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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 关于2023年中等职业学校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的通告
一、报名 (一)报名对象 1.全省中等职业学校2021级、2022级全日制学历教育学生(含高职院校招收的全日制中职学历教育学生,不含五年制高职教育学生)均须参加相应科目合格性考试,有升学意愿的2021级学生还需参加等级性考试。 技工院校在校生和社会人员也可报名参加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 2.2020级、2021级中职学生在2021年、2022年合格性考试中缺考的(含未报考的),须参加2023年相应科目的合格性考试。 3.有意愿参加2024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的中职学校一年制学生、中职学校2020级学生、技工学校在校生和社会人员,须参加2023年中职学业水平考试的公共基础知识(德育、语文、数学、英语)和专业基础知识的合格性考试、等级性考试。 4.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三二分段制”学生,有意愿在完成前三年学业后提前就业的,经高职院校和联办中职学校同意,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后,可报名同一年级中职学生参加的合格性考试,但不可参加等级性考试。 5.拟报名2024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的上述考生,还须符合2024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的报名条件(另文公布)。 (二)报名时间 2023年4月17日-21日,逾期不予补报。 (三)报名地点 1.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在学籍所在学校报名。 2.高中阶段其他类型学校在校生在就读学校集体报名或学校所在地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名。 3.社会人员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名。 (四)成绩查询办法 成绩公布后考生可通过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中职学考”栏目中的“中职学考成绩查询”进行查询。考生查询成绩所需的用户名及密码由所在报名点统一生成、打印并告知,其中,在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名的考生,用户名及密码与考试通知单一并领取。 二、考试时间
[福建] 2023福建高职单招的学校有哪些 福建单招大专学校汇总整理
福建2023年高职单招学校共有七十多所,比较推荐的单招大专民办院校有:漳州职业技术学院、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厦门城市职业学院等。 2023年福建单招大专学校一览(仅供参考推荐) 序号 分类考试院校名称 学校性质 1 漳州职业技术学院 公办 2 黎明职业大学 公办 3 厦门城市职业学院 公办 4 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公办 5 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公办 6 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 公办 7 漳州卫生职业学院 公办 8 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公办 9 福建商学院 公办 10 福建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公办 11 厦门理工学院 公办 12 三明医学科技职业学院 公办 13 厦门医学院 公办 14 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 公办 15 闽江学院 公办 16 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公办 17 厦门南洋职业学院 民办 18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 公办 19 福建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公办 20 泉州职业技术大学 民办 21 福建艺术职业学院 公办 22 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 民办 23 武夷学院 公办 24 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 公办 25 莆田学院 公办 26 福建工程学院 公办 27 闽北职业技术学院 公办 28 漳州城市职业学院 公办 29 三明学院 公办 30 泉州师范学院 公办 31 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公办 32 厦门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民办 33 厦门华天涉外职业技术学院 民办 34 集美大学诚毅学院 民办 35 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公办 36 福建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公办 37 闽西职业技术学院 公办 38 福州大学至诚学院 民办 39 宁德师范学院 公办 40 宁德职业技术学院 公办 41 福建江夏学院 公办 42 泉州信息工程学院 民办 43 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 民办 44 厦门兴才职业技术学院 民办 45 漳州理工职业学院 民办 46 闽南理工学院 民办 47 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公办 48 漳州科技学院 民办 49 泉州华光职业学院 民办 50 仰恩大学 民办 51 福州工商学院 民办 52 福州英华职业学院 民办 53 武夷山职业学院 民办 54 阳光学院 民办 55 福建体育职业技术学院 公办 56 泉州海洋职业学院 民办 57 龙岩学院 公办 58 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民办 59 泉州工艺美术职业学院 公办 60 厦门华厦学院 民办 61 厦门东海职业技术学院 民办 62 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公办 63 厦门工学院 民办 64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 民办 65 厦门安防科技职业学院 民办 66 泉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民办 67 福州外语外贸学院 民办 68 福建农林大学金山学院 民办 69 泉州纺织服装职业学院 民办 70 泉州轻工职业学院 民办 71 厦门演艺职业学院 民办 72 福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 民办 73 福建技术师范学院 公办 2023年志愿填报安排 (一)志愿设置 1.中职学校类考生:中职学校类考生录取分为本科批次和高职(专科)批次,每个批次均设20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专业的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 2.普通高中类考生和特殊群体类考生:普通高中类考生和特殊群体类考生录取设高职(专科)批次,共设20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专业的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 (二)填报时间 1.中职学校类考生招生的本科批次常规志愿,于2023年4月13日8:00至18:00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www.eeafj.cn)填报,征求志愿于4月15日8:00至18:00填报。 2.面向全体考生的高职(专科)批次常规志愿,于4月19日8:00至4月20日18:00填报,征求志愿于4月23日8:00至18:00填报。 3.考生应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填报志愿,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责任。志愿填报时间截止后,网上填报志愿系统自动关闭。考生本人未按时填报志愿,或因疏漏、失误造成的其他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福建] 福建省2023年1月高中学考成绩公布公告
2023年1月福建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已公布。请考生通过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高中学考”栏目中的“高中学考成绩查询”进行查询。 考生若遗忘登陆密码,请向原就读学校申请重置密码后再登录;考生若对本人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在成绩公布后15个工作日内向当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申请复核成绩。 特此公告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2023年2月28日
[福建] 2023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报名通知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23〕4号),2023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同等学力全国统考)将于5月21日举行,报名工作将于3月13日~26日在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s://tdxl.neea.edu.cn)进行。现将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3年5月21日(星期日) 外国语和医古文水平考试时间:9:00~11:30 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时间:14:30~17:30 二、报名条件 所有报名参加同等学力全国统考的考生,须是在“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https://tdxl.chsi.com.cn)通过学位授予单位资格审查并转入在册库的申请人。考生的报名资格、报考语种和学科(专业学位类别)须符合学位办〔2023〕4号文件的相关规定。 在以往同等学力全国统考中因作弊而被取消考试资格的考生,在考试资格取消期限内不得报考。 三、报考流程 (一)注册及在册信息修改。拟参加2023年同等学力全国统考的考生,需于3月8日前在信息平台完成注册、信息采集(电子照片等)及在册信息更新(联系方式等。手机短信为考生接收报名相关信息的重要途径。请填写或更换能够实时联系到考生本人的手机号码)。逾期不可重新注册及修改。2023年同等学力全国统考报名流程见附件。 (二)考试报名。获得报名资格的考生须于3月13日~26日在中国教育考试网报名,填报同等学力全国统考的语种、学科及考试地点,并实时关注审核结果。原则上,考生应选择工作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参加考试。 (三)报名考试费缴纳。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调整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评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0〕545号)的有关规定,同等学力全国统考按每位考生每科目100元收取报名考试费。 2023年同等学力全国统考报名考试费通过中国教育考试网以网上支付的形式缴纳。通过学位授予单位资格审核的申请人方可通过中国教育考试网缴纳报名考试费。网上缴费截止日期为2023年3月31日,未在规定时间内成功支付报名考试费的考生,本次报名资格无效。 (四)准考证下载。中国教育考试网将于2023年5月15日~21日开通准考证下载功能,考生可在下载功能开通期间下载准考证。 (五)成绩查询 成绩查询开放日期为2023年8月中旬,届时考生可通过中国教育考试网查询考试成绩。 (六)成绩复核 自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可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提交成绩复核申请,进行成绩复核。 (七)违规处理 同等学力全国统考的违纪、违规、作弊行为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对于涉嫌犯罪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惩处。 (八)考前须知 具体要求请于考前一周登陆中国教育考试网或考点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网站,查询相关公告信息。所有考生应知悉、配合、遵守安全与突发情况处置措施和要求。 (九)其他事项 考生可通过中国教育考试网下载外国语水平考试、学科综合水平考试、医古文水平考试大纲。 附件:1.2023年同等学力全国统考报名流程 2.福建省2023年同等学力全国统考考生报名咨询联系方式 教育部教育考试院 2023年2月15日 附件: 2023年同等学力全国统考报名流程 福建省2023年同等学力全国统考考生报名咨询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联系人 咨询电话 招生单位报名信息链接网址 福州大学 何老师 0591-22865505 https://yjsy.fzu.edu.cn/ 福建医科大学 梅老师 0591-22860092 https://yjsy.fjmu.edu.cn/ 福建中医药大学 吴老师 陈倪老师 0591-22861321 0591-22861219 https://yjsy.fjtcm.edu.cn/ 闽南师范大学 邱老师 田老师 0596-2527801 0596-2528127 https://yjsc.mnnu.edu.cn/zsgz/tdxl1.htm
[福建] 关于2023年4月福建省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学业水平考试有关工作的通告
一、考试 (一)考试方式 2023年4月福建省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学业水平考试笔试(以下简称体育机考),采用上机(无纸化)闭卷考试方式,考试时长30分钟。运动技能实践考试由设区市组织安排。 (二)考试时间 体育机考时间为2023年4月1日-2日。运动技能实践考试时间由各设区市确定公布。 二、报考 (一)报考对象 2020级普通高中在校生,2021届、2022届普通高中结业生,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在校生和福建省户籍社会人员等需要报考的人员可自愿报名。 (二)报名地点 普通高中学生由学校统一组织报名,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在校生和福建省户籍社会人员可到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名。 (三)报名时间 3月6日-10日。 (四)报考信息确认 报名后,考生本人核对、确认无误后须在学校或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打印的《2023年福建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报名花名册》上的签字栏内签名。考生签名确认后,由于信息错误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福建] 福建2023年高职单招录取照顾政策
福建2023年高职单招录取照顾政策为满足一定条件可以免试入学或者在考试成绩总分上加分,我们来看看具体免试及加分政策有哪些。 (一)录取照顾政策 1.考生可享受当年普通高考录取照顾政策。 2.代表我省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中国技能大赛(国家级一类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或前10名)以及福建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福建省选拔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班学生,报考相关对口专科专业的,可予以免试录取。 3.获得福建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班学生,报考相关对口专科专业的,可免予职业技能测试,其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按满分计,同时录取总成绩加5分。 4.获得福建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班学生,报考相关对口专科专业的,可免予职业技能测试,其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按满分计。 同一考生如符合以上多项录取照顾政策条件的,只能享受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享受录取照顾政策考生资格实行省教育考试院,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及考生所在学校四级公示,学校还须公示到考生所在班级。 (二)投档录取规则 1.各批次录取分别先组织实施常规志愿录取。中职学校类考生高职(专科)批次常规志愿录取前先进行获得免试资格考生的录取,再进行高职(专科)批次常规志愿录取。 2.各批次常规志愿录取结束后,公布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组织考生填报征求志愿并录取。征求志愿录取结束后仍未完成的招生计划,不再组织征求志愿录取。 3.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原则上均按招生计划数的100%实行专业志愿平行投档。招生院校根据我省招生政策和学校招生章程规定的录取规则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录取。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2023年普通高考和录取。 4.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总成绩相同的考生,先按符合录取照顾政策同等优先进行排序,中职学校类考生再按专业基础知识、职业技能测试、公共基础知识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确定考生位次;普通高中类考生再按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确定考生位次;特殊群体类考生再按语文、数学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确定考生位次。如果仍然同分,则认可录取系统的投档结果。如果因同分造成同一院校专业投档人数超过计划数,超过部分一并录取。 5.2023届中职学校类考生和普通高中类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作为录取的参考。 6.享受录取照顾政策的考生应参加相应批次的志愿填报和录取。对于已参加报名并取得考生号,在录取照顾资格申报时间结束后至2023年6月30日前才获得相关大赛录取照顾资格的未被录取考生,可由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按规定补录取,其他考生不再调整录取。
[福建] 关于福建省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公布有关事宜的公告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福建省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将于2月21日下午15:00,由各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向考生公布,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生单位负责公布考生初试成绩。考生可通过教育部研招网或招生单位公布的网站进行查询。 二、考生如对公布的成绩有异议,可根据招生单位官方网站发布的成绩复核要求向其提出复核申请,复核结果由招生单位通知考生本人。考生成绩复查具体办法详见所报考招生单位发布的公告。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2023年2月16日
[福建]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体育局转发教育部 国家体育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高水平运动队考试招生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设区市教育局、体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有关高校: 现将《教育部 国家体育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高水平运动队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21〕2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高校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专题会议精神和教学〔2021〕2号文件要求,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家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把改革任务落到实处。各有关高校要认真落实考试招生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学校党委对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的组织领导。高水平运动队考试招生办法须经学校党委常委会和校长办公会审议审定。 二、优化招生项目。各有关高校应严格按照教学〔2021〕2号规定,进一步优化高水平运动队招生项目和招生计划。对于不符合规定的项目,不再安排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对于符合规定的项目,有关高校应重新评估,合理安排招生计划,并上报省教育厅、省体育局备案。 三、严格资格审核。各有关高校应进一步提高报考本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具体条件要求,切实加强考生报考资格审核,健全资格审核工作责任制,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严防弄虚作假。体育部门要加强对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的发放和管理,坚决打击和防范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造假行为。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体育局 2023年1月18日 附件下载:教学〔2021〕2号教育部 国家体育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高水平运动队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pdf
[福建] 2023年3月福建省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报考通告
2023年3月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第68次)将于3月25日至27日举行。为确保考试安全有序平稳实施,现将报名事项提示如下: 1.福建省报名时间为2月20日9时至3月3日24时。 2.考生请登录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考务管理系统(直接点击),并在报名前认真阅读《NCRE报名系统使用指南》(附件)及所选考点的报名通告。 3.考生报名时应使用本人在公安机关登记的现用身份信息,不得使用曾用名、艺名、网名、绰号等其他信息,并提供本人有效手机号码、EMAIL信息,以确保收到考试最新通告。 4.如需了解最新版NCRE级别科目设置、证书体系、获证条件、考试大纲及教材目录,请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查阅。 附件:《NCRE报名系统使用指南》
[福建] 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教育厅(教委)、招生考试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 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着眼于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发展素质教育,促进教育公平,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考试组织、高考改革等工作,加强高校考试招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确保考试招生工作安全、有序实施。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力保障考试组织安全平稳 1.全面落实考试安全责任。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是本行政区域内组织考试、治理考试环境、维护考试招生安全稳定、做好考试防疫、整肃考风考纪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和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主要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高校是本校考试招生(含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各地各校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提前谋划研究,结合本地实际,统筹做好高考及各特殊类型招生考试,确保相关考试组织安全平稳。要加强风险防控,完善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预案,重大事件处置决策要向当地省(区、市)党委和政府请示汇报,并及时报教育部。 2.强化考试环境综合治理。各地各校要把安全保密工作摆在突出重要位置,强化命题、制卷、运送、保管、分发、施考、回收、评卷等关键环节和关键人员的管理,确保试题试卷绝对安全。严厉打击考试舞弊,强化标准化考点建设管理,加大人员入场检测力度,严格执行考生进入考点(考场)安全检查工作规范。加强监考巡考工作,严格执行考场视频回放制度,严查违规违纪行为。开展手机作弊专项治理,加强考点无线电信号屏蔽设备配备,实行考点集中存放手机管理,鼓励各地积极配备“智能安检门”。加强部门协作机制,开展净化涉考网络环境、打击销售作弊器材、净化考点周边环境、打击替考作弊等专项行动,综合治理考试环境。 3.统筹做好考试防疫工作。各地各校要认真落实国家和地方有关优化疫情防控的措施要求,将考试防疫列入当地应对新冠病毒感染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工作重点,加强统筹协调,结合当地实际,及时完善考试防疫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坚持科学精准防疫,做好命题制卷、考点考场、评卷等场所防疫工作。安排一定的备用考点和工作人员,应对突发情况,确保“应考尽考”。 二、持续促进高校招生入学机会公平 4.继续实施国家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各地各校要结合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加大统筹协调力度,优化招生计划安排,切实做好招生计划编制和管理工作。继续实施国家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向中西部地区和考生大省倾斜,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中央部门所属高校要严格控制属地招生计划比例,合理确定分省招生名额。 5.继续实施重点高校面向农村和脱贫地区专项计划。各地要严格报考条件,加强资格审核,推动专项计划优惠政策落实到位。加强政策宣传,优化招录程序,鼓励将专项计划纳入有关高校普通类招生批次平行志愿投档录取。从2023年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有关高校要及时将相关考生信息反馈生源省份。 6.完善做好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高考工作。各地要认真落实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户籍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高考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能在当地参加高考。对于因特殊原因不符合流入地报考条件的考生,流入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要针对不同情况,主动协调流出地予以稳妥处置,原则上回流出地参加高考,流出地省份要积极配合,做好工作衔接。各地要加强中高考报名政策统筹,在中考报名、新生入学、学年开学等关键节点,提前做好政策宣传和摸底核查,并通过多种有效途径做好引导工作。要压实高中阶段学校责任,严格规范学籍管理,严查空挂学籍、人籍分离、虚假学籍等违规情况。要严厉打击“高考移民”,对于通过非正常户籍学籍迁移、户籍学籍造假、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等手段获取高考资格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稳妥推进高校考试招生改革 7.扎实推进高考综合改革。已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要进一步总结经验,完善措施,促进新高考、新课程、新教材的协调联动,推动改革成果进一步巩固和深化。要指导中学严格按照课程标准实施教学,高二年级起根据学生选考科目开展选课走班,严禁组织学生提前选科备考。要加强学生生涯规划教育和选科指导,引导学生根据国家发展需要和自身兴趣特长选择选考科目。第四、五批改革省份要提前谋划,积极做好改革落地各项准备工作。尚未启动改革的省份要认真借鉴改革省份经验,抓紧完善基础条件,做好改革方案制定等准备工作。 8.持续深化考试内容改革。高考命题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服务人才培养质量提升和现代化建设人才选拔,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高考命题体现基础性、综合性、应用性和创新性,注重考查关键能力、学科素养和思维品质,注重考查学生对所学知识的融会贯通和灵活运用。持续加强国家教育考试命题和考务工作队伍建设,强化规范管理,完善保障机制,提升工作水平。 9.深入实施强基计划试点工作。各试点高校要深入总结近年强基计划工作情况,坚持试点工作定位,进一步优化招生程序,提高选拔质量。要坚持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规范管理,严格选拔标准,着力选拔对基础学科研究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优秀学生。要优化学校考核内容和形式,积极在面试中参考使用学生综合素质档案,着重考查学生的理想信念、兴趣特长、思维能力和创新潜质等。要加强宣传引导,帮助学生深入了解强基计划专业特点、培养模式和发展前景。要加强招生培养联动,优化人才培养模式,精心做好本硕博衔接等后续培养工作,引导学生“立大志、明大德、成大才、担大任”。 10.进一步完善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各地要加强省级统筹,遵循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规律,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职教高考制度,推进职普融通,协调发展。要指导高职院校立足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优化职教高考招生专业结构,重点向区域经济建设急需、社会民生领域紧缺、技术技能培养要求高和就业质量高的专业倾斜。要完善考试内容、形式和招生录取机制,着力选拔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严格制度措施,确保公平公正。 四、切实加强招生规范管理 11.严格执行招生政策规定。各地各校要严格执行国家招生计划和招生政策规定,严肃招生工作纪律,认真遵守高校招生“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纪律要求。严格规范高校大类招生行为,高校原则上按专业开展招生,少数探索大类招生的高校要精心制定培养分流方案,确保科学规范、公平公正。要加强高校招生录取批次管理,不得随意将普通批次招生专业安排至本科提前批次招生。要严格组织新生入学资格复查,确保招生录取公平公正。 12.切实规范高考成绩发布管理。各地要坚持正确育人导向,进一步完善高考成绩发布工作,坚决扭转简单以高考成绩评价学生的做法。要加强高考成绩信息管理,除教育部规定的特定事项外,只能将考生的高考成绩信息提供给考生本人及有关投档高校。要优化完善高校及专业录取分数线发布办法,扭转简单以录取分数线评价高校的倾向。要加强对中学、教师等相关责任主体的管理,严禁以任何方式公布宣传炒作“高考状元”“高考喜报”“高考升学率”“高分考生”等。探索建立涉考负面舆情清单制度,作为相关工作考核的重要参考。 13.严格招生信息安全管理。各地各校要认真落实国家、省级、高校、中学四级信息公开制度,并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方式,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利益相关者的监督。要高度重视信息安全防护,落实国家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相关要求,加强对重要设备、信息系统和网站的监测和运行维护,及时堵塞安全技术漏洞。要强化考生志愿填报等环节安全管理,教育学生提高风险防范意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学生个人及招考信息安全,严防信息泄露或被他人操控。 14.严格强化监督管理。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认真落实考试招生工作的监管责任,会同教育纪检部门加强对报名、考试、录取全过程监督。要认真做好所属高校招生章程及属地高校的有关特殊类型招生办法的审核工作,对相关高校招生政策及计划执行情况开展督促检查。要加大违规查处力度,对于因疏于管理,造成考场秩序混乱、作弊情况严重、招生违规的,要依规依纪依法对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并追责问责。 15.加强涉考培训咨询机构治理。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和高校、高中阶段学校及其教师不得组织或参与任何形式涉考培训活动。各校不得允许教育咨询机构、校外培训机构或个人进入学校开展涉考培训咨询活动,或提供场地给有关机构或个人开展相关活动;不得向考生和家长宣传推介有关机构或个人的相关活动。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网信、科技、公安、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体育等部门,加强对社会培训机构或个人开展涉考培训咨询的规范治理,严厉打击涉及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组织或参与考试作弊、干扰破坏考试招生秩序等违规违法行为。 五、进一步优化考试招生宣传服务 16.加强招生宣传规范管理。各地要加强高考宣传工作,健全高考新闻发言人制度,及时主动、准确有序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温馨提示等服务工作。各高校要规范招生宣传管理,招生广告或者宣传的表述应当严谨、规范,不得采取贬损、夸张、低俗以及其他不适当的语言或者方式开展招生宣传,不得以新生高额奖学金、违规承诺录取(含承诺录取专业、本硕博连读或贯通等)、入校后重新选择专业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以优质生源登记表、志愿填报意向书等形式吸引、误导学生。志愿填报期间,要逐步减少外派招生宣传组的数量,进一步扩大线上咨询服务渠道。严格加强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形式代替或干预考生填报志愿。制作录取通知书应坚持简约、节约的原则,避免铺张浪费。 17.加强志愿填报咨询服务。各地各高校要按照“考生自主填报,政府、考试机构和学校提供公共服务”原则,加强考生志愿填报咨询服务工作。要细化工作措施,逐级开展政策宣传解读和工作培训,实现地区、高中阶段学校全覆盖。各高中阶段学校要充分发挥主阵地、主渠道作用,积极为考生提供咨询服务。各地要开展高考志愿填报咨询活动专项治理,加强高考志愿填报预警,公开违规举报电话和咨询电话,及时妥善处置信访问题,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18.深入实施“高考护航行动”。各地要围绕考试组织、安全保障、宣传引导、咨询服务等考生关切,聚合各方力量深入开展“点亮权威考试招生机构官网标识”等行动,加强治安、交通、卫生防疫、心理辅导等多方面综合服务保障,着力解决考生“急难愁盼”问题。要积极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提供合理化便利,营造温馨的考试招生环境。 请各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将本通知转发至本行政区域内所有普通高校。 附件: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教 育 部 2023年1月11日
[福建] 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福建省报名点公告
根据《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做好普通高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8〕4号)和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办公室《202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简章》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将华侨港澳台学生在福建省报名点报名、确认及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 (一)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须为学历教育注1)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普通高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以下简称全国联招): 1.港澳地区考生,具有①《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和②香港或澳门居民身份证。 2.台湾地区考生,具有①《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和②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 3.华侨考生,考生本人及其父母一方均须取得住在国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并已在住在国连续居留2年,两年内注2累计居留不少于18个月注3,其中考生本人须在报名前2年内(即2021年4月1日—2023年3月31日)在住在国实际累计居留不少于18个月注3。 若考生本人或其父母一方未取得住在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但已取得住在国连续5年以上(含5年)合法居留资格注4、5年内注5在住在国累计居留不少于30个月注6,且考生本人在报名前5年内(即2018年4月1日—2023年3月31日)在住在国实际累计居留不少于30个月注6的,也可参加报名。 中国公民出国留学(包括公派和自费)在外学习期间,或因公务出国(包括外派劳务人员)在外工作期间,均不视为华侨。 (二)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1日至3月31日,其中3月1日至15日为网上报名时间,3月16日至31日为报名确认时间。 (三)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和报名确认相结合的方式,其中港澳台考生实行网上报名确认,华侨考生实行现场报名确认。 1.网上报名(包括所有考生) (1)网报入口:全国联招管理系统考生端(以下简称报名系统),网址:http://www.eeagd.edu.cn/lzks/。 (2)网报流程:注册——输入报考信息并上传材料——上传照片——缴付报考费(仅限内地考区,550元人民币/人)——预约现场确认时间(仅限华侨考生)——提交报名确认。报考费一旦缴交,恕不退还。 (3)考生应上传个人证件正反面照片,所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居住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均应在有效期内。 (4)考生应提供其高中毕业文化程度(须为学历教育)的证明材料。应届高中毕业生须上传毕业中学开具的毕业证明及高一到高三上学期的成绩单正本。往届生须上传高中毕业证书(证明)及高中三年成绩单正本。持国外学历的考生须同时上传我国驻外使(领)馆对其学历证明材料所做的认证书(中文版,须注明是否学历教育)。 (5)持港澳地区学历的港澳台考生须在毕业中学所在地报考。 2.网上报名确认(仅限港澳台考生) 港澳台考生实行网上报名确认,由各考区负责确认在本考区考试的港澳台考生报名资格。考生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确认结果,确认不通过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更正有关信息并再次提交,逾期不再受理。选择在香港、澳门参加考试且报名确认通过的考生须按报名点要求按时缴交报考费,否则不予参加考试。 3.现场确认报名(仅限华侨考生) 华侨考生实行现场确认报名,由广州报名点(暨南大学)负责。考生在现场确认报名时须向报名点提交以下报名资料,所有提交的资料需为正本,其中应届生毕业证明、成绩单、国外学历及华侨居留权认证书须留下备查。①与其具有华侨身份父母一方法律关系的证明文书(如考生父母均已离世,需出具考生父母华侨身份证明、死亡证明等相关法律材料);②由我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本人及其父母一方获外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的认证书(中文版,须注明已在住在国连续居留时间及两年内实际累计居留时间),或已取得住在国合法居留资格认证书(中文版,须注明本人及其父母一方已取得住在国合法居留资格的连续时间及5年以内实际累计居留时间);③考生本人及其具有华侨身份父母一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④网报时提交的学历证明材料原件。若定居在尚未与我国建交国家,须出示同我国和其定居国均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办理的居留权认证,和我国驻第三国的使(领)馆开具的认证书(中文版,须注明取得居留权的时间)。 考生因特殊情况不能到报名点现场确认报名的,须由本人提交书面申请,经报名点同意后方可委托亲属代理确认,确认时应出示考生身份证件、代理人身份证件、考生亲笔签署的委托书及考生报名材料。每位代理人只能为一名考生办理确认手续。 (四)福建省报名确认负责机构及联系方式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地址:福州市北环中路59号,邮政编码:350003,联系电话0591-86215678)。 二、报名资格审核 (一)报名结束后,普通高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办公室(以下简称联招办)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核,包括身份审核、学历审核及华侨考生的出入境记录审核。持内地(祖国大陆)学历的考生信息,由考生毕业中学所在地省级教育主管部门进行学历查验。 (二)联招办对考生报名资格审核后,在网站公示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公示信息包括考生的姓名、性别、资格类别等。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并经公示的考生方可参加联招考试。公示后被举报查实资格造假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和录取,已参加考试的取消考试成绩,已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三、考试 (一)考试科目 理工类考试科目为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文史类考试科目为中文、数学、英语、历史、地理。每科满分为150分,每个考试类别满分为750分。 考试内容和要求参见教育部考试中心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入学考试(理科、文科)考试大纲(第3版)》。 (二)考试时间 5月20日(周六):09:00-11:30 中文 13:30-15:30 英语 5月21日(周日):09:00-11:00 数学 13:00-15:00 物理、历史 16:00-18:00 化学、地理 (三)考试地点 福建省考点统一安排在福州市城区有关中学,具体考试地点届时详见考生准考证。 (四)答题方式 全国联招考试实行计算机网上辅助阅卷。考生在考试时必须按规定在专用答题卡的指定区域内答题,在指定区域外答题不予计分。 (五)其他事项 1.全国联招不组织体育类、艺术类统考。报考高校体育类、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术科考试,术科考试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由有关高校确定,考生应尽早与拟报考的高校联系。 2.准考证约考前五天起可在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四、志愿填报 (一)6月中旬公布考试成绩,6月下旬网上填报志愿。 (二)填报志愿前,考生应在报名系统首页认真阅读招生专业目录,了解高校基本情况、招生专业、收费标准、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原则及其他注意事项。 (三)志愿填报采取平行志愿方式。考生可填报10所高校本科志愿,每所高校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和一个专业是否服从调剂选项;报考预科的考生可填报5个高校预科志愿。 (四)填报志愿时,同一批次同一院校,考生可同时兼报普通类专业和体育类、艺术类专业。 (五)体育类、艺术类术科考试不合格或未参加术科考试的考生,不得填报相应的体育类、艺术类专业。 五、录取 (一)7月初组织录取工作。录取工作实施网上录取,分为本科和预科两个批次,按照“先本科、后预科”的顺序,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二)高校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志愿及本校招生计划、录取要求,在联招办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择优录取新生。高校须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联招办核准后办理录取手续,向考生寄送加盖本校公章的新生录取通知书。 (三)被录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须在当年7月15日至9月30日登录报名系统上传高中毕业证书(证明)及高三下学期的成绩单。高中毕业证书(证明)核验作为入学后新生复查的内容,由高校按有关规定进行。 六、新生报到 考生凭录取通知书按高校规定的时间及相关要求到校办理报到等手续。学生入学注册时,应缴纳学费及其他费用,收费标准与内地(祖国大陆)同校同专业学生相同。新生入学后,根据高校有关规定进行身体检查和新生入学复查,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入学资格;仅专业受限者,可商转其他专业。录取就读预科的学生经过一年学习后须参加录取高校组织的考试,合格者方可进入本科阶段学习。 七、违规处理 在联招报名、考试等环节出现违规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确定的程序和规定处理。 八、其他 (一)考生可在报名系统查询考试成绩和录取情况,下载电子成绩证书。可在“内地(祖国大陆)高校面向港澳台地区招生信息网”(https://www.gatzs.com.cn)上查询有关招生政策和招生办法及高校信息。 (二)学生在校期间,高校按教育部等六部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进行管理。学生与内地(祖国大陆)学生享受同等医疗保障政策,按规定参加高校所在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享受同等待遇。 (三)学生修业期满,考试成绩合格,由高校颁发毕业证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 (四)具体报名、打印准考证、公布成绩、填报志愿时间安排及注意事项,请留意联招办和报考点公告。联招办地址及联系电话: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69号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大楼,86-20-62833628转7。 (五)如遇不可抗力因素,需调整考试时间等工作安排,则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注释: 注1:须在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高级中等学校接受高中阶段教育,非学历教育经历不符合报名条件。 注2:指连续的两个自然年内。 注3:1个月按30天计算,不少于18个月即不少于540天。 注4:一般情况下,具有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者,在遵守当地法律前提下,无须每年签证,可以凭权证多次自由出入居住国,也没有时间限制,不用去移民局更新或者延长手续。而合法居留资格,则是有有效期的,有效期满后必须到移民局办理延长手续才可以继续居留。居留期限是判断是否为长期居留权或永久居留权的主要依据。如“马来西亚第二家园计划”签证是10年有效期签证,应属于合法居留资格。 注5:指连续的五个自然年内。 注6:1个月按30天计算,不少于30个月即不少于900天。
[福建] 《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本科专业省级统一考试说明(试行)》印发
日前,省教育厅印发《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本科专业省级统一考试说明(试行)》的通知,从2024年起实行。 1.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本科专业省级统一考试说明(试行) 音乐类 2.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本科专业省级统一考试说明(试行) 舞蹈类 3.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本科专业省级统一考试说明(试行) 表(导)演类 4.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本科专业省级统一考试说明(试行) 播音与主持类 5.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本科专业省级统一考试说明(试行) 美术与设计类 6.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本科专业省级统一考试说明(试行) 书法类
[福建] 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区)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各普通高等学校: 现将《福建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福建省教育厅 2022年12月14日 福建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以及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根据《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本科专业省级统一考试工作规范(试行)》《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本科考试招生专业目录(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福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党的领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适应福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从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科学选拔人才、维护教育公平出发,按照坚持育人为本、提高选拔质量、加强分类指导、确保公平公正为原则,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推动构建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艺术人才选拔评价体系。从2022年开始推进相关改革工作,到2024年基本建立以统一高考为基础、省级专业考试(下称省级统考)为主体,依据高考文化成绩、专业考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制度,基本形成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艺术人才选拔评价体系。 二、主要任务 (一)推进高校特色发展 1.明晰艺术类人才培养定位。高校要根据不同专业人才培养特点和专业能力素质要求,结合办学定位、办学特色和专业实际,进一步修订完善艺术类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科学合理确定专业培养目标,明确学生的知识、能力和素质要求,构建与办学定位和特色相适应的艺术人才培养体系,着力培养德艺双馨的艺术人才。强化艺术类专业内涵建设,坚持立德树人,加强课程思政建设,深入挖掘课程思政元素,有机融入课程教学,教育引导学生立足时代、扎根人民、深入生活,树立正确的艺术观和创作观。推动建设一批艺术类一流专业、一流课程,着力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2.优化艺术类学科专业布局。加强宏观调控,综合考虑办学条件、师资队伍、毕业生就业状况等情况,进一步调整优化艺术类专业布局,合理安排招生计划。从严控制艺术类专业设置,原则上不增设艺术类专业,确需增设的应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加强艺术类专业质量监控,开展艺术类专业办学情况专项督查。对于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基本要求的予以通报,减少其招生计划,并进行质量约谈,提出限期整改要求;经整改仍无法达到要求的,将责令其暂停招生或由省学位委员会撤销其学士学位授权点。对于社会需求不足、培养质量不高、师资力量薄弱、毕业生就业率低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将予以调减或停止招生。 (二)提升省级统考水平 1.优化省级统考专业类别。根据教育部印发的艺术类本科考试招生专业目录和省级统考工作规范,进一步优化省级统考专业类别,实现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全覆盖。2024年起,我省艺术类省级统考分为音乐、舞蹈、表(导)演、播音与主持、美术与设计、书法等6个专业类别,其中音乐类分为音乐表演、音乐教育2个方向,表(导)演类分为戏剧影视表演、服装表演、戏剧影视导演3个方向。戏曲类专业的考试内容及考试形式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艺术史论、艺术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戏剧学、电影学、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技术等艺术类专业不再组织省级统考,由高校安排在普通类招生。 2.完善省级统考内容。根据教育部印发的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工作规范,出台我省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的考试说明、等级划分标准和考试管理办法,进一步提高省级统考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探索建立美术与设计、播音与主持等科类省级统考题库。利用现代技术手段,笔试科目实行网上阅卷模式,确保阅卷工作更加科学规范、公平公正。 3.健全考评人员遴选机制。建立考评人员信息库,扩大考评人员遴选范围。优化考评人员组成结构,适当增加考评人员人数,逐步扩大省外考评人员比例。考评人员名单按照工作秘密严格管理。逐步建立考试工作人员和考生特殊关系申报制度,凡在相关考试中与考生有指导关系、亲属关系及其他利害关系的考试工作人员,均须按要求进行申报,并严格执行相应回避制度。严格执行违规考试工作人员“黑名单”制度,对于应申报而隐瞒不报、在考试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违规违纪的考试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列入“黑名单”。 4.加强考试组织规范管理。艺术类省级统考实行“省招委会统一领导、省教育厅监督管理,省教育考试院统筹协调及组织实施,组考高校具体负责”的管理体制。组考高校要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安全的原则,进一步强化考务组织管理。按照保密工作规定,完善省级统考命题、制卷、试卷流转、保管等各环节全流程的管理。严把考试入口关,通过现代技术手段,采用人脸识别系统,加强考生身份核验,严防考生替考。严把考试组织关,严格落实考生、评委、考场随机编排的“三随机”工作机制,严防考试舞弊。严把考试评分关,完善考试评分标准,采取“考评分离”、评委现场独立打分、全程录音录像等方式,确保评分公平公正。省级统考原则上安排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进行,因工作需要,凡安排在室外或其他场所的考试须参照标准化考点要求管理。加强省级艺术类专业标准化考点(考场)建设。考点实行主考负责制。 (三)严控高校校考范围 2023年,除经省教育厅审定的省内院校艺术类个别本科专业外,其他省内院校艺术类本专科专业均直接使用省级统考成绩作为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不得针对我省考生组织校考。未经教育部批准同意组织校考的省外民办院校和独立学院的艺术类本科专业,以及所有省外院校艺术类专科专业,均直接使用省级统考成绩作为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不得针对我省考生组织校考。 2024年起,除教育部或我省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外,高校不得针对我省考生组织校考。 (四)完善招生录取办法 1.适当提高文化成绩要求。根据不同艺术专业人才选拔培养要求,2024年起,艺术类各专业类别本科专业、高职(专科)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分别按普通类本科批次、高职(专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5%划定,扭转部分高校艺术专业人才选拔“重专业轻文化”倾向。高校要把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作为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积极完善使用办法,加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和多维度评价,相关使用办法要提前向社会公布。 2.完善招生录取办法。2024年起,艺术史论、艺术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戏剧学、电影学、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技术等艺术类专业,直接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参考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使用省级统考成绩的艺术类专业,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均达到艺术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省级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的综合分进行平行志愿择优录取,其中各专业类别的高考文化课成绩所占比例为50%;教育部批准允许组织校考的高校艺术类专业,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普通类专业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省级统考成绩本科合格且达到学校划定的最低成绩要求的基础上,按照高校公布的招生章程进行录取。除教育部批准允许组织校考的艺术类专业外,所有艺术类专业均应安排分省招生计划。 2024年起,高校高水平艺术团不再从高校招生环节选拔,由相关高校从在校生中遴选培养。 (五)健全监督管理机制 1.强化组织监管责任。在省招委会的统一领导下,省教育厅负责指导我省高校制定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和考试工作方案,监督管理相关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组织实施工作。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纪检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共同组成的省监督检查工作组,对我省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的报名、考试、录取等工作进行全流程的监督,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加强艺术教育培训机构规范治理,严厉打击培训机构组织或参与考试作弊、干扰考试招生秩序等违规违法行为。 2.落实高校主体责任。高校是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要加强学校党委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对有关工作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严格执行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议事规则和程序,充分发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作用,建立健全学校纪检监察机构、教师、学生和社会多方参与的高校监督检查工作组,健全校内自我约束、监督机制,强化监督管理,对本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进行全流程的监督。健全完善学校考试招生规章制度,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和考试工作方案须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审定,层层压实校内党政部门工作责任,明确各工作环节要求,坚决杜绝简单下放、层层转交。畅通社会监督举报渠道,完善考生申诉和学校仲裁机制,及时回应处理各种问题。 3.强化招生信息公开。对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实行中学、高校、地方、国家四级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中学要做好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公示。高校要及时、准确在本单位网站公布学校招生章程、分专业招生计划、考试工作方案、招生录取办法、录取结果、咨询申诉渠道等信息。省教育考试院要在本单位网站公布艺术类专业招生政策、省级统考办法、统考合格考生名单、投档规则、咨询申诉渠道等信息。要通过教育部“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管理服务系统”,强化对高校校考报名、资格审核、办法公开、结果公示等各个环节的管理。对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4.加大违规违纪查处力度。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格遵守高校招生“十严禁”“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和《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规定。对于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中有组织作弊、买卖作弊设备、买卖考题、替考等作弊以及帮助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工作人员和考生,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高校要严格开展艺术类专业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专业复测,对于审查或专业复测不合格、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显著的考生,要组织专门调查。对于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方式骗取录取资格的学生以及违规录取的学生,一律取消入学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并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校要充分认识到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改革是贯彻落实国家的决策部署,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科学选材、促进教育高质量发展和推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是高考改革的重要内容,事关高考综合改革大局和广大考生切身利益。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从立德树人的高度充分认识实施艺术类招生考试改革的重大意义,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效果导向相结合,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改革任务,严格规范管理,确保改革落地见效。 (二)加强工作落实。有关高校要认真落实教育部指导意见和本实施方案精神,及时修订完善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办法和人才培养方案,并提前向社会公布。各地要坚持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有特色发展的方向,指导高中校进一步明确学校艺术特色教育的定位,统筹好艺术普及教育和艺术特长教育,加强艺术特长生文化课学习指导,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切实提升艺术教育整体质量水平。各地各校要稳步有序推进相关工作,充分考虑教育的周期性,提前公布相关实施方案,给考生和社会以明确、稳定的预期。 (三)加强宣传服务。各地各校要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力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解疑释惑、凝聚共识,营造良好环境和氛围。各地各高中校要以学生为中心,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特点,进一步做好学生发展指导,处理好兴趣特长、潜能倾向与社会需要的关系,选择适合的发展方向,避免学生不顾个人条件盲目选择艺术类作为报考发展方向。各地各校要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总结经验,及时调整完善措施。 附件: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本科招生专业与省级统考专业类别对应关系一览表(2024年起实施) 附件 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本科招生专业与省级统考专业类别对应关系一览表 (2024年起实施) 序号 省级统考 专业类别 对应招生专业 统考科目和代码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01 音乐类 130201 音乐表演 0101音乐表演:101-乐理,102-听写,103-视唱,104A-器乐或104B-声乐 130209 流行音乐 130202 音乐学 高校可根据本校人才培养需要,从0101音乐表演或0102音乐教育中自主选择统考对应科目 130203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0102音乐教育:101-乐理,102-听写,103-视唱,104A-器乐和104B-声乐(器乐、声乐科目设主、副项,由招生高校自主确定主、副项安排) 130210 音乐治疗 130212 音乐教育 130308 录音艺术 02 舞蹈类 130204 舞蹈表演 201-舞蹈基本功,202-舞蹈表演,203舞蹈即兴 130205 舞蹈学 130206 舞蹈编导 130207 舞蹈教育 130208 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 △ 130211 流行舞蹈 03 表(导)演类 130301 表演(戏剧影视表演) 301-文学作品朗诵,302-自选曲目演唱,303-形体技能展现,304-命题即兴表演 130313 戏剧教育 130314 曲艺 △ 130315 音乐剧 △ 130301 表演(服装表演) 305-形体形象观测,306-台步展示,307-才艺展示 130306 戏剧影视导演 301-文学作品朗诵,304-命题即兴表演,308-叙事性作品写作 04 播音与主持类 130309 播音与主持艺术 401-作品朗读,402-新闻播报,403-话题评述 05 美术与设计类 130401 美术学 501-素描,502-色彩,503-速写(综合能力) 130402 绘画 130403 雕塑 130404 摄影 130406 中国画 130407 实验艺术 130408 跨媒体艺术 130409 文物保护与修复 130410 漫画 130411 纤维艺术 130412 科技艺术 △ 130413 美术教育 130501 艺术设计学 130502 视觉传达设计 130503 环境设计 130504 产品设计 130505 服装与服饰设计 130506 公共艺术 130507 工艺美术 130508 数字媒体艺术 △ 130509 艺术与科技 △ 130510 陶瓷艺术设计 130511 新媒体技术 △ 130512 包装设计 130513 珠宝首饰设计与工艺 130307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130310 动画 130311 影视摄影与制作 06 书法类 130405 书法学 601-书法临摹,602-书法创作 注:1.专业名称后标记“△”的,相关招生高校可对应该专业所在的省级统考科类,也可根据人才培养需要,跨科类科学确定该专业与其他省级统考科类的对应关系,由招生高校在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具体招生专业以在我省公布的当年招生计划为准。 2.序号0*为统考科类代码,*01、*02、*03等为统考科目代码。组考单位可根据统考科类特点设置模块化的考试科目,供考生自主选择报考。 3.戏曲类专业包括音乐表演(戏曲音乐)、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戏曲音乐)、表演(戏曲表演)、戏剧影视导演(戏曲表演)等专业,考试内容及考试形式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采用省际联考或校际联考等方式实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 集美大学2023年体育单招招生简章
集美大学2023年体育单招计划招生210人,其中运动训练150名、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60名,含保送优秀运动员。考生注册时间为2023年2月1日12:00—3月10日12:00期间。其他报名条件以及招生专业等信息如下。 集美大学2023年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简章 为做好我校2023年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工作,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考生,根据体科字【2022】224号 《关于印发<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简章。 一、学校概况 学校全称集美大学(国标代码10390)。集美大学由著名爱国华侨领袖陈嘉庚先生于1918年创办,处厦门经济特区,是福建省“双一流”建设高校、是交通运输部与福建省、自然资源部与福建省、福建省与厦门市共建高校。集美大学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是硕士推免生资格单位,并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学校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银江路185号(邮政编码:361021) 二、招生专业 1、运动训练(学制四年 授予教育学学士) 培养目标:培养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体育事业发展趋势,系统地掌握体育学基础知识、运动训练基础理论与方法和扎实的专项运动技能,具备竞技运动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具有良好的专业素养、职业道德、创新精神和实际工作能力,能够胜任体育教学及运动训练指导等相关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2、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学制四年 授予教育学学士) 培养目标:培养适应社会、经济、科学技术发展需要,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面向应用和服务区域学校体育的宽知识、厚基础、强能力、重应用、具有较强社会责任感和较高职业素质的民族传统体育工作人才,即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备民族传统体育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具备从事民族传统体育教学、训练、科研、健身指导与管理等方面工作能力的复合型高级人才。 三、招生项目、计划及相关要求 1、招生项目 运动训练专业招收田径、游泳、篮球、排球、沙滩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拳击、跆拳道、举重、网球、体操、技巧、橄榄球、击剑、帆船、皮划艇静水、皮划艇激流回旋、赛艇20个项目。 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收武术套路、武术散打2个项目。 2、招生计划 计划210名(其中运动训练150名、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60名,含保送优秀运动员),各项目招生计划于体育单招报名前公布(部分招生项目若因招收保送优秀运动员名额已满时,则不再安排该项目招生计划)。 3、相关要求 ① 田径按径赛和田赛两项分男女确定招生名额; 径赛: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女3000米、男5000米、男110米栏、女100米栏、400米栏 田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铁饼、标枪 ②篮球、排球、足球、拳击、帆船、皮划艇静水、赛艇、武术套路等项目按男女分别确定招生名额; ③ 保送优秀运动员:只接收我校所列的招生项目,具体条件与办理流程详见第七部分。 四、报名 1、报名条件 ① 符合2023年高考报名条件,且必须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高考报名; ② 具备我校招收项目的二级(含)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其中报排球、足球(十一人制)、帆船、赛艇项目考生须获得一级(含)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 ③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 2、报名时间、方式 ① 考生必须参加生源所在地高考报名,对体育单招考生有专门规定的省份,按该省的相关规定执行。 ② 注册:考生在2023年2月1日12:00—3月10日12:00期间登录“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www.ydyeducation.com)或“体教联盟APP”中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系统”进行注册,如发现本人运动员技术等级信息有误,应及时联系等级证书授予单位进行信息更正,确保在注册报名截至日期前完成报名。 ③ 报名:已完成注册的考生依据我校招生简章项目,于2023年3月1日12:00—3月10日12:00期间再次登录“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系统”按提示完成报名。 ④ 根据总局规定,考生完成缴费视为报名成功,完成缴费后,考生不得再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 五、考试安排 1、文化考试 ① 文化考试科目:语文、数学、政治、英语(由体育总局统一命题),每科150分,总分600分。 ② 时间及地点: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实施,考试时间为2023年4月15日至16日。地点详见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相关通知。 2、专项考试 体育专项考试采用全国统考和分区统考方式进行,满分100 分。体育总局委托有关院校组织体育专项考试,按照体育总局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2023 版)评分。 各项目考试时间及地点请及时关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APP”的相关通知。 六、录取原则 一、在达到体育总局最低录取控制线(文化成绩180分、体育专项成绩40分)的基础上,分项目依据考生的综合分(综合分=体育专项成绩*70%+(文化成绩/6)*30%)从高到低顺序择优录取; 二、对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的考生,文化最低录取控制线为150分;对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的考生,文化最低录取控制线为130分; 三、已被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录取的考生,不得放弃录取资格,同时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 四、根据总局文件规定,我校将依据梯次顺序,优先录取一志愿考生。 七、保送录取运动员条件及办理流程 1、保送条件: ①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无犯罪记录,无严重兴奋剂违规记录。 ② 符合2023年高考报名条件,并取得生源所在地高考报名号。 ③ 运动成绩优异,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奥运项目破世界纪录或亚洲纪录或全国纪录(不含青年纪录); 被授予国际级运动健将称号; 足球、篮球、排球项目被授予运动健将称号; 除足球、篮球、排球外的其他奥运项目、围棋、象棋、国际象棋、武术套路、武术散打项目的运动健将,应参加附件2《符合高校保送录取优秀运动员的竞赛项目及赛事名录(2023版)》中所列赛事和小项的最高组别比赛,且取得世界体育比赛前八名,或亚洲体育比赛前六名,或全国体育比赛前三名。 2、申报材料 ① 《集美大学2023年运动员保送入学申请表》(请采用Word版信息录入,勿手写后扫描或拍照); ② 高中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证明(扫描件或照片); ③ 符合保送资格的比赛获奖证书(扫描件或照片); ④ 运动员等级证书(扫描件或照片); ⑤ 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⑥ 电子照片(证件照); ⑦ 其他补充材料(如比赛视频、运动成绩记录、其他比赛获奖证书等)。 除需要通过系统提交的相关材料外,申请考生须于2023年2月12日前将以上申请材料压缩成RAR文件,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zsbbg@jmu.edu.cn,邮件名注明“保送优秀运动员***申请材料”字样。逾期、材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3、申报流程 ① 请于2023年2月1日12:00至15日12:00登录“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www.ydyeducation.com)或“体教联盟APP-体育招生”中的“运动员保送系统”(以下简称保送系统)进行报名,提交申报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② 通过“运动员保送系统”选择“集美大学”,就读专业填写“运动训练”或“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 ③ 我校将按照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的申报材料,结合线上远程面试,综合考核后确定保送运动员意向名单,并报送国家体育总局。请考生于此期间保持电话畅通,待通知进行线上远程面试,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取得联系而造成无法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八、其他 1、考生弄虚作假,经查实,取消当年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录取资格,已入学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视情节轻重,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进行处理。 2、申诉电话:0592-6181580 email:jiwei@jmu.edu.cn 3、学费标准:5460元/生·年。如有变动,按福建省物价局有关规定执行。 4、联系方式: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集美大学招生办公室
[福建] 福建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温馨提醒
各位考生: 福建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以下简称高中学考)将于2023年1月5日至8日举行。为确保考生安全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1.高中学考成绩是高中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依据。参加2023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以及2023年普通高考录取中需要用到高中学考成绩的考生,均须参加本次高中学考。除上述考生外,其他考生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参加本次高中学考或2023年6月高中学考(所有考试科目在6月高中学考中均有安排)。未选择参加2023年1月高中学考的(缺考),视同本次未报考。 2.考生进入考点,须全程佩戴口罩。考生进入考场身份核验时须摘掉口罩,接受监考人员入场检查,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和违规物品检查。考生入场后,可选择佩戴考场提供的医用外科口罩,也可佩戴本人的口罩(须经监考人员安全检查),并全程佩戴口罩参加考试。每场考试结束后,考生应佩戴口罩有序离开考点考场。 3.考生进入考点时,须持本人考试通知单、有效居民身份证,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发热等特殊情况的考生应服从考点安排参加考试。 4.请考生及时关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官网(www.eeafj.cn)和微信公众号,以及各设区市发布的高中学考有关信息。 5.请考生做好个人防护,诚信考试。 预祝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2022年12月29日
[福建] 福建省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平稳顺利结束
12月26日,为期3天的福建省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平稳顺利落下帷幕。这场考试,全省共10.46万人报考,各地考试过程平稳有序,考场秩序井然,考风考纪良好,实现“如期考试、应考尽考、平安研考”目标。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全省研考工作会议,全面动员、周密部署组考工作。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会同网信、公安、卫健、工信、通信管理、保密、应急、气象、电力等部门,协同各地、各有关部门、各高校,直面疫情影响,齐抓共管、联防联控,全力以赴、攻坚克难,全力做好考试各项保障工作。 组考防疫“不落一人” 疫情形势变化是今年研考的最大挑战。省教育厅、省卫健委协调安排各地各高校开辟核酸采样检测“绿色通道”,专门为考生提供“单人单管”核酸采样检测,确保所有考生“应检尽检”。 省教育考试院按照“一类一策”的组考模式,科学合理设置考场,考前通过考生健康信息摸排系统,精准摸排“滞留外省考生”和“涉疫考生”每日健康状况和赴考准备情况,及时发布研考工作安排和相关要求,第一时间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手机短信等方式告知考生,确保考生“应知尽知”。 各地各考点安排专门力量对考场进行全面消杀,确保为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提供健康安全的环境。 福州市鼓楼区研考考生核酸采样点(刘广锋 摄) 借考调卷“精准有序” 12月6日,教育部对2023年研考借考工作再次进行部署。全省上下迅速行动,通过电话、短信、数据比对等方式对考生进行排查考生,最终确定我省976名考生需在29个省份借考,外省2256名考生需在我省借考。 借考工作的难点在于自命题试卷的重新整理与调配,既要“快”,还要确保“零失误”“零差错”。 根据教育部工作部署,省教育考试院专门组建工作专班,负责试卷的回收、整理、运送、分发等工作,并奔赴河南,按时、准确与其他省份完成了自命题试卷的交换任务,确保试题试卷人卷合一、安全保密万无一失。 福建农林大学考点(福建农林大学 供图) 坚守一线确保“平安研考” 由于疫情发展迅速,奥密克戎病毒既感染考生,也感染考务工作人员。 面对各招考机构和各高校考务管理人员大面积感染新冠病毒、个别部门甚至全员感染的艰难情况,考务管理人员坚持“轻伤不下火线”,不少考务管理人员提前带上行李和药品住到了办公室,夜以继日坚守岗位。 各级教育部门、招考机构和各高校攻坚克难,想方设法克服人员不足问题,备足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和监考人员,确保工作不脱节不掉链。 全省共抽调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约1.6万人。15家自命题研招单位2000多名命题教师和工作人员,参与了575门自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 考前考中各项工作不折不扣落实到位。考前,省教育考试院制定研考安全工作方案、组考防疫方案、应急处置方案、主要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等,实施清单式管理,确保每项工作分解到岗到点到人。 省教育厅领导带队分赴各考区对考前准备工作进行实地抽查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求立即整改到位。考试期间,专门向考区考点派驻36名省派巡考员实地巡考督查,及时妥善处置各类突发偶发事件。 考务人员坚守岗位(福建农林大学 供图)
[] 华侨大学2023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
2023年华侨大学运动训练专业计划招生50人,学费标准是5460元/年,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1日12:00至3月10日12:00。录取规则等内容见招生简章。 华侨大学2023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 第一条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和教育部办公厅制定的《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体科字〔2022〕224号)精神,制定本简章。 第二条 学校全称:华侨大学。 第三条 学校地址:厦门校区—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集美大道668号,泉州校区—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城华北路269号。 运动训练专业在泉州校区体育学院培养。 第四条 办学层次:博士、硕士、本科。 第五条 办学性质:公办,直属中央统战部领导,是中央统战部、教育部与福建省共建的综合性大学;福建省“双一流”建设高校。 第六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八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对取得我校学籍、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本科毕业生,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毕业证书学校名称为华侨大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由华侨大学颁发相应的学士学位证书。 第九条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我校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公布的《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规定制定各招生专业的体检标准。 第十条 招生计划总数及具体报考条件 运动训练专业培养具备竞技运动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掌握从事专项运动训练的基本能力,从事运动训练教学、训练、科研、管理等方面的高级专门人才。学制4年。 招生计划总数为50人,招生项目、计划及报考条件如下: 田径 径赛(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女>、5000米<男>、100米栏<女> 、110米栏<男>) 70分 二级 6人 田赛(跳远、三级跳远、铅球) 2人 游泳 自由泳(50米、100米、200米、400米、800米<女>、1500米<男>) 85分 二级 6人 男3人 女3人 仰泳(100米、200米) 蛙泳(100米、200米) 混合泳(200米、400米) 足球(十一人制) 非守门员(男) 60分 一级 9人 守门员(男) 80分 一级 1人 篮球 篮球(男) 75分 一级 12人 五人制 羽毛球 羽毛球 50分 一级 6人 男3人 女3人 网球 网球 50分 二级 8人 合计 50人 项目 小项名称及性别要求 体育专项成绩最低分要求 运动技术等级最低要求 计划 备注 备注:1.未标注性别要求则不限男女;2.足球(十一人制,男,守门员)录取人数不多于1人;3.小项名称按照体育总局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2023版)为准;4.最终录取人数视生源情况及上级主管部门批复为准。 第十一条 学费标准:5460元/学年(币种:人民币,以福建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为准)。具体以学生在校所修读的学分总分计费收取。辅修专业以所修读的学分总分计费收取。 第十二条 报名条件 1.符合2023年高考报名条件,且必须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高考报名(具体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执行)。 2.具备招生项目运动技术等级称号,夏季项目运动技术等级证书审批日期为201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10日,以“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www.ydyeducation.com)或“体教联盟APP”中“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系统”公示的数据信息为准。 3.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4.考生依据所获得的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的项目进行体育专项考试,招生计划中所列项目之间不得跨项参加考试。 5.考生根据招生院校公布的招生简章合理选择不超过2所招生院校进行报名,并确定好志愿顺序。 第十三条 注册报名 1.注册报名渠道。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www.ydyeducation.com) 或“体教联盟APP”中“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系统”(以下简称“体育单招系统”)。 2.注册: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在“体育单招系统”完成注册, 验证考生报名资格。 注册时间:2023年2月1日12:00至3月10日12:00。 3.报名:已完成注册考生在“体育单招系统”内填报志愿并交纳考试费。报名成功以考生完成交费为准,一旦报名成功,考生志愿相关信息不允许修改。 报名时间:2023年3月1日12:00至3月10日12:00。 第十四条 考试安排 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实行文化考试和体育专项考试相结合的办法。 1.文化考试 考生必须参加高考报名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文化考试。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政治、英语四科,每科满分150分,总分600分,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文化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时 间 上午 下午 9:00—10:30 14:00—15:30 4月15日 语文 数学 4月16日 政治 英语 考生于2023年4月8日12:00后登录“体育单招系统”打印文化考试准考证。 2.体育专项考试 体育专项考试分项目采用全国统考和分区统考的模式,由国家体育总局委托院校负责组织实施,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2023版)。 体育专项考试满分100分,夏季项目考试时间为:2023年3月20日至5月10日,具体时间、地点请及时关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APP”的相关通知。 第十五条 录取规则 1.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在不低于180分的基础上,我校根据考生考试情况确定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对持有一级运动员等级称号证书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持有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称号证书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 2.体育专项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 (1)羽毛球项目招收一级及以上运动等级运动员,体育专项成绩不低于50分。 (2)足球(男子,十一人制)项目招收一级及以上运动等级运动员,非守门员项目体育专项成绩不低于60分,守门员项目体育专项成绩不低于80分。 (3)篮球(男子,五人制) 项目招收一级及以上运动等级运动员,体育专项成绩不低于75分。 (4)游泳项目体育专项成绩不低于85分。 (5)田径项目体育专项成绩不低于70分。 (6)网球项目体育专项成绩不低于50分。 3.综合分计算办法:在文化成绩、体育专项成绩均达到我校最低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我校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专项成绩按3:7比例进行综合评价,计算考生录取综合分。具体公式:综合分=(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综合分计算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采用四舍五入计数保留法。 4.排序规则: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计划未完成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依据上线考生填报的志愿梯次顺序,根据各招生项目计划数分项目、分性别按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综合分相同录取体育专项成绩高者,体育专项成绩仍相同,按文化成绩中的语文、数学、英语依次排序录取。项目之间的录取分数不进行横向比较。 5.计划调整办法: 若某一小项第一志愿最低录取控制线上生源不足,剩余计划调整至同一项目的其他小项。 若某一项目第一志愿最低录取控制线上生源不足时,则将该项目剩余计划调整到其他项目,按照篮球(男子,五人制)→足球(男子,十一人制,非守门员)→网球(不限男女)→田径(田赛,不限男女)→田径(径赛,不限男女)→羽毛球(不限男女)→游泳(不限男女)的项目顺序依次增加,每轮每个项目增加1个计划,直到完成招生计划。 如调整后第一志愿仍未完成招生计划,剩余计划录取第二志愿考生。若第二志愿某一项目最低录取控制线上生源不足时,计划调整办法同第一志愿。 6.录取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报考生所在省级招办核准及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备案后,通过我校招生信息网向社会公布。 第十六条 其他 1.根据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有关文件,运动训练专业实行单独考试,提前录取。已报名并被我校运动训练专业录取,不得放弃录取资格,同时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 2.运动训练专业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3.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新生进行复查。对于在报名、考试、体检等环节中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新生,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并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我校运动训练专业的招生接受学校有关部门的严格监督,同时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595-22693678。 5.若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及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对运动训练专业招生有新的规定,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福建] 省领导在福州检查全国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
24日,副省长、省招委会主任李德金前往省教育考试院检查全国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召开2023年研考考前调度视频会,听取各设区市考试组织和疫情防控的工作情况汇报,通过视频查看考场秩序情况,指挥调度研考工作。 李德金强调,研考事关“国之大者”,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教育部工作要求,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今年的研考工作,坚决扛起重大责任,靠前指挥,周密部署,通力合作,尽一切努力抓好今年研考组织工作,实现“应考尽考”的工作目标。要强化风险防控,严而又严做好考试安全工作,切实落实好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加大巡考力度,牢牢守住考试安全底线,确保考务安全。要加强研考正面宣传引导,坚持以生为本,加强舆情监测和应急处置。要积极克服困难、创造条件,在考生出行、食宿、卫生、环境、治安等方面进一步优化服务,积极为残疾考生等特殊群体提供便利,加强人文关怀,及时妥善解决考生急难愁盼问题。要加强值班值守,强化组织协调,成立应急专班,平稳处置考试期间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全力以赴实现平安研考、顺利研考。
[福建] 福建省研考今迎10.46万名考生
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2月24日上午顺利开考。我省共有10.46万人报考,共设14个考区、101个考点(含省外考生借考考点2个)、3567个考场。今天上午8:30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等2门科目准时开考,11:30考试顺利结束。考场秩序井然,考风考纪良好,考试总体平稳有序。 福建农林大学考点考生正有序入场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我省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按照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如期考试、应考尽考、平安研考”的工作要求,省教育厅、教育考试院扎实做好考前各项准备工作,按照疫情防控常态化下教育考试招生防疫工作规范,妥善设置考点、配齐配足防疫物资、进行健康信息筛查、精准掌握考生情况,严格落实组考防疫要求。 福州屏东中学考点 全省抽调命题教师和工作人员2000多人,规范自命题工作管理。为我省976名考生安排省外就近借考,也为外省滞留我省且符合借考条件的2256名考生编排考点,妥善安排异地借考。 12月24日上午6点30分,龙岩公交集团车队将龙岩学院考研学生准时送往龙岩一中,二中,龙岩市高级中学等考点。 12月23日,武夷学院安排30辆大巴车护送考研学生前往考点。 我省各高校各考点把服务保障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用心用情保障研考工作安全平稳。全省各级各部门以高度负责的态度,确保“如期考试、应考尽考、平安研考”。 图片来源 | 福建农林大学 龙岩学院 武夷学院
[福建] 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福建省考生应知须知(三)
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已进入倒计时。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考生“应考尽考”“平安研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考前,我省各报考点将为广大考生开辟核酸采样检测绿色通道。考生可根据个人需要,凭本人《准考证》到指定的检测点完成一次“单人单管”核酸检测。请考生密切关注各报考点发布的相关信息。高校报考点的核酸采样检测工作由各高校统一组织实施,请考生密切关注高校的有关公告。 2.考生进入考点,须全程佩戴口罩。考生进入考场身份核验时须摘掉口罩,接受监考人员入场检查,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和违规物品检查。考生入场后,可选择佩戴考场提供的医用外科口罩,也可佩戴本人的口罩(须经监考人员安全检查),并全程佩戴口罩参加考试。每场考试结束后,考生应佩戴口罩有序离开考点考场。 3.请广大考生做好个人防护,诚信考试。预祝考生考试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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