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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 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印发广西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规定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招生考试院(考试中心、招生办):我区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考)报名工作将于2023年10月23日开始。现将《广西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规定》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组织领导2024年是我区新高考改革落地之年,高考报名工作是高考工作的重要环节。各地要提高政治站位,落实报名工作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高考报名前,各地要充分发挥招考委联席部门机制作用,主动与公安、卫生健康等部门沟通、协调,建立健全高考报名资格审核工作机制;要根据往年高考报名组织工作出现的情况和问题,结合本地区报名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确保高考报名工作顺利完成。二、加强报名资格审核(一)加强考生学籍和实际就读情况审核。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高中阶段学校学籍管理,严格遵循“人籍一致、籍随人走”原则,组织开展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和实际就读情况核查,重点发现和整治学籍造假问题,要逐人逐校进行学籍审验,严防无相应学籍的学生参加高考报名;加强高考报名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全面、准确地向招生考试机构提供考生学籍和实际就读情况等信息。(二)加强外来人员报名材料审核。各地招生考试机构要强化对所设的高考报名站(以下简称报名站)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指导,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外省户籍学籍迁入人员在广西参加升学考试意见的通知》(桂政办发〔2012〕330号)和《关于印发的通知》(桂招考委〔2013〕32号)文件精神,要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外省户籍学籍迁入人员(简称外来人员)报名资格的审核,坚决打击“高考移民”;要加强对户籍、学籍、实际就读和外来人员报名材料的审核,审核材料电子化后长期留存,纸质材料至少保留一年。各中学要加强对考生尤其是外来人员学籍的管理,对于接收外来人员学籍转入的中学,须负责审核转学学生在原学校的学籍和实际就读情况,此类人员的审核材料必须由校长签字确认。对于经审核不符合在我区报名参加高考资格条件的考生,要在高考报名结束后1个月内向考生发送书面告知书。如需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协调回原籍报考的,须在12月30日前向学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提出申请。(三)加强考生加分和各类专项录取资格审核。各地招生考试机构要根据自治区教育厅等7部门《关于做好我区普通高考考生加分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桂教考试〔2020〕1号)文件精神,利用数据比对、部门联审等工作机制,安排专人负责考生加分资格及各类专项录取资格的材料汇总、资格审核、数据上报、人员公示和信息录入工作,确保各项数据真实、准确,严防遗漏或造假的现象发生。三、加强考生信息管理信息错漏会造成考生无法参加考试、填报志愿、入学报到、电子注册,无法在教育部备案、毕业后无法获得证书等各类问题。确认前,各地要提醒考生须反复核对所有报名信息,特别是考生的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码、就读经历等信息,必须与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学籍一致,并于确认后在打印的《广西壮族自治区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上签字确认;各报名站要将考生签字确认后的《广西壮族自治区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电子化后长期留存。严禁考生在高考报名后至大学入学报到前,以个人理由更改姓名、民族或出生日期(变更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在考生信息确认后,任何人均不能以任何理由进行更改,由于更改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四、严格履行公示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普通高校、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按照有关要求,对考生资格信息进行公示,公示的考生资格信息应包括姓名、性别、所在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或单位)及年限、户籍及年限、学籍及年限、享受加分项目、加分分值及审核单位等。各地招生考试机构和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公示的考生有关信息(在校生必须在校园和班级同时公示),上报前至少公示10个工作日,考生享受加分项目在公示10个工作日后,由报名站打印包含加分信息的《广西壮族自治区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给考生核实并重新签字确认,考生无正当理由拒绝签字或不在规定时间内(由各市自定)进行签字确认的,视为自行放弃权利,由此产生遗留问题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公示材料至少保留至当年8月底。五、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要优化本地报名工作机制,简化报名流程,充分发挥教育行政部门和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在报名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为考生提供多样化的报名指导服务。对于需要提供的报名材料,应通过书面形式提早通知考生一次准备齐全;充分利用网上联审或电子数据进行比对,尽可能让考生、家长只跑一次;要将报名政策和时间安排及时通知仍在外地参加实践、参加培训的考生,确保考生按时完成高考报名。六、责任追究对在报名工作中违反有关规定,如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的考生或工作人员,因玩忽职守漏报、错报考生信息的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处理。七、其他(一)2024年我区高考报名工作按本通知规定执行。如教育部另有新的规定,将另文通知。(二)各市招生考试机构负责制定辖区内报名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三)请各地教育行政部门速将此文转发到辖区内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四)全区艺术统考、体育统考、外语口试考试时间将另行通知。(五)本通知所有规定的解释权属于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2023年10月16日 广西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规定 我区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考)报名工作将于2023年10月23日开始。为确保此项工作平稳顺利,现制定我区2024年高考报名工作规定如下:一、报名对象(一)参加我区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以下简称统考)的考生。统考包括文化统考、艺术统考、体育统考、外语口试等,统考成绩是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依据。(二)参加分类考试招生的考生。分类考试招生包括本科对口中职自主招生、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含2+3直升)、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运动训练专业单独招生、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优秀消防员单独招生、高水平运动队(获得文化统考免试资格)、职教师资班、保送生、特殊教育(残障生)单招等不通过统考录取的招考形式。二、报名和确认时间请符合条件的人员于2023年10月23日至31日17:30进行网上报名,并到网上报名选择的报名站进行现场确认。符合补报名条件的考生,可于2024年2月26日至28日17:30进行报名并现场确认,逾期不再办理补报名和确认。补报名考生不得参加艺术统考和体育统考。各市招生考试机构可根据本地情况对现场确认时间做出具体安排,并向社会公布,但现场确认的结束时间不得早于上述报名结束的时间节点。三、报名条件(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统考。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4.户口条件满足下列要求之一:(1)出生后首次户口登记在我区,且高考报名时户口仍在我区的。(2)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外省户籍学籍迁入人员(以下简称外来人员),符合《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外省户籍学籍迁入人员在广西参加升学考试意见的通知》(桂政办发〔2012〕330号)规定的。桂政办发〔2012〕330号文中的“外来人员随父亲或母亲军转安置、工作调动(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员工作调动)等正常迁入广西的,不受学籍、户籍条件的限制,可在广西参加普通高考”,是指学籍、户籍迁入的“年限”不受限制,考生户籍、学籍转入我区时间点,原则上要与父亲或母亲军转安置、工作调动至我区的时间点在同一年度内。其中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员须为在职在编人员。(3)外来人员,如上一年度在我区参加了统考,且能提供上一年度统考结束后到本轮高考报名期间在我区实际工作(学习)和居住的证明的。(4)在广西定居的外国侨民,持有自治区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二)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学历满足下列之一的:(1)区内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专、中师、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等,以下简称中职学校)毕业生,其中,高中起点中职1.5年制毕业生在2024年9月30前须取得中职毕业证;(2)除技工学校外的区内中职学校在读的二年级在校生;(3)高考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取得区外中职学校毕业证的人员。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4.户口满足下列要求之一的:(1)出生后首次户口登记在我区,且高考报名时户口仍在我区的。(2)外来人员,符合《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外省户籍学籍迁入人员在广西参加升学考试意见的通知》(桂政办发〔2012〕330号)规定的。如外来人员属于区内中职学校二年级在校生或毕业生的, 可不受户籍地以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工作、住所和年限的限制;如外来人员在高考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取得区外中职学校毕业证和我区户口的,可不受本人户籍迁入年限以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工作、住所及年限的限制。(3)外来人员,如上一年度在我区参加了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且能提供上一年度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考试结束后到本轮高考报名期间在我区实际工作(学习)和居住的证明的。(4)在广西定居的外国侨民,持有自治区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属于区内中职学校毕业生或区内中职学校在读的二年级在校生的。(三)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我区高职院校单独招生。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4.户口满足下列要求之一的:(1)具有我区常住户口。(2)外来人员,符合《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外省户籍学籍迁入人员在广西参加升学考试意见的通知》(桂政办发〔2012〕330号)规定的。如外来人员在2023年10月31日前取得我区户口的(因大、中专院校招生户籍迁入我区的情况除外),可不受本人学籍迁入条件以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工作、住所及年限的限制。(3)外来人员,如上一年度在我区参加了高职单独招生考试,且能提供上一年度高职单独招生考试结束后到本轮高考报名期间在我区实际工作(学习)和居住的证明的。(4)在广西定居的外国侨民,持有自治区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四)符合下列条件的退役军人可报名参加高职院校面向退役军人单独招生。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具有我区常住户口;3.报名时已取得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含普通高中、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技工学校)毕业证或具有同等学力。(五)符合下列条件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优秀消防员,可报名参加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单独招生。1.政治立场坚定,志愿献身消防救援事业;2.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力;3.现实表现优秀,专业技能突出,身体和心理健康,通过自治区消防总队统一组织的选拔预考。(六)其他分类考试报名条件。报名参加本科对口中职自主招生、运动训练专业单独招生、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高水平运动队(获得文化统考免试资格)、职教师资班、保送生、特殊教育(残障生)等考试招生类型的考生必须符合上述统考报名条件和相应考试招生类型所规定的其他条件。(七)补报名的条件。1.学籍在区外的广西户籍考生(户籍一直在广西或原籍在广西且高考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将户籍转回广西的),因学籍所在省的高考报名资格审核未通过,由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出具函件协调回我区参加高考的,可申请参加补报名。2.因参加全国或国际体育大赛等特殊情况错过了正式报名时间的考生,可申请参加补报名,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错过正式报名时间的退役军人考生,可申请参加补报名。(八)下列人员不得报名。1.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报考少年班的考生及报考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的区内中职学校二年级在校生除外);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5.区外中职学校应届毕业生、二年级在校生、区内外技工学校在读的二年级在校生和2023年入学的高中起点中职在校生不能报名参加我区2024年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6.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7.按照桂政办发〔2012〕330号、桂招考委〔2013〕32号文件的规定,不符合在我区报考条件的外来人员。8.已在区外参加了高考报名且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考生。四、报名地点(一)网上报名路径。考生可选择电脑端或手机端两种路径报名。1.电脑端报名。考生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s://www.gxeea.cn,下同),点击“系统导航-考试报名-2024年高考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2.手机端报名。考生使用手机登录“广西普通高考信息管理平台”APP进行报名。手机扫描2024年高考网上报名系统(路径见电脑端报名)登录页面的“广西高考”APP二维码,下载安装“广西普通高考信息管理平台”APP(考生请根据实际情况选择Android或iOS下载二维码)。如果因为手机版本等原因无法顺利完成手机端报名,请使用电脑端完成报名。(二)现场确认地点。1.户口在我区的考生。原则上在户口所在的市、县招生考试机构设置的报名站进行现场确认。考生不在户口所在地现场确认的,须征得报名站所在地的市、县招生考试机构同意。市、县招生考试机构必须组织专人对非本地户口考生的报名资格、加分资格等各类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并签字以示负责。对于跨区域审核考生信息协商有困难的,可要求考生回户口所在市、县报名,并在本市、县报名文件中向考生明确说明。2.户口未迁入我区的外来人员(含往届生)。在高中阶段学籍所在的市、县招生考试机构设置的报名站进行现场确认。3.区内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符合报考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如所在学校是所在市、县招生考试机构设置的报名站,可在本校报名。未经当地市、县招生考试机构授权,中学报名站、中职报名站不得接收非本校应届毕业生报名,其他考生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市、县招生考试机构报名。4.未经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批准,各报名站不得办理外省借考考生报名手续。5.广西定居的外国侨民。在现居住的市、县招生考试机构设置的报名站进行现场确认。(三)高考报名站的设置要求。各市、县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设置一定数量的报名站,于2023年10月16日至20日在高考网上报名系统设置报名站信息,并指导报名站在高考网上报名系统设置班级信息。报名站应设在经本地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高中或中职学校及市、县招生考试机构,如有新增或撤销报名站的,须于10月16日前以设区市为单位向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申请审批。五、报名办法(一)报名流程。考生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点击“系统导航-考试报名-2024年高考网上报名系统”或者使用“广西普通高考信息管理平台”APP进行报名。首次登录时考生需注册账号,注册时需填报有效居民身份证号码、证件类型、手机号码、设置密码。该手机号码会被自动设置为考生联系电话,并与考生个人信息绑定,每个手机号码只能绑定一个考生。每个身份证号只能注册一个账号,禁止注册多个账号。请考生务必正确填报手机号码,并在报名后至大学入学报到前保持该号码畅通,没有手机的考生可填监护人或班主任等能够及时与考生本人取得联系的人员的手机号码(手机号码将用于体检、高考志愿填报、成绩及录取信息查询等)。账号注册成功后,考生可登录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具体填报要求和方式详见附件1、2。考生在网上按要求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后,系统将根据所填报的考试科目统计需缴纳的费用(报名参加文化统考的考生先收取文化统考报名费,考试费在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录取结束后另行通知收取,缴费后方可参加文化统考),待考生进行网上缴费后,提示“缴费成功,等待审核”即完成网上报名。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须在报名地市、县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到相应报名站进行现场确认。如考生未完成现场确认程序,则报名无效。考生进行网上缴费成功后,在报名站现场确认之前仍可修改考试科目,科目修改后如需补交报考费的,可直接在报名系统补交;如已缴纳的报考费多于实际应缴纳数额的,多交部分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核实后,将在文化统考前退回原支付账户。考生报名信息经报名站确认后,一律不再允许修改考试科目。如考生报名申请未能审核通过,相关报考费将在文化统考前由自治区招生考试院退回原支付账户。每个考生当年只能选择一个报名站参加高考报名。一旦发现在多站报名的,包括在多个省(区、市)同时报名的,将上报教育部按有关规定处理。(二)考试科目选择。1.2024年,我区文化统考实行“3+1+2”模式,包括3门全国统考科目和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其中全国统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任选一门)3门,不再分文理科,外语科目考试含听力和笔试两个部分;还须从选择性考试科目物理和历史2门首选科目中任选1门,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再选科目中任选2门,首选科目不得兼报。2.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还应参加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艺术专业考试合格者方能按规则投档和录取。艺术类专业考试分为我区组织的全区艺术统考和普通高等学校自行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以下简称艺术校考)。参加全区艺术统考的考生在“加考科目”中勾选“全区艺术统考”标志,并进入相应页面选择考试类别和科目,我区艺术统考设置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音乐类、舞蹈类、播音与主持类、表(导)演类、戏曲类等7个考试类别,考生只能选择7个考试类别中的一个进行报考,其中,报考音乐类的考生,可兼报音乐表演、音乐教育方向,报考音乐教育方向须明确器乐主项或者声乐主项;报考表(导)演类的考生,可兼报戏剧影视表演、戏剧影视导演方向。报考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音乐类、舞蹈类、播音与主持类、表(导)演类等6个类别的考生须参加我区组织的全区艺术统考,报考戏曲类的考生须参加相关省市或高校组织的省际联考。没有在“加考科目”中勾选“全区艺术统考”或“艺术校考”标志的考生,如自行参加艺术校考,成绩将无法备案,最终影响考生的投档录取。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登录“2024年高考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个人准考证。3.报考体育类专业的考生,还应参加全区体育统考报名,在“加考科目”中勾选“全区体育统考”标志。2024年,全区体育统考由身体素质和体育专项两部分组成,考生勾选“全区体育统考”标志后,还须进入相应页面选择“体育专项”考试科目,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登录“2024年高考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个人准考证。4.报考外语专业或对外语口试有要求专业的考生,应在“加考科目”中勾选“英语口试”标志或“小语种口试”标志,不参加外语口试报名的考生,须在“加考科目”中勾选“不参加外语口试”标志。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登录“2024年高考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个人准考证。5.报考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和高职院校单独招生的考生,须自行向招生院校申报,并参加由招生院校组织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测试,其中,高职院校单独招生的文化素质成绩使用我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6.报考优秀消防员单独招生的考生,须在“是否参加统考”中勾选“不参加统考”。考生须自行向有关部门申报,并参加由应急管理部政治部组织的文化考试和技能考核。7.报考高职院校面向退役军人单独招生的考生,可在“是否参加统考”中勾选“不参加统考”,并在“特殊类型考生信息版块”中勾选考生类型。考生自行向招生院校申报,可免于文化素质考试,但要参加由招生院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三)考生现场确认时应交验的材料。1.身份证明材料。(1)考生应交验户口簿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考生如无户口簿,应交验户籍地公安派出所证明(证明出生年月日、出生地、户口所在地、民族成份、18位数的身份证号等)。尚未办理有效居民身份证的考生,报名站可根据考生交验的户口簿办理报名手续,考生本人须及时到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办理有效居民身份证,考生所在中学要主动与当地公安部门联系,协调集中办理有效居民身份证事项。考生参加高考时须出示有效居民身份证。(2)外来人员在我区申请报名参加统考的,须依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教育厅《关于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外省户籍学籍迁入人员在广西参加普通高考的实施细则》(桂招考委〔2013〕32号)的有关规定提供相关材料。特别提醒:外来人员的实际就读证明材料必须有校长、各年级班主任和学籍管理员签名(格式见附件17)。原则上考生学籍同实际就读须为同一学校,人籍分离的考生(包括长期在校外参加培训的考生)须提供学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提供的证明材料,并加盖教育行政部门公章。(3)报考高职院校面向退役军人单独招生的考生,除本人户口本、有效居民身份证外,须提供退役军人证(转业证、退伍证等)或优待证。2.学历、学力证明材料。(1)在本校报名站报名的区内高中、中职应届毕业生和区内中职学校二年级在校生无需提供学历、学力证明材料。其他考生需提供学历证书或学力证明,其中高中、中职应届毕业生和区内中职学校二年级在校生其学力证明由所在学校负责开具(证明须包括入学时间、全国学籍系统中学籍号、学业水平考籍号、是否为本校学籍的应届毕业班学生或二年级在校生、是否在本校实际就读等,并加盖学校公章)。社会考生需提供学历证书,凡不能提供学历证书者,如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可以“同等学力”报考。①初中毕业后满3年(取得初中毕业证书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日,满3年)。②至高考报名时年满18周岁,且经高考报名地县级(含)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具有高中毕业的知识及能力,达到高中毕业的知识水平,并认定其具有“同等学力”。(2)区外高中、中职应届毕业生除提供所在学校开具的学力证明(证明须包括入学时间、是否应届毕业班学生等,并加盖学校公章)外,还必须提供初中毕业证书和学籍号(可在全国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查询到其学籍信息)。(3)不在本校报名站报名的区内中职学校应届毕业生和二年级在校生除提供所在学校开具的学力证明(证明须包括入学时间、是否应届毕业班学生或二年级在校生等,并加盖学校公章)外,还须交验《广西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招生录取简明登记表》。(4)报考高职院校面向退役军人单独招生的考生,需提供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含普通高中、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技工学校)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证明。3.残疾考生申请合理便利证明材料。根据教育部、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精神,各级教育考试机构应遵循《残疾人教育条例》和高考组织规则,为残疾人参加高考提供必要支持条件和合理便利。由于身体残疾需要在统考中申请合理便利的考生,须于2024年3月15日前在“2024年高考网上报名系统”中勾选申请的合理便利,并上传本人的第二代或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复印件及有关佐证材料,原件交由报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核验。各市、县招生考试机构负责受理并审核在本地参加考试的残疾考生提出的合理便利申请,并告知残疾考生如果考试期间有其他考生提出质疑,监考员或考务员会在一定范围内宣布其享受的合理便利方式和原因。如考生同意,则由考生报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牵头组织由有关招生考试机构、残联、卫生健康等相关部门专业人员组成的专家组,对残疾考生身份及残疾情况进行现场确认,结合残疾考生的残疾程度、日常学习情况、提出的合理便利申请以及考试组织条件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并在系统中确认审核通过或者不通过。考前突发疾病需要申请合理便利的考生,参照残疾考生审核程序进行审批。4.有关加分资格证明材料。按《自治区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公布〈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通高考加分调整方案〉的通知》(桂教规范〔2020〕3号)、《关于做好我区普通高考考生加分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桂教考试〔2020〕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5.专项计划资格的证明材料。专项计划包括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和精准专项计划(原精准脱贫专项计划),证明材料详见附件3。以上证明材料请按报名系统的提示,将证明材料扫描或者手机拍摄后上传。(四)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材料。区内普通高中应届毕业考生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直接从广西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系统导出,以统一格式提供给相关高校招生使用。请考生及时登陆广西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系统(https://zhszpj.gxeduyun.edu.cn/),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信息的核实、录入工作。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非2024年区内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档案材料为政治思想品德考核。考生所在单位或社区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中政治思想品德考核栏,由单位或社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如单位或社区无法提供,则由考生本人向报名地招生考试机构提供本人亲笔签字的书面承诺,承诺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本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没有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五)所有考生均应在报名时签订《考生诚信高考承诺书》。承诺本人报名时所填写内容、提供的相关材料客观、真实、准确,并承诺参加考试招生时遵守有关管理规定。六、体检工作报名参加统考和分类考试的考生必须参加报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体检,具体由各市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年度高考体检工作文件,会同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协商安排,各地体检工作应在2024年3月15日前完成。考生应通过“无纸化体检考生端”及时查看个人体检结果,如考生体检项目有异常的,学校或报名站应提醒考生是否要申请复检,并告知考生可能影响部分高校或专业录取,考生阅知体检结果后须在系统中签字确认(签字具体时间由各市自定),由所在学校负责提醒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签字,如拒不签字所产生后果由考生负责。对体检结果有异议,要求进行复检的考生原则上由当地招生考试机构指定一家体检医院安排统一复检,复检项目见年度高考体检工作文件,对复检结果仍有异议的考生,须于2024年4月7日前在“无纸化体检考生端”提出终检申请,由市招生考试机构汇总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同意后,在自治区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医院进行终检,终检结果作为最终体检结果。没有按当地招生考试机构要求参加体检或进行第一轮复检的考生,不得直接申请终检。凡申请复检或终检的考生,其电子档案的相应项目体检结果以最后一次检查结果为准。考生应在高考报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高考体检,不接受考生自行到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检查所得的结论。七、信息确认(一)考生信息确认是高考报名工作的重要环节。各市、县招生考试机构必须严格审核相关材料,并按附件1的内容对考生网上报名时填报的有关信息和上传的相片进行确认,务必确保信息准确以及相片与本人的一致,其中“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码”“相片”等信息在后台与大数据局提供的数据进行比对,如比对不一致,系统会有相关提示,请各市、县招生考试机构认真核实。对已确认的考生信息应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考生无正当理由拒绝签字或不在规定时间内(由各市自定)进行签字确认的,视为自行放弃权利,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遗留问题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站工作人员须对报名考生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务必认真细致审核《报名登记表》所填的各项信息,并签字确认以对审核内容负责。(二)各市招生考试机构向自治区招生考试院上报考生材料时间。2024年4月25日前,在高考网上报名系统中确认经公示后的外省迁入人员高考报名信息、考生加分资格信息、专项计划资格信息。考生相关资格信息均以高考网上报名系统中的确认结果为准。经公示、确认后的上述信息,还应填报相应的分类汇总表(附件8、附件9、附件12、附件13、附件14)(三)按教育部的规定,考生信息上报后任何人均不能以任何理由更改。所有考生报名信息(包括考生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政治面貌、报考科目等)均以2024年4月25日17:30前各市招生考试机构在高考网上报名系统最终确认的数据为准。请有关学校及考生务必认真逐字逐项核对相关信息,严格履行考生本人签字确认手续,确保信息准确无误,避免因考生信息错误导致考生考试、录取和学籍电子注册等受影响。同时,对考生高考报名结束后因个人原因要求更改姓名、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报考科目等信息的,一律不予受理。(四)各市招生考试机构在上交经公示后的考生专项计划资格汇总表后,须于2024年4月25日前,在2024年高考网上报名系统中对考生符合专项计划资格条件的考生类型信息进行勾选确认。对于符合资格人数较多的项目,各市招生考试机构可委托报名站负责勾选,但各市招生考试机构必须严格复核,并对信息的准确性负责。(五)高考网上报名系统信息确认和修改时间安排。2023年10月31日17:30前,各报名站通过高考网上报名系统完成考生报名基本信息确认。该时间节点之后,报名站用户只能查看考生信息,不能再对考生信息进行修改或确认。确需修改的,须报告报名站所在市、县招生考试机构修改,相关报名站应及时对修改后的信息进行核对,并重新打印《报名登记表》让考生核对签字确认。2024年4月6日17:30前,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用户可对所辖报名站采集、确认的考生信息进行修改,并确认有关资格。该时间节点之后,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用户只能查看考生信息,不能再对考生信息进行修改或确认。确需修改的,须报告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所在市招生考试机构审批后修改,相关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应及时对修改后的信息进行核对,并重新打印《报名登记表》让考生核对签字确认。2024年4月25日17:30前,各市招生考试机构用户可对所辖报名站采集、确认的考生信息进行修改,并确认有关资格。该时间节点之后,各市招生考试机构用户只能查看考生信息,不能再对考生信息进行修改或确认。确需修改的,须报告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审批后修改,并重新打印《报名登记表》让考生核对签字确认。八、报名考试收费报名考试收费标准按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桂价费〔2009〕212号、桂价费〔2010〕47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文化统考考试费收费标准及收费时间另行通知。收费标准如下:(一)文化考试报名考试费。1.文化统考考生(1)报名费:30元/人。(2)考试费:在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录取结束后,按自治区价格主管部门及财政部门规定的标准收取。2.参加分类考试招生但不参加统考的考生按30元/人缴纳报名费(高职院校面向退役军人单独招生免收报名费)。(二)全区体育统考报名测试费。报名费:35元/人,测试费:30元/人﹒科。(三)全区艺术统考报名考试费。1.戏曲类报名考试费由省级联考或校际联考组考单位收取,具体事宜另行通知。2.其他类报名费:35元/人,考试费:30元/人﹒科。(四)外语口试考试费。1.英语:60元/人。2.小语种:40元/人。所有费用均通过网上缴纳,文化统考考试费缴费结束后,已缴费的考生可在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电子发票。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样表)2.考生报名登记表填报说明3.专项计划资格的类型及审核程序4.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农村户籍的独生子女户考生和双女结扎户女儿考生登记表5.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三侨考生”登记表6.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登记表7.普通高校招生考试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考生登记表8.XX市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享受加分政策资格考生名单分类汇总表9.外省迁入人员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审核汇总表10.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登记表11.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符合各类资格项目的考生名单公示(式样)12.符合国家专项计划考生资格审核情况登记表13.符合高校专项计划考生资格审核情况登记表14.符合地方专项计划考生资格审核情况登记表15.外来人员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资格审查表16.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17.高中阶段学校实际就读证明(格式)18.告知书(格式)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2023年10月16日
[广西] 广西2023年成人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注意事项
2023年广西成人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将于10月21日至2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一、从即日起至10月22日17:00,考生可登录“广西成人高考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打印准考证后,不准擅自更改或伪造准考证上的信息。二、请考生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守《准考证》上的《考场规则》。三、部分考点将使用“智能安检门”、人脸识别验证设备等多种科技手段对考生进行安全检查和身份验证,请考生务必提前到达考点,主动配合检查验证。考生因未能完成安全检查造成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由考生负责。四、考点的非考试物品暂放处只供考生临时放置非考试物品,不负责保管。建议考生不携带手机等非考试用品进入考点。五、常见违规行为有:携带手机、电子手环、耳机、手表等非考试物品参加考试,坐错位置,不按时间指令开始或结束答题等,请考生引以为戒!六、考试期间自治区招生考试院设立考试举报电话,考生如发现考试违纪作弊行为,可拨打举报电话:0771-5338937,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将及时予以处理。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2023年10月16日
[福建] 福建省2023年成人高考温馨提醒
各位考生: 2023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成人高考)将于10月21日至22日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应考,我们温馨提醒如下: 1.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考试当天请考生充分考虑交通、天气等因素,提前做好出行路线规划,避免跑错考点,迟到或错过考试。 2.考生进入考点、考场应主动接受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和对随身物品等进行的必要检查。考生在接受检查前须主动配合采取措施,自行消除随身携带物品对检查效果的影响。 3.考生进入考点时须通过智能安检门检测,不得携带手机、手表、电子手环、无线耳机等电子通讯设备进入考点。为确保进入考点高效、有序,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尽量不穿有金属配饰的衣服、鞋子等,除必要的文具(2B铅笔、0.5毫米黑色字迹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无封套橡皮等)和透明文具袋外,不携带其他包、袋和金属物品。 4.开考前50分钟,考生可以进入考点。开考前30分钟,考生可以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交卷出场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5.考生若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前须将自备口罩放在考场外“非考试物品暂放处”,不得带入考场。入场后确有需要的,可向监考员提出申请,由考场提供。 6.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放在桌面上以便核验。《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入座后,须在《考生签到表》上签字。领到答题卡和试卷后,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本人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等,不得提前作答或动笔书写任何字迹。 7.遇试卷、答题卡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页等问题,可举手询问,并在开考前报告监考员;开考后再行报告、更换的,延误的考试时间不予延长;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8.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考生必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外语科目除外)。考生须在与题号相对应的答题区域内答题,写在草稿纸上或非题号对应的答题区域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得在答卷上做任何标记。凡因答题卡上漏填(涂)、错填(涂)或书写字迹不清等影响评卷结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9.考生在考场内应保持安静,不得吸烟,不得喧哗,不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得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得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草稿纸,不得传递文具、物品等,不得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垫板带出或传出考场。 10.考试期间,考生如身体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监考员或其他考试工作人员。 11.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须立即停笔并停止答题,将自己的答题卡、试卷、草稿纸依序放在桌面上,用小木块或小石子压住后,静坐在座位上等候。待监考员清点核对无误并验收密封后,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并等待考点广播通知后方可离开考点。 12.考试实行全程实时监控录像,请考生遵守考场纪律,诚信应考,切莫心存侥幸,以身试法,以免贻误终身。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依法依规处理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2023年10月16日
[广东] 关于做好2024年第一次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考试院):为贯彻落实国家新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要求,平稳有序地推进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下称“合格性考试”)相关工作,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深化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19〕42号,下称《实施方案》)、《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粤教考〔2019〕18号,下称《实施办法》)精神和《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的要求,经研究,2024年第一次合格性考试将于2024年1月10日至12日进行,现将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安排2024年第一次合格性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物理、历史、地理、化学和生物学等9门,各科目均为新课标题型(按照2017年版2020年修订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学科课程标准命题),其中历史、地理、化学、生物学、思想政治和物理6个科目题型为选择题,语文、数学和英语三个科目题型既有选择题,又有非选择题。各科的考试时长分别为:语文120分钟,数学、英语各90分钟,其他科目各60分钟(详见附件1)。合格性考试成绩是普通高中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依据,考生可根据高中学校的教学情况、高校招生录取的有关要求选择报考,具体见《2024年第一次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实施细则》(见附件2)。二、报考对象(一)语文、数学和英语3门科目语文、数学和英语3门科目的报考对象为2024年具有广东省户籍的广东省高中阶段学校(含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和技工学校,下同)应、往届毕业生和16周岁以上的社会青年。(二)其他6门科目历史、地理、化学、生物学、思想政治和物理等6门科目的报考对象为2024年具有广东省户籍的广东省高中阶段学校二年级学生,应、往届毕业生和16周岁以上的社会青年。(三)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报考其对应的合格性考试1.外省学籍的广东省户籍考生。拟在我省报考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含高水平运动队、运动训练、高职类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等各类单考单招)的在外省高中阶段学校就读,且在就读期间未取得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合格性考试相关科目考试成绩的广东省户籍考生,可回户籍所在地(市)报名。2.非广东省户籍的广东省高中阶段学校在籍考生。非广东省户籍,在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就读的二、三年级在籍考生,可报名参加我省相应科目的合格性考试,但考试成绩能否作为普通高校招生录取依据,以当年高考报名资格审查结果为准。(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学校在校学生;2.国家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校学生;3.不满16周岁的社会青年。三、报名时间及地点(一)报名时间本次合格性考试报名安排在2023年11月17日至22日。其中,17日至19日为网上注册和网上报名时间,20日至22日为报名点现场确认时间。(二)报名地点各市招生办公室(或考试中心、考试院,下称“招考机构”)必须在上述统一安排的时间内组织本地考生完成合格性考试报名工作。报名地点(派发考生号及现场确认)应以方便考生为原则进行确定,具体地址及联系方式由市招考机构统筹选定、提前公布,并做好报名期间的值守工作安排,确保报名工作顺利进行。四、报名方式及流程采用网上注册+网上报名+报名点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报名。报名流程如下:(一)网上注册已注册报名参加2024年高考的考生或2022年7月份(含)后参加过高中学考的考生不用进行注册,其他所有考生(含2022年7月份前参加过高中学考的考生)均须重新进行注册。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进入“广东省普通高考/学考报名系统”(网址:https://pg.eeagd.edu.cn/ks/)(以下简称“报名系统”),凭姓名、证件号注册考生账号,设置密码,并绑定手机号码。(二)网上报名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凭证件号码(或注册时绑定的手机号码)和注册时设置的密码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考生号是考生参加合格性考试唯一的身份识别号码,遵循“一人一号,多次使用,动态管理”的原则。按照规定不用进行注册的考生和使用原证件号重新注册的考生,原(学考)考生号不变,无须重新领取考生号。首次报考考生,必须凭身份证(或户口簿)联系报名点(就读学校或地市招考机构指定的地点)领取考生号,然后才能进行网上报名。考生进入报名网页后应认真阅读《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考生守则》和《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3)并进行确认(点击“同意”),然后再录入有关信息。首次报考考生先录入本人的基本信息再录入报考科目等信息;非首次报考考生录入本人当次报考科目等信息。报考考生核对信息无误,输入验证码后确认。考生密码遗忘或更改手机号,可通过广东省普通高考/学考报名系统的考生端(https://pg.eeagd.edu.cn/ks)的“登录-学考找回密码或修改手机”窗口,凭手机短信验证码进行密码找回或修改手机号码;密码遗忘,且因手机号码已经注销或注册时填错手机号码等原因导致无法接收短信验证码,需到报名点或县、市招考机构进行手机号码解绑和密码重置。(三)网上缴费。考生填写网上报名信息后,须在网上按操作流程交纳考试费,标准为每科次25元。未交纳考试费的考生不予报考,不编排考场。考试费一旦交纳,无论是否参加考试,原则上不予退还。(四)报名点现场确认。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详见“报名时间”)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的方式和地点,由各地市招考机构安排确定。原则上,非首次报考考生的《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可由报名点集中打印发给考生核对后签名确认;首次报考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持身份证、户口簿到所在市招考机构指定的报名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确认报名资格。现场确认包括采集核对身份证基本信息、采集头像基本信息、交验资格认定材料、核对报名信息等。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确认的考生报名不成功,将不能参加考试。网上报名阶段相片上传不成功的考生,可到报名点由工作人员协助拍照上传相片。考生应认真核对报名点打印的《报名登记表》,尤其应认真核实考生本人的姓名、身份证号、性别、就读学校、考生号、报考科目以及头像、手机号等信息,核对无误的应签名确认。同时提交考生及家长的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及户口簿复印件,考点进行核对后盖章(考点章)。材料一经签名确认提交即视为已确认,所有报考信息不得修改。因考生本人录入错误或不认真校对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签字后的《报名登记表》由县(区、市)招考机构保管备查,保存期3年。已参加过合格性考试的其他考生如需更改姓名和证件号码,需向县(区、市)招考机构提交变更申请书及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市招考机构汇总填表(见附件4)后,在规定的时间将汇总表和有关材料报考试院审核。各市在报名工作开始前,要确保各报名点配置好身份证阅读器和生物特征采集设备,认真组织系统测试和操作培训,确保报名工作顺利实施。报名准备工作、程序及注意事项详见附件5。要做好现场确认地点的消毒、清洁工作,保持现场确认地点通风良好,要求考生做好个人防护。(五)打印准考证。考生从2023年12月29日起可登录“广东省普通高考/学考报名”系统的考生端(https://pg.eeagd.edu.cn/ks)自行打印准考证。各报名点(学校)要对考生打印准考证的情况及时进行检查,提醒考生认真核对姓名、准考证号、考试科目和照片等信息,发现错误信息及时向考点或县(区)招考机构反映。五、关于考生考试合理便利申请事项符合《教育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的残疾考生,需要招考机构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便利的,应在报名时按规定的要求和程序向报名点提出正式书面申请,报名结束后一律不再受理。申请内容应包括本人基本信息、残疾情况、所申请的合理便利以及需自带的物品等,并提供本人的第二代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报名点应在报名结束后3天内将考生的申请书及其《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交市招考机构审核,市招考机构审核后应在12月5日前汇总报我院审批,逾期不再受理。《残疾考生参加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申请合理便利汇总表》等详见附件6~8。六、其他事项(一)相关工作纪律要求。合格性考试的报名工作,事关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涉及国家教育考试的公平公正,各级考招机构相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考试院有关工作规定执行。不准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不准以任何理由向考生及家长收取与报名挂钩的任何费用。不得擅自统计和泄露报名信息。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和教师不得代替或干预考生报名工作。考生不得伪造、变造证件、证明等材料,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报名资格,如已参加考试的将取消当次考试各科目成绩。(二)做好代码管理工作。各招考机构要提前做好代码管理工作,于11月15日前通过报名系统核对本市中学和报名点代码库并上报报名点规模数。具体的工作流程和注意事项可以参照《关于做好2013年1月合格性考试有关代码管理工作的通知》(粤考院〔2012〕349号)执行。(三)严格报名程序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好报名手续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考试;擅自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附件:1.2024年第一次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工作安排表2.2024年第一次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实施细则3.2024年第一次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4.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考生报名信息变更情况汇总表5.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报名准备工作、程序及注意事项6.残疾人报考2024年第一次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合理便利申请表7.残疾人报考2024年第一次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合理便利专家评估表8.残疾考生参加2024年第一次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申请合理便利汇总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2023年10月12日 附件下载
[福建] 省教育考试院召开2024年福建省研考考务管理系统使用培训会
为进一步提升2024年我省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工作管理水平,2023年10月9日下午,省教育考试院在厦门召开2024年福建省研考考务管理系统使用培训会。省教育考试院党委副书记、院长黄俊兴出席会议并讲话,厦门市教育局副局长吴雪慧出席会议并致辞,会议由福建教育学院党委宣传部部长范光基主持。 黄俊兴指出,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党和国家选拔培养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的重要环节,关系到为教育强国、科技强国、人才强国提供高质量人才源、创新源。黄俊兴强调,各级领导高度重视是做好研考组织工作的关键,考务管理水平高效是做好研考组织工作的保障,全面协调周密部署是做好研考组织工作的基础。黄俊兴要求,各报考点要把握当前研考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奋力开创我省研考治理能力新局面。要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加强风险防范意识;要坚持以人为本,进一步增强服务考生理念;要做到规范操作,进一步强化应急处突能力。 会上,省教育考试院研招处解读《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厦门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作考务管理系统使用经验分享。与会人员还实地参观厦门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新建保密室。 全省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点负责人及有关人员等共40余人参加培训会。
[福建] 关于2024年1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报名工作的通告
一、报名 (一)考试科目与报名资格 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历史、地理、思想政治、生物、通用技术、信息技术、体育与健康(笔试部分)等12门科目。其中,外语科目原则上应选择英语。体育与健康(笔试部分)科目首次采用纸笔考试方式。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报名: 1.2021、2022级普通高中学生,其中2021级需报语文和体育与健康(笔试部分)等2门科目;2022级学生需报考思想政治、物理、历史等3门科目,在化学、地理、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5门学科中限选不超过2门科目(不含补考)报考,且须保留不少于一门科目在2024年6月报考,不得报考语文、数学、外语、体育与健康(笔试部分)等4门科目。 2.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在校生和具有本省户籍的社会考生(以下简称社会考生)。 3.2022、2023届普通高中结业生中需要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的考生。 4.报考2024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的,①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力人员,须报名参加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6门科目合格性考试;②从外省(区、市)转入我省的学生,须按规定参加我省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6门科目合格性考试,其原就读地的省级主管部门提供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仅作为普通高中毕业依据。 (二)报名时间 2023年11月6日至10日,逾期不予报名。 (三)报名地点 1.普通高中学生在考籍所在学校报名。 2.社会考生到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的招生考试机构报名。 二、考试时间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2023年10月13日
[上海] 2023年上海市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考前提醒
2023年上海市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将于10月21日(星期六)、22日(星期日)举行。为营造公平安全的考试环境,按教育部统一要求,今年本市将首次实施考点和考场“二次安检”,考生不可携带手机等各种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点(或考点内封闭区)。现将考试有关事项提醒如下:1.请考生本人自行下载打印本次考试准考证,准考证下载网址:https://czbm.shmeea.edu.cn/。下载打印时间:2023年10月13日-10月20日(每天9:00-22:00),10月21日-10月22日(每天7:00-22:00)。考生务必仔细看清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地点和备注等信息,关注考试当天交通及天气情况,合理安排出行时间及路线,提前到达考点。2. 请考生备齐考试证件,考试当日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纸质版准考证入场。有效身份证件含:居民身份证(提醒: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有照片的社保卡、驾驶证、护照、军人证。证件不齐备者不得进入考点。身份证丢失或正在办理中的考生,必须携带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带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入场。3. 本次成人高考施行考点和考场“二次安检”。进入考点时,考生须接受考点工作人员的安全检查,手机等各种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不能携带进入考点(或考点内封闭区),携带者须服从考点管理,将手机等暂存在考点指定区域,考试结束后方可取回。请考生尽量不要携带钥匙、磁卡、打火机,金属手镯、戒指、项链等物品,尽量不穿戴有金属装饰品的衣服、鞋帽、发卡等,避免反复安检,影响正常入场考试。进入考场时,考生须再次接受监考人员的安全检查,请考生事先准备透明文具袋、透明资料袋携带考试必需的文具等考试用品(详见考场规则)进入考场,其他任何物品(包括涂改液、修正带)不准带入考场。请考生自觉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共同维护考点工作秩序和安全。4.考生迟到15分钟后,不准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5.考试期间,考生须遵守考点统一发出的考试指令完成考试。所有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和录像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特别提醒,如在考试过程中发现考生随身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认定为考试作弊,取消当次考试所有科目成绩。6.考生须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考试相关规定。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考生在考试中有违纪行为的,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考生在考试中有作弊行为的,取消当次考试所有科目的考试成绩;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国家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追究法律责任。考生违纪、作弊行为均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请务必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认真履行诚信考试承诺。 附件:1. 2023年上海市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考场规则2. 2023年上海市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考生答题注意事项3.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要)4.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摘要)
[安徽] 2024年度海军招收选拔飞行学员简章
海军作为兵种齐全、核常兼备的战略性军种,在国家安全和发展全局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党的十八大以来,海军部队使命任务不断拓展,战略转型加速推进,对高素质军事人才需求日益迫切。2024年海军继续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招收舰载机飞行学员。热烈欢迎献身国防、矢志海空、素质过硬的青年学子踊跃参选,成为搏击长空、逐梦海天的新一代“海空骄子”,为全面建设世界一流海军奉献青春,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力量! 一、报名条件 自然条件: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男性,理科生,高考改革省份学生须选考物理;具有参加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资格,及海军开招地区学籍、户籍;年龄不低于17周岁、不超过20周岁(2004年8月31日后至2007年8月31日前出生)。 政治条件: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本人自愿、家长支持;本人及家庭主要成员政治历史清白,现实表现良好,未受刑事处罚,无严重违纪违法问题。 身体条件:身高165至185厘米之间,体型匀称;体重52公斤以上(未满18周岁体重50公斤以上),身体质量指数符合标准;C字视力表检查,双眼裸眼远视力不低于0.8(约为E字表5.0),无色盲、色弱、斜视;未做过视力矫正术(如准分子、飞秒激光手术,角膜塑形镜矫治等);无口吃,无文身,听力、嗅觉正常。 心理条件:立志从军、向往飞行,具备正确的飞行动机;善于学习、思维敏捷,具备良好的认知能力;性格开朗、乐观向上,具备稳定的情绪特征;肢体协调、动作灵活,具备灵敏的应变反应;勇敢果断、适应性强,具备坚强的意志品质。 文化条件:高考成绩不低于本科一批录取线(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外语限英语;少数民族地区学生须参加普通(汉授)高考。 二、选拔流程 (一)推荐报名(2023年10月至11月)。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从当地教育招生部门和学校领取或通过海军招飞网下载《海军招收飞行学员报名表》和《海军招收飞行学员初检预选体格检查表》,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由所在学校逐级推荐报名。 (二)初检预选(2023年10月至11月)。设站地区学生携带报名表、体检表、本人身份证、本人及父母(监护人)户口簿,按规定时间到海军招飞初检站,进行身体基本条件筛查(无需空腹)和文化摸底,时间约半天。网上报名地区学生持体检表,自行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在规定截止日期前将报名表、体检表及检测报告等上传海军招飞网并邮寄至海军招收飞行学员工作办公室审核;初检合格学生参加下一轮检测时,携带相关票据报销初检体检费用。 (三)全检定选(2024年1月至4月)。初检预选合格学生通过海军招飞网如实填报政治考核信息,下载打印《海军招收飞行学员初检预选合格对象登记表》,携带相关证件材料按指定时间地点前往海军招飞检测站参加体格检查、心理选拔和政治考核,时间约3天。海军招飞办将会同当地公安机关对检测合格学生进行政治考核走访调查。参检学生和带队教师往返交通费按有关规定报销,在站食宿由海军招飞办保障。 (四)审批录取(2024年7月)。高考结束后,海军按照合格学生高考成绩和飞行潜质检测成绩综合评定,择优录取。符合录取条件的学生,须将海军航空大学飞行技术(航空飞行与指挥)专业填报为高考提前批第一志愿,不得兼报其他军队飞行院校,未被录取的学生不影响报考其他批次院校。录取通知书于7月中旬发放,录取院校为海军航空大学。 三、培养模式 海军飞行学员主要在海军航空大学接受全日制本科学历教育,高考成绩优异且符合相关条件者,推荐至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和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进行“双学籍”军地联合培养。入校3个月考察期合格后取得学籍和军籍,前3年进行本科基础教育,第4年起按照“初级教练机训练、中高级教练机训练、主战机型改装训练”流程,进行为期3至4年的航空理论学习和飞行训练。期间,因身体或技术等原因不适合继续飞行的,改训其他专业。 四、相关待遇 海军飞行员依法享受相应的工资待遇、津贴补贴、免费医疗、休假疗养、住房保障、家属随军、子女教育优待、父母赡养补助、配偶荣誉金、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免费医疗、父母优惠医疗、救济慰问等军官福利待遇和保障措施,同时还享受飞行专业津贴补贴,并有机会参加海外出访、远洋护航、联合军演等军事活动。 五、海军航空大学简介 海军航空大学是全军最早的高等学历教育院校之一和全军重点建设院校,是海军培训规模最大、编制员额最多、地域分布最广的院校,是全军唯一拥有海湾、海军唯一拥有机场的院校,被誉为“海空骄子的摇篮”,先后走出近百名将军,涌现出“时代楷模”舰载机飞行教官群体等一大批英雄模范。大学本部位于“联合国人居奖”城市、“中国最佳魅力城市”——山东省烟台市的风景胜地滨海地段,学校建有功能齐全、配套完善的教研、训练、生活保障设施,是献身国防事业、成就人生梦想的理想舞台。 六、通联方式 中国海军招飞网:http://www.hjzf.mil.cn 阳光高考网:https://gaokao.chsi.com.cn/gkzt/hjzf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大街5号 邮编:100071 电话:010-66959261/66959262
[河北] 2023年下半年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温馨提示
2023年下半年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10月28-29日举行。为保障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考试时间 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开考15分钟后,不允许考生进入考点;考试结束前30分钟后,才允许考生离场。 二、打印《考试通知单》 自10月21日起,考生可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网上信息系统(http://zk.hebeea.edu.cn)打印《考试通知单》。 三、应考要求 1.做好考前准备。请考生提前了解考点具体地址(校区)和交通状况,合理规划出行方式和线路,建议考生至少提前1个小时到达考点有序排队安检。 2.遵守安检规定。本次考试采用“2+1”安检模式(即所有考生入场前均须接受两次人工安检和一次智能安检门安检),如有异常情况,将进行复检复查。 3.妥善管理个人物品。手机等通信设备及背包等非考试用品一律不得带入考点封闭区域。为顺利通过安检,请考生不要携带含有金属材质的物品,尽量不穿戴有金属装饰品的衣服、鞋帽等,避免反复安检,影响正常入场考试。 四、诚信考试 不得通过互联网、微信、QQ、微博等平台发布传递涉考有害信息。通过大数据筛查,发现违规违纪情况的将追查到底。考试过程全程录像,请考生一定心存戒惧,自觉诚信应考。 请考生考前及时关注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www.hebeea.edu.cn)、微信公众号(hbsksy)发布的有关信息。 祝广大考生考试顺利! 2023年下半年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各市教育考试院联系方式 市 网址 咨询电话 石家庄 http://www.sjzjyksxx.com.cn/ 0311-87047194 唐 山 http://www.tseea.net 0315-2821755 秦皇岛 http://www.qhdksy.cn 0335-3880926 邯 郸 http://www.hdks.net 0310-3113989 邢 台 http://www.xtjyks.com 0319-2235880 保 定 http://www.bdksy.cn 0312-5078366 张家口 http://www.zjkjyksy.cn 0313-8062106 承 德 0314-2131563 沧 州 0317-3170760 廊 坊 http://www.lfksxxw.com 0316-5908653/5908661 衡 水 http://www.hseea.net/ 0318-2122191
[甘肃] 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升本科测试基础能力测试大纲
目 录 1.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升本科测试公安类专业基础能力测试大纲……………………………12.2023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升本科考试能源类专业基础能力测试大纲……………………63.2023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升本科考试生化类专业基础能力测试大纲 …………………154.2023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升本科考试资源类专业基础能力测试大纲(一) …………305.2023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升本科考试资源类专业基础能力测试大纲(二) …………386.2023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升本科考试电子类专业基础能力测试大纲 …………………457.2023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升本科考试交通类专业基础能力测试大纲 …………………548.2023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升本科考试土建类专业基础能力测试大纲 …………………639.2023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升本科考试装备类(一)基础能力测试大纲 ………………7210.2023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升本科考试装备类(二)基础能力测试大纲………………8011.2023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升本科考试旅游管理类专业基础能力测试大纲……………8612.2023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升本科考试教育类专业基础能力测试大纲…………………9513.甘肃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升本科考试财贸类专业基础能力测试大纲 …………………………10014.2023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升本科考试农牧类专业基础能力测试大纲 ………………12015.2023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升本科考试新闻类专业基础能力测试大纲 ………………12616.2023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升本科考试艺术类专业基础能力测试大纲…………………13117.2023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升本科考试医学类专业基础能力测试大纲(一) ………14018.2023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升本科考试医学类专业基础能力测试大纲(二) ………15119.2023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升本科考试医学类专业基础能力测试大纲(三) ………15920.2023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升本科考试医学类专业基础能力测试大纲(四) ………16721.2023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升本科考试医学类专业基础能力测试大纲(五) ………171祥见附件:高职(专科)升本科(1-21)考试大纲.pdf
[四川] 四川2024年单招考点有哪些 四川单招考点院校公布
四川省2024年单独招生考点院校已经公布,包括了: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等50所省内高校,巴中市、资阳市、阿坝州、甘孜州4个市《州)无考点学校,由市(州)考试招生机构代设考点。 经遴选,拟确定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等50所省内高等职业学校为我省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考点学校。 现将考点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附件:四川省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拟设考点名单 序号 学校名单 所在地 1 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 成都市 2 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成都市 3 成都职业技术学院 成都市 4 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 泸州市 5 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 成都市 6 南充职业技术学院 南充市 7 内江职业技术学院 内江市 8 四川航天职业技术学院 成都市 9 四川邮电职业技术学院 成都市 10 四川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攀枝花市 11 绵阳职业技术学院 绵阳市 12 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成都市 13 四川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成都市 14 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德阳市 15 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德阳市 16 达州职业技术学院 达州市 17 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 成都市 18 宜宾职业技术学院 宜宾市 19 泸州职业技术学院 泸州市 20 眉山职业技术学院 眉山市 21 四川职业技术学院 遂宁市 22 乐山职业技术学院 乐山市 23 雅安职业技术学院 雅安市 24 四川商务职业学院 成都市 25 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德阳市 26 广安职业技术学院 广安市 27 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广元市 28 四川铁道职业学院 成都市 29 四川艺术职业学院 成都市 30 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绵阳市 31 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 成都市 32 四川财经职业学院 成都市 33 四川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绵阳市 34 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广元市 35 四川卫生康复职业学院 自贡市 36 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内江市 37 四川护理职业学院 德阳市 38 成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成都市 39 成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成都市 40 西昌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凉山彝族自治州 41 成都艺术职业大学 成都市 42 民办四川天一学院 德阳市 43 四川国际标榜职业学院 成都市 44 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 成都市 45 四川科技职业学院 成都市 46 四川城市职业学院 成都市 47 四川现代职业学院 成都市 48 四川长江职业学院 成都市 49 四川三河职业学院 泸州市 50 四川西南航空职业学院 成都市 51 巴中市招生考试机构代设考点 巴中市 52 资阳市招生考试机构代设考点 资阳市 53 阿坝州招生考试机构代设考点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 54 甘孜州招生考试机构代设考点 甘孜藏族自治州
[安徽] 安徽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皖招委函〔2023〕8号 各市、县(市、区)招生委员会、教育局、招生考试机构: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印发的《安徽省深化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皖政〔2021〕44号)精神,确保我省高考综合改革平稳落地,维护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公平公正,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际,现就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我省户籍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含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中等技工学校等,下同)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二)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暂行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12〕65号)的相关规定,不具有我省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省具有高中阶段3年完整学籍并有相应学习经历,可在学籍地参加高考。相关考生不得在“流入”和“流出”两地同时参加高考报名。不符合我省报考条件的考生应回流出地报考。 (三)在我省定居并符合报名条件的外国人,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可在签发地市级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地点申请报名。符合条件的港澳台籍考生可在市级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地点申请报名。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考)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考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其中,未成年人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6. 其他不符合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条件的人员。 (五)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和<安徽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皖教基〔2021〕15号)规定:“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只有通过合格性考试,方可参加该科目的选择性考试”。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物理、历史均不合格,或化学、生物学、思想政治、地理有三科及以上不合格的,不得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二、报名时间 我省2024年普通高考网上报名时段为2023年10月25日10:00至10月29日17:00。报名对象包括普通类(含历史科目组合、物理科目组合)、艺术类、体育类,以及保送生(含优秀运动员保送)、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残疾考生单独招生、职教师资班、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应用型本科对口招生、港澳高校招生等所有类型考生。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少年班(含创新班)、东南大学少年班、西安交通大学少年班办理报名手续时间另行通知。 报考艺术类的考生须同时进行艺术类专业课统考报名、缴费。艺术类专业课统考缴费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30日17:00。缴费完成后方可取得艺术类专业课统考资格。艺术类专业课统考实行银行缴费,缴费方法见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以下简称省考试院)网站相关说明。 三、报名办法 (一)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原则上在其常住户籍所在市、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名。 (二)2024年应届高中(含中职)毕业生由其学籍所属学校集中组织报名;历届高中(含中职)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到户籍所在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报名,或在原高中阶段学籍所属学校报名,具体办法由各市自行确定。各报名点须严格审核考生届别并分应、历届逐一登记造册备查。在上一年度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中发生严重违规报名问题的学校,今年不得设为报名点。 (三)按照《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做好综合治理“高考移民”工作的通知》(教学〔2016〕2号)要求,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要重点审查考生学籍、实际就读情况,结合相关部门材料审查家长稳定就业、稳定住所和社保缴纳等情况。随迁子女考生原则上在学籍所在市、县(市、区)报考。 (四)考生报名时须交验户口本、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历届高中(含中职)毕业生还须提供高中(含中职)毕业证书。 (五)选报艺术类、体育类的考生均须参加高考报名,其中艺术类考生须同时进行艺术类专业课省统考报名。体育类考生体育专业课全省统一考试报名时间另文通知。选报艺术类、体育类考生可兼报普通类(历史科目组合或物理科目组合);选报普通类(历史科目组合或物理科目组合)的考生不能兼报艺术类、体育类。 报名参加省外院校艺术类专业课校考的考生,需先报名并参加我省相关艺术类专业统考并达到相应省统考专业合格线(即校考资格线)。按照教育部要求,高校应在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办法中明确告知考生须参加所在地省级统考的科类。艺术类考生应及时、准确了解高校艺术类专业课校考报名条件、专业课省统考对应情况等相关要求。其中,戏曲类实行省际联考,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和部署执行。报考戏曲类的考生须按艺术类报名并勾选“戏曲类”。 (六)符合条件的中职毕业学生既可以选报普通高考(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文化课考试和相应专业课考试,也可以参加应用型本科对口招生相关考试。应用型本科对口招生的有关要求,按省教育厅文件执行。 (七)报考高职院校分类考试的考生,必须先参加我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并取得考生号,后期再进行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报名和志愿填报。 (八)残疾考生参加高考可申请合理便利,有关办法按照《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安徽省残疾人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申请合理便利实施细则>的通知》(皖教办〔2018〕6号)执行。 (九)考生报名时须仔细阅读并签署《安徽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交由当地招生考试机构留存。 (十)省考试院制定的《安徽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网上报名操作规范》另行印发。 (十一)考生报名时须按照省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缴纳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考试费。 四、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由各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组织进行,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意见信息应做到客观、全面、准确、规范,原始证明材料应完整并存档。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应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作出全面鉴定,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无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的考生原则上由所属的乡镇、街道办事处鉴定。鉴定内容应完整、准确地反映在考生报名登记表中。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能提供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证明材料的,应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1)有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情节严重的; (2)触犯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尚在处罚期内的。 五、高考加分、优先录取和政策优待申报 2024年高考加分及优先录取资格申报与报名信息网上填报同时进行。申报高考加分及优先录取资格的考生,需于2023年12月31日前将相关证明材料递交报名点,逾期不予受理。申报高考加分的考生还须签订《安徽省2024年普通高考加分申报及诚信承诺书》。 2024年我省高考加分政策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和安徽省教育厅、中共安徽省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安徽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安徽省公安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联合印发的《安徽省关于进一步调整和规范高考加分工作的实施方案》(皖教办〔2020〕14号)执行;优先录取政策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执行。2024年高考加分、优先录取如有变化,将按照教育部相关政策执行。 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人民警察子女等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按照相关部门文件规定享受政策优待。享受政策优待考生名单以相关部门文件为准,无须考生本人申报。 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高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等招生项目。 六、报名信息采集 (一)考生报名基本信息采集工作在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统一安排下进行,由各报名点读取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采集考生照片和户籍、学籍等信息,同时组织考生在网上由本人录入其他信息。各报名点应指派专人指导考生按规定认真如实完整填写相关内容,考生应对本人所录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二)考生录入信息后现场打印《报名信息确认表》,现场确认报名信息并签字。考生报名信息一经本人签字确认,任何人不得更改,因考生自身失误或不签字确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后的《报名信息确认表》由报名点统一上交当地招生考试机构留存。 (三)高考报名结束后,省考试院根据各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上报信息统一编排考生号。报考艺术类但未缴费的考生根据考生选择的艺术类(历史科目组合)或艺术类(物理科目组合)生成对应的普通类(历史科目组合)、普通类(物理科目组合)考生号,不得参加艺术类专业课考试。 (四)考生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由省考试院统一安排导入报名信息系统。 七、报名资格审核和公示 考生报名资格审核工作在市、县(市、区)招委、教育行政部门领导下,由招生考试机构具体实施。各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和报名点要严格按照省招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高考报名资格审核相关办法,会同公安、退役军人事务、港澳事务、台湾事务等部门,加强考生报名资格及户籍审核,把好报名关。严禁高一、高二在校就读学生弄虚作假报名;严禁伪造材料报名;严禁历届生以应届高中毕业生身份报名。各市要特别加强对持外省身份证报考的考生资格审核工作,严禁跨省有组织异地报名。我省将继续通过技术手段加强随迁子女学籍与全省中小学学籍数据库的审核与比对,以及省际间高考报名信息的比对,对审核不符合条件者将取消在我省的高考报名资格。 各市、县(市、区)招委、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对考生报名资格审核负领导责任,各报名点主要负责人为考生报名资格审核第一责任人,审核人为直接责任人,考生报名资格审核完毕后审核人须在《安徽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资格审核表》中签名。 各报名点、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和市级招生考试机构在报名结束后应根据省考试院有关工作程序和要求对所有报考的考生资格进行自查、复核、审定,并按照教育部高校招生“十公开”的要求,建立分级负责、规范有效的公示制度。县级招生考试机构和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公示的考生有关信息,上报前至少公示10个工作日,并保留至高考当年8月底。 各报名点于2023年11月10日前完成考生报名资格自查工作并上报结果,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于2023年12月10日前完成复查并上报结果,各市级招生考试机构于2023年12月20日前完成审核。 八、工作要求 (一)2024年是我省高考综合改革落地之年,做好高考各环节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高考报名工作是做好高考各项工作的基础和前提,事关广大考生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容不得半点闪失。各级招委、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务必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把关、狠抓落实,精准把握工作流程和时间节点,准确采集考生高考报名信息,确保我省2024年高考报名工作平稳顺利进行,为后续各项工作打好基础。针对往年在高考报名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报名实施办法,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各地要加强软、硬件建设,配备符合报名系统要求的计算机及网络设备、专兼职结合且相对稳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加强对报名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切实做好报名信息采集工作,确保信息采集的准确率。同时,要采取技防与人防相结合的有效措施,确保考生信息的绝对安全,杜绝任何信息泄漏。 (三)各地要准确掌握高考政策,做好新老高考报名衔接,通过多种形式与手段加强高考报名的政策宣传与解读,在报名各环节中要做好咨询与服务,让考生清楚了解高考报名工作流程,耐心细致做好答疑释惑,规范、准确、按时完成高考报名各项工作。 (四)各地要严格按照高考报名条件和相关要求审核各类考生资格,杜绝弄虚作假。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应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对公职人员违规违纪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有关规定,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对于因组织管理不力、监督审核不到位等,造成报名秩序混乱、违规情况严重的地方和报考点,将依法依规处理,并对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并追责问责。 安徽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2023年10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浙江] 浙江单招报名时间2024年具体时间
浙江2024年单招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1月1日9:00—11月10日17:00,报名入口为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zjzs.net)“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系统”,报名单招的考生需先在此进行报考。 一、报名条件 (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我省户籍人员,具备报名资格: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技工学校)或综合高中毕业;其中,经户籍所在地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审核同意,报考招收退役士兵高职院校的退役士兵(以下简称退役士兵)可放宽为各类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二)符合《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4部门<关于做好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省参加升学考试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12〕160号)规定条件,同时符合(一)中所列条件的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具备报名资格。随迁子女不得在“流入”和“流出”两地同时参加高考报名。 (三)同时符合(一)中所列条件的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持《台湾居民居住证》参加报名。 (四)在中国定居、持有我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并符合(一)中所列条件的外国人,具备报名资格。 二、时间安排 报名分网上信息输入和网上缴费两个阶段进行。 网上信息输入时间:2023年11月1日9:00—11月10日17:00 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11月11日9:00—11月14日17:00 1.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zjzs.net)“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系统”,认真阅读报名要求,网上签订《诚信承诺书》,如实录入报名信息,并确认录入报名信息的准确。 2.报名信息网上输入结束后,由招生考试机构和报名点学校对报名考生资格进行网上审核。 3.审核通过的考生在2023年11月11日9:00至11月14日17:00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系统”,确认报名表中的信息,完成考试费用的网上缴费。 三、注意事项 1.我省户籍考生原则上在考生户籍所在地参加报名和考试。若确需在本省异地(非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的,须事先征得报名地招生考试机构同意。报考其他类中“退役士兵高职招生”的退役士兵考生只能在户籍所在地报名,报名前须向当地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填写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制定的《退役士兵报考高等职业学校资格审核表》,由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盖章确认后,按本办法规定进行网上报名。 随迁子女须在毕业前学籍所在地报名。 2.报考类别:分十七大类,即:01机械类、02计算机类、03文秘类、04化工(环保)类、05药学类、06建筑类、07烹饪类、08旅游服务类、09服装类、10财会类、11电子与电工类、12商业类、13外贸类、14医学护理类、15农艺类、16艺术类、17其他类。其中艺术类分为工艺美术(专业考试代码为1)、影视表演(专业考试代码为2)、舞蹈(专业考试代码为3)、音乐(专业考试代码为4)、时装表演(专业考试代码为5);其他类分为安全防范(专业考试代码为1)、体育(专业考试代码为2)、学前教育(专业考试代码为4)、退役士兵高职招生(专业考试代码为5)、汽车专业(专业考试代码为6)、内地西藏新疆中职班(专业考试代码为7)。考生只能选择一个类别报考。考生须参加相应类别职业技能考试。 其他类中,“退役士兵高职招生”只招收经审核通过的退役士兵考生,“内地西藏新疆中职班”只招我省内地西藏新疆中职班优秀毕业生,均不组织职业技能考试。
[江西] 致全省2023年10月自学考试考生的公开信
各位考生:你们好!时光匆匆,2023年下半年自学考试如约而至。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特温馨提示如下:一、考前工作充分准备。我省2023年10月自学考试将于10月28日-29日举行。10月20日开始,考生可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打印《江西省2023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试通知单》,考生凭《考试通知单》和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证件不符或不全者不得进入考场。考生应提前熟悉考点和考场位置,合理安排行程路线,及时关注考试所在地相关要求。二、入场要求严格遵守。今年下半年自学考试入场新增安检门环节,严禁考生携带手机、智能手表、耳机等电子通讯设备进入考点。请考生适当提前到达考点,主动接受考点、考场双安检。建议考生赴考时不携带手机,不穿戴有金属饰品的衣物,以免影响入场时间。若携带手机等禁带物品,请将手机存放在考点入口集中管理区域指定位置。考试结束后,按考点要求到指定位置领取手机。请携带国家教育考试规定使用的考试文具应考,允许使用计算器的考试课程,其计算器不得有程序储存功能。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禁止入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能交卷离场。三、试卷答题仔细认真。自学考试课程笔试的考试时间以《考试通知单》上为准,上午考试时间为9:00-11:30,下午考试时间为2:30-5:00。考试时长150分钟(部分课程为60分钟,以试卷标注为准)。考试中,请考生在答题卡上指定位置粘贴好考生信息条形码,认真填写考生基本信息,凡漏填、错填或字迹不清造成答题卡无效,其后果均由考生自己负责。所有课程笔试均须在答题卡上相应的位置答题,否则其答题内容无效。考试结束后,请携带好随身物品和证件,按照监考老师的指令依次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四、参加考试诚信守法。考生要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和《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有关涉及考试违规处理的法律、法规,自觉遵守考试纪律,严禁携带各种通信工具(如手机、寻呼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做到遵纪守法、诚信应考。五、网站信息认准官方。江西省自学考试政策、规定的颁布,考生报考、成绩、毕业等相关信息查询均以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发布的为准!考生切勿轻信社会上各种非法中介和“助考”机构的蛊惑,避免上当受骗。衷心祝愿各位考生:考试顺利,自学成才!江西省教育考试院2023年10月10日
[甘肃] 关于调整甘肃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证明出具方式的函
各省、 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招生机构: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取消一批证明事项的通知》(教政法函〔2019〕12 号)精神,切实简化办事程序,更好地服务广大考生,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对《甘肃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证明》(以下简称“合格考成绩证明 ”)出具方式进行调整。现将有关情况函告如下:一、 自 2023年10 月 9 日起,凡参加甘肃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的考生均可自行上网查询成绩、下载打印《甘肃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报告单》(以下简称“合格考成绩报告单 ”),甘肃省教育考试院不再现场受理出具合格 考成绩证明。查询下载方法: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https://www.ganseea.cn),在“服务指南 ”栏目内,点击“办事大厅 ”,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栏目下点击“合格考成绩报告单 ”,也可直接访问成绩查询页面(http://xxcx.ganseea.cn/xyks/),即可查询下载合格考成绩报告单。 二、合格考成绩报告单验证是在合格考成绩报告单有效期内,可用微信扫描报告单上的二维码进行验证,也可通过访问验证网站(网址:https://xxcx.gan seea.cn/yz/),输入报告单编号进行验证。 已下载合格考成绩报告单超出有效期的不能成功验证,需重新下载。 三、需 2022 年夏季及以前甘肃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的考生,仍可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前往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现场办理《甘肃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 四、甘肃省教育考试院是甘肃省教育厅授权出具合格考成绩报告单并提供相关信息验证服务的唯一机构,对合格考成绩报告单中所列信息具有调整和解释权。 附件:1.甘肃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报告单样张 2.甘肃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样张 甘肃省教育考试院 2023 年 9 月 28 日 附件 1 附件 2
[广东]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职院校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招生委员会、教育局,各高职院校:现就做好我省2024年高职院校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录取(下称依学考录取)工作通知如下:一、招生院校及专业省内所有高职院校(含高等专科院校,下同)均须开展依学考录取工作。2023年已招生且通过全国职业院校专业设置管理与公共信息服务平台(https://zyyxzy.moe.edu.cn)申报并经教育部同意2024年招生的普通高职(专科)普通类专业均须安排招生,体育类、艺术类(含音乐类、美术类和舞蹈类,下同)专业由院校视情况安排。二、招生计划各院校春季高考招生计划原则上要达到年度申报的省内招生计划(不含三二分段专升本协同育人项目、中高职三二分段转段及五年一贯制转段,下同)的75%。各院校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编制系统”,完成计划编报,经省招生办公室、省教育厅规划处及职终处审定后向社会公布。具体招生计划申报及编制工作时间安排另行通知。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和被夏季高考本科高校录取的缺额计划,由院校在夏季高考统筹使用。三、招生对象招生对象为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一)按《关于做好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粤招〔2023〕7号)要求完成了高考报名。(二)参加了2024年1月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考试。其中,艺术类、体育类(下称艺体类),还须参加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体类相应术科统一考试。(三)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高中阶段须修满规定的学时、获得相应学分,且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合格性考试(合格考,下同)科目考试合格。非应届毕业生须持有普通高中毕业证或同等学力证明。依学考录取的新生报到时须核验其普通高中毕业证或同等学力证明,无普通高中毕业证或同等学力证明的,不予报到和注册。(四)身体条件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文件执行。四、考试安排及成绩使用(一)考试安排1.广东省2024年1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考试报名及考试时间安排另文通知。2.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艺体类专业术科统考时间安排另文通知。(二)成绩使用1.普通类,考生合格考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卷面成绩总分(下称学考成绩),作为依学考录取的主要依据,成绩当年有效。2.艺体类,考生学考成绩及术科统一考试成绩(下称术科统考成绩),作为依学考录取的主要依据,成绩当年有效。投档时依据考生学考成绩和术科统考成绩合成的总分排序情况投档。体育类专业,总分合成计算公式为:考生总分=学考成绩×40%+术科统考成绩×1.5×60%。音乐类、美术类和舞蹈类专业,总分合成计算公式为:考生总分=学考成绩×50%+术科统考成绩×1.5×50%。五、招生办法高职院校依学考招生分普通类、艺体类进行录取。(一)分数线划定省招生委员会根据各科类招生计划,考生成绩,以一定比例分别划定各科类最低录取分数线。(二)志愿填报达到我省划定相应科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普通高考管理系统考生端填报志愿。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志愿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报考普通类专业的考生,可填报2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报考艺体类专业的,可填报10个院校专业组志愿。每个院校专业组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1个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普通类和艺体类专业不能兼报,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一类进行填报。志愿填报时间另文通知。(三)投档方式依学考录取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录取。一个院校专业组为一个投档单位。1.普通类,按照考生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检索考生志愿。艺体类,在考生学考成绩、术科统考成绩双上线的基础上,按照考生合成总分排序由高到低依次检索考生志愿。2.考生档案一旦投出,不再检索考生后续志愿。投档后由高校进行择优录取。(四)录取办法高职院校根据院校招生章程公布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由省招生办统一组织征集志愿录取。(五)政策照顾符合照顾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在高考报名时,按规定办理相关申报手续,经公示符合加分的,在其学考成绩增加相应分值。(六)有关说明1.高职院校根据省招办审核通过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2.已被依学考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其他任何专科层次招生录取,但可报名参加夏季高考,并参加本科层次招生录取(不能参加夏季高考专科层次的招生录取),如被本科院校录取,取消其依学考录取资格。报到时,高职院校不得接受已被本科层次院校录取新生报到注册。3.未被依学考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夏季高考和其他形式的本、专科招生录取。六、时间安排时间安排工作内容2023年11月1-10日依学考录取报名(与夏季普通高考报名同期进行)2023年11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考试报名2024年1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考试2024年1月招生院校编制招生计划、制定并公布招生章程、开展招生宣传2024年3月考生填报志愿、高校招生录取注:根据工作实际,以上时间安排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七、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各中学和各高职院校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工作落实。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各中学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动员符合报考条件学生积极报考。各高职院校要认真制定依学考录取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各高职院校招生章程须报经省招生办公室核定备案后向社会公布。(二)加强宣传引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考试招生机构、各高职院校和各中学要强化服务意识,利用各类媒体,扎实做好高职院校依学考录取的宣传发动,让广大考生和家长充分知晓我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试点政策,动员和鼓励一部分普通高中毕业生尽早选择适合自己的教育,合理分流。(三)加强条件保障。各地、各高职院校要认真总结工作经验,针对改革试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不足,及时反馈,不断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切实为我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提供必要保障。请各市教育局速将本通知转发各县(市、区)教育局、各中学。广东省教育厅2023年10月8日
[广东] 关于公布2024年广东省自学考试开考课程考试时间安排和使用教材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自学考试办公室,主考学校: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2024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考课程考试安排,结合我省实际,现将2024年我省自学考试开考课程考试时间安排和使用教材公布如下:一、考试时间及课程安排(一)考试时间:1月13、14日;4月13、14日;10月26、27日。(二)课程安排:1、4、10月各专业开考课程具体时间安排详见附件1、2、3,其中2024年10月首次开考专业的开考课程考试安排在其他专业的后面(附件3末尾部分)。二、教材及有关情况各门课程使用教材详见附件4。由于社会的不断发展,部分政策、法律、法规将会作出相应调整和改变,截至考试之日的前6个月由全国人大制定或修改的法律以及国务院制定或修改的法规列入相应课程的考试范围。凡大纲、教材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符的,以现行法律、法规为准。如涉及到大纲、教材的调整变化,相关情况将另行通知。三、其他事项(一)监所管理(专业代码:330101K)为委托开考专业,仅接受通过广东省司法厅(或其委托部门、单位)资格审核的限定对象报考,考生不按要求报考的,责任自负。(二)护理学(专业代码:101101)专业,从2024年1月考试开始,新生报名、报考要求按粤考委〔2023〕5号文中规定执行。(三)请各地市自考办、主考学校做好相关工作。附件:1.2024年1月开考课程考试时间安排表2.2024年4月开考课程考试时间安排表3.2024年10月开考课程考试时间安排表4.2024年开考课程使用教材表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10月8日 附件下载
[福建] 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招委会、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招委会、社会事业局: 根据《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福建省普通高考报名有关事项的通知》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为做好2024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普通高考”)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下列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符合教育部、省招委会及省教育厅招生考试有关管理规定,高中阶段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同时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我省户籍且出生后首次申报户口登记在我省。其中,高中阶段学校应届毕业班学生(以下简称应届毕业生)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实际就读。 2.因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下同)属于工作调动、人才引进、库区移民、驻闽部队现役军人(含文职人员),报考人员户籍于普通高考报名前迁入我省。其中,应届毕业生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实际就读。 3.因投靠父母一方,报考人员户籍于普通高考报名前迁入我省,同时被投靠人须具有我省户籍且出生后首次申报户口登记在我省。其中,应届毕业生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实际就读。 被投靠人虽具有我省户籍但出生后首次申报户口登记不在我省的,按第4项规定执行。 4.因其他事由将户籍迁入我省的应届毕业生,其户籍迁入我省须满3年(时间截至2024年7月1日,下同),同时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且有3学年连续实际就读经历。 因其他事由将户籍迁入我省,持我省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的往届毕业生;持省外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的往届毕业生,其户籍迁入我省且高中阶段学校毕业均须满3年;同等学力人员,其户籍迁入我省须满3年且初中学校毕业(含结业)须满6年。 5.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我省户籍就业人员的随迁子女,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且有3学年连续实际就读经历。同时,其父母一方须有近三年在我省按国家规定缴交社会保险费或纳税等可证明其在我省从业经历的记录。 6.在我省定居、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实际就读经历并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外国侨民。 (二)下列人员不得申请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中阶段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符合报名少年班条件者和教育部另有规定的其他人员除外)。 3.在高中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考(含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的人员。其中,未成年人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6.不符合我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 (三)其他事项 1.报名后至2024年7月1日前,将户籍迁出我省或将高中阶段学校学籍转出我省的,视为自行放弃我省普通高考的考试和录取资格。 2.具有我省户籍、但不符合以上第(一)条1至4项条件之一的报考人员,可以申请我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报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但只能报考高职(专科)批次。 3.教育部另有文件规定的,按教育部文件要求执行。 二、报名办法 我省2024年普通高考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1.申请报名参加2024年我省普通高考的所有人员(包括保送生,“强基计划”,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残疾考生单独招生,职教师资班,少年班等,下同)须于2023年10月25日至30日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高考高招-高考考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账号注册、报名和缴费,逾期不予网上报名。 2.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选择相应的报名现场确认点。其中,应届毕业生原则上选择学籍所在县(市、区)的确认点;本省户籍非应届毕业生(含往届毕业生和同等学力人员,下同)原则上选择户籍所在县(市、区)的指定确认点;随迁子女非应届毕业生应选择原高中阶段学校学籍所在县(市、区)的确认点。 3.拟申报我省高校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的我省户籍人员须在户籍所在县(市、区)报名。拟报考省内面向(含定向)设区市或县(市、区)招生的院校(专业),须具有该设区市或县(市、区)户籍且在该设区市或县(市、区)报名。 4.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同时,应按照《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制定我省高校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闽发改价格函〔2023〕238号)规定,通过网络缴交报名考试费240元,报考体育类、艺术类(除戏曲类)的考生还需缴交专业省级统考费,其中体育类240元/生,艺术类每个专业类别240元/生,网上缴费成功后方可参加现场确认。 (二)现场确认 1.报名确认点由县(市、区)确定。报名确认点应设在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普通高中或中等职业学校,不得设在培训机构(学校)等。各县(市、区)应于网上报名开始前,向社会公布本辖区所有报名确认点的名称、受理范围、地址、咨询电话等信息。 2.报考人员本人须于2023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持报名所需材料到本人所选择的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受理。鼓励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专人到普通高中学校提供现场确认服务。 3.现场确认时,报考人员须提交本人户口簿、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籍和实际就读证明等相关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供现场确认工作人员核对查验。 (1)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交毕业班学籍花名册(须经学籍主管的教育或人社行政部门审定并加盖学籍专用章)和实际就读证明(须经报考人员所在学校审定、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 (2)往届毕业生须提交高中阶段学习的学校毕业证书。同等学力人员须提交初中毕业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3)需要以父母工作调动、人才引进、驻闽部队现役军人(含文职人员)身份报考的人员,须同时提供父母一方的身份证明材料。库区移民身份由当地教育部门协调库区管理部门核查。 (4)属投靠父母一方的报考人员,须同时提交被投靠人户口簿和身份证。 (5)随迁子女还须同时提交父母一方在闽从业经历证明材料,其中缴交社会保险费或纳税的由教育部门汇总名单后交由当地人社、税务等部门核查。 (6)在我省定居的外国侨民,须同时提交由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 4.各报名确认点要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报名资格审查,严把报名确认关。要按照报名条件和要求,逐一核对报考人员的身份信息和相关证明材料。要使用二代居民身份证阅读机,对报考人员基本信息的准确性进行校验。要加强报名数据与学籍数据比对,严格审核报考人员学籍及其实际就读情况。要按规定将随迁子女身份信息在报名所在县(市、区)公示(其中应届毕业班学生还须在其就读的高中阶段学校同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严禁应届毕业班学生冒用同等学力或往届毕业生身份报名,严禁冒用随迁子女身份报名,严防高中阶段学校非毕业年级、高校在校生违规报考,严禁不符合我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人员报名。 5.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报名确认点打印的《2024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表》上的所有信息,核对确认无误后签名,非报考人员本人不得代签。报考人员签名一经确认,所有报名信息不得更改。由于报考人员个人原因,导致信息错误、账号和密码被盗,信息泄露、志愿被冒充填报或修改等后果,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负。 6.报名工作结束后,各报名确认点应及时将报考人员的报名材料完整归档(一人一档),由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统一保管备查。 (三)补报名工作 1.补报名工作拟于2024年4月统一进行,具体工作安排由省教育考试院另行通知。 2.补报名对象:(1)报名参加2024年我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但未被录取且符合2024年我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考生。(2)符合报名条件第(一)条第1项,学籍在2023年10月报名后至2024年补报名前转入我省的应届毕业班学生。(3)符合2024年我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但因特殊原因错过报名的其他人员。 三、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 (一)报考类别 1.2024年我省普通高考科类分为物理科目组普通类、历史科目组普通类、物理科目组艺术类、历史科目组艺术类、物理科目组体育类、历史科目组体育类等6个报考类别,报考人员报名时只能从中选择1类。 2.2024年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分为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戏曲类等7个专业类别。其中,音乐类分音乐表演类和音乐教育类;表(导)演类分戏剧影视表演类、服装表演类和戏剧影视导演类;戏曲类分音乐表演(戏曲音乐)类、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戏曲音乐)类、表演(戏曲表演)类和戏剧影视导演(戏曲导演)类。报考艺术类的考生,可兼报多个类别。 (二)考试科目 1.2024年我省普通高考科目实行“3+1+2”模式,由全国统一高考科目和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组成。全国统一高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含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等6个语种)3门。其中,外语科目选考英语或日语的考生,拟报考高校外语专业的应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外语口试,具体安排由省教育考试院另行通知)。选择性考试科目由考生在物理、历史2门中选择1门,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中选择2门。 2.艺术类、体育类考生须参加专业省级统考,具体安排由省教育考试院另行通知。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等6个专业类别由我省组织省级统考。戏曲类考试内容、考试形式、收费标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艺术类的考生如需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校考,须先取得相应类别、相应层次的省级统考合格证。 3.高考报名时,音乐类考生须按要求填报唱法、乐器种类,舞蹈类考生须按要求填报舞种。兼报音乐表演类和音乐教育类的考生,选报音乐表演类的方向(器乐或声乐)应与音乐教育类所选的主项(器乐或声乐)一致。同时,兼报音乐表演类(器乐方向)和音乐教育类的考生,所填报的乐器须一致;兼报音乐表演类(声乐方向)和音乐教育类的考生,所填报的唱法须一致。 4.拟报考“强基计划”,高水平运动队,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以及实行综合评价录取模式院校和试点高校等的考生,还须按照教育部、省招委会、省教育厅和有关高校的规定,参加相应的文化和专业考试。 四、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一)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无工作单位的考生由所属的乡镇、街道办事处鉴定)应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作出全面鉴定,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考核材料由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归入考生的报名材料。 (二)对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其他违法违纪处理的考生,负责考核的学校或单位要向考生报名所在地的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及时提供其所犯错误的事实、处理意见和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翔实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三)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能提供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证明材料的,应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1.有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情节严重的; 2.触犯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 五、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身体健康状况检查信息将作为考生电子档案的组成部分。考生若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具体体检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普通高考报名工作事关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高考报名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和我省的部署要求,制订本辖区高考报名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统筹协调、增配力量,为报名工作提供必要条件。要加强报名工作各环节的管理,准确把握高考报名政策和要求,严格把握工作流程和时间节点,切实将责任落实到岗到人。要明确工作职责,加强指导监督,严格执行高考报名资格审查问责制,坚持“谁审核、谁把关、谁负责”原则,各设区市和县(市、区)教育局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对高考报名工作负有领导责任,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有监督检查责任,各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是高考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经办人员是直接责任人。 (二)严格资格审查。各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高中阶段学校要加强对考生准确填报信息的指导,按照我省高考报名政策,认真对报名考生身份进行严格审核,认真查验考生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学籍等证明材料和实际就读情况,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做好考生信息(特别是图像信息应参照证件照片要求)采集、人像比对和校验工作,严格落实“人证一致”核查责任,建立审核人员签字确认制,对考生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各地要专门组织一批熟悉政策、坚持原则、责任心强的在职国家公职人员负责高考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纪律教育,不得将报名资格审查工作交由非在职国家公职人员承担。要加强规范高中招生和办学行为,严格高中学籍管理,严禁空挂学籍、人籍分离、违规招生、违规借读等行为,采取有效措施标本兼治“高考移民”,坚决打击违法违规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获取高考资格的“高考移民”行为。报名结束后,各县(市、区)要立即对辖区内所有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全面审查,将考生身份信息、户籍、高中学籍等信息进行比对;各设区市要指定专人对采集的考生有关信息逐县组织定量检查校验,并及时将复查情况上报省教育考试院,严防高中阶段学校非毕业年级、高校在校学生违规报考行为,确保考生信息完整、准确、安全。 (三)强化宣传指导。各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高中阶段学校要以多种形式加强高考报名的政策宣传与解读,积极通过网上咨询平台、电话、新闻媒体和服务窗口等咨询渠道,对报名对象、时间、地点、办法等考生须知的内容努力做到应知尽知,确保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都能按时报名。要利用报名的时机,对报考人员进行法制教育、诚信教育、警示教育,让其明白考试违规和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报考资格、农村专项资格、照顾对象资格等带来的严重后果,引导自觉如实填报,提供真实证明材料。要加强中高考报名政策衔接,组织相关学校在新生入学时开展政策宣讲,采取考生和家长签署政策知晓书等形式,确保非福建户籍就业人员及其子女熟知相关政策。要坚持以考生为本,增强服务意识,工作人员要通过系统的业务培训,熟练掌握政策,准确解答问题,现场确认点的醒目位置张贴报名政策、现场确认程序、需提交的材料以及注意事项等内容,切实做好考生的报名咨询和指导服务工作。要全力为考生参加高考报名提供良好的报名条件和优质热情、周到细致的服务。要认真做好信访咨询,密切关注网上舆情,妥善处置突发事件。 (四)严格监督问责。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对于通过非正常户籍学籍迁移、户籍学籍造假、非法获得证明材料、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等手段骗取高考资格的,对“高考移民”包庇纵容和为不符合条件的考生违规资格认定、办理报名手续,以及未能认真履职造成考生信息泄露的有关人员和单位,要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和追责,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 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福建省教育厅 2023年10月7日
[广东] 关于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自学考试工作委员会,各主考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2021年)>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规范(2021年)>的通知》(教职成厅〔2021〕2号,以下简称《清单》《规范》)要求,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及专业开考情况,现对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当前开考专业的名称、代码、考试计划等进行相应调整。为使本次专业调整工作顺利实施,确保调整后的专业考试计划(以下简称新计划)与调整前的专业考试计划(以下简称旧计划)平稳过渡,在充分考虑考生相关权益的基础上,决定对目前开考专业设置专业调整过渡期(以下简称过渡期),并制定新、旧计划课程顶替办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专业调整及过渡期(一)关于本次专业调整的范围。本次有52个专业进行专业调整,其中45个专业调整专业考试计划,包括本科专业30个,专科专业15个。食品营养与卫生等7个专科专业,由于相关专业规范暂未公布,本次仅调整专业代码及专业名称,专业考试计划调整另文公布。各专业调整情况详见附件1。(二)关于专业新、旧计划的时间划分。本次专业考试计划调整按年度区分新、旧计划。2026年前执行的专业考试计划为旧计划,2026年起执行的专业考试计划为新计划。(三)关于部分专业考试计划调整的说明。2018年我省自学考试专业名称调整后,少数专业存在同一专业代码、专业名称中含有多个专业考试计划,且每个专业考试计划对应主考学校不同的情况。本次调整后同一专业代码、专业名称仅设置一个专业考试计划,之前承担各专业考试计划的主考学校同时成为该专业的主考学校。(四)关于专业调整过渡期的要求。本次专业调整过渡期自2023年1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截止。过渡期内,各专业使用旧专业代码、旧专业名称、开考旧计划课程;其中专科专业按照旧计划要求办理毕业,本科专业(含停考过渡期内专业)不再设置加考课程(不包括港澳台考生加考课程),并按照不再设置加考课程且其他条件不变的旧计划要求办理毕业。过渡期内使用的《专业考试计划简表》可在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https://www.eeagd.edu.cn/selfec/)公告栏内查询。2026年1月1日起,各专业使用新专业代码、新专业名称,开考新计划课程,按照新计划要求办理毕业。二、专业考试计划(一)各专业新计划及相关要求详见附件2。相关课程使用教材及考试大纲将会在过渡期内公布,请留意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公告栏公布的相关信息。(二)根据全国考办相关精神,参加我省自学考试的港澳台考生,既可报考各专业设置的思想政治理论课(以下简称“思政课”),也可不考思政课加考其他指定课程,具体要求详见附件3。(三)护理学(专升本,专业代码:101101)专业,从2024年1月考试开始,报考对象要求按附件2中该专业“课程设置与学分”表中规定执行。2023年10月31日前取得广东省自学考试准考证号的考生,办理毕业继续执行该专业原相关规定。三、课程顶替(一)2026年执行新计划后,2026年前已取得自学考试合格成绩的课程继续有效,可按《广东省自学考试新旧专业考试计划课程顶替表》及《广东省自学考试新旧专业考试计划课程顶替说明》(附件4)中的顶替办法,用已取得合格成绩的旧计划课程顶替为新计划课程,并按照新计划要求办理毕业,办理毕业时使用新计划课程学分计算。(二)2026年1月考试起报名的新生,按照新计划要求参加考试,无需使用课程顶替。四、其他说明本次专业调整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持续时间长,请各地市自学考试工作委员会、有关主考学校高度重视,及时采取多方式、多渠道向社会公布专业调整相关信息,做好宣传、解释等工作,确保新旧专业考试计划调整工作平稳实施。 附件: 1.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调整列表(本、专科) 2.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专业考试计划 3.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港澳台考生加考课程 4.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旧专业课程顶替表及顶替说明 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2023年9月27日 附件下载
[广东] 2024年广东3+证书高职高考时间安排
广东省2024年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证书“3+证书”报名时间为2023年11月1日-10日,考试时间为1月,具体日期另行通知,将进行全省统一文化科目考试,来一起具体看下吧。 一、招生对象 (1)取得相应专业技能证书(含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1+X证书制度试点”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证书要求附后)并已取得2024年广东省普通高考报名资格的中等职业学校(含职业高中、中专、成人中专、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应往届毕业生。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普通高校本科层次专业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要求考生中职阶段就读专业与报考的本科层次招生专业对口,具体要求由招生院校在本校招生网站公布。 (2)符合我省接收安置政策、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及以上学校毕业证或具有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能正常参加学习的退役士兵。 (3)我省内地西藏新疆中职班(含青海藏区生源)应届毕业生。 二、报考 “3+证书”考试与普通高考不得兼报。退役士兵考生须持身份证、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安置地的地级市招生办领取考生号后进行网上报名。内地西藏新疆中职班(含青海藏区生源)应届毕业生由学生就读学校联系地市招办报考。 考生体检时间、体检要求与普通高考考生相同。 三、时间安排 时间安排 工作内容 2023年11月1—10日 “3+证书”考试报名(与普通高考报名同期进行) 2024年1月 (具体时间另文通知) 全省统一文化科目考试 2024年1月 招生院校编制招生计划、制定并公布招生章程、开展招生宣传 2024年3月 考生填报志愿、高校进行招生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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