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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 关于印发《2023年甘肃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升本科免试生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有关省内普通高校: 为做好2023年我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升本科免试生招生工作,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2〕16号)和《2023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方案》(甘教发〔2022〕9号)有关要求,制定了《2023年甘肃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升本科免试生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2023年1月19日 2023年甘肃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升本科免试生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2023年全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升本科(以下简称“普通专升本”)免试生招生工作,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2〕16号)和《2023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方案》(甘教发〔2022〕9号)(以下简称《方案》),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招生对象(一)按国家计划招收的、具有甘肃省普通高校学籍的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就读期间品学兼优、无违法违纪行为,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应届毕业生可免于参加全省统一考试, 仅申请参加招生院校自行组织的专业能力测试。1.在教育部、人社部牵头举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得个人或团体国家三等奖及以上的应届毕业生。2.在教育部主导的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个人或团体国家三等奖及以上的应届毕业生。3.全国学生运动会个人竞赛项目中进入前3名的应届毕业生。在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和行业主管部门共同主办的数学建模竞赛、广告艺术大赛(高职组)中获得个人或团体国家三等奖及以上的应届毕业生。4.在甘肃省职业院校学生技能大赛中获得个人或团体二等奖及以上的应届毕业生。5.高职(专科) 在读期间在校期间学业综合成绩(学习成绩+思想品德成绩;学习成绩占比不少于 80%)在本专业排名前 3% 的应届毕业生。(二)在甘肃省应征入伍,退役并取得普通高职(专科)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简称“退役大学生士兵”)。二、招生院校和专业招收免试生的学校及专业目录详见《2023年甘肃省普通专升本高职(专科)和本科专业大类对照表以及免试生招生学校及专业目录》。三、招生计划免试生计划纳入招生总计划,实行计划单列。省教育厅统筹下达计划,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向社会发布。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计划单列并纳入免试生总计划。四、网上报名及志愿填报2023年甘肃省普通专升本免试生招生工作继续实行网上报名及志愿填报网络化平台管理。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一)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2月13日8:00至16日18:00。网上报名开始后,符合免试生资格的考生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s://www.ganseea.cn/),点击“普通专升本”专栏,点击“网上报名”进入报名页面。根据提示进行注册报名、上传照片、网上缴费等。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安排补报。(二)考生上传照片要求:本人正面免冠彩色头像,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背景颜色为白色,宽高应小于240×320(像素),且高不得小于宽,文件大小不得超过30K。(三)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仔细填写信息,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进行下一步操作,确保信息真实有效。(四)志愿填报须按照高职(专科)专业二级类(除医药卫生类)与普通本科、职业本科招生二级专业相同或相近对应的原则进行,在同一专业大类内可以跨二级专业报考。报考医药卫生类的考生须严格按照《2023年甘肃省普通专升本高职(专科)和本科专业大类对照表以及免试生招生学校及专业目录》备注栏具体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志愿填报只能选择一所学校的一个专业(类)。不符合填报要求的视为志愿无效。五、资格审核资格审核时间:2月13日8:00至18日18:00。省内学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大学生士兵除外)资格审核由就读学校负责,退役大学生士兵资格审核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一)省内生源学校依据《方案》和本实施方案,制订本年度免试生资格审核确认工作实施办法并在校内公布。(二)省内生源学校应在2月13日前对本校符合免试生资格的应届毕业生名单提前完成线下审核确认工作,并在校内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三)省内符合免试生申请条件的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除外),完成网上报名后下载并打印《甘肃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升本科免试生资格审核表》,向就读学校提交资格审核表及竞赛获奖等有关证明材料。(四)省内生源学校按照规定对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条件的考生未网上报名的视为放弃免试资格。(五)退役大学生士兵网上报名完成后,下载并打印《甘肃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升本科退役大学生士兵资格审核表》,经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核盖章后,由本人向省教育考试院提交退役证、居民身份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下载的学历报告等证明材料。(六)资格审核单位同时负责审核考生填报志愿是否符合《2023年甘肃省普通专升本高职(专科)和本科专业大类对照表以及免试生招生学校及专业目录》有关要求。对志愿不符合要求的考生,由资格审核单位负责联系考生修改志愿。待考生志愿修改成功后,方可确认考生本次报名及志愿填报完成。六、招生录取(一)免试招录方式为免除普通专升本招生全省统一考试,只参加招生学校自行组织的专业能力测试,依据测试结果录取。(二)招生学校须对拟录取考生名单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招生学校汇总拟录取名单,并通过普通专升本信息管理平台报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三)免试生招录工作分两轮进行。首轮未完成免试生招生计划的学校进入第二轮免试生招生。1.进入第二轮招生学校向省教育考试院报送剩余招生专业及计划数,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向社会公布。2.未被录取或放弃首轮报考机会的免试生可参加第二轮免试生招录。首轮未被录取的考生根据第二轮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重新填报志愿,首轮填报志愿自动失效。放弃首轮报考机会的考生,按照首轮网上报名要求进行报名及填报志愿,其他工作流程与首轮相同。3.第二轮网上报名及填报志愿时间:3月9日8:00至10日18:00。七、专业能力测试首轮免试生专业能力测试时间为:3月3日,测试地点由招生学校自主确定并通知参加本校专业能力测试的考生。具体测试时间与测试科目安排如下(北京时间): 科目 日期时间3月3日(星期五)9:00-11:00专业能力测试第二轮免试生专业能力测试时间为:3月13日,测试地点由招生学校自主确定并通知参加本校专业能力测试的考生。具体测试时间与测试科目安排如下(北京时间): 科目 日期时间3月13日(星期一)9:00-11:00专业能力测试八、收费标准及经费保障依据《关于大中专招生报名考试费等收费标准的批复》(甘发改收费〔2010〕1915 号)执行,实行网上报名缴费。考生报名时须缴纳考试费和电子档案制作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科报名考试费25 元;电子档案制作费每生30 元。招生学校按录取人数每生80 元标准向省教育考试院缴纳录取费。按照《省财政厅关于对调整省教育考试院学历考试收费分成的复函》(甘财教〔2016〕58 号)规定,省教育考试院承担考生报名、录取等工作职责,收取电子档案制作费每生10元。免试生招生学校承担专业能力测试的命题、制卷、组考、评卷等工作职责,分成按电子档案制作费每生20 元和报名考试费全额拨付各招生学校。按照非税收入管理的相关要求,依据分级管理、收支两条线原则,及时分解下拨相关考试费,确保考试组织管理工作顺利开展。九、工作要求(一)省教育厅负责对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升本科免试生招生工作全程监督管理。(二)生源学校及招生学校要加强管理,完善监督制度。结合本校实际,认真研究,集体决策,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三)生源学校及招生学校须对免试生招生政策、免试生资格审核流程、录取信息、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等及时公开。(四)对申请免试生资格过程中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免试生资格,已被录取考生取消录取资格,由免试生资格审核学校按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相应处理。(五)生源学校及招生学校未按本实施方案开展工作,由有关主管部门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可给予停止该学校免试生申请及招生资格的处理,并对直接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追究责任。违反《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等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依法严肃处理。十、其他事项(一)免试生在本科高校入学报到前未取得高职(专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取消其录取资格。(二)自行放弃资格或未被录取的免试生,不再享受免试生招生相关政策,可以参加全省普通专升本招生统一考试。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全省普通专升本招生统一考试。其他未明事项按照《方案》执行。 附件:1.2023年甘肃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升本科免试生招生工作进程表2.2023年甘肃省普通专升本高职(专科)和本科专业大类对照表以及免试生招生学校及专业目录 附件1 2023年甘肃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升本科 免试生招生工作进程表 序号工作阶段工作内容主办单位完成时间1政策文件印发《2023年甘肃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升本科免试生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省教育考试院1月中旬2政策文件印发《2023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升本科统一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省教育考试院1月中旬3政策文件免试生资格审核确认、免试生招生专业能力测试办法等相关文件生源学校招生学校1月下旬4资格审核完成免试生、退役大学生士兵资格审核,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生源学校省教育考试院2月18日前5测试准备专业能力测试前期准备招生学校2月28日前6首轮报名生源学校向招生学校提交免试生申请数据(首轮志愿信息)生源学校招生学校3月1日7组考组织免试生进行专业能力测试招生学校3月3日8公示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并进行公示招生学校3月5日9拟录结果上报汇总拟录取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招生学校3月9日10第二轮报名生源学校向第二轮招生学校提交免试生申请数据(志愿信息)生源学校招生学校3月11日11组考组织免试生进行专业能力测试招生学校3月13日12公示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并进行公示招生学校3月15日13拟录结果上报汇总拟录取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招生学校3月19日附件22023年甘肃省普通专升本高职(专科)和本科专业大类对照表以及免试生招生学校及专业目录本科专业大类本科招收专业名称学校名称对应高职(专科)专业大类对应高职(专科)专业二级类财贸类保险学兰州财经大学财经商贸大类财政税务类、金融类、财务会计类、 统计类、经济贸易类、工商管理类、 电子商务类、物流类。兰州工商学院财务管理甘肃政法大学兰州工商学院兰州博文科技学院兰州信息科技学院兰州工业学院兰州文理学院大数据与财务管理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大学大数据与会计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大学电子商务兰州财经大学甘肃民族师范学院兰州博文科技学院兰州信息科技学院兰州工业学院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大学工商管理兰州财经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兰州博文科技学院会计学兰州博文科技学院天水师范学院金融数学甘肃民族师范学院金融学甘肃政法大学经济与金融兰州工业学院跨境电子商务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大学贸易经济学兰州财经大学农林经济管理甘肃农业大学商务经济学兰州财经大学市场营销兰州信息科技学院投资学兰州财经大学兰州博文科技学院兰州文理学院文化产业管理甘肃民族师范学院物流管理兰州信息科技学院兰州工业学院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兰州博文科技学院本科专业大类本科招收专业名称学校名称对应高职(专科)专业大类对应高职(专科)专业二级类电子类电子信息工程兰州博文科技学院电子与信息大类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类、通信类、集成电路类。兰州信息科技学院兰州工业学院兰州文理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甘肃政法大学兰州博文科技学院兰州信息科技学院天水师范学院人工智能工程技术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大学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大学软件工程兰州信息科技学院兰州工业学院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兰州信息科技学院兰州工业学院数字媒体技术兰州博文科技学院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大学通信工程兰州博文科技学院兰州信息科技学院兰州工业学院网络工程甘肃民族师范学院兰州工商学院兰州博文科技学院物联网工程甘肃民族师范学院兰州博文科技学院兰州信息科技学院兰州工业学院物联网工程技术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大学信息安全与管理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大学医学信息工程甘肃中医药大学公安类法学兰州工商学院公安与司法大类公安管理类、公安技术类、侦查类、 法律实务类、法律执行类、司法技术类、安全防范类。社会工作兰州财经大学本科专业大类本科招收专业名称学校名称对应高职(专科)专业大类对应高职(专科)专业二级类交通类交通工程兰州博文科技学院交通运输大类土木建筑大类铁道运输类、道路运输类、水上运输类、航空运输类、管道运输类、城市 轨道交通类、邮政类。建筑设计类、城乡规划与管理类、土建施工类、建筑设备类、建设工程管 理类、市政工程类、房地产类。交通设备与控制工程兰州博文科技学院交通运输兰州博文科技学院教育类汉语言文学甘肃政法大学教育与体育大类教育类、语言类、体育类。兰州城市学院兰州文理学院历史学兰州城市学院小学教育西北师范大学河西学院天水师范学院小学教育(陇南基地)河西学院学前教育西北师范大学天水师范学院兰州城市学院兰州文理学院英语兰州工商学院兰州博文科技学院兰州信息科技学院英语(翻译方向)甘肃政法大学英语(旅游英语方向)甘肃民族师范学院旅游管理类公共事业管理甘肃中医药大学旅游大类公共管理与服务大类旅游类、餐饮类。公共事业类、公共管理类、公共服务类、文秘类。甘肃政法大学酒店管理甘肃民族师范学院兰州博文科技学院天水师范学院旅游管理河西学院甘肃民族师范学院兰州工商学院兰州文理学院本科专业大类本科招收专业名称学校名称对应高职(专科)专业大类对应高职(专科)专业二级类能源类储能材料工程技术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大学能源动力与材料大类资源环境与安全大类电力技术类、热能与发电工程类、新能源发电工程类、黑色金属材料类、 有色金属材料类、非金属材料类、建筑材料类。资源勘查类、地质类、测绘地理信息类、石油与天然气类、煤炭类、金属 与非金属矿类、气象类、环境保护类、 安全类。高分子材料工程技术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大学焊接技术与工程兰州工业学院兰州城市学院金属材料工程兰州博文科技学院兰州信息科技学院能源与动力工程兰州博文科技学院兰州信息科技学院新能源科学与工程兰州理工大学兰州城市学院智能电网工程技术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大学农牧类林学甘肃农业大学农林牧渔大类农业类、林业类、畜牧业类、渔业类。农学(食用菌方向)河西学院园林甘肃农业大学种子科学与工程河西学院生化类化工智能制造工程技术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大学生物与化工大类轻工纺织大类食品药品与粮食大类生物技术类、化工技术类。轻化工类、包装类、印刷类、纺织服装类。食品类、药品与医疗器械类、粮食类。化学工程与工艺兰州信息科技学院天水师范学院兰州城市学院生物技术天水师范学院生物科学河西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兰州信息科技学院食品质量与安全天水师范学院数字印刷工程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大学现代分析测试技术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大学现代精细化工技术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大学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大学应用化工技术(化学工程与工艺)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大学应用化工技术(石油化工技术)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大学应用化工技术(石油炼制技术)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大学应用化工技术(有机化工)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大学应用化学天水师范学院兰州文理学院本科专业大类本科招收专业名称学校名称对应高职(专科)专业大类对应高职(专科)专业二级类土建类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兰州博文科技学院土木建筑大类水利大类交通运输大类建筑设计类、城乡规划与管理类、土建施工类、建筑设备类、建设工程管理类、市政工程类、房地产类。水文水资源类、水利工程与管理类、 水利水电设备类、水土保持与水环境类。铁道运输类、道路运输类、水上运输 类、航空运输类、管道运输类、城市轨道交通类、邮政类。兰州信息科技学院兰州工业学院房地产开发与管理兰州财经大学风景园林兰州工商学院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兰州博文科技学院兰州工业学院工程管理兰州博文科技学院兰州信息科技学院工程造价兰州博文科技学院建筑工程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大学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兰州博文科技学院兰州工业学院建筑学兰州博文科技学院水利水电工程兰州博文科技学院兰州信息科技学院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大学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甘肃农业大学土地资源管理兰州财经大学土木工程陇东学院兰州工商学院兰州博文科技学院兰州信息科技学院天水师范学院兰州工业学院新闻类广告学兰州博文科技学院新闻传播大类新闻出版类、广播影视类。新闻学兰州城市学院医学类护理学甘肃中医药大学医药卫生大类临床医学类、护理类、药学类、中医药类、医学技术类、康复治疗类、公共卫生与卫生管理类、健康管理与促 进类、眼视光类、口腔类。河西学院甘肃医学院陇东学院护理学(酒泉基地)河西学院本科专业大类本科招收专业名称学校名称对应高职(专科)专业大类对应高职(专科)专业二级类医学类康复治疗学甘肃中医药大学医药卫生大类临床医学类、护理类、药学类、中医药类、医学技术类、康复治疗类、公共卫生与卫生管理类、健康管理与促 进类、眼视光类、口腔类。河西学院甘肃医学院临床医学河西学院甘肃医学院药学甘肃中医药大学河西学院甘肃医学院医学检验技术甘肃中医药大学甘肃医学院医学影像技术河西学院应用心理学甘肃中医药大学针灸推拿学甘肃中医药大学河西学院中药学甘肃中医药大学甘肃医学院中医学甘肃中医药大学助产学(只招女生)河西学院艺术类工艺美术兰州博文科技学院文化艺术大类艺术设计类、表演艺术类、民族文化艺术类、文化服务类。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兰州文理学院环境设计甘肃政法大学美术学兰州城市学院视觉传达设计甘肃政法大学兰州工商学院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大学数字媒体艺术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大学音乐表演兰州文理学院装备类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兰州博文科技学院装备制造大类机械设计制造类、机电设备类、自动化类、轨道装备类、船舶与海洋工程 装备类、航空装备类、汽车制造类。兰州信息科技学院天水师范学院兰州工业学院本科专业大类本科招收专业名称学校名称对应高职(专科)专业大类对应高职(专科)专业二级类装备类车辆工程兰州博文科技学院装备制造大类机械设计制造类、机电设备类、自动化类、轨道装备类、船舶与海洋工程 装备类、航空装备类、汽车制造类。兰州工业学院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兰州博文科技学院兰州信息科技学院兰州理工大学兰州工业学院电气工程及自动化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大学电气工程及自动化技术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大学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兰州博文科技学院兰州工业学院过程装备及控制工程兰州信息科技学院机器人工程兰州信息科技学院机器人技术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大学机械电子工程陇东学院兰州博文科技学院兰州信息科技学院兰州工业学院机械工程兰州博文科技学院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兰州博文科技学院兰州信息科技学院兰州工业学院汽车服务工程兰州信息科技学院天水师范学院兰州城市学院汽车工程技术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大学现代测控工程技术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大学新能源汽车工程兰州工业学院智能制造工程兰州工业学院智能制造工程技术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大学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大学智能制造工程技术(化工装备技术)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大学自动化兰州博文科技学院兰州信息科技学院兰州工业学院自动化技术及应用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大学本科专业大类本科招收专业名称学校名称对应高职(专科)专业大类对应高职(专科)专业二级类资源类安全工程技术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大学资源环境与安全大类农林牧渔大类农业类、林业类、畜牧业类、渔业类。资源勘查类、地质类、测绘地理信息类、石油与天然气类、煤炭类、金属与非金属矿类、气象类、环境保护类、 安全类。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大学测绘工程兰州博文科技学院兰州信息科技学院天水师范学院测绘工程技术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大学地理科学天水师范学院兰州城市学院地理信息技术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大学地理信息科学甘肃农业大学兰州博文科技学院环境地质工程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大学环境工程甘肃农业大学煤炭清洁利用工程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大学生态环境工程技术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大学石油工程陇东学院兰州城市学院应急管理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大学油气储运工程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大学兰州城市学院智慧气象技术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大学智能采矿技术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大学资源勘查工程技术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大学注:1.高职具体专业可查阅教育部印发的《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 年)》。 2.报考医学类本科专业时,对高职(专科)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具体要求:(1)护理学:护理类(护理、助产);(2)助产学:护理类(护理、助产);(3)临床医学:临床医学类(临床医学);(4)药学:药学类(药学)和药品与医疗器械类(药品生产技术、药品质量与安全、药品经营与管理);(5)医学检验技术:医学技术类(医学检验技术、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6)康复治疗学:康复治疗类(康复治疗技术、言语听觉康复技术、中医康复技术);(7)医学影像技术:医学影像技术;(8)中药学:中医药学(中药学);(9)中医学:中医药学(中医学、中医骨伤、针灸推拿);(10)针灸推拿学:中医药学(针灸推拿、中医学);(11)应用心理学:医药卫生大类专科专业均可报考。 3.2023 届高职毕业班部分二级类专业考生,所学专业与专业原人才培养方案不符的,由就读学校统一向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提出申请,可按考生实际所学专业跨类进行报考。2022 级学生严格按照所学专业规定的人才培养方案执行。4.各本科学校合理安排免试入学计划(原则上控制在总计划的20%左右),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不超过免试计划的30%。 甘肃省教育考试院 2023年1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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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 2023年甘肃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升本科统一考试志愿填报有关事宜的公告
1.填报志愿时间:5月22日8:00至24日18:00;征集志愿时间:5月30日8:00至18:00,考生登录报名系统方可填报志愿及填报征集志愿。2.考生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s://www.ganseea.cn/),点击“办事大厅”,选择“普通高职(专科)升本科招生考试”栏目中“普通高职(专科)升本科招生考试报名系统”进入报名系统登录窗口,或直接登录网站:https://zsbwb.ganseea.cn/。3.考生如忘记报名系统登录密码,省内应届毕业生由毕业院校进行密码重置,省内往届及省外应往届毕业生由省教育考试院(兰州市城关区雁宁路399号12楼1213室)进行密码重置。4.2023年甘肃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升本科统一考试招生计划公布在考生报名系统中,考生在填报志愿期间登录报名系统选择计划查看,按照分批次、分本科大类即可查询具体招生专业目录。5.填报志愿分两个批次(建档立卡批、普通批),每个批次可填报6所志愿院校,每所志愿院校最多可填报6个专业。征集志愿填报方式及规则与第一次填报志愿相同。6.第一次录取结果查询于5月29日18:00开始,第二次录取结果查询于6月2日8:00开始。查询方式: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s://www.ganseea.cn/),点击“信息查询”,选择“2023年普通专升本录取查询”,在相应栏输入考生号和身份证号即可查询录取结果。 附件:2023年甘肃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升本科统一考试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 甘肃省教育考试院 2023年5月21日 附件 2023年甘肃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升本科统一考试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序号本科招生类控制分数线备注1公安类172103%2能源类131103%3生化类120102%4资源类(一)150105%5资源类(二)243105%6电子类123105%7交通类149100%8土建类121105%9装备类(一)126105%10装备类(二)121103%11旅游管理类198105%12教育类285105%13财贸类120105%14农牧类226103%15新闻类181100%16艺术类144105%17护理助产类247103%18临床医学类290103%19医学检验类272100%20康复治疗类256103%21医学影像类298100%22中药学类255100%23中医学针灸推拿类280100%24药学类263103%25应用心理学类(医药卫生)210100%26应用心理学类(眼视光)196100%27应用心理学类(幼儿健康)12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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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 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主考学校一览表
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主考学校一览表序号主管部门及负责人主考专业考核部门报名时间及地点考核时间及地点备注1兰州大学 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 张恒深 8915762汉语言文学文学院 张利平8913752报名时间:1月(7月)上旬(周六) 考核时间:5月(11月)初 考核地点:兰州大学一分部逸夫文科楼论文答辩一年两次法律法学院冯颖8914231报名时间:1月(7月)1日-10日(周四、周五) 考核时间:5月(11月)初 考核地点:兰州大学城关校区西校区齐云楼论文答辩一年两次新闻新闻与传播学院 张晶晶8913736报名时间:1月(7月)上旬(工作日) 考核时间:5月(11月)初 考核地点:兰大新闻与传播学院论文答辩一年两次行政管理马克思主义学院 蒋幕群8910376报名时间:12月(6月)(工作日) 考核时间:5月(11月)初 考核地点:兰州大学城关校区西校区齐云楼论文答辩一年两次 课程实验考核一年两次工商企业管理项目管理计算机及应用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李淑贤8912781报名时间:3月(9月)上旬(工作日)电话报名考核时间:5月(11月)初 考核地点:兰大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论文答辩一年两次 课程实验考核一年两次计算机网络护理口腔医学院 牛娅139198267631、护理专科临床考核及本科论文答辩报名时间:1月(7月)上旬(工作日);2、护理专科实验课及本科临床考核报名时间:7月初(工作日)1、护理专科临床考核及本科论文答辩时间:5月(11月)初;2、护理专科实验课及本科临床考核时间:7月初(具体时间报名时确定)1、专科临床考核及本科论文答辩一年两次 2、专科课程实验及本科临床考核一年一次2西北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张小平 7971502政治学政法学院 李靖7971247报名时间:5月(11月)15日 报名地点:教学10号楼d区305室考核时间:5月(11月)16日 考核地点:10号楼d区305室论文答辩一年两次英语外语学院 胡治军7971238报名时间:4月1日-15日,10月15日-30日 报名地点:外语学院考核时间:4月(10月)最后一周周六 考核地点:外语学院论文答辩一年两次数学数学与统计学院 高静7971501报名时间:3月1日—10日(工作日) 报名地点:知行校区综合实验楼1102室考核时间:5月中旬 考核地点:知行校区综合实验楼1102室论文答辩一年一次 课程实验考核一年一次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学院 马高翔7975075报名时间:论文3月(9月)1日-20日;课程实验 9月1日-20日 报名地点:弘文楼605室考核时间:论文5月(10月)初 ;课程实验10月初 考核地点:弘文楼605室论文答辩一年两次 课程实验考核一年一次旅游管理旅游学院 百秀显7971620报名时间:4月(9月)15日 报名地点:新文科实训楼1014室考核时间:4月(9月)16日 考核地点:新文科实训楼1014室论文答辩一年两次学前教育教育学院 李旭波7971523报名时间:3月(9月)10日-20日 报名地点:弘文楼525室考核时间:4月(9月)底 考核地点:弘文楼525室论文答辩一年两次教育管理小学教育3甘肃农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党柯 7631646农学继续教育学院 党轲7631646报名时间:3月1日—10日(工作日) 报名地点:继续教育学院(稼穑创客407)报名时通知论文答辩一年一次 课程实验考核一年一次兽医4兰州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毛晓辉 2973635房屋建筑工程土木工程学院 白茹2757868报名时间:3月(9月)10日-20日 报名地点:继续教育学院教学部(118室)考核时间:报名时通知 考核地点:继续教育学院论文答辩一年两次 课程实验考核一年两次建筑工程机电一体化工程机电学院 白茹27578685兰州交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李金 4938432物流管理继续教育学院 肖健 4938074报名时间:3月13日-17日 报名地点:继续教育学院考核时间:9月下旬 考核地点:继续教育学院论文答辩一年一次6兰州财经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张学东 4674181会计会计学院 张云飞16609440760报名时间:3月(9月)10日-15日 报名地点:继续教育学院203室考核时间:报名时通知 考核地点:报名时通知论文答辩一年两次财税财税与公管学院 包智勇13893126059经济学经济学院 任谦46965827甘肃警察职业学院 培训中心 陶海波 18693580807公安管理陶海波 18693580807报名时间:9月10日-30日(工作日) 报名地点:甘肃警察职业学院培训中心(兰州市城关区大沙坪左家湾169号)办公楼617室考核时间:报名时通知 考核地点:甘肃警察职业学院培训中心(大砂坪校区)论文答辩一年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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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 关于印发《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信息修改 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信息修改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甘教考自〔2020〕8号 各市(州)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考试院、考办、中心)、有关高等学校:现将《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信息修改管理实施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甘肃省教育考试院 2020年7月30日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信息修改管理实施办法 为规范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信息管理工作,确保毕业证书电子注册信息的准确性,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规定》和《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一条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是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对通过自学考试获得的毕业证书进行电子标注、数据备案和网上查询的管理方式。第二条 毕业证书电子注册信息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专业、层次(专科或本科)、照片、发证日期及毕业证书编号、主考学校名称。第三条 毕业证书电子注册信息是考籍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考生在申请办理毕业手续时,须认真核对本人基本信息并签字确认,对确认的内容承担相应责任。信息一经注册,不得随意修改。第四条 毕业证书电子注册信息修改是指考生在毕业证书办理过程中非本人原因造成的信息错误或取得毕业证书之后因信息变更确需进行修改。取得毕业证书之后信息变更包括以下四种情况:1.二代身份证升级时,原一代身份证15位数字补位升级18位数字时尾号为“0”的;2.士兵证和军官证号变更为二代身份证号的;3.因当年技术原因无法录入或录入错误的;4.因公安户籍机关人口信息重复录入造成身份证信息错误的。第五条 毕业证书电子注册信息修改需提供的材料1.考生本人签名的书面申请;2.考生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本复印件(考生签字、审核人签字);3.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信息修改申请表(见附件1);4.考生毕业证书或毕业生审批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含有档案保管部门加盖印章的毕业生审批登记表复印件);5.本人近期彩色免冠照片(二寸)一张,同时向市(州)教育考试招生机构(高校继续教育管理部门)提供照片电子版(480*640像素,照片大小小于等于15-25K)(存档);6.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信息修改登记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信息修改登记表)。除上述材料外,士兵证和军官证号变更为二代身份证号的考生需提供原服役部队出具的军人身份证明原件;因公安人口信息重复修改身份信息的考生需提供户籍修改证明。第六条 毕业证书电子注册信息修改流程1.初审。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原考籍所在市(州)教育考试招生机构(高校继续教育管理部门)提交修改申请,按要求填写《信息修改申请表》(一式两份)并签字确认。市(州)教育考试招生机构(高校继续教育管理部门)仔细核查信息,确定无误后汇总材料并填写《信息修改登记表》(一式两份)上报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处。2.审核上报。按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办法》第八条规定,省教育考试院自考处审核上报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将需要更正考生的电子注册信息报送教育部考试中心进行更正。3.开具证明。毕业证书电子注册信息经教育部考试中心更正确认后,省教育考试院根据修改结果开具《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信息更正书》(见附件3,加盖省自考委印章和钢印)。相关修改材料由省教育考试院和市(州)教育考试招生机构(高校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分别存档。4.领取。上半年3月下旬,下半年9月下旬,考生凭《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信息修改申请表(考生留存)》到原考籍所在市(州)教育考试招生机构(高校继续教育管理部门)领取《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信息更正书》,与原毕业证书和毕业生审批登记表共同使用。第七条 毕业证书电子注册信息修改受理时间市(州)教育考试招生机构(高校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受理初审:上半年3月下旬、下半年9月下旬,材料报送:上半年6月上旬、下半年12月上旬;省教育考试院审核:上半年6月中旬、下半年12月中旬;原则上其他工作时间不予受理。第八条 考生专科段毕业信息无误,但与本科段毕业信息不一致,应与其本科段毕业证书颁发机构联系上报前置学历(专科)验证事宜,关联学信网毕业信息。第九条 考生毕业证书信息无误,但学信网上没有电子注册信息的,不属于电子注册信息修改范围,考生需持身份证、毕业证书及毕业生审批登记表到甘肃省学历认证中心进行学历认证(甘肃学历认证中心联系电话:0931-8727020/8720599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皋兰路305号甘肃省人力资源市场)。第十条 在毕业证书电子注册信息修改过程中,凡有徇私舞弊、伪造、涂改和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并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的责任,涉及违法者,移交司法部门处理。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附件1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信息修改申请表.docx附件2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信息修改登记表.docx附件3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信息更证书.docx 附件1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信息修改申请表 编号NO.申请人身份证号码照片申请修改项目:联系电话个人申请修改前信息修改后信息信息修改原因: 本人郑重承诺:以上均为个人真实信息,修改原因属实,材料真实有效,若有不实之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本人签名:注:毕业证书电子注册信息修改需提供:1.二代身份证原件 2.毕业证书原件 3.毕业生审批登记表原件经办人: 审核人: 部门负责人: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信息修改申请表(考生留存) 本人 ,身份证号码 ,毕业证书号 ,专业 。现申请办理毕业生注册信息修改事宜,修改项目 ,修改前信息 ,修改后信息 。 申请人签名: 日期: 编号NO. 附件2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信息修改登记表 上报单位(公章): 上报时间:序号考生姓名准考证号毕业证编号毕业时间修改内容修改前信息修改后信息申请日期经办人: 审核人: 部门负责人: 附件3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信息更正书编号NO.姓名性别毕业时间照片身份证号码准考证号毕业专业主考院校学历层次毕业证书编号修改前信息修改后信息信息修改原因考生毕业证书电子注册信息已修改并注册,信息真实有效,此表与原毕业证书及毕业生审批登记表共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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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 关于印发《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子转考工作 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子转考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甘教考院[2016]23号各市(州)自考办:为确保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子转考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有关规定,特制定《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子转考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子转考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甘肃省教育考试院 2016年3月7日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电子转考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工作信息化和科学化管理水平,维护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试中心函[2015]71号)和《关于做好2016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工作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5]156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 在籍考生离开我省继续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须办理省际转考手续。电子转考是运用信息技术,以交换考籍电子档案方式实施省际转考的过程。第三条 考籍档案是办理考生转考的主要依据。考籍档案以电子方式保存为考籍电子档案(以下简称电子档案),内容主要包括:考生基本情况信息、考试信息(含笔迹信息)、奖惩记录、转考、免考、实践环节考核、毕业论文成绩、毕业信息等。 第四条 甘肃省教育考试院(以下简称“省考试院”)组织实施电子转考工作,负责建立和维护本省转考平台,市(州)自考办负责受理具体转考业务。第五条 转考程序省际转考先办理转出手续,再办理转入手续。省考试院通过全国“转考平台”递送和接收转考电子档案,应遵循以下程序:一、考生本人提出转出申请,由考生考籍所在市(州)自考办通过省自学考试信息管理平台受理。二、省考试院按照我省专业计划规定的考试课程及合格成绩,遵循教育部考试中心转考规定标准,生成转出电子档案上传至全国“转考平台”。三、转入地省级考办从全国“转考平台”接收由我省转出的电子档案。四、由我省转出的电子档案经转入地省级考办审核无误后,转考考生按要求到转入地省级或者经省级考办授权的地级考办办理转入手续。五、考生到外省办理完成转入手续后,转入地省级考办将转入办理结果上传至全国“转考平台”,省考试院据此对转出考生电子档案的在籍状态进行变更,完成转考(转出)。六、考生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理转出确认手续的电子档案视为转考不成功,转入地省级考办将转入反馈意见上传至全国“转考平台”,由省考试院恢复转考考生考籍。七、外省转入的电子档案信息以省考试院通过全国“转考平台”交换的电子档案为准。八、外省转入的电子档案经省考试院审核,转考考生到省考试院进行现场确认无误后,方可给转出省发送回执。同时将转入考生电子档案信息数据结果导入我省自学考试信息管理平台,完成转考(转入)。九、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转入确认手续的视为转考不成功,我省将转入反馈意见上传至全国“转考平台”,由转出省恢复转考考生考籍。如再次办理转考手续,须重新履行转考程序。第六条 转出要求及工作流程转出要求一、在籍考生离开我省继续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我省准考证和转入地准考证,在规定日期内到考籍所在市(州)自考办对本人转出电子档案信息进行现场确认,并在市(州)自考办出具的《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出登记表》(附1)上签字。二、考生应在转入地取得一门或者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并取得转入地考籍后,方可办理转出手续。三、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者延迟毕业期间,档案不得转出。四、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我省办理毕业手续,档案不得转出。五、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出。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的,其对应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不得转出。毕业论文成绩不得转出。六、考生办理转入手续未满一年的,不得转出。工作流程七、考生在规定日期内到考籍所在市(州)自考办,对本人转出电子档案信息进行现场确认。八、市(州)自考办对考生电子档案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通过信息管理平台提交省考试院,同时打印《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出登记表》(附1)(一式三份)。工作人员务必准确填写登记表中“转入准考证号”、“转入专业代码”、“转入专业层次”、“转入专业类型代码”和“转入专业方向”等信息。登记表由市(州)自考办签署转出意见并加盖公章上报省考试院,考生、市(州)自考办、省考试院各留存一份。九、市(州)自考办必须按规定时间报送登记表,逾期将导致考生无法完成转档程序。十、省考试院导出市(州)自考办提交的转出结果数据,导入全国“转考平台”进行数据预审;预审通过后,将转出结果数据打包上传至全国“转考平台”进行终审,并提交拟转入的省级考办。十一、转考考生须及时与转入地省级(或经省级考办授权的地级)考办联系,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转入确认手续。十二、转出考生到转入省办理完成转入手续后,省考试院根据转入地省级考办上传至全国“转考平台”的转入办理结果,对转出考生的电子档案在籍状态进行变更,完成转考。在转入手续未办理完结之前,我省保持考生的在籍状态。第七条 转入要求及工作流程转入要求一、转入我省的电子档案必须符合第六条第二款至第六款的规定;转入电子档案信息以转出地省级考办通过全国“转考平台”交换的电子档案为准。二、转入考生应按我省公布的专业考试计划参加考试,不符合规定的专业代码和课程代码的课程一律不予接收;不符合我省开考专业计划规定的课程一律不予接收。转入考生原考试合格课程与现考试课程替换关系,按我省有关规定执行。三、转入的电子档案信息标准必须符合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开展自学考试电子转考工作的通知》的规定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接收;2015年10月之后参加自考且电子档案中没有笔迹图片文件的一律不予接收。四、转入考生应在我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的合格成绩,方可在我省申请办理毕业手续。五、考生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及我省准考证,到省考试院对转入的电子档案信息及办理结果进行现场确认。工作流程六、外省转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省考试院办理转入手续,其电子档案信息通过审核后,考生在《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入登记表》(附2)(一式二份)上签字。省考试院签署转入意见并加盖公章,考生、省考试院各留存一份。七、省考试院将转入办理结果上传至全国“转考平台”,核准后给转出省发送回执。同时将接收的考生电子档案信息数据结果导入信息管理平台,完成档案转入。第八条 办理时间一、转出时间序号事 项经办单位(人)上半年下半年1申请办理档案转出审核及现场确认考生、市(州)自考办1月1日—2月20日7月1日—8月20日(工作日)序号事 项经办单位(人)上半年下半年2数据报送市(州)自考办、省考试院2月21日—2月28日8月21日—8月31日3数据预审省考试院3月1日—3月5日9月1日—9月5日4上传全国“转考平台”并提交相关省级考办省考试院3月6日—3月10日9月6日—9月10日5回执处理省考试院3月11日—3月31日9月11日—9月30日6转出结果数据与省信息管理平台同步省考试院4月1日—4月5日10月8日—10月12日二、转入时间序号事 项经办单位(人)上半年下半年1从全国“转考平台”接收转入数据省考试院3月1日—3月10日9月1日—9月10日2转考考生到省考试院现场确认考生、省考试院3月11日—3月25日9月11日—9月25日(工作日)3审核接收转入结果数据并上传全国“转考平台”,同时给转出省发送回执省考试院3月26日—3月30日9月26日—9月30日4转入结果数据与省信息管理平台同步省考试院4月1日—4月5日10月8日—10月12日第九条 省考试院、市(州)自考办要建立健全监督和制约机制,对考生转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规范工作流程,利用管理和技术手段,对相关部门和人员严格要求,强化计算机及网络防护,对电子档案收发、处理情况须进行记录和监控,确保电子转考信息的真实、安全、合法、有效。第十条 在电子转考过程中,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及当事人的责任。第十一条 本细则自下发之日起实施。第十二条 本细则由甘肃省教育考试院负责解释。 附:1.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出登记表 2.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入登记表 附1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出登记表编号考生kaosh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照片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准考证号联系电话专业名称专业代码转出地专业层次转出原因联系地址合格课程及成绩课程代码课程名称学分成绩合格时间课程代码课程名称学分成绩合格时间奖惩情况转入地转入地准考证号转入地专业名称转入地专业代码转入地专业层次第1页 共2页 1. 以上内容经本人核对,准确无误。2. 本人同意按照转考规定办理转考手续。3. 未按转入地要求按期完成转入现场确认,视同放弃转考申请,个人承担后果。 转考人签名: 年 月 日 市(州)自考办意见省级考试机构意见 经办人:审核人: (盖章) 年 月 日 经办人: 审核人: (盖章) 年 月 日 注:《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出huan 登记表》由市(州)自考办出具,考生现场确认签字后,一式三份,由市(州)自考办、省级考试机构、考生本人留存。 第2页 共2页 打印日期:附2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入登记表编号考生kaosh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照片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准考证号联系电话专业名称专业代码转出地专业层次转出原因转出地准考证号转入合格课程及成绩课程代码课程名称学分成绩合格时间课程代码课程名称学分成绩合格时间转入奖惩情况转考考生意见省级考试机构意见以上内容经本人核对,同意转入。 转考考生签名: 年 月 日经办人:审核人: (盖章) 年 月 日注:《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入huan 登记表》由省级考试机构出具,考生现场确认签字后,一式两份,由省级考试机构、考生本人留存。考生未按国家要求时间完成现场确认的,视同放弃转考申请,个人承担后果。 第1页 共1页 打印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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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 关于取消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环节考核论文成绩有效期的通知
关于取消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环节考核论文成绩有效期的通知甘考办〔2014〕23号各市(州)自考办、主考学校继续教育学院:近年来,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工作已经全面实现了信息化管理,实践环节考核全流程均在信息管理平台上运行。经过两年多的使用,已达到数据信息安全、稳定的要求,具备了考籍管理更加科学、规范,便利服务考生的条件。为了更好地服务考生,针对部分考生由于课程计划调整,致使论文成绩失效,无法按期办理毕业证书的问题,根据全国考办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自2014年上半年起取消实践环节考核中有关论文成绩有效期的规定,优化调整考生根据课程计划通过论文答辩,其合格成绩入库后长期有效。请做好考生的宣传工作,科学安排学习、考试和论文答辩的时间,帮助考生顺利完成学业,早日成才。 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 2014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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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 关于国家高等教育学历认证相关事项说明的公告
关于国家高等教育学历认证相关事项说明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减少和避免“重复证明”,简化办事手续,根据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关于取消学历认证收费及调整认证受理范围的公告》规定,自2018年7月1日起,全面取消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认证服务收费。同时,为经批准,凡2002年(毕业时间)起已在高校学生学历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中注册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原则上实行网上查询和电子认证,不再受理和出具书面认证报告。对于2002年以前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以及2002年之后未在高校学生学历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中注册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如有需要,可免费申请书面认证报告。学历证书是高等教育法授权高等学校颁发给学生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学业证书,网上查询、电子认证和书面认证均属证书的核查验证服务。社会各单位无特殊原因,不应向已出具学历证书的毕业生提出不合理的证明要求。 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 2018年6月27日温 馨 提 示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会议精神,方便群众办事,减轻群众负担,自2018年1月1日起,学信网(www.chsi.com.cn.xlrz)提供免费学历电子认证服务。建议个人等有关单位采用网上查询及免费申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对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进行查询核验。 申请学历认证所需材料序号毕业证书类别所需材料1普通、成人类高等教育学历证书 1、毕业证书原件2、身份证原件3、毕业生登记表4、报考登记表5、成绩单6、学籍卡7、录取底册 (3-7项材料均在个人档案或通过毕业院校档案馆提供,复印件。)2 自学考试 学历文凭类高等教育学历证书 1、毕业证书原件2、身份证原件3、毕业生审批登记表(个人档案或省自考办提供,复印件。)3军队院校类高等教育学历证书 1、毕业证书原件2、身份证原件3、军人证原件 高考入学普通教育:入学批准书、学员学籍管理登记表。入伍后考学普通教育:入学批准书、入伍批准书、学员学籍管理登记表。成人教育:入伍批准书、学员学籍管理登记表。 说明:在校期间无军籍不在受理范围内。 学信网申请办理学历认证网址:https://www.chsi.com.cn/wssq/ 学信网申请办理学历认证流程:学信网首页(抬头细目)出国教育背景服务--网上申请--点击进入网申系统--输入学信网注册账号及密码进行办理学历认证--共六个步骤(1.选择项目 2.填写信息 3.上传电子附件 4.填写申请人信息 5.提交申请 6.确认申请) 学信网学历认证进度查询网址:https://www.chsi.com.cn输入证书持有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即可查询学历认证办理进度 学信网学历证书零散查询流程:学信网首页(抬头细目)学历查询--零散查询(点击查询)--输入证书编号、姓名及图片验证码(点击查询) 甘肃学历认证中心联系电话:0931-8727020/8720599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皋兰路305号甘肃省人力资源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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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 2023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成绩查询公告
2023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体育类专业统一考试成绩查询系统将于5月9日10:00左右开通,考生可登陆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https://www.ganseea.cn,点击网页右侧考生查询栏目,输入考生号和身份证号进行查询。也可直接在地址栏输入网址https://gaokao.ganseea.cn 进行查询。提醒考生注意:考生只能查询本人成绩。查询完成后,请及时关闭浏览器窗口,以免泄露个人信息。 甘肃省教育考试院 2023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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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 2023年甘肃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升本科统一考试公告
为统筹做好2023年我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升本科(以下简称“普通专升本”)统一考试组考工作,确保考试顺利实施。省教育考试院提醒广大考生注意以下事项。一、考试时间考试时间:2023年5月7日。考试科目:计算机(9:00-11:00);英语(13:00-15:00);专业基础能力测试(16:00-18:00)。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点。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可交卷,考试结束后按照考点指令方可离开考点。二、注意事项(一)考生凭《准考证》及身份证等进入考点参加考试,自觉接受检查。为避免影响考试,建议考生合理安排行程。(二)考生身份证如丢失,应事先取得当地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贴有本人近期照片并加盖有骑缝章的证明。(三)准考证打印时间:5月5 日8:00至7日18:00。考生可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s://www.ganseea.cn),点击“办事大厅”,选择“普通高职(专科)升本科招生考试”栏,登录“普通高职(专科)升本科招生考试报名系统”,或直接登录甘肃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专升本招生网上报名系统(https://zsbwb.ganseea.cn/)打印准考证。考生若忘记登录密码,省内院校应届毕业生可在毕业院校招生部门进行密码重置,省内院校往届毕业生及省外院校应往届毕业生可联系省教育考试院职业教育招生处进行密码重置。(四)我省2023年普通专升本统一考试所用文具由考生按照考试科目需求,自备2B铅笔、橡皮和蓝色、黑色签字笔等相关文具。提醒广大考生,严禁携带除考试所需之外的物品进入考场。特别是手机等带有发送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一经发现,将按照有关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甘肃教育考试院 202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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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 甘肃省2023年全国英语等级考试报名公告
一、考试介绍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ublic English Test System, 简称PETS)是教育部教育考试院负责设计并实施的全国性英语水平考试体系。应试者不分年龄、学历、户籍等背景,只要具备一定的英语基础,均可选择适合自己的级别。PETS共有五个级别,各级别都十分重视对考生实际的语言交际能力的考查,均包括笔试和口试两个相对独立的部分。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分别报考笔试或口试。单项合格者可得到相应的单项合格证书;笔试和口试均合格者,方可获得教育部教育考试院颁发的相应级别的合格证书。我省的PETS-3~4级的考试报名和组织工作由甘肃省教育考试院负责。考试时间和开考科目为:每年3月开考3级,每年9月开考3、4级。二、报名与考试(一)开考科目及时间2023年上半年:考试时间为3月18至19日,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2月14日14时至17日11时。2023年下半年:考试时间为9月23、24日,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7月4日9时至7月6日16时。(二)报名方式考生需要登录报名网站(pets.neea.edu.cn)完成网上注册、科目选择及网上缴费。报名网站推荐浏览器为IE10.0以上、Firefox40.0以上、Safari稳定版。(本网站暂不支持手机、ipad等移动通讯设备进行报名)(三)报考条件 报考者不受年龄、职业、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等限制,均可自愿报考。(四)报名考点兰州大学(考点代码:620001)兰州财经大学(考点代码:620002) 甘肃卫生职业学院(考点代码:620003)(五)报考说明1.考生可在提交报名时同时缴费,也可稍后继续缴费。报名时未一次性完成缴费流程的考生可登陆PETS报名网站“用户中心-我的报考”,继续完成缴费,缴费期限为提交报名的24小时之内,超过时间未缴费订单自动取消,报名无效。2.考生可在缴费前修改或删除订单,重新选择报考,一旦缴费成功,订单不能取消。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受理补报。考生个人原因造成的错报、漏报,或者考试当天无法参加考试的情况,教育部教育考试院不予退费。3.报名网站支持支付宝及网上银行(务必使用推荐浏览器)进行缴费。4.照片要求:近期正面免冠半身彩色证件照(规格:浅蓝色背景;成像区大小为48mm×36mm<高×宽>,要求上下方向:头部以上空1/10,头颈部占7/10,肩身部占2/10;左右方向:肩身部左右各空1/10;图像像素最小为192×144<高×宽>,图像文件为.jpg格式,文件大小在20KB-200KB之间。不得使用生活照或翻拍照片)。5.打印准考证时间和步骤:考生成功完成报名、缴费后可登录PETS报名网站进入“用户中心-我的报考”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下载、打印准考证的起始时间2023上半年为3月9日9时,2023年下半年为9月14日9时。6.收费标准依据甘财教〔2015〕199号文件规定,PETS三级、四级每人每次150元(其中笔试95元,口试55元)。三、考试成绩与证书(一)PETS考试将笔试和口试分成两个相对独立的考查成份。笔试成绩是听力、英语知识运用、阅读理解和写作部分成绩的总和,满分100分,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口试满分5分,3分以上(含3分)为合格。(二)笔试和口试均合格者方可获得教育部教育考试院颁发的相应级别国家认可的合格证书。单项成绩合格者可获得相应的单项成绩合格证,考生可自行登陆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pets.neea.edu.cn/ 查询考试成绩,并可下载、打印考试成绩单(.pdf格式)。单项(笔试或口试)合格成绩允许保留到下一考次有效。(三)电子证书为方便考生领取“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以下简称证书),自2021年3月考试起,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将不再发放纸质证书,考生可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证书查询”页面下载、打印证书,该电子证书效力等同于纸质证书。四、考试咨询兰州大学考点 0931-8912115兰州财经大学考点 0931-5252113甘肃卫生职业学院考点 0931-8268253 甘肃省教育考试院 2023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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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 关于2023年甘肃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的通知
各市(州)、东风场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考试院、招办、考办、中心):现将《2023年甘肃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印发给你们,请做好考试相关准备工作。 附件: 2023年甘肃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甘肃省教育考试院 2023年3月28日附件2023年甘肃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考试时间科目考试时间备注夏季6月30日历史9:00-10:001.报考对象:普通高中一年级学生及往年成绩不合格学生。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在校学生及社会考生也可报名。2.考试时间:考试各科目均为60分钟,均为闭卷笔试。地理10:50-11:50化学14:30-15:30生物学16:20-17:20冬季12月7日语文9:00-11:001.报考对象:普通高中二年级学生及往年成绩不合格学生。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在校学生及社会考生也可报名。2.考试时间:语文120分钟,数学、外语科目90分钟,其他科目60分钟。除信息技术科目采取机试外,其余科目均为闭卷笔试。3.外语科目由“听力+笔试”两部分构成。数学15:00-16:3012月8日物理9:00-10:00思想政治10:50-11:50外语15:00-16:3012月13日至15日信息技术每场6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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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 关于印发《2011年甘肃省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2011年甘肃省 成人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甘招委发[2011]29号各市(州)、长庆局招生委员会,省内各成人高等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 2011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要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教育规划纲要,以提高质量促进公平为重点,强化考试环境综合治理,营造和谐的招生考试环境,确保成人高等教育健康和可持续发展。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综合治理,确保考试安全顺利 成人高校招生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要从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稳定和倡导良好社会风气的大局出发,高度重视成人高校招生考试工作,强化招生考试环境综合治理,严格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严打违规舞弊。要充分发挥各级招生委员会和教育行政部门的职能,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明确责任分工,密切协作,联防联控,齐抓共管,确保从命题、制卷、运输、保管到施考、评卷等全过程的保密安全。要严防严打团伙舞弊、兜售作弊工具等违规违法行为,会同有关部门综合治理网络环境和考点周边环境,严密监控并及时清理通过网络、手机、校园小广告等传播涉嫌试题泄密和作弊信息。同时要制订有效的应急工作预案,快速妥善处理重大突发事件。要适时进行招生考试预警和案例宣传。 二、加强对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监管,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秩序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大对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监管力度,坚决制止和惩处以营利为目的的虚假和欺骗性招生宣传、违规招生等行为。严禁以国家高等学历教育名义进行非学历教育招生虚假宣传,严禁以国家高等学历教育校外办学点名义进行违规招生和办学,严禁超出规定的项目及标准向学生收取费用。对核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三、提高成人高校招生生源质量,更好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 各成人高校要充分认识提高成人高等教育质量对建设学习型社会和构建终身教育体系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树立为地方经济服务、为在职从业人员服务的观念,根据区域经济发展情况、社会需求和生源状况合理调整招生专业结构,合理确定招生规模,对生源不足的高校和专业要减少招生计划。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严格执行政策规定,加强对考生报名资格的审核工作,严格审核专科起点升本科考生的第一学历,严禁没有国民教育系列高等教育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人员报考专科起点升本科。各有关高校要加强函授站点的建设和管理,加大投入,促进函授教育的规范化和现代化,在保证面授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手段提高远程辅助教学能力。 四、认真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积极稳妥推进成人高校招生改革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和成人高校要按照统筹规划、试点先行、有序推进的原则,积极研究成人高等教育及招生的发展和改革总体思路。加强地方政府对成人与继续教育改革发展的统筹,积极引导在职从业人员在工作所在地根据职业需要选择性接受高等教育,促进高等学校为地方经济发展培养实用性人才,努力维护入学公平和促进成人高等教育健康可持续发展。继2010年河北、内蒙古、河南和重庆4个省(区、市)进行报名和分省计划编制办法改革试点取得成功的基础上,今年我省也开展报名和分省计划编制办法改革试点工作。因此,各成人高校要以办学条件为基础,以社会需求为导向,科学合理编制成人高校招生计划,努力解决社会需求和供需之间的结构性矛盾。相关单位要积极支持,相互配合,确保我省改革试点工作顺利进行。 五、提高认识,落实国家优惠政策 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充分认识国家鼓励高校毕业生服兵役和“下基层”对提高军队素质和改善基层干部结构的重大意义,按照《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后接受成人本科教育招生办法(试行)》(教学厅[2009]6号文附件2)的要求,广泛宣传动员,积极沟通相关部门和高校,严格进行资格审查,细化操作程序和录取方案,提供周到便捷服务,确保国家对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后免试接受成人本科教育的优惠政策落到实处。 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建立和完善重要事项告知制度 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继续完善信息公开的工作体系,对于考生应予知晓的招生政策、报名资格、考试办法、录取规则以及成人高校办学资格、办学类型、录取结果和学费标准等信息,应全面、准确、及时向考生公布;对于可能影响考生考试和录取的重要事项应在报名阶段向考生书面告知,并由考生签字确认,告知内容主要包括:考试违纪作弊处理规定,考生诚信档案的记入和使用,被录取的专升本考生入学报到时必须出具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或以上证书,否则不予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并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附件:一、2011年甘肃省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二、2011年甘肃省成人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三、2011年甘肃省成人高校招生工作进程表 [点击浏览该文件:浏览附件请点击进入.doc] 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 二O一一年七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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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 甘肃省2023年3月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报名公告
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ational Computer Rank Examination,简称NCRE)是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原教育部考试中心)主办,面向社会,用于考查应试人员计算机应用知识和能力的全国性计算机水平考试体系。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安排,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我省2023年3月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报名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名与考试时间
(一)报名时间:2023年2月25日9︰00-3月5日24︰00
(二)考试时间:2023年3月25-27日,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三)准考证打印时间:3月20日9时开始。
二、报名事项说明
(一)报名条件
考生不受年龄、职业、学历等条件的限制,均可根据自己学习和使用计算机的实际情况,选考不同等级不同科目的考试。
(二)报名方式
考生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ncre.neea.edu.cn),按照相关提示完成信息填写、照片上传、缴费等步骤。
(三)报名费用
按照《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对教育考试院相关非学历教育考试收费分成的批复》(甘财教〔2015〕199号)收费标准,报名考试费每科目100元。考生缴费成功后,无权再行修改报考信息或退费,所造成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电子照片要求
考生上传的电子照片将来用于合格证书,须为考生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照片像素最小为192×144(高×宽),成像区最小为48mm×33mm(高×宽)。成像区上下要求头上部空1/10,头部占7/10,肩部占1/5,左右各空1/10 。照片文件应为JPEG格式,扩展名为jpg。照片文件大小要求:20KB-200KB。
(五)其他注意事项
1.由于疫情发展的不确定性,疫情和病毒感染防控政策可能会随时调整,在校学生应选择本校考点报名。本校无考点和非在校考生可选择接收社会考生的考点报名。接收社会考生考点详见《2023年3月甘肃省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考点报名咨询电话一览表》(附件)。
2.每次考试每个考生只能在一个考点报考,并且可报考多个级别科目(最多3科),但不能重复报考同一科目。
3.考生未能一次性完成报名时,可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再次登录报名系统,继续填报完成报名。
4.同次考试考生只能在同一省级承办机构报名,不允许跨省报考,否则将按违规进行处理。
三、违规处理
对于考试过程中的违规行为,依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请考生规范参加考试。
四、考试级别和科目
(一)NCRE级别科目设置及证书体系(获证条件)、考试大纲及教程目录可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ncre.neea.edu.cn)查阅。
(二)2023年继续暂停三级Linux应用与开发技术、四级Linux应用与开发工程师等两个科目考试。2021年下半年已通过四级Linux考试的,成绩保留。
五、考试成绩及证书
(一)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是教育部组织的全国性统一证书考试, 教育部教育考试院以等第形式公布考试结果,成绩等第共分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等。
(二)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成绩一般于考试结束30个工作日后(遇到国家法定节假日顺延)公布,考生可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查询本人当次考试成绩。考生对当次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于成绩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向所在考点提出复查申请。
(三)成绩合格的考生可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在网站公布的办理日期内申请证书直邮服务,证书将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直接邮寄考生。未申请证书直邮的考生证书将发放到考点,考生应留意考点公告,在规定时间凭有效身份证件到考点领取合格证书。
(四)2022年起,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开始试点NCRE电子证书,所有符合取证条件的考生都将获得电子证书。试点期间,考生在报名时可同时申请纸质证书。
(五)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证书丢失、破损等需要补办的,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网(http://chaxun.neea.edu.cn)申请补办合格证明书,合格证明书与合格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附件:2023年3月甘肃省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考点报名咨询电话一览表
甘肃省教育考试院
2023年2月17日
附件
2023年3月甘肃省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
考点报名咨询电话一览表
兰州市
序号
考点代码
考点名称
联系电话
是否接收
社会考生
1
620001
兰州大学(城关区)
0931-8912781
否
2
620002
西北师范大学
0931-7970754
否
3
620003
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大学(西固区)
0931-7941287
否
4
620004
兰州城市学院
0931-5190634
否
5
620005
兰州财经大学
1185413776@qq.com
否
6
620007
兰州理工大学原校区(兰工坪)
0931-2976003
否
7
620008
兰州博文科技学院(原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
0931-5272606
否
8
620009
兰州交通大学(安宁区)
0931-4955743
否
9
620010
兰州职业技术学院雁儿湾分校区
0931-7783938
否
10
620012
兰州工业学院 (龚家湾)
0931-2862720
否
11
620018
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大学
0931-8799515
否
12
620024
西北师范大学知行学院
0931-7970035
否
13
620025
兰州大学榆中校区
0931-5292786
否
14
620027
兰州文理学院
0931-8517703
否
15
620028
甘肃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18919054357
否
16
620037
甘肃农业大学
0931-7631843
否
17
620043
甘肃政法大学
0931-7601420
否
18
620049
甘肃中医药大学(和平镇)
0931-5161279
否
19
620051
西北民族大学榆中校区
0931-4516582
否
20
620052
兰州理工大学西校区(龚家湾)
0931-2976003
否
21
620053
兰州职业技术学院安宁总校区
0931-7783938
否
22
620057
甘肃开放大学
0931-2661586
是
23
620058
兰州工商学院(原兰州财经大学陇桥学院)
0931-5271602
否
24
620059
甘肃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0931-2390371
否
25
620060
甘肃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0931-8163750
否
26
620064
西北民族大学城关校区
0931-2938025
否
27
620065
兰州信息科技学院(兰州新区)
0931-2867227
否
28
620066
兰州财经大学长青学院
0931-8691801
否
29
620069
兰州外语职业学院
15293106816
否
30
620071
兰州现代职业学院(兰州新区)
13669345604
否
嘉峪关市
序号
考点代码
考点名称
联系电话
是否接收
社会考生
1
620039
甘肃钢铁职业技术学院
0937-6719945
0937-6718144
是
金昌市
序号
考点代码
考点名称
联系电话
是否接收
社会考生
1
620067
甘肃有色冶金职业技术学院
0935-8236627
是
白银市
序号
考点代码
考点名称
联系电话
是否接收
社会考生
1
620023
白银矿冶职业技术学院
0943-8860261
是
天水市
序号
考点代码
考点名称
联系电话
是否接收
社会考生
1
620016
天水师范学院
0938-8368182
否
2
620030
甘肃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13809387778
否
3
620031
甘肃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0938-2792999
是
4
620062
甘肃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0938-8365943
否
酒泉市
序号
考点代码
考点名称
联系电话
是否接收
社会考生
1
620026
酒泉职业技术学院
18089365617
是
2
620032
东风场区
0937-2466971
是
张掖市
序号
考点代码
考点名称
联系电话
是否接收
社会考生
1
620041
河西学院原校区
0936-8282079
是
2
620047
河西学院医学校区(原张掖医专)
0936-8282079
否
武威市
序号
考点
代码
考点名称
联系电话
是否接收
社会考生
1
620015
武威职业学院
0935-6975008
是
2
620046
甘肃省理工中等专业学校
0935-2315331
否
定西市
序号
考点
代码
考点名称
联系电话
是否接收
社会考生
1
620033
定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0932-8331467
是
陇南市
序号
考点
代码
考点名称
联系电话
是否接收
社会考生
1
620019
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成县)
0939-3205582
是
平凉市
序号
考点
代码
考点名称
联系电话
是否接收
社会考生
1
620054
甘肃医学院
0933-8692978
是
庆阳市
序号
考点
代码
考点名称
联系电话
是否接收
社会考生
1
620017
庆阳职业技术学院
0934-8245859
是
2
620021
陇东学院
0934-8652822
否
临夏州
序号
考点
代码
考点名称
联系电话
是否接收
社会考生
1
620070
临夏现代职业学院
18009309673
是
甘南州
序号
考点
代码
考点名称
联系电话
是否接收
社会考生
1
620050
甘肃民族师范学院
0941-8252099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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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 甘肃省2022年下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 笔试延期考试时间公告
根据教育部统一安排,受疫情影响延期举行的甘肃省2022年下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笔试将于2023年3月12日举行,上午开考四级,下午开考六级。本次考试不再组织报名,已报名2022年下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笔试的考生可参加本次考试,请考生及时关注报考考点学校发布的相关信息,提前做好应考准备。
甘肃省教育考试院
2023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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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 2023年上半年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
一、开考专业、开考课程及时间安排(见附件)
二、报考
(一)网上报考
全省自学考试实行网上报考(含应用型专业学制外考生和“专接本”学制外考生)。考生使用准考证(新生注册使用身份证)和开通电子支付功能的微信、支付宝、银行卡直接登录http://zkwb.ganseea.cn或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http://www.ganseea.cn在“自学考试”栏目下选择“报名报考”进行报考。
(二)报考流程
(三)报考时间
1.社会型专业新考生注册时间:3月3日00:00至3月6日24:00。
2.所有参加网报考生选课缴费时间(含2022年下半年自学考试延考课程):3月3日00:00至3月9日24:00。
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2年下半年自学考试延期至2023年上半年举行。2023年上半年自学考试安排包括2022年下半年不重复的考试科目,确保考试科目全覆盖。考试时间为2023年4月15日至16日和4月22日至23日,请考生根据自身需求在4天8个时间段选择考试科目。
请广大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考,逾期不予补报。
(四)报考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报名参加自学考试。报考本科层次专业的考生须在毕业前校验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层次毕业证书。在押劳教劳改人员经司法劳改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
高职(高专)在校生或自学考试专科在读考生可同时报考本科层次相关专业,但在申请本科论文答辩和办理毕业手续时,须交验“学信网”认证的专科毕业证书。
(五)报考手续及相关要求
1.新生首次报考,按照“登录报名网址→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照片→缴纳准考证制作费→查询准考证号→填报课程”等六个步骤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关于取消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型专业新生报考现场照相确认环节的通知》(甘教考自〔2020〕1号)。
上传照片要求:
(1)本人身份证照片是考生使用手机等照相器材对含有本人照片等基本信息一面的身份证进行拍照并上传。照片要求:①存储为“jpg”格式;②图像大小在2MB以内。
(2)考生报名上传的本人标准照片将作为考生准考证及毕业证使用照片,一经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审核确认,不得更改。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工作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21〕125号)规定,本人标准照片要求如下:
基本要求
①图像应真实表达本人相貌。禁止对图像整体或局部进行镜像、旋转等变换操作,不得对人像特征(如伤疤、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
②图像应对焦准确、层次清晰、色彩真实、无明显畸变。
③除头像外,不得添加边框、文字、图案等其他内容。
拍照要求
①背景:应均匀无渐变,不得有阴影、其他人或物体。可选用白色(参考值RGB<255,255,255>)。
②人物姿态与表情:坐姿端正,表情自然,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耳朵对称,左右肩膀平衡,嘴唇自然闭合。
③眼镜:常戴眼镜者应佩戴眼镜,但不得戴有色(含隐形)眼镜,镜框不得遮挡眼睛,眼镜不能有反光。
④佩饰及遮挡物:不得使用头部覆盖物。不得佩戴耳环、项链等饰品。头发不得遮挡眉毛、眼睛和耳朵。不宜化妆。
⑤衣着:应与背景色区分明显。避免复杂图案、条纹。
照明光线
①照明光线均匀,脸部曝光均匀,无明显可见或不对称的高光、光斑,无红眼。
②建议配置光源两只(色温5500K-5600K),摆设高度与被拍摄人肩部同高,角度为左右各45度,朝向对准被拍摄人头部,距离被拍摄人1.5米﹣2米。
电子图像文件
①电子图像文件规格为宽480像素*高640像素,分辨率300dpi,24位真彩色。应符合JPEG标准,压缩品质系数不低于60,压缩后文件大小一般在20KB至40KB。文件扩展名应为JPG。
②人像在图像矩形框内水平居中,左右对称。头顶发际距上边沿50像素至110像素;眼睛所在位置距上边沿200像素至300像素;脸部宽度(两脸颊之间)180像素至300像素。
2.老考生报考时,使用准考证号登录网站报考(登陆密码为身份证号),完善考生信息,选择考试地点,填报课程,在线支付报考费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考过程。
参加过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资格证考试的考生,不得使用原准考证号进行网上报考,须按新生重新注册,按程序报名报考。
3.应用型专业学制外考生和“专接本”学制外考生按老考生对待,使用准考证号登录网站报考(登陆密码为身份证号),完善考生信息,选择考试地点,填报课程,在线支付报考费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考过程。
4.我省网报采取按课程报考模式,考生报考界面中显示本次所有开考课程,请考生报考时务必先确定所学专业,并查实该专业的设置课程,进行课程报考,每次可报考开考课程中的一至四门课程。老考生也可以使用一个准考证号选报其他专业的课程,达到该专业毕业条件时可申请毕业。
5.公安管理(本科)首次报考者须持本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报名介绍信到当地教育考试招生机构报考;老考生可直接到网上报考。
6.护理学专业只接受已经取得卫生类执业资格的在职人员报考。卫生类专业在校学生也可报考,但须在取得相关资格证书之后,方可申请颁发毕业证书。
7.小学教育专业(专科、独立本科段)面向在职小学教师开考,其报考资格由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查。
8.全省必须使用本简章发布的统一专业和课程代码,不得更改。
9.不参加英语(二)课程考试的考生,可在本科专业计划中任意选考三门专业课,考试成绩合格可以顶替英语(二)。不参加英语(二)课程考试的考生,只能获得学历而没有申请学士学位的资格。
10.已停考专业考试计划中的课程不再安排考试(公共政治课和正在开考的专业课程除外),尚未毕业的考生可按“一顶一”的原则选择通用课程顶替未通过课程。因教育部专业计划调整推迟,原定于2022年下半年之后停考专业不再颁发原专业毕业证书的政策推迟一年,2023年下半年之前全部课程合格的考生仍可按原专业申请毕业。
11.英语(本科)专业口译与听力课程考试一律在西北师范大学教学3号楼外国语学院参加考试。报名时间为9月3日至9月9日,考试时间为10月最后一个星期日上午。联系人:胡志军,联系电话:18909310323。
三、实践性环节考核
(一)实践性环节考核工作由主考学校继续教育学院负责组织,考核时间、地点、方式由各主考学校确定,考生可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在“自学考试”栏目下《甘肃省自考实践性环节考核主考学校一览表》中查询。
(二)实践性环节考核报名条件
1.课程实验
凡本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实践课程的理论部分成绩合格的考生,按照主考学校相关部门工作安排报名参加考核。
2.综合实践(综合作业、临床考核)
凡本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专业基础课、专业课程(含课程实践)成绩合格的考生,按照主考学校相关部门工作安排报名参加考核。
3.论文答辩(毕业设计)
本科段或独立本科段各专业考生,取得本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含课程实践)合格成绩后,按照主考学校相关部门工作安排报名参加考核。
四、电子转考
我省自学考试考生考籍档案转出一年两次,上半年1月1日至2月20日(工作日)、下半年7月1日至8月20日(工作日),考生到考籍所在市(州)教育考试招生机构申请办理,考籍转出后,3月(9月)11日至3月(9月)25日(工作日)到转入省现场确认。考籍档案转入一年两次,上半年3月12日至3月25日(工作日)、下半年9月12日至9月25日(工作日),考生须到甘肃省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处现场确认并办理转入手续。
五、收费
报名、考试等相关收费根据《省物价局 省财政厅关于理顺规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相关收费的通知》(甘价费〔2009〕204号)规定执行。
(一)专、本科报名考试费每人每科次40元。
(二)免考、转档手续费每人每次按一科次40元标准收取。
(三)加考、跨考报名考试费按每人每科次40元加倍收取(即80元)。
(四)毕业考核(设计)报名费每人每次10元;课程实践考核报名费每人每科次10元,考核费由考生按规定直接向主考学校缴纳。
(五)办理准考证电子注册费每人20元。
六、注意事项
(一)凡使用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或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合格证顶替计算机类相关课程以及使用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合格证顶替英语(一)和英语(二)者,由市(州)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审验合格证原件,在复印件上签字盖章后装入考生考籍档案,并通过信息管理平台上报。
(二)已申请办理自学考试考籍档案转出手续的考生不得在我省再次报考自学考试,否则考试成绩无效。
(三)根据《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顶替)课程实施办法》(修订),申请免试课程者在取得一门课程合格成绩后,向市(州)教育考试招生机构申请办理有关免考手续。
(四)考生应慎重选择报名地点和考试地点,原则上报名地点就是考生申请毕业的地区。考生若要在省内跨地区考试,应重点核实考试地点是否正确。
(五)新生和网上申请补办准考证的考生于考前10日内到本次考试所在地教育考试招生机构领取。所有参加本次考试考生须在考前10日内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考试座号通知单。
(六)考生必须凭“两证一单”即准考证、身份证(含军人或武警人员证件)和考试座号通知单参加考试。考生须准备2B铅笔、橡皮和黑色签字笔,按题号顺序依次在答题卡规定区域内作答,并写明题号,凡不按规定顺序答题,坐错座位,故意损坏试卷或答题卡者,成绩以零分计。
(七)考试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终场前30分钟考生方可交卷出场;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考生离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喧哗,须在指定位置等待指令有序离开考点。考生不得携带通讯工具等考场违禁物品进入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八)对于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条款的考生违纪违规信息将记入诚信档案,并上报教育部。对于涉嫌违法犯罪的考生将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九)考生当次成绩查询可在考后一个月通过电话查询,电话查询方式:移动1258096,电信16887811、16887825,联通116114。
也可通过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http://www.ganseea.cn自学考试栏目下进行历年课程成绩查询。
(十)考生可在线上购买自学考试教材。考生登录“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报名系统”在甘肃正诚招生服务有限公司淘宝店铺(https://shop196032519.taobao.com/)购买自学考试教材。此外,考生也可关注甘肃正诚招生服务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后,在甘肃正诚官方微商城购买。客服电话:0931-8583961。
甘肃正诚招生服务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附件:2023年上半年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及课程考试时间安排(含2022年下半年延考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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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 2022年冬季甘肃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延考时间确定
各市(州)、东风场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考试院、招办、考办、中心):受疫情影响,2022年冬季甘肃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以下简称“冬季合格考”)延期至2023年3月举行。现将延期后的《2022年冬季甘肃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见附件)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2022年冬季甘肃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甘肃省教育考试院2023年1月6日附件2022年冬季甘肃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考试日期科目考试时间备注3月2日语文9:00-11:001.报考对象:普通高中二年级学生,往年考试成绩不合格的学生,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在校生及社会考生。2.考试时间:语文120分钟,数学90分钟,外语90分钟,物理60分钟,思想政治60分钟。3.外语科目笔试和听力实行分卷考试。其中,笔试70分钟,听力20分钟。4.信息技术科目采取机试,其余科目均为闭卷笔试。数学15:00-16:303月3日物理9:00-10:00思想政治10:50-11:50外语(笔试)15:00-16:10外语(听力)16:30-16:503月6日至8日信息技术每场60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