程技术、建设工程管理、工程造价、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新能源汽车技术、高速铁路客运服务、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大数据与会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云计算技术应用、产品艺术设计、信息安全技术应用、烹饪工艺与营养
单招学制及层次:
学院概况:
安康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教育部备案、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由安康市人民政府举办的一所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院校。是一所高等职业教育与中等职业教育并举、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互补、学历教育和社会培训兼顾的具有综合功能的现代高等职业院校。
学院地处汉江之滨的安康市国家级高新区,占地面积630亩,校舍面积28万平方米。校园绿树成荫,乌语花香,是省级平安校园、文明校园、智慧校园。教学楼、实训楼、图书馆、学术报告厅建筑美观、错落有致,体育场、体育馆规范标准,功能完善。教学仪器设备总值9000余万元,有校内、外专业实验实训室、实践基地各100多个,教学用计算机1500余合,馆藏图书50余万册。文化活动中心、图书信息中心、学术交流中心,为师生工作学习和生活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学院现有教职工685人,专任教师505人,其中:正高职称16人、副高职称123人;硕士学位162人,“双师型"教师268人。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2人,国、省级技能大师、技术能手、教学名师6人,荣获全省师德先进集体1项,省级先进个人、优秀教师6人,市级突出贡献专家6人。近年来,学院获省政府教学成果二等奖2项,教师获得省级及以上教育教学和科研奖励50多项。
学院共开设医药卫生、师范教育、工程技术等九大类33个专业,形成了医药卫生、师范教育、工程技术、经贸管理、现代服务等多类专业协调发展的格局。护理专业为国家级骨干专业、国家级生产性实训基地,护理专业群、学前教育专业群为省级高水平专业群,护理、临床医学、学前教育3个专业为省级一流专业,有1+X证书试点项目9个。全日制高职在校学生1.3万人。学院是安康职业教育集团理事长单位,在统筹推进中高职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建设西北生态经济强市、聚力建设幸福安康新征程上发挥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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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台科技学院2023年单招招生简章
烟台科技学院2023年单招招生计划数: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普通类)400、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退役士兵类)50、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680,共计1130。
烟台科技学院2023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烟台科技学院2023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2〕28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烟台科技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烟台科技学院2023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条
烟台科技学院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烟台科技学院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烟台科技学院
学校代码:14002
第五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蓬莱区仙境西路34号
第六条 办学性质及类型:民办 普通高等本科院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烟台科技学院成立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九条
烟台科技学院招生就业处是我校组织和实施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日常工作。烟台科技学院教务处全面负责我校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务相关工作。
第十条 烟台科技学院纪检组对我校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一条 烟台科技学院2023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数: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普通类)400、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退役士兵类)50、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680,共计1130。招生计划最终以省教育厅下达的为准。
第十二条
烟台科技学院2023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招生信息网等形式向考生和社会公布,详细信息请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站(https://zs.ytkj.edu.cn/)查询。
我校2023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招生计划可在招生类别和专业间调剂使用。未完成的计划可转入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录取时使用。
第五章 报名条件及办法
第十三条 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1.2023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单独招生”)面向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开展,社会人员报考应取得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书或具有同等学力;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以下简称“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我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开展。
2.考生须首先通过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后,方可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
3.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报名参加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或已被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参加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项目不完整将影响考生后续录取信息报送并无法正常进行学籍注册。
第十四条 报名时间及方式
网上报名分填报志愿、网上缴费二个阶段。
1.填报志愿:参加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于2023年2月6日—2月10日,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网址:http://wsbm.sdzk.cn/gzdz/)选报高校和专业。其中,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须根据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选报专业,选报专业对应的专业类别应与本人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一致。
2.网上缴费:考生填报志愿后,及时登录烟台科技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s://zs.ytkj.edu.cn/)查看缴费通知,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愿放弃报考资格,则不予安排考试。
第六章 考试工作及成绩评定
第十五条 考试办法:
(一)单独招生。采取“文化素质+专业技能”的考试方式(退役士兵考生除外)。总分为430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30分,文化素质考试成绩200分,均以原始成绩计入总分。
1.文化素质考试:
(1)考试时间:正式考试时间定于2023年2月26日—2月27日此区间内1天,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2)考试方式:考试采用面试的形式,具体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确定,请考生于正式考试前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s://zs.ytkj.edu.cn/)进行查询,按要求准备相关物品,并做好各项考前准备工作,确保正式考试的平稳进行。
2.专业技能测试:为进一步增强专业技能测试的权威性与科学性,2023年单独招生不再由招生院校单独组织专业技能测试,考生需参加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专业技能测试,测试成绩由招生院校认可,按考生实际得分计入总分。专业技能测试工作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可根据需要采用笔试、实际操作,或笔试与实际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春季高考技能测试时间及具体要求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另文下达。技能测试成绩由技能测试主考院校统一公布,并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将考生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提供给各单招高校。
3.退役士兵:不参加文化素质考试与专业技能测试,直接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总分为100分,以原始成绩计入总分。
(1)考试时间:正式考试时间定于2023年2月27日—3月1日此区间内1天,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2)考试方式:考试采用面试的形式,具体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确定,请考生于正式考试前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s://zs.ytkj.edu.cn/)进行查询,按要求准备相关物品,并做好各项考前准备工作,确保正式考试的平稳进行。
(二)综合评价招生。采取“综合素质评价+面试”的方式进行。总分为200分,综合素质评价成绩100分,面试成绩100分,均以原始成绩计入总分。
1.综合素质评价:2023年2月24日—25日在山东省教育招生阳光数据管理平台(http://ygpt.sdzk.cn)下载报考本校考生的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含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成绩),并依据有关信息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
2.面试: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能力与职业潜质。
(1)考试时间:正式考试时间定于2023年2月27日—3月1日此区间内1天,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2)考试方式:考试采用面试的形式,具体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确定,请考生于正式考试前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s://zs.ytkj.edu.cn/)进行查询,按要求准备相关物品,并做好各项考前准备工作,确保正式考试的平稳进行。
第七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考生申请免试的规定
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并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可直接向学校提出录取申请,经学校同意并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办理录取手续,录取后考生直接进入学校相同或相近专业学习。免试录取相关条件和流程详见我校官方招生网站(https://zs.ytkj.edu.cn/)查询。
第十七条 录取成绩的确定
单独招生(退役军人除外)考生的录取成绩由我校组织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和山东省统一组织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组成,成绩均以原始分计入录取成绩。
退役军人类考生录取成绩为我校组织面试成绩。
综合评价招生考生录取成绩由综合素质评价和我校组织面试成绩组成,成绩均以原始分计入录取成绩。
第十八条 录取规则
1.不同类别考生,根据要求,最多可报考3个专业志愿。
2.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退役士兵考生除外)依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分专业择优录取,考生综合成绩由文化素质考试与专业技能测试原始成绩相加构成。其中只参加文化素质考试或专业技能测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3.参加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依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分专业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由考生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与面试成绩构成。
4.参加单独招生的退役士兵考生依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分专业择优录取。
5.学校尽量满足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并根据第一专业志愿报考人数适当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
6.公示预录名单:根据考试成绩及专业要求提出预录取名单,报学校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批准后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3日,公示期内,考生本人对成绩如有疑问,可按照相关规定向我校提出成绩复核申请,逾期不予受理。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我校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要求于规定时间上报并办理录取手续,公布正式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7.凡被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的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包括体育专业测试)及录取。
第八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九条 学校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学成本等情况确定收费标准。退费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九章 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
第二十一条
新生资格复查。新生入校后,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由学校组织的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和入学资格复查,如发现伪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者、冒名顶替者或体检舞弊及其他舞弊者,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清退。
第二十二条
证书颁发。我校通过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途径招收的学生在校待遇和毕业文凭与统一招生的考生相同。所有通过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与综合评价招生形式录取的考生须以全日制方式进行培养,确保人才培养质量。在册学籍的学生,德、智、体、美、劳鉴定合格,达到培养方案规定的毕业最低学分要求的,颁发烟台科技学院具印的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发的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十章 其他
第二十三条 外语语种要求:学校只设英语教学,小语种考生报考,如被录取,公共外语课程须改学英语。
第二十四条 男女比例:报考各专业对男女比例均无限制。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烟台科技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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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集美大学2023年体育单招招生简章
集美大学2023年体育单招计划招生210人,其中运动训练150名、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60名,含保送优秀运动员。考生注册时间为2023年2月1日12:00—3月10日12:00期间。其他报名条件以及招生专业等信息如下。
集美大学2023年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简章
为做好我校2023年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工作,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考生,根据体科字【2022】224号
《关于印发<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简章。
一、学校概况
学校全称集美大学(国标代码10390)。集美大学由著名爱国华侨领袖陈嘉庚先生于1918年创办,处厦门经济特区,是福建省“双一流”建设高校、是交通运输部与福建省、自然资源部与福建省、福建省与厦门市共建高校。集美大学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是硕士推免生资格单位,并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学校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银江路185号(邮政编码:361021)
二、招生专业
1、运动训练(学制四年 授予教育学学士)
培养目标:培养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体育事业发展趋势,系统地掌握体育学基础知识、运动训练基础理论与方法和扎实的专项运动技能,具备竞技运动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具有良好的专业素养、职业道德、创新精神和实际工作能力,能够胜任体育教学及运动训练指导等相关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2、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学制四年 授予教育学学士)
培养目标:培养适应社会、经济、科学技术发展需要,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面向应用和服务区域学校体育的宽知识、厚基础、强能力、重应用、具有较强社会责任感和较高职业素质的民族传统体育工作人才,即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备民族传统体育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具备从事民族传统体育教学、训练、科研、健身指导与管理等方面工作能力的复合型高级人才。
三、招生项目、计划及相关要求
1、招生项目
运动训练专业招收田径、游泳、篮球、排球、沙滩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拳击、跆拳道、举重、网球、体操、技巧、橄榄球、击剑、帆船、皮划艇静水、皮划艇激流回旋、赛艇20个项目。
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收武术套路、武术散打2个项目。
2、招生计划
计划210名(其中运动训练150名、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60名,含保送优秀运动员),各项目招生计划于体育单招报名前公布(部分招生项目若因招收保送优秀运动员名额已满时,则不再安排该项目招生计划)。
3、相关要求
① 田径按径赛和田赛两项分男女确定招生名额;
径赛: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女3000米、男5000米、男110米栏、女100米栏、400米栏
田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铁饼、标枪
②篮球、排球、足球、拳击、帆船、皮划艇静水、赛艇、武术套路等项目按男女分别确定招生名额;
③ 保送优秀运动员:只接收我校所列的招生项目,具体条件与办理流程详见第七部分。
四、报名
1、报名条件
① 符合2023年高考报名条件,且必须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高考报名;
②
具备我校招收项目的二级(含)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其中报排球、足球(十一人制)、帆船、赛艇项目考生须获得一级(含)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
③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
2、报名时间、方式
① 考生必须参加生源所在地高考报名,对体育单招考生有专门规定的省份,按该省的相关规定执行。
② 注册:考生在2023年2月1日12:00—3月10日12:00期间登录“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www.ydyeducation.com)或“体教联盟APP”中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系统”进行注册,如发现本人运动员技术等级信息有误,应及时联系等级证书授予单位进行信息更正,确保在注册报名截至日期前完成报名。
③ 报名:已完成注册的考生依据我校招生简章项目,于2023年3月1日12:00—3月10日12:00期间再次登录“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系统”按提示完成报名。
④ 根据总局规定,考生完成缴费视为报名成功,完成缴费后,考生不得再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
五、考试安排
1、文化考试
① 文化考试科目:语文、数学、政治、英语(由体育总局统一命题),每科150分,总分600分。
② 时间及地点: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实施,考试时间为2023年4月15日至16日。地点详见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相关通知。
2、专项考试
体育专项考试采用全国统考和分区统考方式进行,满分100
分。体育总局委托有关院校组织体育专项考试,按照体育总局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2023
版)评分。
各项目考试时间及地点请及时关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APP”的相关通知。
六、录取原则
一、在达到体育总局最低录取控制线(文化成绩180分、体育专项成绩40分)的基础上,分项目依据考生的综合分(综合分=体育专项成绩*70%+(文化成绩/6)*30%)从高到低顺序择优录取;
二、对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的考生,文化最低录取控制线为150分;对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的考生,文化最低录取控制线为130分;
三、已被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录取的考生,不得放弃录取资格,同时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
四、根据总局文件规定,我校将依据梯次顺序,优先录取一志愿考生。
七、保送录取运动员条件及办理流程
1、保送条件:
①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无犯罪记录,无严重兴奋剂违规记录。
② 符合2023年高考报名条件,并取得生源所在地高考报名号。
③ 运动成绩优异,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奥运项目破世界纪录或亚洲纪录或全国纪录(不含青年纪录);
被授予国际级运动健将称号;
足球、篮球、排球项目被授予运动健将称号;
除足球、篮球、排球外的其他奥运项目、围棋、象棋、国际象棋、武术套路、武术散打项目的运动健将,应参加附件2《符合高校保送录取优秀运动员的竞赛项目及赛事名录(2023版)》中所列赛事和小项的最高组别比赛,且取得世界体育比赛前八名,或亚洲体育比赛前六名,或全国体育比赛前三名。
2、申报材料
① 《集美大学2023年运动员保送入学申请表》(请采用Word版信息录入,勿手写后扫描或拍照);
② 高中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证明(扫描件或照片);
③ 符合保送资格的比赛获奖证书(扫描件或照片);
④ 运动员等级证书(扫描件或照片);
⑤ 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⑥ 电子照片(证件照);
⑦ 其他补充材料(如比赛视频、运动成绩记录、其他比赛获奖证书等)。
除需要通过系统提交的相关材料外,申请考生须于2023年2月12日前将以上申请材料压缩成RAR文件,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zsbbg@jmu.edu.cn,邮件名注明“保送优秀运动员***申请材料”字样。逾期、材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3、申报流程
①
请于2023年2月1日12:00至15日12:00登录“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www.ydyeducation.com)或“体教联盟APP-体育招生”中的“运动员保送系统”(以下简称保送系统)进行报名,提交申报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② 通过“运动员保送系统”选择“集美大学”,就读专业填写“运动训练”或“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
③
我校将按照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的申报材料,结合线上远程面试,综合考核后确定保送运动员意向名单,并报送国家体育总局。请考生于此期间保持电话畅通,待通知进行线上远程面试,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取得联系而造成无法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八、其他
1、考生弄虚作假,经查实,取消当年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录取资格,已入学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视情节轻重,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进行处理。
2、申诉电话:0592-6181580 email:jiwei@jmu.edu.cn
3、学费标准:5460元/生·年。如有变动,按福建省物价局有关规定执行。
4、联系方式: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集美大学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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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单招专业
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单招专业有护理、助产、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等,来看看全部的招生专业吧。
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单招专业:
护理学院:
护理、助产、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
药学院:
药学、中药学、药品经营与管理
医学技术学院:
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康复治疗技术、中医康复技术、中医养生保健
口腔医学院:
口腔医学技术
学校简介:
西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陕西省教育厅主管的一所全日制医学类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学校现开设护理、助产、药学、口腔医学、临床医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等专业,覆盖了医、护、药、技等多个专业领域。校园环境优雅,学习氛围浓厚,被誉为"成长成才乐土,白衣天使摇篮”。
单招考试内容:
报考我校综合评价考试招生的“普高生”须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三校生”须参加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和专业能力测试。
文化素质测试:
1、“普高生”文化素质测试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评价结果,不再另行组织测试(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由我校登录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获取)。其中A=30分,B=25分,C=20分,D=15分,满分200分。
2、“三校生”考试科目:语文、政治
文化素质测试由我校统一命题,建立试题库,试题置保密室24小时监管。考核形式为综合试卷,总分200分,每科各100分,考试时间90分钟。
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
“普高生”和“三校生”均须参加由我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
1、“普高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总分300分。
2、“三校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包括专业能力测试和技术技能测试。总分300分。
专业能力测试以教育部发布的中职专业教学标准中的核心专业知识为基础依据,采取笔试考试,重点考察综合专业能力。总分100分。技术技能测试以教育部发布的中职专业教学标准中核心技术技能为基本依据,以操作考试为主,充分体现岗位技能、通用技术等内容。总分2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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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台职业学院单招2023招生简章
烟台职业学院单招2023年单独招生计划380人(含招收退役军人计划120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520人。报名时间为2023年2月6日—2月10日。
烟台职业学院2023年综合评价与单独招生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3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为确保烟台职业学院2023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结合学校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烟台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第三条 实施“阳光工程”,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学校纪检部门全程参与招生考试工作,接受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烟台职业学院 国标代码:12396
第五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烟台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滨海中路2018号
第六条 学校办学性质及类型、层次: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学校 专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校成立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并设立专门的招生考试工作办公室,明确工作责任。
第八条
选派政策水平高、作风正派、工作认真、责任心强、办事讲原则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招生考试工作,凡有直系亲属当年报考者不得参与招生考试录取工作。
第九条 加强对招生考试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政策宣传,严肃考风、考纪,杜绝违纪事件发生。
第四章 招生专业、计划及报考条件
第十条 招生计划:2023年单独招生计划380人(含招收退役军人计划120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520人。分专业招生计划将通过学校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招生计划最终以省教育厅下达的为准。
第十一条
报考条件:考生须通过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后,方可报考我校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单独考试招生面向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我省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第十二条 报名时间、方式及有关报考要求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6日—2月10日。
2.报名方式:实行网上报名的方式,考生登陆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 网
址:http://wsbm.sdzk.cn/gzdz/)选报高校和专业。
3.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须根据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选报专业,选报专业对应的专业类别应于本人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一致。无论是报考单独招生还是综合评价招生,每个考生只需填报一个专业志愿。
第十三条 申请免试条件
1.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并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均可申请免试。申请免试者需到学校网站下载并填写免试申请表。将加盖原毕业学校公章(高级工考生需加盖劳模单位公章)的免试申请表两份;技能大赛证书复印件两份于2月15日前邮寄到学校招生办,进行资格审核。
2.
具有报考运动项目及小项(田径、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专项之一)对应的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或高中阶段获得省级比赛单项前3名、集体项目前6名以及全国比赛单项前6名、集体项目前8名成绩(等级称号、比赛成绩获得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前),均可申请免试报考学校各招生专业。申请免试者将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或获奖证书复印件于2月15日前邮寄到学校招生办进行资格审查。
3、申请免试的考生也须在规定时间(2月6日—2月10日)在网上报名,所报材料经学校审查符合条件者予以免试,不符合条件者,将会电话通知报名者参加相应的考试(测试)。
第五章 考试安排及录取原则
第十四条 考试安排
1、单独招生采取“文化素质+专业技能”的考试方式,文化素质考试由学校组织,考试科目:政治理论和形势政策、语文、数学,执行山东省春季高考考试大纲;专业技能测试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文化素质考试成绩200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30分,均以原始成绩计入总分,总分430分。文化素质考试时间为2023年2月27日。
2、综合评价招生采取“综合素质评价+素质测试或面试”的方式进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成绩由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和素质测试或面试两部分构成。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满分200分,依据高中阶段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和信息技术共十科组成,每科成绩合格计20分,不合格计5分;测试或面试成绩满分200分,总成绩400分。综合评价招生的素质测试或面试时间为2023年2月27日。
3.报考退役军人单列计划招生的退役军人考生不参加文化素质考试与专业技能测试,由我校组织素质测试或面试。素质测试或面试时间为2023年2月27日。
4.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试、测试或面试采取现场或线上哪种形式,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确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将于2月20日前在学校招生信息网站予以发布,敬请考生关注学校招生信息网。
第十五条 录取原则及相关事宜
1.依据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和考生的综合成绩,划定最低录取控制线,无论各专业是否报满,低于最低录取控制线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2.单独招生按照公布的分专业计划数录取,分专业计划数内优先录取免试生,剩余的计划依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文化素质考试或专业技能测试有缺考者不予录取,只录取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报考人数不足的专业计划调整到其他专业。
3.综合评价招生按照公布的分专业计划数录取,分专业计划数内优先录取免试生,剩余的计划依据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未参加素质测试或面试者不予录取,只录取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报考人数不足的专业计划调整到其他专业。
4.退役士兵依据面试成绩按专业计划由高到低录取。只录取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报考人数不足的专业计划调整到其他专业。
5.在按照分专业计划数录取时,如若录取最后一名出现相同分的情况,录取学校测试成绩高者。
6.录取中不存在专业调剂录取,各类计划、各专业计划如有空余可以互相进行计划调整。
7.录取中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执行相关部委的有关规定。
8.公示拟录取名单:学校招生考试工作办公室根据综合成绩及考生身体状况提出拟录取名单,报学校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经批准后于3月25日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示五天。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名单,于4月6日上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
9.根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批通过的录取结果,公布正式录取名单,录取通知书将与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同时寄发,考生可通过我校的录取查询系统进行查询。
第十六条 告知:
1.凡被我校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23年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我校将在学校网站、考前须知等明确告知考生;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2023年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
2.凡被我校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必须参加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项目不完整将影响考生后续录取信息报送并无法正常进行学籍注册。
3.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全日制参加学习,与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形式完全一致。
第六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七条 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审查与证书颁发
第十九条
新生资格复查:新生入校后,采取核查身份证、准考证、电子档案、体检等形式进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和入学资格复查,如发现伪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者、冒名顶替者或体检舞弊者及其他舞弊者,将报送上级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清退。
第二十条
毕业生待遇: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学生在收费、日常教学管理和毕业文凭等方面与统考录取的学生完全一致,学业期满考核合格者颁发毕业证书。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烟台职业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国家承认学历,进入国家教育部普通高校学历查询系统。
第八章 其他
第二十一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烟台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申诉电话:0535-6927369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烟台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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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 山东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单招招生简章
山东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安排单独招生(普通类)计划700人,单独招生(退役士兵)计划50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450人。单独招生文化素质考试时间为2023年2月26日—2月27日。
山东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精神,按照既有利于科学选才又有利于疫情防控的要求,保证山东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院”)招生工作依法依规有序进行,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3
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2〕28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和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和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山东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代码:13012
第五条 学院地址:
奎文校区: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东风东街7494号
滨海校区:山东省潍坊市滨海经济开发区智慧南二街588号
第六条 办学性质:公办省属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和测试工作,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九条 学院成立以纪委书记为组长、纪检监察室人员为成员的招生工作纪检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十条 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山东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一条 2023年安排单独招生(普通类)计划700人,单独招生(退役士兵)计划50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450人,具体分专业招生计划以上级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根据专业设置,分奎文、滨海校区和信锐学院就读;与山东新锐智能机器人有限公司合作专业在信锐学院就读(潍坊市寒亭区嘉实科技产业园)。
第五章 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
第十二条 报考条件
考生须通过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后,方可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考生根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通知要求,进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报名。
2023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面向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开展,社会人员报考应取得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书或具有同等学力;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我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开展。
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三条 考核认定及安排
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核工作由学院负责、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监督。我院独立组织文化素质考试及素质测试(参加单独招生的退役士兵考生不参加文化素质考试与专业技能测试,只参加素质测试),由教务与科研处全面负责考务安排,具体实施方案通过学院网站进行公布。组织建立考核专家信息库,由校内外专家进行命题、阅卷。
1.单独招生
单独招生的成绩由文化素质测试和专业技能测试两部分构成。文化素质测试由语文、数学、英语三科组成,总成绩为200分。专业技能测试需考生参加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组织的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专业技能测试,按考生实际得分计入总分。
2.综合评价招生
综合评价招生考试的成绩由综合素质评价和素质测试成绩两部分组成。其中,综合素质成绩由考生所在高中学校提供的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含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成绩),并依据有关信息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赋分,具体办法通过学院网站进行公布。素质测试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能力与职业潜质。
3.考试时间
单独招生文化素质考试时间为2023年2月26日—2月27日,单招招生(退役士兵类)和综合评价招生素质测试时间为2023年2月27日—3月1日,具体以学院公布为准。
4.考试方式
具体考试方式以学院官网公布为主。
第十四条 录取工作
根据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的要求,严格遵守高校招生“十严禁”、“30个不得”等工作禁令,建立健全的过程透明、程序公正、管理规范、监督有效的录取工作机制。
1.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监督”的办法,单独招生分类别按照考试人数的不低于90%划定录取控制线,综合评价招生按照考试人数不低于90%划定录取控制线,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对于所报志愿不能录取、且专业服从调剂的考生:若所报志愿只有普通类专业,符合条件的只能调剂到普通类专业进行录取;若所报志愿中既填报普通类专业也填报校企合作类专业,符合条件的优先调剂到普通类专业,普通类专业无法满足录取时,再调剂到校企合作类专业(空中乘务专业除外)进行录取;若所报志愿中只有校企合作类专业,符合条件的只能调剂到校企合作专业(除空中乘务外)进行录取。
单独招生考生只在对应春季高考类别专业进行调剂。
若考生填报志愿时不服从调剂,且所报专业均未达到该专业录取条件,则不予录取。
3.空中乘务专业需具有我院合作方面试合格证且成绩达到要求方能录取。
4.除招收退役士兵专业外,单独招生文化素质测试和综合评价招生单项成绩低于70分考生不予录取。
单独招生未参加专业技能测试或测试成绩为0分考生不予录取。
5.总成绩相同时,单独招生考生以专业技能成绩择优录取,专业技能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英语择优录取;综合评价招生考生按照素质测试成绩择优录取。
6.免试入学按照教育厅有关文件执行。
7.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之间计划可根据报名情况适当进行调整。
8.根据山东省教育厅有关通知要求,凡被我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23年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未被我院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山东省2023年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
9.报名参加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或已被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参加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项目不完整将影响考生后续录取信息报送并无法正常进行学籍注册。
第十五条 监督机制
1.为保证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学院成立由相关职能部门、纪检部门和专职教师组成的专家组,对考生进行测试。测试结果由我院招生就业指导处汇总后上报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并向社会公布。
2.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态度参加我院的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如有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其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录取资格。
第十六条 成绩复核及申诉
考生本人对成绩如有疑问,可按规定向我院提出成绩复核申请。
申诉电话:0536-2931605 3089628
第十七条 违规处理
凡在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档案。
第六章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八条 学院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学院通过奖、贷、勤、助、补、减、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院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与证书颁发
第二十条 入学资格复查
1.新生入学时学院按照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审查,新生入学资格审查一般在新生入学1个月内完成;在新生入学3个月内按照规定进行录取资格复查。
2.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取消其入学资格,将报上级主管部门。
3.对在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按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一条
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含退役士兵),均按照全日制方式培养,与普通高校统招录取的新生享受同等待遇,学生在规定修业年限内,修完培养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取得规定的总学分,德、智、体、美、劳等方面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学院颁发毕业证书。
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山东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八章 其它
第二十二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山东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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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 陕西铁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单招专业2023
2023年陕西铁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单招专业有高速铁路施工与维护、铁道工程技术、建设工程管理、高速铁路综合维修技术等。
陕西铁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单招专业一览:
高速铁路施工与维护、铁道工程技术、建设工程管理、高速铁路综合维修技术、工程测量技术、土木工程检测技术、摄影测量与遥感技术、无人机测绘技术、地下与隧道工程技术(盾构施工)、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地下与隧道工程技术(隧道施工)、市政工程技术、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建筑工程技术、智能建造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给排水工程技术、水利水电建筑工程、工程造价、工程物流管理、安全技术与管理、大数据与会计、现代物流管理、建设工程监理、铁道交通运营管理、铁道信号自动控制、铁道通信与信息化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铁路物流管理、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信号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物联网)、铁道机车运用与维护、铁道车辆技术、动车组检修技术、城市轨道车辆应用技术、铁道供电技术、城市轨道交通供配电技术、机电—体化技术、智能工程机械运用技术、铁道养路机械应用技术、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智能焊接技术、高速铁路施工与维护(中外合作办学)、铁道信号自动控制(中外合作办学)、铁道交通运营管理(中外合作办学)、铁路物流管理(中外合作办学)
陕西铁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单招各专业人数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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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营职业学院2023年单招招生简章
东营职业学院2023年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已公布,2023年单独考试招生计划500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500人。考试科目采取“文化素质+专业技能”的考试方式。
东营职业学院2023年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我校2023年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3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东营职业学院2023年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东营职业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条
东营职业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遵循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东营职业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东营职业学院。学校代码:12440。
第五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府前大街129号(邮编:257091)。
第六条 办学性质及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分管纪检、招生工作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计划执行、招生宣传、录取管理等工作,处理招生过程中全局性问题和突发情况。
第九条
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隶属招生就业处,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和实施招生日常工作。学校纪委负责对招生宣传、考试和录取环节的监督检查工作。
第四章 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条 单独考试招生计划与条件
(一)2023年单独考试招生计划500人。本计划通过东营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东职招生在线”微信公众号、东营职业学院2023年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简章公布。招生计划最终以省教育厅下达的为准。
(二)招生条件及考试科目
1.招生对象
面向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开展,社会人员报考应取得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书或具有同等学力。考生须首先通过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
2.报考条件
(1)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等条件均符合教育部和教育厅相关文件规定。
(2)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考生体检情况须符合各专业报考要求。考生需在报名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
(3)空中乘务、民航安全技术管理、民航空中安全保卫、飞机机电设备维修等4个专业为航空类专业,须取得我校面试合格证后方可报考。
3.考试科目
采取“文化素质+专业技能”的考试方式。总分为430分,文化素质测试成绩200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30分,均以原始成绩计入总分。
(1)文化素质测试。考试内容为专业基础知识(占100分)和职业适应性测试(占100分),总分为200分,采取笔试考试形式。职业适应性测试重点考察考生的兴趣爱好、交流与合作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创新能力、职业价值观、职业性格及将来从事某职业所应具备的潜能等。
(2)专业技能测试。考生(不含退役军人考生)需参加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专业技能测试,测试成绩按考生实际得分计入总分。春季高考技能测试根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安排进行。考生可在考试开始前5天,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官网查询并打印春考技能测试准考证。
(3)报考退役军人单列计划的退役军人考生不参加文化素质测试和专业技能测试,我校单独组织素质测试。素质测试方式和时间通过东营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及单独考试招生简章公布。
第十一条 综合评价招生计划与条件
(一)2023年综合评价招生计划500人。本计划通过东营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东职招生在线”微信公众号、东营职业学院2023年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简章公布。招生计划最终以省教育厅下达的为准。
(二)招生条件及考试科目
1.招生对象
面向山东省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开展,考生须首先通过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
2.报考条件
(1)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等条件均符合教育部和教育厅相关文件规定。
(2)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考生体检情况须符合各专业报考要求。考生需在报名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
(3)空中乘务、民航安全技术管理、民航空中安全保卫、飞机机电设备维修等4个专业为航空类专业,须取得我校面试合格证后方可报考。
3.考试科目
综合评价招生的综合成绩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成绩(占120分)、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占30分)和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占150分),总分为3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采取笔试考试形式。职业适应性测试重点考察考生的兴趣爱好、交流与合作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创新能力、职业价值观、职业性格及将来从事某职业所应具备的潜能等。
第十二条 报名方式及考试安排
(一)报名方式
参加2023年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的考生,须于2023年2月6日-2月10日,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网址:http://wsbm.sdzk.cn/gzdz/)进行报名。其中,参加单独考试招生的考生须根据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选报专业,选报专业对应的专业类别应与本人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一致。报名成功后,考生于2023年2月16日-2月20日通过东营职业学院单独考试招生(综合评价招生)系统(网址:http://ddzs.dyxy.edu.cn)进行信息确认、缴纳报名考试费、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安排
考生本人通过“东营职业学院单独考试招生(综合评价招生)系统”打印《东营职业学院2023年单独考试招生(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准考证》,根据准考证上的时间和要求参加考试。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三条 单独考试招生录取原则
(一)录取原则
1.由学校负责,按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2.普通类按照各专业类别划定最低录取资格线。对于录取资格线上的考生,根据各专业计划数,遵循分数优先的原则,确定拟录取专业。
3.空中乘务、民航安全技术管理、民航空中安全保卫、飞机机电设备维修等4个航空类专业单独划定最低录取资格线,未取得面试合格证的,不予录取。
4.退役军人类按照总计划数划定最低录取资格线。对于录取资格线上的考生,根据各专业计划数,遵循分数优先的原则,确定拟录取专业。
5.考生根据自身类别填报专业,可兼报1-3个专业志愿,设“专业是否服从调剂”。
6.普通类单独考试招生考生仅参加文化素质测试或专业技能测试之一者,无论成绩为多少,均不予录取。
(二)确定预录名单:严格按照录取规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确定预录名单,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三)公示预录名单:预录考生名单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示。
(四)预录考生名单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并办理录取手续,公布正式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依据国家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规定,已被我校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含普通类单独考试招生考生和退役军人类单独考试招生考生),与普通高校春季、夏季高考录取新生享受相同的待遇,以全日制方式进行培养。考生录取后,一律不再参加2023年普通高校春季、夏季统考及录取。
(六)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职扩招和学生培养管理的通知》(鲁教职函[2019]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退役军人入学后,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由学校颁发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与普通学生毕业证书相同。学生达到最长修学年限尚未达到毕业要求的,按照相关规定,颁发肄业证或结业证。
第十四条 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原则
(一)录取原则
1.由学校负责,按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2.首先划定最低录取资格线。对于录取资格线上的考生,根据各专业计划数,遵循分数优先的原则,确定拟录取专业。
3.考生根据自身意愿填报专业,可兼报1-3个专业志愿,设“专业是否服从调剂”。
(二)确定预录名单:严格按照录取规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确定预录名单,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三)公示预录名单:预录考生名单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示。
(四)预录考生名单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并办理录取手续,公布正式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依据国家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规定,已被我校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校春季、夏季高考录取新生享受相同的待遇,以全日制方式进行培养。考生录取后,一律不再参加2023年普通高校春季、夏季统考及录取。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五条
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山东省物价管理部门有关规定执行。退费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复查及证书颁发
第十七条
新生入校1个月内,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和资格审查、复查,若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八条 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为:东营职业学院,证书为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八章 其他
(一)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东营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的权利。
(二)报名参加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或已被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参加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项目不完整将影响考生后续录取信息报送并无法正常进行学籍注册。
(三)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政策为准。
(四)本章程由东营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五)本章程自省教育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