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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 关于做好2023年冬季甘肃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东风场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考试院、招办、考办、中心):为做好2023年冬季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以下简称“冬季合格考”)网上报名工作,确保冬季合格考顺利组织实施,现就报名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2023年10月7日至13日,逾期不予补报。二、报考对象我省普通高中二年级在籍学生,往年考试成绩不合格的学生。我省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在校学生及我省户籍的社会考生(以下统称“社会考生”)也可报名参加考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校学生和非我省户籍在我省高中阶段其他学校毕业的学生不得报名。三、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冬季合格考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物理、思想政治、信息技术。其中,语文、数学、外语、物理、思想政治科目考试时间为12月7日至8日,信息技术机试考试时间为12月13日至15日。具体安排按照省教育考试院《关于2023年甘肃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的通知》(甘教考学〔2023〕5号)执行。四、报名办法及流程普通高中在校生实行集体报名,由地级教育考试机构负责基础数据的统一采集和平台导入,具体工作分数据采集、网上报名、信息确认、考场编排等四步完成。社会考生实行网上注册报名,注册时间与普通高中在校生网上报名同步进行,考生按要求填写本人基础信息并上传证明材料。(一)数据采集(9月22日至28日)1.各地级教育考试机构统筹组织本辖区基础信息采集工作。采集对象是已取得我省普通高中学籍但尚未在甘肃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综合信息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综合平台”)注册过的考生。凡是综合平台有基础信息的考生不再采集。2.采集工作完成后,由各地级教育考试机构将考生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民族、学籍辅号等基础信息按照统一格式导入综合平台(考试机构登录网址:http://missys.ganseea.cn),并对录入信息进行校验及资格审核。校验重点包括考生信息是否完整、学籍辅号是否准确等。9月29日前完成校验工作。3.因学籍变动需要变更基础信息的考生,由地级教育考试机构在综合平台上进行修改。变更内容为姓名、学籍学校、学籍辅号及民族四项。身份证号出现错误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更正。学籍变动手续不全者不得变更。4.根据《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甘肃省高中阶段职普融通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甘教函发〔2022〕2号),中职学校开设“职普融通”普通高中班的学生(以下简称“中职高中生”)参照普通高中生报名办法实行集体报名。综合平台为开设“职普融通”普通高中班的中职学校增加学校(机构)代码,由该中职学校负责其在综合平台的信息管理、数据维护等工作。“职普融通”普通高中学校开设的职业教育班和中职学校非普通高中班的学生,有参加冬季合格考需求的,须以社会考生身份参加报名。5.普通高中生和中职高中生由学籍所在学校负责采集照片。采集工作完成后,由报名学校负责将考生图像信息于9月28日前上传至综合平台(学校登录网址:http://gssch.ganseea.cn),市(州)、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负责业务指导和信息校验。图像信息要求:考生本人正面免冠彩色头像, 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背景颜色为白色,像素不小于240×320,高宽比为4:3,文件大小不得超过20K。采集后的考生照片要求使用身份证号命名,照片为JPEG格式。(二)网上报名(10月7日至13日)1.普通高中生和中职高中生可登录综合平台(学生登录网址:http://xkwb.ganseea.cn)进行网上报名,登录地点不作限制。用户名为考生本人身份证号(尾号为X须大写),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8位(尾号为X须大写)。首次登录的考生须更改初始密码。登录报名页面后,考生要核验本人基础信息,再填报年级、班级、考试科目及联系方式,无误后确认提交。如发现本人基础信息有误,可向报名学校申请更正,学校汇总后逐级上报,统一修改后可再次确认。2.符合报名条件的社会考生可登录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官网(www.ganseea.cn),点击“高中学考”选择“网上报名”进入注册报名界面,按要求填报个人信息及科目,并上传照片、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等相关材料无误后确认提交(照片图像信息要求同普通高中生)。3.在报名时间内,考生可自主选择考试科目并多次修改,报名时间截止后则不可修改。已取得考试合格的科目报名无效。4.所有考生必须进行图像信息采集,综合平台没有图像信息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三)信息确认(10月16日至20日)1.报名工作结束后,考生可自行下载打印纸质确认表,经核对无误签字后上交。普通高中生和中职高中生打印《2023年冬季甘肃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考生确认表》(见附件1),确认表交报名学校。社会考生打印《2023年冬季甘肃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社会考生确认表》(见附件2),确认表上交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如个别考生无法打印纸质确认表,可向报名学校或报名单位申请免费打印。2.社会考生报名确认时须进行报名资格审核。经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审核确认符合报名条件,考生报名方可有效。对个别报名材料提供不全的考生,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可要求考生提供进一步证明材料。3.报名学校和报名单位要再次审核信息是否准确、照片是否为本人等,10月20日前完成确认工作,具体流程按各市(州)教育考试机构要求组织进行。核验工作结束后,确认材料统一交县级教育考试机构存档备查,存档时间为半年。4.凡不提交纸质确认表、不在纸质确认表上签字的考生,均视为自愿放弃报名资格。(三)考场编排(11月中上旬)1.考点原则上应设在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确因困难需要在乡(镇)设考点的,县级考试机构应报请市级考试机构批准,并由其向省教育考试院报备。2.考试要求全部安排在标准化考场进行。确因考生集中到现有标准化考场存在困难的,须经地级教育考试机构向省教育考试院报批同意后,可将考点设在具有电子监控、安装无线电信号屏蔽设备的考场,其考试监控数据必须留存三个月存档备查。3.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负责考场编排。考场编排结束后,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统一制作考生条形码随同试卷下发。五、考试经费按照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甘肃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甘教财〔2016〕8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教育考试经费支出项目和标准的通知》(甘教财〔2018〕54号)执行。六、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教育考试机构和高中学校要高度重视报名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提前安排部署,认真制定报名工作的具体实施办法、工作流程及处置预案。对报名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要及时沟通,妥善处置,确保报名工作顺利进行。(二)加强信息采集各级教育考试机构要严格报名资格审查,加大培训力度,使考生和信息管理人员熟练掌握网上报名的工作流程和操作方法。要严格按照《2023年冬季甘肃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报名工作安排表》(见附件3)完成各项工作。要指导和督促考生认真核对基础信息,切实提高采集质量。 附件:1.2023年冬季甘肃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考生确认表 2.2023年冬季甘肃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社会考生确认表 3.2023年冬季甘肃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报名工作安排表 甘肃省教育考试院 2023年9月22日 附件12023年冬季甘肃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考生确认表 姓名性别民族照片身份证号学籍辅号学籍学校学籍学校所在县(市、区)年 级 高二年级□ 高三年级□ 往届生□ 班 级 班 级£ 科 目 语 文□ 数 学□ 外 语□ 物 理□ 思想政治□ 信息技术□联系电话1.本人已对上述信息认真核对,确定本人上述信息准确无误,所提供的报名材料真实有效。2.本人已知晓《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有关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违纪处理办法。自觉服从考试机构的安排与管理,接受考试机构的检查、监督,诚信考试,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和考生守则。如有违反,愿意接受相应处理。 本人承诺:考试期间不参与任何形式的违纪作弊行为,不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 考生签字:学籍学校意见 该生已在我校注册普通高中学籍,同意报考。 盖 章: 年 月 日附件22023年冬季甘肃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社会考生确认表 姓名性别民族照片身份证号学籍学校报名单位科目 语 文□ 数 学□ 外 语□ 物 理□ 思想政治□ 信息技术□户籍地址联系电话1.本人已对上述信息认真核对,确定本人上述信息准确无误,所提供的报名材料真实有效。2.本人已知晓《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有关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违纪处理办法。自觉服从考试机构的安排与管理,接受考试机构的检查、监督,诚信考试,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和考生守则。如有违反,愿意接受相应处理。 本人承诺:考试期间不参与任何形式的违纪作弊行为,不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考生签字: 学籍学校审核意见该生已在我校注册学籍(中专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等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学籍),同意报考。 盖 章: 年 月 日县级考试机构意见 经审核,该生符合报名条件。 盖 章: 年 月 日甘肃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社会考生确认表填表说明 一、“社会考生”。指我省除普通高中外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等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在校学生和具有我省户籍的非在校社会人员。二、“学籍学校”栏。指我省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等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具有我省户籍的无学籍社会考生此栏可不填写。三、“报名单位”栏。指考生报名所在的县(市、区)考试机构。四、“照片”栏。要求社会考生网上注册报名时上传本人照片。照片格式及要求与普通高中学生图像信息要求相同。如照片模糊不清、遮挡污损等,县(市、区)考试机构可要求重新上传,否则不予审核或审核不通过。五、“户籍地址”栏。指考生身份证或所在家庭户口薄上的住址。社会考生网上注册报名时,需将身份证(正反面)或所在家庭户口薄上的住址页照片上传系统平台作为报名资格核验的证明材料。六、“联系电话”栏。联系电话是学考报名的重要联络途径,务必填写畅通电话。七、“学籍学校审核意见”栏。指在我省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等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就读的考生,网上注册报名后自行下载打印确认表,由学籍学校审核盖章后到学校注册所在地或实际办学地县(市、区)考试机构进行报名审核,审核同意后将确认表上交。具有我省户籍的无学籍社会考生此栏可不用审核。八、“县区考试机构审核意见”栏。指县(市、区)考试机构统一审核考生报名资格(含户籍审核)。具有我省户籍但没有我省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等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学籍的考生,可直接到户籍地县(市、区)考试机构进行资格审核与报名确认。非我省户籍但具有我省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等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学籍的在校学生,须经学籍学校审核盖章后再到学校注册所在地或实际办学地县(市、区)考试机构进行报名确认。具有我省户籍也有我省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学籍(在校生)的社会考生,既可以按户籍要求报名,也可按学籍要求报名。 附件32023年冬季甘肃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报名工作安排表 序号时间工作阶段主要内容负责单位19月22日至28日数据采集1.准备学籍学生基础信息;2.规定时间内导入综合平台; 3.基础数据校验。各级教育考试机构高中学校210月7日至13日网上报名 1.考生填报考试科目; 2.学校指导科目报考; 3.更正考生信息。各级考试机构普通高中310月14日至15日数据校验 报名数据校验省教育考试院410月16日至20日信息确认 1.学校打印考生报名确认表; 2.审核校验考生信息。市县考试机构普通高中510月21日至23日二次校验 基础数据校验省教育考试院611月中上旬考场编排 1.编排考场; 2.准备考场信息,打印条码。各级考试机构 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办公室 2023年9月22日印发
[广东] 关于我省开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学等十七个专业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自学考试工作委员会,相关主考学校:为了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广东省自学考试实施细则》及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实施细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2021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规范(2021年)》有关规定,我省决定从2024年10月起开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学等17个专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专业及主考学校我省自学考试本次开考新专业共17个,其中本科层次专业14个(类型为专升本),专科层次专业3个(类型为专科),各专业主考学校详见附件1。各专业指导思想、学历层次及规格、培养目标与基本要求、课程设置与学分、课程说明等要求详见附件2。二、报名报考凡在我省居住和工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参加我省自学考试。港澳和台湾同胞、海外侨胞及外籍人士,也可按规定参加我省自学考试。考生参加自学考试须在规定的报名报考时间内,按照要求通过互联网完成报名报考相关手续。实践考核课程按各主考学校规定向主考学校申请报考。三、考试安排及使用教材各专业首次开考时间为2024年10月,相关课程的考试时间安排及使用教材请留意我省2024年广东省自学考试开考课程考试时间安排和使用教材相关通知。相关课程的考试大纲可在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https://www.eeagd.edu.cn/selfec/)公告栏内下载。四、专业停考各专业开考后,省考委可根据我省经济社会需求变化及专业实施情况决定停考专业。专业停考后不再接受新生报考,并按规定设立过渡期,过渡期内继续安排相关课程的考试,并为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办理毕业证书。停考过渡期结束后不再颁发该专业毕业证书。五、其他(一)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符合相应学位条件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人员,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学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规定,授予相应的学位。各相关主考学校应及时向社会公布本校学位授予规定及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关宣传解释工作。(二)根据全国考办相关精神,参加我省自学考试的港澳台考生既可报考各专业设置的思想政治理论课(以下简称“思政课”),也可不考思政课,加考其他指定课程。专科层次专业思政课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代码:03706)、《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程代码:12656);如不考思政课,则须加考课程《公文写作与处理》(课程代码:00341)、《宪法学》(课程代码:05679)。本科层次专业思政课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课程代码:03708)、《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程代码:03709);如不考思政课,则须加考课程《现代管理学》(课程代码:00107)、《中国文化概论》(课程代码:00321)。请各相关单位认真重视,积极按要求做好开考专业的相关工作,确保开考专业工作平稳、顺利实施。附件:1.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开考专业及主考学校汇总2.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新开考专业考试计划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2023年9月25日 附件下载
[安徽] 安徽省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
欢迎你选择在安徽省报名参加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今年我省继续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确认。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就报考事项公告如下,并请考生在报名前务必仔细阅读教育部、安徽省、所选报考点以及报考的招生单位发布的公告信息和要求,以免错选错报。 一、网上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仍采取预报名和正式报名两段进行。 网上预报名时间: 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 二、报考点选择 1、全省共设置32个报考点,分别设在16个市级招生考试机构以及16所高校(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安徽大学、安徽师范大学、安徽医科大学、安徽农业大学、安徽财经大学、安徽工程大学、安徽建筑大学、安徽理工大学、安徽工业大学、安徽中医药大学、安庆师范大学、阜阳师范大学、合肥学院、巢湖学院)。 2、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市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市的报考点;省属高校联合培养的全日制普通专升本考生可选择实际培养学校所在市报考点(由就读学校统一组织办理相关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和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市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的市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结合实际合理确定),以便参加考试。考生户籍所在市报考点应做好考生报名兜底保障。 3、报考我省各招生单位单独考试的考生应选择所报考的招生单位的报考点,请参加单考的考生网上报名时在备注栏内注明“单考”,在网上报名后11月1日前到报考单位审查单考资格,逾期不予补办。 4、报考艺术类等特殊专业的考生应按报考招生单位网上公告的要求选择报考点。 5、考生要严格按照报考点和招生单位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网上信息填报 1、报名唯一官方网址:https://yz.chsi.com.cn(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2、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凡因信息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在报名期间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取消后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名考生最终只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5、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等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四、网上缴费 1、依据皖价费函〔2015〕86号文件精神,我省研究生招生考试收费标准为:每生150元。 2、选择我省各报考点的考生必须在网上报名(含预报名)期间以网上支付的方式缴纳报名考试费,如有问题请查阅网站常见问题提示或者咨询网站客服。 3、每位考生只需对一条最终有效报名信息缴纳一次费用,不需多次 缴费。 4、对于取消报名信息、未网上确认、网上确认未被审核通过以及因系统原因重复支付的考生报考费,将由研招网信息平台在数据核查结束后(预计在12月底)退回原支付账户。 五、网上确认时间 2023年11月1日至11月5日,具体时间安排和要求详见各报考点公告。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确认以及未被审核通过的考生,报名信息无效,将不得参加考试。 六、打印准考证 考前十天左右,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七、其他 招生考试其他有关事项,请参见《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或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查询报考须知和各相关报考点、招生单位网上公告。 附件:2024年研招网报流程图(统考)
[广西] 关于公布广西壮族自治区具有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校考资格高校(专业)名单的公告
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具有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校考资格高校(专业)名单公布如下:自2024年起,广西艺术学院音乐表演(演奏)专业(专业代码:130201),可在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合格基础上组织校考。有关报考详情可咨询广西艺术学院或查阅其招生简章。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2023年9月26日
[广东] 关于公布广东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校考资格名单的通知
现将广东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校考资格名单公布如下:自2024年起,星海音乐学院的音乐表演等10个艺术类专业、广州美术学院的书法学等13个艺术类专业(详见附表),可在省级统考合格基础上组织校考。省内其他普通高等学校(含部委属、省属等)的艺术类专业不再组织校考。如有调整,另行公布。广东省教育考试院2023年9月26日广东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校考资格名单序号院校名称专业名称专业代码1星海音乐学院音乐表演1302012音乐学1302023音乐教育130212T4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1302035舞蹈表演1302046舞蹈学1302057表演1303018录音艺术1303089舞蹈编导13020610艺术与科技130509T11广州美术学院书法学130405T12中国画130406T13绘画13040214雕塑13040315环境设计13050316产品设计13050417服装与服饰设计13050518视觉传达设计13050219数字媒体艺术13050820动画13031021艺术与科技130509T22工艺美术13050723陶瓷艺术设计130510TK
[辽宁] 2023年辽宁非师范类3+2补录志愿填报时间
辽宁省2023年初中起点非师范类五年制高职补录志愿填报时间10月8—10日,考生可登录“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网报中心(https://www.lnzsks.com/wbzx.html)网站进行填写。 2023年我省初中起点非师范类五年制高职(3+2模式)学校招生补充录取全省统一实行网上填报志愿: 网上填报志愿时间:2023年10月8—10日 填报志愿网址:“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网报中心(https://www.lnzsks.com/wbzx.html) 考生须认真阅读有关学校的《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及我省有关招生政策,并按有关要求、规定程序和时间完成志愿填报。 各学校的招生计划在网报志愿系统和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公布,招生计划公布后,如个别学校计划或相关说明有更正,将在网报志愿系统的“考生须知”和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公布。 有关情况说明: 1.志愿设置。2023年我省初中起点非师范类五年制高职(3+2模式)学校招生补充录取志愿设一个学校志愿和两个有序专业志愿。 2.分数线控制。补充录取工作仍执行《2023年辽宁省初中起点非师范类五年制高职学校录取控制分数线》。 3.填报条件。参加2023年辽宁省各市中考的考生可以填报。 4.录取安排。“3+2”学校招生补充录取工作于10月14日至19日进行,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上海] 2024年上海市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咨询将于9月26日举行
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工作即将开始。为方便广大考生深入了解招生政策和各招生单位招生情况,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合理填报志愿,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将会同本市40余个招生单位集中举行网上咨询,解答考生提问。咨询时间:2023年9月26日(周二)9:00—15:00届时,考生可登录“上海招考热线”(www.shmeea.edu.cn)、东方网(www.eastday.com)进行咨询。
[上海] 2024年上海市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网上确认报名点安排表
网上确认时间:2023年10月30日至11月4日12:00(首次材料上传开始至截止时间,逾期不能上传),审核不通过需要补充材料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6:00报名点代码与名称受理范围3101上海理工大学报考上海理工大学、上海船舶运输科学研究所、中国船舶及海洋工程设计院、上海船用柴油机研究所、上海材料研究所、中国航空研究院640所的考生。3102复旦大学报考复旦大学的考生,报考青海省招生单位的考生。3103同济大学报考同济大学、海军军医大学的考生,报考内蒙古自治区招生单位的考生。3104上海师范大学报考上海师范大学、电信科学技术第一研究所、中国医药工业研究总院、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上海航天技术研究院、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上海船舶设备研究所、上海船舶电子设备研究所、上海化工研究院、上海发电设备成套设计研究院、上海社会科学院、上海国际问题研究院的考生。3105上海交通大学报考上海交通大学的考生,报考湖北省招生单位的考生。3106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报考北京市招生单位的考生(报考管理类联考和法硕联考的考生除外),报考上海第二工业大学的考生。3107华东理工大学报考华东理工大学的考生,报考山西省招生单位的考生。3108华东政法大学报考华东政法大学的考生,报考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单位的考生。3109上海财经大学报考上海财经大学的考生,报考贵州省招生单位的考生。3110东华大学报考东华大学的考生,报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生单位的考生。3111华东师范大学报考华东师范大学的考生,报考西藏自治区招生单位的考生。3112上海大学报考上海大学的考生,报考海南省招生单位的考生。3113上海杉达学院报考广东省招生单位的考生,报考北京市招生单位管理类联考和法硕联考的考生。3114上海应用技术大学报考上海应用技术大学的考生,报考辽宁省招生单位、天津市招生单位的考生。3115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报考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的考生,报考安徽省招生单位、浙江省招生单位的考生。3116上海建桥学院报考江苏省招生单位、重庆市招生单位的考生。3117上海海洋大学报考上海海洋大学的考生,报考四川省招生单位、福建省招生单位的考生。3118上海电机学院报考上海电机学院、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中共上海市委党校的考生,报考陕西省招生单位的考生。3119上海外国语大学报考上海外国语大学的考生,报考山东省招生单位的考生。3120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报考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的考生。报考湖南省招生单位的考生。3121上海戏剧学院报考上海戏剧学院的考生,报考甘肃省招生单位的考生。3122上海电力大学报考上海电力大学的考生,报考吉林省招生单位的考生。3123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报考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的考生,报考河南省招生单位的考生。3124上海音乐学院报考上海音乐学院的考生。3125上海体育大学报考上海体育大学的考生,报考河北省招生单位的考生。3126上海科技大学报考上海科技大学的考生,报考江西省招生单位的考生。3127上海海关学院报考上海海关学院的考生。3128上海政法学院报考上海政法学院的考生,报考宁夏回族自治区招生单位的考生。3129上海中医药大学报考上海中医药大学的考生。3130上海商学院报考上海商学院的考生,报考黑龙江省招生单位、云南省招生单位的考生。3131上海海事大学报考上海海事大学的考生。
[上海] 2024年上海市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确认安排及注意事项
一、网上报名1.网上报名时间网上预报名及缴费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网上报名及缴费时间为 2023年10月8日至25日(每天9:00—22:00)。2.网上报名流程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上海市教育考试院、上海市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3.网上报名要求(1)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2)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如实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上报名信息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等情况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4)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在规定截止日期仍未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其他符合免初试资格(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退役人员等)的考生,应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6)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二、网上确认1.网上确认时间2023年10月30日至11月4日12:00(首次材料上传开始时间至截止时间,逾期不能上传),审核不通过需要补充材料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6:00。2.网上提交所需证明材料(1)考生网上确认时应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2)非上海市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本市户籍考生还需上传本人上海市户口簿图像,非本市户籍考生还需上传本人2023年连续六个月的上海社保缴费成功记录图像。(具体要求参见报考点公告)3.网上确认要求(1)所有考生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因考生不按照规定上传材料导致网上确认不通过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2)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三、其他提示1.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若选择本市各报考点参加考试,须于2023年10月10日至10月24日22:00前将本人身份证(扫描件)、《报考202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扫描件,加盖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公章并签字)等材料通过“研招网”上传备案,逾期不再受理。符合条件的考生备案通过后直接选择相应报考点进行报名。具体事项请考生关注“上海招考热线”网站后续通知公告。2.在本市参加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的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报考费根据上海市物价局沪价费〔2003〕69号文件规定的128元/人执行。3.以同等学力报考人员的报名条件请在报名前咨询有关招生单位。4.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5.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6.考生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的考点地址为准。7.有关报考招生单位具体事宜请向招生单位咨询或查阅该单位相关网站,报考政策及动态可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查询。
[广东] 关于做好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招生委员会、教育局,各省属中职学校:我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简称普通高考,下同)报名工作将于2023年11月1日至10日进行。为做好普通高考报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组织领导普通高考报名工作事关广大考生前途命运和家庭切身利益,事关教育公平和社会和谐稳定。各级招生委员会、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把关、狠抓落实,确保我省2024年普通高考报名工作平稳顺利进行。报名前,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与公安、人社、医保等部门沟通协调,建立健全报名资格联审工作机制;要加强高中阶段学校学籍管理,结合学籍管理系统数据,对辖区内各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和学生实际就读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核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各地招生考试机构要积极协调公安、人社等相关部门,明确职责分工,严把资格审核关,严防“高考移民”;要不断优化报名资格审核流程,提高工作效率,让“数据多跑路,考生少跑腿”。各地招生考试机构、各高中学校、报名点要根据《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规定》(见附件1)的相关要求,做好高考报名组织实施和考生宣传指引工作。二、加强报名点管理各地高考报名点的设置和管理工作应按照《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管理办法(暂行)》(粤招办〔2022〕16号)的相关要求进行。各地市招生考试机构要加强高考报名点的统筹和管理,根据考生分布合理设置报名点。报名点一般设置于高中阶段学校和市县招生考试机构,不得在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报名点。往届生及其他社会考生应到市县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社会报名点进行高考报名。各高中阶段学校和有五年一贯制审核任务的高职院校应根据当地招生考试机构的统一部署做好报名点设置工作。各地高考报名点名单经地市招生考试机构核准后,于10月中旬前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各地招生考试机构要加强对报名点的管理,按标准规范配置报名设备;报名前对各报名点业务负责人开展系统集中培训,确保各报名点准确掌握报名政策和审核标准。高考报名工作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在报名工作中,不认真履职尽责、弄虚作假或协助考生弄虚作假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三、严把资格审核关各地招生考试机构要积极会同相关单位和部门认真做好考生资格审核工作。要对照高考报名条件认真审核报考人员的户籍、学历、学籍等信息及其他报考资格材料。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律不予报名。对于凭虚假材料报名或通过办理非正常户口迁移手续等违规手段获取我省高考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高考报名、考试及录取资格。(一)严格学籍和实际就读情况审核。要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教基〔2014〕24号)及中职学校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加强高中阶段学校学籍管理。为确保高考报名时学籍数据完整、准确,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各有关高中阶段学校应尽快核准完善本地学籍数据,确保10月20日前完成学籍数据的更新校验工作。高考报名前,各地要对辖区内各高中阶段学校学籍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核查,坚决杜绝“在册不在校、人籍分离”现象。各高中阶段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教学管理规定,认真审核考生的学籍和实际就读情况,审核结果由校长签名确认。(二)加强户籍由外省迁入我省考生的资格审核工作,严防“高考移民”。户籍由外省迁入我省考生的报名资格审查工作,按照省招生委员会、教育厅、公安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考移民”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粤招〔2019〕11号)要求执行。各地招生考试机构、各中学、各报名点要对照高考报名条件,认真审核考生的户籍、学籍(学历)和实际就读情况,凡不符合我省高考报名条件的一律不予报名。要主动协调公安部门,严格审核考生户籍信息的真实有效性,重点核查高中阶段户籍由外省迁入我省考生是否符合迁户政策。凡属弄虚作假或以高考为目的非法迁移入户的,一律取消其高考报名资格。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报名点应及时将审核结果告知考生,尤其是对只能报考高职(专科)批次院校的考生,应明确告知后果(若报考,将无法报读本科批次院校)。2023年11月20日前,各地市招生考试机构须将只能报考高职(专科)批次院校的考生名单汇总上报省教育考试院(考试招生一处)。《只能报考高职(专科)批次院校考生名单汇总表》见附件2。(三)做好随迁子女报考资格审核。随迁子女资格审核工作按《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考有关工作的通知》(粤教考函〔2017〕41号)相关要求执行。各地招生考试机构要积极协调公安、社保、医保等部门,充分利用网上系统和电子数据进行联审,简化审核流程。审核过程中,发现随迁子女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及证件不齐全或弄虚作假的,一律不予报名,已经报名的,取消报名资格。各高中阶段学校可提前组织随迁子女考生进行材料初核,引导不符合我省报考条件的学生尽早回户籍所在地参加高考报名。(四)加强考生毕业生身份审核。除报考高校少年班、数学英才班、数学领军计划、物理攀登计划、物理学科卓越人才培养计划等教育部批准的类型外,严禁非应届毕业班在校学生报考。凡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学生,在其应届毕业当年不得报名参加高考。中学有组织非毕业班学生报考行为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并严肃追责。高等学校新生报到时将核验考生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或高中同等学力证明,无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或高中同等学力证明的考生将不予报到和注册。(五)加强考生加分和优先录取资格审核。2024年普通高考考生加分资格和优先录取资格申报工作按照《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调整广东省高考加分项目和加强管理工作的通知》(粤招〔2015〕6号)有关规定执行。根据《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规定》的时间和流程安排,各高中阶段学校和报名点要提醒符合条件的考生及时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各地招生考试机构要安排专人负责考生加分资格和优先录取资格的材料汇总、资格审核、上报、公示、信息录入等工作,避免造成工作脱节和遗漏。要充分利用数据比对、部门联审等办法加强考生加分和优先录取资格审核工作。对弄虚作假骗取加分和优先录取资格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四、做好报名信息核验和建档工作考生档案,包括考生信息(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是考生考试、填报志愿、投档录取、入学报到、电子注册、学籍管理、学历证书等相关工作办理的重要依据。考生信息错漏可能导致考生无法正常考试、无法填报志愿、无法在教育部备案,毕业时无法获得毕业证书等各种问题。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高度重视考生信息数据的采集和建档工作,建立健全考生信息核准检验机制。各报名点、各有关中学要认真指导考生完成报考信息的填写、校对工作,指定专人负责考生信息的核准工作,确保考生信息真实准确。一是要坚持考生基本身份特征信息使用电子设备程序统一采集。统一使用身份证阅读器采集考生基本身份数据,使用省普通高考报名系统、省教育考试院官微小程序采集考生相片和人脸特征信息数据。二是要建立健全考生信息核验机制。对于考生填报的信息有电子数据的要充分利用电子数据核验,无电子数据的要求考生在签名确认前认真逐项检查报名表内容,采用交叉检查、工作人员复核等方式加强人工核验,重点加强对户籍地、应/往届、学籍、选择考科目、联系电话等关键易错信息的核验,确保电子信息数据准确。三是要及时处理报名过程中遗留问题。对报名过程中无法处理的生僻字等问题,报名结束后要按要求及时汇总上报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处理。报名后户籍等信息有变化的考生,其“户口所在地”等信息更正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30日,逾期一律不予办理更改手续。五、着力为学生报考提供优质服务在严格报名资格审核的同时,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协调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优化机制、简化流程,着力解决考生急难愁盼问题,在报名过程中为考生办实事,减轻学生报考负担。在随迁子女资格审核、户籍从外省迁入我省考生资格审核、残疾考生合理便利申请审核等涉及跨部门审核的,要及早与相关部门做好沟通协调,明确审核流程,给出清晰指引;能够利用网上联审,或利用电子数据进行比对的,要尽可能减少学生家长上门,减少开具证明要求;对应届毕业考生,能够由中学集中统一办理的,应通知考生提前准备材料,集中统一办理;中等职业学校要加强统筹,将报名政策和安排及时通知在校外实习实践的学生,并组织好相关学生的高考报名工作;对残疾考生申请合理便利等需要现场评估的,要做好指引,并协调相关部门一次完成评估和材料报送工作。附件:1.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规定 2.只能报考高职(专科)批次院校考生名单汇总表广东省招生委员会 2023年9月19日 下载附件 相关问答:2024年普通高考报名百问百答
[广东] 广东省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须知
一、报考流程考生在规定时间(不含推免生)须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在成功提交后通过“网上支付”缴纳报考费,并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报考点规定的方式核对并确认网上报名信息。二、网上报名、缴费及确认时间网上预报名时间:2023年9月24日至27日,每天9:00—22:00。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10月8日至25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网上缴费:考生成功提交网报信息后,应在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报考费,逾期一律不再接受补缴费。网上确认:2023年10月下旬至11月上旬(请考生密切留意报考点相关公告)。所有考生均应按报考点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核对并确认其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办。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三、报考费凡参加统考、法律硕士联考和管理类联考(会计、审计、图书情报专业学位)的考生,需按每生每科40元缴交报考费;参加单独考试和管理类联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的考生,需按各报考点的收费标准缴交报考费。四、报考点我省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共设立51个报考点:广州、东莞、江门、湛江、茂名、肇庆、汕头、梅州、中山、韶关、深圳、珠海、佛山、揭阳、阳江、河源、汕尾、清远、云浮、惠州、潮州市招生办公室(考试院、考试中心)以及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广东工业大学、广州美术学院、暨南大学、广东财经大学、华南农业大学、广州大学、广州医科大学、星海音乐学院、南方医科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广州中医药大学、深圳大学、广东药科大学、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广州体育学院、广东金融学院、仲恺农业工程学院、惠州学院、韩山师范学院、东莞理工学院、南方科技大学、广东第二师范学院、广州航海学院、广东警官学院、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和汕头大学。报名期间,如个别报考点因考生过于集中超过其考场容量,省教育考试院将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部分考生到其它报考点或备用报考点参加考试。五、报考要求(一)拟在广东省报考的考生(不含推免生)必须满足以下六个条件之一:1.广东省户籍或在广东省内高校就读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省内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2.在广东省内教学点就读的成人高校应届毕业生;3.工作或户口所在地在广东省的往届本科毕业生或同等学力考生(按工作所在地报考的,一般应有社保证明,具体要求请见报考点公告);4.报考广东省内招生单位的单独考试考生;5.报考广州美术学院、星海音乐学院的考生;6.报考广东省内招生单位的在粤实习应届本科毕业生。(二)拟在广东省报考的考生(不含推免生)在选择报考点时须严格遵守报考点接受范围,否则报名结果无效。1.华南师范大学、广州医科大学、南方医科大学、广州中医药大学和深圳大学报考点分别只接受报考本校的考生报名。2.广州美术学院、星海音乐学院报考点只接受报考本校的考生报名,并且所有报考这两所院校的考生都必须选择所报考学校作为报考点。3.符合深圳市各报考点报考条件的考生,如报考深圳大学,则必须选择深圳大学报考点报名,如报考西北工业大学、南方科技大学,则必须选择南方科技大学报考点报名,报考其他院校的,必须选择深圳市招生办报考点报名。4.符合东莞市各报考点报考条件的考生,如报考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广东工业大学、广东海洋大学、广东金融学院、暨南大学、五邑大学、深圳大学、广州体育学院、东莞理工学院的考生,则必须选择东莞理工学院报考点报名,报考其他院校的,必须选择东莞市招生办报考点报名。5.符合佛山市各报考点报考条件的考生,如报考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华南师范大学、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则必须选择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报考点报名,报考其他院校的,必须选择佛山市招生办报考点报名。6.符合惠州市各报考点报考条件的考生,如报考华南师范大学、广州大学、深圳大学、中山大学、广东工业大学、暨南大学、武汉理工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华南农业大学,则必须选择惠州学院报考点报名,报考其他院校的,必须选择惠州市招生办报考点报名。7.符合潮州市各报考点报考条件的考生,如报考华南农业大学、汕头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广州大学、暨南大学、深圳大学、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广东财经大学、广东工业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则必须选择韩山师范学院报考点报名,报考其他院校的,必须选择潮州市招生办报考点报名。8.符合茂名市各报考点报考条件的考生,如报考暨南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广州大学、广东工业大学、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则必须选择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报考点报名,报考其他院校的,必须选择茂名市招生办报考点报名。9.符合汕头市各报考点报考条件的考生,如报考汕头大学,则必须选择汕头大学报考点报名,报考其他院校的,必须选择汕头市招生办报考点报名。10.符合广州市各报考点报考条件的考生,需按报考点接受范围进行报考,其中,报考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代码为125100]、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代码为125200]且报考点在广州市的考生,必须选择广州市招生办公室报考点报名,具体如下:(1)报考广州美术学院、广州医科大学、星海音乐学院、南方医科大学、广州中医药大学,必须选择所报考学校作为报考点;报考华南师范大学,必须选择华南师范大学或广州航海学院报考点;(2)报考清华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中山大学,必须选择中山大学报考点;(3)报考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浙江大学、广西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必须选择华南理工大学报考点;(4)报考深圳大学、北京大学、暨南大学,必须选择暨南大学报考点;(5)报考吉林大学、海南大学、广州大学,必须选择广州大学报考点;(6)报考武汉大学、华南农业大学,必须选择华南农业大学报考点;(7)报考哈尔滨工业大学、同济大学、陕西理工大学、西安工程大学、沈阳化工大学、四川轻化工大学、北京电子科技学院、太原科技大学、青岛理工大学、桂林理工大学、山西大同大学、齐鲁工业大学、广东省心血管病研究所、广东省社会科学院、上海电机学院、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昆明理工大学、广东工业大学,必须选择广东工业大学报考点;(8)报考福建师范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广西财经学院、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上海财经大学、江西财经大学、兰州财经大学、东北财经大学、南京财经大学、浙江财经大学、贵州财经大学、西安财经大学、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山东财经大学、安徽财经大学、吉林财经大学、云南财经大学、广东财经大学,必须选择广东财经大学报考点;(9)报考南通大学、井冈山大学、贵州民族大学、河北大学、四川外国语大学、西安外国语大学、大连外国语大学、天津外国语大学、北京语言大学、烟台大学、宁夏大学、大连大学、青海大学、山西大学、江苏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必须选择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报考点;(10)报考华中科技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广西中医药大学、中国药科大学、上海中医药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成都中医药大学、天津中医药大学、湖南中医药大学、福建中医药大学、贵州中医药大学、浙江中医药大学、湖北中医药大学、山东中医药大学、广东药科大学,必须选择广东药科大学报考点;(11)报考西华师范大学、辽宁师范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吉林师范大学、浙江师范大学、河北师范大学、重庆师范大学、西北师范大学、江西科技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大学、海南师范大学、新疆师范大学、江苏师范大学、山东师范大学、赣南师范大学、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必须选择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报考点;(12)报考南京体育学院、山东艺术学院、云南艺术学院、上海体育学院、北京体育大学、沈阳体育学院、成都体育学院、武汉体育学院、山东体育学院、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科学研究所、哈尔滨体育学院、吉林体育学院、天津体育学院、西安体育学院、首都体育学院、广州体育学院,必须选择广州体育学院报考点;(13)报考中共广东省委党校、西安交通大学、武汉科技大学、上海师范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长沙理工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北京林业大学、西南交通大学、河海大学、国防科技大学、贵州大学、北京交通大学、郑州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广东金融学院,必须选择广东金融学院报考点;(14)报考南京工业大学、华东理工大学、江西理工大学、武汉工程大学、北京工业大学、南京理工大学、兰州理工大学、浙江理工大学、兰州交通大学、陕西科技大学、上海科技大学、桂林电子科技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东莞理工学院、长春理工大学、仲恺农业工程学院,必须选择仲恺农业工程学院报考点;(15)报考北京师范大学、复旦大学,必须选择广东第二师范学院报考点;(16)报考西南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必须选择广东警官学院报考点;(17)报考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代码为125100]、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代码为125200]及以上院校外的其他招生单位,必须选择广州市招生办报考点(下列第12点除外)。11.符合其他地市各报考点报考条件的考生,可选择相应地市报考点报名。12.报考华南理工大学、华南农业大学、深圳大学、广州大学、广州美术学院且需考设计绘图(3小时以上6小时以下)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科目的考生,必须选择所报考学校作为报考点;报考其他招生单位且需考设计绘图(3小时以上6小时以下)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科目的考生,可选择华南农业大学、深圳大学报考点报名(不受上述第1、10点限制)。六、特别提醒(一)考生应认真查阅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所报考招生单位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进行报名。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或因考生个人原因错选报考点,造成后续不能进行网上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二)请考生密切关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eea.gd.gov.cn/)、微信公众号(gdsjyksy)以及报考点在官网、微信公众号、研招网发布的公告,及时接收报考点发送的相关信息,如有疑问应主动向考点咨询。(三)符合我省报考条件且选择我省各报考点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请于2023年10月8日9:00至24日22:00前(逾期不再受理)将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报考202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扫描件,加盖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公章并由本人签字确认)通过研招网系统上传,备案时间为2个工作日。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备案通过后可直接在系统填报相应院校及专业。如发现考生材料造假,将按照规定取消报考及录取资格。(四)考生填报信息要真实、准确。考生在提交报考信息后,研招网自动生成报考信息,所填报的“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等关键信息不能更改。错填关键信息的须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10月25日22:00)前,取消报名后重新报名,并重新缴纳报考费(已缴费用网报结束后系统自动退还),逾期不再修改。 (五)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六)已参加网上确认但未参加考试的考生,报考费不予退还。若因考生网上支付操作不当,或因网络技术原因,造成同一报名号重复支付的,将退还重复支付部分的报考费。请考生不要在缴纳报考费后立即注销银行卡,否则将影响退费。广东省教育考试院2023年9月22日
[甘肃] 关于做好甘肃省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市(州)招生委员会,省内各硕士研究生报考点、招生单位: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3〕2号)精神,现就做好甘肃省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报名准备工作(一)报名工作培训2023年9月18日前,各报考点和招生单位要对报名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所有工作人员须熟练掌握报名工作流程与程序,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二)招生专业目录上传9月13日前,各招生单位上传招生专业目录(涉及保密内容的按有关规定执行,下同),对上传信息要认真检查核对,保证信息完整、准确。(三)招生宣传9月23日,各招生单位将招生简章、专业目录和网报公告及有关要求向社会公布。(四)报名演练9月24日前,各报考点和招生单位进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上报名演练,自检互检。演练中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省教育考试院,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后上报教育部高校学生司研究生招生处解决。(五)网上报名咨询9月18日至22日,各报考点和招生单位组织专人参加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上报名咨询活动。(六)预报名9月24日至27日每天9:00-22:00,各报考点和招生单位、省内本科院校组织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正式报名时,预报名信息作为正式数据,无需重复报名。二、网上报名与网报信息网上确认(一)网上报名2023年10月8日至25日每天9:00-22:00,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按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各报考点和招生单位监控考生网上报名信息,发现错误应及时向考生反馈。教育部在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及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网上确认时将认证报告提交报考点核对。(二)网上确认准备10月27日至29日,各报考点按省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下载考生报名数据,并安排好网报信息网上确认所需场地、人员、设备、软件测试等。(三)报名考试费甘肃省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实行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所有选择我省报考点的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须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2023年10月25日)前,以“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报名考试费。甘肃省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初试报名费收费标准为200元/人,推荐免试资格考生免收初试报名费。考生收到缴费成功信息后,方可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信息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四)网上确认10月30日至11月3日,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相关补充材料。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各报考点要对考生提交网报信息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核。审核未通过的考生,携带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确认。逾期未办理网上确认的考生,报考点应作台账记录备查。各报考点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存档。(五)报考点数据库回传11月6日至8日,各报考点将网报信息网上确认后的考生报名信息数据(含考生照片信息)上传省教育考试院,同时回传至教育部中心数据库。三、考生报考资格审核(一)2023年11月10日至16日,招生单位下载报考本单位考生报名信息库及学历(学籍)信息核对库,并对考生网上报名信息进行审核,重点审核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考试科目等相关信息。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招生单位应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否则不得准予考试。(二)招生单位编制考生编号招生单位按有关要求为准考考生编制考生编号(对不准考的考生在考生编号字段填“不准考”三个汉字),并填写招生单位说明(主要填写考试注意事项,如自命题科目答题时需要的特殊文具以及第五单元考试截止时间、考生自备答题纸及绘图工具等)。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招生单位应及时通知考生本人。招生单位于规定时间内,将含有考生编号和招生单位说明的考生(含不准考考生)报名数据回传至教育部中心数据库,并由省教育考试院检查确认后上报教育部。(三)报考点数据下载11月18日至19日,报考点下载本报考点考生数据;招生单位上传本单位准考考生数据(具体上传办法参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相关说明)。(四)报考点考场安排数据上传11月22日至29日,报考点按要求上传考场安排库并报省教育考试院。11月30日至12月1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报考点上传的考场安排库并上报教育部。(五)考生《准考证》打印考前10天左右,教育部开通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系统,考生凭网上报名用户名和密码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考试信息,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打印《准考证》时须使用A4白色复印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均不得涂改。各招生单位要随时了解《准考证》下载打印情况,对未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的考生给予必要提醒,确保考生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顺利进行。四、报考点设置和接收范围2024年甘肃省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设西北民族大学、天水市招生考试办公室、平凉市教育考试中心、张掖市招生办公室、兰州大学、兰州交通大学、兰州财经大学、兰州理工大学、西北师范大学、甘肃农业大学、兰州市教育考试院、庆阳市教育考试院、武威市教育考试院、甘肃政法大学、兰州城市学院、白银市教育考试院、定西市教育考试院、酒泉市教育发展服务中心、兰州文理学院、天水师范学院、甘肃中医药大学、河西学院、金昌市招生办公室、陇南市招生考试办公室、临夏州教育考试院、甘南州教育考试院共26个报考点。各报考点接收网上报名及网上确认的考生原则上按下列规则执行:(一)西北民族大学(6201)1.报考全国统考方式的西北民族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含相应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下同)。 2.联系方式:0931-2938299(二)天水市招生考试办公室(6202)1.报考全国统考方式且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天水的往届考生。2.联系方式:0938-8215700(三)平凉市教育考试中心(6203)1.报考全国统考方式且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平凉的往届考生。2.报考全国统考方式的甘肃医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3.联系方式:0933-8212734(四)张掖市招生办公室(6204)1.报考全国统考方式且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张掖的往届考生。2.联系方式:0936-8212835(五)兰州大学(6205)1.报考全国统考方式的兰州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2.报考兰州大学单独考试方式的考生。3.联系方式:0931-8912168(六)兰州交通大学(6206)1.报考全国统考方式的兰州交通大学、甘肃农业大学、兰州城市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2.联系方式:0931-4938103(七)兰州财经大学(6207)1.报考全国统考方式的兰州财经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2.联系方式:0931-4670578(八)兰州理工大学(6208)1.报考全国统考方式的兰州理工大学、兰州工业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2.联系方式:0931-2973744,0931-2741880(九)西北师范大学(6209)1.报考全国统考方式的西北师范大学、甘肃政法大学、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2.联系方式:0931-7971932(十)甘肃农业大学(6210)1.报考管理类联考、法硕类联考方式且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兰州的往届考生。2.联系方式:0931-7631774(十一)兰州市教育考试院(6211)1.与甘肃政法大学、兰州城市学院报考点共同承担报考全国统考方式(不含管理类联考、法硕类联考)且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兰州的往届考生。2.联系方式:0931-8344423,0931-8344403(十二)庆阳市教育考试院(6212)1.报考全国统考方式且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庆阳、长庆油田管理局的往届考生。 2.报考全国统考方式的陇东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 3.联系方式:0934-8685127(十三)武威市教育考试院(6213)1.报考全国统考方式且户籍或工作单位在武威的往届考生。2.联系方式:0935-2212069(十四)甘肃政法大学(6214)1.与兰州市教育考试院、兰州城市学院报考点共同承担报考全国统考方式(不含管理类联考、法硕类联考)且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兰州的往届考生。2.联系方式:0931-7601383(十五)兰州城市学院(6215)1.与兰州市教育考试院、甘肃政法大学报考点共同承担报考全国统考方式(不含管理类联考、法硕类联考)且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兰州的往届考生。2.联系方式:0931-5108714(十六)白银市教育考试院(6216)1.报考全国统考方式且户籍或工作单位在白银的往届考生。2.联系方式:0943-8241350(十七)定西市教育考试院(6217)1.报考全国统考方式且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定西的往届考生。2.联系方式:0932-8213827(十八)酒泉市教育发展服务中心(6218) 1.报考全国统考方式且户籍或工作单位在酒泉、嘉峪关、东风场区、甘肃矿区的往届考生。2.联系方式:0937-2600218,0937-2600071(十九)兰州文理学院(6219)1.报考全国统考方式的兰州文理学院、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大学、兰州工商学院、兰州博文科技学院、兰州信息科技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2.联系方式:0931-8685536(二十)天水师范学院(6220)1.报考全国统考方式的天水师范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2.联系方式:0938-8361412,0938-8362143(二十一)甘肃中医药大学(6221)1.报考全国统考方式的甘肃中医药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2.联系方式:0931-5162472 (二十二)河西学院(6222)1.报考全国统考方式的河西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2.联系方式:0936-8287662(二十三)金昌市招生办公室(6223)1.报考全国统考方式且户籍或工作单位在金昌的往届考生。2.联系方式:0935-8212934、8210128(二十四)陇南市招生考试办公室(6224)1.报考全国统考方式且户籍或工作单位在陇南的往届考生。2.联系方式:0939-8211280(二十五)临夏州教育考试院(6225)1.报考全国统考方式且户籍或工作单位在临夏的往届考生。2.联系方式:0930-6219937(二十六)甘南州教育考试院(6226)1.报考全国统考方式且户籍或工作单位在甘南的往届考生。2.报考全国统考方式的甘肃民族师范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3.联系方式:0941-8223331(二十七)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专项计划的考生,按以上全国统考方式考生选择报考点的规定报名。(二十八)报考全国统考方式的省内高等院校在职人员(含聘用人员)不得在本单位报考点报名和确认,应选择接收全国统考方式的非本单位报考点报名和确认。(二十九)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三十)就读外省高校且甘肃户籍的自学考试应届本科毕业生可选择户籍所在地教育考试机构报考点,就读本省高校的自学考试应届本科毕业生可按照就读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选择报考点。五、工作要求(一)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工作持续时间长,政策性、技术性较强,社会关注度高,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基础任务和重要环节。有关市(州)招生委员会、各报考点、招生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将报名工作任务落实到岗,工作责任落实到人。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严格执行政策规定,按照省教育考试院统一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合理制定并及时公布报名工作方案。增强技术力量,确保网上确认安全平稳和审查质量。坚持以人为本,积极回应考生关切,着力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做好舆情监测与处置,做实做细报名工作。(二)各报考点要按照全省统一工作部署,对本单位报名工作做出详细安排,并按时下载、回传网上报名数据,认真完成阶段性工作。(三)各招生单位要按时、准确上传招生专业目录,及时发布招生简章,做好报名宣传咨询工作。要严格审核考生报名信息,认真编制考生编号,按时回传准考考生数据库,确保报名各项工作有序实施。 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2023年9月20日
[广东] 2023年下半年全国英语等级及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温馨提醒
2023年下半年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将于9月23日至24日举行,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将于9月23日至25日举行,省教育考试院特别提醒广大考生:一、证件、文具要带齐1.准考证准考证打印网址(1)全国英语等级考试(网址:https://pets.neea.edu.cn)(2)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网址:https://ncre-bm.neea.cn或https://ncre-bm.neea.edu.cn)。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及相关提示栏内容,准确掌握入场时间、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考生应提前熟悉交通路线、考场位置等。2.身份证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含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3.必要文具参加全国英语等级考试的考生要带齐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二、考场规则须遵守1.考生入场将采用人脸识别身份验证,请考生严格按照考试时间配合考点做好人脸识别身份验证。2.不得携带规定文具之外的物品和资料进入考场。3.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4.严格遵守《考生守则》,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考生违规事实进行认定及处理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依法处理。请考生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安全赴考,预祝各位考生取得好成绩!
[广西] 广西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
广西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工作即将开始,报名实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相结合的方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网上报名、缴费及确认时间(一)网上预报名、缴费时间(仅对我区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开放):2023年9月24日至27日,每天9:00—22:00。(二)网上报名、缴费时间:2023年10月8日至25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三)网上确认时间:截止日期为2023年11月3日,具体时间由各报考点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行安排。二、报考费根据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我区普通高考等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的批复》(桂价费〔2009〕212 号)规定,考生须缴纳报名费每人 40 元,考试费每人每科 40 元。三、广西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2024年,我区共有14个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面向全国招生:广西大学、广西科技大学、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桂林理工大学、广西医科大学、右江民族医学院、广西中医药大学、桂林医学院、广西师范大学、南宁师范大学、广西艺术学院、广西民族大学、广西财经学院、北部湾大学。四、报考点2024年,我区共设39个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点,其中14个设区市招生考试院(考试中心)报考点,分别是:南宁市招生考试院、柳州市招生考试院、桂林市招生考试院、梧州市招生考试院、北海市招生考试院、防城港市招生考试中心、钦州市招生考试院、贵港市招生考试院、玉林市招生考试院、百色市招生考试院、贺州市招生考试院、河池市招生考试院、来宾市招生考试院、崇左市招生考试院;25个高校报考点,分别是:广西大学、广西师范大学、广西医科大学、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广西科技大学、广西民族大学、桂林理工大学、广西中医药大学、右江民族医学院、北部湾大学、南宁师范大学、桂林医学院、广西财经学院、玉林师范学院、广西艺术学院、桂林航天工业学院、贺州学院、广西科技师范学院、广西民族师范学院、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大学、梧州学院、百色学院、河池学院、南宁学院、南宁理工学院。五、报考要求(一)符合《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报名条件的人员,且为我区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区外成人高校在我区教学点的应届毕业生可在我区报考;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需户籍地或工作地在广西方可在我区报考。(二)所在学校设有报考点的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只能选择在本校报考点报考;所在学校未设有报考点的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安排如下:1.桂林学院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在广西师范大学报考点报考。2.桂林信息科技学院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在桂林医学院报考点报考。3.柳州工学院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在广西科技大学报考点报考。4.广西民族大学相思湖学院、广西职业师范学院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在广西民族大学报考点报考。5.南宁理工学院桂林雁山校区、桂林旅游学院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在桂林理工大学报考点报考。6.广西中医药大学赛恩斯新医药学院、广西外国语学院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在广西中医药大学报考点报考。7.广西警察学院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在南宁学院报考点报考。8.北海艺术设计学院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在北部湾大学报考点报考。9.南宁师范大学师园学院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在南宁师范大学报考点报考。10.桂林理工大学南宁分校、广西城市职业大学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在广西民族师范学院报考点报考。(三)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非应届生应根据报考专业的考试科目选择报考点,考试科目全部为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非应届考生应优先选择学习地、户籍地或工作地的设区市招生考试院(考试中心)报考点报考,户籍地或工作地的设区市招生考试院(考试中心)报考点容纳考生人数达到上限时,可自行选择仍有考位的我区其他设区市招生考试院(考试中心)报考点报考;考试科目中有招生单位自命题科目的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非应届考生应选择高校报考点报考。(四)报考专业所考科目中含5XX科目(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的考生只能选择在广西大学报考点、桂林理工大学报考点、广西科技大学报考点或广西艺术学院报考点报考。请考生注意,我区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位总量充足,但具体到每个报考点的考位是有限的,一旦某个报考点报考人数达到其容量上限,该报考点将不再接受非应届考生报考,相关考生可自行选择仍有考位的我区其他报考点报考。其他事宜请考生查看《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各报考点的报考公告和各招生单位的招生章程。六、考生报名流程(一)报名前的准备。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阅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专业目录,了解有关招生政策和规定,做好网上报名的准备工作,提前填写考生信息。(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和缴费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至25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我区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可在2023年9月24日至27日(每天9:00—22:00)进行网上预报名并缴费,不接受我区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外的考生进行预报名,预报名并完成缴费的考生,在正式报名阶段如不进行信息修改,报考点将以预报名信息进行核对确认。考生须登录报名网站(网址:https://yz.chsi.com.cn),按提示和要求如实填报本人信息并缴费。注意事项:1.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请考生在完成网上缴费前,先确定本人填报的报名信息是否准确无误,特别是招生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等重要信息。报考点关闭之后,已成功报名缴费的非应届考生不能再修改本人报名信息,否则将提示不符合该报考点的报考条件。考生(含应届生考生)一旦重新填报报名信息,原报名信息全部失效。请考生注意,只有完成网上缴费,网上报名才算成功,未在规定时间(10月8日至25日,每天9:00—22:00)内完成网上缴费的,逾期不能补缴,也不能参加网上确认。2.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三)网上确认。网上确认截止日期为2023年11月3日,具体时间安排请查看各报考点的公告。考生需按报考点要求及时上传相关材料,所需证明、证件材料如下: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非我区应届本科毕业的外省户籍报考人员还须提供以下材料:本人近三个月在我区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复试前须向招生单位提交本人的《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报名信息经网上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七、其它事项(一)请考生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办理。(二)考生必须认真、如实填写网上报名有关信息,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报名信息误填、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三)已完成网上确认但未参加考试的考生,报考费不予退还。因网络技术原因,造成同一报名号重复支付的,将退还重复支付部分的报考费。请考生不要在缴纳报考费后立即注销银行卡,否则将影响退费。(四)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参加预报名,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报名时提交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盖章及本人签名(在职考生还需工作单位盖章)的《202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和身份证正反面,将以上两份材料原件扫描成PDF文件上传,等待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审核通过后方可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广西生源考生需登录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http://zwfw.gxzf.gov.cn/)进行报考资格确认,具体信息请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专栏查看。非广西生源考生请咨询本省教育行政部门进行报考资格确认。(五)符合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招生单位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符合初试加分政策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六)残疾考生如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应于报名阶段与所选择的报考点和招生单位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七)考生与所在工作、就读单位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解决,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由考生自行承担。(八)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主动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广西招生考试院、各报考点等官方网站发布的有关信息,了解考试安排,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八、相关咨询电话(一)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咨询电话:0771-5337501。(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咨询电话:0771-5595639,0771-5815199。(三)各报考点咨询电话:报考点代码报考点名称电话4501广西大学0771-32312434502广西师范大学0773-58336304503广西医科大学0771-53564914506桂林电子科技大学0773-23221804507广西科技大学0772-26853754508广西民族大学0771-32626064509桂林理工大学0773-8983117、58931854510广西中医药大学0771-31321064511右江民族医学院0776-28359914512北部湾大学0777-2808710、28087174513南宁师范大学0771-39059064514桂林医学院0773-3562096、58989394515广西财经学院0771-38213324516玉林师范学院0775-26662964522广西农业职业技术大学0771-47149604530广西艺术学院0771-53331344531桂林航天工业学院0773-22530264532贺州学院0774-5613620、52286454533广西科技师范学院0772-66207914534广西民族师范学院0771-78709304537南宁学院0771-59009074538南宁理工学院0771-60315254539梧州学院0774-58353304540百色学院0776-28760594541河池学院0778-31472704517南宁市招生考试院0771-28557314518柳州市招生考试院0772-38623864519桂林市招生考试院0773-28819604520贵港市招生考试院0775-4573955、45736984521玉林市招生考试院0775-26860624523防城港市招生考试中心0770-28838374524钦州市招生考试院0777-28232574525百色市招生考试院0776-28220094526贺州市招生考试院0774-51395294527河池市招生考试院0778-21072804528来宾市招生考试院0772-42282694529崇左市招生考试院0771-7837800、78706114535梧州市招生考试院0774-3820337、38250684536北海市招生考试院0779-3208370、3213819
[福建] 福建省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
根据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以下简称《2024年研招工作管理规定》)和我省有关研招工作要求,现将福建省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时间 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 2.网上预报名时间 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成功后,考生无需10月份重复报名。 二、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和省教育考试院、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2.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应按招生单位和报考点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考生应当按要求真实、完整、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在提交网上报名信息和进行网上支付报考费前,考生务必认真核对各项信息,如发现报名信息填写有误,可在国家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符合《2024年研招工作管理规定》第五十二条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符合《2024年研招工作管理规定》第六十二条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6.建议广大考生合理安排网上报名时间,避开报名初期、末期高峰时段,以免网络拥堵影响报名。 7.考生报名时须按照要求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三、网上报名缴费 我省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缴纳报考费实行网上支付的方式。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制定我省高校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闽发改价格函〔2023〕238号)有关规定,考生须缴纳报考费160元/人。请选择福建省内相关报考点的考生须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以网上支付的方式交纳报考费,否则报名信息无效。 四、报考点接受报考范围 1.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考生户籍所在地报考点应做好考生报名兜底服务保障。 2.我省有关设区市及部分高校设有硕士研究生报考点,各报考点接收报考人员范围详见《福建省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点安排表》。 3.对于报考点和招生单位另有特殊要求的,请考生按照报考点和招生单位的要求办理 (详见各报考点公告和招生单位招生简章) 。 4.在福建省内普通高校攻读第二学士学位的考生,可选择本人第二学士学位就读学校所在的设区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进行报考。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就读证明材料。 五、网上确认 (一)网上确认点安排 我省报考点全部采用网上确认方式,共设福州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莆田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泉州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厦门大学、漳州市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心、龙岩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三明市教育招生考试工作站、南平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宁德市教育局教育考试办公室、福州大学、福州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福建师范大学)、厦门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福建农林大学和闽南师范大学等14个报考点。考生报考类别详见《福建省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点安排表》。 (二)网上确认时间 2023年10月30日至11月4日,各报考点规定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详见其网报公告。 (三)网上确认注意事项 1.若考生无法进行网上确认,可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所选择报考点指定的现场指导地点进行咨询指导。同时,考生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网上报名编号等材料。 2.考生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请考生保护好个人报名信息,防止账号、密码被盗,导致信息泄露或修改等后果,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负。 3.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有关材料等相关电子信息。 5.报考点和招生单位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报考点和招生单位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的,将会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6.网上确认现场指导地点及其他具体要求,详见考生选择报考的报考点相关公告。 六、其他事宜 1.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选择在福建省内报考点进行网上报名确认的,须于2023年10月8日至24日22:00前(逾期不予受理)通过“研招网”上传备案材料:(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彩色扫描件1份(正、反面合并为一页);(2)经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并盖章的《202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原件彩色扫描件1份。材料核实时间为2个工作日(考生无需领取网报校验码),核实备案通过者可选择符合我省报考条件的报考点进行报名。考生提供材料如发现造假,将取消报考、录取资格。 2.网上报名及网上确认前,请考生务必仔细阅读《2024年研招工作管理规定》和省教育考试院、报考点、招生单位发布的公告信息,以免因错选报考点或招生单位,影响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 3.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教育考试院、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4.残疾考生如需报考点在考试期间为其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的,须在报名阶段向所选择的报考点和招生单位进行沟通,按照报考点和招生单位的要求做好合理便利申请有关的工作,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5.考生因未了解或未认真阅读相关公告,导致错选报考点等不能进行网上报名或确认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2023年9月21日 福建省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点安排表 报考点 代码 报考点名称 报考类别及报考人员范围 咨询电话 3501 福州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全国统考、管理类联考、法律硕士报考人员。不接收福州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福建农林大学、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福建农林大学金山学院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 0591-83353001 3502 莆田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全国统考、管理类联考、法律硕士报考人员。 0594-2633833 3503 泉州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全国统考、管理类联考、法律硕士报考人员。 0595-22784794 3504 厦门大学 全国统考、管理类联考、法律硕士报考人员。只接收厦门大学(含马来西亚分校)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 0592-2188888 3505 漳州市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心 全国统考、管理类联考、法律硕士报考人员。不接收闽南师范大学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 0596-2025108 3506 龙岩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全国统考、管理类联考、法律硕士报考人员。 0597-2319968 3507 三明市教育招生考试工作站 全国统考、管理类联考、法律硕士报考人员。 0598- 8241039 3508 南平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全国统考、管理类联考、法律硕士报考人员。 0599-8823154 3509 宁德市教育局教育考试办公室 全国统考、管理类联考、法律硕士报考人员。 0593-2915686 3510 福州大学 全国统考、管理类联考、法律硕士报考人员。只接收福州大学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 0591-87892646 3511 福州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福建师范大学报考点) 全国统考、管理类联考、法律硕士报考人员。只接收福建师范大学和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 0591-22867389 3512 厦门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全国统考、管理类联考、法律硕士报考人员。不接收厦门大学(含马来西亚分校)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 0592-5703106 3513 福建农林大学 全国统考、管理类联考、法律硕士报考人员。只接收福建农林大学和福建农林大学金山学院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 0591-83765202 3514 闽南师范大学 全国统考、管理类联考、法律硕士报考人员。只接收闽南师范大学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 0596-2520001 说明:各报考点网上报名所要求的报考条件、报考类别及报考人员范围等,详见相关报考点公告。
[福建] 我省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顺利结束
2023年下半年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于9月16日下午18:00顺利结束。全省考生共15.26万人,9个设区市共设117个考点、4271个考场。 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高度重视本次考试工作。9月8日,2023年下半年全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安全保密暨考务工作视频会议召开。省教育厅李绚副厅长在会上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要严格保密制度,强化全流程安全管理;要规范考务流程,确保实现安全考试;要优化防疫措施,确保实现健康考试;要强化应急处突,确保实现平稳考试。省教育考试院传达教育部考务安全工作视频会精神,对本次考试的组织实施进行细化部署,对考务工作进行培训。 考前,省教育考试院发布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醒,提醒考生诚信赴考。考试期间,教育、公安、工信、通信等部门在全省教育考试视频指挥中心联合值班,通过视频指挥系统对全省各地考试工作进行督导,对所有考点进行实时网络视频巡查。考试全程秩序井然,考风考纪良好,实现“平安考试”工作目标。 预计11月8日起,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https://ntce.neea.edu.cn)查询本次笔试成绩。
[河北] 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关于两个自考本科专业调整主考学校的公告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和的通知》(教职成厅〔2018〕1号)精神,结合我省专业开考情况,经与主考学校和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决定自2025年起调整市场营销和电子信息工程两个本科专业的主考学校(详见附件)。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1.从2025年自学考试报名开始,市场营销(本科)专业的主考学校由河北大学调整为河北经贸大学,电子信息工程(本科)专业的主考学校由河北大学调整为河北科技大学。调整后的主考学校自2025年起负责所主考专业的实践性环节考核(含毕业论文),参与命题和评卷、毕业审定,在毕业证书上副署等工作。 2.主考学校调整后,考生原已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含实践性环节考核和毕业论文)依然有效。 3.申请从主考学校河北大学毕业的考生,需在2024年底前取得所学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含毕业论文),并通过毕业审核,获得毕业证书。逾期须从调整后的主考学校毕业。 4.学士学位授予的相关工作由主考学校负责,申请上述专业学士学位的考生需按毕业主考学校的要求进行申报。 附件:主考学校调整一览表 主考学校调整一览表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及学历层次 调整前主考学校 调整后主考学校 1 080701 电子信息工程(本科) 河北大学 河北科技大学 2 120202 市场营销(本科) 河北大学 河北经贸大学
[广西] 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moe.gov.cn/srcsite/A15/moe_778/s3113/202309/t20230915_1080603.html。
[安徽]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转发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3年下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市教育考试机构,各考点高校: 2023年下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笔试(CET)和口试(CET-SET)将分别于12月16日和11月18至19日举行。为保证考试平稳实施,现将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3年下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教考院函〔2023〕 82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开考科目及时间 1.笔试考试时间 2.口试考试时间 英语四级口语考试(CET-SET4)考试时间为11月18日(F233次),英语六级口语考试(CET-SET6)考试时间为11月19日(S234次),具体场次安排如下: 上午 下午 场次(代码) 时间 场次(代码) 时间 场次1 8:30-9:00 场次6 13:30-14:00 场次2 9:15-9:45 场次7 14:15-14:45 场次3 10:00-10:30 场次8 15:00-15:30 场次4 10:45-11:15 场次9 15:45-16:15 场次5 11:30-12:00 场次10 16:30-17:00 备用场(21) 12:15-12:45 场次11 17:15-17:45 -- -- 备用场(22) 18:00-18:30 -- -- 备用场(23) 18:45-19:15 二、我省报名时间安排 我省报名时间安排在9月19日10:00至9月26日17:00。本项考试采用网上报名的形式,考生报名网址:http://cet-bm.neea.edu.cn。具体考务工作各环节时间安排按照考务平台时间表执行。 三、报考资格 1. CET报考者应为全日制普通及成人高等院校本科、专科在校生,在籍研究生。修完大学英语四级课程的学生可报考英语四级,修完大学英语六级课程且英语四级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的学生可报考英语六级。 2. 报考 CET-SET 应先完成对应级别笔试科目的报考,即完成本次CET4笔试报名后可报考CET-SET4,完成本次CET6笔试报名后可报考CET-SET6。口语考生应在笔试考点报考,原则上不得跨校报考。 四、相关要求 各考点高校要严格按照教育部考试院通知规定,主动承担起报名考试组织的主体责任,认真做好本考点的报名工作。 1.要准确掌握报考需求。提前做好报考需求的调研与评估,尽量设置足够考位。 2.要认真做好报名资格审核工作。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有关CET考试报考资格的规定,严格落实报名资格审核工作。要积极借鉴其他学校有效经验和做法,结合本校实际,采取得力措施保证符合报考资格的学生有序参加报名。 3.要落实报考“候补”规定。若考位报满,考生可选择“候补”,报名系统将自动排序填补未交费空位且在考点增补考位后,系统将按照“候补”顺序填补考位,并通知考生缴费。各考点要准确掌握候补报名方法,并向考生做好候补功能的宣传和说明工作,切实做到具有报考资格的学生人人皆知。 4.要统筹做好报考的宣传引导工作。可能出现考位不足情况的考点,要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综合施策,妥善解决考生报名考试的合理诉求,并向考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确保不因考试发生舆情。 五、其他事项 1.自本次考试开始新设口语考点:安庆师范大学,安徽工程大学,马鞍山学院,安徽信息工程学院,淮北理工学院,安徽中澳科技职业学院,皖西学院,淮北师范大学;新设笔试考点:安徽黄梅戏艺术职业学院(考点代码34118),安徽粮食工程职业学院(考点代码34119)。 2.成绩发布10个工作日后,考生可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www.neea.edu.cn)查看并下载电子成绩报告单(小语种科目为电子证书),电子成绩报告单与纸质成绩报告单具有同等效力。 纸质成绩报告单依申请发放,考生可在报名期间或成绩发布后规定时间内登录CET报名网站(cet-bm.neea.edu.cn)自主选择是否需要纸质成绩报告单,选择纸质成绩单的考生应按考点规定时间及地点免费领取,成绩发布半年后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补发。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23年9月11日
[广西] 2024年度空军在我区招收高中生飞行学员工作安排
根据教育部、公安部、军委政治工作部及空军关于招收和选拔2024年度飞行学员的通知要求,为做好2024年度空军在我区招收高中生飞行学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一、招收对象及自荐条件(一)招飞对象我区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男生,2004年8月31日至2007年8月31日出生(以《居民身份证》登记出生日期为准)。(二)自荐条件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男生报名参加空军招飞需符合下列基本条件:1.政治要求。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中国共产党,忠于祖国,热爱人民军队,志愿从事军事飞行职业;政治可靠,思想进步,品德优良,遵纪守法,符合军队招收飞行学员的政治条件,本人自愿,家长(监护人)支持。2.身体要求。身高在165-185cm之间,裸眼视力C字表0.8以上,未做过视力矫治手术,无色盲、色弱、斜视等。3.文化要求。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须在本区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外语限英语、俄语,预估高考总分达到我区统招一本线。4.其他要求。形象气质好,对飞行有较强的兴趣和愿望,思维敏捷、反应灵活、动作协调、学习能力强,性格开朗、情绪稳定、有敢为精神。二、招收程序2024年度空军在我区招收高中生飞行学员工作于2023年9月上旬开始,至2024年7月上旬结束。主要分初选、定选和录取三个阶段组织实施。第一阶段,初选。主要包括宣传发动、报名推荐、初选检测和文化摸底。1.宣传发动(2023年10月中旬前)。主要采取两种方式:①入校宣传。9月上旬,空军招飞局广州选拔中心组织力量深入南宁、贵港、玉林、钦州、梧州等地市部分优质高中学校,开展入校宣传动员。②自主宣传。各级教育招考部门负责督促各中学指定一名老师加入广西壮族自治区空军招飞工作群(QQ群号:916721910),下载相关资料营造氛围;并指导所属中学利用网站、宣传栏、多媒体、广播、家长微信群以及空军招飞专题动员会等形式,全面宣传2024年度空军招飞政策要求、标准条件,鼓励符合基本条件的学生报名参选。2.报名推荐(宣传发动后)。各中学按照自荐条件要求,对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和身体、文化成绩的初步筛查,组织符合基本条件学生关注“南部战区空军招飞”微信公众号,进一步了解相关信息;指导学生进行网上报名(搜索关注“南部战区空军招飞”微信公众号,点击“网上报名”进行注册登记)。报名成功学生,填写《2024年度空军招收高中生飞行学员初选参检表》(见附件1),参检表经学校审核盖章后学生自行保管。3.初选检测(2023年10月中下旬)。空军派出初选组,在各地市设立初选站(详见附件2)组织检测。程序:①组织学生。学校安排带队老师,统一组织学生就近就便到空军设站地点参检,参检学生须携带填写完整的《初选参检表》、身份证和可登录微信的智能手机,不需空腹;②初选筛查。设眼科、外科、耳鼻喉科、内科、神经科、超声科等6个科室(入校宣传筛查小分队只检测眼科、外科),采取单科淘汰,单个学生完成全部检测约需一个小时;③合格登记。初选检测通过的学生使用手机微信扫码登记信息,空军招飞工作人员负责现场收集初选通过学生的《参检表》,发放《初选合格证》、《空军招收飞行学员政治考核登记表》。4.文化摸底(2023年10月至2024年2月)。①初选前:报名学生由就读学校在《初选参检表》中填写两次月考成绩,并由教务部门领导签字、盖章,确保成绩真实性。②初选后:广州选拔中心将初选合格学生名单反馈给自治区、市教育招考部门,由各地市教育招考部门核准学校填写的成绩,为确定定选名单提供依据。第二阶段,定选(2024年2月至6月)。定选由空军统一组织实施,分高考前定选和高考后定选,高考前定选一般从通过初选的学生中遴选身心素质较好、文化成绩优异的学生进行检测;高考后定选主要对通过初选检测、符合基本条件的学生进行检测。具体安排另行通知。第三阶段,录取(2024年7月初)。空军招飞局结合军事飞行职业选拔特点,对定选医学选拔、心理选拔、政治考核均合格且高考成绩达线的学生综合择优录取,统一下发录取通知书。三、有关要求(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空军招飞工作是国家赋予军地双方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考部门和普通中学要充分认识空军招飞工作的重要性,大力支持、积极配合。空军选聘招飞专干的学校,要积极支持招飞专干工作,充分发挥他们开展招飞宣传、组织学生报名参检、抓好选苗、育苗等各项工作的职能作用;未选聘招飞专干的学校也要指定专人负责空军招飞各个阶段工作的督促落实,确保高质量完成空军招飞任务。(二)加大宣传力度,浓厚招飞氛围。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考部门和普通中学要引导学生加强对国防建设、空天安全的关心关注,借助地方各类媒体、微信公众号、校园网、校园广播、宣传栏等多种渠道,积极开展空军招飞宣传,在社会上、校园内营造浓厚招飞氛围;积极鼓励品学兼优、基本符合条件的学生踊跃报名,推荐学生、老师和家长关注空军招飞网和“南部战区空军招飞”微信公众号,及时了解空军招飞政策条件、待遇优势、参检安排等信息。(三)严格选苗保苗,提高招飞质效。根据空军统一部署,2024年广西区空军招飞试行将初选和复选结合,增加部分初选项目,提高检测效益,减少报名学生离校参检次数,便于学校统一组织。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考部门和普通中学要努力适应招飞改革新形势,积极配合广州选拔中心精招精选,对照空军招飞自荐条件,严格选苗育苗,及时筛除身体和文化成绩明显不达标、报考动机不纯的考生,努力提高空军招飞工作质量效益,确保为空军输送更多更优秀的飞行学员。 附件:1.2024年度空军招收高中生飞行学员初选参检表2.2024年度广西区空军招飞初选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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