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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24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理论课程考试安排的通知
各市、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考试院,各主考院校: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4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考课程考试安排有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3〕67号)要求,现将《2024年4月和2024年10月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理论课程考试安排表》印发给你们,请做好宣传及报名组织工作。 附件:2024年4月和2024年10月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理论课程考试安排表(点击下载)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2023年11月7日
[广西] 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广西2023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办理及毕业证明书申办的公告
广西2023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下简称自学考试)毕业办理工作即将开始。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毕业申请自学考试毕业申请分网上申请和网上确认两个步骤,缺一不可,考生应按时完成申请。(一)网上申请时间。11月27日9:00至12月3日24:00。(二)网上申请方法。1.登录广西自学考试网上系统(网址:https://www.gxeea.cn/lstd/zk/index.htm,下同),在“毕业管理—毕业申请”中,按照提示录入申请信息,上传身份证件等材料,逐步完成网上申请。2.下载“广西自考”手机APP,登录后进入“毕业管理”菜单栏进行网上申请。目前“广西自考”手机APP仅支持安卓用户使用,请考生根据实际情况选用。(三)网上确认时间。毕业申请网上确认截止时间为12月10日24:00,如考生初审未通过的,上传补充材料截止时间为12月11日12:00。具体确认时间安排,请考生务必咨询初审单位,联系方式见下表:单位名称电话备注南宁市招生考试院0771-2852098仅受理社会考生申请柳州市招生考试院0772-3813958仅受理社会考生申请桂林市招生考试院0773-2881960仅受理社会考生申请梧州市招生考试院0774-3820337仅受理社会考生申请北海市招生考试院0779-3200532仅受理社会考生申请钦州市招生考试院0777-2834462仅受理社会考生申请防城港市招生考试中心0770-2883842仅受理社会考生申请玉林市招生考试院0775-2686101仅受理社会考生申请贵港市招生考试院0775-4573892仅受理社会考生申请百色市招生考试院0776-2853268仅受理社会考生申请河池市招生考试院0778-2185005仅受理社会考生申请贺州市招生考试院0774-5139589仅受理社会考生申请来宾市招生考试院0772-4225317仅受理社会考生申请崇左市招生考试院0771-7870611仅受理社会考生申请广西大学0771-3235609仅受理本校助学考生申请广西师范大学0773-5843240仅受理本校助学考生申请广西医科大学0771-5353900受理本校助学考生及护理、药学专业社会考生申请广西民族大学0771-3260548仅受理本校助学考生申请桂林电子科技大学0773-2291492仅受理本校助学考生申请桂林理工大学0773-5896196仅受理本校助学考生申请广西中医药大学0771-3137583仅受理本校助学考生申请南宁师范大学0771-3908663仅受理本校助学考生申请广西科技大学0772-2056033仅受理本校助学考生申请北部湾大学0777-2807316仅受理本校助学考生申请广西艺术学院0771-5302578仅受理本校助学考生申请桂林医学院0773-8989002仅受理本校助学考生申请玉林师范学院0775-2859361仅受理本校助学考生申请河池学院0778-3183572仅受理本校助学考生申请广西财经学院0771-3853117仅受理本校助学考生申请梧州学院0774-5829291仅受理本校助学考生申请贺州学院0774-5271696仅受理本校助学考生申请百色学院0776-2848159仅受理本校助学考生申请桂林旅游学院0773-5802180仅受理本校助学考生申请广西科技师范学院0772-6620765仅受理本校助学考生申请广西警察学院0771-5656101仅受理公安管理学本科专业考生申请广西外国语学院0771-4730089仅受理本校助学考生申请南宁学院0771-5900906仅受理本校助学考生申请 (四)核验前置学历。申请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考生,在网上申请阶段须同步核验前置学历。核验通过的,无需在广西自学考试网上系统上传前置学历材料;核验未通过的,须上传以下辅助证明材料:1.前置学历为2001年(含)以前毕业的考生,须上传本人前置学历证书原件和《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前置学历为2001年以后毕业的考生,须上传本人前置学历证书原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均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信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下同)申请。2.如考生存在前置学历毕业证书个人信息(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等)和本人现在户籍信息不相符的,还须上传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信息更改证明原件、户口簿原件。3.如考生因毕业院校原因导致前置学历毕业证书信息与现在不相符的,请与毕业院校联系更正前置学历信息后再进行确认。二、毕业材料领取我院对初审通过的考生进行毕业资格终审。终审通过的考生,我院将于2024年1月8日前将其毕业证书及毕业生登记表等毕业材料发至各初审单位,请考生按时领取本人毕业材料。终审未通过的考生,不发放毕业证书和毕业生登记表。三、学历信息注册及查询我院将于2024年1月31日前向教育部申请电子注册广西2023年下半年自学考试学历信息,学历信息可查询的具体时间由我院另行发布公告,届时取得毕业证书且前置学历核验通过的考生,可登录学信网查询本人自学考试学历信息。考生存在前置学历核验不通过的,由教育部进行前置学历复核,复核通过后,自学考试学历信息方可查询。四、申办毕业证明书已毕业自学考试考生,如有自学考试毕业证书遗失、损坏情况的,可在本次毕业办理期间申请办理毕业证明书。毕业证明书办理须进行现场确认。毕业证明书网上申请时间为11月27日至12月3日,2005年及以后取得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的考生,可登录广西自学考试网上系统,在“毕业管理—毕业证明书申请”中,按步骤完成申请,并于12月10日前持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到就近设区市招生考试院(考试中心)或主考学校进行现场确认。2004年(含)以前毕业的考生,无需在网上提交申请,由本人于12月10日前持身份证件原件和近期免冠电子相片(40-60K像素),到就近设区市招生考试院(考试中心)或当时毕业的主考学校申请。五、申请2024年上半年毕业论文答辩11月22日至12月10日,我院同步受理社会考生2024年上半年自学考试本科专业毕业论文答辩申请。如社会考生已取得所报本科专业考试计划全部课程或不少于计划内85%课程合格成绩的,可在规定期限内登录广西自学考试网上系统,在“毕业管理—毕业论文答辩申请”中按步骤完成申请,无需现场确认。提交申请后请预留正确手机号码并保持电话畅通,以便主考学校通知毕业论文指导、答辩等事宜。参加沟通课程学习、专本衔接和高校备案网络助学的考生,其毕业论文答辩由主考学校统一组织安排,无需网上提交答辩申请。考生应按照主考学校要求按时参加毕业论文答辩,并缴纳论文答辩费用。考生因个人原因未按时参加论文答辩的,按缺考处理,所缴论文答辩费用不退。六、其他事项(一)如考生在提交毕业网上申请时收到照片不合格提示或注册准考证已超过5年及以上的,请准备好本人蓝底或白底彩色电子头像照片向初审单位申请更换。照片要求:像素480*640,照片大小在20KB-40KB之间,正脸头像、人像水平居中,免冠、无妆、无美颜及修图,不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和美瞳。照片以本人准考证号+姓名命名。如未收到照片不合格提示或注册时间未超过5年的,无需更换原有照片。(二)请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申请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逾期不再办理。(三)考生必须认真、如实填写毕业申请有关信息,凡不按要求填写、信息误填、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四)考生在提交网上毕业申请时,应关注个人各科成绩是否有缺失,如有从外省转入的成绩、纸质免考单科合格证、多个准考证号等材料的,应主动在系统中上传成绩证明等材料。如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成绩不全而退档的,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五)考生在网上毕业申请成功后,应主动关注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各初审单位发布的有关网上确认信息和要求,及时了解个人毕业申请的变化和动态,补充上传初审单位要求的证明材料,及时登录系统进行确认,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六)“广西自考”手机APP安装方法。考生可使用安卓手机浏览器扫一扫功能,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广西自考”手机APP安装包。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2023年11月9日
[广东] 2023年下半年(第70次)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成绩公布
2023年下半年(第70次)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成绩于11月9日发布。考生可通过以下方式查询成绩:一、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www.neea.edu.cn/)查询。二、关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号gdsksy查询。三、通过微信搜索进入“广东招考在线”小程序,点击“成绩查询”,选择考生对应的考试类别,按提示查询。考生如对考试成绩有疑问,须在成绩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向所在考点提出复查申请,逾期不予受理。复查工作完成后,复查结果由考点通知考生。自2023年9月考试起,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将使用NCRE电子证书替代纸质版合格证书,所有符合取证条件的考生都将获得电子证书,同时不再制作和下发纸质版合格证书。请符合取证条件的考生自行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www.neea.edu.cn/)查询和下载电子证书。
[上海] 2023年9月(第70次)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成绩开通查询
2023年9月(第70次)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成绩已开通查询,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成绩查询考生可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www.neea.edu.cn/)成绩查询一栏查询成绩。本次考试成绩以等级形式公布(90-100分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60-79分为及格、0-59分为不及格)。二、成绩复核申请考生如对本次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2023年11月13日—15日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本人参加考试的考点申请成绩复核,过期不再受理。三、12月考试特定情况退费申请本次考试相应科目成绩获得“及格及以上”的考生,若已完成12月(第71次)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以下简称“12月考试”)相同科目的报考,可申请退费处理。相关考生可在11月11日(星期六)8:00—16:00期间凭本人9月(第70次)考试成绩凭证向12月考试报考的考点申请退费处理,过期不再受理。退费将于12月考试结束后统一退回考生的缴费账户。 附件:1.2023年9月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考点信息一览表2.2023年12月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开考信息一览表
[广东] 2023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公布
2023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于11月8日公布,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查询成绩。 如对成绩有异议,考生可于11月21日前,按所在考区教育考试机构规定的程序向其提出复核申请,申请须注明申请人准考证号、姓名、身份证号、需复核科目代码、网上查询到的成绩以及联系电话等。 面试报名事项可查阅广东省教育厅网站(网址:http://edu.gd.gov.cn)相关通告。
[上海] 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复核开通申请
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查询通道已经开通,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查询本人成绩。考生如对本次考试成绩有疑问,可申请成绩复核。成绩复核工作采用网上申请登记方式进行。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安排,由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供成绩复核网上申请通道。考生可于11月8日(星期三)上午10:00至11月22日(星期三)上午10:00期间登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edu.cn),点击进入首页“成绩查询”栏目,进行网上申请,具体申请流程见附件。11月28日(星期二)上午10:00起,考生可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进入首页“成绩查询”栏目,查询成绩复核结果。根据有关规定,成绩复核只核查考生答卷是否有漏评、加分错、登分错,不重新评阅答卷;复核结果只向考生提供所复核科目成绩总分,不得查阅答卷。市教育考试院负责收集复核考生申请信息,教育部教育考试院负责统一进行成绩复核工作。如果考生因成绩复核结果反馈延误了面试报名,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将给考生开放面试补报名通道。 附件网上申请成绩复核操作步骤1.考生使用考生准考证号(15位)作为用户名登录成绩复核系统,初始密码为网上报名使用的证件号码后六位数字(不含英文字母),登录后可以修改密码。2.登录后需根据系统提示填写考试科目信息以验证身份。3.身份验证通过后,在申请页面中勾选需复核的科目并填写复核原因后点击“提交申请”,看到红色字体提示“提交成功”字样表示申请完毕,点击“退出系统”按钮退出。4.考生如需增减复核的科目,可在开通网上申请的时间段内再次登录系统调整科目,以最后一次“提交成功”为准。5.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复核系统,系统将告知考生复核结果。
[广西] 2024年度南航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收高中毕业生飞行学员工作安排
根据中国民用航空局、教育部《关于印发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国民航大学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与南航实施校企合作招飞。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国民航大学两校2024年计划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定向中国南方航空公司招收飞行技术专业学生共25名,其中送南京航空航天大学15名、中国民航大学10名。高考选科要求必选“物理+化学”。该专业按本科提前批次录取。具体招生计划以考试院面向社会最终公布数为准。一、招飞条件(一)基本条件:报名并参加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高考”)的应届、往届高中毕业生,未婚,男性,符合中国南方航空公司招飞的身体(含心理)、综合测试、背景调查和文化成绩等相关要求。(二)年龄条件:年龄在16至20周岁之间 (以2024年8月31日为基准计算)。(三)选科条件:选考科目须包含物理和化学;外语语种为英语。(四)政治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志愿从事中国民航事业,积极弘扬和践行当代民航精神,无不良行为记录,符合《民用航空背景调查规定》相关标准。(五)身体条件:通过指定的民航体检鉴定机构进行的招飞体检。学生可参考《2024年度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招飞简章》(附件1)和《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4年飞行技术专业招生简章》(附件2)、《中国民航大学2024年飞行技术专业招生简章》(附件3)。(六)心理条件:参加民航局组织的飞行职业心理学检测,符合检测要求。(七)文化条件:根据教育部和民航局相关规定,2024年飞行技术专业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当地当年高考文化课总分的60%执行,英语单科原始成绩须达到95分(含)以上;控制线上考生按照高考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招生计划录满为止。二、招飞程序(一)宣传动员:2023年11-12月。(二)报名及预选初检:2023年11-12月。初检安排综合测试,包括但不限于飞行职业能力倾向测试、英语、体检、面试等,通过人员方可进入后续环节。各学校可组织学生就近到初检地点参加初检,不受辖区地域限制。请考生自行准备可以上网的安卓或鸿蒙系统手机或平板(不能使用苹果IPHONE、IPAD),并提前扫描报名表中二维码下载安装测试软件。具体初检场次安排见附件4。(三)上站体检:预计2024年2月。全区初检面试合格考生,统一集中到南宁市进行身体复检,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考生。(四)背景调查:2024年3-5月。对复检合格的考生按规定进行全面背景调查。(五)录取:按广西招生考试院规定时间,根据招飞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及相关要求,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六)2024年8-9月,被录取的考生签订《飞行学员培养协议》,入校报到。联系人:程祥麟,电话:0771-4979028,邮箱:chenxiangl@csair.com。 附件:1.2024年中国南方航空公司招飞简章 2.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24年飞行技术专业招生简章 3.中国民航大学2024年飞行技术专业招生简章 4.南航广西2024年招飞初检日程安排 5.2024年度南航招收高中毕业生飞行学员报名表(广西考生专用)
[安徽]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23年下半年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考点学校: 2023年下半年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将于2023年12月17日开考,为保证本次考试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 2023年下半年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分为A、B两个等级,12月17日上午9:00—11:00考A级,下午3:00—5:00考B级,考务工作日程安排见附件1。 二、考点报名安排 各考点学校请登录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网进行考务管理操作,报名工作须在2023年11月12日前完成。在组织报名工作时,必须认真细致做好学生信息的采集工作。学生信息采集后,要由学生本人亲自核对并签字确认,确保学生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系别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证书打印后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系别等基本信息不再允许修改。报名数据上报省考试院后,考生信息一律不准修改。 三、各考点学校报名数据上报具体安排 1.报送时间:2023年11月13日至11月16日。 2.报送方法:(1)电子材料报送方式:通过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考务报名系统上传;(2)现场报送地点:合肥市红星路92号,安徽省节能协会东207室。 四、考务工作要求 1.考试考务信息管理工作使用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非学历考试考务管理平台完成(http://fxlkw.ahzsks.cn),请各考点学校安排专人负责本考点的平台管理,及时查收文件资料,报送相关考务信息。 2.我省自本次考试起启用新版答题卡,各考点在考前请务必就答题卡填涂相关要求做好对监考人员和考生的培训,并要求监考人员在考试过程中监督落实到位。 五、试卷领取和保管 英语应用能力考试试卷在合肥育才印刷厂领取(地址:合肥市肥西县上派镇包公路381号肥西师范学校院内,联系电话:0551-68899293),各考点须在试卷保管室、考务室安装监控,在试卷保管存放、试卷分发和答题卡回收过程中进行不间断录像并保存半年备查,确保试卷安全、卷卡不丢,考试平稳有序。 六、收费标准和缴费办法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核定全国高等学校(安徽)计算机水平等四项考试收费正式标准的通知》(皖价费〔2005〕269号)的规定,报考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A级和B级考试的考生交报名费30元,学校留用15元,上缴省考试院15元。 报名完成后将另行下发《2023年下半年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缴款识别码总表》及《电子票据及获取方式操作手册》,各考点根据本校的缴款识别码将报名考试费汇入我院账户。 七、其他要求 1.各考点要切实提升考试管理水平,积极推进试卷保管室和考场视频监考等硬件建设,视频监控数据要保存半年以上。要积极使用手持安检仪,强化进场安检,严禁考生和监考人员将手机等电子通讯设备带进考场。要加强考务培训和考务人员队伍建设,严格考试纪律,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 2.各考点要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诚信考试教育活动的通知》(皖教秘〔2023〕130号)要求,切实加强考生诚信教育工作。同时要求涉考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范个人网络言行,严禁编造、传播虚假信息,共同营造良好考试氛围。 3.为方便考点和考生,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可通过考务管理平台申请补办,具体要求见附件2。 项目管理及联系方式,省教育招生考试院非学历教育考试处(考试院东区办公楼4楼),地址:合肥市金寨路188号(邮编:230022),电话:0551-63609511, 63612508(财务)。安徽省节能协会(项目委托单位,负责技术支持、信息采集、数据管理、证书打印等工作),地址:合肥市红星路92号,电话:0551-62602048。 附件: 2023年下半年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工作日程安排.doc 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补办要求.doc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23年9月27日
[安徽]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办理2023年普通中专和五年制高职新生网上录取审核备案工作的通知
各普通中专学校、有关高职院校: 2023年我省各类职业学校(含五年制高职)继续实行网上招生,进入并通过安徽省中职网上招生录取平台(以下简称“省招生平台”)录取的学生方能取得中职学籍。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以下简称“省考试院”)将通过省招生平台进行网上录取审核备案工作。现就2023年普通中专和五年制高职新生网上录取审核备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通中专新生网上录取审核工作流程和要求 普通中专新生网上录取审核备案工作的时间为:11月8日至15日,网址为:http://zhk.ahzsks.cn/,联系电话:0551-63609536,网上技术支持为省中职网上招生录取平台工作QQ群(群号为:429935366)。有关工作的流程和要求如下: 1.新生数据的汇总整理:各校应根据学生的实际报到情况,在省招生平台上进行学生数据的汇总整理,审核并退档未报到的学生,审核并修改学生的基本信息(学生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三项信息为关键信息,出现错误需要修改的请退档后重新录入),审核并调整学生的就读专业,审核并录入还未进入省招生平台的学生。使用省招生平台上的“确认考生列表”菜单功能来完成此项工作。 2.新生的分类:由于省招生平台上同时保存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普通中专两种不同类型的中职学生信息。因此,要求各校在省招生平台上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分类设置工作。使用省招生平台上的“考生分类设置”菜单功能来完成此项工作。 3.毕业证书审核登记:各校应逐一审查录取新生的初中毕业证书原件、高中阶段毕业证书原件(毕业证书遗失的,初中毕业生须由学生原毕业学校或学校所在的县(区)教育局出具证明;高中阶段毕业生须由市教育局学籍管理部门出具证明),并留存复印件备查。 省招生平台上对各校录取的学生根据其专业和学制逐一自动生成该学生所应具有的毕业证书类型。学校负责在省招生平台上按要求逐一登记每一位学生的毕业证书审核结论,同时省招生平台记录学校负责毕业证书审核的具体工作人员和分管校领导的姓名和毕业证书审核登记时间,以留存备查。省考试院对审核登记合格的考生名单刻盘上报省教育厅,并以此作为打印录取新生名册、申报学籍和取得毕业证书的电子数据依据。使用省招生平台上的“毕业证书审核”菜单功能来完成此项工作。 二、五年制高职新生网上录取审核工作流程和要求 五年制高职网上录取审核工作的时间为:11月8日至15日,网址为:http://zhk.ahzsks.cn/,联系电话:0551-63609536,网上技术支持为五年制高职招生学校工作QQ群(群号为:15261481),凡未加入群的学校请按照附件1的要求申请加入招生群。有关工作的流程和要求如下: 1.五年制高职招生学校和专业必须属于《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印发2023年安徽省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招生来源计划的通知》(皖招考〔2023〕26号)公布的范围。 2.五年制高职学生的网上录取审核工作,要严格按省里统一确定的最低控制线和招生计划执行。凡成绩低于规定的分数线和超计划录取的考生,不予办理五年制高职录取审核手续。 3.未报到新生的退档:各校应根据新生实际报到情况,在省招生平台上审核并退档未报到的学生。使用省招生平台上的“学校取后退档”菜单功能来完成此项工作。 4.同一学校代码的新生专业调整:凡有需要不跨学校代码调整录取专业的考生,各校应根据新生实际报到情况,在省招生平台上审核并调整学生的就读专业。使用省招生平台上的“学校修改专业”菜单功能来完成此项工作。 5.同一学校跨学校代码的新生专业调整:凡有需要跨学校代码调整录取专业的考生,各校应根据新生实际报到情况,在省招生平台上审核并调整学生的就读专业。使用省招生平台上的“学校跨代码修改专业”菜单功能来完成此项工作。 6.艺术、体育类五年制高职专业招收参加今年中考考生的录取审核办法按上述流程和要求办理;经批准招收单考单招考生的,请相关学校按照附件2的要求,认真做好数据的汇总和上报工作。使用省招生平台上的“单考生导入”菜单功能来完成此项工作。 三、缴纳录取费 根据省物价局皖价字〔1992〕195号文件规定,全日制普通中专和五年制高职新生录取费缴纳标准均为40元/生。请各校在领取录取新生名册前,按实际录取到校人数足额缴费。因涉及到省财政电子票据改革,各校在获取到我院发放的缴费识别码后,按照相关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缴费和打印发票,缴款识别码及操作手册获取方式将在工作群中另行通知。学校不得将该项收费转嫁给学生。财务联系电话:0551-63612508,63612528。 四、领取录取新生名册 根据省厅有关规定,全日制的普通中专录取新生名册和五年制高职录取新生名册由省考试院负责打印并发放,录取新生名册是学生办理毕业证书和办理三二转段录取等事项的必备材料。 录取全日制普通中专的学校凭缴费转账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和由学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后的毕业证书审核网上登记确认函原件(使用省招生平台上的“登记确认函打印”菜单功能来打印毕业证书审核网上登记确认函),领取2023年新生名册。 录取五年制高职的学校凭缴费转账凭证(原件或复印件)领取2023年新生名册。 领取时间:2023年12月4日至29日,逾期将不予办理。领取地点:省考试院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处(东区4楼436房间,合肥市金寨路188号),联系电话:0551-63609536(左老师),请各校务必提前电话联系预约时间办理(预约时请务必说明新生名册的种类)。 五、下载录取新生数据 录取数据下载时间:2023年12月4日至29日,请各校在此时间段内登录省招生平台自行下载完整数据,逾期将不予办理。普通中专数据使用省招生平台上的“确认考生列表”菜单功能来完成下载。五年制高职数据使用省招生平台上的“分校新生名册”菜单功能来完成下载。 六、学生信息变更的备案工作 普通中专和五年制高职前三年已注册学生(含注册毕业学生)各项信息修改属于信息变更,主要包括学生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码、户口性质等。对信息变更,应当由学生本人或监护人提供合法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学校修改后及时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备案工作的流程和要求如下: 1.普通中专(包括初中专和高中专)学生信息变更备案应在学生办理毕业证之前办理完成,五年制高职学生的信息变更备案工作应在学生转段录取前办理完成,逾期将不予办理。 2.学校负责审查学生的信息变更申请及相关身份证明材料,经审查确需变更的,由学校在录取新生名册上进行信息修改并加盖学校公章后,报省考试院进行备案。 3.办理信息变更备案的上报材料及要求:(1)学校正式行文的书面报告;(2)信息变更备案登记表(见附件3和附件4);(3)已经进行修改并加盖学校公章的录取新生名册。 4.办理信息变更备案的地点:省考试院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处,联系电话:0551-63609511(余老师),请各校务必提前电话联系预约时间办理。 七、其他要求 各校应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格审查普通中专新生的毕业证书或证明材料,五年制高职新生的准考证和分数条,信息变更学生的申请和有关身份证明材料等,并在省招生平台上进行查询核对,对学生伪造材料、弄虚作假的,以及学校工作人员参与作假的,一经发现将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遗留问题由招生学校负责解释和处理。 附件: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中招工作即时联系群加入申请表.docx 2023年五年制高职单考单招上报数据格式及说明.docx 初中起点五年制高职学生信息变更备案登记表.docx 普通中专学生信息变更备案登记表.docx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23年11月2日
[广东] 关于印发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考艺术类专业省统考科目考试要求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各有关高等学校:为做好我省2024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招〔2023〕1号)和《关于印发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办法的通知》(粤招办普〔2023〕41号)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相关要求和我省实际,我院对部分科目考试要求作了进一步明确,现将《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考艺术类专业省统考科目考试要求》印发给你们,请及时通知相关学校和考生。广东省教育考试院2023年11月2日 《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考艺术类专业省统考科目考试要求》
[上海] 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考试指南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21〕3号)、《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报名考试实施办法》(沪教考院高招〔2023〕19号)、《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考试说明》等文件精神,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改革从2024年起实施。为加强考试指导、确保改革平稳,市教育考试院特制定《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考试指南》,公布如下:一、报名办法根据《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实施办法》(沪教考院高招〔2023〕22号)文件要求,凡参加本市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含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播音与主持类、表(导)演类、舞蹈类、音乐类等六个类别〕的考生,网上报名时须勾选相应专业统考的选项,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六个类别之间不得兼报。参加艺术类专业校考的考生,须取得相应艺术类专业统考合格,网上报名时须勾选校考选项,具体校考报名详见招生院校艺术类招生简章。具体校考高校和专业见教育部阳光高考网站(https://gaokao.chsi.com.cn)或相关高校2024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二、准考证下载艺术类专业统考准考证由考生本人自行网上下载。符合上海市高考报名资格、已在网上报名参加本市艺术类专业统考并完成网上付费的考生须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www.shmeea.edu.cn),点击页面下方的“考试报名”栏目进入,下载并打印本人艺术类专业统考准考证,各统考类别下载时间安排如下: 统考类别准考证下载时间表(导)演类-戏剧影视表演方向表(导)演类-戏剧影视导演方向2023年11月10日—17日(每天9:00—17:00)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2023年11月17日—24日(每天9:00—17:00)书法类2023年11月18日—25日(每天9:00—17:00)音乐类(含音乐教育类、音乐表演类-声乐方向、音乐表演类-器乐方向)2023年11月25日—12月1日(每天9:00—17:00)表(导)演类-服装表演方向2023年12月1日—8日(每天9:00—17:00)舞蹈类请考生务必在以上规定的时间段内自行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妥善保管。准考证不需彩色打印,黑白打印即可。准考证正反面均不得书写、涂改。考生务必仔细看清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及地点,仔细阅读准考证下方的“考生须知”。考试当天,考生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证件(含居民身份证、有照片的社保卡、驾驶证、护照、军人证)入场验证并按规定时间以及相关要求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得参加考试。 附件:1. 上海市普通高校音乐类专业统一考试考试指南2. 上海市普通高校舞蹈类专业统一考试考试指南3. 上海市普通高校表(导)演类-戏剧影视表演方向专业统一考试考试指南4. 上海市普通高校表(导)演类-服装表演方向专业统一考试考试指南5. 上海市普通高校表(导)演类-戏剧影视导演方向专业统一考试考试指南6. 上海市普通高校播音与主持类专业统一考试考试指南7. 上海市普通高校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统一考试考试指南8. 上海市普通高校书法类专业统一考试考试指南
[福建]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关于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查询的公告
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公布,成绩公布日期为11月8日左右,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或电脑均可登录进行在线申请及查询,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11月24日至11月27日考生可登录查询复核结果。如果在电脑上打开链接无法访问,建议更换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 1.成绩复核电脑端链接 : https://ops.hycj.jrycn.cn/f/fj202311fh 2.成绩复核手机端直接扫二维码: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2023年11月2日
[广东] 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考生成绩转移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考试院):为做好考生办理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下简称“高中学考成绩”)转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成绩转出办法根据《教育部关于取消一批证明事项的通知》(教政法函〔2019〕12号)要求,按简化办事流程,简化操作手续,更好地服务广大考生,提高工作效率的原则,外省户籍考生在我省高中阶段学校读书期间所取得的高中学考成绩需转出我省,我省不再进行审核和出具“成绩证明书”。考生可向有关省学业水平考试管理部门提供我省高中学考成绩证书(含电子版,成绩证书可通过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微小程序—证书打印栏目自行下载),各有关省学业水平考试管理部门可通过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电子印章在线验证平台(http://www.eeagd.edu.cn/dzyz),对考生提交的成绩证书(电子版)进行验证。二、成绩转入办法我省户籍考生在外省高中阶段学校读书期间参加由外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所取得的成绩转入我省,使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转移管理系统,全程网上办理考试成绩转移手续(转入流程详见附件1)。我院不受理非我省户籍考生成绩转入申请。(一)考生网上申请。2023年11月28日至2024年1月5日,我院将开放“广东省普通高考/学考报名系统”的学考成绩转入功能(网址:https://pg.eeagd.edu.cn/ks,系统功能菜单:“学考成绩”-“成绩转入”)。各市招生办(考试中心、考试院,以下统称招生办)应通知有关考生在此期间自行登录系统,按要求在网上提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成绩转入申请并确认。逾期系统将关闭,不再受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成绩只作为学生普通高中毕业的依据之一,不作为春季高考依学考成绩录取高职院校的依据。(二)考生提交相关材料。考生在网上提交本人身份证、我省户口簿(有户主页和本人页,下同)及高中学考成绩证书(成绩证书必须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考试机构出具并加盖公章,下同)等相关材料的PDF文件,并在网上确认签订材料真实性承诺书(见附件2)。承诺填写的全部信息以及所提交的全部材料均真实、准确、有效,没有隐瞒或虚构任何事实,也没有造假等不诚信行为。(三)县级招生办受理并公示。2024年1月6日至19日,县(区、市,下称县)级招生办受理并公示。县级招生办、中学登录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管理系统(https://www.eeagd.edu.cn/xyspgl),使用“数据维护”菜单下的“考生成绩转入审核”,根据考生提交的相关材料在网上办理成绩转入初审手续。要认真核实有关材料,考生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受理。同时公示考生提供的有关信息,并提供举报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受理举报的单位和通讯地址。接到举报的要按照国家有关信访规定及时调查处理。(四)市招生办复审。各市招生办在2024年2月29日前登录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管理系统(https://www.eeagd.edu.cn/xyspgl),使用“数据维护”菜单下的“考生成绩转入审核”,复审县级招生办初审合格的考生提交的相关材料,确认考生申请转入的成绩按规定等级填报(成绩等级转换表详见附件3)。(五)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我院根据有关规定网上审核考生成绩转入申请,于2024年3月29日前在网上公布审核结果。考生可进入系统查询审核结果,经审核通过的考生可于3月31日至5月20日自行下载并打印“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认定证书”。逾期系统关闭后将不能下载并打印证书,但不影响已转入的成绩在招生中的使用。省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转入成绩能否作为普通高校招生录取依据,以当年高考招生相关政策规定为准。三、工作要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依据,是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内容之一,关系到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各地要切实重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考生成绩转入审核工作,指定专人负责,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按时、按要求完成2024年的成绩转入审核工作。各考生也应结合自身实际,及时跟踪成绩转入转出结果。 附件: 1.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合格性转入办理流程 2.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转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网上确认承诺书) 3.外省与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等级转换表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2023年10月27日 附件下载
[广东] 关于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时间安排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考试院)、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经研究,我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简称“3+证书”考试)定于2024年1月13日至14日举行,具体考试科目时间安排如下:日期考试科目及时间上午下午1月13日语文(8:30-11:00)数学(15:00-17:00)1月14日英语(8:30-10:30)请各地及时通知相关中等职业学校及考生,并做好考试工作安排。广东省教育考试院2023年10月31日
[广东] 关于印发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办法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招生办公室,各有关高等学校,各考点:为做好我省2024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21〕3号)和《关于印发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招〔2023〕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以及《关于做好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粤招〔2023〕7号)的要求,特制定《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10月24日 查看《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办法》
[广西] 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我区2024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
桂考院〔2023〕227号各市、县(市、区)教育局、招生考试院(考试中心、招生办),各高等学校: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1〕36号)精神,现就做好我区2024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通知如下:一、招生类型我区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包括高职院校单独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单招)、高职院校面向退役军人单独招生(以下简称退役军人单招)和高职院校对口中职自主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对口招生)。二、招生对象已报名参加我区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且符合《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关于印发广西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规定的通知》(桂考院〔2023〕212号)中高职单招、退役军人单招或高职对口招生报名条件的考生。三、招生院校和招生计划我区所有高职高专院校及开设高职高专层次教育的本科院校可提出申请参加高职单招、退役军人单招和高职对口招生工作,具体招生院校和招生计划以自治区教育厅审批为准。高职单招、退役军人单招和高职对口招生的招生计划列入本校年度招生计划总数,三类招生总和原则上不得少于本校本年度高职高专招生计划总数的60%,其中“2+3”直升招生计划必须在高职对口招生计划中单独编报。各院校须于2024年1月19日前向自治区教育厅申报招生类型和招生计划。经自治区教育厅审批的招生院校名单于2024年2月底在“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s://www.gxeea.cn/,下同)向社会公布,具体分类型、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院校自行公布。四、招生简章各院校要根据本校招生章程制定高职单招、退役军人单招和高职对口招生的招生简章。招生简章内容应包括考生申报办法和条件、选拔办法、测试评定方式、成绩构成及比例划分、成绩发布方式、录取分数线划定原则、录取规则、就读地点、学习形式等。各院校须于2024年1月19日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招生简章报我院,我院呈自治区教育厅审核备案后由各院校自行公布。五、考生申报符合高职单招、退役军人单招或高职对口招生报名条件的考生,可选择向一所或多所院校申报。各院校具体申报时间和申报方式须在招生简章中明确。 六、院校测试考生须参加所申报院校组织的高职单招、退役军人单招或高职对口招生测试并取得相应成绩。测试工作由各院校具体组织实施。(一)测试时间。所有院校须在2024年3月底前完成测试工作,具体测试时间由各院校自行公布。(二)测试方式。测试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评价方式,满分为600分,其中职业技能考试成绩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高职单招只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文化素质成绩使用我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外省转学到我区的考生,如在外省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须转入我区方可使用。我区不认可没有办理转入接收手续的外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录取时参考综合素质评价;高职对口招生进行文化基础与职业技能相结合的测试,测试成绩作为招生录取的依据;“2+3”直升考生也必须参加测试,测试成绩作为直升录取的依据。鼓励各院校积极探索统一组织、联合测试、成绩共享的测试方式。参加退役军人单招的考生免文化素质测试,但须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满分为3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将作为录取依据。(三)测试命题。各院校要严密组织、规范管理命题工作,成立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命题工作,并制定工作方案于2024年2月底前报我院审查备案;要落实回避制度原则,严格遴选命(审)题教师,加强命(审)题教师业务培训和保密教育,与所有参与命题工作的人员签订保密协议;要加强试题审核审查,杜绝出现政治性、科学性、公平性、规范性问题,试题应当符合考试目标要求,具有较高的信度效度、必要的区分度和适当的难度,不出偏题、怪题和没有考查意义的题目。高职单招的职业适应性测试命题应充分考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业实际。各院校须在测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试卷(一式三份)报我院备案(多所院校联合组织测试的由牵头院校负责上报)。(四)成绩公布。各院校须在考生填报志愿前通过招生简章公布的成绩发布方式将测试成绩及时告知考生。各院校在公布成绩的同时,要公布本校各招生类型测试成绩的一分一档表,并公布本校2023年各招生类型测试成绩的一分一档表以及各专业录取最低分数,供考生填报志愿时参考。(五)成绩备案。各院校须于2024年4月7日前将申报本校且有测试成绩的考生信息,通过“广西招生考试院统一门户”的数据备案系统备案,备案考生的单科成绩及总分必须为整数。备案信息标准见《2024年高职单招和退役军人单招测试考生成绩信息标准》(附件1)、《2024年高职对口招生测试考生成绩信息标准》(附件2),备案的“2+3”直升考生必须在附件2的“是否直升”栏标注清楚,并在“直升录取专业”栏填写考生在自治区教育厅注册中职学籍时确定的直升高职相应专业名称。七、志愿填报所有考生均须填报志愿,没有填报志愿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一)填报时间。2024年4月8日10:00至10日10:00。(二)批次设置。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设置退役军人单招批、高职单招批和高职对口招生批三个批次志愿。退役军人单招批供参加了退役军人单招测试并取得相应成绩的考生填报,实行顺序志愿,考生最多可填报4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最多填报10个专业志愿,并可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高职单招批供所有参加了高职单招测试并取得相应成绩的考生填报,实行顺序志愿,考生最多可填报4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最多填报10个专业志愿,并可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高职对口招生批设置直升批、普通批2个小批次。直升批供参加了高职对口招生测试并取得相应成绩、符合“2+3”直升条件的考生填报,实行单志愿,考生只能填报1个院校志愿和1个专业志愿,该类考生须按学籍注册的直升院校和专业填报,否则所填直升批志愿无效;普通批供所有参加了高职对口招生测试并取得相应成绩的考生填报,实行顺序志愿,考生最多可填报4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最多填报10个专业志愿,并可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三)填报方式。考生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系统导航-志愿填报-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系统(分类考试招生)”填报志愿。八、录取工作安排(一)录取时间。2024年4月15日至21日。我院组织各院校依次进行退役军人单招批、高职单招批、高职对口招生直升批和普通批投档录取。(二)投档顺序。投档时,退役军人单招批、高职单招批、高职对口招生普通批将填报有院校志愿且有相应院校备案成绩的考生进行投档,由各院校根据本校招生简章公布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一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依次进行二、三、四志愿投档录取。录取过程中,各院校根据专业计划缺额情况和考生专业志愿,在确保公平公正的情况下,经自治区教育厅批准同意后可进行专业计划调整,以满足考生专业志愿。高职对口招生直升批将填报的院校志愿与直升院校相一致,且有该院校备案成绩的考生进行投档,由各院校按招生简章公布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三)录取结果查询。2024年4月22日10:00起,考生可在“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录取查询栏目或者登录2024年高考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录取结果。九、征集志愿录取结束后,我院根据各院校招生计划完成情况和生源情况,视情况组织征集志愿。(一)征集志愿填报时间。2024年4月22日10:00至23日10:00。(二)征集志愿招生计划。各院校根据招生计划缺额情况和生源情况向我院提出招生计划调整申请,经批准后在“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公布并进行退役军人单招批、高职单招批、高职对口招生普通批征集志愿。高职对口招生直升批不组织征集志愿。对不提出计划调整申请的院校,我院将直接公布录取结束后录取系统中该校缺额计划进行征集志愿。(三)征集志愿填报方式。未被录取的考生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系统导航-志愿填报-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系统(分类考试招生)”填报征集志愿,每个考生最多可填报2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最多填报10个专业志愿,并可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仍实行顺序志愿。(四)征集志愿录取。征集志愿投档录取于2024年4月24日至25日进行,投档录取规则不变,录取结果查询方式不变。十、录取公示录取结束后,各院校须于2024年4月26日前在本校网站公示录取名单,公示10个工作日后,按规定发放录取通知书,公示信息保留至年底。已被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录取或其他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十一、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区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是高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技术技能人才选拔的重要渠道,也是我区考生进入高职院校的主渠道。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院校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市、县(市、区)教育局要积极配合各院校做好招生宣传、考点设置、试卷保管等工作;各院校要切实加强考试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提高命题管理和考务管理水平,确保考试招生平稳有序、公平公正,特别是在录取前提前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的院校,必须合理测算本校生源情况,以完成招生计划为原则划定分数线,避免引发负面舆情。(二)加大宣传力度。各院校要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招生政策制定具体的招生宣传方案,创新宣传渠道,实事求是宣传本校办学特色、就业优势,全方位做好宣传工作。各市、县(市、区)教育局、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要积极配合做好宣传工作,统筹安排好进校宣传的时间和方式,开设必要的招生宣传专栏,要利用电视台、广播电台、校内广播和网站、微信等媒介加大宣传力度,使我区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的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三)严明纪律要求。各院校要严格遵守高校招生“十严禁”“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规定,严厉打击虚假宣传、有偿招生、未批先招、超计划招生、买卖生源、委托中介机构招生等违规行为。对违反有关政策和规定以及因工作不到位引发负面舆情的院校,将报自治区教育厅暂停其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资格、缩减其招生计划,情节特别严重的将停止其下一年度招生。对在招生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学校及有关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认定、查处,并将违规事实处理结果报送我院作后续处理。(四)其他。请各地教育行政部门速将此文转发到辖区内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 附件:1.2024年高职单招和退役军人单招测试考生成绩信息标准(略) 2.2024年高职对口招生测试考生成绩信息标准(略)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2023年10月31日
[甘肃] 甘肃省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公告
请各位考生在报名前须仔细阅读本公告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以下简称“NTCE”)(面试)定于12月9日至10日举行。现将面试报名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时间安排(一)网上报名时间1.报名时间:11月8日至11日17时;2.审核时间:11月8日至13日17时(考生必须按照报考考区公告,按规定方式及时提交审核材料进行线上审核);3.缴费时间:11月8日至14日24时;4.准考证打印时间:12月4日至9日。(二)考试日期12月9日至10日(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二、报考条件及对象(一)报考人员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3.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4.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5.相应类别笔试科目全部合格并在有效期(2年)之内。(二)学历要求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或者其他具备办学资质院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教育类“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甘肃省具备中等学历层次教育类“学前教育”专业办学资质学校名单见附件1);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3.报考初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4.报考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5.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三)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身份证件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四)其它否决条件1.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2.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3.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4.不符合报考条件投机报考的,后果自负(后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时,因投机报考所取得的考试成绩无效)。(五)属地管理要求申请人应在户籍关系或人事关系或学籍关系(在校生)所在地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根据《教育部关于取消一批证明事项的通知》(教政法函〔2019〕12号)精神,申请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时提交的工作单位或者人事关系证明,改为居住证。具体属地管理要求,按当地教育考试招生机构报名实施方案执行。三、报名流程及须知面试报名流程:网上注册报名→网上审核确认→网上缴费确认。(一)网上注册报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注册报名。未在甘肃参加2023年下半年笔试考生,须重新注册。注册时须如实填写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等相关信息,并上传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在甘肃参加2023年下半年笔试考生,可继续使用笔试报名时的账号。考生可按照相关提示进行报名报考。特别提示:①小学信息技术、小学全科;②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学段日语、俄语;③中职专业课、实习指导课;④各学段心理健康教育,考生只能选择兰州考区报考,并在兰州参加面试。(二)网上审核确认考生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完成报名信息填报后,按照《甘肃省各考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信息发布平台及联系电话》(见附件2),及时查阅所报考区网站或微信公众号,按要求提供所需材料。在审核时段内要随时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看审核结果 ,审核通过后考生信息不得修改。审核不予通过的,考生须在审核结束前重新上传准确的信息。如有疑问,及时向所报考区咨询。考生应确保填报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对不符合报名条件而通过提供虚假材料报名参加考试的,将被取消后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时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三)网上缴费审核通过的考生及时进行网上缴费,完成报名流程。在规定时间内未成功缴费的考生,报名无效。依据《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甘发改收费〔2017〕840号)文件规定,甘肃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考试费为280元/人次。(四)其他1.我省面试各学段开考科目见附件2。2.有关面试考核的大纲、方法、流程,考生可登陆http://ntce.neea.edu.cn查询。3.有关考试的最新通知信息,可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ganseea.cn)和微信公众号查询。4.有关面试审核具体事宜,请考生提前关注所属考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相关公告。《甘肃省各考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信息发布平台及联系电话》见附件3。四、成绩查询2024年1月10日起,登录NTCE网站(http://ntce.neea.edu.cn)通过“成绩查询”栏目查询面试考试成绩。如对本人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所属考区市(州)教育考试招生机构提出复核申请。五、合格证明笔试和面试均合格的考生,登录NTCE网站(http://ntce.neea.edu.cn)通过“合格证查询”栏目查询、下载、打印PDF格式《考试合格证明》。该合格证明是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必要条件,有效期为3年。考生凭该证书即可到属地教育行政机构教师管理部门办理教师资格证书申报手续,并在其指导下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提交申请。申报幼儿园和小学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到县级教育局办理,申报中学和中职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到市级教育局办理。六、违规处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违反考试纪律作弊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请考生规范参加考试。 附件:1.甘肃省具备中等学历层次教育类学前教育专业办学资质学校名单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开考科目代码列表3.甘肃省各市(州)教育考试招生机构信息发布平台及联系电话附件1甘肃省具备中等学历层次教育类学前教育专业办学资质学校名单.xls附件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开考科目代码列表.doc附件3甘肃省各市(州)教育考试招生机构信息发布平台及联系电话.docx 甘肃省教育考试院 2023年10月31日
[甘肃] 关于做好 2023 年甘肃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信息技术科目机试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东风场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考试院、招办、考办、中心):为做好2023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信息技术科目机试(以下简称“信息技术机试”)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前准备(一)信息导入信息技术机试报名工作统一在甘肃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网上报名系统平台完成。报名完成后,省教育考试院负责提供当次考生报名信息,省电教中心负责导入信息技术科目机试考务平台(http://hk.gsedu.cn,以下简称“考务平台”)并组织机试工作。考生信息导入时间为10月30日。(二)考点设置为加强信息技术机试管理,考试管理机构要根据辖区学校计算机的配置数量统筹设置考点。对个别考生人数较少的考点可适当集中。考点学校负责提供考试所需的计算机教室和设备,并组织学生参加考试。(三)考场安排学校根据考生人数及计算机数量,通过考务平台进行考场及场次设置。原则上考试每天安排6场,3天完成。考试时间为7:30至18:30。10月31日开始编排考场,11月3日前完成考场及场次设置。完成考试确有困难需延考的学校,须在12月1日前逐级申报延考申请,经省教育考试院同意后方可延考。(四)模拟训练为检测学校机房设备运行状况,保证学生熟悉考试环境,信息技术机试组织考前模拟训练。模拟训练时间为11月7日至12月6日,模拟训练数据包从考务平台下载。没有采集图像信息的考生不得参加模拟训练。二、考试(一)考试时间2023年12月13日至15日。(二)考试形式考试采取无纸化形式,由计算机随机抽取试题,学生在计算机上现场答题,计算机自动评卷。每个考生只有一次考试机会。(三)考试范围考试内容包括《普通高中信息技术课程标准》(2017年版2020年修订)中信息技术课程所规定的必修模块。包括必修1《数据与计算》和必修2《信息系统与社会》两册。每个考生的试卷包括客观题和操作题两部分,总分100分,考试时长60分钟。客观题和操作题都是必答内容。(四)考试要求1.12月11日,考点技术人员负责从考务平台下载考场数据包,导入到相应的监考机,并打印考生登录密码、准考证下发至每个考生。2.12月13日,各考点准时开考。每天考试结束后按要求将考试结果文件上传至考务平台,并做好数据信息的备份工作。3.12月16日12:00关闭考试结果文件上传通道。考试结束后,所有考试数据在监考机上保存三个月。4.考前,学校负责通过考务平台打印《2023年甘肃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信息技术机试考生信息确认表》(见附件1),并在正式考试时组织考生签字确认。《2023年甘肃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信息技术机试考生信息确认表》由学校存档备查。5.每场考试由监考人员填写《2023年甘肃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信息技术机试考场记录表》(见附件2)。如发现考生违纪、作弊行为时,按照《甘肃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务管理工作规定》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执行。三、考试环境要求(一)硬件标准每个考场考试硬件设备包括2台监考机(一台作为正式考试时用的监考机,一台作为备用监考机)和若干台考生机。每个考场的监考机必须配置一个时钟加密狗(加密狗时间误差在30分钟内可继续使用,时间校验工具可在考务平台下载)。监考机配置标准、考生机配置标准根据《考试环境配置表》(见附件3)配置安装。(二)软件标准软件标准根据《考试环境配置表》配置安装,可通过考务平台下载。(三)技术要求考前一天,考点学校要对考试环境及各软件的运行状况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考试期间设备、软件正常运行。考试期间,考试用机必须与互联网断开。(四)考试组织每场考试间隔为15分钟,考点学校组织好每场考生的入场和离场秩序,避免混乱、拥挤、踩踏等问题的发生。四、考务管理要求(一)加强考试管理按照《教育部关于加强学业水平考试考务管理的意见》(教基二〔2016〕7号),学业水平考试是关系教育公平公正的一项国家教育考试。各级考试机构是考试管理的责任主体,市(州)、县(市、区)要认真履行管理职责,督促考点学校合理制定考试方案,认真组织考试实施。考点学校是信息技术机试的实施主体,有义务承担此项考试并按要求做好工作。考点学校负责人担任考点主任,考前要召开考务会议,安排部署考试组织等各项工作,明确考试各环节工作人员的职责。考点学校要加强机试硬件建设,配备足够的计算机机位,确保考试顺利完成。(二)严肃考风考纪要加强考生诚信教育,严格考试纪律。考生进入考场时必须签到登记,严禁携带相关书籍、复习资料、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选聘责任心强、工作认真的教师担任监考工作。每场考试监考教师不得少于两名,其中一名必须为计算机教师。对违反考试规定的,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三)强化督察巡视考试期间,各市(州)、县(市、区)考试管理部门要对考点学校组织督察巡视,并通过考务平台及时了解考点学校是否按要求组织考试,是否及时将考试结果上传考务平台。对考风考纪薄弱、考试组织迟缓、考试秩序混乱的考点,要采取约谈、巡视、驻点督导等方式,切实督促考点学校加强考试管理。(四)做好应急预案信息技术机试周期长、考场要求高,各地要协调相关部门,提前做好突发状况应急预案,特别要做好考试期间供电保障应急预案。五、联系方式(一)联系人及电话吕姝丽 0931-8827226(二)技术支持考试期间技术支持电话:18975870521考试期间值班电话:0931-8827226 8440615考务专用QQ群号:3903844或277917586 附件:1.2023年甘肃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信息技术机试考生信息确认表2.2023年甘肃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信息技术机试考场记录单3.2023年甘肃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信息技术机试环境配置表4.2023年甘肃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信息技术科目机试工作进度表 甘肃省教育考试院 2023年10月30日附件12023年甘肃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信息技术机试考生信息确认表 学籍学校所在县(市、区): 学籍学校: 考场名称: 序号姓名学籍辅号身份证号所在年级场次学生签字 附件22023年甘肃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信息技术机试考场记录单 县(市、区) 考点 考场 考场情况及考生违纪作弊等异常情况记录 监考签名 、 考 点 处 理 意 见 说明:1.本表由监考认真填写。违纪情况要写清楚,考点要有明确处理意见。2.此表由考点学校按考试时间和考场顺序汇总后交考区办公室编号装订,最后送交市(州)考试管理部门存档备查。附件32023年甘肃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信息技术机试环境配置表 类别名称数量硬件建议配置硬件最低配置软件配置计算机监考机每个考场1台(备用一台)CPU:Core双核2.6GHz以上CPU: Core双核2.0GHz以上 1.操作系统:Windows 10专业版、Windows 7(32位/64位)旗舰版或Windows 2003 Server SP2(注意:不能使用Ghost版本,如番茄花园等,不能使用家庭版)2.应用软件:office2010完全安装、Python 3.6.5 内存:4G以上 内存:2G以上 硬盘剩余空间:>80G空闲硬盘剩余空间:>40G空闲 网卡:1000M网卡:100M显示模式:分辨率1024*768及以上),色彩增强位32色以上显示模式:分辨1024*768(或1024*768以上),色彩增强位32色以上 考生机若干(考虑备用机)处理器:P4 1.8 GHz以上 1.操作系统:Windows 10专业版、Windows 7(32位/64位)旗舰版(注意:不能使用Ghost版本,如番茄花园等,不能使用家庭版) 2.应用软件:office2010完全安装、Python3.6.5 内存:2G以上 操作系统盘剩余空间:500M及以上 显示模式:分辨率1024×768及以上、增强色16位以上 网卡:1000M或100M 网络交换机考虑备用机千兆交换机百兆交换机备注:所有机器还原卡必须关闭,否则会导致数据丢失,后果自行承担类别名称硬件建议配置软件配置云机房云服务器CPU:4颗Intel 主频2.0Ghz或同等性能以上; 内存:128G DDR4或以上; 硬盘:2T企业级SATA3; 网卡:1000M双工网卡两个以上;备注:服务器的模块数位4台或4台以上模块软硬件一体化互为热备设备。云监考机CPU:Intel酷睿i系列处理器,i5或i7; 1.操作系统:Windows 10专业版、Windows 7(32位/64位)旗舰版或Windows 2003 Server SP2(注意:不能使用Ghost版本,如番茄花园等,不能使用家庭版)2.应用软件:office2010完全安装、Python 3.6.5 内存:4GB及以上;硬盘:500G以上空闲空间;网卡:100Ms/1000Mbps;云终端ARM 4核1.2Ghz以上低功耗处理器;1.操作系统:Windows 10专业版、Windows 7(32位/64位)旗舰版(注意:不能使用Ghost版本,如番茄花园等,不能使用家庭版) 2.应用软件:office2010完全安装、Python 3.6.5 内存:1GB DDR3及以上; 硬盘:4G以上空闲空间; 网卡:100Ms/1000Mbps;注意事项1.电脑IP地址需使用固定IP; 2.必须使用超级用户登录操作系统,Administrator;3.关闭还原卡,防火墙;4.原盘Windows7/Windows10 64位旗舰版(家庭版除外); 5.必须确保所有考生机同时打开考试所需软件时不出现卡死情况。附件42023年甘肃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信息技术科目机试工作进度表 时间工作阶段主要内容负责单位10月7日至13日报名网上报名省考试院10月16日至10月20日信息确认10月30日考前准备数据导入省考试院省电教中心卓帆公司10月31日至11月3日考场设置普通高中11月7日至12月6日模拟训练普通高中卓帆公司省电教中心12月11日考试下载考场数据包,导入监考机,打印考生登录密码、准考证下发至每个考生。普通高中12月13日至15日考试,巡考省考试院省电教中心卓帆公司普通高中12月16日12:00关闭考试结果文件上传通道省电教中心卓帆公司12月20日考试成绩报考试院省电教中心
[福建]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关于举行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公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部署,现将我省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查询 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于11月8日公布。考生可凭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登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 二、报考条件 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的人员,可在我省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品德。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户籍或居住证在报考所在地的居民。 3.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 4.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相应学历。未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并报教育部备案的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小学教育等教育类专业的毕业学历,不能作为申报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合格学历。 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专科学历层次为应届生)的学生,凭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就读学校所在地考区报考,也可在户籍、居住证、学生证上的家庭所在地报考。 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报考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报考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6.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五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三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面试时间、面试内容及科目 1.面试时间:2023年12月9日-10日(部分考区考试时间12月9日-12日)。考生具体面试时间、考点信息详见本人准考证。 2.面试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情境模拟等方式,通过备课(或活动设计)、试讲(或演示)、答辩(或陈述)等环节进行。遵循《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标准(试行)》和《考试大纲(试行)》(面试部分),主要考核申请人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3.面试科目:幼儿园面试不分科目;小学面试分10个科目,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科学、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心理健康教育;中学(含中职文化课)教师资格面试科目与笔试报考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相一致外,新增心理健康教育、俄语、日语科目。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的“专业知识与教学能力”考试,主要结合面试进行考查。请报考中职专业课及实习指导的考生在面试时携带与报考专业相应的教材到考点报到。 4. 有关《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等信息请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 四、面试报名审核工作 (一)网上报名 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11月8日10:00-11月10日17:00开放报名权限(已参加此次笔试考生不用重新注册),考生须在此时间内登录网站报名。所有考生均应在网报时按要求选择参加面试的考区(中职文化课考生参照高中学科考生)。各考区接受面试考生的条件如下: 1.福州(含平潭综合实验区)、莆田、三明、泉州、漳州、南平、龙岩、宁德八个考区只接收户籍或居住证在本考区内的考生(含在校生)以及本考区所在地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生的幼儿园学段、小学学段(不含新增科目信息技术、心理健康教育)、中学学段(不含新增科目心理健康教育、俄语、日语)的面试报名及审核工作。 2.厦门考区只接收户籍或居住证在厦门市的考生(含在校生)以及厦门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生的幼儿园学段、小学学段(不含新增科目信息技术、心理健康教育)、中学学段(不含数学、英语及新增科目心理健康教育、俄语、日语)的面试报名及审核工作。 3.集美大学考区接收厦门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生,报考幼儿园学段科目、小学学段科目(仅接收报考“语文”“数学”“英语”“音乐”“体育”“美术”)、中学学段科目(仅接收报考“语文”“数学”“英语”“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思想品德”)的面试报名及审核工作。同时接收户籍或居住证在厦门市,且报考小学学段科目(仅接收报考“语文”“数学”“英语”“音乐”“体育”“美术”)、中学学段(仅接收报考“数学”“英语”)的面试报名及审核工作。 4.闽南师范大学考区只接收本校(全日制师范类)在校生的幼儿园学段、小学学段(不含新增科目信息技术、心理健康教育)、中学学段(不含新增科目心理健康教育、俄语、日语)的面试报名及审核工作。 5.莆田学院考区只接收本校(全日制)在校生的幼儿园学段、小学学段(不含新增科目信息技术、心理健康教育)、中学学段(不含新增科目心理健康教育、俄语、日语)的面试报名及审核工作。 6.武夷学院考区只接收本校(全日制)在校生的幼儿园学段、小学学段(不含新增科目信息技术、心理健康教育)、中学学段(不含新增科目心理健康教育、俄语、日语)的面试报名及审核工作;小学学段(社会、科学、音乐、体育)、中学学段( 音乐、体育、信息技术)须在网报时选择“南平”考区。 7.福建教育学院考区只接收报考小学学段新增科目(信息技术、心理健康教育)、中学学段新增科目(心理健康教育、俄语、日语)、中职专业课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面试报名及审核工作。 (二)网上审核 面试报名采取网上审核形式进行,审核时间为11月8日至11月12日17:00前,考生在审核时段(报名后两个工作日内)随时登录网报系统查验审核状态,在报名待审核状态考生可对本人的报名信息进行修改,审核一经通过,考生信息不得更改。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可在审核时段内修改个人信息(包括照片),同时还必须重新选报考试科目后再次提交。逾期仍未提交修改信息的将不予审核。网上审核是根据考生自行填报的信息进行比对审核,考生应确保填写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如因信息错误,以及谎报、瞒报信息参加面试的,若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证时,因所填信息属于虚假信息或者不符合报名条件而导致认定不通过,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如遇到报名审核问题可联系报考考区,各考区联系方式详见附件(福建省各考区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审核点联系表)。 (三)网上付费 通过网上审核的考生须在11月14日24:00前完成网上付费。我省面试收费按省发改委、省财政厅(闽发改服价函〔2022〕17号)文件确定的收费标准280元/人次执行。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支付考试费的考生将按未报名处理。逾期不再受理补报。 五、面试报名注意事项 (一)考生须本人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报名系统进行报名。考生报名注册时需要核验手机号,每个手机号只能注册一次,需要接收短信验证信息后进行注册。禁止委托培训机构、学校团体或他人代替报名,如因未按要求而造成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考生应确保填写个人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若在后期申请认证教师资格证时,发现所填信息属于虚假信息或者不符合报名条件而导致认证不通过,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考生所报类别笔试各科目均合格,且成绩在有效期内,方具备面试报名资格。网上报名系统有判别考生是否具备报名资格的功能,不具备报考资格的考生将无法进行网上报名操作。 (四)考生须认真按本公告要求选择相应的考区报名,如因未按公告要求选错考区造成无法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未参加2023年下半年笔试的考生,在面试报名前需要重新进行注册和填报个人信息,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的面试报名资格。上传照片标准参照2023年下半年笔试公告要求。 (六)已参加2023年下半年笔试的考生不用重新注册。考生忘记密码可通过以下途径重置密码: 1.自助重置密码 考生可通过回答注册时预设的“密码保护问题”自助重置密码。 2.短信获取密码 考生可通过报名注册时所填写的手机号码短信获取密码。注: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 (七)准考证由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开放日期:2023年12月4日-9日。 七、面试成绩查询及合格证明发放 本次面试成绩将于2024年1月10日左右公布,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进行查询。已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的考生,可自行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下载、打印PDF版本考试合格证明,并在每年春季或秋季向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应届毕业生向就读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具体报名时间、流程、需提交的材料等事宜,请问询拟申请认定的教育局。 考生如对本人的面试成绩有异议,可在面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本人携带身份证、准考证以及面试成绩单,到面试报名考区提出成绩复核书面申请(联系方式见附件)。成绩复核只核查面试各项分数是否统计错误,不提供具体评分细则,不重评。复核后的结果由面试报名考区告知考生。 附件:福建省各考区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审核点联系表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2023年10月30日 附件: 福建省各考区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审核点联系表 考区 单位 地址 电话 福州 福州市自考办考生服务点 群众路164号(群众路小学隔壁) 0591-83332876 厦门 集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综合服务中心 集美区银江路226号(体育学院红绿灯旁) 18144162752 集美大学 集美大学教务处 集美区银江路226号(体育学院红绿灯旁) 0592-6180981 0592-6180835 莆田 莆田市教育考试院 莆田市城厢区建设路75号 0594-2633833 莆田学院 莆田学院 莆田学院紫霄校区中1楼768室 0594-2679019 三明 三明学院(三元校区) 三明市三元区沙洲路27号(南方大酒店旁) 0598-8033403 泉州 泉州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泉州市鲤城区崇福路225号 0595-22784647 0595-28388663 漳州 漳州市自考中心 漳州市芗城区腾飞路655号 漳州第一职业中专学校(腾飞校区) 图书馆内 0596-2046223 闽南师范大学 闽南师范大学 闽南师范大学创业楼111室 0596-2595503 南平 南平市自学考试中心 南平市武夷新区南林核心区广场西路49号南林商务楼4号楼南平市教育局三楼 0599-8827529 武夷学院 武夷学院 武夷学院瑞樟1-307教务处五 0599-5137789 龙岩 龙岩市教育局招考办 龙岩市新罗区和平路25号龙岩市教育局504招考办 0597-2319003 宁德 宁德市教育局考试办 宁德市蕉城南路55号宁德市教育局4楼考试办(三) 0593-2915691 福建教育学院 福建教育学院 福州市梦山路73号福建教育学院内明德楼413 0591-83724398
[重庆] 重庆2024年高职分类招生考试报名时间安排
2024年重庆市高职分类招生报名时间为10月28日—11月11日,考试时间预计安排在2024年3月,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报考,来一起看下吧。 一、报名安排 (一)报考类型 根据招生对象的不同,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分为针对普通高中毕业生的“普高类”(含专本贯通分段培养项目招生、高职专科招生)、针对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中职类”(含应用型本科和高职专科对口招生、中高等职业教育贯通培养项目转段招生)和针对退役军人的“高职专项类”三类。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一类报考。 (二)报名条件 1.普高类:符合《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等四部门关于做好重庆市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报名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渝教招发〔2021〕29号)中“普通类”报名条件的普通高中毕业生或具有普通高中教育同等学力的社会人员。 2.中职类 (1)应用型本科和高职专科对口招生:符合《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等四部门关于做好重庆市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报名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中“高职对口类”报名条件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2)中高等职业教育贯通培养项目转段招生:符合《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等四部门关于做好重庆市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报名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中“中职直升类”报名条件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3.高职专项类:取得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或具有普通高中教育同等学力的我市户籍退役军人。 报名参加应用型本科和高职专科对口招生的考生,还应具有与报考专业类别相同或相近的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操作技能实习证明(岗位工作证明)(艺术类、其他类除外)。职业技能测试开考科类中的护理类、药剂类、教育类仅限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批的具有医药卫生类、教育类国家控制类专业举办资格的中等职业学校对应专业毕业生报考,其他考生不得报考。职业技能测试开考科类中的其他类仅限统一开考科类不能覆盖的中职专业毕业生报考,统一开考科类已覆盖的中职专业毕业生不得报考。 高中阶段学校(含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下同)毕业生或具有普通高中教育同等学力的社会人员应根据所就读(毕业)高中阶段学校类型选择报考所对应的报考类型(普高类、中职类),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不得报考高职分类考试招生中的“中职类”。“高职专项类”仅限我市户籍退役军人报考。 高职分类考试招生报名工作与统一高考报名工作统一进行,报名时间、地点和办法按照市教育考试院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相关安排执行。 应用型本科和高职专科对口招生其他类考生、高职专项类考生须分别根据《重庆市2024年应用型本科和高职专科对口其他类招生院校和专业名单》(附件3)、《重庆市2024年高职专项类招生院校名单》(附件4),在报名时自主选择填报1所招生院校(仅能填报1所)。 二、考试科目及安排 1.普高类 (1)考试科目:由文化素质测试和技术科目测试组成,总分:750分。 ①文化素质测试:包括语文、数学、英语(无听力测试)三科,各科分值均为150分。语文考试时长150分钟,数学、英语考试时长均为120分钟。 ②技术科目测试:信息技术、通用技术两科合卷(统称“信息及通用技术”),各科分值均为150分,满分300分。考试时长150分钟。 有特殊要求的招生专业,招生院校可经市教委批准后开展职业倾向能力测试。测试内容和方式由招生院校自行确定,原则上应包括专业适应性测试和综合素质测评,其结果作为专业录取资格条件。职业倾向能力测试方案须报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还须参加重庆市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考。 (2)考试时间:原则上安排在2024年3月进行,具体由市教育考试院另文通知。 2.中职类 (1)应用型本科和高职专科对口招生 ①考试科目:由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组成,总分750分。 文化素质测试:语文、数学、英语(无听力测试)三科合卷,各科分值均为100分,满分300分。考试时长150分钟。 职业技能测试:包括专业综合理论测试和专业技能测试,分值分别为200分、250分,满分450分。专业综合理论测试时间为120分钟。职业技能测试设17个科类。其中,统一开考科类16个(含艺术类)和非统一开考科类1个(其他类)。统一开考科类高职专业对接情况、各科类(艺术类、其他类除外)专业综合理论测试科目分别详见《重庆市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对口升学专业对接一览表》(附件1)、《重庆市2024年高职对口开设类别及专业综合理论测试科目一览表》(附件2);统一开考各科类(艺术类除外)专业技能测试大纲由市教育考试院对外公布。艺术类考生须参加重庆市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考,其结果作为职业技能测试成绩。非统一开考科类(其他类)职业技能测试由招生院校组织实施,考生须参加报名时填报的招生院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报考专业在参加职业技能测试时确定)。测试内容和方式由招生院校根据本校招生专业特点自行确定,原则上为职业倾向能力测试或专业适应性测试,主要考查考生基本素质和能力。 ②考试时间:文化素质测试、统一开考科类(艺术类除外)职业技能测试原则上安排在2024年3月进行,具体由市教育考试院另行通知;非统一开考科类(其他类)职业技能测试具体时间安排及要求由招生院校对外公布。考生须在市教育考试院、招生院校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测试。 3.高职专项类 (1)考试科目:由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组成,总分750分。 文化素质测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退役军人免文化素质测试,文化素质测试按满分300分计。 职业技能测试:满分450分。由招生院校组织实施,考生须参加报名时填报的招生院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报考专业在参加职业技能测试时确定)。测试内容和方式由招生院校根据本校招生专业特点自行确定,原则上为职业倾向能力测试或专业适应性测试,主要考查考生基本素质和能力。 (2)考试时间:职业技能测试具体时间等安排及要求由招生院校对外公布。考生须在招生院校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职业技能测试。 (3)免试条件: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或认定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或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退役军人,经市教委审核、市教育考试院公示后,可由招生院校在相同或相近专业免试录取。 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在报名时持获奖证书原件向区县教育考试机构提出申请,报市教育考试院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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